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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与治理 | 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困境

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困境 作者:谢泳 来源:作者博客 来源日期:2011-7-9 本站发布时间:2011-7-9 23:13:33 阅读量:9次 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困境现在已越来越明显,而且摆脱这种困境的前景并不乐观。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困境在于他们智慧、思想和勇气的贫乏,更在于一种现代特殊极权制度可以根本无视中国文化中的“清流”传统。 中国传统“士子”的来源,一般说来是依靠科举,而科举制度的实质是一个文官的选拔制度,也就是说,这个制度本身的目的是为国家选拔管理者,所以这个制度核心内容中包含了整个国家的基本价值系统,比如“仁义礼智信”一类基本的道德哲学,在科举的道路上,这些依赖稳定知识体系传播的价值系统,相对完好地承担了塑造中国传统士大夫精神世界的职能,虽然儒家文化注重对现世世界稳定秩序的管制,但其文化核心价值却有超越现实功利的精神追求,比如“无恒产而有恒心唯士唯能”的判断,就是对某种精神追求的自信,这个认识对中国知识分子来说是重要的精神财富,在长期的帝制时代,多数情况下,对皇权的软性制约,是由中国传统精神价值的维护者“清流”来承担的,具体完成这个责任的就是传统的“士子“。传统”士子“身上体现出的“舍生取义”传统,在相当的意义上与现代知识分子的“独立精神,自由思想”是相通的,这也就是为什么1911年民国建立以后,在西方文化影响和现代教育制度下培养起来的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在精神世界里多数能够有相对稳定价值系统的原因,中国传统士大夫精神世界的平衡,在1919年的“五四”时代,曾受到了极大冲击,但它的基本价值系统并没有被打垮,在蔡元培、胡适、鲁迅、陈独秀他们那一代人身上,传统价值系统和现代精神追求,总是平衡的时候多,他们对传统的态度,多数情况下是针对传统中负面价值的批评,对整个文化传统他们始终没有丧失信心。 中国知识分子价值系统的彻底崩溃,应当说是发生在1949年以后,特别是经历了1952年发生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和随后不久到来的“反右运动”,中国知识分子的基本价值系统就崩溃了,它的主要表现一是中国传统价值的被否定,二是西方现代思想影响下产生的独立精神在中国知识分子的内心发生了价值错乱。因为极权体制完全由意识形态提供全部社会生活的价值和目标,所以中国现代知识分子身上的独立精神,到了这个时代已经很难发生作用,除了个别独特的中国知识分子外,作为知识分子的普遍精神价值追求,他们已经没有任何保持自己价值系统的条件,只能随波逐流,苟且偷生了,这个时间大约有三十多年,基本是一个完整的代际转换时期。 1978年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但事后评价,承担这个时代责任的中国知识分子是热情有余,而知识不足,长期封闭条件下形成的知识缺陷和内心恐惧,使他们对中国社会未来的发展,缺乏足够的文化自信,所以上世纪八十年代短暂启蒙被1989年事件打断后,启蒙时代收获的基本精神和价值追求,经不起物质和简单功利的诱惑,八十年代启蒙的遗产,只残留在少数知识分子的心中,对整个社会来说,启蒙时代的精神和追求,早已为社会淡忘了。面对如此的结局,我们不仅要问,启蒙的历史何以会是这样的结局? 我们先来反思八十年代中国启蒙运动中知识分子的知识结构和价值系统。 承担时代变革的知识分子,他们最终的精神指向和价值追求,受制于他们的知识结构和基本价值系统的养成。从年龄结构判断,八十年代承担启蒙责任的主要中国知识分子,基本是1930年后出生的,这个年龄的限制决定了他们的基本价值系统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后形成的,而一般的知识训练也有明显的缺陷,这个时代中国的基本教育制度以苏联为模样。这个时代成长起来的中国知识分子,他们的知识结构中普遍缺乏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系统训练,真正在知识上对他们发生作用的是当时的共产党文化加苏联文化,而这种文化的影响由知识生产而内化为信仰,最后形成了基本的价值系统。在这个知识群体中,能够彻底自觉意识知识缺陷,主动反思并清理个人价值系统的知识分子相当罕见。 时代变革中,年龄的限制是一个刚性的表现,也就是说才华和思想常常不能超越年龄的限制,特别是在中国社会长期论资排辈习惯下,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整个社会中承担历史责任的资格,基本是按年资发生的,当这个群体到达可以控制部分社会资源的时候,他们的基本知识和价值开始发生作用,我们观察发现,中国社会进步中,凡能控制社会资源者,他们以往倾向于进步的价值追求基本就停止了,僵化成为一般的精神状态,对这个知识群体,我个人的评价是因知识缺陷而导致普遍的价值追求缺乏一致性,与晚清和“五四”知识群体比较起来,这个知识群体在价值的稳定性方面表现为失意时急进,而得意时僵硬,在他们身上最终发生作用的还是原来知识体系下形成的基本价值系统。 1977年秋天,中国恢复高考,教育制度逐渐常态化,恰逢改革开放和启蒙时代到来,这个历史时期成长起来的的中国知识分子,目前已到达中国社会的最高层,按照一般教育决定个人知识体系和价值系统的判断,当这个时期成长起来的中国知识分子成为中国社会的中坚后,社会应该按照他们早年在启蒙时代形成的基本价值方向上前行,但目前中国社会的现实对这个判断作了否定的回答,那么我们必须思考“1977级”中国知识分子的历史局限,我们要从1989年事件的后果来作一个简单分析。 任何政治或社会运动的后果,无论成功还是失败,它在客观上都会导致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参预这些活动的主要成员,在一个稳定的历史时期会成为时代变革的重要力量。在变革时代,真正的思想文化运动,常常会伴随学生运动。凡真正对社会发生影响的思想文化运动,无论这运动在当时得到何种社会评价,其主要参预者(包括精英和有此经历的人),一般应当在运动后十年左右,回到社会的主流中来,也就是说,十年左右,运动的主要参预者,要在事实上开始担负国家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学术方面的重任,这个周期的下限约在30年左右,越早越好。思想文化运动,如果不能产生这样的后果,它在事实上对社会进步的影响就可能会受到限制,从而影响社会进步。 回到主流并不意味着都从政,同时也包括那些成员思想和学术的成型。“五四运动”的主体是两部分人:教授和学生。蔡元培、胡适、陈独秀等是教授代表,傅斯年、罗家伦、段锡朋、匡互生、杨振声等是学生代表。前者主要代表五四新文化运动,后者代表五四学生运动,当然这是就他们当时的主要表现而言,真实情况远比这丰富复杂。一个明显事实是,过了十年左右,教授代表自不必说了,其中学生代表,经历了西方留学的生活后,回到了中国社会的主流中来,突出的特点是五四学生运动的领袖都成了大学校长(包括副校长、教务长、院长)等,罗家伦1928年出任清华校长,1927年,傅斯年主政中山大学文学院同时创办史语所,匡互生任上海立达学园校长、杨振声1930年初负责组建青岛大学并出任校长等,另外一部分人如汪敬熙、冯友兰、俞平伯、顾颉刚等人,也开始回到中国学术界的中心,更多当时并不知名的学生,多数也在十年后学有所成,成为各个社会团体的中坚力量。一种社会思潮最后形成的思想文化运动,其主要参预者的理想和实践有一个周期性的表现过程,这个过程如果在相应的周期内不发生,社会就错过了一些可能出现的变革机会。 1989年事件是上世纪八十年思想启蒙的一个直接后果,它的主要参预者是在启蒙运动中成长起来的。在中国当代变革中,1989年事件对后来产生的影响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启蒙运动的中坚力量最终以流亡和监狱为结果;二是启蒙运动的结晶成为社会的边缘性成果,体现为一种抽象认同而具体否定的现实;三是启蒙运动的中坚力量出局后造成了客观上的空缺,特别是在思想文化领域,启蒙运动中的次生力量很快上升为社会的中坚,在一定的周期后成为中国社会思想文化领域的基本力量。 