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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选举产生十八大代表 胡锦涛全票当选

江苏选举产生十八大代表 胡锦涛全票当选 江苏选举产生十八大代表 胡锦涛全票当选 5月13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代表会议在南京召开。本网记者 戚阜生摄 中国江苏网5月14日讯   5月13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代表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以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在报经中央审批同意后,他们将代表江苏485万名党员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883名,实到代表877名。当大会宣布中央提名在我省选举的代表候选人胡锦涛同志在选举中以全票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时,全场爆发出长时间热烈的掌声。 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党代表会议。省委书记罗志军在会上作了讲话。他说,这次省党代表会议,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在充分发扬民主、认真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用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了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中央提名人选圆满当选,选出的代表完全符合中央要求和工作需要。大会十分圆满地完成了预定任务。这次选举,胡锦涛总书记全票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在江苏人民心目中的崇高威望,充分体现了我省党代表的高度政治觉悟和坚强党性,充分体现了江苏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对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护和爱戴。 会议开始时,省委书记罗志军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传达了中组部《关于江苏省十八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的通知》,省委副书记石泰峰作了关于酝酿确定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代表选举工作的说明。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我省从去年12月下旬开始,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经过各级党组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严格考察,产生了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并听取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后,省委召开十二届二次全会,采取差额投票的方式确定了79名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整个酝酿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全省100%的基层党组织和99.58%的党员参与了酝酿提名。这次省党代表会议用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了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选出的代表结构符合中央要求,他们中既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还有一定数量的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其中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选出的代表既体现了先进性,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罗志军在讲话中指出,去年11月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根据中央对江苏工作新要求,适应发展阶段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确立了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奋斗目标,得到全省人民的热烈拥护,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全省上下正在按照省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以实施“八项工程”为抓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意气风发地朝着“两个率先”目标奋勇前进。