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

陈行之 | 政治家的秀_

1 .政治与政治家 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政治可以界定为:一、国家的活动,即对国家的治理(制定政策和处理公共事务);二,社会利益关系,对社会价值进行分配的程序;三、人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四、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五、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活动。那么,政治家是什么呢?我们也只从最宽泛的意义上归纳:政治家是国家或政党的权力者并从事上述政治活动的人。 读者会注意到,上面描述的词汇全部是中性的,没有“社会主义是人类最先进的社会制度”、“人民的好总理”或者“极权专制主义”、“独裁者”之类的倾向性表述,原因是,政治是所有人类社会都具有的社会过程,政治家是所有人类群体中都会产生的人物,不管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不管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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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 |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公元前 662 年,鲁国革命家姬同(鲁庄公)同志不幸去世,全国人民都沉浸在悲痛中,姬同的弟弟庆父、叔牙和季友为篡夺国家权力展开了激烈角逐。 就像所有专制者一样,姬同同志也面临接班人问题。这场角逐实际上从姬同刚一生病就开始了。按照姬同同志的愿望,当然是把权位嫡传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不幸的是他和负责抓文艺工作的正室夫人哀姜同志没有儿子,这样,他只能从 “ 庶子 ” 即侧室夫人所生的孩子中间物色国君了,于是,姬同就把二弟叔牙同志叫到身边,征求他的意见。 在姬同的三个弟弟当中,大弟庆父最为强势,很有势力,是隐藏得很深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早就拉拢叔牙结为了死党,一直在图谋篡夺国家权力。在这样一个重要历史关口,叔牙当然只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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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陈行之:文化繁荣的条件

“ 文化繁荣绝不是权力可以任意操纵和玩弄的东西,当权力宣称要繁荣文化的时候,我们很有必要警觉,他们试图繁荣的究竟是什么文化? ” 1 听说,又要繁荣文化了,作为中国人,我等难免要激动一阵子,手而舞之,足而蹈之者,也大有人在。然而激动之余,摸着脑袋想一想,又觉得有什么地方不那么对头:文化是这么个繁荣法儿么?这样能把文化繁荣起来么? 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认真”二字,这一认真,发热的脑袋就冷静了下来,就要更深入地琢磨一些事情;凡事一琢磨,就会显露出内在机理,你就会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的。” 事情是怎样的呢?  2 我们把话题扯远一些。 14世纪至17世纪,发生了一场从意大利(佛罗伦萨)开始,逐渐扩展至欧洲各国的文化复兴运动,这场运动不仅在政治、哲学、科学、宗教、文学、艺术等领域结出了丰硕的文化成果,更在新教伦理的基础上奠定了导致人性极大解放和社会经济极大发展的资本主义精神,从此,作为政治、经济和文化现象的资本主义走上了蓬勃发展之路,它的精神遗产一直绵延到了当代,甚至可以说,目前的世界格局仍然渊源于发生在五六百年之前的那场文化复兴运动。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导致了文化复兴运动的发生和发展呢?依照我的愚拙想象,那时候意大利一定是出现了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一定是出现了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的政府,一定是出现了被国家意志严格操控的意识形态,作为这一切历史条件的后果,所以才产生出作为国家战略的文化复兴运动并且结出了累累硕果。 