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

是种过鸦片,中央领导人吃小灶(转)

作者: 张耀杰  |  评论(0)  | 标签: 读书看电影 李锐:我的延安经历(一) 作者:李锐/口述,丁东、李南央 据录音整理 (一)延安的生活和工作去延安   一二·九运动时,公开的武汉学生救国联合会被政府解散,我们一批进步分子就成立了秘密学联(如北平的民先队),我是武汉大学的代表,我的前妻范元甄是懿训女中的代表,她是在抗战初由老师何伟(文革前曾任教育部部长)介绍入党的。两人从而相识后来,范元甄离开学校,在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主任陈诚,周恩来任副主任)第三厅(厅长郭沫若)下属抗敌演剧九队任党支部书记。武汉失守后,九队撤退到长沙,长沙大火时在长沙救灾。   我是在一九三七年五月离开学校(武汉大学)到北平找党,后来在山东、徐州一带工作。一九三八年五、六月间从徐州突围后,经苏北到上海,绕道香港又回到武汉。七月间,长江局派我到湖南省委负责青年工作(成立省青委),因此也到了长沙,两人再次相遇,於是有了感情。长沙大火后不久,我随省委搬到邵阳。范元甄先是随九队撤退到桂林,后离开那里到重庆《新华日报》当记者。二人分在两地,不断情书往来。一九三九年八月,南方局在重庆召开南方青年工作会议(南方局青委书记是蒋南翔),此时我已到湖南省委组织部工作,青委成了兼职,但还是被派去参加会议.藉此机会,我和范元甄请了一次客,宣布结婚。   当时中央青委负责人冯文彬和胡乔木也到重庆指导工作,开完会后,冯文彬去云南考察,胡乔木由我陪同到湖南考察。范元甄在重庆是公开身份,我在湖南是地下身份(但是由於我在湖南“红了”,身份有些暴露)。这样,由时任南方局组织部长的博古决定,将我们两人调往延安。这在我是意外的。这样,十二月间,我同胡乔木一起经桂林又回到重庆,与范元甄会合后,大家同乘一辆大卡车,挂着八路军的牌子(我的军服上有上尉符章),去了延安。同车的还有吕振羽、周立波、何思敬的夫人及两个女儿(何思敬到延安后先教书,女儿何理良后来同黄华结婚)。   我们一行在一九三九年的最后一天──十二月卅一日到达延安。还记得到延安的当天晚上,我同范元甄到党校大礼堂观看话剧《日出》预演,在大门口遇见小学同班好友黄乃,真是喜出望外。抗战胜利后,一九四五年的十月二日,我和范元甄随杨家岭大队离开延安。我们在延安工作、生活了整整六年。   被胡乔木留在中央青委   由於在重庆开中央青委南方会议同胡乔木有过接触,会后又同他一起到湖南转了一个多月,所以一到延安,我就被他留在了中央青委,搞青年运动史。以后,一直到离开延安也没有进学校的机会,一直是工作。范元甄则进了马列学院。   青委驻紮在大砭沟山坡上,那里盖了一排很小的木头平房,房子就靠着山坡,再往里伸进去就是窑洞,床就挖在窑洞里面。另外,还有几孔真正的窑洞。 同事中有在重庆开青委南方会议时碰见过的许立群,因此跟他关系比较深。我们叫他杨二,有时也叫羊耳(杨大是杨述,后来是韦君宜的丈夫,他们三人都是清华的,也都是胡乔木的部下)。另外还有武衡、于光远、李昌等人。我那时同他们只是一般的朋友。中央青委书记是陈云,兼职的,副书记是冯文彬,胡乔木也是青委的实际领导,秘书长是韩天石。青委设有宣传部、组织部,还有一个干部部。李昌是组织部长,黄华负责干部部,宣传部长是胡乔木。宣传部下面有两个科:宣传科和编辑科,我来后当宣传科长,编辑科负责人是杜绍西(后来在吉林大学当校长,关山复曾写文章纪念他)。编辑科负责编《中国青年》,编辑有许立群、杨述、韦君宜,还有陈企霞(后来那个所谓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的陈企霞)等。 我这个科里有杨永直(后来曾任上海市委宣传部长)、陈适五(陈企霞的弟弟,后来是新华社的副社长、李慎之的上司,他是搞英文的)、童大林,还有另外两个人,记不起名字了。中央青委这批人,特别是胡乔木、冯文彬,我同他们关系很深。胡乔木当年我是比较佩服的,他文笔确实不错,修改文章的工夫很强。我在延安中央青委工作时发表了几篇文章,他修改得很好,锦上添花。冯文彬住的窑洞比我们多一个,书很多,我在他那里看到一些过去从未见过的书。一九四九年初南下的时候,我们从东北进关,那时黄克诚和王首道在天津组织湖南省委班子,我也由中央组织部派往湖南。冯文彬就逼着王首道,让我到湖南当青委书记。我当然坚决不干了。一九八四年我从中央组织部退下来,冯文彬又来找我编中丄共组织史资料。我问他:你这个事情属於谁管?如果是胡乔木管,我就不干。