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

法广 | 要闻解说: 网络反腐之兴盛凸现制度反腐之缺陷

最近几个月,中国的网络反腐可以说硕果累累。从拥有11块名表的陕西“微笑局长”杨达才,到被发现有22套房产的广州“房叔”蔡彬,从重庆因不雅视频而一夜窜红的雷政富,到儿子因醉酒驾车殴打交警的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亚力,从涉嫌为贩毒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广东英德市副市长郑北泉,到被揭发包养“双胞胎情人”的新疆乌苏市公安局长齐放,从涉嫌学历造假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到因被揭发拥有5块名表而成为媒体关注中心的兰州市长袁占亭,种种嫌疑一经网络揭发,涉嫌官员或被调查至被撤职,或不得不出面为相关指控自圆其说。网络反腐显然正成为中国打击官员贪污腐败的一支势不可当的生力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杜治洲2010年承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监督”相关课题的研究,根据他的统计,最近8年间,中国内地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现过网络反腐事件,共计118起,其中2011年达到近50起。网络反腐案件不仅超出以往任何时期,而且“准确率”相当高,所举报问题经调查后多被证实。 网络反腐来自民间,显示着民间对无所不在的官员贪腐行为的愤怒,和对制度反腐力度的失望。应该说,今年初的薄熙来事件已经显示出中国官员贪腐现象已经普遍而严重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执政党的信誉因一桩又一桩的官员贪腐案而一跌再跌。而国际反贪污腐败机构透明国际几天前发表的“2012年贪腐印象指数”报告显示,在过去的一年间,中国的贪腐现象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在国际排名中从原来的第75位,跌落到第80位,在满分100分的情况下,中国只得39分,严重不及格。 网络反腐强大的力量正对政府的反贪力度与决心形成压力。中国最官方媒体新华社也在国际反腐败日前夜发表文章,承认“网络举报多处开花正倒逼中国反腐制度创新”。有人从网络反腐近期一经披露立即引发调查的高效率趋势中,看到中央政府反贪腐的决心。 应当说,中共最高领导层对贪腐事态之严重并非全无意识。即将卸任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中共18大开幕式上的讲话,承认腐败已使得执政党面对亡党亡国的危机;在中共18大上正式成为中国新领导人的习近平也在18大之后的政治局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警告说,腐败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 不过,网络反腐的兴盛也恰恰反映出中国政府反腐的严重缺陷。执政党誓言彻底打击贪污腐败并非开始于今年11月的中共18大,但是贪腐案件屡揭不绝,贪腐金额越来越大,涉案官员也级别越来越高,以致于民众对于来自中央政府的反贪腐行动开始渐失信心。透明国际不久前公布贪腐趋势调查显示,1/3以上的中国民众认为政府在打击贪腐方面没有成效,46%的人认为贪腐问题愈来愈严重。中共新领导层反贪腐的决心也许并非虚设,但打击贪腐的实际力度则需要有制度性的保证,既需要有独立于权力干预的司法体制,也需要有独立于政治导向的开放的媒体监督。如果说近期一系列官员因被揭发贪腐而被调查、被撤职的话,中国民间越来越多地要求官员公布其资产的呼声却始终没有得到高层的积极回应,而目前民间网络揭发举报贪腐的案件也始终局限在一定级别的官员。美国《纽约时报》不久前披露中国政府总理家人敛财致富,但相关消息立即在中国网络上遭到屏蔽,《纽约时报》刚刚进入中国的中文版也自此无法从中国大陆登陆访问,中国有关方面称应温家宝本人的要求已经立案调查,但几天之后就已经盖棺定论。网络反贪显示其高效率的同时,其缺乏法律框架的弱点也同样毋庸置疑,网络反腐的高效率必然进一步推动民间反腐的热情,但缺乏法律约束方式也难免不会在亢奋之中导致人人自危的民意审判局面,甚至出现恶意攻击、造谣中伤的负面结果。 反贪腐行动近期得到了网络反腐的有力推动,中央政府似乎也在某种程度上显示出乐观其成的肯定姿态,但是,真正有效的反贪腐行动不能没有制度的保证。如何从制度上扼制官员腐败、遏制导致贪腐盛行的权钱互动链条才是对中共高层打击腐败决心的真正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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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之伟:重庆逆流及其教训

