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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杰嘉:在西藏没有停止过的“文革”

中共现代式的“文革”具有很高的隐蔽性,更能迷糊外界,特别是中国的民众。再加上没有第三方的信息来源,使得很多中国民众完全不知道藏人所遭受的痛苦。而且,中共更恶毒的手段是在西藏民众和中国民众之间制造仇恨,制造隔阂——更加造成藏汉民族之间不能积极的交流,这一阴谋手段在2008年制造了惊人效果,而且至今无法消除其恶果。 最近世界媒体聚焦关注中共高层薄熙来和王立军案,而且中国民众也对薄熙来和王立军等的“管制”拍手叫好,乌有之乡、毛泽东旗帜、红色中国等极左思想的网站纷纷关闭。更让中国的开明人士放松一口气(虽然非常清楚这是中共高层内部的权力斗争的结果),藏人也对这一事件非常关注,因为薄熙来在重庆的唱红唤起了藏人更大的恐怖记忆,也担心中共在西藏实施更具体化的“文革”运动。 其实,藏人的这种担心并非没有根据的,薄熙来还没到重庆之前中国的张钦差大臣在西藏的言词是一流的文革式,当然工作方式与文明社会绝对格格不入,离文革也是咫尺而已。当重庆大唱红歌,藏人的担忧不无道理,在藏人的记忆中西藏历史上所有的灾难都来自中国四川——从满清帮办到赵屠夫,再从刘文辉到十八军。所以在西藏大门口如此公开唱红,波及西藏是不可避免的事。对于在西藏大搞新文革的中共官员们来说重庆简直就是理论根据和楷模。 如中国大陆媒体报道,“1月22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自治区党政大院隆重举行领袖像揭幕暨升国旗仪式。举行该活动,旨在祝福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永葆青春,祝福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繁荣昌盛,激励西藏各族干部群众铭记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中国共产党对西藏人民的似海深情,进而凝聚起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合力——官方说,当地正在广泛开展“送国旗、送领袖像进村入户进寺庙”活动。目前已赠送国旗、领袖像100余万面(张)。” 事实是:“从2月初开始,在拉萨,绝大多数参加过法会的藏人,都被找上门的警察带走,声称是送去“学习班”接受教育。甚至年过八旬的老人也被带走。而且一直是陆陆续续地有人被带走,据说是因为被“供出来”了。这让人忧心忡忡,不知道“学习班”采取了什么样的方式,又是怎么让人“供出来”的?”不让回家过藏历年。” 近来,中共政府在西藏甘孜理塘县境内开展一项征集民众签名活动,并宣布目前正值采挖虫草季节,民众签字是为了保证不会发生争执和矛盾。但后来民众却得知当局使用这种欺骗手段,在一份包括反对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反对分裂活动和达赖喇嘛和境外藏人策划自焚事件等具有7项内容的文件征集签名后,引发理塘藏人的强烈不满。藏人行政中央首席部长洛桑森格的家乡理塘县上木拉乡的两名藏人也在这份文件上签字,为此当地民众立刻召开会议决定把两名签字藏人从当地部落里驱逐,但两名藏人解释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文件内容,纯粹是受到中共的欺骗后,对两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民币。而中共当局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刻派遣数百名公安、武警、特警和工作人员到上木拉乡,召集所有民众声称,如果有什么困难,政府会尽力解决,但在文件上必须要签字。当时,中共工作人员要求一位年迈的老人诉说有何困难时,这名老人表示,自己最大困难的是一直希望能拿到护照,到印度拜见达赖喇嘛尊者,但至今没有被办理护照;另一位老人则回答说,自己的两名兄弟曾被杀害,这是自己最大的心里困难,除此之外,并没有特大的困难后,中共工作人员和军警所有藏人集中在一起,不管是男女老少,随意进行毒打、乱剪头发,并把每个人拉到人群中间进行围殴和批斗,强行在文件上签字等当地局势正在持续恶化中。 中共当局除了在理塘县外,还在西藏高僧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家乡新龙县为首的其他地区中也正在进行这一强制性的征集签名活动,但一致遭到西藏民众的反对。 