想象当然不能替代历史,翻开史书,白纸黑字让我大为惊讶–那场著名的文化复兴运动竟然不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当时的意大利政府似乎也没有专门召开全国性会议,研究、讨论和制定繁荣文化的国家战略,相反,在政治、哲学、科学、宗教、文学、艺术等学科领域,弥漫着一种强烈的张扬个性、反控制、反禁锢的气氛,所谓的大繁荣、大发展都是在民间社会兴起、人性得到解放的基础上取得的……一句话,所有那些事情的发生,都与我们眼前所看到的现实风马牛不相及。 难道是我们大白天的撞见鬼了么?难道是历史存心与我们作对么? 我们还是来回望历史。众所周知,西欧中世纪是一个“特别黑暗的时代”,黑暗在什么地方呢?黑暗在:基督教教会事实上行使着国家的职能,成为了凌驾在所有人头上的国家力量。这种作为国家的超级力量为了控制人民,不仅建立了一整套森严的等级制度,掌控绝大多数国家资源,攫取和占有大量国民财富,还千方百计利用宗教对人民进行精神麻痹和思想禁锢,把上帝解释为主宰世界的绝对权威,对世界的任何见解都要以《圣经》的解释为准,谁也不能违背,否则,宗教法庭就要对其进行制裁,甚至被处死。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人的精神生活载体的政治、哲学、科学、宗教、文学和艺术领域的创造,由于被人为地切断了与现实世界的联系,只能枯萎,被国家认同并喧闹于一时的,只能是“纵做鬼,也幸福”式的伪创造,这就是说,攫取了国家权力的统治者为人的精神创造输送了一种强制性的意识形态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天地之灵的人只能消失,让位给国家意志,让位给国家,让位给占据国家权力宝座的人,让位给盘踞在各处的庞大既得利益集团。 罗马教会之所以严厉查禁薄伽丘的《十日谈》,不仅因为这个不谙事理的家伙揭露了僧侣们的荒淫和伪善,让道貌岸然的僧侣们很没面子;也不仅因为他怀着温爱之心描写了普通男女之间的炽热爱情,让人直立在人间,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他动摇了国家意识形态的基础,让国家没了面子,让普通人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人。 3 这个世界之所以让人们抱着期待,就是因为它总是在人的意义上向真善美的境界发展,而不是被那些号称代表了上帝和人民的人拖向地狱。 中世纪后期,随着工场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在欧洲封建制度内部孕育,为文化繁荣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历史条件,正是这种历史条件,遮护了人的精神创造,那些先哲们才创造了一个蓬勃向上的时代,历史的新人才登上历史的舞台,正是这些人为我们留下了如此丰富的精神遗产。 正是这些人文主义者挥舞着自己的旗帜,以“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响亮呼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我是人,我拥有人的一切特性!”他们用鲜血和生命反抗黑暗势力对人的奴役,反抗教会对人的精神世界的控制,他们歌颂人的智慧和力量,赞美人性的完美与崇高,反对宗教的专横统治和封建等级制度,主张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提倡发扬人的个性,要求现世幸福和人间欢乐。总之,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使处在传统神学束缚中的人得到了解放,人们终于认识到,人是一个独立的具体存在,不是教会(国家)的附属物;人的意志为人所独有,它不是国家意志的延伸;没有任何东西比人更大,即使国家也不比人重要……这既是文艺复兴之因,又是文艺复兴之果,没有这个东西,任何别的东西都不可能存在。 恩格斯曾经高度评价文艺复兴运动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这是一次人类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最伟大的、进步的变革,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在思维能力、热情和性格方面,在多才多艺和学识渊博方面的巨人的时代。” 