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

马龙闪:苏联不是法治国家 党大于法

      本文系凤凰网历史频道对话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马龙闪研究员文字实录,采访整理:唐智诚   苏联解体前理论界倒戈并非因为戈尔巴乔夫的“公开化”   凤凰历史:在苏联解体前夕,很多科学共产主义教研室一夜之间都变成了传播西方政治学的基地,苏共多年精心培养的理论队伍和思想精英也在一夜间掉转枪口,很多人将这种“一夜之变”的原因归结为戈尔巴乔夫的“公开化”改革,您怎么看这种观点?苏共的意识形态失去人民支持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马龙闪:这种有关苏联理论界某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在苏联解体前夕发生“一夜之变”,几乎集体“倒戈”的事件,是存在的。这是一个历史事实。对于苏联理论界长期存在的状况来说,这并不是反常的现象。我以为,对真正了解苏联理论界动向的人来说,发生这种现象,出现这种事件,并不感到奇怪;对苏联学者来说,更会不感到惊讶。   我以为,真正奇怪的倒是,有人把发生这种现象,出现这类事件,归因于80年代中后期发生的戈尔巴乔夫“公开化”改革。某些人不了解苏联的历史,不了解苏联理论界数十年的真实情况,不了解苏联意识形态掩盖的假象,他们从僵化的理论概念出发,不具体研究、也不了解苏联意识形态发展的历史、特点等等,仅仅从“戈尔巴乔夫是苏联剧变的罪魁祸首”,是苏联解体一切之“原罪”的既定观念出发,得出这一结论,也是毫不奇怪的。 苏联理论界之所以会发生这种“一夜之变”、类乎集体“倒戈”的事件,是由苏共意识形态本身的性质、内涵、形成的历史特点决定的;将此归因于戈尔巴乔夫改革,是极为肤浅的,是误导读者的。从回答问题的角度看,这种回答问题的方法,是一种所答非所问。这正像人们向大夫问病——这种病的病根是什么?这位大夫却回答说:这种病发生在秋天。这种把苏联发生意识形态“一夜之变”的原因归结为戈尔巴乔夫改革的说法,就是这种所答非所问式的回答方法。它只回答了这种疾病发生的时间——戈尔巴乔夫改革之时,并没有回答这种疾病的病因和病根。   苏联意识形态为什么会发生“一夜之变”?概括地说,这是由它的特点、特性决定的。就是说,它一有极端封闭性的特点,二有极端虚伪性、虚假性的特点;而建立在封闭性和虚假性基础上的苏联意识形态,又具有第三个特点,就是极端的脆弱性;因其具有极端的脆弱性,就经不起风浪,一经公开性的考验,一经从外部吹进来的各种思潮和理论的挑战,就不堪一击,立刻败下阵来,所以发生集体倒戈,“一夜之变”。   苏联意识形态极端封闭源于书报检查和思想清洗   现在,让我们稍微展开来,加以阐述。先看苏共意识形态极端封闭性的特点。怎样形成了苏联意识形态这种极端封闭性的特点?主要靠两种手段:一是,用严格的书报检查制度来监督文献信息的传播,掌控新闻书报的出版;二是,靠发动意识形态批判运动,进行我们常说的思想批判,或者叫思想清洗。通过这两种方法就造成了苏联意识形态的极端封闭性。   先看书报检查。苏联的书报检查制度不仅是检查社会上和国外的书报资料和各种信息的,也同时检查党内反对派和一切持不同意见者的言论和著作,甚至也检查、禁止一切为斯大林所不允许传播的、一切对他不利的思想理论和书报文献,包括列宁晚年和恩格斯的一些著作和言论。这样严密检查的结果,就封闭了一切外来的、外域的,甚至自己人的不同思想观点和理论;这样严格检查、严密封闭的结果,就使苏联的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建立在极端狭隘、脆弱的基础之上,经不起检验,经不起比较,经不起推敲。 再加上通过发动意识形态批判运动,以强制压服、恐吓的手段,而不是用以理服人的说服的方法让人接受一种思想理论、意识形态,这样强迫、压制地让人接受,等于牛不喝水强按头,你能成功吗?你一松开手,牛就抬起头了,不仅不喝,甚至会反过头来顶你一下。所以,这样强为灌输的、迫人接受的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有其极端的狭隘性和虚假性。   夸大斯大林历史功绩造成苏联党史界说假话成风   同时也应看到,说苏共的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具有虚伪性、虚假性,是因为他们是建立在以斯大林化的理论教条为其基本内涵的基础之上的,而斯大林的理论教条又是以《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提供的虚假史实和错误理论为基础的。 不妨先看看《简明教程》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它是由斯大林提供大纲、提供分期法,最后又由斯大林审阅定稿、为其树碑立传的、大树特树斯大林个人崇拜的一部歪曲苏联党史的著作。这部著作对列宁创建党的历史做了大量的篡改和歪曲,这主要表现在:1)按斯大林分期法,把1912年第六次党的布拉格代表大会作为布尔什维克党建党的开端,这样就贬低了列宁1903年建党的历史功绩。仅仅因为斯大林在此次党代大会被补选为中央委员,就制造了斯大林在建党之始就领导党的神话。2)按照斯大林的分期法,新经济政策阶段及其概念被完全排除在党史之外,这就基本否定了列宁的这一创造性政策。3)按斯大林的分期,制造了俄国革命的“两个中心”、“两个领袖”的理论,用伪造的史实把斯大林提到了同列宁并列的地位。4)按照斯大林分期法,把一部生动丰富的党史变成了一部干瘪枯燥的党内斗争史。在其编撰者看来,斯大林是除列宁之外提供正确路线、方针和正确理论的唯一“源泉”。5)编撰者以种种手法歪曲历史,或借助斯大林的言论为历史事件定性,或者通过突出斯大林著作的方法夸大其历史功绩,甚而通过伪造史实,制造斯大林同列宁的“伟大友谊”,以抬高其历史地位。这样,通过这部党史,就开启了以官方建制的形式,经党的最高机构审查核准,在充满教诲箴言的郑重党史中伪造史实,公然编造假话的风气。所以,这部历史基本上可以说是一部造假的历史。 我们知道,理论是建立在历史的基础之上的;一个党的理论,则大都是建立在该党的历史之上的。而苏共的理论和意识形态,就是建立在这样一部伪造史实,以斯大林的是非为是非,以斯大林为标准判断一切的、充满谬误的党史著作的基础之上的;这样的理论和意识形态,难道不是充满虚假和谬误的吗? 建立在上述封闭性、虚假性、谬误性基础上的一种理论和意识形态,难道不会是极端脆弱的吗?因其具有极端的脆弱性,所以它发生“一夜之变”,是毫不奇怪的。说这种“一夜之变”是戈尔巴乔夫“公开性”改革所造成,正像上述医生对病因的解释一样,是南辕北辙,牛头不对马嘴的! 至于说到苏共意识形态失去人民支持的深层原因,那简单地说,就是从纯粹虚假的意识形态出发,——这种意识形态根本不代表人民利益,不能反映人民的意见和愿望,——用这样的意识形态来管理经济,片面发展重工业和军事工业,罔顾民生需要,不顾人们死活;用这样的意识形态来指导政治和文化,在政治上,发动大清洗、大镇压,并且长期不予平反。在文化上造成万马齐喑,人民文化生活贫乏。因此,这种意识形态不代表人民利益,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是理所当然的。 俄罗斯所谓“斯大林热”只是某些人借机炒作 凤凰历史:您认为叶利钦和普京在对待斯大林模式、斯大林个人崇拜遗产上的态度有何不同?为什么说俄罗斯所谓的“斯大林热”,并非官方在重新肯定斯大林?您曾提过俄罗斯“去斯大林化的现代化”是什么?对中国有什么启示? 马龙闪:叶利钦和普京对待斯大林模式、斯大林个人崇拜遗产上的态度,一个是站在西方主义、自由主义的立场上,一个是站在大国主义、强国主义的立场上,大国主义、强国主义的立场,也就是带有大俄罗斯主义、民族主义倾向的立场。由于有这样的不同,叶利钦倾向于完全、彻底否定斯大林模式和斯大林个人崇拜的遗产,而普京对斯大林政策中有利于大俄罗斯强国主义的东西,特别是二战胜利带给俄罗斯的某些荣誉和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是予以肯定的,但对斯大林根本的内政策,特别是用意识形态管理经济和对人民的大镇压,是根本否定的。他们两人在基本否定斯大林上,根本否定斯大林的国内政策上,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所谓俄罗斯的“斯大林热”,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什么”热“,在不小程度上是某些人借机,借某些人多谈了一些有关斯大林的话题,多发了几篇关于斯大林的文章(其实,俄罗斯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斯大林的谈论),随着斯大林时代的远去,只不过对斯大林的评价更客观了一些(这是对所有历史人物评价的客观规律),借此而故意炒作起来的。 退一步说,即使有什么所谓斯大林“热”,官方也不曾重新肯定斯大林,俄罗斯主流舆论、主流媒体也不曾重新肯定斯大林;肯定斯大林的,仍然是俄罗斯那一个传统的斯大林派,或者说左翼共产主义派。 为什么说俄罗斯官方不曾重新评价、重新肯定斯大林?我只举出两个事实就足以证明:一是,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2010年5月7日在卫国战争胜利60周年前夕接受《消息报》采访时对斯大林的评价。他说:“如果从国家层面上而言,自新的俄罗斯国家产生以来,国家领导人对斯大林的评价非常明确——斯大林对自己的人民曾犯下了大量罪行。虽然他曾做出过许多贡献,虽然在他的领导下国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他对本国人民也做出了不可饶恕的事情。”他还说,有人喜欢斯大林并不为怪,每个人都有权利做出自己的评价。但另一问题是,这种个人评价不应影响到国家评价。他同时驳斥了有关“斯大林主义”正在俄罗斯死灰复燃的看法。 另一个事实是,在2010年5月9日卫国战争胜利65周年举行的全俄庆典中,俄罗斯官方规定了有关不提斯大林名字、不准出现斯大林肖像等一整套的处理方式。 以上这两个事实可以作为铁证,说明俄罗斯官方没有重新评价、没有重新肯定斯大林。这是用历史事实,对我国学术界持续五六年之久的有关俄罗斯存在不存在重评斯大林的争论所做的铁的结论。自此之后,我国学术界认为俄罗斯存在重新肯定、重新评价斯大林的那些学者,再也不就此问题发表文章,发表言论了;这也是一个有力证据,说明俄罗斯官方没有重新评价、没有重新肯定斯大林。 其实,俄罗斯究竟存在不存在重评斯大林的问题,我国俄罗斯研究界的大多数学者,一开始本来就是清楚的。只有学界部分人对俄罗斯问题不太了解,是被表面现象迷惑了眼睛;而某些多次到过俄罗斯访问、对俄罗斯本来就熟悉的人,他们所以要这样提出俄罗斯“存在重评问题”,所以要坚持这种说法,是因为他们有种斯大林情结,对斯大林模式恋恋不舍,他们表面上是谈俄罗斯在“重评斯大林”,实际上是呼唤要在中国“重评斯大林”,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纳入苏联—斯大林模式的轨道。这才是问题的实质。 斯大林的现代化只着眼于经济 完全不顾政治现代化 至于俄罗斯要进行“去斯大林化的现代化”问题,这不是我提出的说法,这是俄罗斯学者依据俄罗斯新一波“去斯大林化”,同梅德韦杰夫以世界金融危机为背景,于2009年在《俄罗斯,前进!》一文提出的新现代化方针相联系,而做出的一种概括、一种界定。