1989年事件虽然是被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否定的社会运动,但主流意识形态还是采取了与对待以往政治运动参预者不同的判断态度,这个选择导致了社会精英一定程度的稳定,主流意识形态除了对当时介入较深者排斥外,对一般参预运动的成员,在政治上并没有彻底设防,部分有此经历的人在以后的社会生活中还是上升到了主流阶层,但问题也恰好发生在这里,当启蒙运动的部分精英成为社会主力的时候,社会进步的方向却并没有发生相应的改革,启蒙的后果如果在这个层面上还不发生作用,那么人们有理由怀疑八十年代启蒙的意义,如果启蒙运动的结果是以产生多数机会主义者为最后指归,那么我们就必须反思这个历史时期形成基本价值体系的社会文化制度。 中国社会近三十年来在经济上发生了极大变化,但在文化和价值系统的稳定方面还是出了相当大的问题。目前的中国,表面上,主流意识形态依然具有稳定的价值系统,但这个价值系统并没有成为社会成员内心认同的价值标准,因为表面价值与社会现实反差太大,可以判断为这个价值体系基本是依靠利益在起作用,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中国社会凡失败的政治人物,基本不认同这个价值体系,而帝制时代的政治失败者并不怀疑它的基本文化价值系统。凡稳定价值系统的形成,一定与社会现实大体平衡才可以显示其吸引力和优势,即真正按这套价值标准行事者得利,而中国现实恰好相反。就如陈寅恪所说:“综览史乘,凡士大夫阶级之转移升降,往往于道德标准及社会风习之变迁有关。……此转移升降之士大夫阶级之人,有贤不肖拙巧之分别,而其贤者拙者,常感受苦痛,终于消灭而后已。其不肖者巧者,则多享受欢乐,往往富贵荣显,身泰名遂。其何故也?由于善利用或不善利用此两种以上不同之标准及习俗,以应付此环境而已。” 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困境在于,如果保持内心价值的稳定,一般来说将处于社会边缘,很难对当代社会发生作用,由于现实利益的巨大力量,保持内心稳定价值的最好选择是脱离固有的体制约束,但这在事实上又极难做到,因为国家垄断所有社会资源,为了生存,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就是内心保存了基本价值追求的那些人),一般也只能选择敢怒不敢言的生存状态,当现代科技的发展有可能让国家机器便于控制一切社会资源的时候,那些自觉选择批判立场和保持内心价值稳定的中国知识分子,将越来越感觉痛苦和孤立无援,也就是说,在真实的社会生活层面上,中国当代知识分子所能发挥的作用已非常有限,当国家力量根本不把“清流”和舆论作为社会生活的真实存在时,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困境也就无法解脱。 2011年2月5日于山西太原南华门东四条 本文刊于今年四月号香港《明报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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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自立:又谈大公报

一段时间里,文坛发生一个有趣的现象,人们不断地谈论一家在内地已经不复存在的报纸—-大公报。这种谈论渐成公议,以至许多学者(含老中青),都对此一话题倍感关注,发表了他们的研究成果。虽然迄今为止,不能说大功告成,但是结了硕果。大公报的历史是中国近代史的一面镜子,研究其“镜像效应”当然工程浩大,指日待成,谈何容易,因为历史的机遇未到,我们和这家百年老报重逢之日,尚摇摇无期。人们在回忆中憧憬,有乐观,也有悲观。于是,至少谈论,也是化开块垒之一招。   大公报研究的热潮或许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中叶,而此前一段时期,大公报问题虽然不是绝无人谈,如一些大公报的老前辈李纯青先生、唐振常先生等,已经谈过此话题—-非但是老生常谈,而且有惊人之谈—-但是,他们的见解多不为人知。那个时期以后,也就是在社会形态呈现“多元化”、舆论一律的老式禁锢已被稍稍松动以后,人们发现谈论大公报历史者由少渐多,形成了一个规模。究其原因,是因为要研究中国近代史之真面目,不可不涉及大公报;要倡导今天的新闻改革,也不可不涉及之。而媒体更新的讨论,其实也就是研究第四种权力的产生与发展,对这种权力通常的解释,就是舆论监督的权利。   稍加回顾,我们看到,在大公报研究勃然兴起以前,在80年代末、90年代中叶,李纯情先生关于大公报问题的言论已经极为尖锐,他的文章是为大公报翻案而来,而非一般的人云亦云。其主要论点、论据,已经涉及到如何看待大公报的所谓历史反动问题,如:小骂大帮忙问题、大公报的国民党政学系问题、大公报的所谓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云云。李公的文章一石千波,关注此事的人倍感振动。文章当时是在香港发表的。这个先例一开,人们看待大公报就很不一样了,这份报纸在66年被迫关闭以后,一直被一种模糊哲学所笼罩—-大公报是否定文革后,唯一没有恢复的官方报纸—-虽然,李公们其实不是在谈北京永安路那张报纸。也许更早,台湾学者,前大公报人陈纪滢先生撰写的关于大公报人的长篇文章,也是这个研究的重镇,如他写的张季鸾,胡政之,徐盈,子冈的传记,就很有份量。   90年代初期,唐振常先生由于抑郁、苦闷而发的随笔文章里,写大公报人的篇章不在少数。他为后来结集的书命名为《往事如烟忆逝者》。书中写了大公报的主脑人物王芸生及张琴南、李纯青、刘克林等人。唐先生的写法,已经和所谓“正统”评介文章很不一样。他的书,没有做关于大公报的正面历史评定,但却给人一种大公报人人性洋溢的画面,如报馆中人都唤总编辑王先生为王芸老,由王芸老而唤王老芸者,亦不乏其人;对张琴南先生,则称为“蔼然长者”;唤那时刚进入报馆的谭文瑞先生为白孩、刘克林先生为黑孩等。相比之下,报纸中人最可怕的,就是没有人性,像报人中的败类张春桥、姚文元那样,只有一些冥顽愚忠之气。笔者将此称作“为大公报人恢复人格形象的大手笔”。后来人写大公报,都无出其右。   不久,周雨先生的《王芸生传》有幸面世。他的附录里,更刊印了王先生的文章,有些是文革时被看成很“反动”的文章。   到了90中期,以王芝琛先生为主将的大公报研究,开拓了一个崭新的格局。紧紧跟进的学子,有志于大公报研究者不乏其人,如谢泳、智效民、丁东等诸位实力派学者都是。而王芝琛为王芸生先生子嗣,家事国事融为一炉,更有其研究优势。他的几十篇文章后来结集成书,即《百年沧桑》,可以说是恢复大公报研究的一大业绩。王的书大多是在为一些大公报的历史积案作辩护,他的课题在此之前或者是被禁止的话题,或者以讹传讹,都是错误的表达。他的课题在任桐那里也有更为详尽的说明,如西安事变大公报立场问题、抗战时期张季鸾的国家中心论问题,以及他关于鲁迅之死讣告问题、中条山战役问题、内战未起时期重庆谈判问题、“另起炉灶”问题、“沁园春*雪”一诗问题、小骂大帮忙问题,以至现在尚无人详尽提及之“可耻的长春之战”问题,等等。   在大公报成立百年前后,又有天津南开大学教授贾晓慧的《大公报新论》面世,加上现在我们看到的新近出版的任桐先生的新书《徘徊于民本和民主之间》,可以说此类研究后继不乏人。这些书籍的出版,将近乎半个世纪对于大公报的禁声状态一举摧垮,令读者和更年轻的人们,产生了大公报的正面形象、张季鸾和王芸生的正面形象,实为功德无量之举。   当然,这其间,也存在大公报研究的某些不足。张季鸾、胡政之、王芸生的命运,和新纪大公的命运深深维系,无可割裂,也是此类研究之重;而对于大公报在二十年代以来的总体概貌,涉及者则少。所以,我们在深一步关注诸如王芝琛、任桐、贾晓慧先生的断代研究之外,当可以期待有学者总持其史料,完成整部大公报历史的复写。但是,只是开掘这一段历史,即二十年代末至抗战初开时期的大公报历史,也是极为必要的。这个时期,正好是大公报凸现其自由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历史时期,也是她纵横捭阖,指点国内外天下事,文人论政,文章报国的时期。在此其间,关于大公报的历史评介,将会同恢复其真实面貌两相呼应,泽被后人。   我们看到,在任先生的书中,开宗明义,就是确定大公报的自由主义倾向和民营报纸的性质和性能。这一点极为重要。大公报不同于后来的报纸,用唐振常先生的话说就是,时代变了,此一大公报,非彼一大公报,除了严复的报头题字。这个话是言重而不错的。那么,自由主义本身的发展和变化,及其中国化之间、大公报的自由主义及其同样首肯的某种社会主义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等等,书中有过很好的回顾。任先生以历史现实主义之眼光来看待大公报的自由主义,他的论点虽笔者不能完全苟同,但大体上是合乎逻辑的。仔细观察,任的观点可以大致分为三点:一是,自由主义本身的演绎。也就是说,自由主义在融合了后来产生的社会主义以后,其内容有了增值或改进。这个说法是事实,但是,这种演绎为整体社会主义思潮在全世界的影响带来了怎样的后果,值得注意。   