那时胡乔木还管全国的省志、县志,我知道这个人的意见有时变来变去,理论务虚会时,还替邓小P写了“四个坚持”的文章。他说这事是耀邦管的,跟乔木没有关系.我说那我可以参加。之后,实际上就是我管了,他让我一个人挂帅,自己就退下来了。从这两件事情看,冯文彬对我是十分信任的。   在中央青委时,我曾经在《中国青年》上发表过一篇文章,是替韦君宜写的,用的真名李锐。那个时候陕甘宁边区农村的干部对妇女是老封建,边区的妇女没有地位。韦君宜收集了很多材料,想写一篇有关文章。她认为由她写不好,想找个男同志来写。我就说那你把材料给我,我来写吧。文章就是谈如何正确对待妇女。王明那时是中央妇委的书记,看了这篇文章后很讚赏,还约我和范元甄谈过一次话。当时王明在大家的印象中还是正常的,他在女大讲马列主义的课,我去听过一次,人挤得满满一堂。这个人口才很好。   我在《中国青年》写过的文章还有:《大后方的大学生活》、《国立师范学院的情况》(那个学校就是钱锺书写《围城》的背景)。那个时候延安有好几所学校,还有一些部队的干部训练班,我记得青委组织了好几次,让我到几个学校报告大后方青年,主要是大学生的情况.   我还写了一篇《綦江惨案》,发表在《新中华报》上。綦江在重庆附近,很大的一个镇子,国民党在那儿办了战干训练团,像我们办抗大一样。他们在里面发现了共丄产党的活动,杀了很多人。这个惨丄案在重庆引起很大震动。   这里还要补充一件事。那天翻看我女儿南央写的《我有这样一个母亲》,发现她写了她母亲范元甄在延安宪政辩论会上获胜的事情,那个辩论会当时在延安是个很大的事儿。国民党当时公佈的宪法共产党也是拥护的,延安就搞了个宪政讨论,一方代表共产党,一方代表国民党进行辩论。那次辩论会我没有去听,范元甄后来给我写信说她那天极其成功,辩论完了,得到王明、董老、吴玉章三个人的夸奖。南央写的文章说是她妈妈代表国民党。   调入《解放日报》   一九四○年的《中国青年》,发表过一篇以西北青年救国会的名义的《上蒋委员长书》,对蒋介石有所批评和建议.此文得到毛主席的欣赏,於是作者胡乔木被调去当他的秘书,蒋南翔接任了青委宣传部长。一九四一年延安精简机构,中央青委缩小,黄华调任朱德政治秘书,冯文彬到米脂县当县委书记,李昌到晋西北的兴县当县委书记。一九四一年秋,我被博古要到《解放日报》。中央青委最后也就剩下五、六个人了。   应该讲,当时的精简对於延安是一件非常大的事。皖南事变以后,国民党发给新四军和八路军的十六万军费没有了。过去这个经费都是由延安花的,养活的人很多。陕北地方穷,只能靠征粮,出产一些井盐卖出去。   (丁问:听说还种鸦片?)   是种过鸦片,但那是后来的事情,是李鼎铭建议的,井岳秀军阀统治时代,靠种鸦片维持,所以就精减机构。抗大搬走了,女大取消了,马列学院也取消了,陕北公学早取消了,学校都精减下来了。机关像青委、妇委,原来好几十人的就都只剩下几个人了。   博古原来就认识我。一九三九年六中全会后,博古到过湖南韶阳,参加省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的文件。会议之前,湖南省委叫省工作委员会,会议后就正式成丄立省委。当时我在省委组织部工作,又兼青委书记,会议是我作事务主管的,我们在一起呆了十多天。在重庆开南方局青年工作会议时,博古向会议作过报告,并看过我写的工作汇报,对我有瞭解。青委精简,他就把我调到《解放日报》。《解放日报》正式开办是一九四一年五月,我是九月份被调去的,记得已经不能穿短袖衣,有点秋天的味道了。 博古是社长,他比我大十岁,一九○七年生。当时还有负责人是从《救国时报》过来的。《救国时报》是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中国共产党在巴黎创刊的一份中文报纸。总编是杨松,他大概是一九○六年生的。现在人们不知道杨松这个人了,湖北人,从莫斯科回来的。杨松负责主编一版,兼管社论。副总编余光生,交通大学电机系毕业的,一九二八年到美国密西根大学读铁路、公路建设硕士,一九三二年加入美国共丄产党,后来也到《救国时报》去了,三九年回国,解放后担任过铁道部副部长(丁关根作过他的秘书)。 二版是国际版,主编曹若茗,广东人,年纪和博古、杨松差不多,曾经在《救国时报》工作过.以上这几个人都是国外回来的,三十几岁,算是报社年龄最大的,其余我们这些人都是二十几岁.国际版编辑我记得的有四个人:吴文涛,北大英语系毕业,到延安比较早,原来《解放》周刊的编辑,后来新华社开放对外广播,他就调到那里主持日常事务了,解放以后在外文局当过局长,听说被打过右派,比我大四、五岁,是个有思想的人,现在还写书。