童之伟:重庆逆流及其教训 ——在“依法治国与重庆教训”研讨会上的发言 进入专题 : 重庆逆流    ● 童之伟 ( 进入专栏 )        关于重庆问题,我前后写过总共近20万字的文章。现在我能讲的时间只有40分钟,显然无法把内容很全面地表达出来。所以,我只能讲一下我对重庆问题的认识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简要说说我们应该吸取的教训。   在我心目中,薄熙来在重庆当权的那几年,实际上是在中国的西南一隅掀起了一股巨大的逆流,逆改革开放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潮流而动。重庆逆流是个广义的概念,不仅仅指薄、王的倒台的过程,而是指自薄到重庆当权起,薄、王一起胡折腾,一直到他们在重庆彻底败落的整个过程。      一、对重庆逆流的最初零星感受      对重庆逆流,我首先接触的是一些看起来是孤立的案件,有一些零星的感觉。具体的说,我最开始关注的案子是李庄案,但我只是在观察,没有很系统的想法,也没有表达意见。我第一个对之表达意见的案子是文强案,那时该案已到死刑复核阶段。文强案我当时觉得奇怪,因为重庆公权力机构有法不依的情况很严重,他们太多的行为显然违法。一个地方为什么要不择手段把一个显然罪不至死的人办成立即执行的死刑?不可思议啊!所以我就开始认真搜集这个案子的资料,从已经公布和我掌握的情况看,文强有罪,但他显然罪不至死。文强被指控了一个强奸罪,根据事实和法律,我当时就提出文强的强奸罪难以成立。因为,当事女方没有举报文强强奸,是专案组查到她的行踪,施加强大压力动员她检举文强的。不难想象,专案组会给那个女士两种选择,一个是举报文强强奸,她可以作为受害人,不受牢狱之苦,另一种就是承认卖淫,把她抓去劳教。另外,文强不可能不知道,从时间因素看,即使真有所谓强奸一事,刑法上也是没法找到定罪证据的。所以,指控和判文强强奸罪,显然是为了将其人格彻底打倒、把他的名誉完全搞臭,为判他立即执行的死刑做铺垫。后来进一步披露的情况表明,情况确实如此。   我们法学人士从来不否定文强有受贿罪,但法律的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刑事被告罚当其罪。所以,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依法律该处多重的刑罚就处多重的刑罚,不能人为强加人罪名,也不能非法加重刑罚,这对于任何人都是一样。文强的案子我关注比较晚,但第一次看与相关报道我就觉得从侦查到审判,很多做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当时是2010年6月,文强案已经到了复核的阶段,我赶紧写了《死刑复核,用法治原则给生命留下最后希望》,发表在《南方周末》。我从来不否认文强有罪,但法律对任何人都只能罚当其罪,依法显然不该判死刑的你不应该把别人整成死刑。这是再明白不过的道理。但这个案子的被告在重庆方面和最高法院有关人员的通力配合下,最终还是判了立即执行的死刑。   法院适用刑法,要不要遵守宪法?当然得遵守宪法,但我根据已有的公开报道断定他们违背宪法的规定。文强案一审判决有重大程序瑕疵,适用刑法疑似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最高法院违背已有的具体规定草率快速核准死刑,本身就违反尊重与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重庆法院对文强罪行的归责,也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担责体制,且法检警三家办案未依宪法规定相互制约,法院未按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情况比较明显。最高法院对重庆被告人被判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忽视了重庆运动式执法,“民意”假造,刻意误导上边和百姓和有人对司法做政治化操控的情况。   鉴于这些情况,我当时给三个最高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写了信,寄送了《用宪法之光照亮打黑的路——向最高国家机关恭呈宪法意见》一文。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人员曾来电话讨论具体情况,答应转呈我的意见。   紧接着就是李庄案。最初我只是关注李庄案,并没有表达意见,但是我的工作部门发生了争议,我在《法学》月刊,范忠信教授那时候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写了一篇文章为李庄很抱不平,对重庆的做法很愤慨,我看了这文章以后我觉得它有理有据,应该可以发表,没有问题。但此文在编辑部发生了激烈的争议,当时有人就说,薄熙来将来要做政法委书记,我们发表这文章将来怎么办?我说你们是不是想得太多、太复杂了,我说我坚决主张发表。但那时我已经没有做《法学》的总编了,意见不管用,文章最后还是没能发表。   后来当李庄被追究漏罪的时候,我觉得薄、王操弄司法实在太离谱,决心大动干戈研究这个案子,于是写了篇标题叫《透彻的研究李庄案必须回答的150个问题》研究提纲。此提纲2011年4月21日发表在南京大学的费彝民法学论坛上。但很有意思的是,我发言刚讲完,在茶歇的时候一个消息在与会者中间传开:重庆有关检察院已经撤回对李庄漏罪的起诉。   再说说对唱红的认识。唱红到底有什么不对呢?应该说,公民有唱红歌或任何其它歌曲的自由。但公权力机构无权运用公共资源运动式发动市民无休止地唱红歌。重庆的搞法让我们这些过来人直观地感觉是在搞文革那一套。