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

舆情会商室–舆情频道

舆情会商室–舆情频道–人民网 舆情会商室–舆情频道–人民网     访谈时间: 2011 年 9 月 14 日       嘉宾:         张焕枝: 聂树斌的母亲                             何兵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 2001 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著有《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法律出版社。《利害的分配:我们身边的法律》上海三联出版社。       主持人:           庞胡瑞, 人民网舆情频道副主编、主任分析师。     舆情背景:       因“奸杀”而导致聂树斌于十年前伏法的聂树斌案,却因“真凶”王书金日后自动浮出水面的强烈戏剧性而引起世人强烈关注。2005年4月聂树斌案被曝“一案两凶”后,河北省政法委成立了工作组,负责对聂案重新调查。当时,面对全国媒体的紧密关注,河北方面宣称,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然而,六年过去,这个承诺至今没有兑现。       访谈实录: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这里是人民网人民电视、人民网舆情频道以及天涯社区联合推出的舆情会商室追问聂树斌一案。今天邀请到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兵。何教授你好。欢迎您来到舆情会商室,请您和各位网友打个招呼。   何兵: 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我们首先介绍一下聂树斌案案发原因,因强奸杀人罪在 2005 年被枪毙的聂树斌案,在 2005 年因真凶王书金自动浮出水面的戏剧性而引起世人的强烈关注,在 2005 年 4 月聂树斌案被报一案两凶之后,河北省政法委组成工作组,对聂树斌案进行重新调查,当时在全国媒体的关注下,河北方面宣称,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然而六年过去了,这个承诺依旧没有兑现。我们回到访谈本身来看一下。在聂树斌案这个过程中,来自我们最新的媒体报道,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说法,就是通过种种迹象表明,聂树斌案永远也没有翻案的机会,也没有翻案的可能了,在刑诉法面临修订的今天,特别是刑诉法修订前期,我们认为,这个事情往往通过我们的推动、通过我们的努力可能会出现转机,您对这个观点是怎么看的?   何兵: 如果认为没有翻案的可能,我就不会坐在这儿,我也不会参加石家庄这个研讨会。我们认为,是有翻案的可能。而且我觉得,这个案子今天翻起来已经太迟了,这么长时间,这么一个很明显的案子,不是说复杂的案子,不给公众一个很明确的答复,我原来说明年两会期间,“两高”的报告会受到影响。因为在“两高”看得非常清楚有一点就是微博,去年微博没有现在这样的影响力的。假如这个案子众目睽睽之下,这个死刑案子如果得不到公证的实施,明年两会期间,微博要转起来,“两高”的报告是会受到影响的。 第二点,对于你刚才这个问题,对刑诉法修改来说,刑诉法修改又把目光重新聚焦聂树斌案,它会引起很多的问题反思。第一个就是聂树斌案按照现在模式来看,他确实没有杀这个人。那他为什么在高案里面自己承认杀人?你要说没有刑讯逼供,那我说估计是没有人相信这个事,说没有任何刑讯逼供,很友好的,我问你,你就回答说我杀人了,你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对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如何通过制度性建设来防止这种刑讯逼供,因为刑讯逼供已经不是在一个案子、两个案子中出现,很多案子出现这个问题。所以这是第一个引起对这样一个问题的思考。我个人想,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法是,把看守所从公安部门拿到司法部门去,这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没有什么麻烦的。为什么?因为司法部门也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公安部门也是政府部门,它也不会拿到民间去,是拿到政府部门。这样做的好处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案件的任务,他一着急,他就下手,就出现这些问题,我想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二个就是说,这个案子实际上据我所看到的这个判决,那个判决是非常简单。就没有什么样真实的物证。比如强奸杀人罪重要的是一个 DNA 鉴定,这是很简单的,不是很复杂的,也不是现在才有的,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东西都没有,就敢判决强奸杀人,敢判死刑。那就反思第二个问题,就是法官为什么这么麻木?这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刑事诉讼法要研究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就是说,我们律师为什么没起作用?这是一个考虑。律师为什么就没起作用?这个要考虑。律师们都着了急了,因为这种执法,律师不起作用。前一段时间有一个不好的现象,有些人对律师制度没有一个正确的看法。认为律师是来捣乱的,而这种案件律师不要参加,那种案件律师不要参加了,或者你参加了怎样辩护呢,你辩护时告诉我一声。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律师制度本身在哪。律师本身就是放在那对抗检察院的。正是这边有一个检察院,这边有一个律师,这样对抗以后,我们司法的天平就平了。任何一端太强,一端太弱,这个天平出问题。所以,这就是要反思的律师制度。 再一个反思,就是为什么翻案这么难。大家一直在关注这个事。众目睽睽之下,事实这么清楚,朗朗乾坤,这个正义在哪里呢?为什么这么难?我们如何来确定这个制度,再审这个案,把这个搞活。我觉得这个案子,包括内蒙的案子,都是这样的。   主持人: 可以看出来何教授对这件案子很关心。同样今天早晨我们也连线了聂母,我们看看聂树斌母亲在六年中做了哪些工作,做了哪些努力,看一个丧失儿子的母亲在这六年中怎么奔走呼号的。   