所谓“去斯大林化的现代化”(Десталинизация модернизации),就是摆脱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摆脱苏联时期主要是斯大林时期“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发展观,否定斯大林模式的社会政治制度和文化体制,改善与西方的关系,坚定不移地实行务实开放的对外政策,扫除现代化的障碍,在俄罗斯开辟不同于苏联时代的、新的现代化道路。 要透彻了解“去斯大林化的现代化”,就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斯大林式的现代化,即斯大林模式的现代化。 斯大林的现代化、斯大林模式的现代化,是一种片面的、畸形的现代化。它只重视、突出重工业特别是军事工业的现代化,而忽视民用生产、轻工业的现代化以及农业的现代化。同时,它也只着眼于经济上的片面的现代化,而完全不顾政治上的现代化。它是经济上高度集权,政治上高度专制。从世界历史上现代化的经验看,这样的现代化是难于取得成功的。成功的现代化道路,一是要靠经济的市场化,二是要靠政治的民主化。苏联斯大林式的现代化,一没有经济市场化,二没有政治民主化,所以苏联的现代化在整体上说是失败的,只是在局部时期、个别部门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成果也没有能得到完全巩固,直到目前,俄罗斯还是主要靠能源和原材料出口的新兴国家,并不置身发达国家之林;而它的现代化道路从彼得一世算起,已走过了300年。可见苏联时期的现代化道路是经历了挫折的,并不成功的。 国家直接强制推动经济发展 容易造成政治领域停滞 斯大林式的现代化、斯大林模式的现代化是属于赶超型的。过去,我们总是强调这种类型的现代化具有高速度的优势;的确,像俄国这类东方的和半东方国家,因为现代化起步较晚,要追上去,就得采取这种“赶超型”的发展模式,在其特定的时期内,速度优势确是明显的。但同时应该看到,这条“赶超型”现代化道路包含着的各种不平衡性和尖锐矛盾。对此,必须予以充分认识,否则,就会导致片面性而忽视这种类型现代化的缺陷。“这种赶超型现代化是由国家政权主导并以强制手段直接推动的,因此,经济和社会表层生活中的进步经常是以政治生活领域的停滞以及巨大的社会损失为代价的。”(陆南泉、黄宗良、郑异凡、马龙闪、左凤荣主编:《苏联真相——对101个重要问题的思考》,新华出版社2010年版,第4页)所以,为实现这种现代化而进行的改革,必然包含着许多不平衡的和十分尖锐的矛盾。 斯大林式的现代化、斯大林模式的现代化,是带有很大唯意志成分的、非理性成分的现代化。它在决策中缺乏民主程序,因此也往往缺乏科学态度,多是凭首长意志办事,所以往往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重大失误。 因此,俄罗斯学界总结他们走过的现代化道路,提出了“去斯大林化的现代化”,对我们有警戒意义,也有某种借鉴意义。可以说,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对斯大林化的现代化、斯大林模式的现代化的一种解毒剂。 在我国,总有那么些人,想把我国的现代化纳入斯大林模式的轨道。这是一种反改革的倒退行为,倒退是没有出路的。 斯大林式现代化的后果:农村30年间连续3次大饥荒 凤凰历史:苏联在斯大林时期的经济迅速增长,成为欧洲强国,有人据此认为牺牲部分人的自由是可取的,您怎么看这种观点?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成长与个人自由是不可兼得的吗? 马龙闪:俄国的(包括苏联时期的)现代化道路对我们来说,主要是吸取教训而不是汲取经验。俄国的现代化道路,从17世纪初的彼得一世算起,曲曲折折,坎坎坷坷,已经走过了300年;至今俄国的现代化还是“进行时”,而不是“完成时”;迄今,俄罗斯还是被称为“新兴国家”,而不是“发达国家”。这是为什么? 这要从它的现代化特点来回答。俄国的(包括苏联时期的)现代化的特点之一,是革命激进主义同俄罗斯专制集权和国家主义传统的相结合。 这一特点来源于它特定的历史传统。几百年间,俄罗斯从东方感到游牧民族的压力,在西方受到瑞典和日耳曼民族的侵扰。在同鞑靼蒙古、同西方入侵者斗争的历史经验中,俄罗斯民族体验并感悟到,有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家是极端重要的。因此,从彼得改革伊始,就致力于打造强大海军,建立造船和军事工业,以建设强大国家;同时,也着眼于加强专制主义的集权制度。所以,彼得时期是专制主义发展的时期。彼得既从事改革,向西方学习,又集专制主义和国家主义于一身。俄国激进主义则更多来源于下层。下层崇尚自然经济,多有反商品情绪,也看重公社的土地公有。俄国民粹派的激进主义就吸取了民间的这些思想观念,企图利用公社的土地公有制,绕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斯大林模式的现代化道路,显然是承袭了历史上专制集权和强国强军、重军工的国家主义传统,又继承了俄国激进主义的反商品、反资本主义情结,推崇“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超阶段思想。这种现代化的模式和路径,漠视民生需要,片面强调国家发展、重工业和军事工业优先;同时,也忽视民众和社会在现代化中的作用,漠视民主政治,片面强调国家政权的主导性。这样,便导致计划经济崇拜,否定市场经济的规律性。 主张重工业、军事工业优先,那么,这类工业的发展资金从何而来?就只有通过“集体化”掌控农业和农民,通过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进一步挖取和盘剥农民。加上斯大林追求超高速度,造成社会经济极度紧张;这就引起社会的不满、农民的反抗,也激起党内不同意见的反弹。怎么样对付这种局面?只有采用专制手腕进行镇压,这便发生一连串的整肃、清洗,于是镇压运动一波接着一波,而发生在30年代中后期和二战之后的大清洗,则最为酷烈。 苏联时期连续不断的社会政治运动和“大清洗”,保守估计也造成近百万人被杀害,几百万人受迫害,数千万人遭牵连。这也可以说是为经济快速发展,为斯大林式的现代化付出的惨重政治代价。同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摧残,引起农业长期不振,影响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严重民生问题。农村从1922年到1946、1947年,大饥荒大约平均每隔十一、十二年出现一次,连续发生了三次,造成人口非正常死亡无以计数。这种模式的现代化道路如此惨烈,不得人心,以苏联剧变解体宣告失败,应该说是并不奇怪的。 俄国的现代化道路,在苏联时期是自我封闭,隔绝于世界文明大道之外的。 从世界各国现代化的路径来看,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应该说是带有普遍性意义的。斯大林式的现代化道路,缺失的恰恰就是这两个方面,所以它经受了挫折,这是带有某种必然性的。在沙俄时代,虽没有否定市场经济,但却缺失民主政治。在沙皇专制制度下,完全靠国家的力量推动现代化,而忽视了社会和民众的力量和作用。但凡在稍有一点点民主的时期,比如在1905—1907年以后的杜马政治时期,现代化的步伐就稍稍加快了一些,成效也大了一些,特别是在斯托雷平改革的年代,更是如此。 在苏联时代,尤其是斯大林时期,既不存在市场经济,又缺乏政治民主,脱离世界文明的大道,堪称是畸形的现代化。这实际上是以军事工业为中心、以重工业为优先的工业化,或者说,只是一种片面的、不稳固的、带有局部现代化因素的工业化。这种工业化,忽视民生,纯粹靠专制力量,用强制镇压作政治杠杆,来推动现代化,一如上述,这让全国全民为此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大跃进”的代价是三年大饥荒 苏联也如此 苏联在斯大林时期只有短时期的经济是迅速增长的,但付出的代价极为惨重,不仅仅是牺牲部分人自由的问题,而是以牺牲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问题。 有些人没有设身处地、感同身受地去感受俄罗斯人的苦难,或者缺乏对俄罗斯社会的了解,谈起俄罗斯的问题总是轻飘飘的:好像在经济上快速发展就是一切,就是好得很,而不管俄罗斯人民是死是活,是饥是饿,也不问问俄罗斯人为这速度付出了何等的代价。我们1958年“大跃进”的速度是快的,但代价是三年大饥荒,更深一步说,代价还有文化大革命。苏联也类乎此:在1932—1933年、1946年都发生过大饥荒;此外,还有“大清洗”、大镇压,无辜死难了那么多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我们应当用道德、人性去感受俄罗斯人的这些苦难,而不应当用铁石心肠去对待这段历史。 我以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应该走全面现代化的道路,既要照顾经济的发展,也要考虑政治方面的发展进步。没有政治的发展进步,没有政治民主,单有片面的经济发展,这种发展是不巩固的,也是不可靠的。 苏联的发展道路,我以为提供了这方面的教训和启示。 苏联不是法治国家:党大于法 最高领袖又高于党 凤凰历史:苏联曾经在1918、1924、1936和1977年颁布过4部宪法,这些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但为何斯大林还能够发动“大清洗”?为何宪法的这些规定连执政党上层统治集团的人身权利都无法保障,这是否跟联共(布)党史文化相关?能否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联共(布)党史文化的特点和形成过程? 马龙闪: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国家,一个社会是不是法治社会,不是看它的宪法和法律条文是怎样规定的,而是要看它能不能把宪法和法律条文变成行动,能不能兑现。苏联不是法治国家,是党大于法,而最高领袖又高于党,最高领袖的言就是法。 上世纪30年代中期,斯大林已经把一切权力集中到了个人手里,通过个人崇拜树立了他个人的绝对权威,他的话就是法,所以,他的一句话,一个指示,就可发动“大清洗”。当时刚好发生了基洛夫被杀案,这刚好成了他发动“大清洗”的借口。 苏联的宪法虽然都一一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但是给人看的成分很大,主要是为打造形象用的,并不是要认真执行的。实际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宪法都是如此,尤其是非法治国家。 以苏联1936年制订的这部所谓的“斯大林宪法”为例,这号称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宪法,斯大林任命布哈林为这个宪法委员会的负责人之一,布哈林也企图用这部宪法的有关人身自由和民主的条款,来限制斯大林的行动,但制订这个宪法的墨迹未干,斯大林就不顾宪法,大开杀戒,甚至连布哈林本人也成了这部“最民主宪法”之下的冤鬼。斯大林原是用这部宪法为自己树立形象的,但在政治实践中一旦需要,连这块政治遮羞布也不去顾及,就把它完全撕掉了。 苏共党史文化实质是“迷信文化”:有神权而没人权 苏联宪法无法保障执政党上层统治集团的人身权利,在“大清洗”中斯大林大开杀戒,不仅对执政党大加清洗,清除掉全体中央委员的64%,十七大代表的56%,甚至还在战云密布的年代除掉了5位元帅当中的3位,90%的集团军将领,总计80名最高军事委员会委员中的75位,造成军队上层的自残和瘫痪。