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NGO法案

自由亚洲|中国政府规定:所有非政府组织须设中共党组织

中国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在所有的非政府组织内设立共产党小组或党委,以加强共产党对社会组织中的掌控。有评论认为,中国共产党在民间组织建立党小组将会使这些非政府组织完全异化,失去应有的监督政府和执政党的功能。

新华社8月21号报道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文件说,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合力,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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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中国民政部设立网上投诉信箱 鼓励举报民间社团

中国民政部网站8月18日发布消息说,为了严厉查处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布《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受理投诉举报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办法》还提出,根据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3.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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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李婷婷:要活着但不能苟活

中国“女权五姐妹”之一的李婷婷现身纽约一项关于中国女权的讨论会。她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中国当局对维权人士的控制时紧时松,但总体限制越来越严;六个月内,中国有两部法律将生效,届时将切断中国公益组织来自国内和国际的资助。但她表示,作为女权活动家她将继续寻找空间让自己“活着”。

一年前国际社会对她和其他四位并称为“女权五姐妹”的女权活动家因组织公益活动被当局刑拘作出了强烈反应。一年后李婷婷现身纽约亚洲协会,畅谈作为女权活动家的亲身经历与体会,这是否意味着中国的维权人士,特别是女权人士的处境得到了改善呢?李婷婷告诉美国之音,这个问题很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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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CN | INGOer:我们不是国家公敌

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注:本文首发于2015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发布时,该法案最终版本已于日前发布,草案中有争议的条款如境外NGO必须挂靠中方合作单位、受公安机关而非民政部门管理等,均保留了下来。NGO新法案被认为是继《国家安全法》和《反恐怖主义法》之后,又一部可用于封杀异议声音的法律。一年前发布该文章的NGOCN微信公众号也多次被销号。 我们不是国家公敌 ——致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立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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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 | 中国立法授权公安部门管理境外NGO

2009年,绿色和平在北京举办的关于气候变化的活动。Elizabeth Dalziel/Associated Press 北京——周四,中国在习近平削弱西方影响、强化社会控制的运动中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政府通过了一项新法律,目的主要是通过警察监督,来限制境外非政府组织以及它们在当地的合作伙伴的工作。 据官方新闻报道,7000多家境外非政府组织(简称NGO)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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