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

《21世纪经济报道》重庆站记者的李庄案法庭现场报道

这是《21世纪经济报道》重庆站记者的法庭现场报道,推荐朋友们阅读。从屈原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到李庄的一声叹息再到我们这些围观群众的无奈嗟叹,万古长如夜。奈何? (一)有幸旁听了李庄案,还是简单记几笔吧。网上消息很多,但是要知道,同一个案子,原告和被告的律师,讲的故事一定不一样。同样,辩方和控方更有不一样的视线,所以要有自己的判断。另外,李庄这种类型的案件,并非重庆独有,它反应的是中国司法的普遍现状。 (二)早晨赶到江北区法院的时候,已聚了很多人,不知身份。正好杨金柱律师也来了。他站在审判厅庭外,立刻很多人围着他拍照,还有学生模样的人找他签名。他没有得到旁听证,进不去。在人群的一个角落,看到斯卫江律师。他说晚点进去,在外面看看。我问他是不是很乐观,他笑笑不答。 (三)法院的安检程序很严,从头到脚被查了个遍。听了那么多场打黑案,对此已经习惯了。审判大厅的位置基本坐满了。第一排空着,一般而言,它都是空着的,留给法警,到是下午走的人很多。看到有些西政的老师和律协的人在其间。开庭前,我看到斯律师上前与一个公诉人握了下手。 (四)2010年,李庄案一审也是这个审判厅。那时他很桀傲不驯。今天出庭,李庄看起来明显苍老很多。当他跳起来说“胡说八道”的时候,马上向法庭道歉。他说,我在手心里写了“克制”两个字,还是没做到。斯律师说他的左耳几乎聋了。李庄在庭审中也称自己的身体状况很不好,主要因为心力憔悴。 (五)看起来很斯文的斯卫江,在法庭上风格很犀利。一开庭,他就提醒法官没有问李庄有没有回避权。法官沉默了一会,向李庄提问。李庄说,管辖权没解决,申请回避没有意义。另一个辩护律师杨学林提出,他们申请了管辖异议和证人出庭申请,没有得到答复。法官说,这个可以在辩论时提出来。 (六)质证的过程枯燥又冗长。检方提了六组证据。本案有两个焦点。一是重庆公安部门对本案的侦查权是否合法,以及江北区法院的管辖权,二是上海孟英案件,证人徐丽军在公司100万款项的性质,是投资还是借款。李庄被指引诱徐丽军作证人,谎称该100万为个人借款,以使孟英的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七) 关于侦查、及管辖权,辩方认为重庆法院在二审前就发现了李庄的漏罪,按法律应发回重审。检方则认为,2010年2月10日,公安机关才接到控告信,只是线索,不能确定是否漏罪。将李庄转自看守所,是因为他具有犯罪嫌疑和服刑人员双重身份。法庭透露的信息,李庄二审被押到监狱时,就已告之有漏罪。 (八)关于妨碍作证罪,检方提出的证据,有两份上海法院的生效判决,徐丽军的100万,均认为是“出资”。检方认为,无论徐是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都是公司财产,不能随意挪用。辩方则认为,徐这100万,没有工商变更登记,没有成为股份,只能是一种债权。而李庄只是让她表达真实意思。 (九)李庄及辩护人一再要求徐丽军出庭。他说,“只要她来,我一个眼神就可以将她击倒”。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法庭表示,法院已向证人发出了出庭作证通知书,他们或不愿意,或不方便,法院没有强迫权。 (十)李庄对法律极熟捻,顺口就可以背出某某法条的规定。他在法庭上发言的时间,甚至超过两个辩护人。斯律师几次提醒他,不要把辩护律师的话都说了,这样对他不好。 (十一)整个质证,检方提交了六组证据。辩方提交了四个,其中两个被拒。一是公司委托的法律服务所与徐丽军一次谈话的录音。控方认为法律服务所没有调查权,法庭拒绝当庭播放。另一个是李庄与徐丽军的录像资料。法庭称这与本案无关,也不允许当庭播放。 (十二)被拒绝的李庄几乎是颓然坐倒,发出沉沉一声叹息。这时已是21点,当天的庭审就在这个叹息声中结束了。 相关日志 2011/04/20 — 李庄“漏罪”案在重庆开庭审理 (0) 2011/04/18 — 明彧:心中的那一份理想引发的争议 (0) 2011/04/13 — 贺卫方: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 (0) 2011/04/11 — 陈有西: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 (0) 2011/04/05 — 西西河:玩法律,就要做好被法律玩死的准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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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广东省司法厅阻止广东律师参与李庄案辩护

