药家鑫

海峰:药家鑫案,惊忆8平方前的另一起车祸–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23日中午一审结束,法官宣布本案在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看到这则 新闻报道 ,心目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担心,突然想起8平方前,也有一起当时看来影响很坏的车祸。 8平方的时候,俺正在北京上中学。我从2年纪开始看报纸,小学毕业前看完了全套的水浒、三国以及金庸的神雕系列4套全部。大家就不用怀疑我的理解能力了。 8平方有2件事情,我感觉很不可思议。 一是官倒两民愤最大的公子,赵公子和邓公子,等到群众真的上街散步的时候,赵公子的父亲,居然摇身一变,居然成为了带领中国人民奔向免煮湿疣光明未来的英明领袖。我不知道其他经历过这件事情的人的感想,是否也有人感觉到这其中的不可思议呢? 第2件事情,是一起车祸。具体日期忘了,可以肯定的是,当时戒烟 令已下,但尚未采取正式行动。事情发生在下午6:00多钟,正是下班高峰时间,地点,印象中是在西长安街上。有一辆军队的面包车,司机也是军人,酒后驾车,冲向公交车站等车的人群,撞死4人,撞伤多人。 这之后谣言四起,说什么镇压开始了。然后又有谣言,有市民见到军装的就攻击。总之,如果之前事态还有好转的可能,这件事之后,事态终于恶化到没有任何回转的机会了。 不可思议之处,在于戒烟令之后,部队难道不应该采取点什么措施管一下?居然还可以让司机在上班的时候喝得醉熏熏的,然后开着单位的车子,在一个敏感的时期,在中国政治最敏感的大街上,发生了一起民愤极大的车祸。 即使是偶然的车祸,结果还是毫无疑问被有心人利用了。那些快速传播的谣言,恶化了任何好转的机会。 回到药家鑫一案。 药家鑫家里应该不是特别有钱的人家。否则不会因为担心赔偿问题而杀人。我坐过富二代开的车,开得非常的猛。我提醒他要小心点别撞人了,人家满不在乎的说,以前撞死过人,赔了120多万。说这话的,不过是东南沿海非常普通的乡下财主。药家的财力,应该远远不如。并且根据新闻报道,药家仅仅赔偿死者家属5万元,根本就没有打算救儿子的样子。 从头到尾,都是CCAV主动在那里上窜下跳,又是大牌主持人白岩松和董倩,又是国家二级警督李玫瑾。对药家鑫的辩护之词,都是建立在胡编乱造的猜测之上。罔顾社会公正和正义,在案件判决之前,施加无形的压力。 作为CCAV,难道不知道自己的分量?这样的节目不是不可以做,但不可以在判决之前做。CCAV在一审判决之前,匆忙播出这样一个明显偏袒药家鑫的节目,公安大学教授,国家二级警督,在节目上赤裸裸指导法院如何编造减刑的依据。如此明目张胆的操弄,CCAV难道不知道会严重干扰正常的案件审判? 一审判决4月23日结束。已经过去2个星期了,判决结果还是难产。而且CCAV面对全国一致的批评声,死不改正。 我猜测,西安的法官理解了CCAV的意图,但承担不起激怒民意的后果,这是一个烫手的山芋,西安的法官没有人敢接手。 又到了一个通货膨胀日趋严重的时代,在维稳任务严峻,沫利花都是敏感 词的今天,某些比CCAV更高的势力,利用药家鑫一案,制造民愤,故意恶化形势,激民众上街散步,制造颜色革命,这个可能性,我们不能不提防。 写这个贴,肯定会被投草,肯定会被骂成妄想狂的五毛。我也很希望我是错的。这个帖子的目的,只不过是提醒一下某些不可不防的可能性而已。 – 有些事情要發生的話,你怎樣都阻止不了…. 這個世界有些事情不是很簡單的黑與白問題,有些人想要製造事端,會用盡任何手法,這個世界有許多的可能性。 那時候的車禍有可能是真,但被人放大,又或編了人數及過程,也有可能根本是假… 自己傳媒也有可能被人侵入或影響,他們接收的消息應該也很亂,又或是有人故意讓他們接收到錯誤的消息,又或者CCAV的人也被侵入或收買。八平方當日,那位女報導員穿了黑衣,講話又超慢,我想應該會被會罵。不過這個世界,她穿得華麗,應該也會被人講吧?… 當你看香港傳媒的報導,當你知道明明學生們自己同意撤,一個個都離開了,結果都可以在某些人及港台西方傳媒的渲染下變成我們所知道的版本,就知道這個世界有甚麼是不可能的了? 一個兩個無法代表整體。我們無法要求每個案件都解決得很好,每篇報導都沒有問題,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所有的人都是正直及有能力。其實大家都在各種環境中去學習及尸適應….. 我們自己都不是完美,甚至有做錯的時候…. 我知道樓主擔心些甚麼。在我覺得,不用擔心,如果這個問題都無法解決,我們的政府,以及我們日後還要面對一次又一次,又或更多的考驗呢。隨著美元、美國經濟衰落,那些民主基會的費用將會越來越多,放在中國的焦點也會加強。 正如石首,拉薩事件,又或烏事件,這次也把他當成一次考驗吧。 那時候的考驗都通過了,我覺得現在是小兒科。 不知道你講的那宗是否這里提及的 419車禍 ? 無論是與否,一切事實已證明了當初到處是謠言及假象,有人刻意制造這樣的亂局,以便中國走向蘇聯、南斯拉夫、今日的利比亞… 的局面。 – 最受不了ccav那些评论节目的主持人了。 一个个特拿自己当回事,屁股往哪一座,知道不知道的什么都敢喷,好像自己就是上帝先知一样,自己的话就代表着伟大,光荣,正确。俨然一副自己就是公正代言人的嘴脸,看着就恶心。用一个成语形容他们就是“沐猴而冠”。 – 这不就是八平方导火索的那起车祸么 二日午夜近十一时,在木墀地发生一辆武警部队的三菱吉普车行车途中,突然冲上人行道的重大车祸,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据说是CCTV借用的武警车辆,用来拍摄建国40周年宣传片的。 – CCAV领导是宣传部,CCAV的所为肯定受其指使。 CCAV现在缺少有正义感的主持人,也许稍微有的都走了。 现在是权力交替的敏感时期,任何热点问题都有可能被发酵,成为斗争的话题。难道高层不了解这个事件吗,就没有啥批示吗,不是让你去干涉什么司法公正,而是该采取点措施去避免司法不公正。我不相信CCAV敢自己主张给药等人如此明目张胆的偏袒。我也一直觉得中宣部的领导都是吃闲饭的,总给国家添乱,总给国家增加维稳的费用。以前看到一个江总接受华莱士采访的版本,江总说我们的宣传人员都是很Stupid,“刚才我的助理抗议你拿出这张照片,我很遣憾。他很蠢。我们宣传部门的那些人也很蠢。他们看不出这张照片的真实含意,他们花了很多钱却净做蠢事。我们的对外宣传部门挤满了没有脑子的翻译机器,但我毫无办法。” 其实何止对外宣传,主要是对内宣传,随便捏造点东西觉得国内的P民就会被糊弄了,于是乎也觉得老外也容易那么被愚弄了。不过既然江总都没办法管,你还能指望谁来管呢,你还能指望CCAV能做啥呢。 – 同感!CCAV在判决前扰乱视听,自李刚案就开始了,有干预 司法公正的嫌疑。 作为CCAV,难道不知道自己的分量?这样的节目不是不可以做,但不可以在判决之前做。CCAV在一审判决之前,匆忙播出这样一个明显偏袒药家鑫的节目,公安大学教授,国家二级警督,在节目上赤裸裸指导法院如何编造减刑的依据。如此明目张胆的操弄,CCAV难道不知道会严重干扰正常的案件审判? – 我觉得这个案件内幕肯定有的。 CCTV请的专家提出:激情杀人。难道不知道中国人真正的普世价值是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吗?这是中国人几千年信仰的普世价值核心。如果连这个核心都保不住了会有什么后果?何况药家鑫是毫无疑问的故意恶性杀人。 还有法院为什么请了较多西安音乐学院的人旁听,而较少请受害者的同村?为什么还要搞当庭搞所谓的调查问卷,参考旁听者意见?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搞陪审团制度了?还有为什么村长会说法院让他做工作叫村民别去旁听? 说真的。从李刚案到药家鑫的事件,CCTV一味偏袒所谓的体制内,丝毫没有给受害人(弱势群体)一点发言权。如果TG已经堕落到无法控制自己的喉舌的地步。任由喉舌发出各种胡言乱语。政权危矣。 作为一个一直坚定要海归的人。看这个案件我很心痛。希望结果千万不要让我失望。药家鑫必须要判死刑立即执行。我不希望国内动乱。但是如果再这样下去。社会还能河蟹多久很难说。 – 一审反正已经结束,慢慢看结果吧。判决结果虽然一时难产,但不可能永远不公布。到时候自然就知道是否简单了。 相关日志 2011/04/02 — 药家鑫案:央视的采访报道能否助其免除一死? (0) 2011/04/08 — 熊培云:比死刑更可怕的是不宽容 (0) 2011/04/01 — 李承鹏:药 (0) 2011/03/15 — CCF:这次cctv的日本地震报道,太他妈恶心了。 (0) 2011/01/28 — 新闻联播1.23新闻解放军航空兵演习盗用美国电影《壮志凌云》造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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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晓芸: 抗议者的想象力——特立独行的艺术家艾未未

来源:http://xiaoyunpeng.blogspot.com/2011/04/blog-post.html 2011年4月3日上午,艺术家艾未未在北京首都机场被带走。官方对此的说法是艾未未「涉嫌经济犯罪」,但新华社该英文消息很快被删除,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有关艾未未的部分也在官方网站中不见踪迹。看起来,这似乎仍然是一个未有定性的问题。 但网络舆论已经沸腾,网民们以各种方式表达了他们与这位艺术家站在一起面对这场厄运的决心:像蝗虫一样让网络管理员删不完的帖子,像克隆一样衍生的艾未未头像遍布微博,这在过去极为罕见。 那么,艾未未究竟是谁?谁会喜欢艾未未,谁在害怕艾未未? 从告别革命说起 1989年,艾未未已经旅美8年,天安门的消息传到纽约后,他曾经绝食抗议数天。天安门事件后,他得到了美国绿卡。但在1993 年4月,获知父亲艾青患病,艾未未返回了北京。从此,这个不在场的「抗议者」来到了经历八九阴霾、水深火热的复杂的中国。 此刻,国内思想界开始沉潜,旅美学者李泽厚、刘再复1995年发表了对话体论著《告别革命:回望二十世纪中国》,该书出版后立即引起了中国学术界广泛关注,知识分子谈起了「为学术而学术」,整个社会的思潮开始转向谋求个体发展和经济效益。 艾未未对这种死气沉沉的状况表示不满,在他看来,艺术家同行们「丧失了独立批评的能力」,并且「在庸俗的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中」寻找避难所。 如果没有这种不满,他完全可以像其它艺术家那样风光:赚钱,成名,利用体制内最主流的盛大活动作为舞台——他一度参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场馆的设计工作,但最终他以此类宏大叙事的盛况遮蔽了当下真实的中国面貌为由,断绝了与这场盛事的联系。 