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许志永博士自北大毕业以来,一直致力于促进中国的人权进步。他曾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参与揭露了黑砖窑奴工事件等等。 2022年6月22日,是许志永博士因“厦门聚会”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山东省临沭县法院开庭审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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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 | 学者:按照法律个人可独立参选 参选人大代表只需10人提名

学者:按照法律个人可独立参选 参选人大代表只需10人提名 (2011-06-10) 早报导读 [中国政情] 什么样的强政府?什么样的强社会? [金融风暴] 美国面临债务危机比金融海啸严重 [名家专评] 经济实力已取代军事实力? [中国早点] 离京感悟 联合早报网招聘 Freelance网络新闻编辑 ● 于泽远 北京 针对中国各地一些人士宣布要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官员前天声称,“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但有学者指出,按照法律,由各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的个人也可参选,这种参选实际上就是个人独立参选,人大官员的解释不能阻止公民个人参选基层人大代表。 官方媒体前天引述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说,根据选举法,任何公民参选县乡人大代表,首先要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进行审查和确认;其次,要依法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按照选举法规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出,或者由各选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第三,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交各该选区选民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必要时可以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四,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活动。 这名负责人强调,基于上述规定,中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将产生200多万人 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底,中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参加这次全国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涉及县级政权2000多个、乡级政权3万多个。官方媒体指出,这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一次重要实践。 目前,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已在各地陆续展开,其中,山西大部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已选出,江西正在投票阶段,北京、天津、吉林等地将于下半年启动。除官方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外,包括网络名人李承鹏、五岳散人在内的30多名“非官方组织人士”也宣称要参加选举,引起社会和官方的关注。 有人认为,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前天的表态说明官方将控制、打压“非官方组织人士”自行参选人大代表。但北京有关学者指出,这名负责人的解释并不能阻止公民个人在争取选区10人以上联名后参加基层人大代表选举,至于参选后会不会受到各方的压力,能不能选上,那是另外一个问题。至少在法律规定的层面,公民参选基层人大代表的门槛并非高不可攀。而且,从鼓励公民参政议政、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看,一些“非组织人士”积极争取依法参选基层人大代表是一种社会进步,官方应该乐观其成,而不应给他们设置法律之外的障碍。 上月宣布将独立参选人大代表的网络红人李承鹏在微博上表示,人大的解释是中共建国以来首次在新闻联播里对此正式表态:“正式表态比装睡,是大进步。”“人大这次似乎不是说‘独立候选人’没法律依据不能参选,而指‘独立候选人’这提法没法律依据,许志永先生(中国知名青年宪政学者)认为该叫‘联名推荐候选人’,如非我自作多情,人大此表态是承认公民参选合法性。”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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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 | <摇光>不要让诅咒自我实现 ——写给悲观朋友们的一封信