广东省司法厅阻止广东律师参与李庄案辩护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广东省司法厅和广州市司法局近日分别就重庆司法当局对李庄案“遗漏罪”的审理发出“禁令”。4月13日,据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李修蛟律师、梁香禄律师透露,广东省司法厅对李庄案有“三不准两报告”,即“不准参加辩护团、不准参与声援团、不准发表相关负面消息,对串联的外省律师要报告,发现有相关负面言论要报告。” 作家李承鹏在微博客上说,“这样下去,公民律师就成为私家厨师,按主子的菜谱做菜。就是治大国如烹小鲜。”学者肖雪慧则评论说,此事“再次用行动诠释“法律不是挡箭牌”。 昨天,4月12日,知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通过发表公开信,批评重庆司法当局,并呼吁重庆法律界捍卫正在沦丧的法治理想。此前有报道,李庄已选定了陈有西、张思之、斯伟江、魏汝久、杨学林等人作为辩护律师。   关键词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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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

李庄连续剧第二季开始了。这一季注定会比第一季更精彩。 我原本希望帮助重庆尽快忘却恶梦,各地演讲提问中尽量回避谈李庄,让李庄静静地出狱。大家一起淡忘这个中国法治史上的臭名昭著事件。但我再一次高估了他们的智商。 这一次重庆可以进一步扬名国际了。四天中,国内朋友给我的电话、留言不说了,国际媒介来电已经有八家。在下胆小,一概婉拒。确实也无可奉告。但是,这次重庆已经无法避免国际社会的关注。我不说,也会有人说。而且会说得比我好。重庆再养一万个网络水军,再有十个华龙网,再做通新华、新浪、凤凰的工作发布御用消息,删除所有评论,也都已经没有用了。这次祼奔得太厉害了。 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剧本早已写好,结局早已设定,只需要一些演员。但是我同高子程律师不一定还会去陪练。我们是中国律师,不是演员。我们的第一季早已谢幕。第二季的导演有了,演员却无法由导演来决定。 好多天了,一直没有回答朋友们的潮水般的问询。不能太辜负朋友们注视的目光。不说几句,似乎无以谢天下。 那就说几句吧。 第一、没有独立公正的法院,所有审判就只是完成既定目的的演戏。只是完成一个虚假的表演程序。只要是在重庆审理这个案件,一切结果已经确定。律师的出场,只是陪练。辩得越精彩,配合其选择性录播和报道,正中其下怀。李庄案的意义,只是进一步告诉国人一个明确的真理:一个国家的司法如果被权力操纵,公检法如果只受一个权力指挥,百姓为鱼肉就是必然的。而且可以封杀得让你找不到任何救济渠道。冤假错案的发生会是司空见惯的。这能够引发所有的立法人士、法学家、人大代表、法律实务人士真正的思考。在今年底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时,你们真要好好思考。好好解剖这个案例,现在真该醒悟了。如果看到这样的事例,还认为司法独立只是西方的专利,而不适合中国国情,司法权不能去监督政府权,那么这个人就是十足的白痴。 第二、本案已经无关辩护,只有揭露。任何一个律师去,都无法改变李庄的命运。越是有水平的律师、努力去辩的律师,只会为这场肮脏的审判增加看点,为他当好配角演员。他们会选择进场的媒体,他们会对全国媒体和国际媒体如临大敌,他们会用御用媒体对庭审实况断章取义,他们会隐藏所有的对李庄有利的辩护真相,而选择丑化李庄形象的片断反复报道,反复播放,搞臭李庄。御用官媒和五毛党会密切配合。公检法专政和舆论操纵两手抓,打翻李庄永世不得翻身。因此,有没有律师出场已经无关紧要。如果审判是独立公正的,如果媒介是独立客观的,以李庄的刑辩水平,不用请其他律师,只要平等开放媒体进场,只要搞电视现场直播,重庆公检法在李庄的自辩面前,就会落花流水。一个李庄,足以对付所有他们的违法侦查和审判。因为罪名和证据,包括立案理由和管辖理由,基本上不堪一击。不需要太高明的律师。 第三、重庆的目的,是想用这次自以为罪证确凿、理由扎实、准备充分的审判,来挽回其声名浪籍的司法形象和政治形象。但是这次他不用审,就已经输光。为了掩盖一个已经犯的错误,为了不让李庄出狱说出认罪交易的真相,他们正在犯一个更大的错误。司法的公平正义,无关强权。强判一个人,并不能真正把他涂黑,只会让更多的人进一步认清所谓的中国司法的本质。把李庄判上十年,重庆会输得更惨,比现在还惨。基本上这段政治史(已经不是司法史),已经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这些人到现在都会没有想到这点,我很惊讶。或许他们也明白,也准备了,已经没有退路。既使自己死,下台,也要拉个垫背的,不惜一切代价也不能让这个搅局的李庄好过。只要我在位一天,我就不让你出去。 第四、到今天我可以证实一个真相:李庄认罪是假的,他从不认罪。他的认罪是被重庆专案组高官胁迫和引诱交易而致的。