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

诺奖镇压启示录

原始来源: http://yyyyiiii.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_5107.html 原文: The Nobel Crackdown 来源:《外交政策》 作者:NICHOLAS BEQUELIN 发表时间:2010年12月8日 译者:最佳损友(@lawrence2020) 自1936年纳粹德国政府阻止卡尔·冯·奥西茨基( Carl von Ossietzky)前往挪威领取诺贝尔和平奖之后,在12月10日将会是首次出现获奖者和其家人都不能前往奥斯陆参加和平奖颁奖仪式的情况。 刘晓波,今年的诺 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他在一年前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被判处11年刑期,目前正在中国东北的一所监狱里服刑。他的妻子刘霞目前遭警方强行软禁在家, 并在将失去和刘晓波见面的权利的要挟下被阻止发表公开谈话。所有《零八宪章》的主要签署者和共同起草者——宪章旨在呼吁实行自下而上的政治改革并导致了刘 晓波在2008年12月遭逮捕——均在警方的严密监视下,他们被阻止集会,也不准接受媒体采访和前往境外旅行。 挪威诺委会是在面 临北京施压的情况下选择把和平奖授予刘晓波的,此举也暴露出中国政府在国内外对人权准则的公然敌视。自从该奖项在十月初被授予之后,中共就开始了对异见人 士的全面打压。许多中国公民遭拘留,被软禁在家,或被阻止前往参加奥斯陆的颁奖仪式。但该奖项以及随后的打压行动可能会对世界对中国的看法和中国追逐其外 交政策目标的本身能力产生广泛的影响。 在奖项公布之日的随后几天,刘霞成功地发出了一封 信件 , 信件表达了他希望刘晓波的朋友和支持者去参加颁奖仪式的愿望;信件里还包括一份百人以上的人名清单: 中国作家、律师、学者、记者、共产党老干部、艺术家和非政府组织参与者,一些人有着持久地与和平地挑战一党体制的显著记录。但信件被公开后,中国当局告知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那些人将不会被准许前往挪威。有些人被置于警察的监视之下或被随从在门外扎营的警官限制在家中。全国各地还有无数其他的人权活动分子受到 骚扰,传唤讯问,或被公安局或国安人员拘留。 (人权倡导团体”维权网” 已编制了一份有帮助的 案件名单 ) 一些以他们鲜明的观点著称的知名人士,包括世界著名艺术家艾未未、高级法律学者贺卫方、中国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莫少平和80岁的经济学家茅于轼,均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理由禁止出境,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可能前去参加诺贝尔奖颁奖仪式。 中国政府实施全方 位的打压存在多重动机。它想要弱化该奖项的重要性与合法性,尤其是在那些海外居住而不受政府在国内庞大审查体系所影响的中国人眼里。它还想要阻止《零八宪 章》的署名者在奥斯陆面向全球观众发言,避免给予中国国内的人权活动人士提供一个数落中国当局惨怛的人权纪录的平台。同样重要的是,通过把奖项描摹成”西 方” 阻止中国崛起的一个阴谋,它想要依靠政府的竭力宣传来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尽管中国国内存在着一些支持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决定的声音,但是政府无处不在的网络 审查机器已经有效地把他们从国内的网络空间里过滤掉。 事实上,这种前所 未有的压制是不太可能有益于北京对损害控制的努力。 12月10日,当更广泛的观众了解到获奖者的妻子现在已经是一个被囚禁在家中的事实上的囚犯时,全球公众舆论很可能会被惊呆。很明显的一点是,随着政府脱 下那件伪装的法律外衣,中国的法制声誉也将会急转直下,虽然此时刘仍然可以被称为”罪犯”。 因为来自北京反人权的回应,诺贝尔委员会将荣誉授给中国人权倡导者的决定似乎将会显得恰到好处。 让北京觉得更不自在的是诺委会在12月10日不正式颁奖的决定,作出该决定的原因是刘晓波家庭里没有人被准许前来领奖。 (仅仅只有和刘晓波关系密切的中国人权活动家之一的万延海将于周五出现在奥斯陆,他也是一名艾滋病活动家。) 诚然,中国的统治者也许已经准备好抵御不可避免的国际谴责声浪。毕竟,中国政权在1989年天安门大屠杀和当年达赖·喇嘛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之后曾经受住这样的谴责。 但是,对于此次诺贝尔危机的愚笨反应已经戏剧性地大大削弱了北京在天安门事件之后为恢复自身形象所作的努力。