遗憾的是,这个伟大时代不是国家力量制造出来的,恰恰相反,它是在摆脱了国家意志的禁锢和操控之后,才像巨人那样迈着大步,进入到历史发展过程之中的,直到现在我们仍然能够听到隆隆的脚步声。 4 文化繁荣绝不是权力可以任意操纵和玩弄的东西,当权力宣称要繁荣文化的时候,我们很有必要警觉,他们试图繁荣的究竟是什么文化?是国家意识形态文化还是党文化?!当国家权力用强力把人从文化中剥离,将文化变为对人进行精神控制工具的时候,我们很有必要问一句:在这种文化中,有你的位置吗?有我的位置吗?有他的位置吗?有真正意义上的人的位置吗? 这不是对未来的忧虑,而是现实对我们提出的警示–城市居民每天都在遭受强拆,城市文化遗存每天都在遭到破坏,农民每天都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大大小小的官员们每天都在贪污腐败,权贵们每天都在巧取豪夺国民财富,农民工每天都在中世纪式的残酷剥夺中挣扎……等等这一切社会乱象,你在我们的小说、散文、戏剧、电影、广播、电视剧、音乐、雕塑、绘画等任何一种文化形式中,找得到相应的反应吗?你找不到。无所不在的审查制度把这一切都剔除干净了,你看到的听到的全部都是国家让你看到和听到的,那只是一些连鬼也不信的意识形态喧嚷,是虚假的歌舞升平,是刻意营造出来的伪饰的和谐!他们宁可纵容没有思想的低俗,也不能容忍有思想的崇高;他们宁可让人的文化贫瘠而亡,也不让生活的脉流给它输送血液;他们宁可让整个艺术天空肃杀,也绝不允许透露一丁点儿生活的真实……我再说一遍,我描述的不是未来,它就是今天,就是我们身在其中的这个世界!       5 如果国家大张旗鼓地繁荣的是这种排除人的现实存在的国家意识形态文化,那就只能意味着人的位置的进一步消失,在这种情况下谈论“文化繁荣的条件”,其实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情。然而,既然已经列出了标题,并且顺着这个思路写了这么些文字,你最后总得有一个说法吧? 说什么呢?让我们从文艺复兴运动中寻找启示吧! 如果没有人的旗帜高高飘扬,如果没有对权力的坚决反抗,如果我们不能够用生命呼喊出人的声音,所谓的文化说穿了不过是一种异在,一种强制,一种剥夺……这样的文化如果真的繁荣起来,对我们是灾还是福呢? 我不知道。     (陈行之,作家。原文链接: 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45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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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 | 政治正确与正确政治

1 语言离不开词汇,人类发明词语或者说建立只有人类才掌握的符号系统,是为了给世界万物以明确的概念定义,以便于交流,这些概念彼此边界清晰,不容混淆。譬如,神智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苹果”是“萝卜”,也不会把“萝卜”理解成会跑的“猪”,更不会认为肮脏的“猪”是秀色可餐的“女人”。 本文标题中“政治正确”和“正确政治”也是这样。从语义学上说,“政治正确”和“正确政治”不是一个概念,从政治学上说它们也不是同一件事情——按照我的理解,所谓“政治正确”是对政治对象的强制,“正确政治”则是对政治行为的规范,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这很重要吗? 很重要。 2 众所周知,中国人离政治很近,近到没有间隙的程度,即使是在万千大山深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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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陈行之:权力状态下的精神扼杀_

1   言论自由是人类全部自由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任何自由都将无从保障。在没有言论自由或者言论自由被侵袭的地方,虐政必将横行,在现当代,这种虐政有一个专有名称,这就是专制主义或者说极权主义、极权专制主义。极权专制主义可能会导致很多社会罪恶,然而在我看来最严重的罪恶在于对人的精神扼杀,甚至可以说,我们平时所指摘的社会罪恶是极权专制主义对人进行精神扼杀的结果,也是绝大多数社会罪恶之所以产生的最主要原因。   怎么想起要说这样一番话呢?源于与几个年轻朋友的交谈。   