再则,自由主义本身,其实也是在和穆勒、边沁的修正有着否定之否定的变化。穆勒等人对于社会主义的某种憧憬,使得边沁和后来的社会改良运动,有了辨正社会主义的可能。“因为在哈耶克看来,弥尔(穆勒)是自由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导致了费边主义的兴起,扩大了边沁哲学的传播,对社会主义的因素渗透自由主义有重要影响,因此哈耶克认为,这一转折是错误的……”(【哈耶克传】)他主张回到原先的自由主义,即辉格党时期的自由主义。   何以有如此严格的对于自由主义的界定,是因为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发展路径的不同。而这个不同,正好是被糅合在所谓的趋同倾向上。于是,大公报人如张季鸾、后来肖乾等人,虽然都鼓吹过自由主义,但是,他们的看法很幼稚。   肖乾在关于自由主义那篇社评中写道:“(一)政治自由与经济平等是并重的。我们认为列宁只写了一部民生主义,甘地只写了一部民族主义,杰斐逊只写了一部民权主义。中山先生之伟大,伟大于三民齐重……(二)……我们在谈的自由主义异于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主要在于(三)我们以大多数人的幸福为前提。如果人类仍然逗留蒙昧在时代,则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无成为同义了。人们既集居一处且分为国家省郡,个人自由与集体安全间必须求到和协。个人根本是集体的成员。在经济上,我们赞成公用事业国有,也希望生产工具不归于个人。中山先生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主张迟早要兑现……。(四)赞成民主的多党竞争制,也即是反对任何一党专政……(五)我们认为任何革命必须与改造并驾齐驱……。”   这个看法就是,主张自由和民主的同时,又主张苏联式的经济模式。这是中国自由主义从三、四十年代以来普遍的主张。大公报记者曹谷冰的苏俄纪行,对于那个模式没有多少批评。人们也未见大公报上有关于类似纪德的《从苏联归来》那样的反思。这是一个方面;在另一个方面,由于蒋介石的经济在内战时期的崩溃,人们期待一个大一统的强盛民族之崛起,也就在民族主义的旗帜下,走到自由主义的反面。正像书中所谓,连胡适之这样的自由主义者,也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社会主义的远景。   任先生认为,关于边沁的争取大多数人的幸福问题,就是所谓的改革的成本问题,是可以计算的。但是,其实这个计算基本上无法完成。但是,边沁的功利主义倒是影响深远。   三是,大而言之,五*四的科学民主之倡导,没有关联到西方另外两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自由和宗教。自由,是相对于民主而言,相对于平等而言的;宗教,上帝,是相对于科学而言的。如果没有自由的总原则,平等和民主,就是一种虚假的模拟和有害的试验;如果没有对于理性主义的宽容的限定,就没有理性本身的理性   —-最近,王元化先生对于理性启蒙的反思,很可以说明这一点—-因为许多西方学者并不是无条件地肯定理性和理性主义的启蒙和启蒙运动的。(在这一点上,社会主义的革命输出和自由主义的战争输出,是否异途同归乎,很值得思索。)如果人们没有苏格拉底和孔子的胸怀,就完全可能自称是理性的占有者而行非理性的暴力;再就是,如果没有人们还看见一个比科学指向更为庞大的世界之对象,宇宙之对象,就会走向一种科技至上主义和所谓的工具理性说(其实,西方现代哲学已经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产生了合二为一的认同;工具说的性质已经非常可疑)。而今,谈论自由主义的源流,就不可只说其一,不说其二。当然,自由主义还有一个非常伟大的思考,就是对于上帝的批判—-这种批判和马克思主义者,如考茨基加上尼采等人对于耶稣基督的批判相辅相成,是对一个事务的辨正思维。因为,如果没有自由主义对于政教合一的攻击甚至毁灭之,宗教中邪恶的部分,就会站到宗教善良愿望的反面。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们应该注意到,大公报的创始人英敛之的信徒身份—-他和他的知交马相伯神父的交往,也是大公报办报宗旨,起码是一种潜在的意志和诉求。   思考这个问题是很有意思的。我们感谢任先生把我们带入了这个思考。   在这个思考里面,人们可以多少看清楚,何以从一开始,从张季鸾那里,就有对列宁的歌颂;何以王芸生,任先生称之为“自由主义最后的守望者”,会北上“   招安”于社会主义,何以现在人们还是将自由主义看成是和社会主义水火相容的一个期望,这些都是可以纳入思考之列的课题。   在考证社会主义及其原教旨和修正主义的历史时期时,我们看到西方社会主义之一部分,从其原教旨中有所分离;在老“修正主义”的鼻祖伯恩斯坦和考茨基学说的修正版里,衍生出不久前产生的所谓“第三条道路”,这有同于王芸生的“第三条道路”即“中道而行”,也有极大不同,王其实是在说,要在苏美之间中道而行,即不同于在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中道而行”—-当然这种中道,就是毛泽东说的那些自由主义分子的第三条道路……他们的宗旨,也许和自由主义有某种必要的互补。而大公报的星期论文和对于时局的看法,老实说,还停留在对于此一涵义的朴素的诠释阶段。虽然,在许多重大的问题上,大公报人的看法、王芸生的看法,已经磨合了自由主义的基本概念。这里就是我们通常注意到的如新闻自由问题、开放党禁问题、军队国家化问题等等。就是说,大公报是在不完全否定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主张基本的自由主义之前途。   于是,接下来的问题是,大公报如何面对中国的具体现实。书中援引了一位外国学者的看法,提出了何以社会主义占了上风、自由主义占了下风。简单说来,是因为社会主义为中国人、中国知识分子所接受。这是一个事实。像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这样的人物,甚至像宋庆龄、张澜、沈钧儒这样的大人物,不是也接受了社会主义吗?遑论几个摇笔杆子的报人乎?是的,我们记得为边沁的书《政府片论》作序的哲人蒙塔谷的名言,他说,一个民族的天才,可以创造一种天才的政治制度,而这种制度,未必可创造政治天才。如果说胡适们、殷海光们也是自由主义者,那么,他们的实践,后来有了民主的报偿,这是制度还是天才的产物呢?   从历史的实际出发,大公报在所谓的两极决战中的倾向性是明显的,她在选择国共两个党派的政治方向上,的确是倾向国民党和蒋介石的。她的小骂大帮忙,确实是主张国民党进行政治改革的(见贾晓慧《大公报新论》),只是这个改革由于内忧外患而功败垂成。所以,前几年我们将此课题只是放在大公报也骂过蒋这一点上,是有历史局限的。   任先生说张季鸾的“国家中心论”是大公报之灵魂,也是大公报拥护蒋介石独裁的一个证明。这个结论的历史定位,是内地作者迄今为止无法超越的局限。从历史的脉络来看,孙中山的训政时期的长短,是夹在民主和独裁之间的一个模糊概念,孙中山和苏俄的联合,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了他将中国的政治体制欧美化的努力,这为蒋的独裁带来某种历史的机遇;再者,蒋的独裁和张季鸾眼里苏俄、共产党的独裁,在程度上有所区别—-也就是后来所谓的民主的多少与有无的差别。所以,撇开战时的特点,只就国共两党,对于自由之空间而论,张季鸾没有考虑非蒋化于西安事变之中,是有他的历史预见和感觉的,而王芸生后来容纳大量共产党地下党员于报馆,和张季鸾的做法大相廷径,为后来他的北上,做了有意无意的铺垫—-   只是到了晚年,他才发现“枪杆子里面”出来的究为何物!   所以,大公报和蒋介石的关系,在其支持并拥护其抗战,张的历史选择没有任何过错。也是大公报在西安事变时期正确因应的证明。   其实,张季鸾对于蒋是有着某种复杂关系的,他早年痛骂过蒋。二十年代末期,蒋统一中国后,他没有发现其他可以和蒋构成抗衡的任何势力。三十年代中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有较好的表现;日寇还没有大举进攻内地身份;华北之大,尚可以放下那张书桌。所以,张的态度是历史的态度,也是现实的态度。这个“国家中心   “即便是到了抗战结束,也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以至毛不是也在重庆谈判时高呼”万岁“吗?更不要说蒋介石的改革,后虽偏安一隅,但是毕竟是那场民主改革的潜在动力。这个功绩,也应了张的历史眼光。   最后,我们不能把张与蒋之私交,看成是张对蒋的惟命是从。不,大公报在那个时期的许多文章,是大骂而痛加诟病蒋的许多举措的。这说明张自有主张,说他是蒋的诤友,也为尝不可!   话说回来。大公报的个人主义,主要体现在张季鸾、王芸生等人”一支笔“的言论负责制上。除掉了他们的”一支笔“,大公报也就名存实亡了。简而言之,是蒋介石允许这样一张报纸存在,而到了毛,大公报就寿终正寝了。   张季鸾死在四十年代初;胡政之是在易帜的隆隆炮声中辞世而去的,很像俄国的普列汉诺夫;而王芸生的命运,在以后的时期,确实是滑向了以”公“代其私的地步,”大公“的涵义也发生了耐人寻味的质变,成为一人之私下面的”公“了。这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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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自杀的部分知识精英名录(第三批,175名)