用与世界大国极不相称的语言来描述诺委会成员(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所说的 “跳梁小丑” ) 只会让北京本来就尴尬的处境更窘迫。北京试图通过官方外交渠道威胁欧盟成员国不要派大使出席诺贝尔颁奖仪式也是最终折戟。此举已经引发了欧盟国家的利害关 系——不出席会被视为在赤裸裸的施压下弯腰——并把过去出席仪式的惯例转变为对中国干预的一种象征性的谴责。虽然北京坚持认为”多数”国家将不出席仪式, 但至今只有18个国家拒绝,包括古巴、伊朗和俄罗斯。 如果中国驻奥斯陆大使馆按照现行的计划组织中国学生去仪式举办地外面站台进行反对示威,北京可能会让自己陷入更为尴尬的境地。中国公民实践一项在祖国被政府剥夺却在挪威正当行驶的权利本身是一种反讽,新闻记者和观察人士将不会错过这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 将一名诺贝尔奖得主关进监狱会对中国外交构成直接而长期的影响。 首先,中国在参与 双边或多变对话时想要去撇开人权议题将会变得更加困难。只要刘晓波还被关押,全世界的民主政府都将发现他们会受到来自于人权团体的压力而要去提及刘晓波案 件。多年来,被要求在人权问题上向北京施压的外国外交官的反应是他们不知道在出手时可以主张什么——但现在他们知道一件事情:释放刘晓波。在国际人权论坛 上的这种压力也会增加,在那里直接批评中国的声音已经变得越来越弱。例如,在似乎没有屈服于中国方面压力的情况下,已经拒绝出席奥斯陆诺贝尔颁奖仪式的联 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瓦尼特姆·皮莱( Navanethem Pillay)在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当天的致词中避免提及刘晓波将会变得很困难。 其次,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在中国领导人外访时恰到好处地创造许多有些尴尬的互动机会。胡锦涛在上月访法时拒绝按照惯例举行新闻发布会似乎说明中国国家主席害怕被问到关于狱中诺贝尔奖得主的尴尬问题。 第三,已经成为世 界上唯一的目前正关押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的国家将会拖累中国探求软实力的步伐——软实力被中国政府视为提升全球影响力的一个必要的象征。如果刘晓波在接下来 的10年仍被关押的话,既不是中国官方媒体在海外的大肆抢占地盘也非孔子学院多元化的扩张——孔子学院是建立在外国学术机构内部的由中国政府资助的汉语语 言项目——可能会软化中国独裁政权的形象或使中国的政治制度有吸引力。要求释放刘晓波的呼声在未来若干年都不太可能减弱,在昂山素季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超过 20年之后从软禁中获得释放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 对刘晓波的判刑事 实上是胡温组合之下的中国领导层内部的权力柔韧性的一个标志。相比于见证了”改革派”与”保守派”之间的争斗的改革时期,今天领导层内部仅有的争论点似乎 是如何去强化既有体制。数字说明一切。从2008年到2010年间的公安部预算增加了百分之五十,据来自财政部的数据,用于””维稳” 的总预算估计已经和军费总额相当。最近泄露的来自美国驻北京大使馆的国务院文件显示,主管宣传的官员在发现网上有针对他的批评后很恼火从而指使了针对谷歌 的 袭击 ,如果属实,这就很显著地阐明了安全机构的官员最近这些年被赋予了巨大的权力。 这就是诺贝尔委员 会应该得到赞赏的原因。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时,它就已经将一盏强烈的聚光灯对准了一党专制之下的中国的严酷现实,并且迫使北京公开地暴露出它对异议 人士的毫不留情以及仍然存在的对人权准则和信息自由流动的敌视态度。尽管中国政府会竭力去将12月10日的仪式描画为把西方的价值观强加于中国的西方的企 图,实情却是中国的统治者深深的恐惧于他自己的民众不断增加的对于奠定真正的稳定的根基的强烈要求: 法治、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对基本人权的尊重。 订阅《政府丑闻》博客!: http://feeds.feedburner.com/GoveCN 线上实时投稿: http://bit.ly/tougao 访问《政府解密》网站!: https://govecnleaks.org 上传泄密文件: https://uploadleaks.com 我要最新翻墙工具包:GFW@1984year.org YesVPN,美国VPN服务包月仅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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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解密告诉你:哪些中国人在为美国政府当线人?

