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

警察上访遭截访被人骂——“你们也有今天”

     湖北法官因为妻子的劳动纠纷案,认为法院的处理不公,就穿着制服到省高级法院上访喊冤,最后被免去职务发配乡下工作。也许是法官身份特殊,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想不到的是,在法官上访事件平息不久,山东警察因为举报前任局长问题,也穿着警服到公安部上访。虽然是警察来上访,但与普通民众也一样,遭到警告和拦截。比较“幸运”的是,当地的截访人员,没有将他俩交给类似“安元鼎”保安公司。     昨日的截访者,成了今天的上访人,只有经历过了上访,才知上访的艰难。两个上访警察被人骂后,相信他们不会责怪骂人者。     在“维稳”体制之下,不论你是普通民众,还是身份特殊的法官、警官,一旦成为了访民,就会被视为“对立面”。因为到上级机关去上访,在某些官员眼中,就是与当地政府作对。重庆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不是说过“与政府作对就是恶”吗?如将王银峰等官员话语引伸一下,与政府官员“作对”也会被看成是“恶”了。     法官信访而不信法,警官信访也不信法,信访制度的立法者应当反思。 附《山东派出所长进京上访 公安局领导紧急拦截》: http://news.qq.com/a/20101019/001831.htm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阅读更多

2010年四川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开招考1045名警察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关于2010年全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省监狱劳教系统43个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0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和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 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其入校前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止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30周岁(1979年9月30日—199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监狱劳教系统在职工人可放宽到35周岁(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要求165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CM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7以上,或左右单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涉及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按照人社部、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其余符合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八)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