有时候在想,研究历史的秦晖、许纪霖都没有放弃,研究政治哲学的刘瑜、崔卫平都没有放弃,研究农 村问题的于建嵘都没有放弃,研究法制的蔡定剑、贺卫方、江平都没有放弃,研究经济的茅于轼都没有放弃,从体制中走出来的秦晓都没有放弃,体制内的温家宝、 辛子陵都没有放弃,奔走在维权一线的许志永、滕彪都没有放弃,致力于社会观察的笑蜀、熊培云都没有放弃,我们到底有什么资格妄下断言,中国是片被诅咒的土地?   不要让诅咒自我实现 ——写给悲观朋友们的一封信   徐超 (上海交通大学)   “这是一片被诅咒的土地。”王虎兄在《 熊猫彩照不能 》一文中如是说。 的确,在“体制绑架文化,文化反哺体制”的现状下,新华字典中那句“我们都有光明的未来”看起来就像痴人说梦。娱乐至死加1984,就像顾姗姗所说的,除了坐等天上掉下个李登辉,体制内出个戈尔巴乔夫,我们似乎看不到任何希望。我自己也悲观地认为,在我的有生之年里,我是等不到GFW被推倒那一天的。 我同悲观的朋友们一样,都不认同马克思的历史主义观点,所谓“历史大潮,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就如同宿命论一样,并非什么真理。所以,我不认为 这片土地最终一定能迎接自由的曙光,李大钊所说的“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或许会像恐怖片中的贞子一样,从电视机里爬到现实中来。 但我认同秦晖老师的观点:历史是无法预言的。在结果到来之前,所有的乐观估计与悲观猜测,都没有什么意义。就像薛定谔的猫,在测量之前你永远无法知道它到底是活着,还是已死去。 我之所以依然抱有希望,只是因为,预言是会自我实现的。当越来越多的人相信“这是一片被诅咒的土地”时,越来越多的人就会放弃努力,于是中国可能就真的失去改变的动力了,而诅咒的预言也就一语成谶。 事情的结果取决于人们的预期。就像当人们认为通胀即将来临的时候,通胀就会被制造出来。而要减缓通胀的脚步,就必须重建人们的信心。所以,我想劝告那些持 悲观态度的朋友们,结果如何我们无从得知,但是你每一次鼓吹“支那无解”,每一次成功地让又一个公民心灰意冷的时候,你们就又让这片土地往深渊中迈了一 步。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你们,在诅咒这片土地——虽然,我100%相信你们的动机不是那样的。 你们看起来言之凿凿的“无解论”,并不能经得起推敲。就像中世纪漫漫长夜中的欧洲人民,可能在梦里都无法想象文艺复兴的光辉吧;就像《柏林墙》的作者弗雷 德里克·泰勒,小时候也觉得这堵墙在他的有生之年里可能会一直矗立在那里。是的,我也无法证明,GFW最终一定会被推倒,你也无法证明一定不会。只要不是 100%的必死无疑,希望就一直存在。   现实的黑暗,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有另一种解释。社会的演进历程,可能就像这条逻辑斯蒂曲线,我们正处在红点所在的位置。在现在看来,社会演进的速度太 慢,以至于我们觉察不到。每当有改良派提出“日拱一卒”的时候,悲观党们便投来鄙夷的目光,似乎他们手握真理“改良是绝对不可能成功的”。但在我看来,你 努力去改良,便推动着社会往右发展;你要是悲观放弃,社会只能往左倒退。 有时候在想,研究历史的秦晖、许纪霖都没有放弃,研究政治哲学的刘瑜、崔卫平都没有放弃,研究农村问题的于建嵘都没有放弃,研究法制的蔡定剑、贺卫方、江平都没有放弃,研究经济的茅于轼都没有放弃,从体制中走出来的秦晓都没有放弃,体制内的温家宝、辛子陵都没有放弃,奔走在维权一线的许志永、滕彪都没有放 弃,致力于社会观察的笑蜀、熊培云都没有放弃,我们到底有什么资格妄下断言,中国是片被诅咒的土地? 这不是乐观者的过度自信,只是我们认为,哪怕我们的努力一时并不能成功,我也不愿意用自己的双手将中国推入深渊。我不会诅咒自己的祖国。 最后,引用崔卫平老师的一段话:你所站立的那个地方,正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黑暗。       (采编:安镜轩;责编:黄理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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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选举: 全国人大法工委称“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法工委称“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 1940年晋察冀边区妇女参加基层选举时历史照片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中国官方对本次县乡基层人大选举中涌现的“独立候选人”现象发出了黄牌。今晚(6月8日)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引述中国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的表态称,“独立候选人” 没有法律依据。”� 这是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在回应关于“目前有人欲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对此有何评论时”的回答。 