维基解密告诉你:哪些中国人在为美国政府当线人? (注:本文来自网络。本网站并不背书其准确性,由读者自己判断真伪。)简要浏览6份美国国务院外交电报,找到如下这些本来被标注“保护”或“严格保护”个人身份信息的线人,其中包括:贺卫方、刘晓原、唯色、杨岭多吉、胡岩等等,其它电报里面还有哪些更多的美国线人?恳切邀请大家一起来挖掘   关于中国的美国国务院外交电报数量为:北京大使馆1484篇,上海领事馆302篇,广州领事馆568篇,成都领事馆114篇,沈阳领事馆20篇,台湾代表处1895篇,香港使馆516篇。刚才那个线人名单只是从6篇电报里拎出来的,更多电报、更多线人,还需要大家一起来挖掘   【6篇电报里的线人名单】   编码:10BEIJING358   标题:TIBET: CHINA FEELING PUBLIC PRESSURE TO REACT   日期:2010-02-10   来源:Embassy Beijing   电报地址:http://www.wikileaks.ch/cable/2010/02/10BEIJING358.html   Ma Rong (protect), a Peking University sociologist   马戎(保护),北京大学社会学家 和统战部顾问   Suoang Zhaxi (strictly protect), a monk from Yushu County, Qinghai province, currently studying at a Beijing Buddhist college Suoang   扎西(严格保护),来自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的喇嘛,目前正在北京佛学院学习,他“非常高兴”(奥巴马在美国会见达赖)   Gebchak Wangdrak Rinpoche (strictly protect), the abbot of a Buddhist nunnery in Nangqian County, Qinghai Gebchak Wangdrak   仁波切(严格保护)在青海囊谦县的一个尼庵住持,告诉PolOff 所有的400在尼姑庵的尼姑知道奥巴马会见达赖,并兴奋   Luosang Cicheng Pengcuo (strictly protect), a living Buddha at Lucang Monastery in Guinan County, Qinghai   洛桑慈城彭措(严格保护),活佛在Lucang寺,青海贵南县   Zhang Jianguo (protect), a deputy director of the State Bureau of Foreign Experts   张建国(保护),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   编码:10BEIJING451   标题:CHINA’S NEW CHARITY LAW ON THE HORIZON; CONTACTS   日期:2010-02-25   来源:Embassy Beijing   电报地址:http://www.wikileaks.ch/cable/2010/02/10BEIJING451.html   Pei Bin (protect), director of the Beijing office of 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 (BSR) and a former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MOCA) official   裴斌(保护),亚洲基金会中国项目办北京办事处商务社会责任主任和前民政部官员   Liao Anxi (protect), a program officer at The Asia Foundation (TAF)   廖安溪(保护),亚洲基金会的项目官员(TAF)   Wang Zhenyao, Director General of MOCA’s newly created Department of Social Welfare and Promotion of Charities   王振耀,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   编码:10BEIJING468   标题:TIBET WORK CONFERENCE: EXPANDING DEVELOPMENT FOCUS   日期:2010-02-26   来源:Embassy Beijing   电报地址:http://www.wikileaks.ch/cable/2010/02/10BEIJING468.html   Tibetan dissident blogger Woeser (protect)   唯色,西藏持不同政见者的博客写作者   Hu Yan (protect) the head of the ethnic and religious studies department at the CCP’s Central Party School   胡岩(保护),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民族与宗教理论教研室主任、教授   Yangling Dorje (protect), a retired senior Tibetan CCP cadre and the former Chairman of the Tibet Autonomous Region’s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A great admirer of Hu Yaobang   杨岭多吉(保护),已退休的前西藏政协主席,胡耀邦的伟大崇拜者   杨岭多吉,又名东泉,男,藏族,1931年4月生,四川巴安县(1951年更名为巴塘县)人。1949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专学历。