现在,离党的十八大召开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凝聚全省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智慧力量,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奋力在坚持科学发展等六个方面迈出新步伐,在全社会形成凝心聚力开启新征程、同心同德迎接十八大的良好氛围。 罗志军指出,要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作为迎接十八大最重要的思想准备,推动全省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要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和丰富内涵的理解,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理论价值、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的认识,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迈出新步伐,不断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要旗帜鲜明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做到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上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 罗志军指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关键要落实到又好又快发展的务实举措上,体现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我们要充分认识宏观经济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又好又快的发展导向,周密细致地做好各项应对工作。要集中精力稳增长,着力在扩大内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稳定外贸出口、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促进经济进一步企稳回升。要更快步伐促转型,深入实施转型升级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农业现代化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更大成效。要更大力度惠民生,把为民造福作为始终不渝的最大追求,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互促进、同步提升。 罗志军指出,要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为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落实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三项关键举措,确保全省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圆满成功。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更加奋发进取的精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的一流业绩。以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多地到发展困难多、民生难题多、社会矛盾多的地方去,在与基层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感情、融洽关系,在了解民情、服务群众中改进作风、增强党性。要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永葆清廉自守、勤政为民的政治本色。 罗志军指出,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是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主战线、主阵地、主力军作用,把时代主旋律唱得更响,把发展的信心鼓得更足,把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营造得更浓。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深化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深入开展“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始终保持迎难而上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勇攀高峰的志气,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勇于创优,形成全省上下一心一意谋发展、比学赶超争一流的生动局面。 罗志军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省人民,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以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本文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顾雷鸣) 责任编辑:NN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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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示威者在中联办正门放置纸棺材要求平反六四