所以造成这种局面,有多方面原因,其中当然也跟联共(布)党史文化有密切关系。布尔什维克党员,许多人在战场上,在敌人监狱中,都是铮铮铁骨,宁死不屈,可是在斯大林以党的名义打造的法庭上,却是绵羊一只,软骨头一堆,这是特有的党史文化造成的。因为党是最神圣的,领袖是代表并象征党的,也是至高无上的;党员个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一切必须服从党,服从领袖。 在上世纪20年代末,恰遇1929年12月21日斯大林50大寿,借此苏联在全国举行了持续整整一周的全苏规模的盛大庆典,歌颂“英明天才领袖”,全国笼罩在一片个人崇拜中。这时又抛弃新经济政策,实行方针路线的“大转变”,斯大林通过一系列组织手段集中权力,建立他的个人权力体制;而接着在一连串意识形态“大批判”中,通过宣扬斯大林的理论教条,树立他的理论权威,在打击、批判、消除、抹掉其他马克思主义理论权威的同时,把他抬升至同马克思、列宁并列、甚至比恩格斯还高的地位。这样就把斯大林由人变成了“神”。“神”在天上,人在地上;“神”神圣崇高,人渺小卑微。斯大林是“神”,全党干部党员,包括统治上层都是人,特别被斯大林“阶级斗争尖锐化”理论斥为“敌人”的人,更一夜变成了“鬼”。“鬼”在人前无人样,“鬼”在“神”前更卑微。所以,被斯大林“阶级斗争尖锐化”理论打成“鬼”的统治上层,也是没有丝毫人身保证的。 这就是从上世纪20年代末到1938年,经过意识形态“大转变”,经过历次“大批判”以及大镇压、“大清洗”和编订《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以后所打造、形成的联共(布)党史文化。 概括地说,联共(布)党史文化是在“四大”中形成的,即在“大转变”、“大批判”、“大清洗”,和在对联共(布)党史的“大编纂”中形成的。就是说,这样的文化,是在“造神”和“造鬼”这两个同时发生的过程中形成的:一方面把斯大林推上神坛,造了这尊至高无上的“神”,另一方面,通过斯大林的“阶级斗争尖锐化”理论,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造了无数的“鬼”。有了“神”和“鬼”,于是就一方面敬“神”,一方面打“鬼”,这就是“神”“鬼”文化。原本神和鬼都是不存在的,这敬“神”和打“鬼”,不都是迷信么,所以,这种文化实质上就是一种“迷信文化”。 这种“迷信文化”,也是只有神权而没有人权的文化;阶级斗争理论制造的“鬼”,不能称其为人,更没有人权,所以,除了天上的“神”之外,一切的人,一切的鬼,都得不到什么人身保证。俄国没有经历过文艺复兴,也没有经过真正意义上的启蒙运动,在那里,神权未曾推到,人权也未曾确立;科学理性没有形成,唯意志非理性的狂热,一波波浪涌不断。所以,苏联发生的这一切,并不奇怪。 苏联解体无法避免 原因在于改革一直被拖延 凤凰历史:苏联在解体之前,赫鲁晓夫、柯西金、戈尔巴乔夫曾多次改革,这些改革措施为何不能避免苏联解体? 马龙闪: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深刻理解苏共是个意识形态化的党,苏联是个意识形态化的国家,这个党和国家治理下的社会,也是一个意识形态化的社会。这里的一切,都是意识形态至上,都是以意识形态为依归,以意识形态为转移的。 弄清了这一点,再联系前面说过的,苏共的理论和意识形态具有极端的封闭性,又是建立在一部伪造史实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之上的,因此它又具有极端的虚伪性和虚假性,这样一来,就使这样的理论和意识形态又带有极端的脆弱性;而历史上残酷的镇压和一波又一波的大批判,又造成这样的理论教条和意识形态成为金科玉律,触碰不得,谁要稍一触碰,就大祸临头。这种情况,使苏联从赫鲁晓夫到柯西金等的改革,都不敢越出雷池一步,只能在斯大林和苏联传统社会主义的理论框架之内打圈圈儿,改革都没敢触动斯大林体制,没敢突破斯大林社会主义的理论教条。所以,苏联的改革屡改屡败,一直拖延了下来,这就贻误了最佳的改革时机。 到戈尔巴乔夫时期,已经积重难返,积累的问题已经太多太大;加上,戈尔巴乔夫改革最初是在战略策略上出了问题,接着是改革的方向发生了错误;与此同时,戈尔巴乔夫“公开性“掀起的风暴,使苏共的一套脆弱的理论和意识形态经不起外来信息和历史真相的检验,一下子垮塌下来,这样,由苏共理论和意识形态支撑的斯大林体制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大厦便轰然倒塌。这样一来,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便发生了剧变,联盟国家也随而解体。 这就是在苏联解体之前,赫鲁晓夫、柯西金、戈尔巴乔夫曾多次改革,最终都不能避免苏联解体的原因。 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是俄国民粹主义思想 凤凰历史:俄国民粹主义认为农民是天生的“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认为依靠公社可以绕过资本主义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种思潮是否使马克思主义在俄国发生了变化?这种思潮对苏联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有何影响? 马龙闪:深入考察俄国解放运动的历史,深入研究俄国革命运动的思想发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从19世纪的革命民粹主义运动,到20世纪的布尔什维克革命,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各个革命阶段之间,各个思想流派之间,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其间隔着一道坚不可摧的高大的阶级的壁垒,横着一座高如云霄的白雪皑皑的高加索山脉,其实,它们之间是有相当紧密的继承关系的。我仅提供一个事实,你就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紧密联系:普列汉诺夫和列宁走向革命的第一步,他们参加的第一个革命组织,就是民粹主义团体,这并不是说,他们都是民粹主义者(普列汉诺夫最初是民粹主义者),但可以说他们是由民粹主义走向马克思主义的。普列汉诺夫发起建立的“劳动解放社”成员,全是来自民粹主义的“土地与自由社”。就是布尔什维克队伍中的许多骨干人物,早年都曾经是民粹主义者,这可以举出好多例子。所以,基本可以这样说,俄国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源头就是民粹主义运动,它是由一部分民粹主义革命家接受马克思主义脱胎而来的。所以,俄国社会民主主义运动在其胚胎中就带着民粹主义的基因。列宁对布尔什维主义与民粹主义的继承关系不仅毫不隐晦,而且讲得十分明白。他一向把“赫尔岑、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以及70年代的那一批杰出的革命家”,即民粹主义革命家,称作“俄国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先驱者”,经常以他们献身革命的“决心和毅力”鼓舞无产阶级,并以这些先驱者在当年国际革命中享有的荣誉引以自豪。(《列宁全集》,第6卷,第24、27页。)列宁明确指出,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在19世纪80年代曾做出种种努力,从民粹主义当中剥取“民主主义的内核”。他对此一向予以高度评价并坚信:“总有一天,历史学家会系统地研究这种努力,并且考察出这种努力同20世纪前10年内被称为‘布尔什维主义’的那种思潮的联系”。(《列宁全集》,第22卷,第134页。) 布尔什维主义把马克思主义俄国化,就是将德国马克思主义同俄国传统革命思想的结合。“超阶段”向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是俄国民粹主义的思想核心;布尔什维主义在接受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俄国化的过程中,也把民粹主义的这一思想当做“俄国的独特性”特征接受了过来,融汇进了俄国马克思主义。在苏联时期,这一点表现得很突出:列宁的军事共产主义,是一种“直接过渡”;斯大林迅速抛弃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向资本主义“全面进攻”,1936年宣布基本建成社会主义,是“直接过渡”;赫鲁晓夫1960年宣布20年即到1980年进入共产主义,是“直接过渡”;勃列日涅夫宣布建成“发达社会主义”,也属于“超阶段”,“直接过渡”。 这种思潮从俄国、苏联也传到了中国,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有很大影响。1953年,我们宣布取消“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并认为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就标志着进入社会主义;1956年宣布“三大改造”完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1958年通过“人民公社化运动”,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等,都是这种影响的反映。 今年年内,我马上就要出版一部著作,名字叫《俄国民粹主义及其跨世纪影响》(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就是专门讲述俄国民粹主义在俄国的发展演进,同俄国社会民主主义运动和布尔什维主义的关系,以及对中国近现代革命的影响的。这是2003年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有兴趣的读者不妨阅读一下,可以很详细地了解这个问题。 凤凰历史:有学者认为俄罗斯民族主义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理论基础就是“俄罗斯民族优秀论”,这种理论与德意志“种族优秀论”的产生原因有没有相似点?比如我们看到俄徳两国在君主专制国家向现代民主国家转型过程中,似乎都无法以现代化的政治制度来确认公民身份,于是诉诸民族文化、民族感情的种族优秀论就在俄徳现代化的过程中开始流行,可以这么认为吗? 马龙闪:按照俄国东正教的说法是,俄罗斯民族是“上帝选定的民族”,要他们担负“第三罗马”的使命来拯救世界。在苏联时代,布尔什维克的“世界革命”思想,基本上脱胎于此。德意志关于他们“种族优越”的论调,具体说法叫做“雅利安人种优秀论”,认为他们的民族在世界上是最优秀的人种,是应该领导、统治其他民族的人种,他们有不同于别的民族的优良的血统。在第三帝国时期,这种论调极端盛行。 从德俄两个民族的民族优越主义来看,当然有非常相似之处,只是具体说法有所不同而已。这两个民族在由君主专制国家向现代民主国家转型过程中,都经历了曲折坎坷。从他们的专制传统看,都不可能顺畅地赋予人民以民主、自由,以充分的个性解放和言论自由来释放人们的能量,以发挥他们创造性和积极性,从而实现现代化。这样,就自然而然地,顺水推舟般地捡来了各自现成的民族优越性论调,用民族主义来激励各自的人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有其相似性的地方。 