但这个很难找到证据,而且所谓感觉,说出来不过是一种猜测。至少从政治的角度看情况是这样。但从宪法角度看性质就不同了。首先,你凭什么投入庞大的公共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用于唱红?谁做的决定?在本级人大是否通过了必要的预算?从这个角度来说,可以说他肯定是有问题的。另外,唱红是他个人的爱好,他凭什么强加给全重庆人民?这从法律上说都是站不住的。我关于唱红这篇文章反响不错的,网站上此文点击量非常高。      二、对重庆逆流形成的较系统认识      这都是一些零星的感觉,但我后来把这些零星的感觉串起来思考,突然感觉重庆各种不对劲的东西是一个整体,是很系统的东西。薄熙来在那个地方掌权之后不是犯了这方面那方面的小错误,而是有一个与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一贯路线很不相同的错误体系。我觉得中央应该了解这些情况,他实际上是在中共十七大外另搞一套。我们作为公民、作为党员有义务把自己对重庆的看法说出来,所以我下定决心要把重庆问题系统地梳理一下。对重庆事态的初步看法最开始是2011年6月在香港城市大学的一个研讨会上发表的,当时我发言的重点就是我后来那个《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的要点。   那之后我回到上海,在2011年夏天,差不多花了近3个月时间,包括整个暑假两个多月,搞了一个5.6万字的报告。这个报告首先说这种打黑做法是一种社会管制方式,不是一般性的问题,而是整体统治的方略。唱红、打黑和所谓共富,这些倒腾式具体做法之间有内在联系,其中作为抓手的就是打黑。薄熙来在重庆推行了一条剑指私营企业的刑事司法政策。这就是我当时的基本判断。   《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有全文、简明版和摘要版,三个版本当时都同时呈交中央最高领导层。下面是该研究报告的简明版的正文原文(仅调整了标题序数的写法),这是首次发表:   【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摘要版]   本自选课题集中研究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的特点、内容和得失。本文最后部分也针对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显露的不良后果和体制性弊端,提出了若干建议。   (一)维护社会治安型打黑与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的区别   维安型打黑是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合法正常地行使职权,适用刑法第294条追诉黑社会性质犯罪行为的职能活动。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则是公权力组织以打黑为契机、以公安等强力部门对刑法第294条做极端的运用为基础,对社会进行管理控制的方略。   在省市县等行政区域权力仍然过分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过分集中于党委书记个人,司法缺少应有独立性的体制下,地方全权型人士如果有意为之,可较轻易将打黑从维安手段转换成社会管理方式。社会管理型打黑有一些显然不同于维安手段的重要特点,其中包括:它由政治领导层以运动式执法方式持续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及其下属机构强力介入,导致法院、检察院违反法律规定,放弃应有的独立性,与公安部门一起违法变相合署办案;违反法律的规定和精神,成立职权跨越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的全权型专案组;把不依法办事作为达到管理目标的基本策略;变相剥夺或最大限度压缩刑事被追诉人获得律师帮助和获得辩护的权利;违反法律的规定和精神搞不公开或半公开审判;在相关地区以暴力威慑制造“寒蝉效应”,等等。   (二)重庆打黑从维安手段到社会管理方式的蜕变   十余年来,重庆连续几届政府都积极致力于打黑,维护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秩序,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等基本权利免受来自个人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侵害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重庆的打黑原本属于维安型打黑范畴,但最近两年多来,那里借重打黑和刑罚追求社会管理效果的情况十分明显,因此,那里的打黑从2009年成立二百多个(次年达到329个)专案组、大规模集中抓捕、秘密关押嫌疑人时起,就从总体上开始蜕变为以打黑为标识的社会管理方式了。   (三)重庆社会管理方式下剑指私营经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重庆的施政,把打黑作为最显著的施政标志,这个事实直接表明打黑在那里是被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方法加以运用的。