曾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第四届政协主席,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   Ma Rong (protect), a Peking University sociologist and frequent advisor to the Communist Party’s 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 (UFWD),   马戎(保护),北京大学社会学家 和统战部顾问   编码:10BEIJING384   标题:BEIJING BANS LOCAL-LEVEL LOBBYISTS; FEW PACKING   日期:2010-02-12   来源:Embassy Beijing   电报地址:http://www.wikileaks.ch/cable/2010/02/10BEIJING384.html   Mou Guangfeng (protect), Director General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t 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牟广丰(保护),环境保护部环评司巡视员   Liu Xiaoyuan (protect), a human rights lawyer   刘晓原(保护),人权律师   编码:10BEIJING68   标题:BEIJING STUDENTS TALK POLITICS   日期:2010-01-12   来源:Embassy Beijing   电报地址:http://www.wikileaks.ch/cable/2010/01/10BEIJING68.html   Ma Wei (protect), a Ph.D. candidate at Tsinghua University’s Center for China Studies   马蔚(保护),清华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博士生   Niu Jingfei (protect), a Tsinghua University graduate student   牛经费(保护),清华大学研究生   Cong Huang (protect), who held a master’s in statistics from Yale University and now worked at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丛黄(保护),他在耶鲁大学统计举行硕士大学,现在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   编码:09BEIJING3315   标题:XINJIANG’S URUMQI STILL TENSE, BUT LESS SO   日期:2009-12-11   来源:Embassy Beijing   电报地址:http://www.wikileaks.ch/cable/2009/12/09BEIJING3315.html   Ahmadjan hasan (protect), a Uighur professor at the Xinjia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Ahmadjan   哈桑(保护),新疆社会科学学院维族教授   Uighur defense lawyer Dawuti Aihati, who is defending Uighurs accused of fomenting the July violence   维吾尔族辩护律师Dawuti Aihati,其为煽动指控维人七月的暴力行为辩护   Pro-reform Beijing University law professor He Weifang (protect), in a discussion with PolOff in the (largely Han) Xinjiang city of Shihezi   支持改革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保护),在新疆石河子市   编码:09BEIJING3314   标题:MINORITY POLICY: XINJIANG RIOTS SPARK DEBATE OVER   日期:2009-12-11   来源:Embassy Beijing   电报地址:http://www.wikileaks.ch/cable/2009/12/09BEIJING3314.html   Pan Jiao (protect), an ethnologist at Central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 (CNU) and a member of the Yi minority   潘教(保护),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家(CNU)和彝族人   Guan Kai (protect), an expert on ethnic policy at CNU   关启(保护),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政策专家   Guo Yushan (protect), a founder of the independent think tank The Transition Institute and a signer of the Charter 08 pro-democracy manifesto   郭玉闪(保护),传行知研究所创始人和0 8“宪 章”签名者   Tibetan poet and blogger Woeser (Wei Se)   唯色,藏族诗人和博客写作者   【简要罗列】   Pro-reform Beijing University law professor He Weifang (protect), in a discussion with PolOff in the (largely Han) Xinjiang city of Shihezi   支持改革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保护),在新疆石河子市   Mou Guangfeng (protect), Director General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t 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牟广丰(保护),环境保护部环评司巡视员   Liu Xiaoyuan (protect), a human rights lawyer   刘晓原(保护),人权律师   Guo Yushan (protect), a founder of the independent think tank The Transition Institute and a signer of the Charter 08 pro-democracy manifesto   郭玉闪(保护),传行知研究所创始人和0 8“宪 