张焕枝: 一个月最少跑一次或者跑两次,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记者: 现在还在跑。   张焕枝: 还在跑。   记者: 他们是怎么接待您,或者怎么给您答复的?   张焕枝: 就是推你。我们给你调查,你不要着急,你等一等。一直让我等,等了多少年。   主持人: 我们听到聂母的录音之后,我们最感受的就是等,等了多少年一直都没有回声。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说聂树斌案是一个个案,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这几年过程中聂树斌案和内蒙呼格吉勒图案,都是处于在 2005 年真凶落网之后,但是很遗憾的是,这两个案子在五年真凶落网之后都没有进入再审程序,您认为这种冤案难以申诉的原因在哪?究竟结点在什么地方?   何兵: 从法律技术上来说,本案没有任何难点。因为那个真凶已经自认是我杀的,而且确实有很多证据就是他杀的。从我们法律技术上来说,聂树斌案一定是存在着误判的可能性,这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法律技术上、法律条文上都没有问题,那就需要解决的是,为什么我们法律就得不到实施?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得不到实施。而且是在这么多老百姓非常不满的情况下得不到实施,而且是在严重损害我们司法形象,甚至损害我们执政党政治的权威的情况下得不到实施。这就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你要让我说答案,一个总的答案就是,你们这个人民网起的名字好,就是人民的力量还没有办法控制官府,这就是最终的问题。你说你的,我干我的,你骂你的,我还要干我的,你着急你的,我还是不着急,你还去等,等了这么多年。我知道河南有个当事人,他问过我,何老师,为什么我的官司从黑头发打到白头发,还打不赢?我说你甭着急,估计你的头发掉完了掉没了,还打不赢,这是一个很心酸的玩笑。 从这里可以看出什么问题来?我们这些年搞法制建设忘了重要一条,就是民主是法制的前提,法制是民主的保障,这个有秩序的民主如果不发育起来,法律会成为条文。为什么中央在提要有秩序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实际上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句话的重要性在哪里,有秩序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切实保障社会主义法制。比如说为什么现在不提呢,我跟你说,他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骂的再恨,他的乌纱帽还是他的乌纱帽,这样院长就不着急了,是这个道理吧。要是在西方法治国家,这个案子出现后,敢这么拖,不可能。   主持人: 何教授解释的非常透彻。同样的,我们今天也针对这个问题,也针对当事人本身,特别是聂母也做了一个专访,希望通过聂母的声音看一看她作为一个母亲,聂树斌和王书金之间的关系。我们听一听从聂树斌母亲口里说出来的他们俩人之间的关系。   张焕枝: 从我儿子被抓推迟,以及到这个案子的结束,我都持一种怀疑的态度,为什么我怀疑?最后的时候,到我家里来,并没有说清什么情况,怎么着怎么着的,了了草草把这个案子结了。结了案子之后, 1995 年 10 月 27 号把我儿子枪毙了,我们都不知道。不知道什么事情呢,就枪毙了。说给你儿子送衣服来,才知道把我儿子枪毙了。但是我可以肯定的这样说,我儿子肯定没有作案,也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他们不是一伙的,不是同伙做的案。   主持人: 从这个录音我们可以看到,聂母从到今天为止一直情绪非常激动,而且追求真相的脚步也不曾停止。我们看一下,同样是在追求真相,我们再听一下张焕枝针对她申诉六年以来法院是怎么答复她的。   张焕枝: 没有到过我家里来答复,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至今也没有我答复。我到哪个部门要求见他们,见不到。   主持人: 这是聂树斌母亲对我们说的。就是连法院的门都进不了。我们接着问聂树斌母亲,这几年您老最大的感触是什么的时候,聂树斌母亲是这么跟我说的。   张焕枝: 我最大的感触就是老百姓打官司难。这个案子,没听你发牢骚,法官就推你,说要有一个解释,多一些沟通,其实解释和沟通其实都是一个目的、一个内容,就是推你。每次都是这样。我的法官,在河北高院判决的案子,自从 2007 年到现在我跟他见面,每次都是推过来推过去,让我耐心地等一等,一直等了这么多少年,也没有个结果。   主持人: 何教授,特别是您对聂树斌母亲这样的遭遇,她所受的苦难,和聂母所说的,老百姓最难和政府打交道。通过这几年的感触,您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   何兵: 看到当社会主义民主没有法律的时候,官僚的麻木性会麻木到什么程度。老百姓的口里说的,“难,真难”,我还告诉你,还不知道有些法官牛,真牛,你怎么那么牛?上个月我在广东出了一个庭,那个法官真牛,但是他没想到碰到一个也很牛的教授,就顶他,顶了几回以后,他就规矩了。但是地方律师跟我说,何老师只有你北京来的敢顶,我们地方的哪敢顶啊,得考虑吃饭啊。所以,你会发现,实际上这里面有制度的问题。比如说,为什么不让法官巡回?没有哪个国家最高法院放在四五百个法官,你放眼全球就没有哪个国家在首都搞这么多法官放在那,最高法院的法官为什么就不能够到下面巡回审案去,直接把最高法院法官放到省里面审案就行了,巡回转起来,我一直在谈一个重要的观点,把中级以上法院,高级法院的法官全都转起来,三年换一个地方,这也不是何兵的创造,日本不就是一直这么转着吗?所以转起来以后,那就好办了。 现在这个法官一做就是终身制,一辈子奉献在这儿,他称之为奉献在那,老百姓说你一屁股坐在那不走。所以要从根本上考虑这个问题,要把法官转起来。说实在话,我要是现在法官在河北办案子,我没有压力,这个案子和我没有关系。所以,你会发现有这些制度的问题,很麻烦。 还要说一个实在话,聂母这种人,对我们政府,目前还是不断地在呼唤,证明她还是对这个政府有希望的。这样的老百姓真是很善良的老百姓,他们都失去希望以后,我们的政府真是比较危险。通过这个案子看到什么呢?就是把问题拖大,问题拖炸,最终一定会把政府拖垮。这个案子不仅要看到个案问题,有政治敏感性,就是一个政治问题,背后有制度问题,应该全面来考虑这个问题。   主持人: 让法官转起来就是说让法官和政府、老百姓打交道,让老百姓和法院能够进得去、看得见、摸得着,让他们走到老百姓的中间。针对聂树斌这个案,民间提供了三种解决思路。我们也进行了一个整理。