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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 | 搶陸客 中市飯店推免費巴士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2日電)大陸開放來台自由行可望再增加城市,台中市觀光飯店業者為搶自由行大陸旅客的商機,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長張大春今天表示,飯店業者將推出免費觀光巴士,便利觀光客到台中。 由於華信航空公司11月起將再新增大陸4條航線及越南河內航線,加上大陸可望再新增來台自由行的城市,看好來台自由行大陸旅客商機,包括台中商旅、台中福華、黎客商旅、碧根行館等業者,將共同推出免費接駁觀光巴士,包括市區觀光、台中航空站到飯店、中港商圈到夜市等3條路線,便利自由行的旅客。 張大春表示,每月有超過10萬人次搭機到台中,他很感謝業者推出免費觀光巴士,市府將協助業者到大陸幾個城市及香港、馬來西亞、韓國等地宣傳,吸引更多觀光客來台中旅遊。 張大春指出,中港路商圈、美術綠園道、逢甲夜市都是中市的重要景點,也是目前陸客自由行及踩線團最喜愛造訪的景點,他建議遊客,除了有飯店的觀光巴士外,也可多多利用台中市的「i384」公車優惠,年底前刷卡搭市區公車8公里免費。 台中商旅表示,因應觀光巴士上路,4家業者將聯合推出百年國慶迎賓專案,10月底前入住4家飯店,每人優惠只要新台幣999元。10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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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伟 | 权力、公信力与拆台者

——中国作协一副主席被指弄权捞奖   近几年,每当遇到文学界评奖之类的事,事前或事后总有人对其公正公平性进行质疑,但鲜有圈内人公开站出来以确凿的事实予以指证。现在,这个暗箱终于被掀开了一角。据可靠消息,文学圈内一德高望重的老人,前不久向中纪委写信,实名举报中国作协一姓何的副主席利用权力为自己捞奖。 实名举报信说: “ 2010 年 8 月初,第 4 届徐迟报告文学奖在北京开评委会。何某某有作品参评,在北京他不大可能再当评委。但以他作协领导的身份给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做日常工作的人打电话:他本人“很在乎这个奖”。具体工作的人于是心领神会,先在评委名单上做手脚,剔除了一些可能投他反对票的人,又是搞少数人动作。对在京的 5 个以上的报告学会副会长,连招呼都没有打。他们是:程树榛、张胜友、鲁光、杨匡满、吴泰昌,可能还有别人。参加评委开会的仅 8 人,其中还临时从其他学会借了人。而以往 3 届评委都是 11 — 15 人。主持会的人传达了何某某的指示,即他本人“很在乎这个奖”。凡此都是为了保证何副主席得奖。   于是何又捞了 5 万元。 突破了常识和道德的底线,利用职务或职务影响,操控评奖,为自己谋取私利。何某某够典型了!难怪《文汇报》会有头版头条的文章( 2011 年 5 月 20 日《文汇报》头版头条文章《文学评奖被“小圈子”垄断了?》一文中说:“某奖项某次评出的获奖作品的一位作者,同时就是评委。 ” 指的就是何某某)。 央视早已披露:中国足球协会某领导给裁判打招呼,要求关照一下某俱乐部,于是靠黑哨帮某俱乐部得了冠军,于是某领导和裁判各分 35 万元脏款。此次文学评奖与足球黑幕何其相似。足协涉案的那两人已锒铛入狱。 让我奇怪的是何某某得了许许多多奖了,为何当了高官之后还想得,不给他他不高兴?我第一个答案是:太贪。他很善于利用现有的平台炒作名,出了名再伸手要官,升了官又伸手要钱。如此反复,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他像《渔夫与金鱼》里的老太婆。 ” 2001 年,以徐迟的名字命名的 “ 徐迟报告文学奖 ” 由中国报告文学学会设立。是一项全国性文学荣誉奖项 ,专门用于关注和奖励我国报告文学创作中的优秀作家作品, 每 3 年评选一次。 获奖作品奖金5万元,是国内奖金数额最高的文学奖项之一。 在此前徐迟报告文学奖三次评选中,何某某已连续三次获奖。 举报信还说,关于这事,有好几位评委均可作证。当然, 评委中也有人明知何某某不像话也不敢得罪他。 这封举报信指出:何某某弄权为自己捞奖绝非偶然。 “ 2010 年 11 月,原《诗刊》一位编辑、某江苏青年诗人曾对举报人说:某老师,你点击一下“何某某、言子”。很少上网的我于是开了电脑。《何某某,你不该这么做》赫然出现。文章挺长,语气温和,事实清楚。讲的是 2010 年春江苏常熟搞了个“言子文学奖”,何某某以他身份任评委,少数人暗箱操作,其他收入花费不说,还给自己颁 5 万元奖金。某诗人说:真丢人啊! 