按照显示偏好原理,人们从重庆最近两年多来的打黑行为中可以观察到,那里的党政高层欲运用打黑实现的社会管理目标有三个:   1.他们首要的、基础性的社会管理目标,是削弱以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对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实行变相剥夺。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及相对应刑事司法政策的思想理论基础,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偏好“一大二公”,歧视私营经济,将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家在改革开放以来利用非按劳分配方式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积累起来的财富视为不义之财。   2.以不真正公开、限制律师辩护的草率刑事司法程序“合法”地将一大批最大的私营企业家的资产、财产变相收归国有,看起来既壮大了国有企业、补助了地方财政,又缩小了社会的收入差距,但却同时使党和国家失掉了信用,宪法法律失去了权威和尊严,很可能得不偿失。人们可以经验地观察到,重庆一直在施行着一项剑指私营企业家及其企业的刑事司法政策。   3.通过用超越宪法、法律规定,对刑法294条做极端化运用的方法来彰显公共强制力,并以其为威慑手段来实现舆论一律和社会安定。   (四)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对国家法制的破坏   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的许多做法,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放弃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另一方面又将我国政治体制、司法体制的弊端做了高倍放大。   1.重庆推行剑指私营经济、私营企业家和非按劳分配方式积累的财富的刑事司法政策,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些做法影响所及,从长远看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当不利,也必将在全国范围内加剧私营资产向国外、境外的转移和社会较富有阶层移民海外。   2.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的推行,造成了有关行政区域党委书记、公安部门负责人的权力集中和扩张到了危险的程度。   3.在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下,人大制度明显边缘化,政协制度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协商监督功能。运动式打黑还直接破坏了刑事司法制度中一些关键的内容。   4.公权力组织、尤其是公安部门随意抓人,秘密关押,先抓人、后取证,刑讯逼供,枉法追诉等滥施暴力的做法,严重威胁公民的人身安全、言论自由,新型“共产风”造成了先富阶层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权深受侵害。   5.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过度依赖公安等强力机构,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倾覆了现行宪法秩序;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的推行,使相应行政区域的民众乃至整个社会受到日益严重的个人专制的威胁。   (五)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1]   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是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比照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甚至共产主义阶段的要求形成的冒进发展方式的政法内容。确实,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我国已成现实,现在该把重点放在强调先富带后富了,但现阶段无论如何还不能把工作重点放到采取措施兑现和落实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上。在对中国和本地区当今所处社会发展阶段的评估方面,重庆党政高层在思想认识上很可能存在方法论失误。