阅读更多

[转载]老干部彭迪说:中宣部是“超权威、低智商的言论警察局

原文地址: 老干部彭迪说:中宣部是“超权威、低智商的言论警察局 作者: 重回最初 老干部彭迪说:中宣部是“超权威、低智商的言论警察局”,必须搬走这个“绊脚石” 老党员老干部老新闻工作者彭迪说: 中宣部是“超权威、低智商的言论警察局” 中国要赶上时代,必须搬走这个“绊脚石” 前全国记协书记处书记、新华社前副总编辑彭迪同志,写了一篇《 特权还是人权》 ,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和观点,对党的宣传工作和新闻工作进行了尖锐的批评,振聋发聩。文章较长,略有删减。     特权还是人权      彭 迪    “宣传”的涵义是什么,有哪些规则,这些规则的利弊如何,是通过什么程序和由什么人定的,有什么法律和理论依据,如此等等。,对这许多问题,过去都没有深究,因为探讨这些问题本身就可能触犯“宣传”规则。。现在领导提倡改革开放,应该是打破这禁区的时间了。我想就这个问题谈点自己的体会感想和经验教训。   第一,从字面的意义谈起,“宣传”是个中性的词汇,意思是向公众传送信息或发表意见,本来应该反映客观事实和揭示传播真理,但事在人为,它可以用来传播事实和真理,也可以散布谬误和谎言。作为一种政治手段,就不免被滥用为政党的主观意志服务而失去或损害其应有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在中国大陆,“宣传”实际上就是一种政治手段和官方行为。这种传统是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开始的,共产党上台后,一仍其旧。两家大概都是从苏联学来的,除了各自的机关报刊杂志等以外都有统管全民带有强制性、排他性和垄断性的官方宣传机构。如今,台湾早已取消了这种制度,而在大陆,这种官僚机构—中央宣传部(简称中宣部)的权力越来越大,达到荒谬的程度,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和国际形象的损害不可估量。   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应该是实事求是,宣传报道应该客观全面如实反映真实情况。但实际上我党并不严格恪守这个原则。多年来,我们片面渲染领导政绩,过分强调人民对党的歌颂感谢,助长对党和个人崇拜之风;对缺点错误的报道,往往轻描淡写,避重就轻。。甚至在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宣传对国家事务的透明度和人民的知情权如何重视,而实际上对重大问题,如官方政策失误,高层的人事变化,或涉及要人的深层腐败现象,皆讳莫如深,平民百姓既不知情,也无权问津。本应公开进行的让人民了解监督和参与的国家领导人的产生过程,也成了国家机密。过去是由元老像皇帝那样指定,现在通过暗箱操作推选,连他们在选举会上得票多少都不可告人。新闻记者如发表议论和预测就以所谓“泄露国家机密”论处。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我们一贯声称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优良作风,强调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而且欢迎批评,有错就改。但实际情况远非如此。。党领导并不预期或欢迎批评。许多独立思考,对人民和国家的利益高度负责的好心人,相信党的宣传,看到领导的缺点错误,发表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观点政策,反而被划为阶级敌人,戴上右派份子、右倾机会主义份子、“三反份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资产阶级自由化份子,甚至反革命份子的帽子,受到打击迫害。受害者不计其数,造成全国政治气氛恐惧,鸦雀无声,民意堵塞。。在大跃进运动营造声势,煽动群众,反对右倾,谎假连天的宣传鼓动下,人疲粮尽,工业混乱凋零,农村大片饥荒,饿殍遍野,数以千万计,有些地区甚至人相食充饥。。这种明明是领导严重失策的人祸造成的恶果,我们却宣传说主要是因为天灾。事后,国家主席刘少奇总结教训,认为主要的问题是人祸。。他感慨地说,那时的“人民日报”(的宣传)没有比有好。。没想到正因为他说了一些与主流宣传不同的真话,后来被迫害惨死。   整风运动是中国人政治生活的必修课,不管是不是党员,都得参加。更早时期的历史,我不直接了解。从延安开始到全国解放以后,一次又一次的整风运动,没有哪次是出自群众自觉自愿,都是由领导从宣传鼓动开始,发表一些理论文章,规定一些思想言论标准,要求大家学习,一方面以强加于人的宣传手段灌输我党的理论思想和政治路线;另一方面命令各人对照检查交代自己的真实思想和被领导怀疑的个人历史问题。整风的方法多样,时而阳谋,强迫命令,时而阳谋,引蛇出洞,把群众运动得晕头转向,胆战心惊,从而达到思想上强求一致,组织上整治清洗的目的。对检查不合标准或不承认错误或莫须有的罪行的,就组织大会小会批斗围攻,施加压力,甚至使用逼供手段,制造冤案,有的送进监狱折磨,有的下放山区荒地劳动,造成人身伤害,家破人亡,不知道伤害了多少爱国志士和知识精英。对这种被人们称之为洗脑的“整风运动”,我们党领导和宣传家们文过饰非,给予高度评价,总是强调整风运动的意义伟大,党的领导正确,错误最多是“扩大化”而已,而且都是下面执行中的问题。至于对数以百万人计受迫害而造成的身心伤害和死亡的事实,基本上没有向公众如实交代和正式认错,更无道歉一说。   共产党有缺点错误是难免的和正常的,改了就好。但我们的宣传总是说共产党和它的领袖如何伟大英明。毛泽东的神话破灭以后,我们的宣传调子谦虚了一点,但进步有限。党领导人的讲话或党的决议一经公布,就是定论,领导人的发言,一律被宣称做作“重要讲话”,不管内容是否真的重要。人民群众还没有来得及阅读讨论,宣传部门立即要求全国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如何热烈拥护歌颂。为了营造宣传声势,中央往往下达指示,要求各省市响应表态效忠。这种统一思想的宣传攻势铺天盖地,华而不实,内容大都是重复领导人的原话,很少新意。总之,领导人的形象继续被宣传刻画得高人一等,神圣不可侵犯。没有人敢公开批评他们的缺点错误或对他们的品行提出质疑。他们没有一点幽默感。政治漫画在中国已濒临灭绝。政治杂文失去了它的锋芒。毛泽东倒是不讳言,他说过:鲁迅如活到今天,要么他不写杂文,要么他被送进监狱!”   总之,建国以来,封锁新闻,蒙蔽群众,查禁书报,控制言论,拒绝批评,打击异己的事例,不胜枚举。从整胡风,批武训,反右派,评海瑞,到文化大革命,都是以咄咄逼人的宣传攻势开始,以大规模整肃告终。一言九鼎,以言治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害。问题是直到现在,对有关上述问题的反思、探讨的建议和回忆文章,还被中宣部禁止封杀。这种禁令实在见不得人,不敢见诸文件,就用口头或电话下达,可见其理亏心虚。。   