其中第一种是这样的,他们是这么说的:让比河北更高的机构来进行调查和审理,即最高检、最高法来进行直接干预,他们不可能受到地方利益的牵制和约束。这种方式来解决。第二种方式是由最高法指定另外一个省的司法机构进行全方位的审理,也可以保持中立。第三种就是根据宪法第 71 条,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视情况成立特别委员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并作出决议。您认为这三种观点哪种最可行,或者您自己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   何兵: 由河北高院自己审,已经不是很好的选择了。说实在话,这些年,这么长时间,它已经使社会,包括当事者本人,对它的公立性已经丧失了,就这个案子来说。就像贺卫方教授曾经说过的,这就好比是这样的,秦香莲到包公那去告陈世美,包公批转说本案由陈世美处理。那秦香莲怎么能够告得赢了。你自己把案子做成这样的,这么多年不答理人,你依然还要办,人家就怀疑你。所以,由河北高院再审,包括指定另一个法院再审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由全国人大来成立委员会,特别事件调查委员会,是有这样的,但是我倒希望它不就这一个案子成立特别委员会调查,它应该调查聂树斌这个案子,还有内蒙的那个案子,它应该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调查行政诉讼法在实践中到底出现什么问题,应该成立这样特别委员会来进行修法,我倒不赞成全国人大成立特别委员会来管这个案子。因为它的制度的背后的危险在于,如果这个例子一开,将来地方人大就有可能往下干预案子,当然我们可能说,有的时候干预是好的,有的时候有关系了,找找人了,人大说这个案子不行,我们还得调查一下,这又会乱了。所以,不能说因为这个就让人大建立专门特别委员会来对法院进行判决,这个不合适,但是可以借这个案子和其他案子来解决这个制度问题。 调查一个法律在实践中出了什么问题,这是一个大事。尤其是现在要修的刑事诉讼法。所以我觉得最理想的方式是,最高法院直接提审,或者最高检直接抗诉。看谁家政治上比较聪明。我觉得,如果最高检先打出这张牌可能会好一点。看吧,如果我是最高检的检察长,我先出牌。如果我是最高法院院长,我先出牌。现在如果让最高检逼着最高法改,我觉得你就被动了。我们的制度说难就难,说不难也不难,领导说干就干嘛。   主持人: 谢谢何教授提出新的思路和自己的看法。我们也希望不论是哪种思路,我们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推动它的进展,推动正义化、阳光化的方向发展。在人民网上我们看到大量的评论,其中评论一个很有趣的一点,他们提出这么一句话,叫做幸运的赵作海与冤死的聂树斌,可以看到网友对河南赵作海案的处理满意程度和聂树斌案处理现在的程度表示深表遗憾,从这两个案子当中网民也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从这一点上看,同样都是被冤枉,相对于赵作海而言,聂树斌案翻案目前看最大的阻力会是什么方面呢?   何兵: 首先说赵作海案,赵作海碰到一个好时代,比如网络,现在网络已经很发达了,网上舆情很厉害。第二个,他碰到一个比较有激情的高院院长张进勇,不管其他人怎么评价,但是我知道他对于这方面抓的挺严的。这反映了司法的一个问题,就是司法的个人化色彩特征。你碰到一个好院长,积极能干的院长,你这个案子就行了,你碰到一个麻木不仁的院长,成天坐在那坐高官的院长,那你毁了。所以,制度化问题。好多制度甭管谁在上面做院长,只要是冤案都能及时解决了。你要说赵作海,我觉得他赶上了好时候,但是他也赶上了坏时候,因为先给判了一下。 聂树斌案,相应的,他的案子当年网络没有这么发达,今天之所以忽然又发酵了,也可以看出在微博上开始发酵了,我觉得还会发酵。说实在话,我总是想,如果一个知识分子,一个学者,不能代表社会的良知来说话,那他真正有负于这个民族,有负于这个国家。你是靠什么吃饭的?我们搞法学的,整天就是和学生讲正义、讲公理,怎么为人民主张正义,你自己碰到这个事不说话,那怎么行呢?就是这样的道理。 该案翻案的最大阻力是什么?我不知道它的阻力在哪儿,但是我至少可以感觉得到有一点,这个高院院长得反思,我觉得这个问题最好踢给他,由他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个是比较好的。有什么啊,只要他讲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那几句话,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他只要脑海里面不把这些话当成耳旁风,只要放在心里面,他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他也有权利这么做。不要说把中央的话当成念一遍就放一边去了,时代不同了。   主持人: 何教授对这件案子有很大的希望,就是希望通过我们地方部门积极解决,通过地方部门主动沟通。同样,我们人民网舆情监测室通过这几年的整理看到一个现象,就是说 2009 年 2 月,“躲猫猫”事件促进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关切重新审查羁押场所,舆论认为在客观上加速了中国赔偿法的修改。同样, 2009 年 10 月,“钓鱼式”执法的受害者孙中界,以自断手指的惨痛方式让人关注了钓鱼执法的弊端,促使了国家对不文明执法乱象的严厉制止。从不胜枚举的事实可以看出,如果聂树斌案能够得到雪耻,您认为他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中国的司法改革?能否很大力地推动中国司法制度化的进程?   何兵: 对于网络与司法的关系,一直有些争议。有人说,媒体干预司法,影响司法,我给他们回答一个最简单的事,就是你们能不能总结一下这些年来网络关心的那些案子,有哪几起网民是错了的。除“华南虎”到“躲猫猫”,你去看一看,到底有几起是网民错了。所以这些事实,只不过印证了我们以前说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应该非常清楚地看到,正是由于有这样的网络媒体,有这样的声音,才澄清了一种对抗我们某些地方制度上的问题,某些人的官僚的毛病。所以,我相信,它一定会推动中国司法正义化的过程。 一个执政党会对人民的呼声不去回应,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实际上也看到,对于刚才说的,从“躲猫猫”事件、钓鱼式执法以后,包括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包括推进条例,推进条例也是这样的,网上也出现了,都得修改。