章”签名者   Tibetan dissident blogger Woeser (protect)   唯色,西藏持不同政见者的博客写作者   Hu Yan (protect) the head of the ethnic and religious studies department at the CCP’s Central Party School   胡岩(保护),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民族与宗教理论教研室主任、教授   Yangling Dorje (protect), a retired senior Tibetan CCP cadre and the former Chairman of the Tibet Autonomous Region’s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A great admirer of Hu Yaobang   杨岭多吉(保护),已退休的前西藏政协主席,胡耀邦的伟大崇拜者   Pei Bin (protect), director of the Beijing office of 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 (BSR) and a former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MOCA) official   裴斌(保护),亚洲基金会中国项目办北京办事处商务社会责任主任和前民政部官员   Liao Anxi (protect), a program officer at The Asia Foundation (TAF)   廖安溪(保护),亚洲基金会的项目官员(TAF)   Wang Zhenyao, Director General of MOCA’s newly created Department of Social Welfare and Promotion of Charities   王振耀,原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   Suoang Zhaxi (strictly protect), a monk from Yushu County, Qinghai province, currently studying at a   Beijing Buddhist college   Suoang扎西(严格保护),来自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的喇嘛,目前正在北京佛学院学习,他“非常高兴”(奥巴马在美国会见达赖)   Gebchak Wangdrak Rinpoche (strictly protect), the abbot of a Buddhist nunnery in Nangqian County, Qinghai   Gebchak Wangdrak仁波切(严格保护)在青海囊谦县的一个尼庵住持,告诉PolOff 所有的400在尼姑庵的尼姑知道奥巴马会见达赖,并兴奋   Luosang Cicheng Pengcuo (strictly protect), a living Buddha at Lucang Monastery in Guinan County, Qinghai   洛桑慈城彭措(严格保护),活佛在Lucang寺,青海贵南县   Zhang Jianguo (protect), a deputy director of the State Bureau of Foreign Experts   张建国(保护),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   Ma Wei (protect), a Ph.D. candidate at Tsinghua University’s Center for China Studies   马蔚(保护),清华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博士生   Niu Jingfei (protect), a Tsinghua University graduate student   牛经费(保护),清华大学研究生   Cong Huang (protect), who held a master’s in statistics from Yale University and now worked at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丛黄(保护),他在耶鲁大学统计举行硕士大学,现在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   Uighur defense lawyer Dawuti Aihati, who is defending Uighurs accused of fomenting the July violence   维吾尔族辩护律师Dawuti Aihati,其为被指控参与七月暴力行为的维人辩护   Pan Jiao (protect), an ethnologist at Central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 (CNU) and a member of the Yi minority   潘教(保护),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家(CNU)和彝族人   Guan Kai (protect), an expert on ethnic policy at CNU   关启(保护),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政策专家   Ma Rong (protect), a Peking University sociologist and frequent advisor to the Communist Party’s 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 (UFWD),   马戎(保护),北京大学社会学家 和统战部顾问   【其它一些网友从电报中拎出来的线人虫子】   陈杰人 人民日报人民网江苏分社江苏视窗执行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   Chen Jieren (protect) nephew of Politburo Standing Committee (PBSC) member He Guoqiang and editor of a Communist Youth League website;   李开复,股沟前首席执行官   Li Kaifu (strictly protect), former CEO Google China;   陈灵山(?) 