《西藏日报》说,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抽查拉萨便民警务站时强调,“坚决打赢维护稳定的持久战,彻底粉碎敌对势力、达赖集团破坏西藏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图谋,加快推进全区676个便民警务站建设。” “3月15日西藏安多香赤寺僧众开展和平示威活动后,多名藏人遭到中共军警武力镇压和拘捕,近日当局又拘捕了香赤寺堪布和其他三名僧人。” “本月初中共当局所谓的工作组在西藏昌都江达县德玛曲廓寺,强行命令该寺僧人在寺院主殿悬挂中共领导人的肖像,以及在寺院殿顶竖立中共国旗,对此,遭到该寺僧众的拒绝后,工作组强行在该寺殿顶竖立了中共国旗。当时一名年长的僧人因无法忍受工作组的精神折磨而去世,而其他僧人也因无法继续待在寺院而离寺回家,目前该寺已变成空寺。 在今年3月现任昌都地委书记罗布顿珠主持召开所谓的严打动员大会,他在大会声称:“昌都地区有大量的僧侣和信教群众,因此,成为了达赖集团的堡垒,昌都地区多个寺院未能有效管理和解决现有的问题”他还号召“坚决认识先进的思想和落后的思想之间的竞争后进行严打等”。” “本月26日,西藏炉霍县法院对今年参加抗议的16名藏人分别判处1年至无期徒刑的重刑。” 以上提到的那一件是合法的?拿中共自己的法律统统是违法的,不用说国际法什么的。而且,中共对待藏人的手段那一点没有继承 “文革”的“优良传统”? 但是,当中共政府公开倒薄熙来和王立军等,国际社会聚焦关注、中国民众以倒薄、关闭极左思想网站为快之际,西藏的钦差大臣们继续在风风火火搞新一轮的“文革”。 外界一直对中共统治下的“特殊”的“国中之国”,自然也是中国钦差大臣们的“殖民王国”——西藏的统治方式和文革式运动不是很了解。在那里没有任何的法律可言,政治问题、泄露国家秘密、与达赖集团有联系、危害国家安全等等就是“法律”,而且是任何人无权质疑的“法律”。藏人所遭到的抓捕、关押、再教育、劳改、甚至处决等等就以这些为依据的。 每当看到中共高层高谈阔论西藏不能实施所谓“一国两制”时,其实我们可以这样想,自1949年中共侵占西藏起一直实施着“一国两制”。只不过后来对香港实施的“一国两制”口头上还有个“港人治港”,但是在西藏的“一国两制”是“汉人治藏”,而且一直是殖民统治。六十多年后的今天也是如此。更滑稽的是中共政府在国际上大叫“解放了”、“藏人当家作主了”、“藏人翻身了”、“天亮了”——想一想这个天还能亮吗? 当然中共对西藏与香港的“一国两制”有着完全不同的目的,对香港实施“一国两制”是为了安抚,说俗一点就是骗你,骗死你。那么对西藏的“一国两制”就是有计划地消灭整个西藏民族,整你,整你,整死你—所以西藏这片土地上的流血从来没有停止过,藏人的生命一个接一个——在一百二十万死亡名单上直线上升。 有人说,在西藏的这种文革式的统治模式不是来自中共高层。可是,你相信像中国这样的集权国家里如没有最高领导层的支持、认可或默许,谁敢如此胆大妄为?不可能的。所以,我之前说的中共对西藏实施的特别的“一国两制”是完全得到了中共高层的认同、支持的。 同样的,这么多年中共在西藏的所作所为都无一不是中国政府有计划的消灭西藏民族政策的一部分,无一不是推进西藏民族彻底灭亡。从限制语言、宗教、言论、自由——那一条不是呢? 因此,最大的声援西藏组织——国际声援西藏运动组织最新报告《中国60年的暴政,论证对西藏的种族文化灭绝》中列出的四个重点如下: 第一,中国政府在对西藏60多年的统治期间,坚持不断地以各种政策和措施,试图以一个符合中共意识形态和政治和经济利益的国家版本,来取代西藏人民本土文化传统。中共在西藏实行一系列旨在剥去西藏文化要素的政策; 第二,中共在西藏实行的压迫性政策的几点是,中共把本身的利益置于西藏人民的利益之上。 第三,中共在西藏的文化压制和破坏政策是如此系统性的,其恶果如此严重,说明这些政策包含着文化灭绝的成分。 第四,中共针对西藏政策中的这些文化灭绝成分,再加上目前西藏社会中存在的前所未有的汉藏紧张关系、以及由政府支持那些针对西藏人的、带有仇恨和歧视性的声明和宣传,类似的现象在历史上都被认作是种族灭绝的前导。” 这样就更容易了解为什么西藏的“文革”越演越烈。当然,二十一世纪的中共不是六十年前的中共,从手段到方式焕然一新:寺院给你留着,信仰给你禁止;学校给你开着,禁止藏文授课;铁路公路给你修好,禁止自由行走;法律给你摆着,抓捕处决任意…… 中共现代式的“文革”具有很高的隐蔽性,更能迷糊外界,特别是中国的民众。再加上没有第三方的信息来源,使很多中国民众完全不知道藏人所遭受的痛苦。而且,中共更恶毒的手段是在西藏民众和中国民众之间制造仇恨,制造隔阂——更加造成藏汉民族之间不能积极的交流,这一阴谋手段在2008年制造了惊人效果,而且至今无法消除其恶果。 2012/4/30于达兰萨拉 桑杰嘉,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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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媒席捲,大陸審查鐵壁面臨挑戰

