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韬

美国之音 | 人民日报求和稳,宪政优劣不争论

华盛顿 — 连日来,中国主要媒体都发表“学者”文章,批判西方特别是美式宪政,引起反对声浪。星期五,人民日报再度发表学者文章,强调“制度自信”。环球时报周四也发表社评说,认识中国,永远挺难。   *郑志国:“功归资本主义,过因社会主义”是错的*   人民日报发表广东省委党校郑志国教授文章,题目是:人民日报学习连线:为什么我们有制度自信。中新社转发时改题目为:党报:“功归资本主义,过因社会主义”是错的。中国许多网站转载此文时都用了这一标题。   郑志国是湖北人,现为广东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所”教授。他在人民日报刊登的文章,只有四大段。人民日报发表其文,显然是为最近围绕宪政而展开的讨论和争议定调和降温。   *中国制度西方宪政,谁优谁劣*   至于学者网友争执不下的西方宪政和中国制度谁优谁劣,郑志国开门见山:“判断一种社会制度是否合理、关键要看它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方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目标,以谋求人民幸福、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价值取向,无疑是先进合理的制度。” 美国国旗和宪法中开宗明义的文字:“我们,人民……”中国人在争论是否应该借鉴美国式宪政 x 美国国旗和宪法中开宗明义的文字:“我们,人民……”中国人在争论是否应该借鉴美国式宪政   郑志国教授显然知道,光是这样下定义,是无法服众的,所以,他马上谈到问题:“当然,尽管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但一些具体制度还不完善,这使它蕴含的优势和潜能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具体制度问题可以通过改革创新逐步加以解决。”   郑志国还说,这些问题,有些和制度不完善有关,但有些问题“主要是现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造成的,不能笼统归咎于制度。”     这位“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教学与研究”、给硕士生讲授“资本论”的教授说,“一些人常常以西方发达国家的某些制度为标准来评价我国的相关制度,并把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归结到制度上,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但除了少数发达国家外,其他大多数国家发展水平并不高。”郑志国说,如果割断历史,把当代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逐步缩小但依然存在的差距归咎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幻想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会发展的更快更好,“显然是不切合实际的。”   郑志国谈到的这些观点并不新颖,甚至在改革开放之前的所谓“四人帮”时代,好多大批判写手如张春桥和姚文元就都提到过。 1991年立陶宛拆除列宁雕像,装上卡车 x 1991年立陶宛拆除列宁雕像,装上卡车   *谢韬:德俄更懂马列,华人更懂孔子*   并不是针对郑志国的观点,另外一位“老马列”、已故人民大学副校长、学者谢韬曾说过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德国人是不是应该比我们更懂得马克思,俄国人是不是应该比我们更懂列宁,就像我们比外国人更懂得孔夫子一样。为什么德国人扬弃了的马克思主义不适合现实生活的部分,为什么俄国人抛弃了列宁主义,我们要当作神物供奉着?当作旗帜高举着?”   谢韬的话,放在毛泽东和赫鲁晓夫因后者否定斯大林而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交恶时用,也挺适时。   郑志国的文章比王小石的要理性,但相比之下,环球时报周四一篇社评相对要更“温良恭俭让”。一向“左派”观点鲜明而遭到自由派网友抨击的环球时报在标题中说,认识中国永远挺难。   被某些网友称为著名“五毛”的胡锡进领衔的环球时报,一向在重大问题上比较敏感,意识到了“当前舆论场出现的一系列 重大问题。”它说:其根源之一,就是“中国的自我意识没有达到社会共识应有的底线。”“中国是什么样的国家,如何确定中国的现实坐标和历史方位,中国的知识界和与大众莫衷一是。”   *环时:政论之争是知识界和大众之争*   环球时报认为:这场舆论争执双方不是左与右争,而是“知识界”VS“大众”—-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争执。社评说,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挺复杂,但作为超大规模的国家,中国出乎意料的发展速度和发展的不平衡带来了评价这个国家的更多视角。   环时说:“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它之前的承载主体苏联已经垮台,但这一制度经过改革却成为中国快速发展的政治基石,这刺激了全世界围绕国家发展道路的大辩论。”   