我很看重与年轻朋友的交往,这里边当然有作为小说家的小小的私心,出于写作需要,我需要就近观察年轻人的心态和言谈举止,了解他们对社会、人生的看法,以便把他们植入长篇小说;但这里边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我把他们看成我的老师,我认为在对时代的见解上,他们远比我们这些所谓“过来人”更直接,更纤细,更敏锐,也更深刻。结果,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四五个这样的朋友聚集到了我的客厅。   话题是广泛的,因为他们都处在不同的人生情境之中,都在为生存奔忙,各有各的烦恼与欢乐。不知道怎么话题就扯到了中国当代文学现状上,大家都表示了不满足,觉得没有值得看的作品,有人甚至对中国当代作家群体表达深深的失望和鄙视,认为他们集体缺席了时代大潮前端的思想碰撞,萎靡不振,蝇营狗苟,奴颜婢膝。一个很有天分和文学潜质的朋友,在随后写给我的信件中,说到他最近出于工作需要正在阅读前些年出版的一部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没想到这本著名的作品让他大大地失望了,他说它“有故事没有人物,有人物没有心灵”,认为是一部不成功的作品。他很不理解这样一部不成功作品为什么获得了中国最高的文学奖项,并且在读者中如此著名?   在那次聚会中,所有谈论最后都指向了同一个问题:中国当代文学为什么会是这样一种状况?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精神产品的大面积品位下降和思想萎缩?真正有思想艺术质量的作品为什么很难被出版,平庸之作为什么反而会大行于世,甚至受到国家旋床部门的表彰和鼓励?   本文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之所以很不谦虚地用“回答”两个字来说这件事,是因为我的职业经历。我在《我为什么选择了文学》(2006-10-28)一文中,曾经回顾1969年插队以后因为在我所主办的油印小报讨论不该讨论的问题(例如怎样看待知识青年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与改造农村落后面貌的问题),被一位北京市政府派到陕北管理知识青年的干部挟私报复,在全副武装民兵的押解下,在全公社范围内轮流批斗、丧失人身自由达半年之久。那一年我18岁,几乎是个孩子,还很稚嫩,这场严酷的生活风暴几乎把我毁灭,我甚至无数次想自杀,然而有一天,当我站在几十丈高的悬崖上,最终决定不再考虑跳下去的时候,我竟然面对着辽阔的陕北高原发誓说:“我一定要当一个作家!一定要说出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从那以后直到现在,将近半个世纪以来,这个理想从来没有动摇,以至于深刻影响了我的人生选择:1974年招工,三年以后我想方设法上了大学,就读的是中文专业;1977年毕业我选择了一个可以从事创作的文化单位工作;1983年我的小说创作获得一定影响,藉此我选择了到出版社工作,先是主编文学刊物,后来从事编辑图书,这一干就是二十多年。虽然后来在某种强力作用下,职业发生了改变,但基本上可以说,我一生都在从事出版工作,做过编辑,做过编辑部主任,做过出版社社长,也做过总编辑,应当说,我熟知一本书出版过程的全部细节,比较了解内情。   众所周知,在中国,或者说在极权专制主义状态下,很多真相都隐藏在内情之中。上世纪五十年代,一位西方社会学家参访苏联之后曾经慨叹:苏联有两个现实,一个是宪法、法律条文以及所有宣传机器制造出来的冠冕堂皇的现实,一个是掩藏在这一切政治喧嚷之下的真实的现实,人的处境恰恰是在后一种现实之中,我认为这位社会学家的说法适用于我们经验的这个世界。   现在我们就来具体看一下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   2   我们假设你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为种种极端的社会弊病所激励和鼓动,写作了一部现实题材的长篇小说,或者涉及官员对民众利益的严重侵犯,或者涉及农民工背井离乡进入城市打工遭遇种种困顿的生活情境,或者涉及城管人员对小商小贩近乎于摧残的穷追猛打,或者涉及城市居民因为反抗政府拆迁而点火自焚,或者涉及遣返制度制造的大规模社会罪恶,或者设计天文数字的“三公消费”,或者涉及传说中的“特供”,或者涉及国有垄断企业对国民财富无休止的掠夺,或者涉及耸人听闻的贪赃枉法草芥人命的司法黑幕,或者涉及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以及由于权力寻租造成的创业艰难,或者涉及思想者因为思想而被主流社会驱逐到社会边缘,或者涉及一桩影响全国的腐败大案,或者涉及“天上人间”常客的官员身份及其政治背景……总之,你像古今中外任何一个严肃作家那样坚守着良知,在作品中反映了中国真实的社会状况,描写了普通民众真实的生存处境,那么,你会遭遇到什么呢?   