香港示威者在中联办正门放置纸棺材要求平反六四 香港示威者在中联办正门放置纸棺材要求平反六四 民阵发起的「抗议警权无限大」游行队伍,13日下午在旧立法会大楼起步,经皇后大道中向中联办进发,沿途抬起纸棺材及纸坦克,高呼「曾伟雄下台」。社民连拉起豺狼立体横幅,提醒市民「狼(梁振英)来了」。 虽然警方最终拗不过民阵的要求而让群众在中联办正门门前举行示威活动,但由于门外设有一个外界批评为“政治花圃”,再加上警方摆设三层拒马,五米宽的示威范围缩窄至仅两米,曾经因为在李克强访港期间穿上平反六四T恤而被警方抬走的男子,批评示威空间狭窄,警方有意刁难示威者。 这位“六四T恤男”黄先生说,曾伟雄上台后,香港的人权自由越见萎缩,警察越来越野蛮,用胡椒喷雾越来越随便,动不动就喷。他怒斥曾伟雄沦为极权打手,指曾伟雄应引咎下台, 经常出现示威场合而有女长毛之称的雷玉莲,手持曾伟雄的肖象及一只玩具狗,讽刺曾伟雄是一条为独裁专权服务的狗,有人则用粉笔在马路上写上“曾伟雄”三个字,向马路上扔掷鸡蛋。 游行队伍到达中联办门外,把纸棺材放在中联办正门前,棺材贴上《文汇报》已故前社长李子诵的肖象和一束白鲜花。当市民鱼贯进入示威区准备集会时,「拆花槽!拆铁马!」之声此起彼落。 民阵警权关注组召集人陈倩莹指,这次集会的象征意义是借上诉突破警方限制,夺回市民应有的部份集会空间,警方必须开放甚至拆除花槽,应付将来更大型集会。她指警方一直不肯在不反对通知书上承诺容许在中联办门前摆放大型示威物品,虽然今次没有阻挠,但她会继续监察日后安排。 香港目前踏入示威旺季,六四前后传统上均有大型示威游行,特别以六四当晚的烛光悼念晚会,以及七一回归当天的大游行规模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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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野党提案罢免总统马英九

台湾在野党提案罢免总统马英九 台湾在野党提案罢免总统马英九 台湾在野的民进党与台联党立委提案罢免总统马英九,此一罢免案仅具象征性,其针对的是马英九即将卸任的第一任总统任期。 按台湾罢免总统规定,总统就职一年内不得提出罢免案。罢免案必须由立法院的四分之一以上委员提出,三分之二通过,再交付选民投票。 连任总统的马英九于五月二十日才将正式就职第二任,泛绿在野政党提出的罢免针对的是马英九第一任剩下的五天任期。执政的国民党称此一罢免案为捣乱与闹剧。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说,罢免案要成功非常困难,但此一高门坎的罢免保护伞让连任总统为所欲为极为不幸,提出此一罢免案是要留下历史的印记。 罢免马英九的理由包括其调升油电价造成物价上扬、开放瘦肉精美、隐匿禽流感疫情及所谓“一国两区”等连任后一系列作法。 在宣布罢免案的记者会上,民进党立院党团称此一罢免案是向马英九提出警告,其第一个任期是以罢免案结束,希望其第二任期不要又是以罢免案开始。 台联党立法院党团则表示,其已提出总统选罢法的修正案,希望修改总统当选后一年内不得罢免的规定,修改为连任者并不适用此一条款。 台联党将此一条款称为"骗票条款",连任的总统在竞选时宣称油电价不会调涨、瘦肉精不会进来、谎称经济有极好的预测,等于是用政策来骗票,因此提出修法提案。 在台湾立法院国民党稳占过半席位下,这样的修法或是任何提出对马英九的罢免案,预计不可能获得通过。 立法院中与国民党同属泛蓝的另一在野小党亲民党,虽然在美牛等议题与泛绿政党提出类似批判,但并未参与这次罢免马英九的提案。 在今年一月刚以约51%的得票率连任的马英九,其连任后包括调升能源价格等一系列作法受到广泛批评,众多民调显示其支持率暴跌,最低的民调来看其支持率仅剩约15%. 马英九获连任后许多民间团体举行抗议示威,而台联党与民进党号召民众在五月十九日走上街头表示不满。预计这将是马英九就职前最大规模的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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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健俊:打开言论自由的一扇窗