环时对目前围绕宪政问题展开的大讨论提出“中立客观”观点:“中国国内舆论对国家的认识歧见几乎无处不在,由于中国的多元和多样性,每一种认识都能找到有说服力的现实依据,它们彼此的冲突性构成舆论的基本面,社会的共识陷入短缺。”环球时报认识到,每一种观点,都在“竞争政治影响力,这使得国家改革进程受到干扰。”言外之意是:中央高层面对各种“对中国的自我认识”而犹豫不决,模糊不定,无法决断如何前行。   *环时:无任何观点占“绝对主导地位”*   环时说,现在急需理性认识国家,“一要厘清事实,二要厘清事实与国家政治路线关系。”社评说:“厘清事实并非易事”,无法得出统一答案,但应清楚“任何一种评价的局限性,不应该以一代全,谋求某一种评价的‘绝对主导地位’”。   环时社评说,新中国是从一个落后大国的很低基线开始全面现代化进程的,我们缺物质,缺见识,也缺自信。“从内部自我审视,有‘只缘身在此山中’之难。从外部认识中国,虽有视角之新,但因参杂外国国家利益而不纯正,简单的类比难免是皮相之见。”   *南方日报:改革凝聚共识,共识实现梦想*   南方日报周三发表评论题目是:改革要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评论说,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凝聚共识并非一句简单口号,它包含了社会各阶层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价值观认同,这是减少改革阻力、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所在。”   改革凝聚共识,容易实现“中国梦”。环球时报说:“认识国家的分歧已然存在,我们很难统一它们,但我们应当努力构建应对这种分歧的方式和规则,从而使得国家能够带着这些分歧往前走,而不是被它们绊倒。”这就是说,做梦,大可同床异梦,但集体梦,还是要继续做下去。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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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童之伟 汪亭友 贺卫方:六问“宪政三方”

  实行宪政与否,如何实行宪政,事关未来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事关国人未来生活的愿景。《财经》记者约访参与此次宪政大辩论中三方学者的代表人物——童之伟教授、汪亭友副教授、贺卫方教授,以下撷择其要,展现三者之不同观点。   宪政的定义   《财经》:从争论来看,在定义上的区别,是你们之间发生分歧的根源。先请定义一下,什么是宪政?其完整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   童之伟:宪政概念之含义可简单可复杂。事实上现在我们讲的宪政,就是指宪法的实施,有一部宪法而且认真实施,就可以叫它宪政。   有的学者会强调宪政有什么特征,以及它不可少的方面,我觉得没有太多必要。因为无论哪个国家的宪法,只要叫做宪法或者根本法,一定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限制公权力,再就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实施宪法主要就是这两方面的内容:确保公权力组织按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不越权不失职,公权力的不同部门之间就能够形成制约;至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实施的主要和基本内容,是中心工作,限制公权力的目的也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欧美宪法学研究的重点,大半个世纪以来都持续锁定在基本权利保障领域。   我统计过,在这些国家宪法学教材的全部篇幅中,平均有50%以上用于讲述这方面的原理、判例或违宪审查。   中国宪法确认了公民较广泛的基本权利,如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不受侵犯,对公权力机构和官员提出批评权,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和休息权,受公开审判权和获得辩护权,等等。   有效制约公权力,不断落实个人的这些自由和权利,就是实行宪政。   汪亭友:《不列颠百科全书》解释宪政主要有两个涵义:一是指君主立宪,一是指宪制政府。我认为,宪政其实是国体,起初是指君主立宪制,后来是指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   从历史上看,为了避免遭历史淘汰的命运,原先的君主立宪的宪政主义开始吸收共和制的人民主权等观念,并逐渐演变成当今西方对宪政或宪政主义的解释,比如提倡三权分立,以宪法体系约束国家权力,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等等。宪政主义与共和主义的主张逐步趋同,很难找出两者之间有什么本质区别。   宪政其实就是宪法和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宪法化,或者说法治化。