这里提供的是文革中自杀的知识精英的第三批名录,共175名。这批受难者虽然知名度不及前两批,但也都是各单位的骨干或新秀。其中有不少中学教师,他们是为国家民族培养后代的神圣园丁,在文革中受到极其严重的冲击、极其残暴的伤害。   我们说过,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每一个人都是应该铭记的,不论他们的性别、年龄、职业或文化程度,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每一个生命的夭折都是他们家庭、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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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知识分子

公共知识分子是《南方人物周刊》第七期特别策划“影响中国 公共知识分子50人”首先推出的一个概念,此后自2005年起“政右经左工作室”每年推举当年度富有影响的“‘政右经左’版公共知识分子 ”。 其共同标准为: 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 对社会进言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 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 南方人物周刊50人名单 经济学家:茅于轼、吴敬琏、温铁军、张五常、郎咸平、汪丁丁 法学家、律师:张思之、江平、贺卫方 历史学家:袁伟时、朱学勤、秦晖、吴思、许纪霖、丁东、谢泳 哲学史家:杜维明、徐友渔 政治学家:刘军宁 社会学家:李银河、郑也夫、杨东平 作家、艺术家: 邵燕祥、北岛、李敖、龙应台、王朔、林达夫妇、廖冰兄、陈丹青、崔健、罗大佑、侯孝贤 科学家:邹承鲁 公众人物:华新民、王选、高耀洁、阮仪三、梁从诫、方舟子、袁岳 传媒人:金庸、戴煌、卢跃刚、胡舒立 专栏作家、时评家:林行止、杨锦麟、鄢烈山、薛涌、王怡 另有向六位已故的公共知识分子致敬:殷海光、顾准、王若水、王小波、杨小凯、黄万里 年度百位华人公共知识分子 政右经左版 2005年 艾晓明 北岛 陈丹青 陈永苗 崔健 崔卫平 崔之元 杜维明 范亚峰 甘阳 高行健 贺卫方 胡舒立 季卫东 蒋庆 康晓光 郎咸平 李敖 李昌平 李银河 梁从诫 林毓生 刘军宁 刘小枫 茅于轼 钱理群 钱永祥 秦晖 石勇 孙立平 汪晖 汪丁丁 王怡 王力雄 王思睿 王小东 温铁军 吴敬琏 吴思 谢泳 徐贲 徐友渔 许纪霖 许志永 鄢烈山 余英时 张卫星 张祖桦 朱学勤 毕淑敏 陈璧生 陈奎德 陈明 陈映真 程晓农 程映虹 戴晴 杜光 樊百华 樊纲 冯崇义 傅国涌 高全喜 汉心 何怀宏 何清涟 胡平 江平 金观涛 旷新年 李志宁 林行止 刘自立 龙应台 卢跃刚 摩罗 秋风 任剑涛 史铁生 滕彪 王开岭 王朔 吴国光 吴稼祥 萧功秦 萧瀚 笑蜀 熊培云 杨帆 于建嵘 于仲达 余杰 余华 余世存 袁伟时 张五常 赵启强 郑也夫 仲维光 周国平 2006年 柏扬 曹思源 陈鼓应 陈平原 陈彦 陈志武 丛日云 党治国 邓晓芒 邓正来 丁东 丁学良 董桥 范曾 冯骥才 傅正明 高尔泰 高一飞 葛红兵 巩胜利 顾肃 韩德强 何光沪 何家栋 何清涟 贺卫方 胡鞍钢 胡星斗 黄翔 黄钟 江宜桦 康正果 郎咸平 雷颐 黎鸣 李大同 李欧梵 李远哲 廖晓义 林达 林牧 林贤治 刘洪波 刘擎 刘小枫 刘再复 龙应台 毛寿龙 彭志恒 浦志强 綦彦臣 钱乘旦 钱颖一 秦耕 秦晖 邱立本 任不寐 任东来 沙叶新 沈志华 盛洪 孙立平 唐德刚 陶东风 田奇庄 童大焕 王从圣 王克勤 王蒙 王绍光 王晓华 王焱 王友琴 王元化 吴冠军 肖雪慧 谢选骏 徐友渔 阎连科 杨东平 杨炼 杨玉圣 杨支柱 姚国华 易大旗 俞可平 俞梅荪 余英时 袁伟时 昝爱宗 章立凡 张千帆 张思之 张星水 章诒和 郑义 郑永年 朱大可 资中筠 左大培 2007年 艾晓明 安希孟 包遵信 残雪 曹长青 查建英 陈晓律 崔卫平 戴煌 单少杰 单世联 党国英 狄马 丁抒 丁一一 多多 范亚峰 傅国涌 高华 高耀洁 国亚 哈金 洪朝辉 胡发云 周瑞金 季卫东 姜戎 金恒炜 金耀基 李柏光 李凡 李劼 李零 李泽厚 李志宁 梁燕城 梁治平 林毓生 刘军宁 刘松萝 刘苏里 刘自立 卢雪松 卢周来 罗中立 马建 马立诚 茅于轼 摩罗 莫少平 牟传珩 潘知常 丘成桐 秋风 邵建 邵燕祥 石元康 宋永毅 孙隆基 王康 王思睿 王学泰 王怡 韦政通 吴稼祥 吴敏 吴思 晓剑 谢韬 谢有顺 信力建 熊培云 徐贲 许纪霖 许倬云 薛涌 杨继绳 杨奎松 杨显惠 杨锦麟 姚洋 余世存 余习广 袁剑 袁鹰 张博树 张灏 张鸣 张耀杰 章诒和 赵鼎新 仲大军 周冰心 周策纵 周瑞金 朱华祥 朱凌 朱维铮 朱学勤 朱正 2008年 艾未未 柏杨 北岛 曹思源 长平 陈丹青 陈奉孝 陈桂棣 陈家琪 陈奎德 陈小雅 陈彦 陈志武 程益中 程映虹 戴晴 丁学良 杜导正 杜光 冯崇义 甘阳 郭国汀 韩寒 汉心 郝劲松 何清涟 贺卫方 胡杰 胡舒立 胡星斗 贾樟柯 简光洲 郎咸平 李大同 李和平 李欧梵 李炜光 李银河 连岳 廖亦武 林达 林贤治 凌沧洲 刘再复 龙应台 毛寿龙 莫之许 南方朔 彭志恒 浦志强 钱理群 钱永祥 秦晖 丘岳首 邱立本 冉云飞 沙叶新 沈志华 孙立平 唐德刚 滕彪 童大焕 王从圣 王建勋 王力雄 王元化 巫宁坤 吴冠中 吴国光 吴敬琏 吴祚来 夏志清 萧雪慧 笑蜀 谢泳 徐友渔 许志永 杨国枢 杨恒均 姚监复 易富贤 于浩成 于建嵘 余杰 余光中 余英时 袁伟时 远志明 张博树 张成觉 张思之 张祖桦 章立凡 郑也夫 郑永年 周其仁 朱大可 资中筠 邹恒甫 2009年 艾未未 艾晓明 北村 北明 贝岭 卜大中 柴静 陈子明 程晓农 崔卫平 丁抒 杜维明 范亚峰 傅国涌 高名潞 高希均 高瑜 顾肃 郭罗基 哈金 胡平 季卫东 江平 江艺平 蒋彦永 雷颐 李昌平 李凡 李方平 李劼 李劲松 李筱峰 梁文道 林希翎 林毓生 刘道玉 刘军宁 流沙河 刘晓原 龙应台 卢跃刚 马建 马立诚 茅于轼 孟浪 茉莉 莫少平 裴敏欣 丘成桐 秋风 任剑涛 邵建 孙文广 唐德刚 万延海 汪丁丁 王光泽 王俊秀 王人博 王绍光 王天成 王焱 王怡 吴稼祥 吴青 吴思 夏业良 萧功秦 萧瀚 谢国忠 谢韬 谢选骏 信力建 熊培云 徐贲 徐唯辛 徐晓 徐友渔 许纪霖 许良英 许小年 许知远 许倬云 杨东平 杨继绳 杨炼 杨鹏 杨支柱 俞可平 余世存 展江 张大军 张鸣 张千帆 周舵 周勍 周瑞金 周泽 朱立熙 朱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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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转型中的公民教育