本来这些话可以让李庄出狱后说,现在他只要没有被精神病,不傻掉,我相信在这次开庭中是一定会说的,李庄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李庄在我们二审开庭结束后去会见时,亲口同我和高子程律师说,重庆打黑专案组某高官、检察院的三个人反复做他工作,请他认个罪,大家有个台阶好下,只要他认罪,保证不再公开开庭,保证书面审理,保证判缓刑,8号下判,9号放他出狱。专案组通过法院,也一直告知高子程律师不开庭了,高律师和李家属于是决定请一个北京有名望学者,先拟请张思之、陈光中,后请了刘仁文,提供一份书面的辩词,我不再参加二审辩护,我完全同意,因此一直没有再作出庭准备,也一直没有见上李庄。而重庆专案组在拿到李庄的《认罪书》后,突然变卦决定公开开大庭。他们的背信弃义从那时就已经开始了,不只是缓刑变实刑问题上。高子程律师说:“重庆疯了,真的疯了”。他们对公开开庭大张旗鼓地在华龙网上进行事先宣传。并在开庭时由华龙网独家进行选择性的庭审直播。开庭十分钟即曝出李庄认罪的让全国目瞪口呆的大新闻,一切尽是事先策划好的。李庄家属和高子程律师在二审开庭前得知这一变卦,前一天下午才匆忙来电,一再要求我继续参加二审辩护。我出于道义再次同意出庭,从温州中级法院法庭上请假赶往机场,连夜飞重庆,通宵写出二审辩护词,出席了上午九点的开庭。李庄当庭认罪时,我一再提醒他要注意后果,示意他不要搞投机交易。在李庄仍然同意认罪后,我立即申请二审法庭休庭,按最高法院认罪减轻程序直接由律师同控方进行诉辩和解,目的就是不让其开庭搞臭李庄的闹剧如期上演,同时将认罪程序法庭化,将看守所交易公开化、法庭化,记录在案,让缓刑不变卦。但是重庆早已志在必得,检察院坚决不同意休庭,法院配合检察不同意我的休庭申请,决定继续开庭。李庄为了揭露真相,同时想玩玩重庆公检法,做了配合认罪的傻瓜。于是才有了李庄法庭上时而大怒时而检讨认罪的闹剧,让华龙网做足了文章。中间休庭时,李庄请法警请我到后台羁押室会面,我质问他为什么要认罪?你知道全国有多少律师在关注你?你知不知道全国律协、全国政协、司法部都在关注你?李庄一再请我谅解,不要发火,他说到9号结果出来,我就知道原因了,先不要急。我说你怎么知道他们不变卦?不会骗你?李庄说他们不敢骗我,我有把握,我有秘密。我说你还是太天真了,你铸成了大错。李庄过于轻信了,低估了一些公权力人士的卑鄙和无耻,过于自信于自己的技巧,精心迷醉于他的“藏头诗”,过于忽视了重庆裸奔的决心。大错铸成,导致了全国律师对他的切割和痛批。但是我理解他。我相信在这种全封闭的环境中,在软硬兼施的高压下,很难有完全清醒的人。一审硬判后,李庄对在重庆能够寻求到司法公正这一点,已经完全绝望,他想走一条投机取巧的路。我辩护过那么多高官,基本上没有许云峰,李庄也未能免俗。特别是重庆发生了高院执行局长乌小青在看守所群体关押室,中午十二点半能够在门框上自杀成功这种事件后,我更加理解李庄即使是狗洞也想尽快爬出来的心态。所以我当时就写文章说:李庄这样一个精通法律的强悍的人都会这样,我们国家的法律真的是无法保护一个普通百姓的。 第五、很多人问,重庆这次追诉有没有法律依据。我可以明确告知:这次的司法程序,从立案、管辖、侦查、取证到起诉、审判,都是明显违法、根本站不住脚的。实体上的定罪理由则更加不着边。找不到任何合法性的基础。这次审判将会是重庆进一步大出丑的闹剧。他们低估了信息社会的工具力量和中国二十年来普法的民智成就。即使法庭上一句不辩,全国的审判会变成对重庆的大审判,会有无数的高明律师和法学家写出辩词,彻底理清法律要义。为了不把辩护思路过早暴露,不给出庭律师添麻烦,不让重庆控方过早作对策准备,我现在不想说出他们的致命伤何在。但是大家也要明白,中国的法律规定,有很多模糊界线,有空子可以让重庆利用。在司法审判权和法律解释权都在他们手中的时候,他可以表面上把程序硬走下去,达到不让李庄出来的目的。我相信这次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些法学家不会再为这种裸奔陪绑,不会再为他们背书。否则他们今后无法再上讲台,也无法面对他们的学生。但是他们在这一年多中,肯定是有一些没有良知的法律人在背后为他们出谋划策的。他们以为已经万无一失。只有到开庭后,全国舆论出来时,这些笨蛋才会知道漏洞在哪里。大家可以静观这场有意思的大戏。 清明节了,万物清明,中华复苏。大家先去祭祖踏青。重庆检察院已经多次催李庄家属请好律师,他们已经急了。我们不急。中国的法治之路正长,但是春天已经来了。无边春色在山涧,多看看陌上山花,调整好心情。不用悲愤,不用绝望。会有中国律师说话的时候,不管是法庭上,还是法庭外。 相关日志 2010/01/11 — 陈有西:论律师 – 李庄事件答读者之一 (0) 2010/01/11 — 陈有西:论打黑 – 李庄事件答读者之二 (0) 2010/01/11 — 陈有西:论智库 – 李庄事件答读者之三 (0) 2010/01/10 — 法治沉沦:中青报奇文批判 (0) 2011/04/05 — 西西河:玩法律,就要做好被法律玩死的准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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