这位匿名发言人称,根据中国《宪法》和选举法,中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 这位发言人介绍了中国“选举法”中关于“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的相关规定,最后强调,“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表态将参选北京市昌平区人大代表的时评作者“五岳散人”对官方这次表态回应称,“其实叫什么都不重要,你就是把我叫做“茄子候选人”,实际上也没改变任何事儿,我们还是独立于这个体系之外进行参选。” 将参选成都市武侯区人大代表的作家李承鹏则说,“印象中这是人大建国以来首次在《新闻联播》对此正式表态,正式表态比装睡,是大进步。” 他又说,人大这次似乎不是说“独立候选人”没法律依据不能参选,而指“独立候选人”这提法没法律依据(其实按许志永先生的说法叫“联名推荐候选人”更合适)。“如不是我们自做多情,人大此表态,其实是承认公民在联名推荐下可以参选。” 评论作者笑蜀则认为,“全国人大出面,说明独立参选已有实际影响;现行法律体系确无独立参选之说,规范称谓也对,正式场合当注意,但个人言论可不受此限;全国人大并未否认参选的合法性,改改名头,该参选照参选;对称谓的规范也可解读为提醒,即每步皆须合法,细节勿闪失始有望推动。 此前,舆论监管部门中共中宣部已经禁止媒体报道最近的独立参选县乡人大代表现象。 � � � � 关键词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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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个不经审判就可以关人三年的“劳教条例”

周泽: 重庆市民一条微博劳教一年      [陈有西按]这条消息,五月份就有人贴到我的学术网评论版,我一直没有审发出来.也故意没有去关注。后来在凯迪网上见到了.很火爆.我也没有去关心。因为这个劳动教养案是李庄案的后遗症,说明了严治下的重庆,毕竟不可能严格控制所有人的思想,总有些不和谐音会浮出水面。但是我不想参与过问。不想让人以为我们总给重庆过不去。后来见到许志永博士、周泽律师、袁裕来律师开始介入关注,网民舆论越来越强烈,终于又成了一个全国性事件了。只要重庆这种迷信权力、无视基本法治规则的行事方式不改变,这种出全国洋相的事件还会不断爆出来。一些缺乏头脑的人真会给领导添堵。                           这个劳动教养案,让我们看出两大问题:                   一是一个地方如果没有法治的约束,权力如果可以肆无忌惮,那么每一个公民都是没有基本人身安全的。法律是每一个人的保护神,法律就是制约独裁暴力的。一个文明理性的国家,政治人物必须敬畏法律,收敛自己的行为。而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有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机制。当前,地方司法割据已经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依法办事”正在成为一些地方对抗舆论监督、对抗上级监督的挡箭牌。他们只要以“我们是在依法办事”,就可以将个人的权欲加上法制的外衣,而肆行无忌。“把政治变成案子,他们就是观众”,这种目无法纪的说法,用法律外衣包装真正的人治和私欲的做法,最清楚不过地证明了今日中国法治已经被扭曲到何种程度。                    二是我们国家的劳动教养制度,是严重践踏公民基本权利的一种恶法,必须早日废除。这个问题法学界已经呼吁了三十多年了,我们已经加入了25个国际人权公约,再不能这样下去了。任何国家,要限制公民的自由,必须经过合法公开的审判,经过自我辩护和法庭辩护,经过法官的审理。经过法院的判决。任何国家,不经法院审判,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就把他关起来。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也确定了这个无罪推定的原则。但是 ,我们中国五十多年,一直有一个不用经过法院审判程序,就可以关人三年的“劳动教养条例”。劳动教养委员会名义上是政府的,实际上就是公安的,副市长兼劳动教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往往是公安局长,具体的审查、审批、执行机构即“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就设在公安局。这样的一种设计,就把中国平民的关押权,不经检察、法院审查,公安就可以独立决定关一个公民三年。这个问题不只是重庆的,已经在中国存在了五十多年,每次的废止动议,一直受到公安部和有关人员的坚决反对,到现在这个恶法还在不断侵犯基本的公民权利,严重破坏了我国法律中已经确定的“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任何人不经公开审判不得确定有罪”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中国现在很多的法律问题,只有让大家看到血淋淋的现实,才能够明白。发一条微博无需法院审判,就劳动教养一年,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地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状况已经糟糕到何种程度,让我们知道中国公民基本权利已经被破坏到何种程度。                   公安部的专家们,你们还要支持这种制度,反对废止这个条例吗?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183k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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