你用帆布挎包背着稿件,坐一个多小时公交车,然后蹶蹶地向出版社走去,觉得天晴日朗,精神愉悦,就像收获了爱情一样。然而到了出版社,你的书稿通常会遇到如下三种情况:一、作为第一道关口的责任编辑直言不讳:“哥们,你把生活描写得太阴暗了,我要是把这样的书上报选题,领导一定会认为我缺乏最基本的编辑素质,我不能干这种傻×才干的事。”这个世界毕竟是聪明人居多,傻×很少,结果就像《水浒传》中王婆说的那样,你的事就完了。二、假设你碰到一个像你一样抱有文学信念的编辑,不惧怕影响职业生涯,硬是把这本书上报给了编委会,讨论的时候,社长、总编辑会怎样说呢?“书的确是好书,甚至可以说比我们已经出版过的任何一本长篇小说都优秀,但是最近主管部门对这类题材图书有明确要求,不能安排出版。”社长、总编辑都是吃体制这碗饭的人,谁会为一本书丢掉特权和地位呢?结果你的事又完了。三、假设这家出版社的社长、总编辑是社会责任感很重的人,认为“如果这样的小说不能出版,是我们的失职”,于是出版了,管理部门马上就会发现有人违背了出版纪律,随之就会有电话打过来,先是要求出版社自查自纠,停止发行,如果出版社仍旧拖延,就会有行政命令传下来,强制停止发行,社长、总编辑因此丢掉官职也未可知,社长、总编辑都完了,你的事还不完么?当然是完了。   完了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死了,你的精神产品死了。   “为什么?”书呆子式的你义愤填膺,“我一本虚构的长篇小说不过是反映了生活的某种真实,并不涉及政治,碍着什么了?怎么就不能被出版呢?为什么要被查禁呢?”责任编辑、社长、总编辑愁容满面,说:“我回答不了你的问题。”你看着眼前这些亲手扼杀你这本书的人,可能会在心底里诅咒他们不是东西,放弃了人的责任,无良,无耻,还有某种程度的缺德。但是你错了,你错怪了他们。从表面上看,责任编辑、社长、总编辑的确亲手杀死了你这本书,但是如果你是一个有哲学信念或者社会学思想的人,看得到表面下的机理,你就会发现,任何事物都是某种作用力的结果,这件事的作用力或者说它的动力总成,不在某个具体的个人,换一句话说,出现在这件事中的责任编辑、社长、总编辑对一部作品的扼杀之力,是强大的国家控制力向个体延伸的结果,他们只是这架国家控制机器末端的一个环节,一个齿轮,一颗螺丝钉。   那么,国家机器是通过什么方式向这部机器的末端传导它的动能的呢?如果我们认为神圣的宪法权利被消解到了国家权力对社会肌体无所不在的侵蚀与控制之中,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处于国家控制机器末端的那些人作为肌体细胞,又是怎样存活、在怎样的心理机制下行使职能的呢?   我们的问题又深一步了。   3   据我所知,在我国,体现中国公民表达意愿和思想言论自由的最高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白纸黑字看得见也摸得着的,责任编辑、社长、总编辑为什么没有遵行这项法律,反而以“把生活描写得太阴暗”为由扼杀你那本用心血写成的书呢?难道还有一部作为国家宪法下位法的《描写生活光明法》颁行于天下,具体规定了在描写农民工生活、城管对小贩的穷打、城市居民反抗拆迁、遣返制度、国有垄断企业掠夺、司法黑幕、三公消费、特供、大学就业和创业艰难、思想者沦落社会边缘、腐败大案、进入“天上人间”官员背景时必须突出光明面,表现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祥和喜庆、欣欣向荣、人民群众欢乐幸福……以至于对责任编辑、社长、总编辑形成了明确的法律制约,使他们可以依据法律条文判断一本书可以出版或不可以出版吗?   我很愚戆,竟然花一整天功夫去查阅厚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吃惊的是我没有找到被称之为《描写生活光明法》的法律,这就是说,国家法律从来没有具体规定过文学作品必须表现社会光明,相反,我们从国家宣传机器中看到的全部是对文学工作者社会责任的强调,教导他们深入到火热的斗争生活中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反映生活。这样说来,责任编辑、社长、总编辑真的如同那位作者心里所想的那样“不是东西,放弃了人的责任,无良,无耻”,胆大包天,逾越国家法律,漠视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像匪徒一样扼杀精神产品了吗?   事情没有这样简单,下面我依据自己的体验说一说这件事情。   