(中央社北京6日綜合外電報導)中國大陸失明維權律師陳光誠案爆發至今,全世界都在關注陳光誠與中美動態,大陸官方封鎖消息的銅牆鐵壁似乎已經不保。 陳光誠從居家軟禁脫逃、抵駐美使館求庇護、住院、受國際媒體訪問,甚至以電話參加美國國會聽證會,這些原本應該被封鎖的消息在社群媒體的幫助下,突破了大陸的「萬里防火牆」發送到世界各地。 根據「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中國大陸過去以滴水不漏的媒體審查系統控制國內各大報和電視台,但近來隨著推特(Twitter)和微博(Weibo)等微網誌的誕生與高歌猛進,大陸嚴密的控制網也出現疏漏。 陳光誠案中,媒體和海外人權人士透過推特和微博發送相關消息和照片,華盛頓的布魯金斯研究所(Brookings Institution)中國大陸專家李侃如(Kenneth Lieberthal)說:「看到陳光誠友人把與他的談話,像是在北京接應他等等都發布到推特上真的非常驚人。」「數十年前情況可能會大不相同。」 不久前中國大陸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涉嫌嚴重違紀,妻子谷開來涉嫌殺人,大陸官方對如此「家醜」諱莫如深,僅以簡短官方聲明帶過,但社群媒體展現其強大力量,薄家一門財務資料,親戚商業往來,薄熙來之子薄瓜瓜海外求學紙醉金迷的樣態硬生生攤在陽光下。 薄、陳兩案中可見,大陸官媒皆試圖封鎖消息,但雙雙失敗。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資深亞洲研究員林偉(Nicholas Bequelin)表示:「這顯現出,社群媒體對嚴密管控資訊的體制構成挑戰。」「資訊控管的失守,對中國共產黨是一項巨大挑戰。」(譯者:中央社徐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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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時覆黃國昌先生書

2012年5月4日 Vic:我不會說余英時先生是「 華人學術界最後的良心 」,但覺得他非常可貴可敬,確有大學者的風範--至於 「大師」的稱號 ,就留給識時務的俊彥吧。 昨天看 自由時報的報導 ,還有點懷疑「像中共這樣一個橫暴、下流、腐敗、殘忍的統治集團,是絕不可能獲得穩定的」會否是報紙自己加的。今天搜尋網路,看來確是余先生親筆所書。 這封信值得各地華人細閱,尤其是已落入中共手中的香港,以及正面對中共滲透與統戰的台灣。不認清中共的面目,就可能做了奴隸還不自知。面對「中共這樣一個橫暴、下流、腐敗、殘忍,絕不可能獲得穩定的統治集團」,面對為了私利,「下定決心迎合中共意旨」的政客、商人與無恥文人,我們甘願屈服,甘願同流合污嗎? ————— 國昌先生: 收到五月二日來信,附來「五四座談」大綱及蔡其達先生大文〈 春祭,怎奈得暗黑鉤沉 〉,十分感謝。 很多年前,我因為在《中國時報》上發表文字的關係,曾和蔡其達先生通過幾次信,他當時是負責編輯。其達先生學識廣博、專業精當、品德卓越,在我心中留下很深的印象,至今不忘。現在讀到他的大文,看他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我感到無比的憤慨。你們決定在五月六日「以座談方式探討『蔡其達事件』對台灣新聞自由與民主發展所蘊涵的意義,以及民間社會應該如何看待後續發展」,我完全贊同並全力支持。  我在美國遙看台灣這幾年來的政治變化,早已發生一種很深的憂慮。 我覺得台灣有一些有勢有錢的政客和商人,出於絕對自利的動機,已下定決心,迎合中共的意旨,對台灣進行無孔不入的滲透;公共媒體的收買不過是其中一個環節而已。 你們所發起的「拒絕中時運動」和這次「五四座談」恰好證實了我的憂慮。 台灣好不容易才爭取到今天這一點點民主和自由的成果,體制雖已初具,基礎則尚未穩固。 台灣知識人社群必須以維護民主、自由體制並促使它不斷成長,為最大的天職;稍有鬆懈,便必將落進中共的「統戰」謀略之中。 「拒絕中時」和「五四座談」都是及時的「救亡」行動,足以將上述那一類商人和政客的原形展示出來,使廣大的台灣人民有普遍的警覺。 稍知中國大陸內部真實情況的人,都不會為中共表面的「經濟繁榮」所惑。從中共「維穩」經費超過國防經費這一點來看,這一政權已在無比的恐懼和慌亂之中,正符合「日暮途窮,倒行逆施」的古話。