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帮

汉尊|汤一介:参加“梁效”,我不能原谅自己

著名学者汤一介的遗著《我们三代人》即将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本书是汤一介先生遗稿,书中写了他祖父汤霖、父亲汤用彤和他自己的身世经历、人物关系、学术著述,生动展现了汤氏一门三代知识分子在中国百年社会动荡变迁中的政治命运和对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学术的传承守望。这本书原为汤一介应一家出版社之约写的,但遭遇退稿,出版社说有20多处地方比较敏感,不能出版。汤一介不愿违心屈从,没有做任何修改,书稿,在抽屉一睡就睡了12年。在书中,汤一介完整披露了自己在“文革”中的经历,并且对自己加入“梁效”写作组的详情一一陈述,他也直言不讳地表示了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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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客会|李洪林:人民有没有读书的自由?

把书店和图书馆的书封存起来,到别人家里去查抄图书,在海关和邮局检扣图书,以及随便把书放到火里去烧,放到水里去煮,所有这些行动,显然有一个法律上的前提:人民没有看书的自由。什么书是可看的,什么书是不可看的,以及推而广之,什么戏是可看的,什么电影是可看的,什么音乐是可听的,诸如此类等等,人民自己是无权选择的。

我们并没有制定过限制人民读书自由的法律。相反,我们的宪法规定人民有言论出版自由,有从事文化活动的自由。读书总算是文化活动吧。当然,林彪和“四人帮”是不管这些的。什么民主!什么法制!通通“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这些封建法西斯匪徒的原则很明确,他们要在各个文化领域实行“全面专政”,人民当然没有一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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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辉:林森浩与谷开来,是不是真的风马牛?