有作品参评就不能当评委,是评委就不能有作品入选,这是一切评奖的常识。何某某贪得都不顾常识了。” 现下,中央和各级政府都把维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社会公信力无疑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最根本的保障。无论是作为社会良知守护者的作家,还是作为一个吃组织的饭、拿政府薪水的副部级高官,何某某都应成为社会公信力的捍卫者、守护者,而不应是一个挖墙脚者和拆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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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周大伟:杀人与偿命之间

周大伟:杀人与偿命之间 进入专题 : 药家鑫案 死刑    ● 周大伟 ( 进入专栏 )       药家鑫已经服法。而药父状告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张显侵犯名誉权并索赔一元人民币案正在继续。2011年9月29日,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将择日开庭。     说实话,药家鑫案件曝光的最初阶段,我也不由自主地被各类媒体间“杀人偿命”的怒吼声所左右、触动和引导。不过,某一天当我在一个网页上反复端详药家鑫本人的照片时,我对药家鑫开始动了点儿恻隐之心。     不知是庆幸还是遗憾,我天生就没有长出北大教授孔庆东那对极其富有特色的眼睛 —— 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张典型的杀人犯的面孔,这种人一看就是罪该万死的人”,不同的是,药家鑫在我的眼里,真的还是个孩子,就是这个孩子,在紧张和惊恐中,临时起意,一念之差,他残忍地用刀刺死了一个无辜者的生命。的确,他犯的这个错误实在太大了,没有什么人能救得了他了。尤其是,在这个千百年来讲究“杀人偿命”的国度里,他的罪行难以得到公众的宽恕。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年仅21岁。     看着药家鑫照片上那张还有些孩子气的脸,我脑海里浮现出另一个男孩子的脸,他是三十年前我曾经手办理的一起杀人案件中的罪犯,这个男孩子当时只有14岁。     1982年春季,我在读大学法律系三年级时,来到四川省合川县(现属重庆市)法律顾问处实习。这是摆在我案头的第一个案件:一个14岁的少年,当他放学回家时,看到自己的父亲因为宅基地划界纠纷和邻居发生争执和扭打,他突然从书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刺向对方,受害人胸部中刀,因流血过多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当时,我接受法院指派担任这个14岁的男孩子的辩护人。     在法庭开庭之前,受害人的家属成群结队地来到法院情愿和示威 —— 强烈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法院的审判人员对他们耐心劝阻无效,就让他们来法律顾问处找我谈谈,希望我能对他们做些普法的工作。那天下午,当我看到这些满脸怒气、手持棒棒的男女老少走进我的办公室时,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律师这个行当大致是个高风险的职业。     走在最前面的是死者的父亲,一位70多岁的长者,面孔酷似画家罗中立那幅著名油画《父亲》的人物外表。他坐下后第一句话就问我:“你说,杀人要不要偿命?”我回答说:“杀人偿命,这是民间老百姓的说法,并不是法律语言。我们还是要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杀人、抢劫、放火等严重罪行时,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过,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不能判死刑的”。 听到这里,这位年长的父亲好像突然明白了,他说:“你的意思是说,现在暂时不杀,先把他关在监狱里,等养到18岁时再杀”。看着这位饱经风霜的老人,我只有沉默。我不想去纠正他对法律条文的误解。此刻,这种误解或许是对他内心最大的安慰。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内心十分感慨: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血亲复仇、杀人偿命”观念是何等根深蒂固!     人们注意到,药家鑫案事发后,被害人家属通过其代理人 —— 张显,向社会传出来的意念只有一个:杀人偿命。