剛剛發生的薄熙來大案和陳光誠國際事件,都為我們提供了最可靠的事證。這些事件不過是浮在水上的冰山一角,其下層的崩解動向可以想見。 像中共這樣一個橫暴、下流、腐敗、殘忍的統治集團,是絕不可能獲得「穩定」的 ,現在大陸各地群體抗爭事件每年不下一、二十萬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說不定什麼時候局面失控,一種不能想像的解體局面便會突然出現。前蘇聯的崩潰並無絲毫外力在起作用,極權體制內部的無數矛盾才是逼使它走上滅亡的力量。 台灣有不少人患著「恐共症」,中共勢力之所以能透過政客與商人而滲透進來,便是由於這一心理因素的作祟。我盼望台灣知識人能在解除「恐共」心理方面,能發揮一點作用。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余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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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随意关闭微博账号侵犯公民言论自由

    南都漫画邝飚    原题:微博公约:首要保护自由使用权利   2009年,新浪开通新浪微博。这种新型的网络信息交互平台已经成了中国发展最快的信息交流平台。根据最新的新浪网财报,微博的注册用户已经突破了3亿。这既显示了中文互联网的发达,又说明了当代中国信息流通速度的不断加强。   随着微博的蓬勃发展,相关的管理问题也成为了社会焦点。去年北京市关于微博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公文被广泛关注,也显示了各方的关心,但事实上微博的管理问题并没有因为实名制而顺畅很多,反而出现了更多的管理冲突。近日新浪网专门出台了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这是国内第一家推出相应公约的网站,那么,公约对于处理这种微博的管理冲突有帮助吗?本报特别专访了著名律师、新浪微博的知名博友陈有西。    随意关闭账号侵犯公民言论自由   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南都):最近网络的管理争议不断,特别是许多实名制的微博也被屏蔽除名。新浪微博这种管理引起了很多争议,是否有违法侵权的嫌疑?   陈有西:首先微博、Q Q等网络通讯工具或者自媒体,是公民言论表达的一种工具。关闭删除个人账号,实际是侵犯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很不应该的。   其次,网络公司不经用户允许,关闭个人微博账号,实际上是违背了网络公司的服务合同,是侵权违约的行为。有人说微博等网络是网络服务公司免费开放的,所以他们可以说关就关,这种观点不对的。以微博为例,网络公司提供一种服务,他人愿意接受服务,便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如果任意删除微博账号,实际上就是违背了服务合同。   再次,从财产权的角度讲,人家在网络上开了博客,在数据库中存放了一些数据,发表了博客,甚至是写了一则消息。很多时候都是他思考的结晶,实际上享有一种智慧财产权。如果单方面关闭掉的话,那就等于获取了用户的指挥财产权。这也是不能允许的。而且微博是形式上免费,实质上不免费的,比如微博的达人一般都有很多粉丝。一个人的粉丝几十万上百万,给网络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流量和点击率。网络公司根据这样的人气,可以设计商业模式,获取广告收入。    网络管理无法可依状态亟须改变   南都:按照微博实名制的规定,微博用户已经实名了,管理方是否无权删除账号?   陈有西:实名制微博更多是要求用户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但是从单方面关闭的角度讲,关闭实名和非实名微博,其实都是侵权行为,都是差不多的,仅仅是一种表达形式的差别。并不是说实名不可以关,或非实名的可以关。   但是对于实名微博而言,这个问题可能更严重。因为一般一个人就一个实名,你单方面关闭一个实名微博,实际就等于剥夺别人说话表达意见的权利,也剥夺了他和朋友交流的权利。目前我们国家的问题是网络管理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工信部的具体条文和规定也比较模糊,很不细致,需要进一步的规范。   南都:除了行政权界定的问题之外,网络管理是否还涉及到民事权利?   