重庆劫富和追求立即兑现“共同富裕”的地方性政策,包括重点拿私营企业家和私营经济开刀的刑事司法政策,脱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   (六)重庆式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之实质及其不可行性   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的经济内容及为其服务的刑事司法政策,都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现行宪法格格不入的。谁也无权改变宪定根本规则,以权力意志和直接的公共强制力为基础,对社会总体利益及与之相对应的财产进行再分配。今天我国社科领域正或明或暗地展开着肯定、推广重庆式打黑型社会治理方式与揭露、摒弃这种社会治理方式的斗争。(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共 3 页: 1 2 3 进入 童之伟 的专栏    进入专题: 重庆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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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鏡新聞網 | 政治体制改革万勿再拖延,否则必有大祸

周舵致习近平、李克强的公开信 尊敬的习近平、李克强先生及其他政治局常委: 134位备受尊敬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国内42位各界人士要求释放刘晓波的呼吁书,各位想必都已知悉。他们的意见,没有一句话不是满怀善意,没有一句话不是建设性的,我当然完全赞成。借此机会,我愿向诸位提供我的同样善意、同样建设性的建言,供诸位参考。 1 极左的治国理念是中国一切乱象的总根源 贵党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和贵党政治纲领,已经有好几个年头了。这本应该是对全国人民和全世界的一项极其严肃的庄严承诺,然而非常遗憾,事实上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近年来,我国的法治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大幅倒退。何以至此,原因很多,其中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最高决策层的治国理念至今没有和马列毛极左的治国理念割断脐带。 “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只有外敌——当它遭受外国侵略时;它是没有内部敌人的,国家内部只有守法/违法、合法/非法之分。这个“法”,是按照正义理念和制定法律的合法程序产生,获得最广泛的社会共识的认可,切实约束政府和人民、保障人权的正义良法。在这个自由宪政的法治之下,警方作为执法部门,其职责就是维护此正义良法不受任何人、任何机构和组织的侵犯,以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公民的一切合法言行,警察没有任何干涉之权;反之,对于侵害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的不合法言行,警察当然被法律赋予强制之权;违法者如果不听劝阻,警察就必须视其反抗的程度和方式,动用法律严格规定的、适宜限度之内的强制措施,包括暴力手段;非如此,不足以保障守法公民的权益和全社会的公益。其背后的基本理念是“人性恶”,人的“罪性”(sin,不是刑事犯罪的罪crime)——清醒地面对人性的客观现实,认识到无论在多么“理想”的情况下,每个人的人性之中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侵犯他人、危害社会的可能和冲动;人永远不是天使,人间注定不会有天堂,因此不得不用法律、道德等等文明教化,来驯化和约束每个人。 传统极左的社会观和人性观则完全不同。这种理论根本不承认有什么永恒不变的人性和作为普适价值的人权,一切都是“历史的”、“具体的”、“阶级的”即相对的;所谓“人性恶”只不过是不合理的、人剥削人的私有制社会的产物;共产主义人间天堂消灭了私有制,也就消灭了人性恶。在共产主义天堂降临之前,人世间就是一个天使—“人民”—无产阶级和魔鬼—“敌人”—资产阶级双方殊死搏斗的阶级斗争的血腥战场;对于魔鬼“敌人”,那当然是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对阶级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雷锋的名言),根本没有什么人权可言,顶多不过是出于策略考虑,给点“出路”而已;而对于天使“人民”,则是“对阶级兄弟要像春天般温暖”,兄弟有错误,你只能好言规劝,“多做政治思想工作”,打骂是绝对不可以的。于是,警方就只能在两个极端之间左右为难——对于敌人,可以滥施暴力,原则上怎么处置都可以;对于人民,则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于极端软弱无能的尴尬境地。遗憾的是,我国政府的治国理念,直到现在仍然是在法治和阶级斗争学说之间摇摆,自相矛盾、互相抵消,一面主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面又沿用“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传统理论,其结果当然是令各级政府茫然失措! 