暴力和警察固然是极权专制主义的独有特征,然而并不是最显著的特征,最显著特征是以挟制言论自由为主要特征的无所不在的精神控制,这种控制弥漫在整个社会,无色无嗅,却寒彻骨髓,没有一个人可以逃脱,它甚至达到了这种程度:当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施罪恶的时候,不是遵从于明确的法律、法规、文件或者命令,而是出于一种非理性的自觉,就好像有一个声音要他这样做一样。强拆大队是这样,城管是这样,警察是这样,坐在办公室一边品茶一边决定小说、电影、电视剧、戏曲、音乐和美术作品、电视娱乐节目生死的国家公务员是这样,当然,我们正在谈论的责任编辑、社长和总编辑也是这样。   人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动物,历经六十余年血腥的政治风雨,就是再没有记性的人也应当知道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违了,这个民族积淀起来的集体无意识不仅成为了人们的生存指导,更是渗透到了幽深的人性之中,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身为何物,不知道世界何为真实、何为虚假了。我做编辑的时候,当社长的时候,也不敢触碰敏感题材的图书,也曾经拒绝过在我看来绝对优秀的作品,而拒绝的理由同样也是无理由,即遵从于非理性的直觉,听从于虚空中的声音:“你是吃体制这碗饭的,千万别惹麻烦。”前些日子我把最近写作完成的长篇小说书稿交给出版社,遇到了一个对工作极为认真负责的责任编辑,不仅试图删改某些他认为“消极”的段落,甚至连行文和人物对话中的“政治”两个字也要用别的词汇替代。这位责任编辑是文艺学研究生,不过二十来岁,按说没有经历过生与死的政治洗礼,为什么竟然会如此谨小慎微呢?只能说,他秉承了六十年血雨腥风积淀下来的集体无意识,父辈或者祖父辈的惨痛经历改变了他心灵的颜色,非我以察觉不到的形式进入了自我,当他作为社会角色做出社会行为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自身为何物,更不知道世界何为真实、何为虚假。   人就是这样丧失自我,丧失体温,成为国家机器中冰冷零件的,国家意志就是这样从中枢神经传导到神经末梢的,当年那些天真无邪的德国青年就是这样燃烧着热血成为纳粹分子的,法西斯德国就是这样成为世界灾难之源的。   指出这一点很重要。   在一个有病的肌体上,每一个细胞都不健康,我们(包括痛陈极权专制主义罪恶的人)身上流淌的鲜血都不干净了,我们每一个人都构成了极权专制主义的社会基础,不同点在于表现方式不同,表现程度不一,仅此而已。   4   “陈行之先生,你说的那个非理性直觉究竟什么意思?你难道是在强调只有人性罪恶才是导致社会罪恶的原因吗?”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人的意识活动中的直觉并非仅只是人类生物机能的衍生物,诸如唾液、汗液、精液之类;它也绝非仅只是上帝、佛陀或者穆罕默德先知的神秘暗示,诸如天启、顿悟之类,相反,它是人类“在”之结果,是实在事物在人类灵魂幕布上的映像,如同叔本华表述的那样:世界是我的表象。浅显的说法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白天惦记和警觉什么,梦中就会出现什么,或者是让人魂不守舍的美女,或者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厉鬼,完全取决于你白天的生活状态。倘若一个人被土匪围堵,四周刀光剑影,杀戮随时都会发生,那么他是不大可能在梦中与美女厮磨的;相反,倘若一个人对自己的女人爱得要死,共赴温柔之乡时如同干柴烈火,折腾了整整一个通宵,疯狂得把床上的东西都抛撒了,天明时昏昏睡去,除非是在《聊斋》里,他怎么可能会梦到索命的阎罗呢?可见,即使是直觉,也有很多孔隙通往现实世界,是现实世界中的事物奠定了直觉的形态。   那么,具体到一本书的境遇,“现实世界中的事物”又是什么事物呢?   众所周知,在中国没有体现言论自由的民间开办的报纸、新闻、广播和电视机构,这些机构都是国家设置和控制的“社会主义舆论阵地”,是“党的舆论机关”,既然你是党和政府的舆论机关,你当然必须无条件遵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宣传党和政府的意志和主张,这就是说,在我们的社会价值体系中,报纸、新闻、广播和电视的最重要职责,并非为国民提供宪法所规定的表达思想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平台,而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和工具。党和政府的喉舌、工具是干什么的呢?当然是遵从于党和政府的意志,维护党和政府的利益的–用我们那位官员质问新闻媒体的话说:“你究竟是为群众说话,还是为党说话?”