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14日 11:57:29

  
   9月11日,国内部分学者和律师共60余人,聚集河北石家庄,研讨聂树彬案与刑诉法修改问题。此次会议由李金星律师以个人名义发起,并得到近年来活跃于维权一线的广大律师积极响应。与会律师来自全国各地四十多家律师事务所。本人受李金星律师的委托,全程主持会议。下面是财新网记者刘长对此次会议的报道。
 
   

聂树斌案申诉六年无结果;自称“真凶”的王书金二审至今四年未作判决

法律界呼吁启动聂树彬案再审
   

   【财新网】(记者刘长)9月11日,国内部分学者和律师共60余人,聚集河北石家庄,研讨聂树彬案与刑诉法修改问题。会后,与会人士签署了一份《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呼吁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对聂案及相关的王书金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
   该呼吁书被以邮寄方式递交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11日的会议上,与会人士还结合当下正在征求意见的刑诉法修改草案,探讨了“刑诉法修改能否解决聂树彬案”等问题。
   “聂树斌案”回放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
   此后,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和二审,聂树彬被判处死刑。1995年4月27日,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河北广平人王书金,王在向警方供述中称,自己曾在河北省强奸多名妇女并将其中四人杀害。河北广平县公安局将王书金押回河北,并带其到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
   在石家庄西郊的孔寨村附近指认作案现场时,受害人康某的亲友提到:这起案件早被当地警方宣布告破,被认定的凶手聂树斌也早已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媒体遂以“一案两凶,真凶是谁”为题报道此案,引发舆论哗然。
   2007年4月,王书金案一审宣判,王被判处死刑。此后,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上诉状中,王称:“我在2005年1月18日向河南省荥阳市索河路派出所供述自己在河北省犯罪过程中,包括石家庄西郊玉米地里强奸杀人的经过……对于这些河北广平县公安机关的警察进行了确认……警察还带领我对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现场是凭着我对当时的记忆找到的。”王的上诉,使聂树彬案启动再审透出一线生机。
   六年申诉无音讯
   2005年初,在获悉儿子可能并非真凶后,聂树彬之母张焕枝走上了漫漫的申诉之路。在多次向河北高院申诉无果后,聂母赴北京向最高法院申诉。
   2007年11月,最高法院函复张焕枝,称:“根据我院关于分级负责处理申诉案件的规定,已函转河北省高院人民法院处理,请你与该院联系。”张焕枝遂继续联系河北省高院,并获知该院法官王琪负责该案。
   “从2007年到现在,我每个月至少去一次河北省高院,有时候去两次,”2011年9月11日的研讨会上,67岁的聂树彬之母张焕枝回顾了最近四年来的申诉之路,语调尽显无奈。她说,每次去,河北高院的相关人士都会告诉他,“你别着急,我们会公正处理的”、“回去吧,这么大年纪了,我们会给你解决的。”张焕枝说:“他们就哄着我这老太太,一哄就是这么多年。”
   自最高法院函复张焕枝至今,四年间,聂树彬案的申诉代理人已经多次更换。目前,北京律师刘博今接受聂母的委托,为聂树彬案申诉代理人。据刘介绍,他正面临着与此前多位律师一样的问题:无法查阅聂树彬案的案卷。此前,他曾去石家庄中院和河北省高院阅卷,均未果,得到的答复是:聂树彬案的案卷在河北省高院一位法官手中,并不在档案室。
   据聂树彬案的关联案——王书金案的辩护律师朱爱民介绍,自2007年7月河北省高院二审王书金案后,该案的二审判决迟迟未能下达,迄今已逾四年,何时下判仍杳无音信。
   朱爱民向财新记者证实,他最近一次联系河北省高院是在今年年初,主审法官表示:若二审判决下达,将第一时间通知律师。赴石家庄开会之前,朱爱民还特意致电广平县公安局,得到的回复是:王书金还在,仍然被羁押于广平县看守所。
   法律界呼吁再审
   9月11日,在聂树彬被执行死刑16年后,一批关注聂案的法律界人士聚集在聂树彬的家乡石家庄,召开研讨会,会议议题为:“关注聂树斌案、关注刑诉法修改”。会上,聂树彬之母张焕枝、聂母的代理律师刘博今以及王书金的辩护人朱爱民相继发言,陈述了自2005年王书金案案发之后,聂树彬案申诉的进展以及王书金案判决的情况。
   通过对案件的介绍,与会人员认为,王书金对其实施强奸、杀人的情节供认不讳,其供述及指认与聂树斌案强奸杀人的证据材料高度吻合,足以表明聂树斌案在事实和证据上存在重大疑点,完全符合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条件。“河北省高院长时间不予启动再审程序,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在会议上发言称,西方有一句格言:“蝙蝠总是在黑夜里翩翩起舞”,意思是:当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时,一切只能在暗夜里进行的腐败行为都会相应终止。而聂树彬案在被媒体曝光多年后,仍不见相关部门有所举动,无异是“蝙蝠在阳光下翩翩起舞”。