我们的国际宣传也应该是实事求是,向人民通报,而不是掩盖或歪曲事实。但我们宣传部门对已经发生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也向中国人保密,强调根据政治需要,以所谓“舆论导向”的取舍来决定什么可以报道,什么不许报道,应该怎么报道。这些“舆论导向”掩盖和歪曲事实真相,往往令人哭笑不得。二战后西方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民生,从恢复到发展,突飞猛进,把我国远远地甩在时代的后面,而我们的宣传方针是大喊“东风压倒西风”,“我们一天天好起来,西方一天天烂下去”,竭力夸大近代文明国家的缺点和问题,尤其对国际公认的普世价值观如个人自由,政治民主,尊重人权,人道主义等,都划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传染病毒,采取仇视排斥(实际上是恐惧)的态度,惟恐中国人染上这种“病毒”,中国的专政制度就土崩瓦解了。   本人在新华社总编室工作时,根据中央指示,美国宇航员首次登月这种人类破天荒的创举,不予报道。轰动一时的由两个基层美国记者对白宫违法活动的揭发,导致尼克松总统下台的“水门”事件,也不让报道。对外国的工会组织,我们斥之为“黄色工会”;对一些反对独裁专制受到世界尊敬的民主领袖人物,如波兰的瓦文萨,捷克的哈维尔,缅甸的昂山素姬等道义领袖,在宣传上受到中国的冷落。大量事实说明,苏联东欧的解体主要是由于那些国家的人民对专制统治的反抗斗争的胜利,我们的宣传报道不但不站在各国人民的立场表示欢迎,反而硬说是美国干涉的结果,似乎美国居然能掌握各国人民的命运。。有相当长的时期,我们的领导对外国人民的游行示威,要求民主,甚至排队投票选举的消息都很敏感,要求在报道中要注意分寸。这样来掌握“舆论导向”,其实就是掩盖客观事实,反映了我们领导对人民对自己都缺乏信心。直至今天,我们的宣传部还在不断要求媒体掌握好“舆论导向”,不惜偏离实事求是的原则,蒙蔽歪曲事实真相。有关部门还耗费了国家大量的财力人力和技术手段,建立防火墙,企图封杀互联网中的所谓敏感信息。好在世界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控制舆论的措施越来越失灵了。有些事情是你越禁,人们就越感兴趣。如某些被禁止发行的书刊,倒成了畅销的读物。官方的查禁,往往为被禁者作了义务推销广告。   第二, 二十一世纪的世界有一件罕见的怪事,有一个泱泱大国,没有一张民办报刊,可以自由选用新闻信息和发表各种政见。这个大国就是中国大陆。它的依据是“工具论”或“喉舌论”,就是说中国所有的媒体都是共产党的工具或喉舌,不容许发表异议。根据党的指示,全国人民说什么,不说什么,该怎么说,甚至该怎么想,都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特别是在事关全民权益的问题上,十三亿人民只容许一种意见,如有异议,就要受到不同方式的惩罚,歧视,改造甚至迫害。这是我们宣传部门最荒谬、最落后甚至可以说最反时代的做法。   坦率地说,“工具论”或“喉舌论”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更不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既然自己宣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应该是人民的工具,而人民不应该是党的工具。党可以有自己的机关报刊,充当它的喉舌或工具,但无权将全国的媒体划归己有。每个公民都有谈论国事和宣传自己意见的权利。国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将某些物质的东西收归国有,但不可以随随便便由哪一个政党或政府将人民的精神权利,尤其是思想言论自由收归国有或党有。许多有识人士一再建议领导高台贵手,开放言论,集思广益,多听听不同意见,少要求“舆论一律”,收回强加于全国媒体的“工具论”。但这种积极的建议被领导认为是离经叛道,充耳不闻。   这种做法是地地道道的专制主义,违反宪法,不合情理,实际上也办不到。在世界日趋多元化,全球化和民主化的今天,十三亿中国人民怎么可能只有一种意见。在真理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政党有什么权力强迫人民都同党保持一致。其实,那些口头表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有的是真心诚意,但被迫讲假话的也不少,有的为了明哲保身,有的为了升官发财,其中包括数不清的各级领导班子中贪污腐化份子。所幸还有不少敢于公开要求维护人权,反对这种专制统治的党内外的工农群众,知识分子和企业家,一直在为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而呐喊。中国人民解放眼看就到60年了,为什么迟至今日还不能扬眉吐气,当家作主,而只能匍伏在中央宣传部这样一个超权威、低智商的思想和言论警察局之下,充当驯服工具呢?难道这个问题不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和坚决改变吗?我们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维护宪法,争取民主的党性到哪里去了?   多年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歌声不绝于耳,共产党一贯“伟大光荣正确”的口号也叫喊了好几十年。我年轻的时候也充满着热情喊呀,唱呀。。现在,按中宣部的示意,在电视节目中听到这类歌声和口号时,想起我们党解放后严重的失误,特别是对人的伤害,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内疚。我的党性实在跟不上我们的领导。   现在改革开放,情况大有改进,但领导特别是中宣部的基本观点未变。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一劳永逸杜绝不同政见(包括许多善意的建议),保证全国各级领导和人大代表和党绝对保持一致,所谓“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挂帅)仍然是考核干部,职员,学生的首要条件,其实就是要求人人都无条件地支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则。这一套原则是由少数党领导人提出,没有经全国党支部讨论,更没有征求全国公民的意见,就写进国家宪法。。   考核干部的标准,应该超越党派一家的立场,由广大人民讨论以取得共识。胡锦涛同志向全国人民提出的“八荣八耻”就是一个超越党派利益的范例。国家对负责干部和优秀学生的要求主要应该是做人的基本品质,包括爱国爱民,无私无畏,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实事求是,敢讲真话,勇于独立思考,善于改革创新,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勤奋工作,廉洁奉公,有仁爱之心和民主的作风等等。