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 | 杨小亚:官员辞职与升迁的困兽之斗
将国家的合法性主要建立在绩效之上如同将处于流沙上的政府置于重压之下,官员自然就是这个系统中承压的一部分,除去少数幸运者和有能力者,多数渴望升迁的基层干部在绩效考核的压力之下更倾向于做出理性的选择。 有位副镇长辞职了。他28岁,感觉这份工作劳累且晋升空间不大、经济压力越来越重,同时也遇到了一些价值观问题。他“回家卖红薯”的原因不是“当官不能为民做主”,而是他甚至不能为自己“做主”。...
阅读更多发布者小熊维尼 | 7 月 11, 2013
将国家的合法性主要建立在绩效之上如同将处于流沙上的政府置于重压之下,官员自然就是这个系统中承压的一部分,除去少数幸运者和有能力者,多数渴望升迁的基层干部在绩效考核的压力之下更倾向于做出理性的选择。 有位副镇长辞职了。他28岁,感觉这份工作劳累且晋升空间不大、经济压力越来越重,同时也遇到了一些价值观问题。他“回家卖红薯”的原因不是“当官不能为民做主”,而是他甚至不能为自己“做主”。...
阅读更多发布者五月三十五日 | 3 月 23, 2012
(一个月前给一家语文教育类报纸写的评论) 由 “打假斗士”方舟子质疑青年作家韩寒作品有人代笔引发的争论,从春节前一直延续至今。这场发轫于网络,波及文化界、传媒界的舆论大潮,其规模大于近几年任何一场类似的话题讨论。 对于韩寒是否代笔,质疑方不断找出“证据”,而支持韩寒的人则认为这些“证据”很脆弱,无法认定有人代笔。这种笔墨官司注定的结局是“信者恒信,疑者恒疑”,即使诉诸法庭,也很难有让双方都能接受的裁定。 越来越多的人包括一些知名学者或媒体人,如央视评论员王志安、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肖鹰、美国芝加哥社会科学系华裔教授赵鼎新,纷纷从围观加入到质疑者行列,乃是因为韩寒在这次论争中表现实在反常。也就是说,许多人很难理解17岁写出《三重门》那种旁征博引、知识含量大的长篇小说、几年前一篇雄文将著名文学评论家白烨骂得关闭博客的天才作家、青年意见领袖韩寒,这次在公众面如此大失水准。 韩寒自1999年《三重门》出版后而享大名,其能受到许多青少年读者的追捧甚至崇拜,得到一些学者的肯定与欣赏,乃是因为他的经历是一个对传统教育体制造成巨大冲击的“奇迹”:高一因包括语文在内的七门功课不及格而退学,尔后专司写作却一鸣惊人。在过去的十来年里,许多人便以韩寒为例来反证当下中小学语文教学的僵化、无趣和低效。在此次论争中,人们将韩寒以前接受采访的视频找出来,发现他在被问及文学知识时,几乎可以用贫乏来形容,他说他没看过中国古代四大名著,更不喜欢外国名著,而当问及某个有名作家的作品时,他总是用“还行”、“还可以”来敷衍。他面对如此巨大的公关危机时,所表现还不如一个普通的中学生,如将姚文元说成参加延安整风(当时姚才十岁左右)。其所发表的两篇博客本来想证明自己的实力,从而弱化公众质疑,却弄巧成拙,其根本原因是行文的基本功不过关,千余字的文章中,病句、错别字不少。如在《这一代人》的博文中,他说:“ 我要告诉我的少年校友,在这一万多天里,我犯下的各种错误和反思。 ”显然,很容易让人理解成“反思”也可以“犯下”。他发给某知名时评人的一段百余字的短信,也很不通顺,能找出数处硬伤。——在如此众目睽睽之时,仍然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人们有理由怀疑其真实的文学水平,这也是“代笔门”疑云久久不能散去的重要原因。 这场“方韩之争”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审视语文教育的常识。我们承认今天中国的中小学语文教学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大有可改进之处,但必须承认,学校教学仍然是绝大多数人获取语文知识最有效、最合适的途径。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靠家庭教育或自学而成为文学家的概率是非常小的。在文学方面,有些人具备天赋,但具备天赋的人不可能逾越语文教育的基础阶段,即听、说、读、写的基本训练。以“初唐四杰”的王勃为例,他如果不是在少年时受过严格的语文基本知识训练,读过大量的前人文章,积累丰富的词汇并能准确运用,他再有天赋,也不可能在二十六岁时写出流传千古有的《滕王阁序》。 