党的报纸、新闻、广播和电视当然是为党说话的,当然要严格宣传和遵守党的纪律,贯彻和执行党的决议,这没有什么可说的,那位官员并没有错。   这样说来,对新闻出版领域不很了解的朋友很可能会以为我们国家在宪法之外还有一部用以规范报纸、新闻、广播和电视行为的国家法律,譬如《新闻出版法》之类,但是我要告诉你,没有,没有这样一部法律。改革开放以来,一些有远见的专家学者曾经大力呼吁和推动过关于报纸、新闻、广播和电视的国家立法,但是最后都成了死胎,据我所知,直到现在国家立法机构这个美丽的孕妇仍旧腹部平平,看不出有什么《新闻出版法》之类的婴儿在肚子里孕育,所以你也就没有办法期待它的诞生,至少在近期,你是甭指望听到它来到人间的那声响亮啼哭的。   既然没有这样一部法律,国家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认真实施又会带来很多不便,那么,国家是通过什么样的法律对报纸、新闻、广播和电视进行管理的呢?这里就要说到一个显著的中国特色了:在这样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在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往往是文件而非法律,即所谓“文件治国”、“领导人讲话治国”。西方学者研究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情态,也把主要观察点放到文件和领导人讲话而非宪法、法律上,不是偶然的。   尽管我们没有《新闻出版法》,我们却有很多对报纸、新闻、广播、电视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大量公开、半公开、不公开的通知、意见、口头打招呼、决定和规定(有一些甚至是实行了几十年的“暂行规定”)以及实际通行的惯例,这些规定和惯例涉及到出版机构的创办、主办和主管单位的职责,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选用,报刊和出版社的登记、变更与撤销,印刷机械、纸张的控制等事项。   以书为例。国家对某些特定题材图书(比如延安整风运动、反右派斗争、文化大革命、六四、宗教活动、法轮功、国家和中共高层领导人物的活动、国民党高级将领的生平活动等等)的出版做了明确限制,凡是涉及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著作、工作和生活情况的作品,介绍中国政府官员情况的出版物,中共党史重要事件的回忆录、地下斗争的回忆录,乃至于苏联以及东欧国家状况、中国古旧小说、性知识、性科学、现代外国学术著作和政治著作、具有反共反华倾向的学术著作等等,都实行严格的专题申报审查制度。我们还可以把新闻界的情况拿来作为佐证:国家对重大新闻的发布、重大灾情疫情的发布,对领导人的活动和突发事件(恐怖主义行为、群体性事件)的报道,对友好国家友好党的内部事务的报道,对社会治安领域诸如溺弃女婴、吸毒贩毒、拐卖人口、暴力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批评报道,都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其精细程度甚至到某个词句如何使用的程度。新闻出版机构在实际运作中不得不面对上报、报送、送审、审定、审批、审查、审核、核准、核定、不要、不准、不得、不许……构成的无数限制性规定,出版界的朋友经常用“戴着脚镣跳舞”来自嘲自己的处境。   这不独是出版人的处境,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更是国家的处境。   5   我等都是肉眼凡胎,蝼蚁一般讨生存的人,所谓出版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好还是不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你的工作无非难做一些,你那本有质量的书无非因为有质量而得不到出版,然而作为国家可就不一样了,这种不正常的处境是会产生社会后果的,极为严重的社会后果。   六十多年来,我们这个具有数千年文明史的国家,除了产生几个把卫星打上天和制造原子弹、氢弹之类杀人武器的科学家之外,在社会人文领域,没有给人类贡献一个被世界公认的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政治哲学家、法律学家、人类学家、水力学家、天文学家、气象学家、文学家、戏剧家、音乐家……这些人都跑哪儿去了呢?