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時務 | 林藹雲 群魔亂舞中的新聞倫理
在面書上與一些媒體朋友爭論《陽光時務週刊》處理劉夢熊爆料事件的手法,可謂莫衷一是。給我的感覺正是葛蘭西(Antonio Gramsci)所描述:「舊世界正在死去,新世界還未能誕生:現在是群魔亂舞的時候」。 我們今天所說的專業新聞標準和倫理,如客觀、平衡、中立等,也不見得完美。不少傳媒和政治學者,如研究公共領域的著名學者哈貝馬斯就批評財團組織經營下的媒體機構(corporate media),因為政商的交疊,使其作為公共論辯和監察者的功能,被「公關政治」入侵。 這種「公關政治」在香港則變為「統戰政治」。絕大部分香港媒體的老闆,成了全國政協,而處身於政治旋渦之中的新聞從業員,只能以「專業」與管理層爭辯。譬如說,去年《南華早報》總編把李旺陽被自殺的稿件,由新聞故事變成簡短新聞的做法,就惹來政治考量掩蓋專業判斷的批評。 不過,針對這新聞專業的保護機制,發展出新的政治操作。在反國民教育運動時,就總有幾十名支持國教者同步示威,方便某些媒體「平衡報導」。公眾對如此的新聞「專業」則愈來愈質疑,形成了一個專業新聞自我瓦解的惡性循環。 面對如此境況,新聞從業員應如何是好?繼續以非政治性的專業守則作盾牌?還是擁抱政治? 我認為,在商業媒體工作的朋友,可以借鑒過去 10年,網上公民新聞(citizen journalism)發展出的一些倫理守則,去處理日益政治化的媒體生態。 公民新聞,從一開始就毫不掩飾其政治大計,有的要把新聞生產從財團經營模式拉出來,有的要去抗衡主流新聞,把寫新聞變成公民實踐。既為政治的一部分,又脫離了「專業」的編採流程。公民記者在早期受到很多質疑,亦慢慢發展出一套新的倫理。草根新聞推動者Dan Gilmor 就總結出多項公民新聞的原則,包括:凡事以事實為依歸、真誠與透明、開放並願意改錯與修正、重視過程與對話等等。 由於公民記者寫新聞的動力來自個人信念,他們樂意承認其陳述是主觀及片面的,倫理原則也正建基在這「不足」之上:放棄假裝自己所寫的就是客觀真相,而希望透過拋磚引玉的對話過程去彰顯更全面的圖像。 誠然,專職記者因為有商業機構在資源、團隊支援等層面上的支持,在調查和處理新聞資料上較有利,卻使他們更容易捲進政治,這次劉夢熊的爆料,就充份展現媒體機構如何變成政治戰爭的工具與戰場。 當劉在陽光時務週刊大談如何促成《東方日報》馬老闆與候任特首梁振英見面交心,當晚即爆出他與周刊老闆陳平原來是同一上市集團東方明珠石油的高層(陳平系東方明珠石油獨立非執行董事,編者按),而且劉更於早前被廉署拘捕。言則,當大家對馬老闆與梁振英的邪惡聯盟嗤之以鼻時,又該如何面對陳老闆與劉夢熊的關係?有朋友就以傳統新聞專業的判準來批評陽光時務週刊這次爆料放棄了獨立自主、平衡報道和訊息核實的原則,被政客玩弄了。 的確,若記者及編輯有細緻整理劉的個人履歷,很難會忽略劉乃東方明珠石油副主席兼執行董事,以及早於一月初廉署查黃坤、東方明珠石油停牌的消息。老闆陳平與劉夢熊的關係也會自動浮上水面。 任何政治「爆料」本身,已捲進了政治,編輯和記者再不能躲在新聞背後 .事實上,陽光時務週刊已成為「二次爆料」的配角/醜角,只能以真誠的態度把新聞製作過程透明化,讓讀者了解大家所面對的「不足」。 近年,公眾對媒體的不信任,已發展到一個近乎虛無的地步:新聞就是政治操作,大家要麼吃着花生等看政治鬥爭劇目,要麼就像王宛之一樣討厭政治。後者正好是譚耀宗就劉夢熊爆料事件的反應,「我唔想知道佢講咗啲咩」。這集體情緒,不單進一步埋葬媒體的公共性,更會成為香港民主發展的最大羈絆。 解鈴還須繫鈴人,新舊媒體工作者要一同透過新聞實踐,以新的倫理,走出這瓦解新聞事業的惡性循環。 如欲閱讀《陽光時務週刊》其它精彩內容,請購買/訂閱《陽光時務週刊》。香港、澳門所有 7-11/OK/Vango 便利店、報刊攤,香港誠品書店及其他各大書店均可購買;全台各大書店(金石堂、誠品、何嘉仁、Fnac、敦煌書局、Page One、金玉堂、諾貝爾、墊腳石)網路書店(博客來、讀冊生活)亦有銷售,馬來西亞可在紀伊國(Kinokuniya)、商務書局、大將書行、城邦閲讀花園、Borders(雪隆The Curve, The Garden, Tropicana, 檳城Queensbay Mall)、雜誌連鎖店MyNews.com)購買;您也可透過 www.subisunaffairs.com 訂閱半年/全年/兩年的雜誌,現在訂閱更有機會享受高達五折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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