即使语文教学模式、语文考试问题不少,但很难想象一个像韩寒这样从少年时就发表文学作品的人,针对考试略加训练,还会常常考不及格。语文考试,再僵化、无趣,也无非是对学生字、词、句和文章阅读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写作能力的考察。世上很难有背离常识的“奇迹”,文学领域也很难有语文基础知识差而能写出惊人之作的“天才”。我以为语文教学不论如何改革,但对常识的强调与坚守是不可变易的。这或许是“韩方之争”能带给我们的一点启示。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3 月 22, 2012
在战争时期,保卫国家显然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合法性基础,但是在和平时期,要强调国家的防御合法性, 政府 就必须 煽动民族主义 情绪和制造国家危机意识。而 民族主义 的目标一旦被激发出来,就需要实现。被激发起来的 民族主义 …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3 月 16, 2012
20世纪80年代后,学者们对国家与革命之间关系的研究做了许多工作。这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迈克丹尼尔对寡头政体现代化与革命之间关系的研究。迈克丹尼尔虽然研究的是寡头政体现代化与革命之间的关系,但它对于我们思考怎样才能在一个由威权国家领导的现代化过程中避免出现革命性动乱这一问题还是不无启迪的。迈克丹尼尔的《寡头政体、现代化及俄国和伊朗的革命》一书,旨在通过比较来解释1911年一俄国的布尔什维克革命和1979年伊朗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革命。他的比较方法在逻辑上属于前面提到的相似案例比较法。我们已经知道,这种方法在逻辑上是比较脆弱的。依循相似案例比较方法的逻辑,迈克丹尼尔在书中首先列出两个国家在历史、文化和资源方面的种种不同,然后强调这些不同都不是关键性的;那最关键的是什么呢?迈克丹尼尔认为这两个国家都发生了革命,其关键是这两个国家在国家性质上都属于寡头政体并且革命前都正在进行由寡头政体国家领导的现代化。迈氏的书力图表明,寡头政体现代化过程由于种种因素,无论其现代化过程本身成功与否,都很容易导致革命。我下面对他的分析做一个更为详细的介绍。 迈克丹尼尔首先定义什么是寡头政体。寡头政体,顾名思义,就是由一个寡头作为国家最高权威的政体,该寡头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传统或出于神授。与君主立宪制不同,寡头政体的执政基础不是法律而是寡头的个人领导能力;与现代威权政体不同,寡头政体下的寡头一般不信任组织的力量,并经常运用个人意志和权力去违背国家组织的种种决策。迈克丹尼尔认为沙皇统治下的俄国和巴列维统治下的伊朗都属于这种政体。同为寡头政体,这两个国家也有很多不同之处。首先,俄国是东正教国家而伊朗是伊斯兰国家。所有的基督教教派都打击基督教以外的社会势力,特别是传统的宗法势力和部落势力,东正教也不例外。伊朗是什叶派伊斯兰国家。伊斯兰教本来就是把基督教精神用中东的部落社会文化力r{以改造后形成的一个宗教。因此中东伊斯兰国家的国家力量一般都比较弱,而部落势力则很强,但伊朗又属于伊斯兰国家中的什叶派。什叶派与伊斯兰教的另一个主要派别逊尼派有很多不同,总体来说,和逊尼派相比,什叶派对世俗权威更不尊重,是一个反叛性较强的教派。 其次,巴列维统治下的伊朗有很多石油,而沙皇时代的俄国却无石油资源可资利用。因此,与沙俄相比,伊朗政府可以直接用石油利润来搞现代化,而无需与社会有较深的关联。 第三,由于文化和资源的不同,这两个国家的许多现代化政策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由于俄国有较强的国家传统,沙俄政权能够在现代化进程中打击地方贵族势力,并扮演一个超越地方和阶级利益的传统性权威角色,沙俄的现代化过程也因此而缺少清晰的意识形态或蓝图。与沙俄相比,伊朗的国家势力一方面要微弱许多,另一方面由于有石油资源的支持能够脱离地方利益而自行其是,所以在现代化进程中,伊朗国家一方面搬出公元七世纪前伊朗的帝国传统二,另一方面把:现代化意识形态作为国家合法性的基础。同时,伊朗又运用其石油资源在国内进行了比沙俄更为积极的现代化。 