俄罗斯传统文化缺乏包容性 难使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结合 凤凰历史:从索尔仁尼琴和萨哈罗夫之间的争论来看,在苏联解体前苏联的知识分子是否始终无法将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相结合?这对苏联以至俄罗斯的未来走向有何影响?您如何看待中国知识界中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分歧? 马龙闪:索尔仁尼琴和萨哈罗夫各自所代表的思潮,以及他们之间的争论,在历史上由来已久。他们两个人的争论只不过是历史上类似的思潮和争论在20世纪80—90年代的继续。 早在100多年前,在19世纪30—40年代之交,随着俄国专制农奴制危机的加剧和阶级斗争的发展,尤其是随着知识界思想斗争的进一步激化,特定的社会政治倾向和思想流派,逐渐从社会中分化出来。最早从俄国思想界分离出来的是斯拉夫派。其奠基人是阿·斯·霍米亚科夫和伊·瓦·基列耶夫斯基。斯拉夫派的基本思想,是坚持俄罗斯独特的发展道路。具体地说,就是要求俄罗斯走自己特殊的道路,并将其独特的制度设施,首先是农村公社和东正教会理想化。 西欧派作为斯拉夫派的对立面,也大体是在30—40年代之交,几乎与斯拉夫派同时产生的。它出现在莫斯科和彼得堡“两京”地区。西方派的莫斯科小组是在同斯拉夫派的争论中,于1841—1842年间形成的。整个西欧派所包括的人物很宽泛,按照当时人们的解释,凡是在思想论争中同斯拉夫派对立的,从持极温和派观点的如П.А.安年科夫、В.П.鲍特金、Н.Х.凯切尔,到抱急进思想的И.Г.别林斯基、А.И.赫尔岑和Н.П.奥加辽夫,都属于西欧派。西欧派认为,俄罗斯虽然是“后来者”,但也应走所有西欧国家那样的历史发展道路,因此,主张实行俄罗斯的西欧化:在政治制度上,否定君主专制政体,主张实行西欧模式的君主立宪和议会制,限制君主权力,保证言论和出版自由,实施审判公开,等等。西欧派赋予理性以决定性的意义,肯定作为理性体现者的个人自我价值,把他们所坚持的个性自由的思想,同斯拉夫派的共同性(或“集体性”)思想相对立。 在俄国思想史上,从19世纪到20世纪,一直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贯穿着西欧派和斯拉夫派的对立和斗争。20世纪80—90年代索尔仁尼琴和萨哈罗夫之间的争论,实际上是历史上斯拉夫派和西欧派关于俄国两种发展道路的争论的继续。一种坚持俄国独特的道路,一种主张俄国走西方道路。前者属于民族主义,后者属于自由主义。由于俄罗斯传统文化和传统思想中缺乏包容性和宽容性,而较多教派争端的极端性和非宽容性,因此,俄国知识分子中的两派很难将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结合起来。这对苏联以至俄罗斯的未来走向,不可避免会发生相当程度的影响。 不过,在20世纪头一二十年代,俄罗斯出现了一个欧亚主义思潮,它像俄罗斯国旗上双头鹰的眼睛一样,既看东方也看西方,这种思潮是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把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相结合,是可以加以研究的。 我们中国知识界,也存在着类乎俄罗斯知识界斯拉夫派与西方派的分歧和争论,中国的具体叫法,是国粹派和民主派,就是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分歧。不过,中国与俄罗斯的国情不同,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思想中有中庸、和合的思想,两派不至于对立、分歧、斗争得像俄罗斯两派那样激烈。我以为,中国知识界中国粹派和民主派的分歧,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分歧,它们二者各有其长,各有其可吸取之处,将它们的主张加以辩证的扬弃和吸收,将是可行之道。但说易行难,实际做起来,就是非常困难的了。   http://news.ifeng.com/history/shijieshi/special/malo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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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妇守节 少年自宫

查阅每个县的县志,都会有该县节妇的记录。有死了丈夫立志不嫁拉扯孩子成人的,有还没过门就死了丈夫以未亡人终老的,总之各有特色各擅胜场。节妇的生平,正如皖南随处可见的贞节牌坊,是殿堂,也是刑场,更是祭坛,在其上献祭一个个活生的祭品。 诚然,独守忠贞,值得别人尊敬。问题在于,这其中有多少是真正忠于感情;又有多少仅仅是接受从小被灌输的观念,为了守节而守节;又有几分是被逼守节,不是有父亲在死了女婿之后,逼女儿殉夫么?在宗族本位的社会里,在亲情之上,始终高悬利剑,名曰耻辱感。正因为国人习惯了个人利益要服从家族名誉,自然能接受所谓的国家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 明清律法,寡妇改嫁,原先继承的丈夫财产归夫家支配。该条例原意在于“鼓励”寡妇守节,但却给寡妇制造了极大的麻烦,因为夫家亲戚为了财产,会想方设法逼寡妇改嫁,甚至谋杀儿童,彻底断绝寡妇与该家族的联系。为了财产,毫不顾惜亲情,而且寡妇改嫁,那时算不得名誉,于是寡嫂名利双失,倒成全了小叔子的飞扬跋扈。 中国不外乎三种人,一种当婊子,一种立牌坊,一种既当婊子还立牌坊。第三种人是话语权的掌握者,掌握道德的最终解释权,根据自己需要给他人建构耻辱感。在“替天行道”的道德祭坛上,“好人”和“坏人”都是祭品,不仅要“杀一儆百”让人“反躬自省”,更要“举一反三”使人“见贤思齐”。这边杀掉的,是被推出来的典型,以供Show,而这边表彰的,更是演员,是杀鸡给猴看的猴子。做这样的猴子,不容半点闪失,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自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一旦榜样失贞,其惩罚必然罪加一等,因为欺世盗名,自然其心可诛,殊不知很多榜样并不是自己想做榜样,而是莫名其妙间“被榜样”,活着活受罪,不想受罪还要被清算,死了都不光彩。朱文公其人,在财色方面都有说不明白之处,断案子也迂腐不伦,不过学问家最大的优势是能立一手好牌坊,千百年后却让孔夫子替他背黑锅。建构标准的人自己不能遵守,又如何让人信奉以之? 与道德审判结伴而行的便是诛心之论,凡事要先问问动机,你扶老人,也是“能安这好心?”问动机是极为好用的武器,批评政府,是不是哗众取宠唯恐天下不乱?批评领导,是不是诽谤君父以邀直名?陪学妹上自习,是不是别有用心想关系更进一步?总之,无论再恰当的事,都能给你找出不恰当的动机,让你百口莫辩,当人一口咬定你如是想,当你和人讲道理,人一句话说死,你要在我这位置也会这么做,你真的说不清。你真的要辩,也是胡搅蛮缠,文过饰非,罪加一等。凡事都问动机,自会人人都是表演者,个个都是阴谋家。当道德审判的戏码天天上演,耻辱感便建构在每个人的心里,动辄得咎,进退失据,那些过门前就死了丈夫的节妇,以道德名义,任自己的人性被扭曲,违背人性的道德,算哪门子道德? 耻辱感伴随道德而来,是恻隐之心被社会建构后的产物。食色性也,食为了生存,色为了繁衍,都很正当,也很正经。但这两者真的不一样,当你饿了,你可以很自然的告诉他人:我饿了,不论什么场合,最多失礼,不会被上纲上线;但当你想OOXX,99%的人难以启齿,你说不出口,为什么?这便是建构的耻辱感。色与食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不仅仅是个体行为(当然也可能是个体行为),你要找人表达,TA如果拒绝,不会仅仅像吃饭那样说不吃,多半还会送你个称号:臭流氓。因为TA对此感到耻辱,所以你也合当对此感到耻辱,当大多数人都对此感到耻辱,无论如何,你都应该对此感到耻辱,否则你就是不知羞耻。为什么吃饭就不羞耻?我们考虑过猪牛羊的感受么?我们考虑过被吃掉的花花草草的感受么?因为大家都不认为羞耻,所以你也没必要羞耻,你如果放言猪牛羊很萌很可爱,我吃它们感到羞耻,一定会有人说你没事找事。 在任何神圣的事物背后,一定是暗无天日的残忍。道德不过是社会公约的一部分,和法律一样会随着时代发生变化,也可以被修正。有些人违背了道德,不一定是他们错了,有可能是道德错了,比如中世纪被烧死的同性恋,是他们错了还是道德错了?谁也无法下定论。让道德成为神圣物,不可被质疑,不可被挑战,只会在每个人心里都种植下深深的耻辱感,去折磨每个人,这便是专制的极端——每个人都是警察。 请不要说我危言耸听,泉州安溪县一名17岁的男孩因那话儿时常“不听话”,感觉羞耻,便在家里挥刀自宫。这一悲剧的酿成,仅仅是青少年性教育的失败么?男孩的那话儿,和节妇的裹脚布一样,是道德祭坛上新的贡品,还新鲜着呢,散发着肉色的光泽。 (采编:杨松子,责编:佛冉) 您可能也喜欢: 自《宫》处谈起 ——警惕买椟还珠,提防还珠卖毒 <天权>散场的少年 <天权>那些自恋狂做不到的事 <玉衡>《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哲学解读: 一部人与人类信仰的奇遇记 <北斗荐书>本期主题:少年与街道 无觅 标签: 妇女 , 社会公约 , 耻辱感 ,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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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均 | 依法治网,不但打击坏人,更要保护好人