为了达到这个目地,张显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无视司法领域内公认的职业规则,他利用自己位于舆论风口的特殊身份,不遗余力地向公众发送各种后来被证实为谣言的不实之词(诸如“官二代”、“富二代”、等等),激起一波又一波对药家鑫及其家人的社会公愤,由此给司法系统施加压力。一时间,除了“宰了他”的声音外,媒体内似乎不允许有别的声音。     此时,对于“既要讲法律更要讲政治”的中国法官来说,药家鑫不死,可谓“不足以平民愤”。很多人都说,依照现行法律,对这个在一念之差中铸成大错并有主动且诚实自首情节的药家鑫,是可以刀下留人的,至少,判死缓并不违反法律条文和原则。死缓作为一种重刑,其威慑力对这类罪犯已经足够。     在此,我无意为药家鑫的恶行辩护。谁不惋惜无辜被害者者张妙的惨死?谁不痛恨药家鑫的愚蠢和残忍?于是,每当有人对药家鑫表示出“恻隐之心”时,就有人理直气壮地提出一个假设:“如果扎你8刀,你怎么说?”然而,这些人可能忘记了另一个相反的假设:假如药家鑫是你自己的亲友呢?你期待一个司法程序如何公正地对待你的亲人?或许那一刻,你就会明白了——你应当怎样公正地去对待别人。在中国目前许许多多大致相似的家庭里,谁又能百分之百地保证,在自己家族里,就不会出一个类似药家鑫这样的本应“前途无量”的愚蠢年轻人呢?     目前,世界各地对死刑的态度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完全废除死刑,比如欧洲各国、中国香港等。第二类是仍然保留死刑,但是少杀慎杀,能不杀最好不杀,或者即使杀也要等判了死刑后十年八年后再杀,比如美国有些州。第三类是对罪犯喊杀叫死,主张“杀人偿命”、“立即执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而且杀了以后还要挂横幅放鞭炮。显然,中国现在就属于这一类。     在对于死刑的态度方面,中国人需要和外面的世界接轨吗?今天,关于废除死刑的讨论已经展开,争论仍在继续。看来,对于一个身处转型期的国家而言,只要未来仍然值得我们期待,不难预料,此类公共辩论中所释放和培育的新思想和新观念就会逐渐深入人心!     从这个意义上说,药家鑫不仅为自己,而且为这个社会支付了代价。     接下来的问题是,张显(或张显们)是否也需要支付一些代价呢?即便是象征性的那“一元人民币”的代价。          作者注:这是作者最近应邀为《中国新闻周刊》撰写的专栏稿。 进入 周大伟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药家鑫案 死刑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评论 > 法制评论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5052.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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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关于程钰婷参选人大代表的部分评论(1)

[编者注:程钰婷的这条微博从10月10日 19:16 发布的时候起,迅速得到数量众多网友的转发与评论,但新浪微博似没有全部公开显示所有的评论和转发数。本帖仅仅截取了部分新浪微博上显示出来的评论。] 程钰婷:本人已登记为北京朝阳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选民,现决定以自荐参选人身份参选。自荐参选意义有三:1、实践民主,在青年之时探索民主之路,行使公民之权利与义务,使得热血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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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关于程钰婷参选人大代表的部分评论(2)

[编者注:程钰婷的这条微博从10月10日 19:16 发布的时候起,迅速得到数量众多网友的转发与评论,但新浪微博似没有全部公开显示所有的评论和转发数。本帖仅仅截取了部分新浪微博上显示出来的评论。] 程钰婷: 本人已登记为北京朝阳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选民,现决定以自荐参选人身份参选。自荐参选意义有三:1、实践民主,在青年之时探索民主之路,行使公民之权利与 义务,使得热血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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