根据迈克丹尼尔的分析,这两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随着社会在现代化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复杂,两个寡头政体的政府也遇到越来越大的体制性社会矛盾,并最终不得不面对革命。对此,迈克丹尼尔的解释至少包含了以下五个原因。第一,在寡头政体下,社会越发展,国家的合法性越难确立。寡头政体下的政府一般都把其合法性建立在传统或神授的基础上。既然国家的合法性建立在传统上,那么这个国家最好的状态就是保持相对静止,也就是社会状态基本维持不变,而现代化肯定会加速社会变化。在此过程中,传统势必大大削弱,寡头赖以掌权的神秘性也会逐渐丧失殆尽。在寡头政体现代化的过程中,保守的人看到的是一幅国将不国的景象,而激进的人却认为传统(包括寡头政体本身)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因此传统和新兴精英会同时对寡头政体型的现代化产生强烈不满。 第二,寡头政体实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任用谁,不任用谁,全凭寡头一人的喜好。所以大家都竞相讨好寡头,于是形成了官员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风气。在这种结构下,有能力的人很难进人决策中心,而官员间的勾心斗角则会愈演愈烈。在寡头政体下,由于国家政策往往随着寡头的好恶和个性而改变,官僚体制即使存在也形同虚设,政府的政策很难达到科学化和理性化。因此,在寡头政体下的现代化过程中,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而政治却越来越不能适应新的情景。并且,由于寡头政治不能形成决策理性化,寡头就不得不过分依赖于军队和警察的力量并给予这些国家机器以很大的权力。这样,警察和军队在平时直接干涉经济造成腐败,而在危机时却可能反戈一击,决定着寡头政体现代化的最后成败。 第三,现代化导致识字率的提高、大学的扩展、城市化以及对外交往的增加。这些都使社会变得日益复杂,并由此带来新的矛盾和管理问题。但寡头政体由于没有法治或有效的官僚体制,根本就不能处理和消纳这些新型问题。事实上,无论是专制体制还是民主体制,只要国家治理社会时严格以法律为根据,法律就会成为精英层面上的共识。这并不是说精英层面上的冲突会就此消失,而是说冲突的结果一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会得到大多数精英的认可,并可作为精英斗争的一个新的可预测的起点。不但如此,法律还会增加非精英群体对国家行为的预测能力。严肃的法律会向非精英群体传递非常清晰的信息,让非精英群体知道他们的什么行为会被镇压,什么行为不会被镇压,从而引导着反对运动的方向。法律有了严肃性之后,即使国家的镇压非常残酷,只要有法律依据,精英群体也不会因此而对国家形成反感。因为精英一般都认为法律可以修改甚至废除,但只要它还有效时,依法执行本身并没有错。但在俄国和伊朗的寡头政治下,国家对社会运动的处理也是全凭寡头的个人意向。他们有时是不分青红皂白地镇压,有时是以家长式的态度来对待社会运动,有时则是左右摇摆。它们对社会运动的处理方式既不能给社会下层传达一个清晰的信息,又往往因为在道德上处于下风而分化了社会上的精英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在伊朗,国家的镇压最终导致从左派、自由派到传统的宗教和商人势力都想推翻寡头政治。伊朗革命就是左派、自由派与传统的宗教和商人势力联盟的结果(虽然左派和自由派在革命成功后遭到了宗教势力的镇压)。而在俄国,就像《日瓦戈医生》这部影片里所描述的一样,最后连日瓦戈医生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上层,革命对他实际上一点好处都没有的人也在革命前夕同情了革命。 第四,在第五章讨论康豪瑟的大众社会理论时,我们曾谈及现代社会的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中层组织的发达和多样性;但在寡头政体下的现代化进程中,社会中层组织的力量往往变得越来越薄弱。寡头政体现代化要么把旧有的精英集团打掉,但却未把新型的社会中层组织建立起来;要么是既没有打破旧体制也未能树立新体制。