艾未未写博客,参与对公共事务的评论,由于犀利的批评和对公共事件高度的介入姿态,他的几个国内博客后来被关闭了。他开始上Twitter,截至被带走时,艾未未的粉丝有七万多,这个数目比不上墙内意见领袖动辄上百万的规模,却是实打实的铁杆粉丝,都是翻山越岭来「爱未」。 艾未未每天在Twitter上花不少时间,回应粉丝的讨论,公布艾未未工作室的工作进展情况,纽约客记者Evan Osnos问他这是否影响他进行艺术创作的时间时,艾未未告诉他:「我认为我的立场和生活方式是我最重要的艺术。其它艺术品或许是可收集的——你可以把它们挂在墙上——但那只是一种传统观点。我们不该就以这种方式做事仅仅因为伦勃朗 (Rembrandt)曾经这么做。如果莎士比亚(Shakespeare)活在今天,他可能是在Twitter上写作。」 艾未未在推特上最著名的写作,就是日复一日地在每一个汶川地震遇难儿童的生日那天,公布他们的姓名、年龄,有一度一些推友甚至觉得这些信息很干扰他们,有的人宣称要取消follow「话唠」艾未未。但这些信息对于艾未未来说,意义非同寻常,这是他通过艰难的独立调查获得的——他为此付出了代价,脑部遇袭受伤,日常行踪遭遇严密监控等等麻烦。 艾未未越来越成为一位公共知识分子,他呈现了艺术家如何介入社会的一种可能性。而他幽默、耿直、玩世不恭并且拒绝与体制配合的特质,则让他少了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那种明哲保身的小聪明和迂腐气,他流利的英语,诙谐的形象,成为了媒体宠儿,只要有机会,中外媒体总是愿意让他成为封面人物,成为年度精英。 边界与新鲜的抗争剧码 在艾未未吸引更多眼球和展示他富有号召力的社会能量的同时,一些体制内艺术家或学者并不赞同他,他们攻击他哗众取宠,认为他没有看到中国经济发展得如此迅速。在物欲横流的社会氛围之下,加之对动乱的恐惧,人们越来越有理由相信,稳定的社会秩序和一个具备国家强制力的全能政府能够带来一种民主国家难以企及的高速发展。 实际上,很多人不习惯的是艾未未那种在国人看来桀骜不羁的高调,却少有人注意到艾未未缜密而富有分寸感的行动能力。艾未未不是书呆子型知识分子,即便他不通晓社会运动理论中关于政治机会结构的阐释,却凭借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敏锐的政治直觉很好地把握了体制对公民集体行动的开放性程度和容忍度,正如他的艺术家朋友陈丹青所言,「他想看看一个个体的力量能走多远。」 如果深入追究,艾未未从未有一套系统的政治异见论述,而他的公开行动所涉范围,不过是诸如信息公开、记录真相之类的公民权利,可以说,艾未未一直践行的,只是单议题社会运动的内容,并无进行对政权直接挑衅的政治抗争。艾未未和他的工作室其所追求的,当是公民行动范畴,距离成为一股政治力量还很远,甚至可以说,艺术家的游戏姿态和插科打诨也昭示着艾未未无意发展成为一名职业政治活动家或革命者,否则,他今天的每一个嬉笑怒骂的小动作,都会成为所谓职业政治活动家的瑕疵而遭人挑剔——而目前,他的粉丝们并不介意他爆点粗口,他们自称「草泥马」,这代表了一个想要表达公民之不服从意愿的群体。 在那些宣称告别革命、投身体制的国人看起来,艾未未是那么地难以理解,他的一系列有限抗争简直就是「革命」,这一回,不排除在决策者眼里,艾未未就是妨碍「维稳」的潜在革命者。尽管艾未未一直嘲笑「茉莉花革命」,尽管艾未未从来不屑于匿名行动,他甚至还记录并公开与警察周旋的实况,在他看来,「公开化是公民面对专制的利器,仅有的利器。」 在革命与犬儒之间,太多国人已经失去了想象力,包括官方的决策者在内,他们在「要么沉默,要么叛乱」的二元对立之间,只看见那个「特立独行」的艾未未,这实在是对全球范围内已经高度制度化、常态化的社会运动所获得的正面评价的无知。 痛感于「八九风波」的悲剧收场,现为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终身教授的赵鼎新从昆虫学博士转而研究「八九北京学运」、社会运动与革命,他在社会运动理论基础上,增进中国历史的问题意识,辨析了社会运动、革命、叛乱、游说、改革等等概念,探讨在已经「脱魅」了的现代国家中,竞争性的、程序的选举就成为国家核心合法性最为稳定的基础,而靠绩效(经济发展)、道德表率、打江山等等合法性维持政权,总有内在的不稳定,在此基础上,赵鼎新认为,一个社会真正的稳定,在于能够多大程度将健康的社会运动制度化。在公民社会发育不良的阶段,社会运动更容易受情感主导,从而发生类似骚乱、狂欢的集体行动,而在公民社会发育良好的社会中,社会运动发展主要由运动组织的策略来主导。 按照查尔斯•蒂利的说法,在民主国家中,处于政治生活之外的人们借助于有效的社会运动手段来宣告自己的存在和提出集体诉求,它借助群体的价值、团结、规模以及承诺等持续的、公开的展示,向有权者持续地提出抗争要求,这一定义排斥了政变、内战、叛乱(起义)、夙仇以及抗争政治的其它形式。 严格来说,艾未未一直以来所从事的,只是介乎于一般的公民行动和社会运动之间,他借助艺术的表现形式,表达了公民追求知情权和社会公正的权利,譬如这样的作品,呈现了作为一种公民行动可能的抗争剧码:在慕尼黑的德国艺术之家(Haus der Kunst)展览馆的一面巨大的外墙上,用马赛克的方式铺开了九千个定制的彩色学生书包,组成了一幅巨大的拼图,不同颜色的书包组成几个巨大的中文字——「她曾在这个世界上快乐地生活过七年」,这是一位地震中失去孩子的母亲留给艾未未的一句话。 