近日,《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连篇累牍地发文呼吁加强对互联网的立法与管理,指出:造谣谩骂,欺诈诽谤,对个人、对社会、对国家都可能造成危害。文章指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管一管网络乱象”是许多老百姓的愿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说得好。互联网十年,对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所起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网络也存在严重的问题,甚至一些违纪乱法,侵害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如何管理好网络,不但是中国,也是世界各国面临的问题。“管一管网络乱象”的最好办法就是加强网络立法,依法管理网络。   但是,我对官媒定义的“网络乱象”却有话要说。按照《人民日报》的定义,“网络乱象”主要是指网民们造谣谩骂与欺诈诽谤,当然还有传播色情,搞赌博等等并非只在网络上才有的一些罪犯现象,可如果只是这些“乱象”,显然不一定构成对“国家的危害”,充其量对社会、对个人有一定的损害而已。   那么,网络上最大的乱象是什么?我个人认为,是一些地方政府借助公权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肆意对网民的自由言论进行删除,对揭露真相表达爱国热情的网民进行打击报复,甚至把他们抓起来劳教,投进监狱!这些行为不但直接破坏宪法,也损害了执政党与国家的形象,这才是更可怕的犯罪。相比较某个网民造谣生事弄脏河水,这可是污染源头,不能不慎重。   对于那些依法管理网络的文明国家,法律的作用很明确: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或者简单地说:打击坏人,保护好人。前面一句很重要,后面一句更重要。依法治网就是不但要打击网络谣言与欺诈等犯罪份子,更要保护网民的合法权利!   正如宪法不但是用来判处那些“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份子,更是用来对付那些背叛人民、剥夺人民权利的邪恶政府与利益集团的根本大法一样,任何用来管理网络的法律,同样不但是用来对付网络上的不法份子,更是用来保护网络上的“合法”份子的。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也是普通的中国网民们都忽视了的重要问题。现在一听到要把网络变成法内之地,大家都紧张了。因为在中国,长期以来,法律只是执政者,尤其是各地政府用来对付老百姓的,是马克思理论中的所谓“专政”工具,而忽视了法律,其实更应该是老百姓用来保护自己,对付执法犯法的当权者的武器。法律不但是老百姓的挡箭牌,还是保护自己的利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中国也不应是法外之地,而恰恰是有些人把中国当成了法外之地,部分“老百姓”才利用网络这个暂时不被他们严密控制死的“法外之地”揭露贪污腐败、诉说冤情、表达意见。问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例如重庆也确实“依法”抓了一大批网络上的“造谣生事者”,可其中竟然有大部分是官员们为了掩护自己的恶行而制造的冤假错案。   18 大后,在新一届领导人言行的鼓舞下,“老百姓”借助网络反腐热情更加高涨。即便再枉顾事实的媒体,也应该看出,“老百姓”借助网络揭露贪官污吏,追求公平正义,维系和谐社会,其功劳远远超过花费大量纳税人钱财、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五千多份官媒,成绩甚至不亚于中纪委与司法部门。网络,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的“廉政公署”,成为贪官污吏的伤心地,成为反腐倡廉、复兴中华民族、实现中国梦的人间正道。   我支持《人民日报》要把网络变成法内之地的说法,我更支持把整个中国变成法治之地。但依照我的常识,我不认同《人民日报》说“管一管网络乱象是许多老百姓的愿望”这句话。《人民日报》评论员应该很清楚,“管一管网络乱象”绝对不是普通老百姓,更不是网民的愿望。这个,只要看看官媒文章后面的留言与网民的评论就再清楚不过了。   再说,你能找出几个老百姓真正遭受“网络乱象”的损害?有几个普通百姓是“造谣谩骂、欺诈诽谤”的受害者?相反,网络上遭到损害与谩骂的,有几个不是官员与权贵?更可悲也很可怕的是,老百姓对权贵的“造谣谩骂”与“诽谤”,几乎都被证实是“真实的谣言”。只不过最后揭露出来的事实是:他们贪污腐败的数额更大,暴行更加恶劣。   海外早就实行了依法治网,难怪我们一些官媒竟然学会了“挟洋自重”,动不动就说什么西方国家也严格依法管理网络,不过,你应该知道,人家其他各国不光以法管理网民,更依法约束与管住那些管理网民的官员;人家其他各国的网民如果造谣生事就会被告上法庭,但人家也同时拥有宪法赋予的各种权利,尤其言论自由的权利;人家网民对官府与“人民公仆”不造谣生事与诽谤污蔑,不是因为民众的素质高,而是因为人家的政府早就实习了“阳关法案”……   依法管理网民,更要依法管理官员,否则,老百姓只能选择不去法院而去上访,不去上访而去上网。依法管理网络,不但要依法打击网上犯罪份子,更要依法保护网民的合法权利!依法治网,就是要把网络变成一块人间净土:好人能够畅所欲言,而贪官污吏则无所遁形。法律,是打击一小撮坏人,保护一大群好人的,千万不能沦落成一小撮坏人用来限制、压制与打击一大群好人的工具!   杨恒均 201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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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色 | 唐丹鸿:西藏问题的关键词及有心的用语

诗人、作家唐丹鸿 Tibet question,汉译“西藏问题”,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由最初的主权问题,发展到涉及藏人人权、宗教信仰自由、民族压迫、资源掠夺、环境破坏等各种问题,并成为了一个国际化议题。尽管已经演变得复杂多元,但归根结底,西藏问题就是西藏(图博,西藏多卫康三区)与中国之间的问题。回溯源头,都是主权问题带来的。这是西藏问题的关键点,这一关键点有两个基本观点:藏人的、汉人的。 一、西藏问题的关键点 1960年,联合国咨询机构“国际法律人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在《西藏(Tibet)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告中,对西藏国际地位做过如下裁定:“西藏在1951年《和平解放协议》(即《十七条》)签订时,不论如何,是个实质上独立的国家;1959年西藏噶厦政府废除了这份条约,也证明完全于法有据……西藏从1913到1950年所展现的国家状态,一般为国际法所接受。”【1】 Tibet question,汉译“西藏问题”,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由最初的主权问题,发展到涉及藏人人权、宗教信仰自由、民族压迫、资源掠夺、环境破坏等各种问题,并成为了一个国际化议题。尽管已经演变得复杂多元,但归根结底,西藏问题就是西藏(图伯特,西藏多卫康三区)与中国之间的问题。回溯源头,都是主权问题带来的。这是西藏问题的关键点,这一关键点有两个基本观点:藏人的、汉人的。 其一,西藏历史上是个独立国家,1949年被中国武装侵略,随后置于了中国的殖民统治下。中国的殖民统治给藏人带来了屠杀、民族压迫和文化灭绝。因此,争取西藏复国的自由西藏运动,是完全合理的。持这一观点的是西藏人(博巴),也是国际藏学界、和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这里的国际社会主流观点并非指各国官方表态,而是基于国际法律人的解释和国际藏学界的研究所形成的民间共识。 其二,应该说是中国人中绝大部分汉人的基本观点,即“藏族人闹独立 、搞分裂”造成了西藏问题。这种观点,首先是完全不认为西藏曾经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其二,这个“少数民族”——“藏族”,企图从统一的中国分裂“独立”出去,是绝对不能接受的。这两个互为冲突的基本观点导致我们必须想一想:中国侵略占领了西藏吗?这是西藏问题的根源和本质。 其实,根据国际法民族自决原则:全世界任何民族无论大小,都有权自己决定自己归属某个政府体制、执政政党组织、政治环境以及民族命运,无需受其他国家或者政权影响。就是说,即使“自古以来”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央政府”一直管辖着西藏“地方政府”,藏民族也有权通过民族自决,决定西藏是否独立。单根据这一原则,讨论西藏是否被中国侵略和占领,似乎并不十分重要。 然而,面对世界上数量最巨大的坚信“主权高于人权”、“领土必须完整”的族群,判断这一点则很重要。就是说,如果我们对这个坚信“主权高于人权”、“领土必须完整”的族群的良知还有信心的话,这个判断将是一个提醒,提醒他们将心比心:如果西藏在“解放”以前,是一个独立国家,那么对西藏人(博巴)来说,西藏(图伯特)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也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侵略占领了西藏吗?这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如果问藏人,答案是肯定的:“当公历1949年中国军队侵入西藏时,不管是从国际法的角度,还是根据实际现状,当时的西藏确定无疑地是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国家。”【2】 这个问题如果问汉人呢? 二、关键词“是中国的”  互联网搜索“西藏问题”、“西藏问题的起源、本质”,中国政府的典型用语主要有:“‘西藏问题’是一个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国家统一是最高的原则”;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西藏地方从未成为一个独立国家……”;“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国主权”、“中国领土”、“中国内政”等,目的都是强调中国对西藏的主权。这般对用语的精心考量和刻意强调,恰恰反映了中国在对西藏的所有权上有问题。因为中国从来没有花费那么大的财力人力,来反复强调河北或者陕西是中国的一部分。近日,中国西藏文化保护和发展协会副会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研究员朱晓明发表在《红旗文稿》上的“关于‘西藏自古是中国一部分’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一文,泄漏了对西藏所有权的中国官方表述的心虚,和对“存在着重大理论缺陷”的担忧:“‘西藏自古是中国一部分’的论证有待完善。”【3】 中国政府在同达赖喇嘛私人代表团的数次谈判中,要求达赖喇嘛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士的一部分”也反映了中国当局深谙“说法”的重要性。这一要求没有得到已经申明放弃独立,转而寻求高度自治的西藏流亡政府的让步。因为“如果承认此种说法,就违背历史事实,也违背尊者高尚的人格。”【4】 联合国大会于1959年、1960年、1961年、1965年等讨论西藏问题时,有许多国家谴责中国非法侵占一完全独立的国家。到今天,许多国家政府屈从于中国的订单外交,渐渐“承认”了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一动作本身显示了“承认”之词对中国来说多么重要,因为中国从来不需要别人承认山东河南是中国的一部分。在国际政治交易中,我们只要看看谁能从承认之词获益,就不难辨别中国人需要这些承认之词,因为它也能为“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增添“支持”;对那些从不承认到承认的国家而言,并非代表他们过去的判断有误,只能说明承认后就有订单,出卖别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谁是受损的、被出卖的一方不言而喻。 关键词是“西藏是中国的”。“中国西藏……”绝非中性指代一个地理位置,而是一个饱含权属的政治用语。