新京报国际新闻主编   Chen Lingshan, Managing Editor of Foreign News for the Beijing News (Xinjing Bao);   The president of a strategic international trade consulting business in Beijing and chair of AmCham’s working group on export controls (please protect);   王冲,前中国青年报   Wang Chong (protect), former international page columnist of China Youth Daily;   余万里(?),北京大学副教授   Beijing University Assistant Professor (and sometime editorial contributor to the Global Times) Yu Wanli (protect);   卢月刚(?)中国青年报记者   China Youth Daily journalist Lu Yuegang (protect);   董立升(?)中国社科院学者   China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 (CASS) scholar Dong Lisheng (protect);   吴稼祥   Wu Jiaxiang (protect), who served on the Central Committee General Office research staff when Wen was General Office Director in the late 1980s;   张先堂(?) 中国经济时报编辑   senior editor at China Economic Times, Zhang Xiantang (protect);   刘亚伟,卡特中心负责人,刘亚洲之弟   Liu Yawei (protect), Carter Center staffer and brother of PLA Air Force Deputy Political Commissar, Lt. General Liu Yazhou;   董玉玉(?),光明日报编辑   Dong Yuyu (protect), senior editor at the Central Committee paper Guangming Ribao;   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Professor Cai Dingjian   【“严格保护”的汇总名单】   http://www.mathaba.net/news/?x=62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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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丁丁 | 为什么中国人均gdp未来的增长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

为我的新政治研究班学生们提供动机,我准备了这张图:  Acemoglu 2009年出版的教科书《经济增长导论》第一章图12,资料取自 Maddison《长期经济史》。请注意我写在这张图左上角的文字,那里引用了四篇我们研究班今年要阅读的文献,今年的阅读文献,上引四篇外,还有十篇是关于“寻租”问题的文献。今年听课的学生,每人应提交一篇学期论文,且一律以寻租问题为主题。为什么?因为,如上图显示,中国向何处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体制怎样演变。寻租问题,已成当前中国政治体制的痼疾。这是第一讲开篇的议题,梁漱溟当年“中国问题”意识的现代版本。寻租盛行,怎么就阻止了经济增长呢?这是我们要讨论的政治经济学议题,MIT的Acemoglu和哈佛的Robinson,与哈佛的Gleaser和Shleifer,他们之间有一些争论,但中国人不妨仍以中国人惯有的整体论态度来理解这些分歧。回到这张图,在1820至2000,大约两百年的时间里,几个典型国家的人均GDP增长曲线,足可预示未来五十年的增长情况,而且不必计较模型和细节,我在中国曲线2000年处画出三种颜色的箭头,红色预示着保持高速增长趋势,蓝色预示着在2008年增长的顶点之后向下进入停滞或长期衰退,当然,绿色是这两极端情况的折中,也是我们中国人最愿意相信的。不过,根据绿色箭头的预示,中国与例如美国和日本这样的国家,在五十年后,人均GDP仍将保持一个无法忽视的差距。我在2007年以前曾有过一个估计:那时,中国人均GDP,大约至多达到日本的三分之二,但以目前我们教育的普遍素质而言,更可能的情况是只达到韩国水平,也就是相当于日本的三分之一。注意,我没有讨论最悲观的情况,也就是蓝色箭头预示的情况。何时可能发生最悲观的情况呢?很可能,就因为政治体制的彻底失败所致。故而,单纯为了中国经济,以经济学家的名义,我们呼吁政治体制改革。 下一篇: 贺卫方呼吁特别委员会调查动车追尾事故 转崔之元贴薄熙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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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 | <摇光>制度不能改变中国——回答一种“制度崇拜”