艾未未是擅于把艺术家的想象力运用到公民抗争领域的,他也深谙传播、资源、动员及政治机会等一系列行动要素,他进行有限度的集体活动的尝试,诸如作品《童话》、《念》、《河蟹大会》等等,但这些行为和刺激官方神经的群体性事件有着本质区别,它们更多是一种行为艺术,作为一种公民认同的建构而存在,是任何现代社会都没有理由排斥的公民表达及社交自由。 但召集这一类集体行动的机会对艾未未来说并不多,多数时候,艾未未只是和他的助手们进行一些独立的调查。最近的一项调查,是关于那个引发了舆论震荡的村长之死的案子——浙江乐清钱云会事件,而在此之前,则是艾未未工作室介入帮助上海大火的家属组织会议,向政府提出了「先问责任再要赔偿」的要求。这一系列举动,只不过是公民的有限联动互助,连稳定组织都谈不上,更遑论结社了,但遗憾的是,这些动作在已经高度陷入体制性拘谨和维稳恐慌的当局看来,也是极其挑衅的行为,他们宁愿花钱买稳定,也不愿意看见公民互动起来,谋求程序正义。否则,难以解释艾未未何以成为官方报纸《环球时报》社评所论的「经常有惊人之语和惊人之举,游走法律边缘,一再测试法律底线」了。 窒息公民社会的危险 假如时间允许倒退,在去年8月深圳特区成立30周年之际,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接受国内官方媒体采访时,大力宣扬「建设公民社会」,曾称:「中国特色公民社会的建设,深圳一定会走在全国前列。」深圳「公民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将社会组织民间化、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支持扶植社会团体组织等。这本来是政府向民间社会让渡一部分权力的极好尝试,然而政治空气很快彻底转向,不仅深圳的公民社会建设扼杀于萌芽阶段,而且全国媒体也被要求不得再有「公民社会」提法。这显然是一个非理性的决策,一个有宪法的国家,当然就有公民,而不是臣民,一个由公民组成的社群,怎么会没有「公民社会」呢? 决策的非理性是一个社会法治不够完善、规则未能在官民之间普遍确立的必然代价。而决策的非理性程度则直接成为测试国家社会治理当中是否把持政治伦理底线的指标。假如一个曾经呈现开放姿态的社会突然开始逆转为去民主化走向,那么,这个社会肯定出了一些结构性的问题。 在鼓吹「中国模式」的人看起来,中国依然生机勃勃,经济仍然有望走高,但在更多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看起来,中国模式的提法并不成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商学院终身教授黄亚生认为,如果有什么「中国模式」,唯一的元素就是,那是中国人做的事情,就叫中国模式。而美国华盛顿「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的驻会学者裴敏欣,则坚称中国的制度不再是发展型的了,相反的,中国将成为「分权化的掠夺型国家」(decentralized predatory state),而在这样的国家中,「政府官员的私利」──在经济持续繁荣时大捞一笔,用尽各种手段快速致富——将缓慢瓦解政治稳定。结果是经济无法持续成长,「造成社会不平等扩大,在人力资源上的投资不足,环境遭到破坏,官员普遍贪腐。」 的确,中国社会的阶层分裂已经越来越显著,近期发生的药家鑫杀人案件隐含的议题便是:社会各个阶层不再有互信。这将进一步恶化当前中国社会的社会冲突,加上遏制公民理性力量,驱逐呼应温家宝政改主张的媒体评论员,对知识分子冉云飞、艺术家艾未未的这一轮动作,则更是极大地加剧了这种胶着状态,潜在的危险在于,历史的钟摆将再一次失去平衡,激进与暴力因素更容易浮出水面。 在《纽约客》那篇艾未未报道中,维权律师浦志强曾经这样评价艾未未:「他完全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他和我正在努力拓宽限制合法权益的绝对边界。我不愿意成为政府的敌人,我相信艾也同样不愿意。」 艾未未被带走后,浦志强对我说:「艾未未是当代中国的佐拉,直言不讳地表达反对的声音,他的勇气远远超越了鲁迅,因为当今中国没有了租借地没有治外法权,可以供假冒伪劣的鲁迅们躲进小楼成一统。我们没有了佐拉,没人胆敢去说出他的反对,用章诒和先生的话说,他是一个英雄,在他的人格和勇气面前,我们应该汗颜,我们深感羞愧。」 在近年来中国公民社会发育的过程中,如果说从厦门PX事件的散步到广州番禺反垃圾焚烧厂运动、广东南海工人罢工等一系列公民行动还是鲜明的利益驱动型,那么,在艾未未身上,则开创了利他型的公民行动模式,恰如他的姐姐在艾「失踪」后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他做的事情,都不是为了自己的权益。 无疑,艾未未是这个时代罕见的理想主义者。 关于理想主义者与威权统治,台湾社会运动研究专家何明修有过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论述:「威权统治者宁愿他们面对的是一群自私自利的子民,而不是有公德心的公民。尽管威权主义会诉诸于某种响亮的道德宣称,但是很少统治者会认真地将道德与政治接合,因为这样容易封闭了被统治者追求他们琐碎私人利益的机会,也拆解了威权政权维系的社会安全瓣。在过去台湾的威权体制下,特权、走后门、送红包、拉关系、包娼包赌、官官相护是被默许的现象,也成为普遍的社会运作法则,但是要批评这些现象却会受到极大的制裁。换言之,威权统治者喜好犬儒主义,畏惧理想主义。」 