比警察更尴尬的也许是各级地方官员。当面对“群体性事件”时,他们首先必须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但这里既没有标准,又没有做判断的足够信息和时间,更没有充分的授权,尤其是绝不可能获得社会认同;于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不是左了就是右了,不是太软就是太硬,可谓“动辄得咎”。这是人治,不是法治;是主观任意,没有客观标准;是权力不清、责任不明,也就根本无法问责。这就充分说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以及包括警察和政府官员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的根本利益,都是和传统极左的基本教义格格不入的。可悲的是,我们的高层决策者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关键性、严重性,依然抱残守缺、无所作为,听任整个国家机器在如此混乱的旧轨道上滑行!” ——以上文字,摘录自我“六四”21周年发表在香港《明报》上的旧作“不可持续的拖字诀治国”。很遗憾,两年多过去了,如同知识界、企业界和其他方面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大量善意建言一样,毫无反响,决策层对此充耳不闻,一切悉照旧章,听任各种体制弊病和社会矛盾日益恶化,以至于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已经对执政党自我改革的可能性彻底丧失信心。这有多危险,莫非诸位毫无觉察? 当前中国所有严重社会问题的背后,明眼人都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魔影,那就是由于各级党政官员手中掌握的巨大权力没有受到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权力导致腐化,绝对权力绝对腐化”,使得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等乱象愈演愈烈。救治之道,就目前中国的现实而言,不是民主,是法治(理由何在,请参看《附录一》“什么样的民主才是好东西”)。因此,当务之急,是首先在各界精英当中促成宪政、法治的基本共识,然后尽快把法治推上轨道。刘晓波的冤案,就是一个决策高层直接干预司法,导致执法犯法恶性结果的典型案例,当然应该予以彻底重审。那种“五不照搬”的蛮横调调不宜再唱——什么叫“不照搬”?是完全拒绝、一仍旧章、拒绝普世价值另搞一套,还是“不教条主义地原样照搬”?如果是后者,那就很好,因为信奉教条主义从来没有好结果,那就早些把话说清楚,尽快付诸行动。没有权力分立制衡,“以权力制约权力”,特别是,没有独立公正的司法,怎么可能从根本上治理腐败?如果“不照搬”是这个意思,那么,不就是决心要大搞腐败吗?这么干,还能混几年呢? 在当代各种政治思潮和流派当中,马克思主义毫无疑问属于左翼的最左一端,它说复杂很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无非就是一种“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三位一体的暴力仇恨邪教”,既不科学,又不人道,非常错误,极其有害,和贵党“建设和谐社会”、“建立法治国家”的志趣不但格格不入,根本就是敌对性的。我这样直言不讳,听来十分刺耳,不容易被贵党的广大党员接受,但我要负责任地说,我是师从贵党杰出的理论家于光远先生研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专业的科班出身——诸位想必知道,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就是我的导师于光远先生起草的——所以,这个结论不是我信马由缰、随心所欲的妄谈,是我经年累月苦心思虑,做了大量艰苦的研究和思考之后,对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所做的通俗概括。这样一种思想理论,怎么可能作为治国理念来治理国家,而不把国家民族引进相互仇恨、恶性争斗的混乱衰败泥潭呢?薄熙来之辈,不就是在这种极左意识形态的土壤里,在某些最高领导人的鼓励纵容之下,才得以恶性膨胀,险些酿成大祸的吗? 当然,设身处地替执政党着想,思想理论的变革不宜激进,应该渐进、有序、可控地施行。由于长期以来以“拖”字诀治国,我国进一步改革的空间已经越来越窄,稍一不慎,就可能翻船。有些事情“可做不可说”,如果“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是这个意思,那还算有情可原,但是,如果这就是诸位的真实思想,就是要继续走以马列毛极左思想治国的老路(这才是真正的邪路!),那么,我敢断言,这一定是死路一条。 坦白说,贵党自寻死路,这并不足惜,大家纠结的是,贵党这个“后极权”的执政党早已经把自己和国家民族紧紧绑在了一起,贵党溃散、政权瓦解,社会政治秩序必定崩溃,在那样一个无政府、半无政府的巨大绞肉机当中,除了极少数心黑手狠的野心家之外,没有人可能从中受益,以此之故,我们为了国家民族的光明未来,就不得不想尽一切办法帮助贵党完成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和平转型。