这一用语,仅仅是中国共产党政府所看重的吗? 三、想当然的疆域 众所周知,尽管中国大众对共产党的宣传有各种不信任,但关于“西藏是中国领土”的宣称,却被数以亿计的中国人(绝大部分是汉人)一致认同。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共产党高度一致,视“西藏独立”为弥天大罪,不可接受。而且,视西藏为中国领土的不仅限于中共党员或中国境内大众,也是全世界的多数华人包括台湾中华民国人的看法。 既然从清末政府起,就宣称西藏属于中国,中华民国也如此宣称,那么到中共政府这一朝,虽然共产党政府撒谎成性,但在“西藏是中国领土”这一点上,要说仅仅是共产党信口雌黄,给“不知情”的大众洗了脑,怎么说得通呢?共产党并非第一个宣称西藏属于中国的中国政权,而是在入侵占领西藏后,为这一宣称的合理化制作了一整套理论的第一个。尽管按照共产党自己的研究员朱晓明所言“还存在着重大理论缺陷”、“论证有待完善”。而且,照目前的情势看,也有理由相信,共产党将并非最后一个宣称“西藏属于中国”的政治力量。就是说,即使共产党垮台了,还是有汉人和汉人的政治力量继续这一宣称。 那么是否可以说,在这些汉人(我必须强调一下“这些”而非全部,让他们自己对号入座比较好。当他们被我的杆子打着的时候,总会代表全体汉人说这杆子打了全部),在这些年跨数代、散布世界各地的汉人大脑的疆域中,一种想当然的主权早已在想象中拥有。他们的历史依据来源于汉人的史书中,一些自说自话的描述。这些夸大其词一厢情愿的描述其实离“主权”还差得很远,也缺乏来自双边的相应文献佐证,但并不妨碍他们相信西藏属于中国。“蛮子”、“土番”、“生番”这些词语,比共产党古老得多。当说到这些词时,指的是一种生活在“边疆”的、智力低下、几近动物的类人类,就像那些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即使生于斯长于斯,但哪里配得上对那片土地拥有主权? 因此,尽管清政府为宣示统治在藏东边境杀藏人如麻,随后很快又被藏人全面驱逐出来;尽管第13世达赖喇嘛反复详述,从元朝以来主导藏中关系的“榷雍”(喇嘛-施主)是一种平等关系而非上下关系;尽管西藏发出官方申明“我们本来就是一个小型、虔诚又独立的国家”;但在中华民国看来,西藏就是“五族共和”之一族;尽管中华民国没有任何特定史料或文件能够证明对西藏主权的天马行空的描述,但“没有行使权力”被他们认为是统治者让藏人自治;尽管从清末、到民国、到中共“解放”,各时期都遭遇了藏人奋力抵抗,但这不是令人生疑的争端,而不过是藏蛮子不服统领管辖罢了。 这些认同“西藏是中国领土”的汉人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对藏人史书中是怎样记载的、藏人对汉藏双边关系是怎样理解的,并不感兴趣。为什么呢?我们不妨看一看,“西藏是中国领土”这一宣称对谁有利?明显的受益者不正是汉人们吗?清朝血腥地开启了进军西藏的行动,民国军阀血腥地继续了这一行动并导致藏人被迫签署《康藏岗托停战协定》,割切了藏东部分土地;由于能力有限,清末和民国时期,汉人们尚未得以享用西藏。自从共产党中国在军事和政治上全面控制西藏以后,从地下的矿藏到地上的森林、河流资源、地理风貌、人文风景、就业空间、居住空间,哪一样不正在被不同地位、不同身份、形形色色的汉人各取所需?还有一个颇为流行的说法,是西藏乃“国防要地”,如果独立了,汉人们的假想敌就会“直驱腹地”——这腹地就是广大的汉地呀,还是为了汉人!惟有藏人,成了“西藏是中国领土”的受害者。 正因为想当然的疆域,正因为“西藏是中国领土”对汉人大众有利,汉人们才会认同共产党中国天然地从元朝、清朝和国民党名下“继承”了西藏;才会在反“藏独”、反“分裂”这一点上与共产党高度一致。因为如果西藏独立,则意味着失去汉人的利益——当然他们会说是“国家利益”、“人民的利益”。至于那片土地上的原主人,或者说那些汉人世界之外的“少数民族”、脏兮兮的“蛮子”们的自由和权益,对汉人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领土”,这“领土”其实是汉人的领土,只不过上面碰巧生活了一群野人。这差不多算是汉人的集体无意识了。 这种集体无意识,加上共产党五十多年来合理化的包装,加上“西部大开发”的殖民政策对汉人有利可图,大量汉人就参与“开发”西藏了。他们即便不知西藏“解放”前的主权归属,但他们明知那是藏人祖辈生活的地方,有藏人自己的风俗和信仰,但基于“在自己的国家自由迁徙”的权利,他们认为向西藏移民理所当然,“开发”西藏理所当然,汉人们有国家授权,无需藏人接受或认可。移民西藏的心理负担,主要是因为天远地远,自然环境恶劣,身体难以适应,而与原住民权益无关。基于他们更文明更优越的心理,加之共产党的妖魔化宣传,他们便不顾入乡随俗的伦理,公然诋毁人家的宗教信仰,蔑视人家的风俗和禁忌。他们中的很多人也是共产党的受害者,作为单一的个体,也是勤劳温良乃至卑微和令人同情的弱者。 2008年3月西藏事件后,全世界都有幸欣赏了海外华人以压倒性的阵势挥舞五星红旗,辱骂攻击自由西藏人士和西藏同情者的骇人场面。这些汉人大众并非每一个都是共产党员,他们中的很多人也厌恶共产党。但他们热爱“统一”,一句“自由西藏”、“西藏独立”瞬间可将他们变成暴民。这些对西藏真相“不知情”的大众,有意无意地根据自己的身份、利益等因素,选择性地决定对领土概念的理解。中国官方表述“中国西藏”对他们起作用,为他们“给力”,也通过他们传播和继承。这样的汉人大众境内外数量之巨之强势,远远超过藏人总人口数倍,足以形成一个族群压迫另一族群的整体格局了。 四、帝国心态的改良版 2008年以来,流亡西藏方面开始积极地与汉人对话交流。互联网技术的发达,对关注西藏问题的人们来说,获取西藏问题资讯已不再困难,特别是境外人士。因此,我比较关注境外持不同政见的汉人人群怎样看待西藏问题?众所周知,藏汉交流带来了非常正面的变化,但我这篇“政治不正确”的文字就不锦上添花了。要是您还有兴趣读下去,就请做好添堵的准备。 在众多参与汉藏对话、对西藏困境深表同情的境外人士中,李江琳是最深入专门研究西藏问题的人士。2010年和新近分别出版了《1959拉萨——达赖喇嘛出走始末》、《当铁鸟在天空飞翔——1956-1962青藏高原上的秘密战争》。两本书的内容,主要涉及达赖喇嘛出走始末,以及中国官方称为“平叛”、藏人称为“世时翻转”(从人间到地狱)的那段历史。两本书的时间跨度为1952年到1962年,主要集中在1956年到1962年,即中共称为“民主改革”和“平叛”的时段。而西藏(图伯特)被武装入侵到被武力全面横扫一遍的时段,即从“解放”到“平叛”结束的时段,是从1949年到1962年。 必须强调的是,正是在1950年10月,中国军队攻陷昌都;西藏噶厦政府呈交联合国秘书长报告呼救,西藏问题正式进入国际视野。1951年4月,在武力威胁和国际社会茫然、漠视的情况下,达赖喇嘛派代表团前往北京与中国政府和谈,但并未授予他们“全权代表的”资格。由于中方提出的协议草案并不为西藏代表所接受,中方限制了西藏代表们的行动自由,威胁其生命安全,逼西藏代表在签字与“立即进兵拉萨”之间做出选择。1951年5月23日,在没能够向西藏噶厦政府汇报的情况下,西藏代表们与中国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该协议上盖的西藏代表印章是由北京的中国官员伪造并加盖的。【5】 《十七条》题目就很有心:“中央人民政府”、“西藏地方政府”。开篇第一句“西藏民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与其他许多民族一样……”意在明确强调,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藏人是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而藏人则指出:“中共强迫西藏政府签订了与同样被中共 ‘解放’了的、其他省或民族自治区之间所没有签订过的《十七条协议》……《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西藏历史上的一大悲剧。自此,整个西藏变成了中国可以随心所欲的殖民地。”【6】 就是说,1950-1951年,正是西藏当代史上、也是中藏关系史上发生重大历史转折的关键时刻。藏人把昌都战役和《十七条》看作当代西藏问题的起源,其本质是中国的侵略。昌都战役与《十七条》,也关系到汉语读者判断“解放西藏”与“解放中国”是否一样?即:中国是否侵略占领了西藏? 有意思的是,作为历史研究者,李女士的书却恰恰避开了1950年到1951年这个历史的关键点,也是西藏问题的关键点。李女士两本书所谈及的“民改”和“平叛”,恰恰是紧随这个关键点之后发生的事。实际上,昌都战役和《十七条》的性质,也对汉语读者理解被中共称为“叛乱”的藏人大起义和达赖喇嘛的流亡不可或缺。即:西藏(图伯特)主权的丧失是一个瞬间的过程,还是一个分阶段持续了九年的过程?然而1950年到1951年这段至关重要的背景在李江琳的书中却消失了。 当然,历史研究可以细化到某一局部乃至某单一事件。李女士把书写范围限定在1951年之后,导致藏人起义和达赖喇嘛流亡的直接原因“民主改革”也尚无不可。然而,如果要谈西藏问题(Tibet question)的起源或关键点,任何一个严肃的藏人历史研究者,或者国际藏学界一个中立的西藏问题研究者,都绝不会避谈1950年的昌都战役和1951年的《十七条》。可是李江琳论断西藏问题的起源和关键点,却是让昌都战役和《十七条》这一至关重要的历史背景缺失,作出了如下论断:“藏区的‘民主改革’是西藏问题的源头……1955-1956年的时间点,是了解和理解西藏问题的关键点……就是西藏问题的真正源头。”【7】 李女士是以学者身份,高调地与中共官员辩论西藏问题的。中共官员的观点无非是宣传机器的常规说词,把西藏问题归结为帝国主义阴谋,美国CIA背后运作等。李女士在这篇原标题为《洗不干净的血手——发生在藏区的国家罪行》的辩论文章中,用了大量篇幅和史料驳斥中共官方“美国造”之说,更用她掌握的丰富信息和数据,以充满同情的笔调描述了“民主改革”和“平叛”给西藏三区带去的灾难,以及达赖喇嘛和流亡藏人的民主成就。通过斥责共产党的谎言和暴行,来阐明她的研究结论:“1955-1956年的时间点,是了解和理解西藏问题的关键点”,并指那位中共官员“在年份上打马虎眼的正是这个时间点,而欲图掩盖的,就是西藏问题的真正源头”。李女士所指的西藏问题的真正源头是“民主改革”,而且李女士也在媒体采访等不同场合多次给出她的这一研究结论:“现在的‘西藏问题’,不是1951年产生的,而是从1956年开始,在西藏周边的藏区进行暴力土改以后产生的。”【8】 从李女士的书、文章等都不难看出她的正义感、同情心和专业素养。但正是如此专业地抛出“民改是西藏问题的源头”令我困惑。我曾经在推特上专门就此请教过李女士:昌都战役和《十七条》在西藏问题中处于什么位置?李女士没有回答。我自认为是对西藏那段历史具有常识的人,而李女士的“民改源头论”挑战我的常识,所给出的资料和数据并不能直接支持她的论断,只能证明共产党的残暴,以及在西藏使用了一套与在中国各地类似的统治之术,却无法排除西藏问题与侵略有关。只有把1950-1951年这个时间点去掉,资料和数据才会发挥作用。掐头去尾地把一个论断拽顺是一个不诚实的专业动作。那李女士为什么要在1950-1951年这个时间点上打马虎眼呢? 我又一次卑鄙地想:这个结论对谁有利?也许,只有把昌都战役和《十七条》从链条中切割出去,才能把西藏问题变成“内政问题”。也就是说,西藏问题虽然无疑是中共制造,但不在于中共入侵,与领土和主权无关,而在于中共残暴愚蠢的治夷之术。如果按《十七条》办,让藏人高度自治,而不是“红色大一统”搞民改,官逼民反把事情搞砸了,与中共委曲求全的达赖喇嘛就不会出走,深知实力悬殊又尊奉达赖喇嘛的藏人们就不会反抗占领,从而生米熟饭地接受“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了。