是的,谁在畏惧理想主义?谁在培养因为「怕农村人难缠」就要行凶的臣民? 官官相护的体制虽然在替统治者创造各种好处和便利,但同时也在制造巨大的麻烦甚至灾难,因为一个缺乏公民意识和契约精神的社会,公民既是受害者,也可以反过来成为威胁政权合法性的要挟者,一个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或拆迁事件,只要当事人把事件扩大化、政治化,即可成为要挟政府进行议价的筹码,这也是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一个巨大难题:维稳成了一把双刃剑,既可损害公民的权益,也可以成为公民乃至地方政府要挟更高一级政府的法宝,花钱买稳定将成为一个无底洞,总有超出政府承受极限的一天。 而像艾未未这样的社会精英致力的,不过是夯实民间社会的基础,为长远的社会稳定和民主转型奠定中坚力量,艾未未所呈现的公民精神和自觉担当,恰恰是遏制社会撕裂的有力中和元素。悲哀的是,在当前的非理性决策机制中,他们看不见真正的敌人——法治缺失而潜规则横行即将损害包括当权者在内的社会全体,以及那些埋藏在社会地基里的怨恨和暴戾在蔓延,他们几乎延续了未经彻底反思的文革治理模式,只看见那些激昂文字的书生和浪漫主义的艺术家们。 删节版刊于《明报》2011-04-10 http://news.mingpao.com/20110410/vzc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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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能否减刑?

获诺奖能否减刑? 李华芳 这篇是老文章,写完之后一直发不出来,最近#药家鑫#案大热,其中有各种讨论,就又想起来了。 我来说说 #药家鑫# 案:1,按照现行法办;2,激情说不成立,从理性判断不杀后果很严重到出手杀人,有预谋且实施罪行;3,连续8刀(另说6刀),所谓钢琴动作连续性不成立,因为刺入人体会遇阻力,与连续按琴键相去万里;4,成绩好弹琴妙监狱唱歌领导笑就应减刑说不成立,要这样获诺奖该不该减刑? 本文为技术性讨论,根据Z国刑法: 第78条的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6)之规定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应当减刑。 问题是这样的 : 现在B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B是否应当获得减刑吗?请从下列选项中挑选一项作为答案: (  ) 并陈述理由。(满分100) A:应当减刑 B:应当减刑 C:应当减刑 D:应当减刑 【擦,你试卷印错了吧?】【不,是你眼睛花了,真的。这是为了保证你们不会回答错误而专门精心设计的。但你光选择而不回答是不会有分数的,你以为我是SB吗?】 标准答案:【请注意是标准答案,而不是参考答案。我最讨厌参考答案什么的了,出了错还不想负责的人才会写参考答案。】 如果B因为触犯Z国刑法而被判入狱,这证明了Z国司法机构认为刑法有效。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刑法之规定。(10分) 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不仅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还为全世界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个贡献表述如下: “for his long and non-violent struggle for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20分) 如果有人提出“ B是因触犯Z国法律而被Z国司法机关判处徒刑的罪犯,其所作所为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宗旨背道而驰 ”的,这构成了对问题的挑战吗?当然不是,因为诺贝尔委员会不在Z国法律起作用的范围内,其作为一个独立机构有自己的宗旨和章程,并拥有最终解释权。而犯Z国法与诺贝尔和平奖宗旨之间并无关联,因为Z国法律不是诺贝尔奖委员会的宗旨。(30分) 但偌Z国法律将B获奖认为是违法Z国法律,而非作出重大贡献,会不会构成对问题的挑战?当然也不会。这是因为一来Z国定B之罪首先已经违反了Z国宪法;其次偌认为B获奖违法Z国法,那么Z国法与国际法就有抵触;最后B获奖恰是因为根据Z国刑法规定入狱,为避免在一法之内出现自我矛盾的现象,即“因为Z国刑法判B有罪-B因被判有罪而获得诺奖-获得诺奖根据Z国刑法应当减刑”,必须承认之前的有罪判决一来违宪,二来与国际脱轨,应该予以减刑。并因为有新的证据,需要改判无罪,进行国家赔偿。(40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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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们”的土壤 – FT中文网