不好意思,在反右派斗争中在夹边沟被饿死了,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自杀了,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死了,在清除资产阶级精神污染运动中被逐出学术队伍了,在政治风波期间被以“反革命罪”宣判了,由于为农民维权被抓起来了,因为呼吁以法律手段杜绝强拆被从立法者队伍中驱逐出来了,因为非议建设三峡大坝被边缘化为在家养鸟遛狗的老人了,因为主张公民的宪法权利被投进监狱了……一句话,狗日的们全部因为在一个阶段之内没有坚定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意志、主张、政策、策略、决议、规定、意见、通知、打招呼,而成为了自绝于党和国家的人。   在一定意义上,正是由于言论自由的严重缺失,由于思想被强制禁止流动,我们才失去了这些宝贵的民族精神的建构者,也正是因为失去了他们,我们同时也就失去了精神产品的滋润,我们这个民族才在社会层面出现大面积精神干渴和精神萎缩,我们的道德才发生畸变,我们的良知才被泯灭,我们的人性才被扭曲……沙叶新先生痛心疾首“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孙立平先生警示人们“中国社会正在走向全面溃败”,绝不是危言耸听,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经验到的事实。   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社会已经到了这种程度:没有赢家,绝对没有赢家!历史将证明,不管你是坐拥千亿私人财产的政府官员还是500个特权家庭中的一员,只要这艘大船倾覆,你们都将随着它的沉没而沉没,淹死的不可能都是被你们称之为“屁民”的人,正是这些一无所有的人,到最后“做鬼都不会放过你”,那将是死亡和鲜血汇聚成的大海,那里一定也有你们的鲜血!#p#分页标题#e#   让我们回到话题当中。   当一个社会的精神肌体发生如此严重溃烂的时候,在政治层面,必然会麇集起众多不受约束的权力者,虐政或者说极权专制主义就是从这里产生的。极权专制主义既是野蛮的权力者产生之因,又是权力者群体野蛮地奴役社会之果;极权专制主义既是精神扼杀的实施者,精神扼杀又是极权专制主义的动力源,它们彼此狼狈,相辅相成。   6   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1921-2002)在《正义论》(1971年)中指出,看一个社会体制是否正义,只要看其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经济机会和社会条件如何分配就可以了,为此,他反复论述了如下两个基本的正义原则–   第一,平等原则。社会制度规定和保障公民的各种基本的平等自由(选举权和出任公职的权利),言论、集会、信仰和思想的自由;人身自由和财产权;法治观念中不受任意逮捕和搜查的自由,等等。   第二,正义原则。任何形式的社会制度都无法完全避免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不平等现象的存在,社会正义的原则要求,制度必须对所有人都有利,它必须保证人们指望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及顺利地做到这一点,这就要求地位和权力必须对一切人开放,让具有同等才能的人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   在我看来,这两个原则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最基本权利言论、集会、信仰和思想自由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没有这个东西一切都无从谈起。如果把被正义支撑的社会比喻为一座大厦,一本书就是一块砖石,思想言论自由就是它的根基,如果你一个劲儿拆解砖石,如果根基发生了动摇,大厦必将发生倾覆。让人痛心的是,我们所有的社会控制手段,每天都在动摇这个根基。   我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我不敢想象未来会发生什么。   作者注:本文是随笔集《陈行之极权主义微观生活谈片》中的一篇,另外还有:《权力状态下的英雄价值》(2007-3-25),《权力状态下的道德畸变》(2008-10-9),《权力状态下的良知泯灭》(2008-10-26),《权力状态下的人性扭曲》(2008-11-9),从为我开设专栏的网站都可以查得到,我还将陆续写作一些篇章,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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