  “国家的终极目的,是协助人们自由、全面的发展;在政府内部,民主协商的力量,应超过独裁专断的势力。……自由思考,畅所欲言,是探索和传播政治真理不可或缺的途径。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所谓理性商讨就是一句空话。”——路易斯·布兰代斯大法官1   今日之美国,言论开放程度在世界上可谓首屈一指。《批评官员的尺度》一书中以“《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为起点,前后追溯美国关于宪法第一修正案与时俱进的演进过程。这不仅仅是有关沙利文案的陈述更是一本讨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书籍。读罢此书,犹如与作者一同回顾美国争取言论自由的司法抗争历史,仿如一出波澜迭起的多幕剧。这部关于第一修正案的制度史,更是关于言论自由及其边界的社会史。   一、自由言论实现了言论自由   “国会不得立法……限制言论、出版自由……”(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a 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or of the press…)。   这便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内容。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四个字,但从最初的语焉不详,随着时间推移,被滥用,到战时需要而被严苛的解读,再到大法官们在一个个言论案件中完善其内涵,精确释义并高屋建瓴的指出言论自由对于思想自由和公共管理的作用。其中最令人感触的一点莫过于言论自由能够给社会各阶层、各群体间的妥协搭建理性的沟通平台,这对民主政治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第一修正案作为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标尺,仍然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前进,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它都将考验着人们的智慧、良知和能力。   在迈克尔o特拉切曼律师所著的《34座里程碑:造就美国的34次判决》一书中,沙利文案被归在一个醒目的大标题下:“言论能够自由到什么程度?”。2对于这个问题,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度量言论自由的尺度。不过,我们必须明白“言论自由也是法治精神”这一宪政常识,这有助于让“言论自由”回归“法治”与“理性”的轨道3,那么以法治精神去边界言论自由的尺度也就顺理成章。   正如霍姆斯大法官所言“达致心中至善的最好方式,是不同思想的自由交流。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确定一种思想是否真理,就应让它在思想市场的竞争中接受检验”。4约翰·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写道“自由是一切伟大智慧的乳母”5,真理来源于不同意见、思想、价值观间的博弈,检验真理的方式,就是让其在逆境中与其他意见交锋抗衡,真正的真理必定愈辩愈明。霍姆斯大法官的论述大多亦根源于“观点的自由市场”和“真理的自我修正”理论。   美国人对言论和出版自由尤为珍视,因为这一自由源于父辈们曾经饱受压迫的历史。他们深知,言论自由不是天然存在的,甚至时时都可能受到外力(尤其是政府)的侵扰。从书中我们可以得知,美国的言论自由是在历史的羁绊中成长。今日之美国的言论自由程度得到高度的发展,是联邦法院大法官、律师、陪审团、政府、公民的合力之结晶,是宽容精神之产物。在不断的争论中一步步拓展落实这一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用句拗口的话说,正是“自由的言论实现了言论的自由”。   二、中国寄望的新闻自由   反观中国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宪法虽然赋予公民表达自由,但在一个对批评之声缺乏容忍的国家,不禁令人哑然。本书关于自由言论的真知灼见就像一面高堂明镜,使我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由,非争取而不能得;权利,非争取而不能得;共识,非较量而不能得。虽然我们缺乏言论自由,但绝不能因乏力而放弃争取。虽然中国言论自由的尺度由行政机关所划界,但只要凭着良知勇于与之抗争,拒绝成为布兰代斯大法官在“惠特尼诉加利福尼亚州案”的一份协同意见中写道的那种“自由的最大威胁,是思想僵化、消极冷漠的民众”,6我们终究秉着宪法赋予我们的言论自由权利,大声呐喊,争取自由。   诚然“有制度存在,自热有违法风险”,但“禁锢思想、希望和想象会招致更多威胁”,所以“保障安全的万全之策,在于保证人民能够自由讨论各种困境及解决方案”。7遗憾的是,现实中我国大多数官员仍然热衷于检查人民的言论,以达到钳制思想的目的,使得许多缺乏勇气良知者被迫沉默甚至违心附和。所以我们常常看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噤声,一次又一次的和谐。温家宝总理近年来多次提到“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只可惜这位七旬老人的呼喊在体制面前却是如此单薄。   1933年6月29日成都《新中国日报》社评中提到,“钳制思想,以求安于一尊;钳制言论,以使莫敢予毒,这是中国过去专制时代的愚民政策,这是欧洲中古黑暗时代的现象,这是,法西斯主义的办法,这是促使文化的倒退,决不适于今日民主的世界,尤不适于必须力求进步的中国。”8时隔将近80年,中国大陆的报章出版有宣传部,广播电视有广电总局,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恐怕已经不言而喻。实际上,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公民,有权知道一切新闻报道。一个国家里面,若不许人民有知道的权利,就谈不上政治自由。扣压新闻必然会导致自由的衰落。然而,这一现象在今日却越演越烈,不禁令人担忧。   新闻自由表现为一种制度,在美国将之称为Institution Right,制度性的自由。