在俄国,沙皇在19世纪时通过解放农奴等措施削弱了贵族势力,但却没有相应的新型精英势力和中层组织兴起;在伊朗的现代化过程中,传统中东商人和宗教势力受到了冲击,但国家对各种新兴社会力量却始终保持压制。因此,随着寡头政体现代化过程的推进,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不是变得越来越紧密,而是越来越松散。在社会的中层联系削弱后,不但国家与社会的连接变得微弱,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连接也变得十分松散。寡头政体的现代化过程削弱了人与人之间在传统意义上的联系,但新型的组织联系又未能跟上。因此,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相互之间的矛盾和利益也得不到组织的协调。寡头政体下的寡头往往会遇到一个共同的问题:它平时不希望人们组织起来,一旦社会动乱来临,连谈判都找不到对象。在寡头政体下的社会运动由于缺乏组织,一般是在一定政治机会下一哄而起。在这样的社会运动中,运动的领袖和积极分子缺乏威信,缺乏现实感,缺乏互相之间的信任。他们很难成为可寻求妥协的对手,这样的运动势必会走向极端。 第五,在寡头政体现代化过程中,知识分子也往往会走向极端。传统社会的知识分子一般并不十分关心国家政治;但随着现代化过程中社会问题的增多,随着知识分子本身的传统生活方式受到破坏,他们对现实政治产生了关心。但是,由于知识分子没有现实政治的经验,也缺乏对现实政治操作层面上的复杂性的认识,社会也没有正常渠道使他们能在对话和争论中趋于成熟,因此知识分子的思维非常容易走向理想化、简单化和绝对化。面对社会问题,他们追求的不是对社会具体问题的解决,而是对社会问题的一揽子解决和理想社会的实现。面对寡头政体现代化过程中所出现的许多问题,他们所追求的不是逐步改良,甚至不是推翻寡头统治,而是全民幸福、自由、平等、博爱,等等。知识分子虽然一般最后总是革命的.牺牲品,但他们所创造的话语和他们的行动却是革命得以发生和成功的关键。 总之,迈克丹尼尔在对俄国布尔什维克革命和伊朗革命的分析中熟练地运用了托克维尔、亨廷顿和康豪瑟等人的书中所揭示的一些社会机制。他告诉我们,现代化过程就是一个社会复杂化的过程。但是在现代化过程中,寡头政体却不能随着社会的复杂也相应地变得复杂起来。于是,寡头政体现代化就会导致以上这些相互关联的社会问题的产生。这些问题在现代化过程中不但不会消失而且会不断加剧。所以,在寡头政体现代化过程中,无论其在经济上成功与否,现代化过程都会导致革命性结局。迈克丹尼尔的分析并不是没有缺陷。比如说,他认为威权国家与寡头国家不同,威权体制一般有一个政党和成熟的官僚体制,因此有可能实现决策理性化并把社会各界精英吸收进政体;随着社会的复杂化,威权体制下的政党也比较容易随机应变。这一观点肯定有其正确的一面,但是只要看看东欧国家、南韩和其他许多威权国家在反对运动中的垮台,迈克丹尼尔的分析就值得商榷了。 从后发展国家现代化的历程来看,威权国家现代化不仅比起寡头国家现代化来说有许多优点,就是比起第三世界民主国家现代化来说也有许多优点。其实,至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起真正成功的第三世界民主国家现代化的例子。①而南韩、台湾和新加坡的发展经验则表明,至少某些威权国家是能成功地担当起带领国家走向现代化的任务的。但威权国家现代化也有自身的问题。就中国而言,目前许多学者指出了中国在威权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不公、官员腐败等等问题,并把这些问题看作是威权国家所不能克服的结构性问题。但我想说明的是,虽然他们所指出的大多数社会问题不但是真的而且很严重,但从学理上说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威权国家的框架下通过加强社会再分配,加强法律和官僚制而得到解决。但是,即使这些问题能够解决,就本书所讨论的社会运动和革命这一议题来说,威权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仍需面对两个相互关联的结构性问题:国家的合法性基础问题、政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简单地说,威权国家往往有政体(国家的性质)和政府(一个具体的国家领导班子)合一的倾向,且其合法性一般都建立在绩效之上。