宪政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代名词,是资本主义制度换了一种形式的表述。   如果把宪政同资本主义制度剥离出来,抽掉宪政中资本主义制度这个关键内核,我认为宪政就不存在了。宪政有着特有的资本主义内涵,就是指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它不是服务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具体形式或手段。   贺卫方:其实这个定义越来越复杂了。过去的理解是,把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落到实处,把政府机关之间分权制衡的机制变成现实,就是宪政。另外,宪政还有一种超越实在法的意义,否则很难想象像英国那样没有成文宪法的国家里有宪政。   关于中国宪法的制定,由于历史上、立法程序上的局限性,其内容看起来有一些相互矛盾的状态,需要有一种更高的价值理念去支配宪法和宪政的运行。   在一定程度上,我们需要尽力去避免在宪法中违反宪政精神的条款的实施,因此就需要一种新的理念去界定宪政。   我认为,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对个人权利更高层次的保障,比如尊严,是宪政要保障的价值。宪政不仅仅是一个条文化的东西,或者把条文化的东西落到实处,而是要有观念性、价值性的东西去支配它。   现行宪法透视   《财经》:如何评价1982年宪法?在现行宪法下,有可能实现宪政吗?   童之伟:宪法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一样,可以分解为概念、原则和规则。概念用于确定一个东西的性质和含义,本身不直接实施。宪法原则分一般原则与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一般体现在具体规则中,通过具体规则实施,但在宪法实施过程中有拾遗补缺功能。   宪法比较抽象,一般宪法原则与宪法规则难以区分,也不必严格区分。有学者对宪法序言里的一些抽象宣示耿耿于怀,好像它们妨碍了宪法基本权利保障条款的落实,其实没有这个问题,那些原则或指导思想已经体现在正文中,落实正文就落实了它们。   至于国家机构内部的权力制约,现行宪法确实规定得不充分,中国也缺乏权力制约的政治法律文化。但是,只要每个国家机关都严格按照宪法的规定办事,不越权、不失职,应当行使的职权不让给法外主体,它事实上就能形成相互制约,而且必然形成相互制约。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宪法实施最重要、最困难的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条款会不断出现新问题。即使在欧美发达国家,基本权利保障也会不时出现新争议。例如,“9·11”之后,美国政府一方面反恐要加强监控,另一方面公民要求有效保护隐私权、通讯自由,这些都属于新问题。   权力和权利之间要有总量平衡,权利与权利之间也有一个宪法地位平等的问题。中国要在实施宪法过程中开发现行宪法本身的公权力制约资源。   中国宪法包含一些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内容,但相对而言缺少力度。为此,必不可少的措施是扩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层级、发展竞争性选举。   我相信,只要严格实施现行宪法,就一定会有实际宪政内容。对现行宪法,我总的评价是比较好。严格实施这部宪法,在立法和司法环节更多地贯彻民主、法治和人权保障的技术性要求,降低公权力集中程度,比较有效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完全可能的。当然,我绝不是说这部宪法十全十美、不需要改进了。建设社会主义宪政,不排除在必要时修改宪法。   贺卫方:现行宪法中有一个条文直接把城市土地国有化;还有宪法规定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所谓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财产、全民所有制财产保障的尺度与力度是非常不一样的,这些宪法条文是不符合宪政精神的。   此外,宪法的序言到底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内容?这在理论界是有争议的。   如果宪法序言过分张扬一种政治性价值,这种阐述其实也不符合宪政精神。再者,如果不只观察宪法文本,观察构成宪法性法律的那些规范,例如关于选举的法律,关于新闻出版方面的立法,关于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立法,就会看到,这往往是对宪法本身所赋予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作出限制的。何以要进行种种限制?是否因为宪法序言里所树立的那些意识形态准则?   尽管我前面讲的不符合宪政精神取向的问题是没有办法回避的,但宣誓、原则的内容和后面的规则条文之间,可以做一定程度的区隔。   我觉得这是一定程度策略性的考量,因为通常的官方话语中,宪法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那就落实这部宪法,把宪法的条文全部落到实处,这就符合党的追求,符合人民的利益。   过去30多年来中国的改革开放,一直就是试图寻找突破,大框架不变,在其中寻找更有助于现代社会的空间。