王揖,后来当过《人民日报》副总编。还有吴冷西和邓小平的弟弟邓垦。我是在三版──国内版当编辑,主编吴敏(后来用原名杨放之),当过国务院专家局局长.他原来在《新华日报》工作,那时从重庆《新华日报》调回延安的人很少,可能与他的人事关系处理得不好有关.编辑中老的有张映吾,四川人,四川大学毕业,现在有时候还会碰见他,一直编《世界知识》,是主编或是副主编。还有叶岚,这个人后来离开了边区,抗战胜利后就没有下落了。再有就是余宗彦,浙江诸暨人,解放后在总工会当过宣传部长.他原来是《解放》的编辑,曾经在南京监狱当过管理人员,替我们党和坐牢的人通风报信。这是个好人,没有太高的学历,但是很有头脑,笔头子也好。国内版主要就我们这四个编辑。 四版上半部是陕甘宁边区版,记得似乎是邓有惺负责,他的姐姐和姐夫办《新民晚报》。一九四五年中外记者代表团来延安,离开时,他随姐夫到重庆去了。后来调来了赵守一,胡耀丄邦时代赵守一当过劳动部部长,耀邦在陕西工作挨整的时候,赵是他的副书记。现在在中央妇联工作的赵地,是他的女儿。赵守一是从西北局调到《解放日报》学习,为将来回边区去办报纸的。下半部文艺副刊是丁玲负责,编辑有陈企霞、黎辛、周立波,立波调来的晚一些;丁玲离开后,由舒群负责。《解放日报》所有的编辑加起来就这么十来个人。资料室的人和记者比较多,现在记得的有后来从重庆来的田方、莫艾。田方建国后在国家计委工作,当过习丄仲勳的秘书,跟我观点一致,是反对建三峡的。莫艾报道吴满有出的名,毛找他谈过话,后来成为新华社的大记者。还有一个有名的记者,海燕,他是原来《新中华报》的,曾是《解放日报》採访边区最有名的记者。整风前夕,他感觉到自己快要挨整了,就跑掉了,对延安的生活不习惯,主要是政治生活不习惯.这个人出去后没有进国丄民党,在外面也还是同党有一定的联系.四九年长沙解放时,他还到长沙来过一次,我们见过面,后来就没有什么消息了。   报社驻在清凉山(有个小龙门石窑,变成排字房),办公室是三孔大石窑洞,南北向的,山梁底下,正面三个门,比较宽,中间窑洞有个过道与两侧的打通。资料室佔了另外一个大窑洞。记者们佔了半个窑洞,文艺、边区半个窑洞,国际、国内一个窑洞。一个窑洞里六张对面坐的桌子,坐十二个人。石窑洞地面铺的是石头,冬天从外面烧地炕。我们的住处在另一个山头的窑洞里.编辑部三个大石窑洞旁边,靠山坡内通的两个土窑洞是博古的住宅。下山的山坡上盖了两个小房子,是博古的厨房,单独一个厨子给他做饭吃,那时候中央领导人吃小灶。   我在第三版国内版主要负责写“闢栏”文章,就是佔住版面左边一个栏目,三千字左右,就算是长文章了。有件事值得一提,在《轻骑队》上我还就此写过一篇杂文,事关我刚才讲过的国内版主编吴敏。他对下属压得很紧,不发挥你的积极性,一切都得照他说的办.我是国内版四人中最后一个调进去的,去了以后的主要任务是收集一些国丄民党区的情况、材料。我写的第一篇文章是篇闢栏文,记得是《为大后方的大学教授呼籲》。那时候教授的生活非常困难,自己在街上摆摊卖东西。写好后,他不说用,也不说写得不好,反正就是压着不发,压了很久。我就越过他,把文章给了博古。博古一看,说:马上发.在国内版的四个人中间,我跟余宗彦意见相投,跟吴常常顶撞,对他不客气。另外两个人中,张映吾最顺从,叶岚模棱两可。后来,整风之前,博古把吴调到党校学习去了。他走了之后,余光生兼任国内版主编。   (未完待续) [文章来自共识网:http://new.21ccom.net/articles/rwcq/article_2010081916114.html ]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张耀杰的最新更新: 施卫江:强国之路须正道 / 2010-08-23 22:08 / 评论数( 2 ) 张耀杰:再谈《文字之狱的黑影》 / 2010-08-21 11:12 / 评论数( 0 ) 88岁老工人为什么还要欺软怕硬? / 2010-08-20 22:32 / 评论数( 4 ) 金晓光律师:一个公民的不幸(转) / 2010-08-20 11:09 / 评论数( 2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四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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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岁老工人为什么还要欺软怕硬?