Shared by faydao 不需要那么多的名词堆彻,只要问一句:药家鑫杀人案罪名是否成立?当法律成为摆设的时候,我们都担心他不死。 (2011年4月6日) 一 同门师妹李颖在网络留言中对药家鑫的一句声援,令一些本就认定“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民众更加怒不可遏,也令围绕药家鑫案的舆情向纵深处挺进:辩论中的人性底线,青年一代的生命教育和人性教育。 这一轮新闻传播,南方系是重要发源地。广东省委机关报于4月3日引用4月1日微博上流传的人人网留言贴图,称这位同样来自西安音乐学院的女大学生李颖抱怨道:“我要是他(药家鑫)我也捅……怎么没想着受害人(药家鑫事件中的死者)当时不要脸来着,记车牌?”此言一出,外界反应激烈,《南方日报》总结为这样的标题:“药家鑫师妹放厥词遭网友狂批,专家对其很痛心”。 《南方都市报》于周日发表社论,题为“争议药家鑫杀人案不能逾越人性底线”,称李颖此言“将此前一直在发酵的舆论之争导向白热化,同时,更将药家鑫沉沦、张妙被杀的原因引向社会弊病与教育症结”。该文认为,在这场围绕“钢琴男”药家鑫撞伤女工张妙后连捅数刀致死案的舆情辩论中,“表面上争的是专业操守问题,实质上争的是人性美丑……声讨药家鑫的舆论,坚持人性恶的观点严厉抨击;护卫药家鑫的,则用人性弱点委婉回复。”在叹息舆论反响匮乏“反思和忏悔”、“人性萎缩信仰不张”的同时,这篇社论警示受众:“如果仅仅以辩论的立场来看待药家鑫案,不去理解它指向的那些现实寓言,本来可信赖的东西或许一再错失成长机会。” 在“众论”版上,《南方都市报》还组织了三篇站在不同视角“会商”药家鑫师妹的文章,其一称要直面“药家鑫们”产生的土壤,“是中国教育最危险的信号”;其二称李颖被“人肉”可以理解,“当一个人的意识能如此之疯狂时,已是社会的隐患”;其三则向药家鑫的亲友投以理解之同情,强调“我也捅”是语言对抗情况下的一种应激之举,如同通常条件下“话赶话”的一种失语,“不能轻易以是非观念界限模糊、没有人性来做结论,更不能将这种现象推而广之,强加到青年大学生这个群体,甚至说是教育的缺失。” 对辩论底线的强调延续到了周一的媒体上。《南方都市报》继续刊出对早前自家社评的回应稿,其作者强调要补上“人格教育课程”,而且不能“只将板子打在教育身上”。《第一财经日报》也刊出评论,作者首先呼吁“为药家鑫正当辩护的言论(例如主张罪不至死)不应当受到网络暴力的攻击”,继而认为“辩护”应有“法律底线与人伦底线”:“在李颖说出这种伤天害理的言语之时,我认为,区分这两种为药家鑫‘辩护’的言论显得特别重要。” 搜狐转载推荐早前刊于《西安晚报》的文章,强调“好人论”不能为凶手减轻罪责,“人情大于法”生动地照见了法律在当下中国的尴尬处境。 原刊于昨日《羊城晚报》的《盲目力挺药家鑫“捅伤”了道德》在今天也得到了《京华时报》的转载推荐。这篇评论称,多位药家鑫的同学都发表或转发了内容相同的帖子,“尽管没有李颖的言论偏激、露骨,但是也表达出了基于同学情谊盲目同情力挺药家鑫的鲜明态度”。文末,作者发出警告,“因为同学情谊而不分青红皂白地混淆是非进而选择法律立场的理念是糊涂的、悲哀的。” 1 2 3 ››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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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云:比死刑更可怕的是不宽容

就在昨天,编辑邀我写一篇关于药家鑫的文字。实话实说,对于这件事情我并没有太多关注,只知道微博上有不少人在讨论,零零散散看过几眼。一个印象是,场面宏大,群情激愤,大凡反对判处死刑的,都被骂得狗血淋头。   我承认,我是一个死刑废除论者。具体写作方面,通常只做观念上的陈述,而不涉及具体的案情。若干年前我还写过一篇《杀人不偿命,欠债要还钱》的文章,表明自己因何反对死刑。就在昨晚,为了解药家鑫案,我在微博上简略谈到五点,以求抛砖引玉:   1.铡刀落在自己的脖子上最重,落在别人的脖子上最轻。2.你可能不只在表达一个观点,而且在杀一个人。3.废除死刑不等于废除刑罚。死刑之外,刑罚之威慑仍在。4.比死刑更可怕的是此社会无宽恕、无对生命之敬畏。5.若我被杀,宽恕杀我者,善待他,他的生命里有我余生。   “引玉”不成,引来一堆砖头,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短短半小时,有近500条回复,多半是针对我的人身攻击,“我先杀了你……”云云。更让惊奇的是,几位看似温良的女子,也嚷着要提刀索取公正了。记得在上篇专栏里我特别谈到近百年来的中国社会充满暴力——“无知的军队在黑暗中混战”,虽然我不曾因言论受到直接的人身伤害,但是生活在这个国家,暴戾之气却是随处可见的。   不想纠缠于这种暴戾气氛,随后我删除了相关微博。我喜欢安静,若无讨论的气氛,不如“见坏就收”。而现在,夜深人静,借着这篇文章,有必要对我的上述观点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第一,“铡刀落在自己的脖子上最重,落在别人的脖子上最轻”,这大概算是一句西方谚语了。我引用它的意思是,对于一个人是不是要被判处死刑,应该由法官来定,作为民众,虽然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但是不能过于轻率,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无论自己还是他人生命的重量都是一样的。   