应该说,我们更正确地认识网络媒体这种作用,来充分地尊重它,利用它这种积极性,至于说网上谣言,这些问题、那些问题,你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样的东西只有利没有任何弊呢?比如喝口水,是有利的吧,可是那个人如果有肾病,喝水就不行。   主持人: 何老师对我们网络工作,特别是网民,提出了非常肯定的中肯的意见,也肯定了网民在互联网过程中推动司法的公正性,推动司法正义的前进性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回到这件事,我们从司法角度看,从 2005 年聂母一直在申诉,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她多次更换代理律师,但是我们有一个疑问,网络产生大量的疑问是什么呢?律师为什么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发挥作用,结合最近的事件,能不能谈一谈最近愈演愈烈的抓律师的风,这种现象是怎么产生的,它有什么样的坏的作用、坏的效果?   何兵: 你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准。刚才我已经简单说了,我们没有看到律师的作用,实际上最近我在反思,我认为我们学界对中国的司法改革研究有一个重要的失误,就是忽略了律师这股力量,没有研究怎么让律师们团结起来、组织起来,以一个组织的力量来体现作用。大家想,如果我们的律师制度比较好,我们几十万律师就可以成为制衡公安和检察院,包括法院的一个有利的力量。如果我们的律师制度不好,包括我们司法制度不好,就会使律师和我们法院的某些腐败分子,公安的某些腐败分子勾结起来,反而成为摧毁法制的力量。所以,对于律师,我想首先第一点,必须清楚地看到,公安是一个组织在战斗,检察院是一个组织在战斗,都是一个组织,律师就是一个人在战斗,往往就是这么一个人,说几句,你听了以后不听了,你要不听,他也没辙。 所以,如何把我们的律师协会这样的组织真正地完善起来,让律师们成为一个组织,你要是说不讲理,我找律协找你说话去,这完全可以吧。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是一个问题。让律师们找到自己的家。我相信,正常的律师都是理性的,当然你制度一坏以后,他就坏了。这是一个,让律师们有一个坚强的家、温暖的家。这是律师制度需要完善的第一点。 第二点,我提醒各级领导们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是我们的律师制度,是党通过法律制定出来的,它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你可不能把它作为一种敌对的力量来对待。我在网上曾经都说过,请你们都想好了,哪一天你们自己进去的时候,你找不着律师,那时候你想哭都来不及啊。所以,一个律师非常弱的国家,人民的权利就容易被损害,这一点我想请所有的领导在台的时候都想清楚。不要说我现在在位子上,我在网上曾经发了一个帖子,我想了想,我周边进去的朋友,政法委副书记,市里面的,进去一个。市法院院长,中院副院长进去一个,还有一个镇长进去一个,亿万富翁进去两个,说明你要自己想好了。 你要是觉得律师不好,你把他废了不就完了吗?国家为什么要搞律师制度,不是搞来给你看的,这个天平的两边,这边没有了以后,天平就倒了,法官不经常说一碗水要端平,这样水怎么能平呢?所以我希望我们的政治家们,我们的司法领导看清楚。   主持人: 何老师的意思就是保护律师本身也就是保护公民权益的根本表现。   何兵: 保护社会主义法制。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怎么可能去摧毁它呢,这是不允许的。   主持人: 我们再看一下,随着聂树斌案在网友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我们现在也面临着刑诉法的修订,从您专家的角度来看,现在刑诉法存在哪些方面的漏洞?在程序上存在哪些不足?新的修订方面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努力?   何兵: 刚才我前面一开始已经讲了几点。你要是讲这个东西,可以讲一天。但是我今天给你讲重要的几点。我一直在提,我在网上也说了,我觉得有一条应该改,就是无期徒刑和死刑案件实行真实的人民陪审制,让三个法官、六个人民陪审员组成法庭来判决。你说你现在这么烦,说了半天不听你的,老百姓在外面嚷嚷半天他不听你的,还不如把人民群众直接送到法庭上,你们说了算,你们和法官在一起说了算,有人说中国不适合。全世界,我知道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日本,我们的台湾地区现在也是这样。你想到的那些国家,都在搞陪审。我们的步子不要跨的太大,但是涉及到无期徒刑,涉及到死刑案件,就要让人民去陪审。老百姓的心,你别看他不懂法,他根据生活经验,他知道。你这个案子到底有没有冤枉,老百姓一问,强奸杀人,你说他强奸了,那证据呢?这是全世界都在做的事。 我建议这次可以在这儿开一个口子。你别看我这个口子开的小,它是非常厉害的。它确实符合我们经常强调的司法的人民性。你怎么能体现司法的人民性,为什么就不让人民群众去判。你要记得我们建国初期,我们只有 26 万的人民陪审员,那时候我们才 4 个亿的人,我们都 26 万的人民陪审员,如果按照现在的人口,我们应该有 100 万的人民陪审员,很可能人民陪审员就起到一个,说下个星期你去审一个案子去。所以这个既是把握死刑的一个很好方法,也是人民教育人民的很好方法。现在不是控制死刑吗?不是说你判死刑,老百姓也不满意,你不判死刑老百姓也不满意,都在说法官,那很好办,让老百姓来判。三个法官、六个老百姓,法院就三票,那时候法院就不被动了。   主持人: 谢谢何老师。我们看到人民网和天涯网还有大量的网友在进行跟贴和提问。这些问题很精彩,但是限于时间原因,我们不能一一做答了。我们感谢何老师在百忙之中参加人民网舆情会商室的访谈,我们从访谈中可以看出来,您对聂树斌案是非常有信心的。我想无论是法律界还是传媒界我们都是为了真相而努力,我们通过何老师的谈话,也看到了网民在这段时间中、这个事情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积极有效的作用。我们也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我们法制历程的不断推进,聂树斌案一定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我们也静待它的好的结果的发生。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何老师。   何兵: 谢谢大家。     进入论坛