但我觉得,这种旧框架中能突破的地方可能都突破完了。   汪亭友:主张“社会主义宪政”观点的人在逻辑上有一个问题,就是把有宪法看作有宪政,把宪政理解为宪法的实施。意思是说,凡制定了宪法并付诸实施的国家就有宪政。   而事实告诉我们,宪法同宪政虽然有联系,但有宪法却不等于有宪政。   历史上的苏维埃俄国1918年在列宁的领导下就曾制定过苏俄宪法,到1936年斯大林又领导制定了第一部苏联宪法,但是,西方社会从来没有因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并实施了宪法而认为它是一个宪政国家。我们在建国后的1954年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从那之后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听说哪个西方国家说我们是一个宪政国家。   而且,即便同样讲宪法,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也存在本质上的对立。关于这一点毛泽东在制定五四宪法时就讲到了。   他说,社会主义宪法不同于资本主义宪法,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民主的原则,也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还有一个就是社会主义的原则,就是要确立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及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并加以发展。   1982年宪法就很好地体现了上述原则,而且根据新的实践和发展内容更加丰富,原则和方向更加明确和坚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对我国宪法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做了很好的概括,他指出:“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宪政的本质   《财经》:关于宪政精神,杨晓青在文章中列举了很多点,在三权分立、司法独立、违宪审查外,还包括军队国家化等,是否可以认为这些是宪政必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与社会主义制度有冲突?如以司法独立为例,怎么解释?   童之伟:不能简单这样说。   西方讲权力分立、制约平衡,讲的其实是公权力在国家机构内部横向的分配原则。客观地说,中国现在没有这样的权力制约机制。中国过去缺乏足够的权力分开、制约机制,造成了权力过分集中的重大弊病。这个问题30多年前邓小平就提出来了,到今天还没解决。在现行宪法的框架内解决这个问题,正是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完成的任务之一。   至于我们讲司法独立,肯定不是指西方那种司法独立。它毫无疑问指的是现行宪法第126条、第131条所规定的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团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从政治上说,法律既然是共产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就是落实共产党的政治领导。   还有一个组织领导,按现行宪法,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都是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其他组成人员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其实,同级人大选举产生也好,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也好,都是上级或同级的共产党组织决定后交付人大或其常委会选举或表决通过的。所以,落实司法独立并没有否定共产党的组织领导。   在已经体现了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的情况下,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不受其他机构的干涉,保证共产党的主张能够不受干扰地落实,有什么不好呢?这样的司法独立,法院叫审判独立,检察院叫检察独立,与西方司法独立没有什么关系。   中国司法的实际是受外部干预太多,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缺乏制度保障,总体来说,是与地方党委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没处理好。这里的关键,是不能把共产党的领导理解为地方党委负责人和其政法部门有权过问、干预具体案件的处理。   在各级国家机构中,法院的地位在宪法上与行政机关平行,但法律上将法院降了级。另外,国内官员的真实地位,其实是以党内排名为准,这样法院的地位较之法律的规定,还要低两级,就造成在本级公权力体系内不少机构和官员可以对其指手划脚。   作批示、递条子、召集所谓“大三长”会议,这些严格说都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严格实施宪法都要把这些改过来。