分权制衡其实不是制度设计的结果,恰恰相反,分权制衡的制度设计本身才是一个结果。相互制衡的并不是纸面上的不同权力,而是社会中实际存在的不同群体,你可以叫阶级,可以叫阶层,可以叫利益集团,反正都差不多。     制度不能改变中国——回答一种“制度崇拜”   文/ 丁栩翔(北京大学)     很偶然的在北斗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制度才能改变中国》,此文的中心思想这里就不阐述了,有兴趣的诸君可以自己去看。总之,这篇文章体现了当今一种很流行的思想:制度崇拜。也就是说,把当代中国的一切问题都归结为制度问题,把制度放在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进而,就有一些人四处兜售他们抄来的制度,仿佛中国只需要把美国宪法转换成word文档,ctrl+f把“美”字替换成“中”字,便海晏河清,天下太平。     这种思想不由得使人想到了古希腊斯巴达人的故事。虽然后世史家推崇民主雅典而刻意把斯巴达贬低到莽夫的地位,但实际上,当时的希腊人对斯巴达制度的评价相当之高,因为斯巴达城邦内部和谐稳定,对外战无不胜。斯巴达人自己也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制度就那么给力,于是虚构出了一个值得迷恋的传说哥——莱库古,认为自己的制度都是因为莱库古灵光一现的创造。 现在,我们一些人要的,就是这样一个莱库古,仿佛只要中国的莱库古生出来,写出一部法典,就可以解决中国的一切问题。当然,还有更多的人,总觉得自己就是这样一个莱库古式的人物,这里也不展开来了。这些人和斯巴达人都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那就是把制度当做是原因而非结果,倒果为因。 实际上,只要翻开中国的宪法看一看,就可以发现,其民主化、自由化程度并不亚于什么西方民主国家,再查阅一下所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可以发现,关于方方面面的具体立法,同样是不太落后的。既然莱库古已经定出了制度,为什么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完全走样呢?比如说宪法规定的各项民主权利上哪儿了呢?于是有些人又开出了另一个药方:民主的本质在于分权,在于制衡。对于这个观点,其实不用太多的反驳,只要翻开宪法就能看到,中国在制度设计上其实是有分权制衡的:检察院、法院都是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的;行政、司法官员是不能在立法机关的常务委员会任职的。但在执行中,这些制度设计却很容易就被规避了:法官、检察官都是党员,于是在行事上无干涉,在人身上有依附,分权制衡自然无从谈起。 这里就牵扯到一个更本质的问题:分权制衡其实不是制度设计的结果,恰恰相反,分权制衡的制度设计本身才是一个结果。相互制衡的并不是纸面上的不同权力,而是社会中实际存在的不同群体,你可以叫阶级,可以叫阶层,可以叫利益集团(中国有些人挺有趣的,你说“中国有阶级”,他们就横眉竖眼骂你文革余孽;你要说“中国没有利益集团”,他们又会怒目圆睁骂你五毛党),反正都差不多。 比如说作为民主宪政的源头的英国1215大宪章,划定了国王和贵族的权力界限。而这一大宪章本身绝不是某个立法家天才的成果,而是反映了国王与贵族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力量对比:英国膨胀的王权触碰到贵族的底线,于是贵族愤然逼宫,以大宪章的形式把双方的边界固化下来。 英国的大宪章让一些人很是痴迷,比如说作为一个方面代表人物的贺卫方几乎言必称大宪章,有些人甚至认为,中国的问题就在于没有一部“大宪章”。于是,有一个后来拿了诺奖的反动分子,煽动了几百个文人学者写了一个宪章,结果抛开用词等不论,内容实质上居然和现行的宪法大同小异:你要的宪章,不是早就有了吗? 其实在欧洲历史上,颁布类似于英国大宪章的文件划定国王与贵族的权力边界并不是英国的专利。比如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在14世纪颁布过“黄金诏书”,这不是造成,而是承认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分裂局面,因为皇帝的势力已经不能使境内的封臣完全臣服了。 更为典型的是,沙皇俄国罗曼诺夫王朝的开创者米哈伊尔沙皇被缙绅会议选立时,也颁布过类似的诏书,对沙皇的君权做出了约束。但正如前文所述,制衡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罗曼诺夫家族的米哈伊尔在需要贵族拥立的时候颁布了诏书,等到他的子孙坐稳了江山,虽然有些沙皇上位时仍然会在形式上颁布类似的诏书(例如女沙皇安娜•伊凡诺夫娜继位时颁布的诏书对权力限制极大),但很快这些限制便名存实亡了。更有甚者,叶卡捷琳娜大帝在位时,作为伏尔泰的忠实粉丝,她组织法学专家编撰了《圣谕》,核心观念便是“人人平等”,但在现实面前,叶卡捷琳娜写出了《圣谕》却根本不敢下发,只能在高级官僚中间传阅,进行纯粹政治哲学层面的讨论。可见,社会基础没有准备好,不用说出了莱库古,即便是出了蒋经国又有何用?     当然,制度并非全然无用的。作为一种斗争的结果,制度所能够代表的只不过是制度制订时的力量对比,当各方面的力量发生变化,制度自然就变得对新兴的集团大不利,而对衰落的集团很有利。这就产生了一种以制度为导火索的矛盾:新势力变激进,旧势力变保守。矛盾的演化会带来不同的结果: 一种情况是掌握政权的旧势力基于对形势的正确判断,愿意坐下来接受谈判,并根据新的力量对比,做出一些让步,这样,一方面虽然让出了部分权利,但相对于力量对比,看似不利,实则有利;而另一方面不战而胜,善莫大焉。比如说英国的光荣革命以来,英国国王的势力不断衰落,以至于在力量对比上,英国人民要弄死那个号称女王的老太婆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但国王拒绝抵抗保留了虚位,现在还能混吃等死;而英国各阶级也避免了流血牺牲,保持了社会的稳定,其实也是有利的,甚至于等到人家的国王都被杀光了,他们还能把王室当稀有的吉祥物供起来,其实算下来,比中国养一群大熊猫性价比还是要高的。 另一种情况,旧势力在错误的形势判断下,拒绝谈判或者谈判了却拒绝做出适当的让步,结果新势力看到了自己的力量,愤然反抗,笔杆子签不了的字就用枪杆子来签,话筒说不清楚的事情就让炮筒去说,这就是革命了。这种情况在中国近代史上是反复出现的,清末全国要变法,要立宪,满清贵族错判形势,先杀维新派,也就是体制内的改革派,后搞“皇族内阁”,也就是太子党当权了,结果很明显,武昌一声枪响新的国家便出现了。 以上两种情况分别是旧的自认虚弱和自命强大,当然还有其他一些情况,比如说旧势力错判形势,明明还很强大,却妄自菲薄了;新势力错判形势,明明已经变强,同样妄自菲薄了,这两种情况暂时能够避免冲突,但日后随着意识觉醒,矛盾终不免日益尖锐的,最后的结果还是回到上面两种情况中去。     以上的政治几种情况在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尽管民主本身也是政治斗争的结果)。在民主国家中,各个政治势力的力量对比是比较清晰的,信息的不对称性相对较小,各个群体的政治参与程度也相对较大,也就是说提供了更多的谈判机会,有助于达成妥协。对民主国家最大的威胁也许在于现代传媒的发展使得民主制度下的利益表达失真,也就是说,表现出来的各势力力量对比也许只是对媒体的控制力的力量对比,而不是总的政治力量对比。失真就会造成误判,误判就会带来冲突,一个《太阳报》的读者一定想不到那些墙角里的小孩比温莎堡里的王子更有力量吧。 