在政体和政府合一的情况下,对政府的挑战同时就是对政体的挑战,并会立即导致国家的合法性危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很难容忍社会对国家最高领导和最高决策的公开批评,社会危机比较难以通过政府重组而得到解决,而种种从政府角度来说是不得不采取的压制政策却可能使社会矛盾以更强的形式表现出来。 国家的合法性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解决常常在大众特别是在社会精英心中盘桓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某些人能统治国家而另一些人则不能。在资本主义兴起之前,国家的合法性一般都建立在传统、神授以及精英与国家联盟的基础上。随着现代民智的提高和通讯的便利,权威失去了神秘性魅力,国家权力无法再以传统作为唯一基础。在现代,国家的合法性一般是基于意识形态、民主选举或(和)绩效。早在20世纪初,勒庞就曾经预言意识形态合法性是极不可靠的。现代意识形态所承诺的东西太具体,国家一旦不能兑现意识形态承诺,就会因此而产生合法性危机。 同样,将国家的合法性置于绩效基础之上的政权从根本上说也是不稳定的。国家的绩效合法性共有三个维度:经济表现、道德表率和国家防御。经济的高度发展将会提高人们的预期,但没有任何一种经济体能够一直保持高增长。把国家的合法性建立在经济发展之上,经济一旦出了问题,人们马上就会要求国家负责。把国家的合法性建立在道德表现上也存在很大问题。这并不是说国家的领导人就不应该讲道德,而是说,一旦把国家的合法性建立在领导人的道德表现上,一些在大众眼中的不道德行为(比如贪污)就不再是经济和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从而有可能引起整个国家的合法性危机。无论一个国家的政治性质如何,以法律为依据的镇压是任何国家解决社会动乱的一个重要手段。但德治国家的百姓往往会把道德置于法律之上,将事实正确和道德正确置于程序正确之上,法律规则和程序对于处理许多危机来说作用不大。德治国家的百姓不但习惯于从道德上衡量一个政权,并且习惯于用道德话语来挑战政权。此类挑战一旦形成气候,国家的镇压手段即使有法律依据,在大众眼里也会是非道德的。在这种情况下,运用镇压手段只会进一步削弱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在战争时期,保卫国家显然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合法性基础,但是在和平时期,要强调国家的防御合法性,政府就必须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和制造国家危机意识。而民族主义的目标一旦被激发出来,就需要实现。被激发起来的民族主义情绪会因此而给政府带来巨大的压力,并使国家朝十分危险的道路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日本和德国就是前车之鉴。 总而言之,当一个政权将其合法性置于绩效之上时,它就必须努力兑现一些现实的承诺。这是任何以绩效为基础的政权必然要背负的沉重负担。西方代议制民主有很多缺点,但从社会稳定角度来讲,它的最大特点就是把政体与政府分离了,并且把国家的合法性建立在一个对大多数百姓来说其最终结果都不甚了了的选举上。任何一个现代政府都必须以它在经济和道德上的表现,以及它防御国家的能力来获取人民对它的直接支持,但一个国家的根本合法性却不能建立在绩效上。怎么把国家的根本合法性建立在虚处而不是在实处是任何威权国家都需要解决的问题。 但是,迈克丹尼尔在书中清楚地指出了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或多或少要面临的一些共同问题。对中国来说,虽然目前的现代化进程并不是由一个寡头政体在领导,但由于向来缺乏法治传统,更由于文革对官僚体制和本来就很薄弱的法律传统的进一步破坏,中国在改革开放之中也同样遇到了迈克丹尼尔书中所提到的许多问题。比如,在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知识分子面对种种社会问题发起了“球籍问题讨论”,“中国文化批判等”,等等;他们的行为与迈克丹尼尔笔下的俄国和伊朗知识分子就有很大的相似性。