落实司法独立,应该走法官独立审判的路。这需要进行较系统的改革。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道理一样。   所以,严格实施宪法,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有效地实施现行宪法,要求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不改革现行宪法不可能全面有效实施。   贺卫方:杨晓青提出的一些问题,是现在部分宪政追求者所期待的目标与传统的社会主义学说之间的兼容问题,我认为这是回避不了的。如果不把传统社会主义的东西、内在的理论分析清楚,告诉大家今天如何去对待产生于19世纪初的学说,终究会发生姓社姓资的争议。我觉得她的一些理解是对的,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军队跟政党之间合理的关系、议会民主等这些东西,其实都是宪政非常重要的成分。   落实到具体问题上,比如司法独立,现行宪法的规定非常模糊,或者隐含的其实是政党和人大、立法机关,可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干预,因为它采取的是列举的方式——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就是说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之外的组织比如说执政党,是可以干预的。   社会主义探源   《财经》:社会主义的意涵非常丰富,从最早的空想社会主义,到后来马克思发展的科学社会主义,再到郭道晖等人主张的宪政社会主义、谢韬提出的民主社会主义,都有不同的内涵。还有人认为,北欧一些福利国家的执政党,也是社会主义的一支。如何定义社会主义,是否也决定了它和宪政能否兼容的问题?   汪亭友:十八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区别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体制等几个层次。这为我们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认识方法。我认为,要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需要从社会制度的层面进行分析,(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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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蟹档案】做太阳的感觉太诱人了

以下被新浪审查删除的微博来自自由微博网站,数字时代编辑整理: 兰州记者群:关于兰州晨报采编员工罢工最新消息,员工和报社领导没有关于稿件刊发和待遇薪资等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明天可能还要继续罢工! 2013年05月16日 18:47 民智维新:他欺骗了所有的中国人, 作者:蓝印 …………………. 他不但欺骗了所有的中国人,严重祸国殃民。 三峡水坝建设与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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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谢韬:移民、选举与美国的文化认同

   大选之年,只要有助于赢得选票,什么问题都可能成为竞选话题。套用中国的一句谚语,“不管白猫还是黑猫,能赢得选票就是好猫”。6月15日,奥巴马找到了一只看起来能帮他赢得不少选票的“猫”——他下令停止遣返年轻的非法移民。   不管是非法还是合法,移民还涉及到美国社会的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化认同。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造就了美国独特的多元文化,但是作为一个国家,问题是:多元文化就是美国文化?还是美国有自己固有的文化,外来移民都要逐渐融入这种文化?   美国的非法移民   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的数据,截至2011年1月,在美国境内的非法移民高达1115万。这些非法移民中约有800万在工作,占美国在就业人口总数的8%。与墨西哥接壤的加利福尼亚和得克萨斯两个州的非法移民数量最多,分别为283万和180万。奥巴马政府在2009年和2010年分别遣返了40万非法移民,创造了历任总统之最。   非法移民给美国社会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如福利开支增加、教育资源短缺、犯罪率上升、与美国人争抢就业机会等。有数据显示,非法移民每年要花费美国纳税人1130亿美元。国土安全部的统计表明,2010年遣返的40万人中有55%被法院定罪。在靠近墨西哥边境的亚利桑那州和得克萨斯州,来自墨西哥的毒贩给当地的治安造成了严重影响,各种谋杀事件接连不断。   面对非法移民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联邦政府一直未能采取任何有效的应对措施。