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 谷開來 為何能逃過一死?
合肥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唐義幹指出,鑑於海伍德對谷開來之子薄瓜瓜使用威脅言詞,使雙方矛盾激化。加上經鑑定,谷開來患精神障礙,控制能力削弱,又當庭認罪、悔罪,因而對其減輕處分。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力終身。 在重慶市前公安局副局長郭維國等四名遭控在海伍德死亡案件中涉嫌包庇谷開來的另一宗關聯案件於10時宣判後,合肥中院副院長唐義幹於11時45分左右召開記者會說明今天宣判情況。 唐義幹表示,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谷開來與張曉軍採用投毒方式殺害他人,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谷開來「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但鑑於被害人海伍德對谷開來之子薄瓜瓜使用「威脅言詞,使雙方矛盾激化」。以及經司法鑑定意見表明,谷開來雖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但患有「精神障礙」,對本次作案行為性質和後果的辨認能力完整,但「控制能力削弱」。 加上谷開來在歸案後向有關部門提供他人違紀、違法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處起到積極作用,谷開來也當庭認罪、悔罪。因此,對谷開來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據唐義幹表示,谷開來在庭上「身體狀況良好、情緒穩定」,並表示「判決書是公正的,體現了對法律、對現實、對生命的特別尊重」。 重慶市前公安局副局長郭維國等四人則分別被判處5至11年不等徒刑。唐義幹說,包括谷開來、張曉軍,以及郭維國等四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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