这些美德有的来自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有的吸取近代世界文明的结晶,它们具有普世价值,不受党派偏见扭曲。选拔培养这样的人才取代那些入党做官,以权谋私,口是心非,贪赃枉法的腐化份子,国家和党才有希望。   第三,宣传自己的信仰主张是正当的,但任何理论或主义都不是唯一的绝对真理,需要在实践中检验修正和发展,不能禁止讨论批评质疑或否定,更不能动用国家专政手段强加于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邓小平和胡耀邦领导下,确认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理,开始破除各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迷信,批判“凡是派”,向实事求是的科学发展观转化。这个历史性的转化来之不易,它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奠定了理论基础。   但是,这个转化并不是一帆风顺。老的“凡是派”已退出历史舞台,但新的“凡是派”又接踵而来。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领域开始还政于民,广大的农民和市民获得本来就属于他们的自由权力,释放他们的智慧和潜能,经济突飞猛进,不仅改善了他们的家庭生活,也改变了国家的经济面貌,大步加强了我国的实力,成绩伟大。人民和领导都有功劳,但许多改革政策是人民领先,突破“凡是派”领导的阻力而取得的。物权法的制定和通过是很大的进步,但农民要求归还土地,老百姓要求摆脱恶吏欺压,人民要求言论自由,律师和记者要求安全保证等基本人权问题的解决还遥遥无期。   在理论战线上这个转化更加复杂。在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万岁的宣传口号在我国震耳欲聋的年代里,我对那些书本的学习,囫囵吞枣,紧跟党的宣传指示,坚信只能信奉一种主义——马克思主义,其他的主义和思想都是邪门歪道。实践证明,这种原教旨主义的态度对待理论问题已经失败,马克思本人就反对这种形而上学。但我们有些人至今还充满怀旧的心情,拒绝以实事求是的科学发展观对待理论问题。。回想当年胡适倡导“少谈点主义,多做点实事”时,我们横加批判。其实,他重视实践的观点比我们高明。成熟的政治家对各种时行的主义或理论,有自己独立的判断,他们重视理论,但又不受理论教条的束缚。像马克思这样伟大的理论家并不认为自己的理论是唯一的绝对真理。1842年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中指出真理“不属于我一个人,而为大家所有;真理占有我,而不是我占有真理。”他进一步质问那些封杀不同意见,只允许一种观点的书报检查官说,“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 同样重要的是,通过实践发现自己的理论过时或错误时,他毫不留情地自我批评修正。显然,他并不提倡迷信,也反对一花独放。   马恩两位大师给我们做出了榜样。我们尊重和继续学习他们的理论,但对他们150年前的著作,也应像党中央提倡的那样,以科学发展的观点对待,结合实际,与时俱进,敢于创新。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应将马克思主义神化,成为唯一的绝对的真理,排斥其他更加切合实际和更加进步的理论而作茧自缚,而应该实事求是,兼容并蓄,不受什么主义的局限,为真理而奋斗不息。。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限的智慧和创新的能量。问题是领导要相信群众,鼓励和释放他(她)们的积极性,多多提供新思想,新经验,新建议,而不应该专门建立一个党中央的宣传部来堵塞和扼杀人民应有的与生俱来的言论自由和表达权。   我最近读到ffice:smarttags” /> < ST1ersonName> 先生一篇关于新闻制度改革的文章,使我感慨不已。根据他的资料,1896年中国出版的《强学报》就提出民间办报有助于“广人才,助变法,增学问,除舞弊,达民隐”。1902年梁启超指出“学生日多,书局日多,报馆日多乃影响中国前途至关紧要的三件大事”。1912年孙中山认为“言论自由,各国宪法所重,从善改恶,古人以为常师。”邵飘萍办的《京报》以“探求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国民党的元老于右任1910年也指出有独立之言论,然后才有独立之国。。这些历史资料表明在这方面,我们党的思想境界比起我们的先辈实在是倒退了一百多年。 > 张博树< ProductID="张博树" w:st="on">   比起西方国家,我们在这方面更是落后。例如:美国对外的霸权主义不得人心,对内民主制度也远非完善,但他们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强国也不是偶然的。仅举一例。美国宪法1788年被国会批准后,在人民广泛的抗议和强烈要求下,1791年增补的第一条修正案就明确禁止国会制定妨碍人民言论和信仰自由的法律。这一条很厉害,它防止了美国走向专制并为美国人在解放思想,发展自然和人文科学开辟了宽广的道路。   美国的政治家也有许多高人之处。我的学友沈恒在一篇有声有色的文章中,对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有一段精彩的描述。这位美国开国元勋战胜了英国殖民军,就宣告不再继任总统。在众望所归,万般无奈下当第二届总统的就职典礼上实际上只讲了一句宣誓的话:“我遵从宪法,努力完成我的职责”。文章指出,华盛顿“没有豪言壮语,没有任何主义,你要喊它华盛顿万岁!他立马会跟你翻脸,认为你是侮辱他,骂他。”不得不承认,200多年前美国人民的政治觉悟和美国政治家的谦虚宽容度比现在的中国人高。   比起香港,我们大陆也相当落后。香港的媒体很活跃,消息灵通,思想开放。尽管它受到北京的约束,但更加像个现代社会。它的凤凰影视内容丰富生动,敢反映真情和讲真话,消息闭塞的大陆视众尤其欢迎。可惜又受到中宣部的限制,只有部分人能收视。顺便指出,大陆的报刊电视可以在香港普及,出入自由,但香港的许多报刊杂志竟被严格禁止进入大陆,电视也受到限制。既然是同一个国家,这种关系不大平等。它也反映了大陆在政治上和宣传上的被动和弱势,经不起公平竞争比较。。   应该老实承认我们的差距和弱点。公道地说,这种情况并不完全是中宣部的问题,但它确实很不得人心,比它上级更厉害,被人们称之为阎王店。它那个既无法律效力又无学术权威的阅评组更是臭名昭着。   中国要迎头赶上时代,必须搬走像中宣部这样的绊脚石。于国于民于党,利莫大焉!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阅读更多