陈有西:用户至少是享有著作权,微博作者发的一些微博内容,就是他自己的一个智慧财产权,也就是知识产权。另一个就是交往自由的权利,你愿意和谁说话,向谁表达意见,表达何种事件或者是观点。人生而知之,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那么现代社会,资讯流通的速度更快了,说话的权利实际是放得更宽更广了。所以说这不仅仅是财产权,更是一种表达权、交往权,是人身权利的基本附加属性。如果删除了账号,屏蔽其发言,实际上不仅仅是损害了财产权,而且损害了交往表达权。所以如何保护和管理虚拟空间的基本权利和活动,都需要国家的行政法律和法规进行规范。    无序管理,言论自由缺明确标杆   南都:那么未来立法应该往哪个方向努力呢?   陈有西:主要有两大块,第一是基础的法律进一步完善的问题,目前关于这方面还没有立法,既没有重新启动立法程序,也没有列入立法规划。言论自由和监督的自由就受到了影响。这是从基础的法律法规来讲。(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另一方面从专业的法律法规来讲,信息社会、网络社会发展太快了。我们的行政民事刑事法律法规都还没有对网络财产权、网络表达权进行规范规制,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非常缺乏。这就导致管理上的无序。   南都:日前新浪出台了微博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这是第一个网络社区管理的公约,那么这个公约对于微博的管理是否有帮助?   陈有西:这个公约对于微博上的权利应该如何保护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一方面是删帖,删除账号,另一方面对于网络的一些民权也没有研究。应该说网民和网络公司目前都还在摩擦和探索当中,管理的边界到底在哪里,他们也是不太清楚的。   南都:那么具体而言,管理的界限应该在哪里?   陈有西:对一些不妥当的,有政治错误的言论、进行屏蔽、删除倒也合情合理,可以理解。但是不能把基本账户给删除关闭,把整个账户都取消,这是很不妥当的。具体讲起来,利用自己掌握服务器的权力,单方面向用户方发出禁令,这其实是一种霸王条款。   南都:用户本身是否有办法来应对这样的管理?   陈有西:目前情况下,可能还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一般是换个“马甲”,重新注册一下。但是这样的话,之前的粉丝都丢掉了,也很难恢复人气。也正因为如此,官方在管理中也越来越喜欢使用这种办法,但是这样做最大的问题是一种无序管理。如果国家机关、政府机关管理是无序的话,那么一般老百姓生活也可以无序。我觉得根本的出路还是在信息网络方面立法,大家集体讨论研究。特别是应该有相关法律出台,言论自由要有明确的标杆。    网络管理必须践行宪法原则   南都:那么是否应该赶快制定相应的行政法律,明确网络管理权限?   陈有西:立法都是有过程的,先是从低等级的规章、法规开始,施行几年之后,积累经验,然后再上升到法律。基本上具体的专门法都是从规章、文件、专门法律法规开始的。然后再上升到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和刑事法律。   对于互联网管理立法不能操之过急,美国管理舆论,基本就是靠宪法原则,非常粗的几条。但是它的司法机关严格遵守法律,所以它的法律虽然简约粗疏,但是对社会的管理还是很高效的。这也涉及到中国的问题,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是一个问题,但是很多时候又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南都:是否我们目前的网络管理很多时候都没有按照这些法律原则行事?   陈有西:对!当前立法是有问题。但是执法更成问题。言论自由在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人都不敢说宪法是可以违背的,是可以不遵守的。但是实际上他仍然可以不执行。进一步讲,我们的民法通则当中,有形的财产权和无形的财产权都有相应的规定,相应的法律是有的,行政的法律法规也有。所以除了立法以外,具体的网络管理中,也有执法的问题。   南都:用户是否可以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起诉相关责任人呢?通过用户的维权,逐步把法律管理的界限明确?   陈有西:起诉应该没有问题,用户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不管是有形财产权还是无形财产权,他都有权起诉到相应的司法机构。