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蛮子 | 行政强捐无关慈善只涉公权摊派
作者: 苗蛮子 | 评论(0) | 标签: 时事观点 给需要帮助的人捐款,不少人都愿意解囊相助。但当“捐款”成了工资单上的固定支出项目,这种献爱心则让人难以承受之重了——日前,湖南长沙县教师称,每月工资中有几十元被扣除,为的是参加“一天一元捐”活动。对此,管理捐款的长沙县慈善会称,2010年政府发文要求企事业单位捐款,目的是帮扶贫困。该县慈善会会长彭三明认为,老师觉悟最高,不应在乎这点钱。 在这个公民权利意识不断生长的年代,彭三明口中的“老师觉悟最高”,看似褒扬实则是对教师群体人格与智商的羞辱。其言辞的立基点在于,老师不仅充满爱心,更为重要的是,老师识大体、顾大局,是政府工作的最佳配合者和支持者——这用统治术语来说,就是老师是最听话的顺民。显然,这种意义上的“觉悟最高”,实质就是抽掉个体的思想与权利意识,而把身心完全交与党和政府,成为权力机器上合格且出色的螺丝钉。 权力话语体系中的“思想觉悟”,已被时代所抛弃。时代所要求的个体“觉悟”,应当首先是有自己的思想,在正常情况下对自己的财产拥有绝对处置权,而不容许他者侵犯,哪怕是以慈善的名义。 慈善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自愿参与原则是慈善得以保持纯洁性的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这一原则确保了捐赠者和受助者双方都不存在心理负担和利益损失。应当明确,公民的捐款,是基于个体自主判断的行为。这一方面让公民的爱心得以释放,另一方面公民通过释放爱心获得一种纯粹的快乐。从这个意义上说,捐款不是一种负担,而是获得快乐、体验快乐的一种方式。 而从个人账户中直接扣款,是一种变相强捐。这种“捐款”打破了自愿原则,捐款者不仅承受了心理负担,而且也感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夺。很显然,行政强捐,既不合法也有违道义,其实质是一种恶行,而非善举;被权力劫持的“一天一元捐”,无关慈善,只涉公权摊派。这样的摊派,不仅有损慈善的纯洁性,而且是对捐赠者善心的亵渎和不尊重,严重挫伤了公众的慈善热情。这是权力给本已脆弱不堪的慈善再揣一脚。 退一万步来讲,若“强捐”的钱确能“帮扶贫困”,捐款者尚可接受这种实体正义。事实上,在美国也有“强捐”。据说有些美国人每年都会被单位扣掉自己工资收入的2%,交与慈善组织。虽然两国的流程差不多,但人家的“强捐”过程及结果都是透明的。而在我们这里,强捐来的善款,往往是一笔糊涂账,公众并不知道自己被捐的钱花到了哪里。比如,长沙县这一强捐活动去年到账款高达324万元,但到目前也只是这样一个大而无当的数据而已。 长沙县的这笔巨款去向如何,目前尚未可知,但日前被爆的黑龙江一省级机关对善款的“分配”方式,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解读方向——同样在由官方发文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明确规定捐款的75%返还给捐款单位,20%上交省慈善总会统筹使用,5%用于省直基金会机动使用。一条分食“善款”的利益链,由此呈诸于世人眼前。这表明,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强捐,已然成为各部门变相敛财的创收手段。 显然,行政强捐是公权对私权赤裸裸地绑架,这是无边界的权力所导致的行政角色错位。对于慈善事业,政府最主要的职责,是制定规则,细化相关法规并予以落实。可在很多地方,对于慈善监管,政府部门不仅长期缺位,而且越位将权力之手伸进公民的口袋,谋取私利。显然,权力无边界,政府就可能随意而为。只要有利可图,社会的任何一个领域,都有可能成为权力的逐利之所;每一个角落,都充斥着公权肆意侵犯私权的魅影,而强捐不过是公权摊派的一个缩影罢了。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苗蛮子的最新更新: 公务员醉驾“双开”看起来很美 / 2011-09-05 23:11 / 评论数( 0 ) “差生保证金”背后的傲慢与偏见 / 2011-09-05 23:11 / 评论数( 0 ) 让“猛男”对视“老子”又何妨? / 2011-09-04 11:06 / 评论数( 0 ) 劝募不成百万查黑手是自扇耳光 / 2011-09-01 23:50 / 评论数( 1 ) 睢宁式“网络问政”实乃温柔陷阱 / 2011-09-01 23:50 / 评论数(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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