而在专制国家中,各种政治势力的力量对比是不清晰的,在政治资源的分配上也往往表现为“赢者全得”,制度的设计权操于某一个集团之手,它只能通过不断的政治试探来模拟民主国家中的政治谈判,进而在自身利益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对制度不断做出修补,以符合力量的对比,这就是执政党一直在喊的“与时俱进”。     但是这一制度设计中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正因为“赢者全得”的存在,控制政权的一方所采取的最为有利的策略显然就是保持对其他势力真实力量的了解,同时却要想方设法让其他势力做出误判,使其他势力高估执政一方的实力,以维持政局稳定。而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由于矫枉过正,更有可能发生的结果却是,由于执政方总是通过控制媒体、检阅军队等一系列手段炫耀实力,结果使其他势力不是高估,而是低估了执政方的力量:故作强大可不就是虚弱的表现么? 于是,在狗血的国度总能产生一些小概率的狗血的情况。比如说在一个历史时期,在国际大气候作用下,某国的旧势力先是妄自菲薄了,对新势力做出一些让步和妥协,但新势力同样误判了形势,妄自尊大了,要求更多的权利。最后旧势力忍无可忍了,放狗咬人了,结果却发现看似气势汹汹不可一世的家伙们放狗一咬,喊的最响的跑的比狗还快,很傻很天真的被咬的血肉模糊,剩下的一看苗头不对,果断扔骨头买命。而放狗的一看狗力无边,从此认清了力量对比,原有的让步也就被收回了。 这样的事情过去发生过,现在也正在发生。     (采编:薄然;责编:陈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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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这样的立法违背了政府的承诺

9月1日至9月2日,著名法学家、北大教授贺卫方在微博里对刑诉法修正案发表评论。他指出,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等罪可以拘留而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不只是提前已经把犯罪嫌疑人当做罪犯,而且也把其家人视为罪犯,加以惩罚。对照一下我国政府签字加入的国际公约,这样的立法完全违背了政府的承诺。”   贺卫方说,刑诉法修正案第一条使得“立法宗旨跑偏”。第一条为:“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他说,刑诉法乃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人权、维护自由之基本法,修正案(以及现行法)开宗明义即偏离此价值,一味强调打击犯罪。   他认为,诉讼法的任务就是保证实体法的实施,程序法有其独立价值。“践踏程序,以逞实体,法治国所不为者也。”   对修正案第四十二条,贺卫方认为这有“敌视律师”之嫌,修正案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贺卫方问道,“威逼利诱证人乃检察官警察家常便饭,为何不规定‘检察官、警察、律师或任何人不得……?’”   对修正案第五十三条,他认为是“亮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他说这“迈出很大一步,难能可贵!不过,假如非法手段所获供述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是否也坚决排除,犯罪人不受惩罚亦在所不惜?”   最大争议条款是修正案第八十四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贺卫方认为,“此条中一个诡异逗号引起理解混乱。单列两种犯罪不是限制,而是突出;‘等’乃麻袋口。”   “法院没有真正的独立,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强势地位不改变,这样的条文不过是空口白话而已。”   他进一步评论道:由于“等”字的麻袋口意义,故逗号后系规定前文抑或单列一类已无关紧要。另,对于二十四小时内不通知家属者,何时通知,法条不著一字。是否意味着可以是几个月或几年?关键还在于,整个立法都贯穿着一个可怕倾向:对公安等行政权力缺乏司法审查。建议:对是否构成不通知,应由法院审查。   最后,贺卫方说,通知家属不应有例外。“思来想去,这第八十四条还是废除为好。试想,一个人被拘留了,政府居然不告知其家人,家人也只好满世界找——是自杀了,走失了,还是……这太不人道了,是一种株连。通知家人在极个别情况下会给侦查带来某些妨碍,但是相对政府秘密逮捕和监禁带来的不正义,得不偿失。”   他表示同意网友的看法,这有违反“疑罪从无”原则之嫌。   《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第九条第一款、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第二款、任何被逮捕的人,在被逮捕时应被告知逮捕他的理由,并应被迅速告知对他提出的任何指控。   第三款、任何因刑事指控被逮捕或拘禁的人,应被迅速带见审判官或其他经法律授权行使司法权力的官员,并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受审判或被释放。等候审判的人受监禁不应作为一般规则,但可规定释放时应保证在司法程序的任何其他阶段出席审判,并在必要时报到听候执行判决。   第四款、任何因逮捕或拘禁被剥夺自由的人,有资格向法庭提起诉讼,以便法庭能不拖延地决定拘禁他是否合法以及如果拘禁不合法时命令予以释放。 第五款、任何遭受非法逮捕或拘禁的受害者,有得到赔偿的权利。 来源:财经网 链接: http://www.caijing.com.cn/2011-09-02/110839364.html 打喷嚏链接: http://www.dapenti.com/blog/more.asp?name=xilei&id=49142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韩寒最新小说) 用手机上 喷嚏网 :m.dapenti.com        每周精华尽在【 喷嚏周刊 】        《喷嚏图卦》图片托管于又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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