百年转型中的 公民教育 ——以商务印书馆的公民教科书为例   傅国涌 1917年1月出版的小学公民教科书   一      公民的概念不是中国固有的,而是从西方引入,它起源于希腊城邦,雅典的“公民大会” 早已名垂青史。所以,公民教育的起源可上溯到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柏拉图的《国家篇》与《法律篇》中都有对公民教育的阐述,认为这是国家组织的重要基础。经过罗马共和时代, 到16世纪,公民教育在欧洲随国家思想而勃兴。[1]“由国家大规模的担承近代意义的公民训练的学校之设施” 则始于19世纪。[2]从那时起,公民教育不仅成为普通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其主要目标。 何谓公民教育?公民教育要达成什么目标?1924年,张粒民在《教育杂志》发表的文章说:     概括言之,在养成明达之公民;演绎言之,则了解自己和社会之关系,启发改良社会之常识与思想,养成适于营现代生活之习惯。[3]     1927年,陈筑山概括了公民教育的三个目的:     一、中国人口号称四万万占全世界四分之一,就文化程度而言,失学的成人与青年在三万万以上,在民智竞争的世界,面对教育普及的文明国家将何以立国?“故公民教育的第一个目的,实应今日国家的根本要求而立。”     二、中国人讲私情、谋私利、逞私见、好私斗,重私德,轻公德,“处今日公共生活很发达很复杂的社会,表现这样的社会性的弱点,非从根本上训练国民的公共精神、团体道德不可。故公民教育的第二个目的,实为对今日中国社会的病症而立。”     三、 “中国人民向来对于国事极为冷淡,缺乏政治的常识,国自国,民自民,两者似乎全不相关,今日已入于共和政治的途径,非培养民众的政治道德知识和技能,则民国何以能保持存在图谋发达?故公民教育的第三个目的,特为巩固中华民国的根本而立。”[4]     公民教育在中国滥觞于晚清,戊戌变法失败之后,变革进程在社会层面并没有停止,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许多受过新旧教育的中国人各自在继续努力,这些努力穿越了中国文化给予他们的限制,超过了原先接受的四书五经教育的范围,从异质文明中吸收了新的种子、新的思想,并通过报刊言论、教育实践和新式出版物影响社会进程。无论流亡海外的梁启超,还是留在国内的张元济、严复、蔡元培这些人,无论是办刊、办学,还是翻译、出版,他们的基本共识,都是要开启民智。开民智乃是为了造就一代新民,正是借助梁启超、严复的笔,“国民”、“权利”、“义务”、“平等”、“自由”、“自治”等词汇相继进入了国人的视野,并通过普及最广的教科书将这些思想播洒在幼小者的心中,这是百年中国转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这是公民教育在中国的萌芽期。       到民国早年,公民课成为一门功课,进入中小学课堂。创办于1909年的《教育杂志》,终刊于1948年,三十年间先后发表的有关公民教育文章就有80来篇,或是翻译,或是学理研讨,或是操作设计。近半个世纪中,无论风云如何变幻无定,包括面临大规模的外敌入侵,整个公民教育的进程都没有中辍。     然而,在以往的思想史、教育史研究中,人们把目光更多地投向了那些搅动时代风云的思潮,那些一言而为天下法、享有大名的思想家、知识分子身上,对涓涓细流、润物无声的公民教育,尤其那些没有什么高深见解、旨在普及常识的教科书,迄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当然,另一方面,这也是长期的断裂和遮蔽造成的。     本文以商务印书馆晚清以来的修身到民国的公民教科书为例,结合《教育杂志》的讨论文章,观察20世纪前半叶公民教育在这块古老大陆走过的路程。商务印书馆的教科书在1949年以前的大部分岁月里占据着主要的市场份额,《教育杂志》也曾是影响巨大的教育期刊,通过这个视角,我们可以大致上看清公民教育思想在中国在萌芽、兴起、衰微的演变轨迹。 二     确切地说,公民教育在基础教育中拥有一席之地,是从民国初年开始的,1912年新任教育总长蔡元培提出“以公民道德为中坚”的教育方针,并且将“公民道德教育”作为“五育”之首,但此时“公民”还是与“道德”捆绑在一起,没有取得自身独立的地位。严格地说,“公民道德教育”还不是普遍意义上“公民教育”,而只是新的“修身教育”,蔡元培、张元济这些人,作为饱读儒家经典的翰林、进士,同时又是晚清修身教科书的编撰者,他们是那个过渡时代兼顾新旧的人物,也是为公民教育在中国开路的人。     晚清新学初兴之时,承接长期传统儒家教育,因修身的需要而设立修身课,商务印书馆1904年编辑的《最新修身教科书》就是一个典范,初小10册为张元济所编,高小4册为高梦旦所编,中学5册为蔡元培所编,都署名高梦旦、蔡元培、张元济三人校订。     1896年出生在贵州盘县的张道藩在回忆录中说,当年读过蔡元培编的中学修身教科书,“这一本书和我以前所读旧书,以及我受的家庭教育,使我对中国固有的道德伦理观念(譬如忠孝等)有了很多的认识。也对我一生为人处世有很大的影响。”[5] 其实,蔡元培编的修身教科书已经依据自由、平等、博爱原则,提出了以体育卫生为本的修身观,在“国家”一章大谈“人之权利,本无差等”,“国家者,非一人之国家”,还专门有“职业”一章,强调职业无高低,官员、医生、教师都要有职业道德。鼓励学生勤勉、自制、坚持正义、真理、务公益、廉洁等等。这已经超出单纯的私德层面,更多的立足于公德,或者说开始强调公民修养,这是中国固有的伦理道德所没有的。 初小的修身教科书共10册,每册20课,200课中没涉及一个“君”字,300个故事没有涉及一个“忠”字,大体上提倡宽容、公平、进取、尚武、信实这些价值,其中有三课“守法”讲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第八册19、20课讲“国民”。高小的4册,都是采用历史中可以身体力行的事实,并附了现代的伦理。可以说,这些修身课本已具有某些公民教育雏形,虽然还拖着一缕道德教育的影子。有些研究者简单断定那时的修身课只是臣民教育,也许是因为没有看到过这些教科书。 民国的创立不仅是革命党人多年奔走、发难的结果,也与长期以来开启民智的努力分不开,可以说多方合力,最终水到渠成。商务印书馆推出共和国教科书系列中的“新修身教科书”,明确表示“本书以养成共和国民之道德为目的,注重独立、自尊、爱国、乐群诸义”,这与过去的“修身”课已有了很大不同,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教育已呼之欲出。由沈颐、包公毅等编、高凤谦等校订的《共和国教科书新修身》高小共6册,书前印有编辑大意: 自共和民国成立以来,今日之首宜注重者尤汲汲于民德之增进。盖国者,集人民而成,人人品行正、风俗美、道德知识日益进步,则国之强盛又奚待言。本编所述务取国民教育之本旨,为养成伟大国民之基。修身之学以躬行实践为主,故所取教材,不尚高远,期于道德上之普通常识,完全养成即为教育家应尽之责。 第一册有道德、求己、自助、不畏难、清洁、职业、戒贪、自省、节用等课,其中“自助”一课说:“西谚云:‘天助自助者’。……英国人民,最富自助之精神,人人具勤勉奋励之心,而国家亦食其福。专制国之所以腐败者,以人民受其压制,失自助之精神耳。今日国体共和,无复有恶政府之压制,凡吾国民,尤当知自助之必要也。” 第二册有自由、平和、人道等课。这是《自由》一课: 人类者,天赋以自由权者也。有身体之自由,有思想之自由,有信仰之自由。 身体自由者,苟不犯罪,无论何人,不能拘束囚禁我之身体。思想自由者,若言论权,若出版权,若著作权,皆为我之所有,他人不得侵犯。信仰自由者,我所信仰之宗教,不能以国力强制之。夫以国体共和,吾人可益伸张自由之权。然自由者,固以法律为范围也。 要之,吾人自己之生命财产名誉,固当贵重,而尤不可妨害他人之生命财产名誉。妨害他人者,即轶出于法律之外者也。 第六册有宽容、博爱、人权、人格、国际道德、中华国民等课,《人权》一课说: 人权者,人人所自有,而非他人所能侵损者也。析而言之,有对于公众之权,有属于个人之权。 组织社会,参与政治,选举议员,举吾学识之所及,皆得发布于外,以求有益于人类。此人权之对于公众者。 信教自由,营业自由,生命自由,财产自由,意志所在,即权力所在,非他人所得干涉。此人权之属于个人者。 具此伟大之人权,但能各保其权,而不相侵犯,任所欲为,无施不可也。 格言:人有同等之权利。 《中华国民》: 国民为国家之分子,国势隆替,系于政治。政治良楛,系于风俗。风俗美恶,系于人民之德性。故人民对于国家,必修德淑性,以自尽其国民之分。 所谓修德淑性者,恭俭持躬,朴勤处事,入则孝弟,出则忠信,重人道,谋公益,遵奉国宪,惠爱群伦,平时则振起工商,促进文化,战时则踊跃赴难,发扬国威。 格言:一国之强弱,视人民之德行。 至于“尚武”在晚清就已提出,盛行于1906年日俄战争前后的军国民思想,即包含了 某些公民教育的因素,并不是民国才开始出现的新概念,《新修身》第二册有“义勇果敢”,第五册有“尚勇”,第六册有“义勇”、“武勇”。 1912年6月初版,1917年6月已出到218版的国民学校用《共和国教科书新修身》,第八册有“守法律”、“服兵役”、“纳税”、“教育”、“选举”、“平等”、“自由”、“好国民”、“尊重名誉”等课文,其中第十一课是《选举》: 立宪政体必有国会,由全体国民选举议员,以议国政。凡定法律,收赋税,必经国会议决,然后施行。 国会之外,有地方议会,由其地居民选出议员,以议一地方之事。 议员代议政治,关系甚巨,故选举议员者,及被选举为议员者,皆宜慎重从事也。 第十六课是《平等》: 共和国无君主,无贵族,人民不分阶级,凡权利义务,一切以法律为断,不相侵犯,此之谓真平等。 ……故一国之民,或为官吏,或为议员,或为军人,或为农工商贾,各就其性质所宜,任择一业,以自尽其天职。初无贵贱之分也。 第十七课《自由》解释,“所谓自由者,即天赋之人权是耳。凡人之身体财产名誉信教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营业家宅书信等,苟非依法律,皆不得干涉其自由。