作者: 张耀杰  |  评论(0)  | 标签: 88岁 , 老工人 , 欺软怕硬 从邮箱里面看到一份88岁老工人余先生向温氏总理讨要养老金的公开信。信中他不敢向公务员看齐,更不敢向作为公务员最上级的温氏总理等人看齐,同时也不愿意向广大农村几乎是毫无福利保障的农民看齐;却偏偏心理极其黑暗地揪住昔日的专政对象中小学教师不放手。好像他的养老金少得可怜,是因为温氏总理给中小学教师涨工资造成的一样。难道中小学教师的工资降了下来,天上的馅饼就会掉在你余先生头上不成?? 在这样一个不保障所有个人的正当权利的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是受害人,与此同时,每一个人又都是没有承担起属于自己的一份责任的加害者与犯罪者。88岁的老工人当然应该享受到自己的一份安享晚年的正当权利,同时也应该深刻反思一下自己88年来所养成的身份偏见和所犯下的阶级罪错。 下面是余先生的公开信: XX总理,你好! 您在电波中讲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工资。果然,在二○○九年底的十二月份,在您的指示下,中小学校教师从原有的2000元,普遍提高到5000元。令广大群众震惊的咋舌。这个消息后传出后,成为社会上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奇闻怪谈。为此,他们开始挥霍,毫不怜惜。例如,他们大吃大喝,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住的是高楼大厦,整洁豪华。穿的是西装革履,新颖时装,美观大方。除[出]外办公时,都是进口的新型摩托车代步。威风凛凛,招摇过市,异常醒目。 他们吃不完,用不尽。每月还可以累计数千元存入银行。因此,他们是过着社会主义美满幸福的锦上添花的天堂生活。这是您给他们的发财致富的生财之道。你为的是少数人民教师特殊优惠的待遇报酬。但他们是少数人民,又是消费者,不是大多数人。 可是广大企业高龄退休工人们工薪调整百分之十的比例,只有微不足道的百元而已。杯水车薪,沧海一粟,无济于事。因此,我们吃的是粗茶淡饭。住的是泥草土舍,简陋不堪。下雨天漏水,屋内成水乡泽国。穿的是破旧的衣服,褴褛不堪。家境清寒,一贫如洗。外出是安步当车。我们和教师们的生活相比,真是,贫富悬殊,苦乐不均。天壤之别,望尘莫及。为此,作为我们老工人,在政府号召,我们支援外地的工业建设,为祖国建设事业,把宝贵的青春为祖国贡献出力量,累计财富,创造资金,为祖国上缴利润。当时政府公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指的是广大工人阶级。现在广大高龄老工人的生活,却处在人间地狱中。相反,少数的教师,却处在锦上添花的天堂乐园。贫富悬殊,苦乐不均。工资调整应该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 缩短贫富差距,才是公平合理措施。因此,我们八十八岁的高龄老工人一直强烈要求政府改善老工人的生活,要与教师同等待遇。以符合政府的社会和谐安定的社会。俗话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工人阶级是XX裆的大力支持着[者]。X共当局特别要尊重,要重视,要关心。高龄老工人的贫困经济,改善他们各方面的疾苦。切不可,刚愎自用,将过去工人阶级参加生产,和加入革命红军,撒鲜血,抛头颅的大无畏精神、可歌可泣的功劳,一笔勾销。应该珍惜他们的雄伟的革命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由无数工人阶级,为革命牺牲宝贵性命,才获得的成功。为此,应该重视它,珍惜它,关心它的成果。决不能一笔勾销,烟消云散地消失。俗话说,饮水思源。吃饭莫忘种田人。因此,在工资调整中,要关心高龄老工人的生存问题。金钱是人民群众的命根子。如果失去了它,既没有了一切权利。 最后,我们高龄八十八岁企业退休老工人们,坚决强烈请求您同意。我们要求与教师同等待遇享受。缩短工资差距,大量改善广大老工人的经济贫困和年老多病的疾苦。恭请温氏总理,体念民情疾苦,高抬贵手,慷慨心胸,同意批准群众的请求,刻不容缓地以解民困。要知道,金钱的威力无比,事关民生大事,亟待解决。正像大旱望云霓也,急待甘霖,刻不容缓! ············ 附网络评论:21442643623 至于教师们加了工资后,如何消费,是他们自己合法、合理的事。但愿您通过抗争或温XX总理发了慈善心!也争取到您的合法收入,同样可以改善一下生活;穿着打扮得体体面面。这点写多了,成为画蛇添足了! fanziliang在公园散步,遇一溜狗老者,与旁人谈论退休工资,他戴着深度近视眼镜,从谈话内容认定是退休教师。他说:现在退下来的拿4400多元,而他只拿3800元,似乎心理很不平衡。我插嘴:农民一分都没有,怎么看?…。他哑然…他木然…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张耀杰的最新更新: 金晓光律师:一个公民的不幸(转) / 2010-08-20 11:09 / 评论数( 1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四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三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二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一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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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杰:再谈《文字之狱的黑影》