(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问题就是起诉之后,到了审判程序时相应的实体法和证据法比较缺。什么样的情况下是可以删帖的,什么样的行为是可以屏蔽封锁网站的,这里有很多暗箱操作,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类案子真正告进去之后,变数是比较大的。主要就是法律依据不明确不明晰。不过通过民事诉讼的展开,法院可以进一步确立权利的边界,应该怎么样来做出裁断,慢慢审多了,司法程序也就严密起来了,更严密之后就会影响到国家的立法。   南都:国际互联网目前有一种较为流行的看法,互联网的自由使用是一种基本权利,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部门应该以保护互联网自由使用的权利为方向。你是否赞成这个观点?   陈有西:我完全赞同这种说法,信息社会导致社会管理重新更新,倒逼社会管理创新。靠屏蔽和删帖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我觉得法律会逐步严密起来,也会逐步形成相应的规范。目前就是专门针对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比较少,民法通则有相关的侵权违约规定,但是相应的专门处理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少,这确实是以后需要发展的方向。    行政管理政出多门导致乱象频生   南都:目前中国的管理机制上是否也存在不少问题?   陈有西:按照互联网的管理规定来看,工信部是有权管的。但是按照内容来管的话,那么可能很多机构都有权管,因为微博又称自媒体,管理媒体的机构自然有权管理。触犯刑律的话,公安局还有权管。   管理的部门非常多,但是互联网信息中心一般很难起到管理的作用,于是服务商,网络公司实际上起到国家机关的管理作用。像新浪的删帖、封账号。其实新浪就是一个公司,根本就不是一个国家机关。一个企业行使国家机关的权力、来管理社会资讯,这显然是不当的。   南都:你觉得应该由哪些机构来负责管理网络?   陈有西:我个人觉得,微博这类东西还是言论上的东西,原则上是属于新闻出版,由这些机构来管理,相对比较对头。工信部应该只管理技术问题,如提供技术服务这一块,而不应该管到内容这块。但是目前新闻出版总署管理的权限很小,如果未来有针对新闻出版的法律,那么执法机构应该就是新闻出版总署。(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南都:但目前看起来新浪网本身在担负这种管理职能。   陈有西:新浪仅仅是公司,是企业,不是社会管理部门。我们国家应该有相应的舆论管理部门。西方国家一般都是新闻管理机构,我们国家情况特殊,没有相关的立法,所以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管单位,所以出现非行政机关管舆论的情况,这就无法提出行政诉讼。    企业越俎代庖,处罚仅是权宜之计   南都:那么从社会舆论的管理角度来看,新浪出台的这种微博社区管理公约是否能成立呢?   陈有西:应该说目前企业处罚管理仅仅是权宜之计。我个人觉得企业仅仅是提供一个服务合同,本身是不能管理社会舆论的。目前国家行政部门要求企业来负责管理,这本身就本末倒置。   其实自媒体就相当于是自己办了一张报纸,内容都是自己发出,自己审核。那么就有相关的问题,你在我的论坛里发帖,哪些是可以发的,哪些是不允许发的。你如果同意,就接受我的协议,你不同意可以不到我这里开博。这就是一个服务合同,有权利义务的约定,那还是可以的。你要是没有约定,突然关掉就是不可以的。   新浪目前出台的社区公约,其实就是规避目前的法律难点。新浪公布出来,也是说你们这些网民是同意这样做的。这等于是双方约定的合同。现在的公约其实担负的是管理规定的作用,新浪无权颁布管理规定,但是你要出台公约,那么就需要所有的用户和新浪一起讨论表决,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目前新浪把公约公布出来,其实也是单方面的公布,仅仅是个号召性的东西,能不能号召全体的网民呢?这也难说。可能的办法是把这个公约放进一开始的服务合同的约定之中,你必须同意这个公约才能开通相应的网络服务。当然,网络社区公约有比没有好,但是由于不可能搞用户代表大会,所以只能是单方面的号召,目前也只能有加入就算同意的办法,才能变成公约,使得服务人和服务对象达成一致。这是没有相应法律的情况下的一种替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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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理群:坚守自己的信仰,又尊重别人的信仰