阅读更多

周泽 | 法律界呼吁启动聂树彬案再审

2011年09月14日 11:57:29        9月11日,国内部分学者和律师共60余人,聚集河北石家庄,研讨聂树彬案与刑诉法修改问题。此次会议由李金星律师以个人名义发起,并得到近年来活跃于维权一线的广大律师积极响应。与会律师来自全国各地四十多家律师事务所。本人受李金星律师的委托,全程主持会议。下面是财新网记者刘长对此次会议的报道。        聂树斌案申诉六年无结果;自称“真凶”的王书金二审至今四年未作判决 法律界呼吁启动聂树彬案再审           【财新网】(记者刘长) 9月11日,国内部分学者和律师共60余人,聚集河北石家庄,研讨聂树彬案与刑诉法修改问题。会后,与会人士签署了一份《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呼吁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对聂案及相关的王书金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     该呼吁书被以邮寄方式递交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11日的会议上,与会人士还结合当下正在征求意见的刑诉法修改草案,探讨了“刑诉法修改能否解决聂树彬案”等问题。      “聂树斌案”回放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     此后,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和二审,聂树彬被判处死刑。1995年4月27日,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河北广平人王书金,王在向警方供述中称,自己曾在河北省强奸多名妇女并将其中四人杀害。河北广平县公安局将王书金押回河北,并带其到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     在石家庄西郊的孔寨村附近指认作案现场时,受害人康某的亲友提到:这起案件早被当地警方宣布告破,被认定的凶手聂树斌也早已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媒体遂以“一案两凶,真凶是谁”为题报道此案,引发舆论哗然。     2007年4月,王书金案一审宣判,王被判处死刑。此后,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上诉状中,王称:“我在2005年1月18日向河南省荥阳市索河路派出所供述自己在河北省犯罪过程中,包括石家庄西郊玉米地里强奸杀人的经过……对于这些河北广平县公安机关的警察进行了确认……警察还带领我对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现场是凭着我对当时的记忆找到的。”王的上诉,使聂树彬案启动再审透出一线生机。      六年申诉无音讯     2005年初,在获悉儿子可能并非真凶后,聂树彬之母张焕枝走上了漫漫的申诉之路。在多次向河北高院申诉无果后,聂母赴北京向最高法院申诉。     2007年11月,最高法院函复张焕枝,称:“根据我院关于分级负责处理申诉案件的规定,已函转河北省高院人民法院处理,请你与该院联系。”张焕枝遂继续联系河北省高院,并获知该院法官王琪负责该案。     “从2007年到现在,我每个月至少去一次河北省高院,有时候去两次,”2011年9月11日的研讨会上,67岁的聂树彬之母张焕枝回顾了最近四年来的申诉之路,语调尽显无奈。她说,每次去,河北高院的相关人士都会告诉他,“你别着急,我们会公正处理的”、“回去吧,这么大年纪了,我们会给你解决的。”张焕枝说:“他们就哄着我这老太太,一哄就是这么多年。”     自最高法院函复张焕枝至今,四年间,聂树彬案的申诉代理人已经多次更换。目前,北京律师刘博今接受聂母的委托,为聂树彬案申诉代理人。据刘介绍,他正面临着与此前多位律师一样的问题:无法查阅聂树彬案的案卷。此前,他曾去石家庄中院和河北省高院阅卷,均未果,得到的答复是:聂树彬案的案卷在河北省高院一位法官手中,并不在档案室。     据聂树彬案的关联案——王书金案的辩护律师朱爱民介绍,自2007年7月河北省高院二审王书金案后,该案的二审判决迟迟未能下达,迄今已逾四年,何时下判仍杳无音信。     朱爱民向财新记者证实,他最近一次联系河北省高院是在今年年初,主审法官表示:若二审判决下达,将第一时间通知律师。赴石家庄开会之前,朱爱民还特意致电广平县公安局,得到的回复是:王书金还在,仍然被羁押于广平县看守所。      法律界呼吁再审     9月11日,在聂树彬被执行死刑16年后,一批关注聂案的法律界人士聚集在聂树彬的家乡石家庄,召开研讨会,会议议题为:“关注聂树斌案、关注刑诉法修改”。会上,聂树彬之母张焕枝、聂母的代理律师刘博今以及王书金的辩护人朱爱民相继发言,陈述了自2005年王书金案案发之后,聂树彬案申诉的进展以及王书金案判决的情况。     通过对案件的介绍,与会人员认为,王书金对其实施强奸、杀人的情节供认不讳,其供述及指认与聂树斌案强奸杀人的证据材料高度吻合,足以表明聂树斌案在事实和证据上存在重大疑点,完全符合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条件。“河北省高院长时间不予启动再审程序,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在会议上发言称,西方有一句格言:“蝙蝠总是在黑夜里翩翩起舞”,意思是:当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时,一切只能在暗夜里进行的腐败行为都会相应终止。而聂树彬案在被媒体曝光多年后,仍不见相关部门有所举动,无异是“蝙蝠在阳光下翩翩起舞”。     为聂树彬案奔走呼吁多年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也参加了11日的研讨会。会上,贺卫方指出,聂树彬案暴露了现行刑诉法的种种问题,希望对聂案的研讨,能够为当下刑诉法修改提供启示。此前,贺卫方曾多次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将聂树彬案的事实真相公布于众,让国民重树对于司法正义的信心。     通过一天的研讨,与会人士起草了一份《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呼吁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对本案及相关的王书金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检讨,依法作出正确判决,以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附: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     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聂树斌案已经媒体披露多年,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7年答复聂树斌亲属的申诉请求,称此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河北省有关部门也表示将尽快处理此案。但是,四年的时间已过,河北省高院仍未对该案进行再审审查,聂树斌亲属还在进行着漫长、艰难地申诉。     2011年9月11日,长期关注该案的学者、律师及其他社会人士共60余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就该案以及该案反映出的刑事诉讼的问题召开研讨会。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鹿泉市孔寨村被强奸、杀害,1994年9月23日,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聂树斌因涉嫌此案被羁押,1995年4月25日,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决死刑并执行。2005年,网上逃犯王书金在河南被抓获,其供认曾于1994年8月在河北省鹿泉市孔寨村强奸、杀害一女性,并进行了现场指认,其交代情节及指认现场均与聂案事实相吻合。现王书金案仍在二审期间,其涉嫌强奸、杀害康某的犯罪事实未予公诉。     通过代理聂树斌申诉案的律师及王书金的辩护人对案件的介绍,通过研讨经披露的该案相关材料,全体与会人员认为,王书金对其实施强奸、杀人的情节供认不讳,其供述及指认与聂树斌案强奸杀人的证据材料高度的吻合,该证据足以表明聂树斌案在事实和证据上存在重大疑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一)、(二)项之规定,完全符合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条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时间不予启动再审程序,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为此,我们郑重呼吁: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对本案及相关的王书金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检讨,依法作出正确判决,以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本呼吁书将通过邮寄方式呈送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网络公开发布。     本呼吁书签名人:     杨金柱 (律师) 贺卫方 (学者)     李金星 (律师) 何 兵 (学者)     周 泽 (律师) 刘 红 (学者)     朱明勇 (律师) 张 凯 (律师)     王 兴 (律师) 刘博今 (律师)     曹乔华 (律师) 段万金 (律师)     吴小同 (学生) 童朝平 (律师)     邓 松 (律师) 贾慧平 (律师)     钟锦化 (律师) 王新光 (律师)     李修蛟 (律师) 杨彦兵 (律师)     张 伟 (律师) 蒋 涛 (律师)     马连顺 (律师) 韩东风 (律师)     张 颖 (律师) 宋立峰 (律师)     管 宇 (律师) 任德宾 (教师)     韩国权 (律师) 安 东 (律师)     邢嘉然 (律师) 林 波 (律师)     陶佳梅 (律师) 张 君 (媒体人)     胡四平 (法律人士) 郭世平 (媒体人)     高 成 (律师) 张 正 (律师)     甄 鹏 (学者) 吴国阜 (律师)     王素军 (律师) 丁锡奎 (律师)     王银玲 (律师) 刘新维 (律师)     郑 辉 (律师) 刘宝玉 (律师)     关建梅 (律师)     二0一一年九月十一日于石家庄               上一篇: 廊坊公安抓了周泽律师又如何?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35)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阅读更多

