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网络与公民社会建设”讨论会 (三)
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反腐倡廉、打黑除恶,其实都变成了赋予自己行为合法化的政治工具、手段。这个手段背后需要像蔡老师写的一篇文章所说的,任何行为以公共利益行为说事的时候,我们要高度怀疑是不是代表了公众的利益。我们要谈传媒网络与公民权利以及传媒网络对公民权力的行使怎么样更好的表达。实际上就像罗斯福在冷战开始的时候讲的一样,一个人不自由,整个人类实际上都不是自由的。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 月 2, 2011
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反腐倡廉、打黑除恶,其实都变成了赋予自己行为合法化的政治工具、手段。这个手段背后需要像蔡老师写的一篇文章所说的,任何行为以公共利益行为说事的时候,我们要高度怀疑是不是代表了公众的利益。我们要谈传媒网络与公民权利以及传媒网络对公民权力的行使怎么样更好的表达。实际上就像罗斯福在冷战开始的时候讲的一样,一个人不自由,整个人类实际上都不是自由的。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 月 2, 2011
互联网对中国之重要几乎可以说是决定性。我把中国跟南非对比,中国社会缺乏一个关键性的第三方力量,我们只有对立的两极,要么统治者,要么被统治者。但是在南非或者苏联有个超然于二者之上的处于公正立场的转型力量。比如说南非的宗教力量,苏联东欧也是这样。中国没有,这是中国转型最大的困境所在。网络舆论带动了公民社会。第三方力量开始出现了。互联网带动的整个公民社会的进程,就是中国社会转型最需要的第三方力量。它不是敌对的力量,不能把网络舆论和公民社会当做敌对势力看待,它是第三方力量,独立的公正的力量。这样一个力量如果能够在中国的作用越来越大的话,我相信中国社会的转型将来会越来越平稳,越来越平和,有可能实现王院长所说的软着陆。如果说没有这个力量,或把它当做敌对力量看待,就会扼杀它的空间,两极会越来越对立,中国社会会越来越走向极端,那种软着陆的前景是看不到的。而现在我们就处在这么一个关键的时刻,我们怎么对待这个公民社会?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 月 2, 2011
口头民主已经有了,网络民主虽有反复与争议,但民主 的平台是有了。但出版印刷的时候,有些比较敏感的话题,还是要谨慎处理,征得发言者的同意。简言之,中国的口头公民社会和网络公民社会正在形成,但真正的 公民社会建设,还需要大家的努力。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1 月 2, 2011
县是 中国 社会行政控制的最基层,从秦汉以后 中国 社会真正的政治权力的统治就到县,社会并没能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符合现代精神的体制,确确实实像王教授讲的,包括我本人实际上对赈灾问题还没有上升到 举国体制 ,一直搞不清楚次级响应是什么。可能以后会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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