由此,才有了第二点——“你可能不只是在表达一个观点,而且是在杀一个人”。先不论药家鑫的结局如何,在中国,审判经常受到来自官方(上级部门的干预)或者民间意见(所谓“民愤极大”)的影响,也不是什么秘密。如今虽已告别了群众运动的年代,但因为“民愤极大”导致犯案者被判死刑的事情亦时有发生。在我印象中,2000年天津曾经发生一起泼硫酸的案件,那位叫刘金凤的女子便是在媒体密集声讨下最后走上法场的。民意一旦主导法庭,代表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就不再是法庭,而是分贝最高的那一部分民意。   第三,“废除死刑不等于废除刑罚。死刑之外,刑罚之威慑仍在”。这句话是想纠正一个错误,即现在很多人倾向于认为杀人犯若不偿命就等于逍遥法外。事实并非如此,对于罪犯而言,终身监禁的活刑,其惩戒作用并不一定比死刑差。至于有人担心有门路的杀人犯两三年就可能出来。若真如此,从逻辑上说最需要改变的当是堵住相关司法漏洞,而非让原本可以不死的人继续去死。   第四,“比死刑更可怕的是此社会无宽恕、无对生命之敬畏。”这个判断来自我多年所得的经验与判断,相信这也是许多人的共识。举例说,2005年11月9日,艾绪强在王府井开车撞人致多人死亡,此为社会之大不幸;而在庭审过程中,部分受害者家属希望分割艾绪强可卖的器官以求赔偿,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幸?   第五,“若我被杀,请宽恕杀我者,善待他,他的生命里有我余生。”我承认,我很犹豫是不是要写下这段话,它是一份简单的个人告白,但并不止于此。我有一个朴素的愿望,希望这个社会不要永远生活在“我要报仇”的回声里。而我能有此觉悟,其一自然是因为了解宽恕的意义与价值;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十年前听说了那个震惊中国社会的德国故事:   2000年4月1日深夜,来自江苏北部沭阳县的四个失业青年潜入南京一栋别墅行窃,被发现后,他们持刀杀害了屋主德国人普方(时任中德合资扬州亚星——奔驰公司外方副总经理)及其妻子、儿子和女儿。据查,盗窃的行动被普方一家查觉,因为言语不通,惊惧之中,他们选择了杀人灭口,即所谓“激情杀人”。四人随即被捕并被法院判处死刑。   让许多中国人意想不到的是,案发后普方的母亲专程从德国赶到南京,在了解了相关案情后,老人竟然写信给地方法院,表示不希望判四位年轻人死刑。不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后还是驳回了4名被告的上诉,拒绝了受害者家属的求情,维持死刑的判决。故事并未因此结束,同年11月,在南京居住的一些德国人及其他外国侨民设立了纪念普方一家的协会,自此致力于改变江苏贫困地区儿童的生活状况。   为什么要在一具尸体上寻求不可能完成的公正?读到这样的故事,您也许渐渐能理解我所说的“他的生命里有我余生”了。宽恕可以在仇人的身上拓展你的生命,而同态复仇却可能终结一切。有罪者如果能够真诚地悔过他对另一个人的杀害,他会尽量去弥补他的过失,去帮助受害者完成生前未完成的事情。一个人被杀,国家再杀杀人犯,实际上连续做了两次减法。死者及其家人除了捍卫“杀人偿命”的古训,满足了大众“嗜血的正义”,究竟又得到了什么?   以上是我大致的一点想法。只是简单地表达了一下自己的观点,竟然被许多网友喊打喊杀,“先扎你8刀”,让我再次看到“民愤极大”的内涵。谢天谢地,好在只是在网络上。如果是在一个广场上,面对这群人,我是不是要成为“人民公敌”了呢?   这个社会会好吗?此时,我最想说的是,比死刑更可怕的是无所不在的戾气与不宽容。它们随时可能暴雨成灾。   没有谁不惋惜张妙的惨死,没有人不痛恨药家鑫的残忍。在此,我更无意为药家鑫的恶行辩护。然而,面对这个社会随时可见的“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我首先想到的是图图大主教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如果你了解当年的南非是如何终于走向和解,如何避免冤冤相报,就知道对于一个身处转型期的国家而言,在面向一个可期的未来时,在日常的辩论中培育宽恕与和解的精神将是何等重要。 —————————– 答熊培云:比不宽容更可怕的是不公正 就在今天早上,我在猫眼上看到一篇熊培云谈药家鑫案的文字。实话实说,对于熊老师洋洋洒洒的漂亮文字,我未敢苟同。我没有不承认先生你不是一个胸怀普世价值的人文关怀者。你也曾谈到“没有谁不惋惜张妙的惨死,没有人不痛恨药家鑫的残忍”,甚至阐明自己的文字并非为药家鑫辩护。但面对“极大的民愤”“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你质疑了、止步了,这可能也与你自己所说“对此案并没有太多关注,只是知道微博上对此讨论热烈”所致,于是你劝诫群情激愤的国人:比死刑更可怕的是不宽容。而我所先看到的,却是第一位留言者的寥寥几笔:比不宽容更可怕的是不公正。这也恰恰是我个人的观点,于是便拿来做了此文的标题。切莫见怪。 我承认,打倒一篇文章有时需要一篇文章或者万千著作,有时也只需要简单的几个字。很不凑巧的是,你的千字文章倒下的情况属于后一种,因为它在这十二个方块字面前不堪一击。这并非我妄言,若把你的那篇劝诫文章和这同一句式的十二个字并列排放,四两拨千斤之意味便油然而出了。你在微博上留下五点箴言,面对回复当中的群起攻之便觉充满暴戾之气,心有不满便快意删除。