拜访贺卫方老师侧记

   去年冬天我去新疆石河子大学拜访贺卫方老师,那时离他支教结束只剩十几天。   天气预报说 石河子的气温降到零下37度,我穿上了棉裤;那也是我第一次去新疆,在先入为主的想像里那里有强烈的异域感。温度与空间的双重距离,让我觉得自己将前往另一个世界。 石河子雾蒙蒙的,雪没办法融化直接在空中升华为气体,整座城市像一张像素不高的相片。那里距离乌鲁木齐两小时车程,既非大都市,也不是小城镇,它的前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经过50年的建设,兵团特有的密集和单一被拓宽和拉长了,街上的建筑物稀疏,旧日的痕迹被抹掉。石河子变成了被统一模板复制出来的中国普通县城中的一个,洋溢着相似的倦怠。   石河子人喜欢穿黑羽绒服,说话大嗓门,因为喝了很多白酒而脸膛通红,浑身还散发烟味,好像这种浓重既可以御寒,又能将自己从那长长的、冷冰冰的模糊与倦怠中强调出来。贺老师一看就是个外地人,他太“轻快”了——穿浅色棉衣,没有戴围巾和手套,少见地把皮肤裸露在外,走近后,能看见他的眉毛上挂着冰屑,脸冻成粉红色。   我是以自由作家的身份前去拜访的,如果说是“时尚作家”也行。出发前有个朋友嘲讽说——一个时尚作家与知识分子的相遇,这本身就够有戏剧性。我花了大部分时间写一些“时尚”——时髦的书,电影,人物,机巧的几个星期后就被遗忘的小玩意儿,它们是生活中最触手可及的表面,我写它们,既是跟世界沟通的方式,也是逃避的手段。我的另一个身份还是“困惑的年轻人”,我脑子迷迷糊糊的想不通一些事,我想不通它们,不会疼,不会死,可它们让我难受。   10年前,我是个法学院的学生。我没有幸听过贺老师的课,实际上,其他老师的课我也一点不记得了。但我清楚地记得一种气氛——官本位的气氛。我们修了一个一个学分,写了一篇一篇论文,以便堆砌出一个通行证,通往国家机关的通行证:先从助理书记员干起,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调到高院去,庭长,调到更接近权力核心的部门,那里都没有门牌号门口站着武警……,这个过程如果稍有差池那就打回原形,或者时来运转一步登天也说不定,想那么多也没用,首要的是,获得入门的那块敲门砖。我依然记得有一个老师用困惑地口吻谈起一个官后代:“她怎么当律师去了?”好象她是这个等级制度的叛徒,一个实用主义者难于理解的人,于是她被笼统地归为“失败者”。   我拿着学分和论文换来的通行证,获得了一个国家机关的面试机会。面试官问我:“假如你的领导台上说错话了,你怎么提醒他又不使他难堪?”我心想:他自己不会知错就改吗?我干吗提醒他?我看热闹还来不及呢。我在另一个机关谋得一职,每天用“共产中文腔调”写公文。我没干什么特别出格的事儿,可我闷闷不乐。   我微弱的反抗出自本能,一种天性被压制后的反弹,一种对假模假式,了无生趣的天然厌弃。现在回想起来,我讨厌的还有“工具化”——我只需要套用法律条文做重复性劳动,我是无形的飞转机器上一个小小部件,我不需要有自我意识,实际上是,我不该有,机器的零件嘛,必须是“可报废”的。我混混厄厄的,像在做一个噩梦,我手脚抽动了两下,但是并没有醒来。   现在偶尔参加同学聚会,99%的同学仍在官本位的道路上攀爬,他们已经走过了最脆弱也是最有可能醒来的时期,起码走过1/3了吧,混得好的都当上处长了。有时候我会套用书里看来的概念,把他们当成“平庸的恶”——“极权政治下,人们附庸做恶,视作恶为常事,甚至视之为恪尽职守。这种恶很平庸,日常化,在作恶者眼中,这些恶都不是恶,不但不是恶,还是一种美德”。可是,他们又不全是如此——他们也看不惯这世界的不正义,在某些时刻发出激愤的声音,因为他们看到得更多,他们批驳得更透彻。可是大部分时候,他们根本不想谈起。他们谈论美食,奢侈品,电影,养生书……。他们是“little men”,更大的人物在发号施令,他们仅仅是执行者。他们也是正直的人,思考过他们在做的事,可是假如认识到这个巨大机器的全部真相,对他们来说太残忍了,仅仅是这么想想就把他们吓得哑口无言。   我逃跑了。跑到国外去转了一圈,变成个时尚作家。我假装找到了真正的精神家园,我是祖国的陌生人,我不关心我生长的土地上的过去,也不想去面对它的将来。法律,以及法律精神所附着的追求,那更是早就忘光了。当然我为自己寻找了理论依据,我不再是“平庸的恶”,这难道不是进步吗?我这是“消极自由”——   “我决定不要去争取我没有把握得到的东西。我决心不去欲求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如此一来,我就好像是作了一种战略性的撤退,退入了一个内在碉堡——退入了我的理性、我的灵魂、我的‘物自身’,而退入这些之后,不论人们怎么做,外界的盲目力量、以及人类的邪恶意图,都已无由触及。我已经退隐到我的内心之中了——在那儿,也惟有在那儿,我才是安全的。”   2007年,美国《时代》周刊报道了中国的“我一代”,我有几个相识也榜上有名。“我一代”是一群都市青年,80后生人,懂得生活的艺术,追求时尚,趣味和美,唯独不关心政治。我是“我一代”中的一员。我出生后的前10个年头,有过短暂的家长离开了家式的松动,也经历了恐惧弥漫的时期,这些我懵懂不知,等我有了自我意识,政治从生活中被彻底抹去,黑猫白猫的理论深入人心, 争当那只会捉耗子的好猫是青少年时代的主流价值观。“不谈论政治”成了一种常态,忧国忧民一点都不时髦,不chic。   看到很多人引用过罗素那句名言——参次多态乃幸福本源。这是个美好的语录,可我真正懂得它吗?我在整齐划一中长大,整齐划一地追逐成功和实用主义,整齐划一地逃避公共生活。个人主义匆匆归位了,我努力使自己看起来有个性,可我的公共人格,始终穿着千篇一律的制服,脚上沾着标准化的尘埃,没有醒来。   或许这就是很多人谈论的“过渡”的一代——在达致人的自然状态之前,需要“先把盖子掀开”,一步到位是不存在的,起码分几步走:我要免于饥饿,先要学会鉴别地沟油和化学家小窍门;我想居有定所,先背上一屁股债;我想爱人,先摘下功利主义的假面具;我要自由,先拨开眼前由恐惧和麻木交织而成的迷雾,再去选择我是什么或不是什么。并没有子弹穿透身体,而是像风土不良的区域一样笼罩着压抑的坏天气,我没经历过彻底的痛苦,也不懂得全心全意的快乐。当然,最简单的是不想那么多,只要写一些速朽的漂亮话,醉倒在名流文化和消费主义的蜜糖里,不也挺好吗?   很难说清变化发生在什么时刻,2008年?大事频发之后?微博和社交网络到来的时刻?变化是潜移默化的,我在悄悄地受到影响,我的朋友们也一样。公共事件引发的群体情绪将每一个人裹挟在内,使人震惊的新闻层出不穷,政治正在穿透笼罩了20年的迷雾,影影绰绰的,成为生活本身。年会上,时尚青年打起雨伞,被滚滚而来的巨大车轮压倒,他们穿着黑衣,唱一首哀伤的歌。这既不是标新立异,也并非返璞归真,这仅仅表达了他们身为公民的一点点“意见”。   坐在贺卫方老师面前的我,是我全部过去的总和——一个法学院里的落落寡欢者,一个巨大机器的零部件,一个用逃避来达到与自己和睦相处的消极分子,一个在“盖子被掀开”后需要重新做出选择的困惑的年轻人……。我满腹疑惑,每个毛孔都张开着,希望听到一些教益——恶法被宣布“非法”前怎样遵循法律?“公民观察团”与“除法院外无人有权审判”相违背吗?“无罪推定”适用于政府吗?法律真的是惟一的平衡“自由”与“平等”的手段吗?……当法律—— 这个被我厌弃的专业——不再是“官本位”的工具,我真心实意地关心它,因为它是我理解这个世界的路径,是思索我在干什么的方法,是一个人免于因为不自由所带来的恐惧的武器。   贺老师不是我惟一的老师,但他是特别亲切的老师。 他行为文雅,谈吐幽默,虽然常常鞭笞不公,依然保持了优雅的风度与冷静的力量。他的个人魅力与他的学识一样给人以启迪。   这些老师 称得上“知识分子”的名号,不是因为写论文,或评点时事,而在于:启蒙与推动正义。我没有办法列出受到他们影响的青年的数量,或者统计出他们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正义,我仅仅可以讲述我自己的故事——他们持久不断地厘清被误解的概念,宣讲常识,鼓励思考,这对我,就有100%的价值,就是全部的意义。