在新闻自由制度下,新闻媒介是独立的。媒介的运作只服从法律,不受公共权力部门的干预。正如波特·斯图尔特大法官认为“宪法之所以维护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就是要维持一个有组织而且负责任的新闻界存在,使之成为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权,真正起到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的作用。”9   从新闻界来说,谁也不希望当局颁布一部管制新闻的新闻法。但同样,世界上也没有一个政府,不希望管制新闻。从我国的《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来看,我们的媒介法是确保新闻媒介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属于“党管媒体”。我国政府向来十分注重舆论导向。政府自然认为如果实行新闻自由必会削弱政府舆论导向的能力。所以,如果现在出台了《新闻媒介法》也必是“新闻管制法”而非“新闻自由法”。法治和新闻自由在今日之中国犹如一对难兄难弟,面对强大的公权力只能相依为命、互有损益。   不过,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中国早已不存在“舆论一律”了,媒体的独立性早已大大加强。但是面对强大的公权力,这一种“媒体独立性”如同恩赐之物有被随时收回之危险。因此,新闻媒体的自由独立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运作,通过法律来保障这项制度性自由。   当然,新闻媒体本身的行动必须是负责任的。必须通过行业协会、独立的新闻理事会以及专门负责公众投诉的内部“调查官”,新闻媒体对有关其过度行为的种种申诉做出响应,并追究内部责任。同时,新闻工作者不应受舆论左右,而是以追求真实为已任,尽力接近事实真相。我们所期望的自由的媒体应该是,向公众提供信息,向领导人提出问责,是辩论地方和国家问题的论坛。或许当前我们可以寄希望于执政者的开明,新闻人的抗争,法律人的智慧来实现并允许媒体对公共事务进行自律非恶意的最大限度自由的报道与批评。   三、要消灭谣言吗?   可能有人会反驳我说,言论自由会导致谣言频出,使得社会肮脏浑浊。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谣言是言论自由的土壤中必然产生的事物。借用布伦南大法官在“科恩诉加利福尼亚州案”的判决词,我们可以这样说,允许言论自由的存在,或许会导致尘世喧嚣,杂音纷扰,各类不和谐之声不绝于耳,有事甚至会有一些冒犯性的言论。但是,在既定规范之下,这些仅是扩大公共讨论范围导致的一点点副作用吧了。容许空气中充满不和谐的声音,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力量的象征。   假如你想消灭谣言但又想言论自由,这好比我们要搞市场经济但又要计划生产。套用霍姆斯大法官的话,言论自由不仅属于正确的言论的自由,也包括不实信息的自由。因为在自由争论中,错误意见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自由表达要找到赖以生存的呼吸空间,就必须保护错误意见的表达。消灭谣言的结果必然会导致言论自由的空间缩小言论的边界变窄。以发布不实信息为由对媒体作出惩罚实质上是对逼迫媒体噤声。滥用的事前限制和事后追惩将使得媒体逐渐失去了报道事实,揭露真相的勇气和权利,逐渐的变为一个奴隶,于是我们的批评不再自由,赞美也显得如此苍白。于是社会缺乏了朝气,如安德鲁o杰克逊总统所言“强制性地保持观点一致,所能获得的之是墓地般死气沉沉的一致”。   政府压制言论试图消灭“谣言”的逻辑起点是把政府自身当作全知全能,认为自身就是真相本身,不用交由思想自由去检验。勒尼地·汉德法官说过“正确的声音来自多元化的声音,而不是权威的选择”。所以既然我们认同是人民而不是政府拥有绝对主权,那么如果有检查言论的权力,那也应当是人民检查政府的言论而不是政府检查人民的言论(引自麦迪逊)。如果仅仅以发表不实言论而被认定为违法,同时检查言论的权力在政府手上时,政府已经构成因言定罪的言论审查制度。此时,人民政府就把假想敌设为赋予他权力的人民。   早前,北京市公安局对不久前在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的6人依法予以拘留……3月31日,新浪和腾讯微博早间发出公告称将关闭微博评论功能三日。与此同时,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对16家造谣传谣的网站进行了关闭,并对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两家谣言传播集中的网站点名严肃批评。   军车是否进京,是个事实问题。假如军车确实进京了,那么人们有权利对这一事实进行猜想推测。而这一种猜想是主观价值的判断,属于“意见”(opinion)的范畴,更是言论自由的保护范畴。言论和发表意见的自由──特别是就有关政治和其他公共事务发表言论和意见的自由──是所有民主制度的生命线。对于这种言论的自由,应该得到宪法的保护,防止政府的立法或行政部门施行审查。所谓“谣言”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即客观事实的造价。假如军车确实没有进京,但有人大肆散播“军车进京”的消息,那便是谣言。如果还造成了社会大规模的恐慌,这种言论便不在言论自由的保护范畴。而且构成谣言的要件必须是造成了“明显而即刻的危险”,10并应考量谣言的“不实程度”以及实施后的实际危害,这才能做到最大限度的保障言论自由。   有言论的地方就有不实的信息,有灾难的地方就有恐慌,有恐慌的地方就有“谣言”。