无奈之下,受非法移民影响最严重的一些州通过了严厉的法律以打击非法移民。亚利桑那在美国首开先河,于2010年4月通过了当时最严厉的移民法。该法律允许警察拘留他们有足够理由认为是非法进入美国的人士,并规定不随身携带证明自己合法身份的移民文件将被视作犯罪行为。一年之后,亚拉巴马通过了一项类似的法律,严厉程度更超过了亚利桑那。根据这项法律,非法移民不能享受州政府或者地方政府的任何福利,并且禁止非法移民就读公立大学。   在这样的背景下,非法移民变成了美国政治中最具争议性的话题之一。奥巴马在2008年竞选中的一个重要承诺就是改革美国的移民法。因此,他当选后,《梦想法案》被重新提上国会的立法议程。之所以叫《梦想法案》(DREAM Act),是因为这项法案名称(Development, Relief, and E-ducation for Alien Minors Act)中各单词首字母正好组成英语中的梦想一词,该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区别对待在美国的非法移民。该法案的雏形是众议员路易斯·古铁雷斯于2001年4月提出的,几经修改,变成了现在的《梦想法案》,在2001年8月正式提交参议院。在小布什时期,由于保守参议员的阻挠,《梦想法案》一直没有被通过。奥巴马上台后一直力推该法案,众议院在2010年12月通过了修改版的《梦想法案》,但是该版本在参议院至今还没有被通过。   随着大选日益逼近,奥巴马政府只好通过行政手段来实现《梦想法案》。   非法移民与选举政治   6月15日,奥巴马在白宫宣布了一项行政命令,授权国土安全部暂停遣返符合指定条件的非法青少年移民。该命令允许16岁以前来美、在美生活至少5年、在学校就读或拥有高中毕业文凭、表现良好的现役军人、年龄在30岁以下并且无犯罪记录的人士申请继续留在美国而不被遣返,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虽然该行政令没有为非法移民提供永久性合法身份,但仍让生活在遣返阴影下的80万年轻人看到了“美国梦”。可以想象,他们中有很多人会对奥巴马报以感恩戴德之心。   在美国的非法移民绝大多数是西班牙裔(对来自拉丁美洲并且说西班牙语的移民的统称),从1965年移民法重大改革以来,西班牙裔合法移民的数量是所有族群中增长最快的,他们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少数族群。在今年11月的大选中,西班牙裔选民将达到2100万。他们中可能只有不到一半将在选举当天投票。即使这样,如果能赢得这个群体大多数人的支持,奥巴马就可以轻松地实现他的连任梦。事实上,在2008年大选中,67%的西班牙裔选民投票了奥巴马的票。在2010年中期选举中,要是没有大量西班牙裔选民投票反对在非法移民问题上持强硬立场的共和党候选人,民主党就不可能在很多竞争激烈的选举中赢得国会议席。盖洛普的一项最新调查还显示,67%的西班牙裔选民表示将11月份支持奥巴马,只有26%支持共和党的总统竞选人罗姆尼。   奥巴马在移民问题上的举动让罗姆尼处于极其被动的局面。在共和党内初选的时候,罗姆尼为了赢得保守派的支持,在非法移民问题上持强硬态度。在今年1月初,他说,非法移民应该“回家去,然后和其他人一样排队申请移民”。今天,他所面临的将是如何在11月份的大选中打败奥巴马。他非常清楚西班牙裔选民的重要性。他在这个问题上变得异常谨慎,在多个场合对西班牙裔选民强调他关注的是经济和就业问题,不是非法移民问题。共和党内的有识之士担心,如果在非法移民问题上处理不好,共和党将有可能在今后10~20年内失去西班牙裔这个重要群体的支持。   这就是选举政治。有人会说它就是政客与选民之间赤裸裸的交易。然而,正是这种貌似不道德的交易,大大改善了社会底层人民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条件。相反,在没有选举的国家,国家行为往往忽略和损害社会底层人民的权力和利益。   移民与美国的文化认同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建国以来,美国经历了四次大规模移民浪潮。第一次是从殖民时期开始到19世纪初,移民主要来自英国和其他西欧国家。第二次移民浪潮从1820年持续到南北战争前后,其中大多数来自发生严重饥荒的爱尔兰,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德国。第三次从1881年到1920年,主要来自东欧和南欧。第四次移民浪潮始于1965年,这一年国会通过了新的移民法案,取消了1920年以来施行的基于国籍的移民配额,大大增加了家庭团聚移民的比例。   第四次浪潮的最大受益者是亚洲和拉丁美洲的移民,后者增长速度之快在美国历史上绝无仅有。在1960年,西班牙裔(对来自拉丁美洲并且说西班牙语的移民的统称)人口仅为650万,占美国总人口的3.6%。到2010年4月,美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西班牙裔人口总数已经达到5050万,占美国总人口的16.3%。仅仅在2000-2010年期间,西班牙裔人口就增加了1520万,占全国人口总增长的一半多。西班牙裔是美国所有族群中增长最快的,在过去50年内超过非洲裔,成为美国第二大族群。到2050年,西班牙裔人口预计将达到1.328亿,占美国总人口的30%。   没有移民,就没有美国,也就没有美国的多元文化。不同的语言、宗教和种族的移民,怀着共同的“美国梦”,经过美国这个“大熔炉”的洗礼,最后都变成了美国人。不同文化之间的融合创造出了独特的美国文化。这就是为什么美国国玺上印着这样一句拉丁语:合众为一(E Pluribus Unum)。   