阅读更多

OhMyMedia | 【置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理想国:“理想国年度文化沙龙2011”活动完整录音下载

感谢 梦中僵尸 ( 新浪微博 )提供录音。更多图片资源,请前往梦中僵尸 博客 浏览。 9月10日活动 A1主题论坛 主 题:世界向中国开放还是中国向世界开放? 特约主持:梁文道 嘉宾:张信刚、葛兆光、易中天(因故没来)换贺卫方、熊培云、资中筠、白岩松 时间:9月10日 9:30-12:0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地下二层 音频下载 B1人文空间 主题:改变教育现状的动力在哪里? 嘉宾主持:杨东平 嘉宾:朱永新、梁晓燕 时间:9月10日 14:00-16:0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地下二层 音频下载 C1创意空间 主题: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建筑学:1978-2010 嘉宾:朱涛 时间:9月10日 14:00-15:3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二层 D1理想唱歌 乐手:钟立风borges(博尔赫斯)乐队,张玮玮,郭龙,张佺 时间:9月10日16:10-17:30 地点:前门23号露天草坪 B2人文空间 主题:故事该如何说下去? 嘉宾主持:史航 嘉 宾:骆以军、葛亮 时间:9月10日 19:00-21:0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地下二层 音频下载 C2创意空间 主题:Behind The Cover 嘉宾:聂永真 时间:9月10日 19:00-20:3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二层 9月11日活动 A2主题论坛 主 题:民国是历史还是现实? 特约主持:梁文道 嘉 宾:张 鸣、小 宝、杨照、杨奎松、马世芳、陈丹青 时间:9月11日 9:30-12:0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地下二层 音频下载1    音频下载2 B3人文空间 主题:底层关怀与中国乡村社会 嘉宾主持:张铁志 嘉宾:郭于华、熊培云 时间:9月11日 14:00-16:0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地下二层 音频下载 C3创意空间 主题:再少一点:书籍设计的克制与约束 嘉宾:朱赢椿 时间:9月11日 14:00-15:3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二层 D2理想唱歌 乐手:小河,周云蓬 时间:9月11日16:10-17:30 地点:前门23号露天草坪 B4人文空间 主题:歌儿为什么这样红? 嘉宾主持:马世芳 嘉 宾:周云蓬 MC仁 时间:9月11日 19:00-21:0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地下二层 音频下载1    音频下载2   MC仁rap表演视频下载 C4创意空间 主题:吃,到底是什么东西? 嘉宾:欧阳应霁 时间:9月11日 19:00-20:3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二层 9月12日活动 A3主题论坛 主 题:时代的青年还是青年的时代? 特约主持:梁文道 嘉 宾:舒国治、许知远、刘瑜、张铁志、骆以军、罗永浩(因故没来) 时间:9月12日 9:30-12:0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地下二层 音频下载 B5人文空间 主题:三城记:老上海、老台北、老北京 嘉宾主持:小宝 嘉宾:舒国治、王军 时间:9月12日 14:00-16:0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地下二层 音频下载1    音频下载2 C5创意空间 主题:善意,反对“设计” 嘉宾:杭间 时间:9月12日 14:00-15:3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二层 B6人文空间 主题:权力及其限制 嘉宾:吴思、贺卫方 时间:9月12日 16:30-18:3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地下二层 音频下载1    音频下载2 C6创意空间 主题:不要想到创意 嘉宾:陈丹青 时间:9月12日 16:00-17:30 地点:天安时间当代艺术中心•二层 附: 2010年理想国年度文化沙龙活动录音与文字整理下载