这两天心情不好。不管网络还是其他的媒体,头条几乎都是林森浩的照片。不想看,因为知道是一个即将执行死刑、即将化成灰,甚至是一个已经化灰的人的照片。俺是个善良的人,俺又非常矛盾。一方面,任何人的死,都会让俺心痛,让俺不忍直视。另一方面,俺又太痛恨这些人,希望一些人快死。比如伊斯兰国的那一帮,还有金正恩之流。因为,用臧克家的话讲,这些人活着,别的人,太多的人就不能好好地活。但另一方面,看见他们真的死了、要死了,还是止不住地悲悯。不得不说,我确实是个矛盾的动物。在这样的矛盾之中,听说林森浩害死了黄洋,尽管两个人都和我毫不相干,但我还是真的很气愤。两个中国顶级名校的研究生,在这样一个老百姓活着相当不容易,各种百年不遇的因素相交叉,才使得这些出身平民的孩子,被冲击到那样一个高度。在当下中国,不说是百万里挑一吧,十万里挑一,不过分吧?本应有着大好的前程,于国于家,皆是光明有望。然而却因为非常莫名其妙的原因,竟然一个投毒把另一个害死。气得我啊,真是就算是你叔可忍,你婶也不能忍呢!所以,尽管许多人在那里鼓吹着西方人的废除死刑,也尽管到现在我还是一个连鸡都不敢杀、不忍杀的竟无一人是男儿,但我还是笃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林浩森被处以极刑,我虽然有一点为他心痛、惋惜,但还是觉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但是,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最近两天接二连三地公布,也充斥着网络的关于谷开来、刘志军,薄熙来等人的消息,又叫我不能不能浮想联翩夜不能寐了。也不知我想的是不是有道理?在这样一个危险的时代,我也不敢太多说,只是把这个想法简单地说出来让大伙帮我分析分析,看我这个多心是不是也有些道理——最近的消息是,薄熙来、谷开来(尽管如今正式场合,都喜欢莫名其妙地用薄谷开来的名号,但我还是固执地不喜欢这种不中不洋的说法),还有刘志军,都分别由死缓转成为无期。其实呢,所谓的死缓转为无期,是非常必然的事情。虽然法律上说,判了死缓的,要视其认罪态度,确有悔罪表现的,才可死缓转无期。可是实际上,这么多年来,不知是不是因为我的孤陋寡闻有所不知?凡是被判了死缓的,几乎就没有谁后来不是转无期的。就说当年的“四人帮”吧,那王洪文、姚文元,确实很怂,确实给人一种有悔罪表现的意思。可是地球人都知道,都看得清楚,那江青,简直就是咆哮公庭;而张春桥,更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徐庶进曹营,一言没发。根本就是藐视法庭,哪里有一丝一毫的悔罪意思呢?到了不还是给人家判了死缓?其实那“四人帮”死与不死、缓与不缓,恐怕那些在法庭上小嘴巴巴地仿佛义正词严滔滔不绝的法官们,是根本不能决定,说了不算的,肯定是上头已经定好了调子。甚至连那“四人帮”自己,也说不定心知肚明,所以他们才敢在法庭上撒泼耍赖,躺地上打滚。而薄熙来、谷开来、刘志军们,怕是也知道自己身上,其实有这道免死的金牌。无论怎么横踢乱卷,甚至是月黑风高、杀人越货,最多也就是个死缓,几年以后,又会转成无期乃至有期。听说刘志军、谷开来的刑期,有人估算,将可能分别转成功22年和17年。有鉴于对这种现实的认识,去年关于周永康,阿康哥的刑期,不知为什么,居然有相当多的人认为他会被判死刑。当时我就发表了文章,叫《赵本山不一定倒,周永康未必死》。我的估计,周永康的刑罚,大不了就是个死缓。事实已经证明了我的判断之不虚。在此我还想再发表一些判断。不仅是过去,也不仅仅是现在,甚至可以说是在制度不改变的将来,政治局以上的高人们,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下台倒台,恐怕最终都会罕有被判死刑的,大不了就是个死缓。——当然了,如果发动叛乱,那可能得除外,而这个可能性实在是太小。话说到这,我似乎该说到问题的实质了。就是,那谷开来,据说也犯投毒杀人的罪刑啊。她杀的是英国人,叫什么伍德。我就不太明白了,同样是投毒杀人,用我的老乡范伟的腔调说,可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怎么竟是这样的大涅?一个被义正词严地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而另一个,却由死缓而改成无期,甚至又要由无期而变成17年,到底是因为什么呢?我这个人好瞎寻思,我在想啊,假如,杀了黄洋的是谷开来,而杀了伍德的是林森浩,结果会不会是,林森浩死缓,而谷开来被判死刑呢?或者换一个说法,完全以谷开来的形式杀了伍德的林森浩,会不会还是死刑,而以林森浩的形式杀了黄洋的谷开来,还是死缓呢?这虽然有点像绕口令但意思还应该是您懂的。据说,谷开来之所以没有判死的理由有二,第一是她有检举揭发他人的立功表现,第二还说她有什么间歇性精神病。这不是扯他妈蛋,羞辱咱国人智商嘛!那薄大人是什么人物?相貌堂堂出身高贵,各方面条件在咱们国家都是千万人之上。他千挑万选,会选一个间歇性精神病做老婆!她要是真有间歇性精神病,她怎么只向里拐不向外拐,只杀别人而不杀他自己家的人?唉,不多说了,其实生活在这个伟大的世界上,很多事也只能认命。不过,我还是有一些要说的话,和要说的联想。就是又想到了刘志军的弟弟,和另外,名叫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的三兄弟。当初,那袁宝璟,本是身家上亿的大企业家。不知怎么搞的,也犯了浑,居然雇凶杀人。结果呢,这因为这雇凶杀人,袁氏三兄弟,尽管当时他们为了活命也使尽浑身的解数,比如,愿意倾尽所有家产献给国家。然而呢,咱们的法律,在这个时候,开始铁面无私,毫不留情了。不但杀了袁宝璟,甚至还同时杀了另外俩兄弟。也就是说,袁家三兄弟,被悉数绑赴法场。而另外一方面呢,同样是雇凶杀人,而且性质显然比袁要严重得多。因为,刘志军的弟弟刘志祥,还有因为贪腐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所谓数罪并罚,而这刘志军的弟弟,还是只被判了个死缓。而且,非常蹊跷的是,这刘志军弟弟刘志祥案的宣布,也和袁宝璟案脚前脚后。这能不让人产生一点联想嘛。再联想到最近,宣判林森浩和谷开来改无期也是脚前脚后,我甚至怀疑,这是有人故意这样安排,以此来黑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制度。要不,明知道这种官与民命运的天壤之别,可能会手榴弹炸茅楼,激起民粪,你把两件事,别放在一起,或者说,别距离太近,别太刺激咱老百姓的情绪,不好嘛!最后我还要说一个事。好像是在河南吧,有一位大学生,只是因为掏了几只鸟,结果竟被判了12年。他妈的伟大天朝,老百姓的命真是贱呢!贪官、狗官们,别说掏了几只鸟,家里成吨、上亿的钱财在那里腐烂发臭,给国家人民造成无穷无尽的损失,查不出来,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家说不定还是伟大的,而查出来呢,少则十年八年,顶多也不过就是个死缓,唉,我们没别的要求,就要求咱们的老百姓和当官的,差别别这么大,别这么明显,不行吗?或者,就算差别大一点,你别整到一起来宣判,别故意惹咱们老百姓生气,这到底是对我们老百姓好,还是对你们当官的好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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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云飞|文革告密个案研究:以吴大昌为例

冉按:这是应徐晓女史之约请,专门为《今天》杂志2006年秋季号——文革四十周年专号所写的文章,全文有万多字,请朋友们在电脑上阅读,或者手机在有WIFI的情形下阅读。关于文革,我搜了不少史料,但最想写的两个领域,一是文革语文教材研究,二是文革的告密运动。但至今都没有大的动手,那是因为手上想研究的东西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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