作者: 张耀杰  |  评论(0)  | 标签: 张耀杰 , 文字之狱 , 黑影 2010年8月14日,本人在演讲中专门谈到中华民国时代的《文字之狱的黑影》,以及鲁迅研究专家晦庵,也就是汪晖的博士导师唐弢,对于阮无名也就是阿英即即钱杏邨28年的《文字之狱的黑影》的抄袭剽窃和歪曲改写。其中刘半农对于《新青年》时代的文学之狱是这样介绍的:“黄侃先生还只是空口闹闹而已,卫道的林琴南先生却要于作文反对之外,借助于实力——就是他的荆生将军,而我们称为小徐的徐树铮。这样,文字狱的黑影就渐渐的向我们头上压迫而来,我们就无日不在栗栗危惧之中过活。” 钱玄同即钱夏发表在1924年6月16日《晨报副刊》的杂文《零碎事情》中,对于当年的文字之狱介绍说: “《天风堂集》与《一目斋文钞》忽于昌英之妐之日被ㄐㄧㄣㄓ,这一句话是我从一个朋友给另一个朋友的信中偷看来的,话虽然简单,却包含了四个谜语。《每周评论》及《努力》上有一位作者别署天风,又有一位别署只眼,这两部书大概是他们作的吧。ㄐㄧㄣㄓ也许是禁止,我这从两部的性质上推去,大概是不错的。但什么是‘昌英之妐之日’呢?我连忙看《康熙字典》看妐是什么字。啊,有了!字典‘妐’字条下明明注着,《集韵》,诸容切,音钟,夫之兄也。中国似有一位昌英女士,其夫曰端六先生,端六之兄不是端五么?如果我这个谜没有猜错,那么谜底必为《胡适文存》与《独秀文存》忽于端午日被禁止了。但我还没有听见此项消息。可恨我这句话是偷看来的,不然我可以向那位收信或发信的朋友问一问,如果他们还在北京。” 胡适在写给当时的教育总长张国淦即乾若先生的公开信中,对于北洋军阀政府查禁白话文图书,是这样表示抗议的: “乾若先生:六月八日见着先生和少川先生时,曾以警厅禁卖《胡适文存》的事奉询,蒙先生允为访问;……但迄今已近一月,而警厅仍在干涉各书摊,不许他们发卖这两部书,前次没收的书,也并不曾发还。……最奇怪的是现在警察厅禁售的书,不但有这两部文存,还有便衣侦探把一张禁书的书单传给各书摊,内中有什么《爱的成年》、《爱美的戏剧》、《自己的园地》等书。这真是大笑话。” 半个多世纪之后,“文字之狱的黑影”依然笼罩着中国大地。本人参与编辑的一本并没有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学术年刊,几天前被强行没收销毁了200余本。本人的前辈同事萧默先生的文革回忆录《一叶一菩提》一书,同样被写上了白名单。 据介绍,《一叶一菩提——我在敦煌十五年》是著名敦煌学者萧默新著,风格平和、恬淡、幽默。在今年4月出版后,好评如潮,两三个月里,就有二十四五家报刊竞相报道、评介、推荐,其中十余家为整版,有的多至三版,甚至登出了作者的整版头像,网上反应更加热烈,并登上了好几家书店的畅销榜,初版5000册很快便基本脱销。只是因为书中所述时段包括“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最近遭到真理部和国家反出版总署断然封杀,下令“停止发行,不宣传,不加印”。 这次封杀是继2007年查禁包括章怡和《往事并不如烟》在内的八本书以后的再一次禁书。禁书以后,作者萧默已在“萧默的博客”上公开发表三篇声明,对有关部门的非法行为提出严重抗议,一些著名学者也发表了声援文章。现事件仍在发展中,据悉,萧默已决心据理依法,抗争到底,直到向书记胡和总理温进行申诉。 以下是部分朋友对于萧默先生的声援表态: 其一,《菩提》在取得了极大社会影响后遇禁,实在是很感意外,不可思议!为了找到禁的理由,我再次拜读,感到并没有什么问题,写的很好啊!那些人是什么意思,又不明说,卑劣之极,是否与国内大气候有关。利用博客说明自己的态度,是维护自身的权利。写的三文有理有力,那些蠢人更是无话可说了。事情也许会有转机,我很理解你的心情,千万不要影响自己的身体。保重! 其二,那段历史的确令人不爽,但《菩提》的目的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可当局为什么要禁?不懂!不过禁区总要被打破,……看来言路、书路畅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各位裆员们:你们是先进分子、先驱,为民众先探出一条路来吧! 其三,发来的文章收到了,竟然对《一叶一菩提》下手,感到意外。转念一想,实属正常——感到“意外”,只说明我们还有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我在对陌生朋友介绍我的“原单位”时,喜欢说“章怡和,萧默……就是我们单位的”。我以此自豪,今后我将以《一叶一菩提》之遭受封杀而自豪。 其四,呵,萧老师,没想到您受到了这么高的礼遇,其实是一份厚礼啊!禁什么,火什么,禁,就是敬,许多人都想得到这么高的礼遇呢,写份感谢信吧。多谢您给我的赠书!好好保养,报以微笑! 其五,正在捧读您的《一叶一菩提》,还介绍给我太太,叹息这么好的书怎么没有由三联出?这样的书都禁?当局也太脆弱了!硬要把文革掩盖得严严实实的?不过这可能是帮您做了一个大广告,邬那年宣布禁七本书,结果七本书都成了畅销书!预祝您的书畅销! 其六,事实是抹杀不了的。权势是暂时的,真理是永恒的。 其七,这本书非常理性,冷静,温和,没有一点“金刚怒目”式的情绪化,表现了那么偏远的地方的一些普通人普通事,却也不能存身,实在不能理解。现在的确有一股力量,力图把改革开放以前的时代说得好上加好,美化那个时代,现在不如以前,要回复到过去。我们曾坚信改革开放不可逆转,但这样下去,年轻人和弱势群体被长期蒙蔽,逆转也不是不可能的。 其八,我觉得您的理说得都对,但未必能(对那些人)起什么作用。这么说来,我的两篇文章可能也登不出来了。这样的事令人郁闷,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特色吧? 其九,此事也有积极意义。只要消息一传开,海内外都会关注,知名度大大提高。港台会有人要出。现在已发行5000就很不错,无法消失了。您如将起点摆在内地出不了的准备上,现在已取得很大成功。不必为之烦恼。现在可以作的是,继续发表对书的评论,报刊发不了就在网上发。还可以将各处发的书评集中在网站这里做一个专题介绍。需要用某种方式把禁令透露出来。您这书是温和的或者说是照顾大局的,仍如此对待,可见这些人之顽固,这也不奇怪,因今日在台上者,正好是文革起家的人居多。 其十,萧老:谢谢您寄来的书,我正在阅读,读中使我对过去自己遇到的一些事也加强了理解,在共产主义的狂想年代,人的性格被严重扭曲了。 其十一,您好!