阅读更多

无代表 不纳税

【 原文 首发于《 人民法院报 》,感谢作者“葛峰”分享!曾撰文《 口述历史:香港法治掌故 》】 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游客只要稍微留意,就会在这里的车牌号码的下方看到这句话: “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无代表,不纳税) 这句话颇有来头,它曾经是美国独立战争时的革命口号,北美的人民最初就是在这句口号的引领下,掀起了反抗英帝国殖民统治的浪潮并最终获得了独立。 但是,由于在美国联邦宪法分权制衡理念的影响下,联邦宪法的制度设计使身为美国首都的华盛顿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州——它是一块为美国联邦政府独立使用的土地,以至于居住在这里的公民至今没有投票权。所以,这句话现如今依然是哥伦比亚特区的人们争取国会代表权和投票权的口号。这句口号并不是美国人所创造的,它最早形成于英国,其形成历史可以追溯到英国历史上有名的宪法性文件——《大宪章》(Magna Carta)。 《大宪章》的形成历史 位于华盛顿的美国国家资料馆内珍贵文献不计其数,前来慕名参观的游客众多。排起长队,等候进入馆内的人们都希望有机会看看这些重要的历史文件。在展馆中,美国的立国文件《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珍贵文献,世界各地的游客也大多聚集在它们的周围。其实,馆内还有一份非常值得注意的珍贵文件——1297年的《大宪章》抄本。 虽然作为英国宪政基石的《大宪章》在今日的实际法律效用已经很小,它却仍然是英国法律的一部分,令美国人骄傲的美国宪法也是起源于它的。正是从《大宪章》开始,曾拥有绝对权威的王权应受法律限制、应尊重司法过程、平民应当享受政治权利和自由等这些基本的宪政观念和原则发生发展,并惠及后世。 《大宪章》的形成过程漫长,充满了博弈和妥协。1066年,诺曼底大公威廉征服了英格兰,成为英王威廉一世。就当时的欧洲而言,英格兰的王权已算是最有力的。但是在封建时代的英国,王室权力并非全由英王享有,而是由教皇、英王和贵族所分享,贵族一直是能够抗衡王权的势力,王室权力自身的膨胀欲与藐视一切的权力威仪让英王与贵族之间一直存在种种冲突。 1215年,英王约翰在与法国的作战中连续失利,为了保证自己军事行动的财力支持,约翰利用手中的权力大大的提升了税率,这引起贵族不满。贵族们与英王的矛盾到达了顶峰,贵族们聚集起来商议要抵制王权的滥用,保卫自身利益。1215年6月10日,英国的一部分有着地位和影响力的男爵冲进了伦敦,他们强迫英王约翰同意保障贵族权利的男爵法案,并于四天后在温莎堡的流水草地强迫其签署并颁布了保障贵族与骑士利益的《大宪章》。此后,《大宪章》经历了增删修订,1297年英王爱德华一世发布了最后一次修订的大宪章。它在国王与贵族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大宪章》在近世的影响 从上述《大宪章》的历史形成过程,我们可以看出,贵族们无法忍受英王滥征税负的行为是《大宪章》形成的导火索,贵族们说国王征税要有限度,要有民意的许可,大宪章中的很多条款都体现了这一点。例如《大宪章》第十二章“除非得我们王国参议会之共识,在我们王国內不得要求免服兵役税或贡助,例外只有为赎还我们本人( 笔者按:指被俘时 ),为王长子之封爵士仪式与王长女的一次嫁礼。后三项之个别总额不得超过合理的数目。关于伦敦城市所提之贡助亦然。”( 根据台湾辅仁大学雷敦和(Edmund Ryden)教授的译本 )就清楚的说明了这一点。 就此而言,税收与宪政之间关系密切。贺卫方先生曾在《税收奠定宪政基础》一文中提出了税收对于宪政形成的重要影响,他说“《大宪章》本身具有明显的封建背景,但是,它却逐渐演变为英国的第一个宪法文件。它昭示了代议制民主和现代法治的一些基本准则:未经纳税阶层同意的征税是非法的;纳税的标准必须由纳税人的代表决定;国家财政预算及其支出要受到代表的审查和同意。由这些代表所组成的大会议后来成为近代议会。一直到美国独立战争时,那句响亮的口号也与《大宪章》有着密切的关联——“无代表,不纳税!”。 图片来自网络 其实,税收与宪政的关系,不仅法学家注意到了,经济学家也已经留意到了。陈志武先生在《金融是什么》的文章中说:“国库钱越多、朝廷银库越满,国王、皇帝肯定能专制,而且也会更专制,因为他们不需要靠老百姓的钱养着;相反,越是朝廷欠债累累的国家,其国王、政府就必然要依赖老百姓交税、有求于百姓,这最终能制约国王的权力、促进民主与规则的发展。 如哈佛大学教授Richard Pipes在《Property and Freedom》中所说,之所以民主法治能在英国兴起,就是因为在英国皇家把土地权逐步卖掉之后,国王不得不每年与掌握征税权的议会交涉。就像在当初美国一样,一旦国家负债累累,而老百姓又不得不交税的时候,连那些本来不关心政治的公民也不得不关心政府的权力、自己的权利,交税是提醒公民权利、感受政府权力的最具体方式。不需要征税也能自己富有的君主或者政府,其制度必会走向专制。”,继而他指出“或许,负债、债券市场、征税、纳税人,这都是民主宪政的砖瓦。” 《大宪章》是在“因税之名”的政治博弈背景下出现的,由于它在英国历史上尤其是法制史的地位上十分重要,无论是在当时的英国还是在后世的环球范围内,研究和解释《大宪章》的法律家众多,他们都从《大宪章》中汲取营养和推演原则,不断的从《大宪章》中寻找法律及政治的智慧。 我国的近代大学者梁启超在《新民说》( 1902年 )中曾经注意过英国的政治制度,他认为由于英国政府征稅,因此人民必须为自己的权利奋斗。他说﹕“吾国今日所最要者,在使一国中大多数人知立宪,希望立宪,且相率以要求立宪。若果能尔尔乎,则彼英人在昔常有‘权利请愿’之举,有‘不出付议士不纳租税’之格言,真可谓惟一正当之手段,惟一正当之武器也。“由此可见,梁启超先生也受到了《大宪章》的影响。 曾用“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他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与英王詹姆斯一世论辩,使英国的司法为职业法律家所垄断的柯克大法官本人就是一位《大宪章》的杰出研究者,他甚至认为英国国会和法制全部来自《大宪章》。当《大宪章》为人所知并经历了进一步的发展后,它不再仅仅是贵族们限制王权的工具,同样也成为了司法限制贵族权力(议会主权)的工具,它是对王权和贵族权力平等保护的契约,它赋予了法院,法官(职业法律家)以专业理性审查议会立法是否正确的权力。 当人们质疑法院确认议会立法的正确性的权力时,面对已经使王权低头的议会主权,柯克大法官说:大宪章之内没有什么至高无上的权力(”Magna Carta is such a fellow, that he will have no sovereign.”),这句话也可作为《大宪章》促进宪政形成的注释。 可见,税收促成了《大宪章》的形成,而蕴涵于《大宪章》之中,不断发展的种种宪政理念又帮助了后世宪政观念及原则的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大宪章》正是税收与宪政的联接点。 相关阅读 把农民的还给农民 为什么我不能享受医保? 限购令是对法律的践踏 让腚沟子漏得更多点吧 © 2011 – INXIAN敬献 – 2个围观群众 – 我也投递! – InStoRE! – 邮箱订阅 – 微博( twitter | 新浪 | 腾讯 )

阅读更多

CDT/CDS今日重点

十月之声(2024)

【404文库】“再找演员的话,请放过未成年”(外二篇)

【404媒体】“等帘子拉开,模特已经换上了新衣”(外二篇)


更多文章总汇……

CDT专题

支持中国数字时代

蓝灯·无界计划

现在,你可以用一种新的方式对抗互联网审查:在浏览中国数字时代网站时,按下下面这个开关按钮,为全世界想要自由获取信息的人提供一个安全的“桥梁”。这个开源项目由蓝灯(lantern)提供,了解详情

CDT 新闻简报

读者投稿

漫游数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