怎样使中国的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能够与时俱进,怎么能在中国逐渐建立起发达的和具有高度多样性的独立于国家的社会中层组织,怎样能使中国长治久安,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①当然,人们会说大多数西方国家在开始实行民主时并不富有。但是,由于资本主义是西方国家自身文化的一部分,所以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社会结构阻力比较小,社会矛盾也可以部分地通过发展得到缓解。西方国家在世界发展中占有先机,所以能够通过移民、国际剥削和对外扩张等手段来缓解国内矛盾。这些国家可以比较从容地推行民主化,从有产阶级投票权、男性投票权,再到全民投票权逐步发展。这些都是目前第三世界国家所不具备的条件。 作者:赵鼎新,原载:《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
阅读更多发布者五月三十五日 | 3 月 14, 2012
胡泳:中国式辩论中的“文革法则” 进入专题 : 韩方之争 文革法则 ● 胡泳 方韩之战中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对立阵营双方使用同样的标签指认和声讨对方。第一个标签是“五毛”。一边断定:“原来的韩寒已经死了,现在的韩寒已经是一个名声最响的五毛”;另一边质问:“方舟子:除了五毛还有可能是什么?”。在天涯杂谈上,有个帖子的题目叫做:《方舟子和韩寒,到底谁是五毛?》。 第二个标签是“文革余孽”。一边分析:“从打击别人的手法上看,方舟子骨子里就是一文革余孽”;另一边反驳:“其实韩寒的支持者才是真正的文革余孽”。还有篇来自天涯杂谈的帖子说:《方韩大战,我看到了文革余孽后代们继承的原生愚昧》。 上面所述是一些韩粉或方粉的标签化行为,然而卷入这场争论的知名知识分子,也在用更雄辩、更富断言性的语言进行类似的批判。比如法学家萧瀚,创造了一个词叫做“转基因文革”,对今日互联网上的种种恶意推定,义愤之情溢于言表:“将恶意言辞肆无忌惮地滥施于任何人,正是互联网时代转基因文革暴徒、网络红卫兵们的典型特征。这种转基因文革,在其时机合适时,绝不会仅仅限于键盘,完全可能脱下马甲走上大街,而那时将会是现实而直接的人身与财产侵害,那将是无限的惨剧。”教育家信力建说得更加惊悚:“如果韩寒被搞掉,中国将倒退20年;如果连挺韩寒的众多知识分子都被搞掉,中国将回到文革。” 社会学家赵鼎新尽管同萧瀚、信力建对韩寒的认识相左,也没有忘记拿文革来说事:“如果一旦意识到韩寒有重大欺诈嫌疑还要继续坚持保护韩寒,并且仅凭手中所控制的一部分媒体就能对韩寒尽情成功保护的话,那么中国就不是倒退到文革了,而是倒退到世界历史上都找不到的黑暗地方去了。” 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今日反韩的人,被称作“网络红卫兵”,而同样的头衔,曾经在数年前韩寒卷入的另外一场著名争论中,被安放在韩寒及其粉丝身上。在韩白之战中,著名的“父子兵”陆天明和陆川分别说过这样的话:“这哪还算什么讨论,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帮当年的‘红卫兵’拿着皮带在肆无忌惮地对待别人。”“如果说在老一辈的手中,我们得不到批评的自由,那么在韩寒这一拨人的手中,我们就能得到了吗?我们依然得不到!韩寒,中国文学平民化实际上的既得利益者,以一幅破四旧的嘴脸打砸抢的气势,挥动手中的皮鞭棍棒,喊着铲除文坛壁垒的口号,骨子里却行党同伐异的暴力之实。说他们是红卫兵,没有任何错误。没有一丝一毫的错误。我讨厌红卫兵,因为他们会把铜头皮带抽在老舍的脸上。韩寒他们不是在这么干吗?” 事实说明,中国任何形式的公共讨论,都会出现对立者互指文革余孽的奇观。我将此称为中国式辩论中的“文革法则”。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法则”,是因为了解早期互联网文化的人,都熟悉“戈德温法则”(Godwin’s Law),由美国知名的互联网律师迈克·戈德温(Mike Godwin)在1990年提出,该法则表示:当一场在线讨论不断延展时,参与者把用户或其言行与纳粹主义或希特勒类比的概率会趋于1。这里的“1”也就是100%,意味着确定无疑。换句话说,戈德温观察到,只要时间足够长,所有的讨论——无论何种话题、何种范围——都一定会有人出来批评意见不同的另一方的看法类似希特勒或者纳粹。由此“戈德温法则”也被称作“纳粹类比法则”。 