此人民固有之权利也。”并强调自由以不侵犯他人之自由为原则。 第十八课《好国民》: 集众民而成国,一国之兴衰治乱,视其国民之品行能力。故修身善行为爱国之本务。 对己则修德、力学……对社会,则敬老慈幼、救贫济困……对国则纳税守法,卫国爱众。如此诚为好国民也。 这些内容已不是停留在公民道德层面,而是涉及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自由、如何成为一个好公民,包括选举等等,都涵盖于其中了。 在“新修身教科书”之外,那一时期的国文教科书也承担着某些公民教育的责任。1912年4月出版的《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初小》在《编辑大意》第一条就提出:“本书以养成共和国完全国民之人格为目的。”第五条,“本书注重国民科材料。如政治、法律、军事、国耻等,俱择要编入。”当时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新编共和国教科书说明》也标揭编辑这套书的用意是:“期以养成共和国民之人格。” 第四册有一篇课文《民主国》: “我国数千年来,国家大事,皆由皇帝治理之。民国成立,由人民公举贤能,治理国家大事,谓之民主国。” 第八册53课是《法律》,“共和国之法律,由国会制定之。国会议员,为人民之代表。故国民之所定,无异人民之自定。吾人民对于自定之法律,不可不谨守之也。” 另有《司法》、《行政》、《选举权》等课,第56课《待外国人之道》说,“无论肤色如何,程度如何,皆当待之以道”,呈现出一种崭新的国民意识。  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高小《编辑大意》比初小更为具体: 一注重自由平等之精神,守法合群之德义,以养成共和国民之人格。 二表章中华固有之国粹,以启发国民之爱国心。 三矫正旧有之弊俗,以增进国民之智德。 四详言国体、政体及一切法政常识,以普及参政之能力。 五提倡满汉蒙回藏五族平等主义,以巩固统一民国之基础。 六注重博爱主义,推及待外人、爱生物等事,以扩充国民之德量。 七注意体育及军事上之智识,以发挥尚武之精神。 …… 连国民的参政能力都纳入编辑目标之中,这比“新修身”还要进了一步。难怪1912年6月初版的这个版本第一册第一课就是《国体与政体》: 国体有二,曰君主,曰民主。君位世袭者,是为君主国,不置君位,由人民公举总统者,是为民主国。 政体有二,曰专制,曰立宪,政权由一人或一部独揽者,是为专制国。政权分为数部者,是为立宪国。 立宪国之政权,大抵分为三部,立法属于议院,司法属于法院,行政属于政府,各有权限,一切以宪法为断。 世界各国,有君主立宪,有民主立宪,各因其历史而异。惟君主专制,不适于今日之世界,几无复存者矣。 以如此简明的方式将国体、政体问题告诉初入高小的学生,使他们明了专制与立宪的区别,这是政治常识的启蒙,一种典型的公民教育。 第二十三课是《共和政体》: 法儒孟德斯鸠曰:“共和政体者,人人皆治人,人人皆治于人。”盖人民各以己意投票选举,以议一国之政,故曰人人皆治人。既选定议员若官吏,则委以治理之权,而服从其下,故曰人人皆治于人。 昔者各国政体,多为君主专制。一国政权,恒握于少数人之手。又无法律裁制之。故及其弊也,万机丛脞而不能理,刑戮残酷而不能止。此尊重自由之民族,所不甘久蛰伏者也。反其道以行之,而共和政体成立矣。 考共和国之原则,全国人民,俱有与闻政事之权利,惟国中事业至繁,不能人尽与政,故必选举议员,以组织国会,选举总统,以组织政府。议员与总统,既由国民选举,委托以全国之政权。凡属国民,皆有服从之义务。而议员若总统,尤当念责任之重大,施政方针,一以民意为断。治人者,治于人者,各尽其道,则国家未有不昌者也。 第二课《民国成立始末》叙述民国诞生的历史,另有介绍华盛顿、卢梭等异国领袖和思想家的课文。 这套“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风行海内外,印刷版次就超过2560次,包括新修身在内的教科书印刷了上千万乃至数千万册,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之所以昙花一现,有各种原因,恐怕与这些教科书所普及的观念也不无关系。尽管到1915年下半年,袁氏称帝前夕,共和国教科书已不能使用,11月26日张元济写给教育总长傅增湘的信中说:“敝处先将‘共和’书更名‘普通’,以为过渡时代之用,已送部复核[照审查图书规程令]”。 虽然做为过渡用的“普通”教科书删去了共和国教科书中“平等”、“自由”等内容,但此前四、五年间,共和观念、公民常识已抵达全国学龄儿童的心中,影响之深远,超过了那些议论高深的道德文章。 三 孙中山痛感国人如一盘散沙,连开会、动议、附议、表决都不会,亲手编写了《会议通则》(以后改名《民权初步》),1917年4月由中华书局出版,孙中山在自序中说,“孩提之学步也,必有保母教之,今国民之学步,亦当如是。” 也就是要教人学习做公民。如果论影响,孙中山的《民权初步》还抵不上那些公民教科书。就在这年1月,商务印书馆推出了刘大绅编、教育部审定的共和国教科书《公民须知》一册,供国民学校修身科学生用,这是最早以“公民”命名的初级教科书。教育部于1916年10月颁布的《修正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中有《修身要旨》,提出修身科“兼授公民须知”。《公民须知》分五章、十五节,对公民、公民之资格、公民之权利(自由、平等、选举与从政)、公民之义务(纳税与公债、服兵、守法、教育)、地方自治、国家之组织(国体与政体、立法、司法与行政),作了简明扼要的介绍。     1919年,在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五届大会上,有人提出编订公民教材案,“凡属国民,自应具有公民知识;值此世界大势日趋改进,平民主义澎湃五洲,苟非于公民知识教养有素,势必盲从轻举,易入歧途,关系于国家实非浅鲜。”办法分两种:(一)宜编订公民教本,专为中小学校教授公民科之资料;(二)宜编订公民常识表解,专为通俗演讲之资料。议案获得通过,联合会函请各省区教育会,搜集公民常识资料,分门编订。[6] 1921年出版的新法教科书专为改制后的小学高年级使用,杨贤江编、王云五、朱经农校的《新法公民教科书》2册与计志中编的《新法修身教科书》并行。1922年12月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在南京开会通过《中小学课程纲要》草案将原有的修身科改为公民科。也就是这次学制改革,正式取消了“修身”,初小改为“社会”,高小起改为“公民”。1924年,江苏省教育厅、上海家庭日新会、基督教青年会及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发起全国公民教育运动,1926年,江苏教育会议决每年5月3日至9日为“公民教育运动周”。这一波由教育界、基督教会和新闻界推动的公民教育运动一直持续到1929年前后,可称为公民教育史上的黄金时代,教科书也不例外。 由全国教育联合会新学制标准起草委员会编订的《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对于公民科规定很细致: (1)社会生活及其组织,包括家庭及其组织、学校生活、同业组合、地方自治团体、国家、个人的习惯、维持社会组织的原则。 (2)宪政原则,包括国家的性质、政治组织、代议制度、政府组织、人民权利义务、法律、公共治安。 (3)中华民国的组织,包括中华民国的起源、民国政府的组织、地方政府的组织、国宪与省宪。 (4)经济问题,包括生产原则、交易制度、分配制度、消费和财政。 (5)社会问题,包括教育、职业、卫生、劳动问题、禁烟禁酒问题。 (6)国际关系,包括对外关系、国防、外交、国际关系的维持、不平等的国际关系、国际组织。[7] “新学制教科书”由1924年5月初版,高级小学使用李泽彰编、王云五校的《新学制公民教科书》共四册,初中的《新学制公民教科书》共三册。从内容到名称,修身课完成了到公民课的全面转型,公民教育的地位正式确立,“修身”课从此退出历史舞台,但修身科所强调的“德性”培养,并没有被削弱,反而有加强的趋势。[8] 公民课成为基础教育阶段培育公民的核心,原先国文教科书承担的公民教育职能从此弱化。在公民教科书《编辑大意》中明确,“对于良好公民应具有的知识,习惯,和精神,予以同等的注意,以期养成忠勇服务的明达公民。” 《新学制公民教科书》(小学校高级用书)每册16课,第一册从家庭、互助到学校、会场规则、小公民会、乡自治等,也就是从家庭生活到学校生活、社会生活,以造成“好儿童”为目标。第二册从职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尊重别人的权利到市自治、县自治、公共心、选举适当的人、社会领袖,再到国家、法律、法治精神。