然而,从上个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以来,美国社会的态度发生了明显转变。“大熔炉”的概念逐渐被批判,代之而起的是崇拜族群文化的“沙拉碗”。前者强调外来移民要融入美国社会,而后者强调移民要保持自己独特的文化认同。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和而不同”。于是乎,非洲裔中心论开始盛行,强调非洲裔美国人的独特文化以及他们对美国的贡献。随着拉丁美洲移民的飞速增长,西班牙裔文化也大行其道。   从1990年代初以来,多元文化主义在美国国内遭到了一系列的批判。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小阿瑟·斯莱辛格在1991年出版了《美国的分裂:对多元文化社会的思考》一书。他指出,多元文化并不等同于各个族群刻意强调自己独特的文化认同,而放弃对美国文化的认同,这样做只会导致美国社会的文化分裂。他写道:“最近兴起的族群文化对大熔炉文化进行谴责,以实现各个族群和种族之间的永久独立。”在他看来,美国不是由各个群体组成的国家,而是由个人组成的国家;强调个人的族群认同等于摈弃个人对美国这个国家的认同。“多元族群主义抛弃了美国的历史使命,用分化替代了同化,用分裂替代了融合。”   13年后,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撰写了《我们是谁?——美国国家认同面临的挑战》一书,从另外一个角度对美国的多元文化进行了反思和批判。这本书所引起的争议,绝不亚于他之前的《文明的冲突》。他指出,定居者和移民之间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前者往往是集体行为,其最终目标是创建一个全新的社会,而后者往往是个人(或单个家庭)行为,目的并不是为了创造一个新的社会。在他看来,美国的核心文化(也就是国家认同)的最重要部分,就是16~17世纪创建美国的定居者所认同的盎格鲁-萨克森文化,即“基督教信仰、新教价值观和道德观、工作伦理、英语、从英国一脉相传的法律、公平理念、有限政府以及溯源于欧洲的艺术、文学、哲学和音乐”。他认为,这种文化衍生出了18~19世纪的“美国信条”:自由、平等、个人主义、代议制政府和私有财产。亨廷顿认为,多元文化主义以及大量西班牙裔移民的涌入,对美国的文化认同造成了严重冲击。他警告说,美国正在被西班牙裔移民分裂成“两个民族、两种文化、两种语言”。该书出版后,立刻招来了不少自由派人士的大肆批评,更有人说亨廷顿是在公开宣传白人至上主义。   不管怎样,有关美国文化认同的讨论还会继续下去。尽管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种族歧视,但是总的来说,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这样具有包容性和多元性。这种包容性和多元性大大促进了美国发展成世界头号强国,并且至今仍然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到美国创业。这正是日益强大的中国应该学习的。当外国人在中国的一言一行不再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并引发民族主义言论的时候,中国也就具有了包容性和多元性。这一天似乎还很遥远。   谢韬: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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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粉应该看看辛子陵的文章

  薄粉是中国民间颇大的一股势力。认定薄是中国改革均富的希望,他们对薄熙来贪污,谋反,谋杀的罪名一直不愿意接受相信。我也曾被薄的理论迷惑,知道他与周永康勾结以后,便不再对他寄望,就他把重庆工程利益送给周的儿子,我认定他们的反贪打黑是有条件,有范围,有目的的。中国不是只有他们在反贪,辛子陵就是因为指出一党专制的弊端而被周永康之流关押了起来。他对很多事情的批评其实与薄粉一致,所以我提议薄粉应该看辛子陵的诉求,以便中国民间各种势力在评击中国现状的过程中团结起来。   中共著名的改革派政论家辛子陵先生,去年初因为发表支持温家宝的言论,受到党内的压制和半年软禁的处分。九月份辛子陵委托夫人在谢韬追思会上宣读一篇讲稿,竟被指为鼓吹暴力革命,进而遭到无限期软禁的惩罚。以下是些辛文章的载录:  如果说上世纪40年代在野时的中国共产党还表现出是一个追求民主自由的进步党,一个反对贪污腐败的廉政党,一个反对专制独裁的民主党,那么今天的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掌权60年之后,已经堕落成为一个反对民主是普世价值的党,一个贪官“前扑后继”的党,一个为维护权贵利益坚持专制独裁的党。   2006年4月初,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公室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完成了《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报告披露:厅级以上干部已是官僚特权阶层。官僚特权阶层年收入是当地城市人均年收入的8~25倍,是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25~85倍。