谣言亦未必全部虚假,谣言的存在与社会的信息畅通度自由度有密切联系。近年来谣言有被妖魔化的迹象。政府亦对谣言有一套“义正辞严”的话语体系。官方总认为谣言的存在,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蓄意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然而,随着民智开发,人们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会质疑政府官方的新闻通稿。正如卡普费雷所说的“谣言并不一定是‘虚假’的:相反,它必定是非官方的。它怀疑官方的事实,于是旁敲侧击,而且有时就从反面提出其他事实。这就是大众媒介未能消除谣言的原因。”11在古代愚民政策下,民智闭塞,谣言止于智者。在现代国家的今天,民智渐开,谣言止于“知”者。所谓“知”者,意味着公民对公共信息的知情权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此时真相也昭然若揭,谣言自然不复存在。   公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要消灭恐惧就必须还公民以真相。而不能通过定“散布谣言”者之罪。纵览世界各法治国家的刑法里并没有关于“传播谣言”的罪。如果我们因某言论内容的“不符合事实”就入罪则与专制国家无异。因为“一个有序的社会,不能仅仅依靠人民对惩罚的恐惧和鸦雀无声来维系”12(引自路易斯o布兰代斯大法官)。写到这里,我有必要用长平先生的话来结束这一段落“言论自由天然包含了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比谣言可怕更加可怕的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13   四、“批评”什么?“赞美”什么?   在今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召开的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应该创造条件让人民提出意见批评政府。他甚至考虑把一些经常批评政府的代表人士请到中南海,面对面听取意见。以开阔的胸襟倾听批评的声音,一直被视作为政者的一种美德,古今皆然。时异势殊,如今温总理这一席话,已不仅仅是他个人志趣的即兴表达,更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正如布伦南大法官所说,“公民履行批评官员的职责,如同官员恪守管理社会之责”。14“让人民批评政府”并不是政府的施舍,而是我们公民的权利,只不过我们常年往往流于守法教育,强调公民义务,忽略了公民权利罢了。既然今天政府愿意敞开言路,我们更要把握好监督批评政府的权利。   政府并非全知全能,政府在处理公共事务上有其局限性,这就需要公民监督政府行为。所谓无监督则无真相,无监督则无正义。让权力在笼子里阳光下运作,让官员在玻璃盒子里接受舆论监督。批评政府其实是一件自然的事情,因为在自然状态下的批评不是破坏性的而是建设性的,不是负面的而是正面的。公民对政府的批评监督应该是一个良性的互动过程,公众以及媒体讨论公共生活的原则最经典的莫过于布伦南大法官所言“对于公共生活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它很可能包含了对于政府或者官员的激烈、刻薄甚至尖锐的攻击”。15又如布兰代斯大法官所言“社会秩序不能单靠惩处违法来维持;禁锢思想、希望和想象会招致更多危险;恐惧会滋生更多压迫;压迫会引发更多仇恨;仇恨必将危及政府的稳定。保障安全的万全之策,在于保证人们能够自由讨论各种困境与解决方案”。   对政府的批评实际上不应受制于事前限制或审查,今天我们批评政府的尺度还有很多的拓展空间,尤其涉及公共事务处理上应当公开,公共批评的事前审查减少,对于公众批评的不足部分更应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与对待,面对公众与舆论批评时公权力部门应承担倒置的举证责任方面则需要迈开更大的步伐。   如果没有民众的授权,权力即无存在之理由。所以,一个良性运转的社会,应该是权力敬畏权利。假如有一天政府能做到政通人和,以民为本,尊法而包容,公民就有了“赞美”的理由了。而所谓“赞美”并非站队表态阿谀奉承。“赞美”是因为政府安守本分,不失位不越位不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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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自焚藏人(朗卓、曲帕嘉、索南)的照片、遗书、遗嘱……

今年2月19日,18岁的藏人朗卓自焚牺牲;今年4月19日,二十多岁的藏人曲帕嘉和索南自焚牺牲。他们都是安多壤塘(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人。 他们的生前照片、写下的遗言及录音的遗嘱,于5月9日、10日被流亡西藏媒体报道( Phayul 网站、 挪威西藏之声 、 藏人行政中央官方网站 )。并出现于 YouTube (见上),整整9分多钟,其中有他们自焚时的录像,惨不忍睹。周遭藏人无论男女悲凄地念诵佛经、祈求尊者达赖喇嘛的护佑,这火焰吞噬肉体的场景将深深地烙印在当地藏人的记忆之中! 三位自焚藏人写下的遗书和录音的遗嘱已被译为英文和中文。在刚刚看到译文时,我在 Twitter 上公开建议流亡西藏: 请将三位藏人的遗言完整无误地翻译为中文和英文,最好是藏中英三种文字一并发表。CCTV歪曲藏人自焚的外宣片都做了至少六种文字的版本,单就这一方式,应该向其学习。 