都收到,《一叶一菩提》居然成了如此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不愿的意料之中,可悲复可笑亦可恨,所以我只能说:严重鄙视“有关”!我已将其转发诸友,但我估计此事可能不会有太大反应,一是暗中下套,无迹可寻,二是见得太多,甚至有点麻木了。我突然想起龙应台有篇文章的标题叫做《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可说句实话,中国人生得过来吗?真要事事生气,那还不把肚子都气爆了哟!所以阿Q长在,阿Q精神长在,亦是民族血脉之中的无奈基因之一!好在此事有点叫做虚应故事,等书出了,卖了,然后再禁,于您无多损失。恶劣的是,若因此处罚出版社,以后更无人敢于出点说真话的书了。此招阴毒啊!!! 其十二,怎么会这样啊,发生这样的事实在太意外了,我能体会您的愤怒,咳,我无语了。上次您还说要给我邮这本书,看来您手里也没有了。不过,电子版我会珍藏的,并且会发给朋友们看。 其十三,萧老:您太客气了,没关系的,如果没有了,我就把电子版打印出来装订成书,一样可以收藏的,不影响阅读。您别太为难,没事的。谢谢您。这次书被禁,也许对此书的宣传是个大好时机,相信会赢得更多的读者。 其十四,《一叶一菩提》能在大陆出版,发行五千册,已经是很大的胜利。斗争当然要坚持,但可以不生气。我写了篇文章,准备九月份发表。吾兄先睹为快,有何见教电告。注意保重身体,这是老本,不能亏了。因为斗争正未有穷期。 其十五,萧默的《一叶一菩提》,也非常值得一读。他文笔好,娓娓道来(不象现在有些人喜欢突兀着笔,以示高明),层层抽丝剥茧,对文革中一些人和事,不诿过、不饰非,如实道来,留下一段小人物的文革史。对高尔泰的描述,相当深刻。打小报告、告密、出卖朋友,本是那段历史和社会时代的大背景,但表现在每个人身上却各不相同。象高尔泰这样主动积极地告密,也是相当有其个性特征的。其实萧默在书中更多的是些人性的善。这样的书都要禁,当局是不是疯了?还是太弱智?想知道你打算怎么办,进展怎样?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张耀杰的最新更新: 88岁老工人为什么还要欺软怕硬? / 2010-08-20 22:32 / 评论数( 3 ) 金晓光律师:一个公民的不幸(转) / 2010-08-20 11:09 / 评论数( 2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四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三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二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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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晓光律师:一个公民的不幸(转)

作者: 张耀杰  |  评论(0)  | 标签: 金晓光 , 律师 , 公 , 民 , 不 , 幸 58岁的陈某是山东省济南市一位已经退休的女干部,共产党员。本来陈某是一个幸福的人,她有一个温馨的家庭,有退休金,丈夫也已退休在家,还有一个孝顺可爱的女儿。然而,自从一个叫南京润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润在公司)的民营企业闯进她的生活后,陈某就变成了一个不幸的老人,不仅投资的钱打了水漂,自己还被抓起来关进南京市看守所,并且欲被追究刑事责任。 时光倒回至约2006年初,一个朋友向陈某介绍了南京润在公司,说南京润在公司是一家政府扶持的民营企业,公司搞灵芝是国家给政策的企业,它是政府支持的项目,很赚钱。南京润在公司的胡臻到济南说南京润在公司是一家种植灵芝的企业,是地方政府重点扶持的民营企业,政府低价给了公司300多亩土地种植灵芝,投资返利高,种植灵芝有很高的利润,灵芝孢子粉利润更高,对治疗癌症有疗效。由于听说是政府扶持的,效益又好,陈某动了心。后来,陈某和朋友从济南来到远在千里之外的南京,风尘仆仆地来到这家公司,在公司一楼大厅的墙上看到江苏省省领导和公司董事长孙海瑜的照片,照片吸引了陈某和一些投资者的目光,陈某久久注视着,还有有关部门给南京润在公司颁发的各种各样的奖状证书……陈某查看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后,又被带到灵芝种植基地和生产车间参观。 通过听到的和看到的,陈某确信这是政府对南方政策的一种开放,对民营企业的一种政策开放。 回到济南后,陈某自己投资,还邀来亲朋好友投资。可万没想到,仅仅一年后的2007年8月,南京润在公司便不能返还投资者的投资了(部分事实是公司被山东聊城公安机关查处)。 更令陈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009年12月陈某去苏州市,在住宾馆出示身份证后被警方带走(原来已被列为在逃人员),随后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宣布对陈某刑事拘留,2010年1月经高淳县检察院批准,由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陈某进行逮捕。 陈某一下子掉进了深渊。在南京市看守所,她疲惫的身躯,哭诉着自己受党教育多年,万万不敢对抗法律,是因为看到政府的支持,政府给南京润在公司低价的土地等扶持政策,想到是政府给予南方的开放政策,为发展地方经济,才投资南京润在公司。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陈某时,陈某照例重复着政府扶持一类的话,并告诉律师她胸部憋得难受,几次服用速效救心丸,而且腰部疼痛难忍,晚上睡不着,睡眠极差,还告诉律师不要将她身体不好的情况告诉女儿,因女儿眼睛有病,以免加重病情。律师注意到陈某脸色蜡黄难堪。 2010年7月2日,陈某被高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06年3月,被告人陈某经胡臻(另案处理)发展,成为南京润在公司山东市场的非法集资一级代理商。