    本文摘自《中国人的信仰:名家解读当代中国人的精神疑惑》,作者:智怀、王少农、萧野,团结出版社   题记:著名文学家钱理群老师几十年如一日,发扬鲁迅精神,对塑造中国人品格做出巨大贡献,在广大青年中有着深远影响。钱理群老师是中国人信仰的传播者,既是现实批判者,又是理想播种机。1998年,王少农曾在北大百年校庆时作《太学赋》,献给了钱理群老师、乐黛云老师、季羡林老师、费孝通老师、授业师长王博老师等先生们。1999年撰《太学春秋》一文,细述了认识钱老师的经过。钱理群老师充满激情,听钱老师谈信仰是一种享受。    说精神危机   有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一直至今还要坚持启蒙主义呢?这就涉及我对中国现实问题的观察和思考。在我看来,人性是善恶并存的,问题是一个社会是引导人性向善的方面发展,还是诱导人性向恶的方面发展?“文革”就是把人性中的恶诱发出来,使其恶性发展。“文革”对人的毒害,主要是制造人与人之间的仇恨,诱发人的动物性的嗜杀性。“文革”中许多群众暴力事件是令人发指的,各地对所谓“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 )”及其子女残酷打击,还有大规模的武斗,不同意见的群众相互残杀。一方面,进行所谓理想主义的教育,把年轻人都训练成极端的堂吉诃德;另一方面,又进行阶级仇恨教育,培育“夺过鞭子揍敌人”的“阶级感情”,把年轻人训练成狂热的“阶级斗争的战士”。“文革”一开始,就把学校里的校长、老师,都宣布为敌人。这回堂吉诃德面对的不是风车,而是“十恶不赦的妖魔”,他(她)们怎么不会挥舞着铁戈、长矛刺杀过去,致“敌”于死命?这对中国国民性的伤害是十分巨大惨烈的。   最近二十年,把人的欲望不加限制地诱发出来。欲望的魔一旦被放出来,也很可怕,人们越来越多疯狂追求私欲,人与人之间利益的冲突不断,无情的利益争夺变得你死我活。我经常在想,一个不知道爱、不知道怕的民族太可怕了。一个社会常靠两个东西维系:“爱”之外就是“怕”。小时候,老一辈的人常说,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事,做坏事,将来要遭报应,这是粗俗的宗教观念,却无形中维护了社会道德的一个底线。   举例说,也许假冒伪劣产品在任何社会和任何时候都会存在,但假冒伪劣也有一个限度,就是不能伤害人的生命。我买的这件衣服是假货,穿了没有几天就破了,这当然坏,但不会因此让我丧命。这就是底线,超过线就是“伤天害理”,为社会所不能容忍,这都是约定俗成的,即所谓“盗亦有道”,做坏事也是有规矩,有约束的。而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底线被突破了。那么多的让人丧命的假药假酒,那么多的让农民颗粒无收的假种子,什么事都敢干,没有任何约束。我们经常用“无所畏惧”这个词来赞扬人,但我想,如果整个民族都无所畏惧,这就病入膏肓了。一个社会的道德底线破了,那么这个社会就难以维持下去了。我想这个道理大家是都知道的。我们正面临着这样严重的民族精神危机,民族道德的危机,人心的危机。在我看来,这是当下中国最根本的问题。要纠正,恢复元气,引上正道,是很难很难的,而且需要几十年、上百年的时间。这是从根本上制约着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其问题的严重性、危险性、迫切性,其影响的深远,是怎么估计也不过分的。   我甚至想,这可能就是我们对后代子孙所负欠的最大的债,如果我们不及早偿还,将永远受到良心的谴责!因此,我经常想起鲁迅的话:“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在我看来,鲁迅的这一思想,在今天的中国,是有现实意义的,它昭示了启蒙主义的新的迫切性。很多朋友都热衷于中国制度的变革和建设,这确实是当今中国的迫切任务。但如果仅有单一的制度变革、建设,没有相应的国民性的改造,就会像鲁迅所说的那样,“每一新制度,新学术,新名词,传入中国,便如落在黑色染缸,立刻乌黑一团,化为济私助焰之具”。    回顾上世纪八十年代   八十年代,我们高喊民主、法制,但对民主的理念、法制的实质,都缺少理论上的深入讨论,更不联系中国的实际。对中国自身的历史实践经验,在”割断传统”、”全盘否定”的思潮下,自然少有理论的科学总结,许多宝贵的思想遗产因此被遮蔽、强制割断;对历史的失误,一方面只限于道义的谴责,另一面又几乎没有进行理论的科学批判。