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将其精心制作的专题片 《达赖集团与自焚暴力事件》 ,最近在CCTV的英语频道、法语频道、西班牙频道、阿拉伯语频道、俄语频道,以及针对海外华人的国际频道播出,无外乎就是想诬陷自焚藏人是“恐怖分子”,藏人自焚是暴力、是“达赖集团”操控的,以抵消藏人自焚实际上是对中共压迫的抗议。 因此, 自焚藏人生前写下的遗书、录音的遗嘱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证据。目前,已经披露于世的有这6位自焚藏人留下的遗书、遗嘱:2011年12月1日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县自焚的丁增朋措、2012年1月8日在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自焚的索巴仁波切、2012年3月26日在印度新德里自焚的江白益西,以及最新披露的壤塘三藏人朗卓、曲帕嘉和索南。 流亡西藏那么多机构和组织,人才济济,将这些所有的藏文遗书和藏语遗嘱翻译中文和英文,应该是完全不成问题的。将自焚藏人为了抗议难以忍受的政治压迫、宗教压迫、民族压迫而决意自焚的心声传达给世界,让世人了解到藏人何以如此决绝地自焚赴死,应该是活着的藏人必须做的事情。 与其将滔滔不绝的空话浪费在“希望能够同新一届中国领导人重启藏中对话”上,更为重要的是不辜负自焚藏人的心愿,而这首先表现在——请将他们在自焚前亲手写下的遗书、亲口朗读并录音的遗嘱,清清楚楚地、一字不差地转达给世界吧。 念念不忘【自焚藏人】25、朗卓:安多壤塘(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中壤塘乡)人,18岁。2012年2月19日自焚。当场牺牲,后由藏人火葬。他在自焚前写下遗书:“ 无法在其恶法下续留,无法容忍没有伤痕的折磨…… ” 念念不忘【自焚藏人】37、曲帕嘉:安多壤塘(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中壤塘乡)人,学生,25岁。2012年4月19日在觉囊派壤塘大寺附近与堂兄弟索南同时但不同地点自焚,牺牲。后由藏人僧俗将他隆重火葬。他俩在自焚前录音遗嘱:“我们藏民族没有最基本人权的痛苦比我俩自焚的痛苦还要大……” 念念不忘【自焚藏人】38、索南:安多壤塘(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中壤塘乡)人,学生,24岁。2012年4月19日在觉囊派壤塘大寺附近与堂兄弟曲帕嘉同时但不同地点自焚,牺牲。 后由藏人僧俗将他隆重火葬。 他俩在自焚前录音遗嘱: “我们藏民族没有最基本人权的痛苦比我俩自焚的痛苦还要大……”。 以下两张图片即为三位自焚藏人的遗书和遗嘱。图1是朗卓写下的遗书。图2是曲帕嘉和索南录音的遗嘱被整理为藏文。图片转自Facebook: 三位自焚藏人的遗书和遗嘱已被完完整整地译为中文。在这里,我转载的是 藏人行政中央官方网站 公布的中文译文(对个别标点符号,我做了修改,并对朗卓的遗书做了分行)。 ——朗卓写下的遗书(其实是一首诗): 昂起你坚强的头,为朗卓之尊严。 我那厚恩的父母、亲爱的兄弟及亲属,我即将要离世。 为恩惠无量的藏人,我将点燃躯体。 藏民族的儿女们,我的希望就是,你们要团结一致。 若你是藏人要穿藏装,并要讲藏语,勿忘自己是藏人; 若是藏人要有慈悲之心,要爱戴父母,要民族团结,要怜悯旁生,珍惜动物生命。 祈愿(嘉瓦丹增嘉措)达赖喇嘛尊者永久住世。 祈愿雪域西藏的高僧大德们永久住世。 祈愿藏民族脱离汉魔。在汉人魔掌下藏人非常痛苦,这痛苦难以忍受。 此汉魔强占藏地,此汉魔强抓藏人,无法在其恶法下续留,无法容忍没有伤痕的折磨。 此汉魔无慈悲心,残害藏人生命。 祈愿(嘉瓦丹增嘉措)达赖喇嘛尊者永久住世!  ——曲帕嘉、索南录音的遗嘱: 藏民族是有着与众不同的宗教和文化、慈悲和善良、有利他之心的民族,但是,藏民族受到中国的侵略、镇压和欺骗。我们是为了藏民族没有基本人权的痛苦和实现世界和平而点火自焚的,我们藏民族没有最基本人权的痛苦比我俩自焚的痛苦还要大。  在这世上最厚恩的父母和家人和深爱的兄弟姐妹们,我俩不是没有考虑你们感受,和你们生死别离是迟早的事,也不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是我俩志同道合地为了藏民族得到自由、佛法昌盛和众生能够获得幸福,以及世界和平而点火自焚的。  但是你们要按照我俩的遗愿行事,如果我俩落入汉人的手中,你们不要做任何无畏的牺牲,我俩不愿任何人为此而受到伤害,如能这样则是我俩的心愿。如果你们为了我俩而伤心,那就听从学者和上师大德的话,学习文化不要迷途,对本族要情同手足,要努力学习本民族的的文化,并团结一致,如能这样则是我俩的心愿,按照遗愿行事是我俩由衷的愿望。 最后要说的是,从目前所有关于自焚藏人的照片和视频来看,画面都不清晰,并非精心准备的产物,而更像是仓促间的拍摄记录。在整个藏地,手机使用是很广泛的,我们可以从录像中看到,现场有不少人拿出手机在拍摄。 拍摄者以及将这些照片和录像送出藏地的人们是冒着巨大风险的。2009年2月27日阿坝僧人扎白自焚时,曾有僧人江廓拍下两张照片,后被判刑6年,至今在狱中。2011年3月16日阿坝僧人彭措自焚之后,被族人救下,也有摄像和拍照,而记录者也遭当局重判。所以,每位拍摄者都是冒着危险在记录,每位拍摄者都是与这个暴政顽强斗争的英雄!如果没有录像、没有照片等证据,自焚藏人的牺牲就不会为世人所知,自焚藏人的牺牲就会被这个罪恶当局抵赖、抹杀,自焚藏人的牺牲就会失去其牺牲的价值! 而每位拍摄者也是怀着巨大的痛苦在记录自焚藏人的牺牲。从以上的YouTube视频中,就能听到拍摄者一边记录一边悲怆地祈祷。 唯色,写于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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