于是开始感叹近百年来的中国社会充满暴力,生活在这个国家,暴戾之气却是随处可见的。 国人暴戾,是当下实情,网上网下,言语不合便拳头说话这是常有发生的。暴戾绝非所有人的最终解决办法,此点我表示赞同,我也希望能够主张宽容,可是现实当中往往出现的情况是:暴戾成了所有人到最后唯一可选的解决办法,这是别无选择。事出有因,因为选择暴戾来充当火把的办法是遭遇了几乎难以翻身的不公正。 先生提到五点,那么我也提出五点,来借着这篇文章谈谈先生到底在哪里止了步,又在哪里绕了弯。我敢保证,我绝不饱含热烈激昂的忿忿情绪。此时此刻,我很安静,安静到即使发表了什么不合逻辑的言论遭人拍砖也不会就此删去。 第一,药家鑫案跟废除死刑不可混为一谈,根本就是两个概念。熊老师坦言自己是个死刑废除者,我不敢保证大多数人是否都有暴力倾向,但我绝对健康,包括身体还有心智。药家鑫先撞后杀,手段恶劣,罪行已不需要太多证据来证实。根据现有刑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不为过。但辩方律师抛出“激情杀人 ”之说,央视专家当众“奶孩子”的场面,以及现场居然召集400名药家鑫同学联名签署免死提案这一系列事实,你不能否认是一起有组织、有目的、有策划的群体行为,根本在于为药家鑫保住一条命。于是才有了部分律师所说“药家鑫案是废除死刑的最好范本”的说法。没错,废除死刑需要一个典型个案,但很可惜,药家鑫案不是。所以,不要混为一谈。 第二,于是以上所说又可以反驳熊老师的第二个观点,你也明白,如你文中所述“在中国,审判经常受到来自官方(上级部门的干预)或者民间意见(所谓“民愤极大”)的影响,也不是什么秘密”。可是,试问一下,最近几年在官方与民间博弈的社会事件中,大部分又是谁笑到了最后呢?官方握权,资源丰富,民间有嘴,口水横流。官方的平台不让民间说话、官方的专家不说民间的话、官方的指令违背民间的意愿,难道这些都是可以凭借民间的几百几千张嘴去改变的?目前看来,此举很难,因为死者张妙的老公张显和他两岁的孩子还没有真正上过中央电视台。谁在更有力地影响案件走向,不言自明。 第三,中国老百姓有自己的传统认知,也有自己的传统价值观,不是一朝一夕便能通过一个案件就能改变的,这需要时间。对于他们的这点“难以宽容”作为一个观念超前者你可以批评,但更多的需要理解。何况这也并非是他们自己希望的样子。“社会没有宽恕,对生命无以敬畏”这是比死刑更恐怖的景象,我承认,但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上行下效,平头百姓是随意可以被捏造的泥人,真正的大手不属于他们。该问问,是谁先放弃了宽恕,是谁先对生命进行了亵渎?这在每个人心里是有标准答案的。再问问为什么?我给个参考答案,是因为逐渐拉大的差距导致的不公正,是不公正先灭了宽恕,先灭了对生命的敬畏。这是源头。 第四,熊老师为了阐明“若我被杀,请宽恕杀我者,善待他,他的生命里有我余生”这样一句令他颤颤巍巍写下的话,举出了11年前南京德国奔驰外方副总经理一家被四个中国小伙子灭口的案件。法院判处死刑,但被害者母亲从德国远道而来要求宽恕四名待执行的死刑犯。虽然并未成功,但也仍然得到了熊老师的大加赞赏,并感言“宽恕可以在仇人的身上拓展你的生命,而同态复仇却可能终结一切”。当然,也请看清楚,是被害人的母亲要求大赦四人,她是绝对有资格的;然而在法庭上当所有希望保住药家鑫性命的人将他曾经获得的荣誉交给张妙的丈夫张显手中时,这个男人说:“我不看这些,这些都是垃圾,我只要求判他死刑。”如果在判处药家鑫死刑的判罚上我们没资格,那么在要求被害人家属宽恕药家鑫的事情上,你也没有资格。 第五,说点不正经的吧,对于我们广大比较听话的人民群众,起码对于政府,他们已经够宽容的了。他们的地被征收了,他们的房子被拆了,他们的墓地涨价并且开始要交续墓费了,他们的饭菜里又多了一些不正常的东西,他们的车子又因为油价不得不抛锚了,他们的子女被潜规则了,他们孩子的学校在地震中塌陷了……诸如此类,他们也只是不停地抱怨,不停地上访,不停地向祥林嫂一样重复再重复做一些不可能改变的事情。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寄希望于政府当中有人能够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他们甚至可以为此集体下跪,丧失尊严,也没有做出过激的举动。正如早上我一个同学对我所说:你要理解和宽容我们的政府,我们跟别的国家不一样,已经够好了。对他的话,我不做评价,但对我们的普通百姓,他们已经够宽容了。正如韩寒之前博文所说一句:像我这么好,你去哪里找哇。所以,切妄谈我们的社会缺少一些必要或者不必要的宽容。 以上也大致是我的想法,很简单,还是那十二个字:比不宽容更可怕的是不公正。简单说来,社会公正是社会宽容度的鱼缸,鱼缸不存在,基本上养不了鱼。你首先想到的是图图大主教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但在中国,也请在前面加上“没有公正也就没有宽恕”。熊老师是南开一学者,我只是屁大一草民,不知上面的话,会不会也只如一屁响而已? 即便如此,也愿此屁臭气熏天。 相关日志 2011/04/02 — 药家鑫案:央视的采访报道能否助其免除一死? (0) 2011/04/01 — 李承鹏: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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