2006年3月21日至2007年6月20日,被告人陈某采用分别与投资人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工矿产品订货合同”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856.1万元。被告人陈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有句古话叫祸不单行。陈某还不知道,由于自己被抓,丈夫苏某心情非常沉重,多次给江苏省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高淳县检察院领导写信反映陈某作为被害人的情况,其精神恍惚,就在法院开庭的半个月前,不慎摔伤,造成脑部颅底骨折、颈椎受伤、身体多处骨折和擦伤,并且因伤势较重而无法参加妻子的庭审,弄不好有落下后遗症的可能。 2010年7月30日下午,陈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江苏省高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陈某多次泣不成声,悔恨万分,说是因为相信了南京润在公司是政府扶持的招商引资企业,看到省领导和孙海瑜的合影和有关部门给南京润在公司发的各种奖状和证书,没想到其是违法的,她自己投资九十万,遭受惨痛损失,让家人蒙受了损失,对不起家人。他根本没有吸收2856.1万,审计报告是重复计算,也不是她吸收,她无权和投资者签订合同,是南京润在公司和投资者签订合同。 陈某所说南京润在公司是政府设立的招商引资企业,这是不是真实的呢? 因为公安移交的案卷里没有,律师到工商局调查取证,证实了陈某所说属实,南京润在公司确实是高淳县镇政府设立的招商引企业,不仅如此,镇政府还把属于集体资产的20间房屋和6000㎡的土地租给南京润在公司做经营。 那么,南京润在公司向社会的集资经营活动是否曾得到地方政府的同意了呢? 我们在案卷中注意到,南京润在公司从2004年4月6日成立,就向社会集资,因为集资还多次被外地公安查处。 2005年3月份,孙海瑜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河北石家庄公安局抓获; 2005年6月,曾玉珍被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公安局查处; 2005年7月27日,润在公司总经理胡臻(化名楼祥)被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公安局抓获; 2006年10月,南京润在公司遭山东省聊城公安局查处。 就在孙海瑜2005年被石家庄公安局抓获后,南京润在公司向桠溪镇(定阜镇已并到桠溪镇)的王镇长、高淳县分管农业的孔德华副县长汇报后,以桠溪镇政府的名义给石家庄公安局出了证明,证明南京润在公司是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企业。后来孙海瑜被释放。 另外,律师调查到一份证据,就是高淳经济开发区在2006年出具的证明,证明南京润在公司符合高淳县开发区规划。 江苏省省委黄莉新、南京市市长罗志军等各级政府领导曾去南京润在公司亲临视察指导,有照片为证。 以上事实说明,地方政府对南京润在公司的集资经营活动是知道和认可的,尤其是给石家庄公安局出具证明最能说明这点。 从一些投资者的言论中也可看到,正是由于有地方政府的支持,他们才放心投资。 从公安机关提交的案卷中,可以计算出陈某自己及其以家人名义向南京润在公司投资140余万元,而且,就在公司出事的前几天,陈某自己还在投资,陈某为此在法庭上悔恨万分,痛哭不止。 南京润在公司从2004年4月6日成立就向社会集资,大量事实证明,地方政府一直是扶持该公司的,对其向社会集资经营活动是知道的。而且就在公司新区2007年7月8日的落成典礼上,有关部门的领导还参加落成典礼,会场典礼的上空悬挂的横幅写着“中小企业成长促进工程(试点)启动仪式暨南京润在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区落成典礼”大字(有照片为证)。 陈某仅在2006年3月开始至2007年6月,帮助他人投资,自己也投资,同时获得利益。另外陈某的退休单位证明陈某是共产党员,遵纪守法,于2002年退休。 当律师向办案单位陈述不应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时,办案人员说陈某是受害者,有受到蒙蔽的一面,但她集资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当律师提到陈某之所以投资和帮助他人投资,是她认为地方政府及领导对南京润在公司的扶持及对其集资经营活动的肯定时,得到的回答是“领导也被骗了”。 现在陈某仍被关在看守所,等待高淳县法院的判决。 陈某遭受心灵和病体的双重折磨,远在千里之外被摔伤的躺在床上的丈夫和女儿也遭受着亲人被关押的苦痛,他们日夜期盼着亲人回家,家庭真是凄风苦雨,度日如年。 这究竟是谁的错? 该不该追究陈某——一个退休的被害老人的刑事责任呢?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晓光 2010年8月13日 http://www.jinxiaoguang.com/news/2010814155644.htm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张耀杰的最新更新: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四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三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二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一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最低碳也最低俗的特色文化 / 2010-08-14 12:47 / 评论数(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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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四