深圳市的地厅级干部的平均财产相当于一个普通市民250年的工资,省级干部的平均财产相当于一个市民300年的工资。在金融、外贸、国土开发、大型工程、证券五大领域中担任主要职务的,有85-90%是高干子女,实际上已形成了官僚资产阶级。 据《远东经济评论》2007年第4期报道:至2006年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以上的有27310 人,超过1 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亿元以上的90%是高干子女,有2932人,他们拥有资产2045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人6.7亿元。    辛子陵说: 顽固派坚持“五不搞”,拿出来的对策是“叁统一”,所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句话表面看来很全面,很辨证,很和谐。落实下来只有变了质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完全是漂亮的空话,成为掩护特权和腐败的遮羞布。 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学习会上说:“当前党内深层次问题是变质,是领导干部队伍变质。”10党要求他们代表人民当家作主,为人民服务,造福一方。由于人民无权监督他,制约他,许多地区的“一把手”打着坚持党的领导的旗号,成了恶霸,成了山大王,把自己管辖的地区黑社会化、山寨化。福建省周宁县,有一任(1996年至2003年)县委书记叫林龙飞,实行新“叁光政策”:即“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他说到做到了。他与22 名情人举办群芳宴,选出一位芳中之最,颁发佳丽奖,奖金30万元。后来东窗事发。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请教吴邦国委员长,全国2800多个县,像周宁县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在林龙飞这样的县委书记统治下,怎样“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统一到林龙飞那里,他既代表党,又代表人民,还代表法制,就弄出个新“叁光政策”来。这样的“叁统一”,是不是彻底败坏了党的声誉!是不是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名义下在瓦解党! 辛子陵继续说:再看“依法治国”。最近,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被“双规”。12萧扬在位十年,曾被主流媒体吹捧为“一个最具平民情结的首席大法官,一个最具魄力的司法改革家,一个最具朝气的当代法学家”;萧扬有句名言:“各级法院要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臂的气概,坚决彻底的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他曾先后十一次专门就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发表讲话。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穿着黑袍的首席大法官,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竟是司法界害群之马的头子。在他的黑袍笼罩下,在原籍广东省法院系统,尤其是法院执行局系统,培育了多名腐败法官骨干,建立了法官利益集团,开设了司法黑市,对案子明码标价,经济案按数额大小分成,刑事案以案件重轻定价。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案件对他们来说已经完全不存在是非的分辨,犯罪性质的考量,而是办一个案件能捞多少钱,能索多少贿。在分局、区院抓(或放)一个人,20-80万元,在市局、市院50-150万元;判(或少判)6个月50-200万元,判(或少判)1-3年80-300万元,判(或少判)5年100-300万元,判(或少判)7-10年的300-500万元,判(或少判)10年以上的300-1000万元。十年来,这个集团累计勒索受贿高达1,500多亿元。13这就是我们十年来“依法治国”的一个缩影。在萧扬的操控下,法律的正义性和公正性,荡然无存。   中国的“人民法院”在变质成为谋利衙门的同时,由于黑白是非颠倒,人心不服,制造了一个庞大的上访群体。这个群体中的每一件冤案,几乎都与周永康控制的公检法有关。公检法在中国其实是与黑帮连接在一起了,薄周的打黑怎能得人信任。 辛子陵摆出这些事实来,提出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权力要制衡,人民当家作主要落到实处,要有载体,这明明是在救党,却被与周同流的北京市政府无限期软禁。 薄熙来其实是萧扬的翻版,他们在高谈反贪均富的时候,做着一般人不敢做的黑勾当。从那帮结伙的人周永康,吴邦国等就可以看到他们是中国的万恶之首。难得胡温痛下决心清除毒瘤,薄粉却被薄的空谈迷惑而阻碍改革,真是令人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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