循此推论,我所谓的“文革法则”是说:当一场中国的在线讨论不断延展时,参与者把用户或其言行与文革或红卫兵类比的概率会趋于1。 为什么西方世界的网络讨论总会“归于希特勒”?因为纳粹的事例极端疯狂,这符合辩论的要求,当举例来否定对方观点的时候,一般都是尽量挑极端的。极端的例子容易让参与辩论的所有人理解。而且,纳粹类比特别有用也因为几乎人人都熟悉。如果你想让所有参与辩论的人都能迅速明白你在讲什么,那么谈谈希特勒当然是最容易的事情。 为什么中文世界的网络讨论总会“归于文革”?因为文革是中国历史上的极端疯狂事例,而且所去未远。问题是,如果总在讨论中互指“文革余孽”,这本身就不免像“文革余孽”,因为文革的手段之一就是扣帽子。本文开头提到的互指五毛的现象,不过是“文革法则”的一个较小应用而已。 无论是“纳粹类比法则”还是“文革类比法则”,都给公共论域提出了重大问题:为什么这样的类比前赴后继、层出不穷?历史上最残忍的大规模屠杀和迫害,为什么那么轻易地就被拿来形容你不同意的人或事? 乔治·奥威尔早在他1946年的名篇《政治与英语》中就睿智地看到,法西斯主义的新定义,已然在很多时候变成“任何你所不同意的东西”。过度的使用导致廉价。这里不妨篡改一下安迪·沃霍尔的名言:在将来,每个人都会成为15分钟的希特勒。 1990年的时候,戈德温对论坛、用户新闻组、网络社区中盛行的纳粹类比厌烦透顶,他在想:缺少了这样现成顺手的修辞榔头,难道讨论就无从发生了吗?他觉得纳粹类比及其戾气已经形成了网络文化中的某种基因,所以,他提出“戈德温法则”的本意,是要创造一种“反基因”,令讨论的参与者在油滑地做出类比之前,用力想想那究竟意味着什么,自己是不是一个愚蠢而具侮辱性的弥因(meme)的带菌传递者。 戈德温的逻辑很有力量:当我们看到一个不好的或者错误的弥因的时候,我们不应该用一个反弥因(countermeme)去与之对抗吗?我们难道没有义务去改变我们的信息环境吗?好的公民应该致力于创造好的弥因以改善社会,并精心制作“抗病毒”的反弥因来中和甚至去除在网络空间和更大的社会中浮动的坏弥因。 今天我们提出中国式辩论中的“文革法则”,也是要让中国网民深思,当你轻易地把你的竞争对手形容为文革红卫兵的时候,其实可能意味着你失掉了好的论证,而去借助了煽情的力量。想象一下这个对话场景: A:你这种做法真像文革中的红卫兵。 B:你这种乱扣帽子的做法才是文革余孽! 在这样的氛围中,理性的讨论即告终止,同人身攻击和标签化、污名化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一样。 反思“文革法则”,实则为了倡导一种社会规则,和一种辩论共识:一旦一场讨论进入了文革类比,它的有用性就完结了。因为它不仅侮辱了对方,而且还把讨论引入主观式的对错判断。 对戈德温法则或者文革法则的一个常见的批评可能是:有时候和纳粹或文革对比的确是需要的,因为情况就是如此。戈德温本人对此批评意见的回答是:我的法则并不评论具体情况下与希特勒(纳粹)作比合适与否的问题。正因为这些类比在有些情况下是合理的,更要防止滥用,否则合理类比的效果不能充分显示出来。 在具体的论辩中,如果你有强烈的冲动要把对手比作红卫兵,不妨遵循如下步骤: 1)停止打字。 2)断网,关掉你的计算机。 3)造访离你最近的书店或者图书馆。喝杯咖啡,找一本关于文革的书,比如萧瀚文中提到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或者《文革受难者》,仔细地阅读这本书。 4)重新上网,重读那个让你如此愤怒的帖子。 5)如果你还是忍不住要把别人比作红卫兵,再重复一编上边的步骤。 6)一旦你获得了不一样的视角,你就可以上网发帖了。 我一直希望,书店里能摆更多关于文革的书,图书馆里能借更多关于红卫兵的书。如果说在线讨论中的文革类比有任何可取之处,那就是,中国的网民的确是把它当做恶劣的历史先例在警示他人的。 进入专题: 韩方之争 文革法则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专题 > 专题文库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1273.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作者博客,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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