“中国西藏”也就名正言顺了。 表面看来甚至不少藏人也同意,如果中共规规矩矩遵循《十七条》让西藏高度自治,就不会有后来的诸种麻烦了。流亡政府有这个态度,中间道路也与这个思路有关。但流亡政府和达赖喇嘛决不会绕开1950-1951年西藏命运逆转的年月:藏人在中国武力威胁和国际社会的漠视中,无助地、被迫地签订了以“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为宗旨的《十七条》。同时,在《十七条》给予的幻想和麻醉中,仍然有很多藏人,并不接受“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从西藏流亡后,达赖喇嘛在1959年6月20日,第一次获得自由发表讲话的机会时,即官方宣布不承认《十七条协议》。声明《十七条协议》是西藏政府和西藏人民在武力逼迫下签订的。【9】 令人悲哀的是,即使怀有正义感、同情心、崇尚自由、追求民主的汉人们,特别是身在海外,有条件获得西藏问题全面资讯的人士,仍然以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心理特征,对藏人当初签下城下之盟的无助与被迫视而不见。他们虽然反共,同情藏人遭受的苦难,谴责中共的西藏政策,但大多数都默契地保守了一个底线:有的提出用共和制、联邦制解决西藏问题;多数人对达兰萨拉官方政策“中间道路”特别欢迎;有人好意提醒藏人不要搞“独立”,因为“不能得到大多数汉人的同意”,似乎藏人有摆脱共产党的自由,却没有摆脱汉人的自由。数届汉人异见人士组织的汉藏交流会议中,汉人占绝大多数,“高度自治”是强势话语,无一讨论西藏1950年之前的国际地位,更绝对没有关于“独立”的议题。但把西藏问题的“真正源头”推到民改的,李江琳是第一人,目前看也是唯一的人。 在《1959拉萨!》中李女士写到:“中国历朝历代都处在某种程度的‘大一统’之中……清朝统治广袤疆土的方式是一种‘二元体制’,一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汉地汉人体系,另一是处于边疆的满蒙藏体系。后一体系不归前面汉人体系的中央政府直接管辖,清政府也不干涉这些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1949年之前,中国的社会形态是相当多元的,并且在民族地区保留了高度的自治……1949年之后,中共建政的是……集权专制的‘红色大一统’。”【10】 这其实不是李女士的个人观点,也是很多汉人异见人士,以汉人的标准所判定:西藏过去的地位是一种“高度自治”的地位。在以前的中央政府治下没有问题,在共产党的“红色大一统”统治下出了问题,也即治夷之术的问题。与共产党的区别似乎在于,共产党不会让藏人高度自治,而民主的中国会让藏人恢复高度自治。 清政府是西藏(图伯特)的“中央政府”吗? 1949年之前,西藏(图伯特)是“民族地区”吗?如果问一问藏人,则有截然不同的答案。藏人学者旺秋德丹•夏格巴的《西藏政治史》,引用五十七种西藏原始材料和政府档案,对西藏政治宗教历史的演化、对外关系、特别是清朝以来的藏中关系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为人们认识西藏1950年以前的政治地位提供了证据,这些证据为国际藏学界和国际法学家所认可,即1950年以前西藏是一个独立国家。《西藏政治史》被中国政府的御用学者们挑挑拣拣地反驳,在境内却看不到这本被反驳的书。藏人若私藏该书被发现,书遭没收,人有牢狱之灾。许多从藏人角度书写西藏历史、指控侵略和占领的作家进了监狱,比如《骚动的喜马拉雅山》作者卓玛嘉,至今仍在狱中。 五、谁的西藏与丛林法则 正因为藏人的角度是存在的,而且与汉人的角度很不一样,藏人作家唯色撰文《共藏问题有问题》【11】,对李江琳女士的用语和观点提出了异议。我想提醒的是,这些用语和观点,并不是李女士个人的,对很多汉人来说,这些用语和观点可能根本没有问题,完全正确。但藏人却难以认可。 李女士的西藏表述:“中国西南西北地区……其涵盖地域为藏人世居之西藏三区,即今之‘西藏自治区’和‘周边四省藏区’”【12】 。 唯色以藏人的角度指出:“不是‘中国西南西北地区’……而是在属于藏人的图伯特三区——安多、卫藏和康” 【13】。这当中有用词微妙、意义重大的差别:李虽然没有否认“藏人世居”,但认可是属于中国。唯色更要强调的是“属于藏人”。 唯色的文章发表后,收获了一位匿名人士的留言【14】。从留言可以看出是一名汉人,应该说也是西藏困境的同情者,对西藏问题较熟悉。这位匿名人士认为唯色对“中国西南西北地区”的“纠正”很“离奇”:“……我理解许多藏人不希望西藏是中国一部分的心情,但1950年代中至1960年代初的西藏事实上就是中国版图的一部分。” 是否上了中国版图,与是否“属于”还是有很大距离的,否则就没有西藏问题了。如果一个强盗抢劫了一块美玉并声称玉是属于他的,受害人就算拿不回这块玉,但指出玉本来是受害人的,有什么离奇呢? 该匿名人士紧接着说“占领是一个事实,这种占领是否正当是另外一回事。因为否定这种占领的正当性,就不承认它曾经发生过,这是好奇怪的逻辑。”这里的“它”应该指的是占领吧。看不出来唯色不承认“它”发生过,而是不承认是“中国的”,这有何奇怪?匿名人士的逻辑似乎是尽管占领不正当,但已经是事实,唯色就不该不承认了。占领是一个事实,占领了就该承认西藏是“中国西北西南地区”了吗?谁抢到手了就归谁,丛林法则下的悍匪逻辑基本上也就这样了。更不幸的是,从清朝还没抢到手时开始,汉人们就认为西藏归中国了。 该匿名人士还说“要是当年的西藏不属于中国地图上的西南西北,那哪里还有什么西藏问题?”这话主要是为了说明李江琳的表述没有问题。其实,博巴(藏人)是绝不会把西藏三区表述为“中国西南西北地区”的,更不会在藏语里这样说;西方藏学学术界乃至普通西方人都绝不会如此表述。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地所普及使用的名字“Tibet”,是为普世所接受的一个文化与历史的界域,并不因为今天在中国版图上就表述为“Chinese Tibet”(中国西藏)或“Tibetan areas of  Southwest and Northwest China”(中国西南西北藏区)。相反,假如一个西方学人如此表述,会被视为古怪可笑,至少太亲中绝无中立性可言。“中国西南西北藏区”这种用语可能只会出自中国人(汉人)。而面对一个藏人的重新表述感到如此不适,做出这种反应的,也绝不会是藏人或西方学者。甚至也不是所有汉人都感到如此不适。 遗憾的是,李女士在《我对当代藏史研究的若干心得与思考》中的逻辑与这位匿名者的逻辑是一样的。“当我提及‘四省一区’或者‘中国西南西北藏区’时,并不包含政治价值观,也就是说,并不意味着我否认这些地区同时也是“传统藏区”,即历史上的吐蕃帝国疆域,我只是如实描述现实的政治架构。”【15】 如果“中国西南西北藏区”不饱含权属和政治定义的话,共产党就不必花那么大的力气来论证“西藏是中国领土一部分”了。任何读者从“中国西南西北藏区”能读出的就是“在中国(属于中国的)的藏区”,而不可能从“中国西南西北藏区”读出“不否认也是历史上吐蕃帝国疆域”的意思。如果一个研究者的专业用语如此容易引起“误读”,那就是用语的硬伤了。 李女士在这段不正面回应唯色的话中,对一段仅仅发生五十多年的鲜活的历史,许多当事人都还在、甚至为李女士的书提供了史料,而且是迄今为止仍然充满痛苦和挣扎的、藏人必须明确的西藏归属问题,给出了几近傲慢的辩解:“研究者不可能将现代史的研究置于非现代的时空概念之中,正如研究当代中国史不能使用秦代的时空概念一样。”【16】研究者的身份掌握了某种话语权,但是研究者不该偷换概念。西藏亡国时并非吐蕃帝国,也不是发生在秦代。它正是发生在当代,这个五十多年的时空中,与中共在中国建政处于同一时空的西藏流亡政府还存在,达赖喇嘛还在,当年的抵抗人员还在,见证了从“博”到“中国西藏”的人还在—— 所以西方学界决不会以“中国西藏”来表述这一空间概念。李女士应该知道,如果对西方人说“Tibetan areas of  Southwest and Northwest China”会被看成什么。正如李女士自己所说,她的用语都经过仔细斟酌,因为“越中性的词语越有力量”。可是李认为中性的对于西藏的表述,却呈现了藏汉分歧:李女士是在以汉人的、中共的时空坐标表述西藏。 六、汉藏问题是“共藏问题”吗? 在新唐人电视台对李江琳的采访里,李女士有一个“共藏问题”的提法,也引起了唯色的异议。新唐人电视台说:“李江琳向本台记者表示,共产党对西藏人民的暴力镇压和摧毁信仰,其实跟它对内地汉族人民所作的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所谓‘汉藏矛盾’,实质上是‘共藏矛盾’。”李江琳的原话是“……我不大认为,汉藏问题是一个好的用词,我认为这个问题是共藏问题,不是汉藏问题。”【17】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从采访本身来看,“汉藏矛盾”变成“共藏矛盾”十分突兀。因为从逻辑上说,应该是先有“共产党在西藏的恶行是汉藏矛盾”的论点,才会出现李女士的反驳。可是采访本身没有这个论点,在网上搜了一下,也没见到任何人把共产党在西藏的恶行归结为“汉藏矛盾”或“汉藏问题”。既没有藏人这么说,也没有汉人这么说。李女士反驳的论点都不存在,又何以论证“所谓汉藏矛盾,实际上是‘共藏矛盾’”呢? 但在夹杂着李江琳原话的这个新唐人的节目中,“所谓汉藏矛盾,实际上是共藏矛盾”这一表述却如此突显分明。所引用的李女士原话,都在论证这一表述的“恰当性”:主要依据一是共产党在西藏三区的所作所为与在中国“内地”的一样,汉人也是受害者;二是汉人大众对共产党在西藏的“秘密”战争“一无所知”,因此汉人没有责任,而是“共藏问题”。 “平叛”对中国人来说根本不是秘密。那个年代的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宣布“平叛”的公告、决议、关于“平叛”的社论、炫耀“平叛”的业绩(战斗天数、俘获了多少叛军、缴获了多少武器)、庆祝“平叛”的胜利等等,连篇累牍、路人皆知。全国都知道解放军在西藏打“叛匪”,平定“叛乱”。如果说今天没有多少年轻人了解的话,也不过是信息结构和知识结构发生了变化,跟“秘密”没有关系。 称得上秘密的是在西藏三区的“屠杀”。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汉人不知道“平叛”具体杀了多少“叛匪”,包括杀了多少手无寸铁的妇孺老幼,以至有的部落全数灭绝。这是唯色在文中强调“屠杀”的原因。 李江琳认为:“至于在西藏,在这个地方发生的战争,实际上是中共建政,构建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它所发生的一切,跟内地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在内地它是夺取政权,然后构建国家权力,它在藏区发生的一切也是这样。” 【18】 在中国,一帮持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汉人通过内战,推翻了国民党汉人政权,建立了共产党汉人政权。汉人和国际社会会说“中国被共产党侵略了”吗?会说“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暴虐统治是‘共汉问题’”吗?对汉人来说共产党建政是改朝换代,政权还是属于一帮汉人,中国还是中国。 