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来峰 | 有家电视台
有家电视台挺谦虚。它告诉观众,郭美美的包夜价是几十万;却从不曾炫耀,它的女主播价更高。她们不但夜价高,身价也高。这里迎来送往的没有土豪,她们只对权力投怀送抱。这里不是东莞,是东宫,时不时就飞出个金凤。最近我们知道,曾经的维稳皇后便是在这里册封。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8 月 6, 2014
有家电视台挺谦虚。它告诉观众,郭美美的包夜价是几十万;却从不曾炫耀,它的女主播价更高。她们不但夜价高,身价也高。这里迎来送往的没有土豪,她们只对权力投怀送抱。这里不是东莞,是东宫,时不时就飞出个金凤。最近我们知道,曾经的维稳皇后便是在这里册封。
阅读更多发布者Sandra Severdia | 8 月 5, 2014
昨天,《新闻联播》播出李-克-强到云南鲁甸地震灾区的新闻,其中一个细节引人关注。主播在介绍报道内容时说李克强是“受习XX委托”赴灾区,在详细报道时口播内容直接是“根据习XX指示”,这一细节很不寻常。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邓小平退休后,中共确定了集体领导的制度,尤其是2002年以后,中共不再使用“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一词,胡温时代基本不会有“温家宝根据胡锦涛指示如何如何”这样的报道。去年四川芦山地震发生时,《新闻联播》对李克强赴四川的报道导语是“受党中央和习XX委托”,“党中央”在前,“习XX”在后,(参见图2)而到此次鲁甸地震,已经没有“受党中央委托”的限定了。
阅读更多发布者一国两智 | 8 月 4, 2014
贺卫方说,只有警方才能透露和她相关的犯罪证据,这些权利都不应该是一个媒体行使的。 周日(8月3日)起,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官方媒体大规模报道网络红人郭美美。这些报道不仅引起中国网民的关注,也引发了一场对媒体“未审先判”和“游街示众”报道做法的辩论。 新华社发表了一篇题为《以无耻开启的癫狂,必将有可耻的末日》的文章。该文引用北京大学文化学者张颐武的评论称,“政府和媒体都应尽量在第一时间澄清负能量事件背后的阴暗与含糊,不要留有很大的猜想空间,以致于最后陷于被动。” 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也在其多个频道长时间“起底”23岁的郭美美。报道不仅详细讲述了郭美美通过赌博和卖淫的“发家之路”,还披露了郭美美的家庭背景,称“这个家庭与健康人家的环境有太多不同。” “游街示众” 官方媒体对一起尚未经过法院审判案件的大肆报道,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争议。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在其微博上质疑央视的做法。“案件没到检察院,电视台就把嫌疑人满世界游街示众,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贺卫方在微博中说。 对中国的电视观众来说,官方媒体对类似事件报道的处理方式并不陌生。此前,网络名人薛蛮子、中国独立记者高瑜和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也曾带着手铐,出现在央视的镜头前“悔罪。” 央视新闻的报道称,2010年,19岁的郭美美就与王军确立包养关系。“两人断交后,郭美美通过网络、搭讪,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一次收费数十万元。”央视还引述郭美美助理称,“有段时间天天带不同男的回来,还要我帮她计数。” 贺卫方在周一(8月4日)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表示,“郭美美本人已经丧失了人身自由。这种情况下,只有警方才能透露和她相关的犯罪证据,而这些权利都不应该是一个媒体行使的。” 捍卫知情权? 不过,支持央视的评论认为,官方媒体对郭美美和其“干爹”事件的报道,恰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人民网福建频道在一则简短的评论中称,“郭美美就像豪宅大院进口处那块漂亮的屏风…公众一追到底,是为了捍卫知情权。” 除了央视的系列报道外,《北京晚报》周一(8月4日)用了两个整版揭露郭美美的过往。“中国媒体的结构特殊…(使得对类似事件的处理)并不是一种平衡报道。包括此前的薛蛮子,能够站在他们的角度为其辩护的证据和法律依据都不会出现,”贺卫方对BBC中文网记者表示,公众的知情权应当予以保障,但央视的这种“一边倒”报道手法并不合适。 中国媒体人章文写道,“郭美美名气再大,也只是一介平民,不掌握任何公权力。现在未审先‘判’,上央视悔过,实在太不应该了,”他说,“看来10月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该好好讨论一下‘依法治国’的议题了。‘依法治国’,关键是要限制公权、保障私权。” (撰稿:欧阳诚;责编:董乐) fullrss.net
阅读更多发布者小熊维尼 | 8 月 3, 2014
近日,郭美美,这名因“红会”事件一夜成名的网络“炫富女”,再次陷入舆论的漩涡。但这次的事态,远比她当年的突然“走红”更为严重: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是其中参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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