因此,我们回顾八十年代以来的中国学术,也许在翻译阐释,某些历史研究、专业研究上,有所成就,或有可观的成就,但理论创造和建设,却是十分的稀薄,至今也没有出现真正的理论家。与此同时,却充斥着伪理论、伪学术。知识分子放弃了自己的理论职责,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失责。    说正视历史   每个民族在回顾二十世纪时,都有一些不堪回首的回忆:这是民族的耻辱,也是精神的隐痛。敢不敢揭露这样的全民族的精神创伤,正视其中淋漓的鲜血,正确地总结沉痛的历史教训,这是一个民族是否真正通过苦难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说二十一世纪伊始   二十一世纪伊始,当许多人处于绝望、虚无中时,我又回到这一命题上来,在一篇文章中提出这样的警告:”寻找支撑自己的’归宿’,这本是人的一种本能的欲求;当个体生命因虚无主义而陷于极端悲观、绝望、孤独时,是很容易被充满自信的强有力者的坚定、决断所吸引,进而被其俘虏的。一个没有’自己的精神家园’的人,是不可能有真正的独立的人格的。”    说民族主义情绪   过去的中国,一般认为中国人是一个讲中庸之道的民族,不容易狂热,中国人像热水瓶,是一个温和的民族。但是在二十世纪,这个民族一而再、再而三地陷入一种狂热当中,这种狂热在中国传统中并不多见,所以我认为这是一种新的国民性。原因就在于二十世纪中国始终处于想赶上、超过西方先进国家的民族渴望中,或者说,我们民族始终处于一种被包围的状态,被围状态形成突围心理,所谓高速度、好大喜功都是由这种民族主义情绪而产生的。    说母语危机   (与精神危机)同时存在的还有中国母语的危机。这不仅是民族文化的危机,更是人的存在危机。当人们,特别是年轻一代,对生养、培育自己的这块土地一无所知,对其所蕴涵的深厚的文化,厮守在其上的人民,在认识、情感,以至心理上产生疏离感、陌生感时,就是在实际上失落了不只是物质的更是精神的家园,这不仅可能导致民族精神的危机,更是人自身存在的危机:一旦从养育自己的泥地中拔出,人就失去了自我存在的基本依据,成为”无根的人”。    说自省   我所有的言说,都不是为了批判别人,当然更不是用以维护某个既定的秩序,而只是要反省自己,摆脱内心的黑暗,是一种自我清理、清洗、清算与警示,以便有一天清醒、干净而坦然地去见”上帝”。    说生命的高峰体验   ”单纯与明净”正是这几十年来一直梦寐以求的学术境界,人生境界!尽管我在与先生(指王瑶先生)相处十多年间,这样的状态仅见过这一次,但就是这瞬间印象却几乎照亮了我此后的学术与人生道路:无论处在怎样的外在与内在的困境之中,只要一步入学术的幽林,就安静、平息下来,进入生命的沉潜状态。如我在《与鲁迅相遇》的”后记”里所说:这”不是对现实痛苦的回避,而是使这痛苦更加刻骨铭心,并超越一己的痛苦,思考国家、民族、人类的大问题,感受人生的大悲欢,生命因此得到了升华与自赎”。在这样的生命的高峰体验中,自我心灵就达到了单纯与明净。    说独特的生命体验   在融入了大自然之后,精神家园的内涵也就更为丰厚。在那一个早晨,(我)独自坐在屋前的平台上读书,突然发现,更准确地说感受到了寂静:”它无声,却并非停滞,在无声中有生命的流动:树叶在微风中伸展,花蕊在吸取阳光,草丛间飞虫在蠕动,更有人的思想的跳跃和飞翔。这就构成了一种寂静之美”,而我的生命又进入了从容、沉潜的状态:这或许就是”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这是非常之美的。    说重建精神家园   重新认识你脚下的土地,重建你的精神家园。对理想主义也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提倡一种低调的、理性的理想主义。首先是坚持理想主义,同时又理性地估计与正视理想主义实现的有限性,这背后其实是包含了鲁迅先生所提倡的韧性精神的,就是认准一个目标,就不计效果地、不问收获地、持续地、一点一点地做下去。既清醒于个人作为的局限,又相信历史合力的作用,也就是鲁迅说的,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说理想   我们需要的理想,是自发的,是我们内在生命所要求的,独立自主选择的真正的信仰、信念。我们需要的理想同时是开放的,而不是独尊独断的,它坚守自己的信仰,又尊重别人的信仰,贯注着”思想、信仰自由”的精神。   (钱理群系文学家、教育家,鲁迅研究专家,北京大学教授,著有《心灵的探求》、《与鲁迅相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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