这就是我们之所以必须对贵党抱持善意的真实理由。 2 红二代的自我救赎 红二代,就是当年打天下的那些老共产党人的直接后代。诸位当中,红二代居多数。薄熙来的“唱红”,除了煽动底层民众特别有效之外,对红二代也有极大的迷惑力。这个问题不解决,将来还会出大问题。 改革有其内在逻辑,其中一条,就是对传统要有适当的继承,激烈反传统多半会走向革命。我的一位朋友,贵党前总书记赵紫阳的秘书李湘鲁看了我的书之后,特地找到我家和我谈了一下午,他有一句话让我反复想了很久。他说,你反对革命,主张“渐进民主”,那就一定要包括对传统的继承,那么,共产党的传统难道不也是一种传统吗? 他说得对。共产党之所以能成大事,能从弱小崛起,最终打败国民党,必定有其道理。如果共产党人没有那种特别突出的高度理想主义、牺牲奉献、舍生忘死、大公无私的精神品格——甚至可以说是到了“道德洁癖”的程度——要夺取政权,那是想也不必想。虽然由于种种局限,这理想的具体内容,从目标到手段都已经证明是错误并且有害的,但是,老共产党人的精神品格,却是红二代应该继承的宝贵财富。而恰恰是这笔财富,现在已经被多数共产党人和共产党官员丢得干干净净,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共产党人如果变成除了当官发财,眼里别无一物的暴发户,那你还算个什么东西?要知道,就连一心逐利的资产阶级也不是这样的东西。资本主义是靠新教伦理而兴起的,当今资本主义的一个深层问题,恰恰是从新教伦理的道德资本主义,越来越变成了自私贪婪的资本主义,共产党总不能连早期资本主义的道德水平都没有!果真那样的话,贵党哪还能有立足之地? 薄熙来唱红歌,包含着继承红色传统的含义在内,就是这个东西迷惑了很多红二代。问题在于,这个红色传统是和那些极左暴力仇恨,和打内战混在一起的,如果不加切割,那就不但毫无益处,而且极端反动。近年来,贵党的音乐、影视、报刊、宣传成天都是打打杀杀、阶级斗争、暴力仇恨,都是和国民党你死我活,请问贵党还要不要两岸统一?还把打内战叫作爱国主义,这不是脑子完全进水了吗? 红二代长期浸染于红色暴力仇恨文化之中,很容易养成一股粗暴蛮横、一意孤行、无法无天的坏习气,薄熙来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恶例。这是非常错误,非常危险的,尤其身居高位的人,这种习气不改,势必胡作非为,害己、害党、害民、害国家,诸位务必要慎之又慎,对之高度警惕! 把极左暴力那一套彻底丢弃,把理想主义、牺牲奉献、公而忘私等等精神品格继承下来,这就是我所说的“红二代的自我救赎”。 3 恢复统一战线的活力 毛泽东早就一再声言,党、军队、统一战线,是贵党的“三大法宝”,然而,自1957年反右以来,“统一战线”就已经名存实亡,“六?四”以后则更加每况愈下。我特别尊敬的大姐陶斯亮几次对我抱怨,现在共产党哪还有什么“统一战线”?统一战线,统的是和你立场、观点不同的人,只要是爱国的,不管政治主张如何,都应该团结,现在共产党的“统一战线”,里面都是吹喇叭抬轿子的,那你发展他们入党不就完了? 就如我辈,就如刘晓波,不过就是和贵党的立场观点不一致,不过就是对政治改革的主张超前了一点,不过就是不认同“六四”大开杀戒,不过就是话说得比较尖锐刺耳一点罢了,我们一不搞颠覆,二不想革命,第三真诚希望贵党广纳忠言,纠正历史错误、实现社会和解,大家团结一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这何罪之有?难道搞出一个13亿中国人都是唯唯诺诺的软骨奴才,贵党说东就往东,说西就往西的局面,中华民族就能振兴了?那不是天方夜谭吗? 贵党十八大报告提出“协商民主”,很好,很对,那就请首先从被贵党非法打压的所谓“持不同政见者”、“异议分子”,从“六?四分子”,从刘晓波开始协商吧。刘晓波一向说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据我对他的了解,他根本不是个一心一意存心和贵党作梗,不能协商沟通的死硬敌对分子,设若当年贵党能和他诚心诚意平等协商沟通,而不是野蛮粗暴地“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哪会有贵党如今不得不面对的尴尬棘手局面? 可惜极富人格魅力的前统战部长阎明复先生年纪太大并且身体欠安,无法再为贵党效力,我建议贵党敦请颇富人望的胡德平先生和陶斯亮、马晓力两位女士出面主导此事,果能如此,我一定尽力协助。这并不是什么太难办的事。 贵党十八大开过了,我尽我之所能,在一定范围内做了一些调查,得到的反映不出所料,是极度失望,极其负面。这个话题太大,太沉重,我不想在这里多谈,只想说一句:政治体制改革万勿再拖延,否则必有大祸!对此,各界精英连篇累牍,不知说了多少诚心诚意的好话,出了多少或轻或重、或对或错的主意,贵党都一体吸纳、照单全收是既不可能,也不必要的,但是,无论如何,继续深闭固拒、全盘拒绝,那就无异于自绝于民、自寻死路了。本人不揣冒昧,老话重提,把我历年苦心研究的结果提炼成“建设和谐社会需要高瞻远瞩的顶层设计”一文,作为《附录二》放在文末,敬请各位耐心阅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采纳其中你们认为可行的部分,尽早付诸实施,千万不要再误读好意,仍然把良药当毒药,把诤友当敌人! 话已经说得够长了,就先到这里吧。谨祝各位不负众望,力扫积习旧弊,振作精神,渐进、有序、可控地把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到底,以实际行动而不是大话空言造福于中华民族,也造福于贵党八千万党员。 公民周舵  20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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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 | 身边人眼中的王立军