警察变身访民说明什么

警察变身访民说明什么   进京反映新房质量问题的山东郯城警察陈卓和梁民振,被山东相关驻京部门送到了北京火车南站。(10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在我们的印象中,警察都是拦截访民的,看了这个报道,当警察变身为访民之日,问题无以解决,遭受了同样遣返、打发的待遇,可见如今想通过“正常途径”多难。 信访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由于如今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太难,于是越级上访成了社会的常态。警察也是公民,自身有了通过正常程序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会遇到既不重视,也不解决,于是他们在无奈之下也只好诉诸上访。也就是说,每个群体都有变成访民的可能,平时拦截访民的警察也不例外。当警察变身为访民时,他们的新身份和其他访民一样是平等的,也同样平等地被敷衍,平等地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平等地无法解决什么问题,不管你在这渠道之外是警察,还是一个农民。可见“正常途径” 的非正常地运转,会把人推到一个怨气腾起的境地。警察平时拦截访民只是公权的工具而已。 如今一个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天职,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及惩治邪恶、打击罪犯的警察需要解决的问题都上访,可见一般老百姓要想通过上访解决问题该多难! 陈卓和梁民振二次进京系代表郯城300民警,这么多民警思想疙瘩难解,哪当地的治安还还有什么保障?前任局长因盖房政绩而荣升,如此局面,郯城县公安局现任局长王行军怎能不为自己的官帽“显得颇为焦躁不安”?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十月之声(2024)

【404文库】“闭上眼睛,鬼怪并不会因此遁去”(外二篇)

【404媒体】“等帘子拉开,模特已经换上了新衣”(外二篇)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