在西藏(图伯特),一个持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汉人政权,武装进入千百年来都是藏人生活、藏人当政的领土,以领土兼并、主权剥夺、文化颠覆、经济控制和掠夺为目的,推翻了藏人唯一承认的、藏人的合法政权,代之以共产党汉人政权,从此藏人失去了这片土地上的一切自主权,“博”(西藏)成了“加”(中国)的五省区(即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的藏区),对藏人来说这是灭国。中共在中国的建政与在西藏的建政,本质上截然不同。 李女士依凭共产党在中国“内地”干的事跟在西藏干的事,看起来差不多,就得出了“本质一样”的结论?因此,身在境内,时时被警车跟随、被“喝茶”的唯色冒险指出:“二者当然有本质的区别——在所谓的‘内地’,发生的是中国的内乱,而在西藏发生的一切,却是中国的侵略。”【19】 李女士认为共产党搞阶级斗争,对藏汉是一视同仁的:“实际上,藏区的寺院摧毁是中国大地上最后一批的摧毁。在此之前,在中国内地其他地区各省各种宗教的寺院基本上已经都摧毁了。” 【20】由此人们就得出了藏人、汉人都是共产党的受害者这一结论。“我们都是受害者”、“藏族人民遭受的苦难,汉族人民也遭受了,甚至更惨”这些话语,在汉人中颇为流行,在藏人中也属“政治正确”。但它很容易使人忽略:在西藏这个特殊的领域,汉人并非完全无辜,汉人也是共产党的“受益人”。 对西藏国际地位的否定,汉文化优越感,宗教和民族歧视、汉人权利高于藏人权利等,这些都是“汉藏问题”。其中,对西藏国际地位的否定,是汉人的普遍意识,这应该是汉藏问题的核心。该核心比中共古老,多半也将比中共长寿。 普通汉人虽然把西藏看成想当然的中国疆土,却没有权力和能力实施侵略,只能鬼祟地蚕食,比如过去在汉藏交界地区,汉人以农垦占领河谷低地,藏人只好往高地迁移。也就是说,汉人固然“思想先行”,但以国家军队武装入侵,通过血腥镇压和大规模屠杀完成“统一大业”的,是共产党。其实,从“康藏冲突”来看,假如国民党没有败走台湾,很难说中华民国就不会武力侵占西藏。除了入侵,共产党还在西藏犯下了其它多项严重罪行。那些参与决策、制定计划、具体实施的共产党人都是刑事犯罪,这些罪行将来是当一一清算的,中国政府是总犯罪人,当然不是中国人民的责任。 共产党对西藏犯下滔天罪行后,享用西藏的就不仅是那些参与决策、制定计划、具体实施的共产党人了。“在自己的国土上自由迁徙”的汉人们来到了西藏,给西藏和藏人带来了什么,我就不在此多说了。犯罪杀人的是共产党,分尸而食的人们,即使在利益链条的最后一环,在西藏问题上毕竟也和共产党是利益共同体啊。 西藏问题从最初的侵略,到后来演化得复杂多元,始终有汉藏问题的影子。在“西藏是中国领土”这一认知上,汉人与共产党无法切割;在利益链条上,汉人与共产党也是共同体。普通汉人没有权力和能力对西藏犯罪,挤占掠夺藏人生存空间、宗教民族歧视、否认藏人民有独立或自决的权利……这些都不是刑事犯罪,但摆脱不了道德罪错吧?汉藏问题与共产党犯下的罪行本来就是两个概念。而这个采访在没有论点的情况下,混淆两个概念,非要论证“所谓汉藏矛盾实际是共藏矛盾”,其主要功能是漂白汉人的道德罪错。 对于“共藏问题”一词,唯色在《共藏问题有问题》一文中说:“将屠杀与反抗说成是‘共’与‘藏’之间出了‘问题’或有了‘矛盾’,这是不是说得过于轻巧?”【21】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上,美国首席检察官罗伯特.H.杰克逊说:“发动侵略战争,不仅是国际罪行,而且是最高级别的国际罪行,它与其他战争罪行的差别仅在于它包含了所有的罪恶。”【22】 唯色与李女士观点的冲突,在她一千多字的文章中没有展开说明。发表后在关心西藏问题的汉人圈中引起了一些争议。有些汉人朋友感觉委屈,认为唯色“吹毛求疵”、“过份”,给唯色扣了一顶“藏民族主义者”的帽子。而我写此长文,是认为:这不是唯色与李江琳两人个人间的观点分歧。尽管很多汉人开始同情共产党统治下的藏人,但他们仍然有一种“汉人”的、而非中立的、当然更不是藏人的角度。 并非中国政府或汉人所解释的西藏才是西藏。关于西藏及其所包含的一切,藏人有藏人的定义。 2012-12-8 于特拉维夫 引文来源: 【1】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1960.Tibet and the Chinese People's Republic: A Report 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Geneva.P.346 【2】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西藏流亡政府就中国关系于被占领西藏地区的人权白皮书的答复/一.西藏的地位 概论http://tibetalk.com/history.htm 【3】求是理论网: “关于‘西藏自古是中国一部分’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作者:朱晓明http://www.qstheory.cn/hqwg/2012/201204/201202/t20120223_140438.htm 【4】看不见的西藏: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09/10/blog-post_14.html 贡噶扎西:汉藏人民共同的责任 【5】以事实证明西藏的真相-西藏流亡政府就中国关系于被占领西藏地区的人权白皮书的答复/二.中国对西藏的入侵和统治/与中国的商谈和“十七条协议” http://tibetalk.com/history.htm 【6】《关於十七条协议》西藏流亡政府外交与新闻部 公元2001年5月22日 【7】《北京之春》:李江琳与旅美学人和仁真洛色辩论西藏问题http://beijingspring.com/c7/xw/wlwz/20110528230959.htm 【8】自由亚洲电台《走进西藏第十集》: 采访者北明 受访者李江琳http://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huashengdunshouji/zoujinxicang/tibet-11032009114358.html 【9】同【5】。 【10】《1959拉萨!》香港新世纪出版及传媒有限公司 2010年出版第19页 【11】唯色:共藏问题有问题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11/blog-post.html 【12】纵览中国 李江琳《当铁鸟在天空飞翔》前言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17742 【13】同【11】。 【14】唯色:共藏问题有问题 评论跟贴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11/blog-post.html 【15】 李江琳:我对当代藏史研究的若干心得与思考http://2newcenturynet.blogspot.co.il/2012/11/blog-post_8249.html 【16】同【15】。 (本文转自民主中国 http://www.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31879 ) 延伸阅读: 唯色:“共藏问题”有问题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11/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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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Voices | 加泰隆尼亚:为何追求独立?

2012年9月11日在巴塞隆纳举行的独立游行活动,照片由Lohen11拍摄,来自Wikimedia Commons,依据创用CC BY-SA 3.0授权使用 今年九月间,西班牙巴塞隆纳才出现主张独立的大规模 游行活动 ,时隔两个月, 加泰隆尼亚地区 于11月25日 提前举行区域大选 ,投票率将近七成,创30年新高,支持公投的四个政党(CiU-ERC-ICV-CUP)席次大增,比坚持维持现况的政党(PSC-PP-C)席次高出一倍以上,且无论是执政的中间偏右政党CiU,或是倾向社会主义的PSC,两大政党得票均大幅下滑。 如此看来,加泰隆尼亚似乎将举办公投,决定是否脱离西班牙独立,且选民显然不信任由主要政党筹备,但西班牙中央政府当然不会轻易放手,独裁者法兰科(Francisco Franco) 政权 垮台后,西班牙于1978年颁布的宪法明定,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的行为皆属违法。 除了文化差异,加泰隆尼亚许多民众支持独立,觉得有机会打造更高效能、更民主、更透明、更创新的国家,摆脱目前身陷经济危机的西班牙,也不必再忍受政治晦涩与权力分赃。 不过西班牙现有建制自七零年代末期延续至今,加泰隆尼亚纵然独立,就能轻易扫除所有积习吗?不少人相当乐观, 认为 独立后经济活力前景可期,只要排除贸易壁垒便大有可为,可是经济发展不只牵涉资源充沛与否,经济学家 Jordi Galí 在加泰隆尼亚一份报纸投书,经 Wilson Initiative 译为英文,其中指出: 包括世界银行营商报告、世界竞争力报告等,这些资料均证实任何企业经理人早已明白的事,产能创造财富,而西班牙制度架构毫不理想,因此若成立新国家,将有机会重新开始,建立远大又广泛参与的流程,既可着眼于未来,又不会受过去拖累。 但社会若以政治分赃为基础,能够创造多少产能? Adrià Alsina 向Acemoglu与Robinson的著作“ Why Nations Fail ”寻找灵感,在 e-notícies 网站主张改变加泰隆尼亚地区权力结构: 矿业菁英掌握公权力与大型服务公司,形成控制国家财富的阶级,一如寄生虫抓住宿主不放,他们声称是为国家利益、公共服务或保护地方产业,但总是在保护少数人士特权,牺牲多数民众利益。 他亦在 后续文章 提到: 若加泰隆尼亚独立建国,就有机会抛开枷锁,但也可能用另一群菁英取代矿业菁英。 我们在未来几年有机会改变这套结构,过去因为经济与政治菁英同流合污,令我们卷入风暴,半公营银行为政治人物与营建商效劳,造成房地产泡沫化,且加泰隆尼亚多数企业仍是从法兰科时代遗留至今。 不过有些人质疑,若仍由立场中间偏右的政党CiU推动,结构革新恐怕很难。 例如 博客 兼Twitter用户 @CiUensRoba 拥有6810人关注,帐号简介提到: 加泰隆尼亚理应在没有窃贼的条件下独立,CiU过去偷走我们的自由、主权、认同、福利…未来也不会变! 其他人则认为,相较于脱离西班牙独立,肃贪更加迫切: @Moragasanti :加泰隆尼亚独立并无时间表,我们想要独立,但还得背负这些政治贪污包袱吗? @afarrasc :行政法官等到大选结束后,才以贪污罪起诉PSC领导人,司法独立比加泰隆尼亚独立更加急迫。 独立建国流程将撼动区域政治与经济秩序,但若要撼动社会与权力结构,一场公投恐怕还不够,能否以公投做为第一步? 译者:Leonard 作者 Violeta Camarasa · 译者 Leonard · 阅读原文 en · 则留言 (0) 分享: HEMiDEMi · MyShare · Shouker · facebook · twitter · reddit · StumbleUpon · delicious · Insta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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