   为聂树彬案奔走呼吁多年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也参加了11日的研讨会。会上,贺卫方指出,聂树彬案暴露了现行刑诉法的种种问题,希望对聂案的研讨,能够为当下刑诉法修改提供启示。此前,贺卫方曾多次呼吁有关方面尽快将聂树彬案的事实真相公布于众,让国民重树对于司法正义的信心。
   通过一天的研讨,与会人士起草了一份《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呼吁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对本案及相关的王书金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检讨,依法作出正确判决,以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附: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
   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聂树斌案已经媒体披露多年,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7年答复聂树斌亲属的申诉请求,称此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河北省有关部门也表示将尽快处理此案。但是,四年的时间已过,河北省高院仍未对该案进行再审审查,聂树斌亲属还在进行着漫长、艰难地申诉。
   2011年9月11日,长期关注该案的学者、律师及其他社会人士共60余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就该案以及该案反映出的刑事诉讼的问题召开研讨会。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鹿泉市孔寨村被强奸、杀害,1994年9月23日,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聂树斌因涉嫌此案被羁押,1995年4月25日,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决死刑并执行。2005年,网上逃犯王书金在河南被抓获,其供认曾于1994年8月在河北省鹿泉市孔寨村强奸、杀害一女性,并进行了现场指认,其交代情节及指认现场均与聂案事实相吻合。现王书金案仍在二审期间,其涉嫌强奸、杀害康某的犯罪事实未予公诉。
   通过代理聂树斌申诉案的律师及王书金的辩护人对案件的介绍,通过研讨经披露的该案相关材料,全体与会人员认为,王书金对其实施强奸、杀人的情节供认不讳,其供述及指认与聂树斌案强奸杀人的证据材料高度的吻合,该证据足以表明聂树斌案在事实和证据上存在重大疑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一)、(二)项之规定,完全符合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条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时间不予启动再审程序,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为此,我们郑重呼吁: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对本案及相关的王书金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检讨,依法作出正确判决,以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本呼吁书将通过邮寄方式呈送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网络公开发布。
   本呼吁书签名人:
   杨金柱 (律师) 贺卫方 (学者)
   李金星 (律师) 何 兵 (学者)
   周 泽 (律师) 刘 红 (学者)
   朱明勇 (律师) 张 凯 (律师)
   王 兴 (律师) 刘博今 (律师)
   曹乔华 (律师) 段万金 (律师)
   吴小同 (学生) 童朝平 (律师)
   邓 松 (律师) 贾慧平 (律师)
   钟锦化 (律师) 王新光 (律师)
   李修蛟 (律师) 杨彦兵 (律师)
   张 伟 (律师) 蒋 涛 (律师)
   马连顺 (律师) 韩东风 (律师)
   张 颖 (律师) 宋立峰 (律师)
   管 宇 (律师) 任德宾 (教师)
   韩国权 (律师) 安 东 (律师)
   邢嘉然 (律师) 林 波 (律师)
   陶佳梅 (律师) 张 君 (媒体人)
   胡四平 (法律人士) 郭世平 (媒体人)
   高 成 (律师) 张 正 (律师)
   甄 鹏 (学者) 吴国阜 (律师)
   王素军 (律师) 丁锡奎 (律师)
   王银玲 (律师) 刘新维 (律师)
   郑 辉 (律师) 刘宝玉 (律师)
   关建梅 (律师)
   二0一一年九月十一日于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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