编者按: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内容。会议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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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 | 《经济学人》官场小说

核心提示:今年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数有140万人,人数创造了历史新高,是十年前的20倍。公务员的特权生活对于很多人来说就像是”金饭碗”。但是真实的中国官场却更像一杯毒酒,官场小说给我们描述的官场远不是光鲜亮丽的,而是充满了腐败、贪婪与残忍。 原文: The civil servant’s novel 作者:C.S.M. 北京 日期:2012/12/02 由” 译者 “志愿者翻译并校对 今年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数有140万人,人数创造了历史新高,是十年前的20倍。公务员的特权生活对于很多人来说就像是”金饭碗”。但是真实的中国官场却更像一杯毒酒——国内一位最畅销作家如是说。他的小说揭示了中国政客自私的腐败、贪婪以及残忍的政治活动。 王晓方对于中国政治家来说并不陌生。在90年代后期,他是马向东的私人秘书,马向东当时是沈阳——东北一座大都市——的副市长。在一件震惊全国的丑闻中,马向东被发现通过收受贿赂和挪用公款而敛聚了3150万元,大多数钱在澳门赌博输了。当时他被执行死刑。 超过一百名政府官员卷进这则丑闻。王晓方在三年的调查后证明没有不当行为。”当马向东接到执行通知时,我非常震惊,坐下来一口气写了一万字,”上周,王晓方在北京接受采访时说。年届四十的他从公共生活中退休,开始了全职写作。现在,他已经有13部署名著作,他的第一部英译小说刚刚被企鹅出版社出版:《公务员笔记》。 王晓方是写”官场小说”(officialdom fiction)最著名的作家。这种小说类型只有中国才有,它描述了共产党不透明的内部运转机制。 官场小说一方面为我们这些体制外的人揭示丑闻,另一方面为有野心的官员提供指导,建议他们要牢记不要收受贿赂。它深受读者欢迎的原因在于令统治精英又爱又恨。王晓方的小说已经卖出百万本。 他对官场生活的描述远远不是光鲜的。公务员每天都沉溺于派系斗争,疏通晋升渠道,为他们自己和家人搜刮私人财富。小说中一位官员在升官途中感到绝望,于是他在他上司的命令下每天喝一杯尿,他上司相信尿液中含有神奇的药物。这个片段折射了中国的政治系统如何令公务员们堕落。王晓方说,”尿比喻的是政府的文化垃圾,比如说官阶。”他一边解释一边激动地挥舞手指。 王晓方非同寻常地敢于描写当今中国人的生活。当然,他也没能免于审查。没有出版商敢出版他最近的一本书,《油画》,这本书写的是在北京的政府请愿者最后在国家监狱里”消失”了。为了软化内容,他像许多中国作家一样使用了荒诞主义的文学手法。在《公务员笔记》这本书中,办公设备也参与到政治辩论中。然而,即便运用了荒诞主义,书中人物也富于真实性。特别是书中一位叫彭国良的副市长,一位具有古希腊悲剧色彩的人物,在贪污受贿和赌博的漩涡中不幸落马。他为自己误入歧途而付出了生命。在彭国良落马后,他的私人秘书成为了一位小说家,并且将他的第一部小说取名为《公务员笔记》。 写这样的丑闻都遇到很多困难,更不必说自传了。王晓方在沈阳已经受到威胁。国营的当地媒体指责他对官员生活的描写是不切实际和完全负面的。王晓方却不这么认为,中国的政治,包括薄熙来丑闻,不止一次地证明了他对于贪婪和腐败的描述具有先见之明,而不是夸大之词。在一个绝大多数贪官喜欢去炫耀的场所,王晓方曾看到薄熙来赌博。很少有人能拒绝赌博的诱惑。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生死游戏。 中国现任主席胡锦涛在上个月的党代会上说,腐败问题解决不好甚至将亡党亡国。这并无新意,党已经说了很多年。王晓方说,”政治改革还只是一个口号。”他认为唯一能压制腐败的途径就是对现今体制来一场彻底变革。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他都会不断告诫那些急于进入官场的成千上百位年轻人三思而后行。 本文版权属于原出版公司及作者所有。©译者遵守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3.0许可协议。  译文遵循 CC3.0 版权标准。转载务必标明链接和“转自译者”。不得用于商业目的。点击 这里 查看和订阅《每日译者》手机报。 穿墙查看 译者博客、书刊、音频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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