第三册从省议会、国会、选举权、选举票和选举手续、代议制度的精神到人民的资格、人民的权利、人民的义务、我国的领土、我国的主权、大总统、国务员、法院、审计院、政党、好政府。第四册则涵盖国际生活。后三册就是从本市、本省生活到国家生活、国际生活,步步扩大,以造就一个“好国民”为目标。 在一个长期奉行官本位的民族,第二册第一课《职业》却这样告诉小学生:“我们从前的观念,以做官为荣,因此,一般人都以为官吏是最尊贵的职业。我们应当打破这种旧观念,要晓得,一切有益于社会的职业都是一样的尊贵。”第十一课《社会领袖》说:“我们中国人向来对社会的事情漠不关心;其中原因固然很多,但社会领袖之缺乏,可以说是一个极大的原因。……做社会领袖的,应当具备三个要件,第一个要件是要有热烈的感情,第二个要件是要有精明的思想,第三个要件是要有普通的知识。无感情的人,办事就没有热忱和毅力;无知识、无思想的人,办事就动辄出轨。”第十六课《法治精神》在列举了人治的恶例之后如此解释:“民国成立后,我们有了国会,国会里的议员,都是人民举出来的代表,所有的法律,都应当由他们议决,再请政府公布施行。照这样规定的法律,就格外有力量,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所能变更或废止的。无论政府人民,都要受法律的拘束,都要得法律的保护。这就叫做法治。我们要维持这制度,必须人人具备法治的精神。” 第三册第五课这样解释“代议制度的精神”: 就国会方面来说,议员要明白他们是人民的代表,无论议决的什么案件,都要以人民全体的福利为前提。就政府方面来说,第一,行政首领须将财政方面和政治方面一切事务详细报告于国会;第二,所有法律须交国会议决,然后公布。就人民方面来说,人民虽则选出代表组织国会来执行政权,却不可因此卸责;一方面应当监督议员的言论,一方面应当做议员的后盾。这都是代议制度的精神。 第七课将人民的权利分为公权和私权,公权又叫政治权利,具体而言就是人民得投票选举和担任公职。私权是个人以私人资格而享有的权利,所以又叫做个人的权利,分为基本的自由权和补充的自由权两大类,前者包括人身自由、家宅的不可侵犯、营业工作的自由、保有财产的自由、言论自由、信教自由,如果这些自由有缺损的地方,个人的生活安全就没有保障了。补充的自由权包含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如果出版不能自由,人民的思想就受政府的束缚;如果集会结社不能自由,人民就不能团结许多人来做事体,所以这一类的权利也是很紧要的。此外,人民还有法律上平等权,书信秘密之保有权,请愿权等。同时也指出,人民虽有自由权,但是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或危害公安为限;过了这个限度,国家就有权干涉了。 第十一课《大总统》,“至于大总统的责任,可以分为政治和法律两方面来说,民国大总统经由内阁行使职权,政治的责任有国务员代负,他用不着去负的。民国法律是平等的,大总统犯法,法庭一样的可以拘拿治罪。故法律方面,大总统是要负责任的。” 第十六课《好政府》,“好官吏、好法律、都是好政府的原动力。但是最重要的原动力还是好人民。好人民应当做些什么事情呢?好人民应当做的事情就是:对于政治事务要时时关心,时时监督。在选举的时候,人民固然要认真选举;选举以后,也要随时监督国会和政府。国会和政府一举一动都有人民监督着,国会就不敢议决违背民意的法律,政府也不敢做出违背民意的事情。这样一来,自然会产生好官吏和好法律。所以人民要想有好政府,不必希望别人,只要自己对于政治事务,肯时时关心和监督就是了。” 张粒民在《教育杂志》发表《小学校之公民教育》,为小学的公民教学设计了一张简明图表:     [9] 这个图表是根据教科书循序渐进的内容安排概括出来的。1924年6月初版的还有一套四册高小用“新撰公民教科书”,万良浚、魏屏三编,王云五、李泽彰校,用浅显的文体文编写,与白话的新学制教科书系列并行,《新撰公民教科书》的《编辑大要》与“新学制”几乎完全一样,内容也大致一样,第一册的许多篇目相同,比如“会场规则“、“小公民会”、‘乡自治”等,只是“新学制”纯用白话文编写。新学制的初中公民教科书是由著名法学家周鲠生编写,内容要比高小四册更深入。 四 国民党在南京建立国民政府之后,以党化教育替代公民教育的思潮兴起,1928年大学院颁布《小学暂行条例》,在公民科外,增设三民主义科,后合并,改名党义。教育部1929年8月颁布的《中学校课程标准》已没有公民科的地位,而代之以“党义科”。因遭到教育界普遍抵触,以及“九一八”事变后的民族危机,“党义科”仅仅三年后即无奈地取消。1932年10月教育部颁布《小学课程标准》,公民训练与国语、算术等一起被列为十科之一。次年2月,教育部颁布《小学公民训练标准》,训练小学校的儿童“以养成健全的公民”为目标。 公民教育再度回归,但是三民主义的意识形态已逐渐渗入教科书的编辑当中,商务版的公民教科书也不能幸免,这是教育部课程标准规定的。在“一二八”事变之后,1933年到1934年出版的“复兴教科书”,在“编辑主旨”中既有“注重体格、德性、经济、政治的训练,以养成健全公民”,同时也将“灌输党义”写了进来。与此前的“新学制教科书”不同,许多属于国民党和孙中山的一家之言在“复兴教科书”中得到强化。 新课程标准适用“复兴公民教科书”高小共4册,每学期一册,胡宗瑞、赵琼编、王云五、傅经纬校订的第二册包括公正、尊重别人的意见、公平竞胜、对于不幸者的同情、诚实、互助、宽恕、集会的方法、会议的方法,怎样对付和我争论的人,还有孙中山提出“四权”即选举、罢免、创制和复决权。对于集会和会议的方法都写得很详细。 《尊重别人的意见》提出:“要知道无论我的思想学识是否胜过别人,我的见解未必一定高出于人,别人的意见未必全无理由,对于别人和我不同的意见也要尊重。即使别人的意见,我认为确有谬误的地方,也只能就事论事”。《公平竞胜》提出:“第一要严守各项规则,二要态度公正,举动光明,尽自己本领努力竞争。三要服从评判员的裁判,不可妄加指摘。四要和竞争对方始终维持友好态度。五要谦和快乐,胜不骄傲,败不懊丧。”这样的观念一旦在一个小学生的生命中扎根,一个健全公民的基础就有了。 赵景源、魏志澄编、王云五、傅经纬校订的第四册有很多意识形态内容,包括“以党治国”、“建国大纲”、“五权宪法”等,在观念上主张牺牲个人的自由,争团体的自由等。但在讲法治精神时,明确“无论政府和人民,都受法律的拘束,都得法律的保护,这就叫做法治。我们要维持这制度,必须人人具有法治的精神。”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学公民课程标准》,高中授以社会问题、法律、经济、伦理等,初中授以公民道德、政治生活、地方自治、法律大意、和经济生活等知识。复兴《公民课本》高中四册,第一册是社会问题政治概要,第二册是经济概要,第三册是法律大意,第四册是伦理大意,内容比较深,也有点儿抽象。  “复兴初级中学教科书公民”共三册,一年一册,第一册道德,第二册政法,第三册经济。这一版的公民课本虽深受三民主义的影响,但还是保持了不少相对独立的公民教育内容。第一册由孙伯謇编写,1933年7月出版,11月已印70次。对于什么是公民?教科书解释首先是拥有国籍的国民,但国民不见得就是公民,国民之有公民权的,才是公民。什么是国家?“国家是人类的共同生活团体,多数人相结合为一体,以完成共同生活,就是国家。组织国家的多数人,就是国民。”什么是自治制度?自治制度,是训练行使民权的机会,是民权政治的基础。自治的实行是否圆满,不独和地方有关,有时且可影响全国。所以公民应当了解自治的本质,养成自治的精神,并充分行使应有的政权,以尽做公民的义务。 在“国家道德”这一章有一节“尊重舆论”: 民主政治是舆论政治。国民既将政权委托于政府,政府的设施是否正当,还要取决于国民。国民对于政治的意见,叫做舆论。国民真正的舆论,政府应当采取,作成法律,期其实行。 舆论是一般国民的公共意见。一个政党的意见,不是舆论。一个报纸的主张,也不是舆论。真正的舆论是由国民几经讨论而后成立。国民关于舆论,应当有尊重少数和服从多数的精神。 社会国家的事情非常复杂,一个问题发生,不止一个原因。一个问题解决,也不止一个结果。社会国家的问题都有关于国计民生,解决问题,又不能同自然科学一样,先事试验。所以一个公共意见须经有见识的专家发表言论,并须容纳反对的主张,而后为最终的决定。如果多数人的意见偶合,便压迫少数人的议论批评,却不是真正的舆论了。 初一年级的公民教科书能对舆论作出如此清晰笃定的解释,这样的公民教育自然是有价值的。1923年生在无锡的李慎之先生回忆: 三十年代我还在读初中的时候,整整三年都学过一门公民课,用的是民营的商务印书馆编的课本。虽然分量不大,但是相当扼要而明确地教给了我们什么是国家[或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什么是个人的权利与义务。什么叫公民,他与中国人历来说的老百姓有什么区别。我们当年的教师又是一个口才极好,极善于启发学生对公民权利的觉悟的人,使我印象深刻,至今难忘。 ……我推想与我同时学过公民课的应当有几百万人,最少也应当有几十万人……”[10]   他高中毕业于1940年,1937年之前读初中,读的大概就是这个版本的公民教科书。他说由于时代的风浪起伏不定,受过商务公民课本陶冶的一代学子,多少人还能在未来的人生中忆及公民课给予他的训练?今天已无法知道,但是,可以确定,包括李慎之在内,那个时代上过公民课、接触这些课本的少年,他们还是有幸的。学者谢泳说,李慎之先生生前有一次在上海,曾亲口对他谈起早年公民教育的影响,“他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他感到他这一生做人做事的基本规则,都来源于早年公民教育,虽然经历了时代的变化,公民教育中的一些内容后来不再提了,但那些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还是保留在了他们那一代人身上。中国50年代社会的秩序,在很大程度上是靠那些早年受过公民教育的人来支撑的……”[11] 五 1937年3月,依照教育部修正课程标准,商务印书馆又出版了新的一版公民教科书,“复兴初级中学教科书”《公民》第一册,李之鸥编著,韦悫校订,增加了公民道德与蒋介石倡导的“新生活运动”等内容,当时战争迫在眉睫,特别增加“童子军训练”一节。 从课本来说,比以前的更贴近学生,更为成熟了。先从“群己”关系入手,再澄清公民与公民的关系,提出一个良好公民须具备的条件,“不但须有强健的体魄,丰富的知识,并须有优美的道德,有浓厚的爱国心,有努力从公的精神;对于为国家服务方面,应谨慎的行使政治上的权利,应竭力的实践政治上的责任。一个国家的盛衰,全靠公民的良好与否;国家有良好的公民,便日趋强盛,否则便日趋衰弱。” 在“学校生活与公民道德之培养”一章说,学校设置的各种科目“都是使学生们获得必要的知识,和养成健全公民的要素。例如语文课的国文,不独可使我们能明白清楚地叙述事理,表达情意,而且可从中了解我国固有的文化;外国文,使我们得由外国的语言文字中了解外国的事物情况。又如历史地理,不但使我们明白本国与外国的历史事实与地理情况,且可激发我们的爱护国家、爱护民族的观念。这些知识,可说没有一种不是一个健全公民所需要的。不但如此,我们做课业的活动,直接是学习功课,间接乃是培养公民道德。”比如养成对公民服务的责任心,守规律的习惯,虚心谨慎无形中养成做公民的根本条件。“体育活动的成效,还不只是增进我们身体的健康,并且是与几种重要的公民道德有关系。例如在运动场比赛时,有裁判员作公正人,成绩的好坏丝毫不容作伪,这便是公正的精神;运动比赛时,各人都勇往直前,竭全力来奋斗,这便是勇敢的精神;在团体运动时,彼此团结一起,彼此合作,彼此服从团体的纪律,这便是团结、合作及服从纪律的精神。这些都是一个良好的健全的公民所应有之德性,而在体育活动中,都可以培养成功的。”至于课外活动,无论读书会、演讲会,运动会、远足等,更不要说学生自治、社会服务等,不仅可补课堂的不足,而且也是公民生活的实习。 1939年,罗廷光在《教育杂志》发表的《国民精神总动员与中学公民训练》,即带有浓厚的党化教育意味,与商务版代表的公民教科书长期以来致力的目标已有很大差异: 确认三民主义为国民精神总动员的最高理想,也便是中学实施公民训练的无上准则。……本此以实施训练,则:第一,中学生须认清“中国国民党之主义、政纲、政策,为建国及解决社会问题唯一之途径”;第二,彼等在公民科及其他有关学科(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问题等)上对他种主义尽可多方面研究,但以不离乎三民主义的立场为是。……[12] 从修身课到公民课,重视公民教育是商务印书馆这家民营出版机构的一贯宗旨。针对小学公民教育,不仅有教科书,在配套的“小学教育从书’中有《小学公民训练之理论与实际》,“师范小丛书”中有《小学公民训练概论》,“小学教师丛书”中有《小学公民训练教材和教法》,此外还有《学生自治须知》、《公民教学法》等,“小学生文库”中除了《国家浅说》、《政治浅说》、《民权初步摘要》、《民权主义浅说》、《法律》等,另有一本叫《好公民》。在“民众基本从书”中也有一册《怎样做公民》。日本侵略者对商务教科书中的公民教育和民族意识都深怀疑虑,“一二八”事变时之所以要轰炸商务的工厂、焚烧东方图书馆并非偶然,其中就有毁灭文化达到毁灭一个民族意志的险恶用意。 抗战全面爆发,迁都重庆的国民政府一度推行“国定本”,商务印书馆代表的民营出版业最后一版教科书止步于此。1942年出版的《初级中学公民》共三册,编辑要旨称,这是根据教育部1940年7月公布的《修订中学课程》标准编辑的,官方的正中书局与民营的商务、中华、开明、世界、大东等组成的“国定中小学教科书七家联合供应处”负责印刷, “参阅者”名单包括朱家骅、吴铁城、陈果夫、陈布雷等要员,官方聘请的梁实秋等专家,出版家王云五虽然也名列其中,主导权已转移。尽管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还在,公民权利、地方自治、公民训练、国家公共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还是在教科书中得到了体现。 但是,因为三民主义意识形态的介入,党化教育的不断侵蚀、污染、异化,在时代的跌宕起伏中,此时的公民教育实际上已无可挽回地走向衰微,20年代的黄金时代再也不可能重现了。虽然1947年12月汪懋祖在《教育杂志》发表的《中学公民课程之讨论》为中学公民教育概括了五个原则,那也只是理想状态,很大程度上不可能付诸现实: 1、公民的习惯与品性 2、公民的动机 3、公民常识 4、培养公民理性  5、树立公民理念和信心   [13] 抗战后期,李慎之在燕京大学毕业,曾在成都一个中学教过半年书,校长让他包教全校高中三个年级六个班的全部公民课,教的大概已是国定本。他说自己利用这个机会“大肆宣传共产主义,居然大受学生欢迎”,晚年回想起来他深感惭愧,没有做好本职工作,为未来的民主建设多培养一些元气,所以1997年11月他在《改革》杂志的一次座谈会上说,“近年来我常常想,如果一个人真的还能有下一辈子,那么,我下一辈子最想做的工作就是再当一辈子的中学公民课教员。” [14] 自1949以后,公民教育不仅退出学校,而且在整个社会销声匿迹,以致今天许多人把政治课、思想品德课与公民课相混淆。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通知》提出在初中开设公民课,二十五年过去了,公民课尚未得到恢复。2005年杨东平等编的小学版《新公民读本》出版,也未能使用,新公民读本的中学版则迄今未见出版。今天,即使我们像李先生那样怀抱一个当中学公民课教员的梦想,也依然只能是梦想。                                                        2010年11月6日杭州   说明:此文的完成首先要感谢程巢父兄帮我复印了24种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修身、新修身和公民教科书,凡来自这些教科书的引文,不一一标明出处。此外,还要感谢王小庆兄,他编的《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待出版)选录了《教育杂志》1909年到1948年间发表的有关公民教育文章,他撰写的前言也令我受益。 注解: [1] 曾在幹《略论公民教育》,《教育杂志》1928年2月。 [2] 常道直《小学公民课教学法》,《教育杂志》1924年1月。   [3]张粒民《小学校之公民教育》,《教育杂志》1924年4月。 [4] 陈筑山《平民的公民教育之计划》,《教育杂志》1927年9月。 [5] 张道藩《酸甜苦辣的回味》,台湾传记文学杂志社1968年。 [6]吴家镇《高时良现阶段中国公民训练之鸟瞰及其改进》,《教育杂志》1936年3月。 [7]易正义《民国初年中学“公民”课程的建立》,《亚东学报》2009(29),转引自王小庆《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前言》。 [8]彭基相《公民的训练》(译文),《教育杂志》1924年9月。参考王小庆王小庆《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前言》。 [9]张粒民《小学校之公民教育》,《教育杂志》1924年4月。 [10] 《李慎之文集》上册,62页,自印本2003年。 [11]谢泳《1913年的美国公民学》,165—166页,《杂书过眼录》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年。 [12]罗廷光《国民精神总动员与中学公民训练》,《教育杂志》1939年11月。 [13]汪懋祖《中学公民课程之讨论》,《教育杂志》1947年6月。 [14]《李慎之文集》上册,53页,自印本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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