作者: 张耀杰  |  评论(0)  | 标签: 燕山讲堂 , 学术史 , 抄袭争议 “党同伐异”的汪晖抄袭事件 2010年3月10日出版的《文艺研究》和3月25日出版的《南方周末》,先后刊载王彬彬的长篇论文《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接下来,无论是支持王彬彬的“倒汪派”,还是支持汪晖的“挺汪派”;所发扬光大的都是鲁迅“党同伐异”的战斗精神。 我觉得王彬彬揭发汪晖的文章是公益性行为,正当的,做了一个好事。但是,他在文章中可以心平气和地把这个事说出来,用不着一棍子把人打死。 议论汪晖的一些人中,有些人没有资格,特别是易中天先生。易中天先生抄袭尹宣先生的《辩论——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出版书籍,尹宣先生费那么大的功夫从美国翻译过来,你一个招呼都不打,给人一改就出书了,那是更严重的抄袭。尹宣先生去世前,留下最后一句话就是:死也不原谅易中天。可想对人家的伤害有多大。易中天来说汪晖的事,首先应该说说自己的事。 在这个争论中,让人信服的是谢泳。谢泳在《当明引不当暗袭》一文中,列举了古今中外的学术界共同遵守的学术规则。最重要的就是清代经学家陈澧在《东塾续集》中所说的“前人之书当明引,不当暗袭……明引而不暗袭,则足见其心术之笃实,又足征见闻之渊博”。这段话也就是陈源说的,拿人家的著作蓝本,只要说明,就没事了,没有说,就是抄袭。就是这样道理。古今中外都是这个道理。 按照这一标准,无论是马叙伦的《庄子札记》、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还是唐弢的《晦庵书话》和汪晖的《反抗绝望》,都存在着一部分的“暗袭”而不“明引”的抄袭事实。 比王彬彬说得更确凿、更有说服力的是郑也夫教授在《中国青年报》发表的《汪晖抄袭不是疏漏的两条证据》,证据确凿地指出汪晖引用马克思的话,就加了引号和注解;引用本国学者李泽厚的话,既没有加引号也没有加注解。汪晖引用外国伽达默尔的话,加了引号和注解;引用本国学者张汝伦的话,既没有加引号也没有加注解。 这次的抄袭风波中,国内媒体要求采访,汪晖一概拒绝,最后却选择了海外的《联合早报》,且拉了许多读不懂中文的外国人替他签名说话。中文都不懂的人有什么资格签名?新左派的人一般都是爱国人士,中国人的学术著作,你不说明,不加引号和注解,外国人你怎么就注解?这不是崇洋媚外吗?你不光是抄袭,比抄袭的性质更严重,就是公然进行种族歧视和崇洋媚外。从道德上说,抄袭承认了,大家就会放你一马,承认一个错误,扣你一点工资。但你暴露了更严重的问题:本国学者抄袭本国学者的东西从来不加引号、注解,引用外国人的东西,就加注解、引号。你有没有公正心?有没有学术常识?到底爱不爱这个国家?本国的人都不爱,会爱国吗?这是什么新左派! 汪晖抄袭事件原本不是大事,抄人家东西,别人指出来,承认,接受处理就是了。像朱学勤不承认,但把博士毕业证交给复旦大学去审,如果你们说是的,这个博士学位我就不要了。这是一个态度问题。汪晖没有这个态度。如果汪晖有这个态度,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的攻击他。抄袭又不是杀人放火,也不是鲁迅所说的“男盗女娼”,没有那么严重。但不承认,问题就严重了。做错了事,就要承认,连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你还是一个大学教授,一个公共人物,整天到国外搞学术交流,还代表这个国家,我们就不能容忍,公共人物必须有一个严格的要求。 公共人物有错误,即使是胡XX、温XX错了,也得承认错误。何况你是一个学者。永远不承认错误,永远就有权利追究你。 我要说的就是这么多,谢谢大家。 主持人:今天牵涉到诸多教科上的人物,鲁迅、唐弢等,让我们有了另外的认识。董桥曾经说“新闻是历史的草稿”,当下所发生的新闻事件,在未来,就历史的院士资料。个人会在历史上留下怎样的位置,每个人都在思量,这可能是选择认错和不认错的艰难所在。 下面是自由提问时间。 提问:这个事件从三月份开始,双方争执得很厉害,很多人说,清华大学应该成立一个学术调查委员会调查剽窃到底是否成立。前一段时间,学者联名给清华大学和社科院,他们为什么不启动这个调查,不管最后是证实抄袭,或者没有抄袭,清华大学为什么不做这个事? 张耀杰:社科院、清华大学等任何大学和学术机构都有学术委员会,只要学术委员会承担起责任就可以。但他们就不负责任,拥有公共权力的人从来不负责任,我们这个国家从1949年以后就是这样。应该承担责任的人不承担责任,才导致这个事这么大。清华大学的校长和科学院的院长当时如果负责调查,这个就不会闹成这么大。 提问:有一个说法,如果清华大学不调查这个事,清华大学的校长就会下台? 张耀杰:这是言论表达,不至于那么严重,但他们确实没有承担责任,在这方面有渎职的嫌疑。 提问:有没有其它的渠道去监督? 张耀杰:没有其它渠道。这个事只能是我们学者不断地追究。 提问:张教授提到鲁迅在《不是信》文章里,涉嫌到说谎的问题,在攻击的话发表之前,就已经把原著买了? 张耀杰:“重余”揭发抄袭的文章是8号发表的,鲁迅6号就买了两本画册。攻击的文章正在写、没有发表时,鲁迅是知道的,甚至参与了。那时孙伏园等人整天往鲁迅家里走,《Art of Beardsley》是在发表之前两天买的。鲁迅在文章中写的是这事出了以后才去买这本书,鲁迅显然是说谎了。 提问: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是汪晖方面有很多被报道出的抄袭问题,是因为在图书编辑中,编辑擅自把一些注释、引用给去掉了,这个是不是有人在说谎,如果不是说谎的话,这样的一个责任怎么认定?第二的问题是,也是为汪晖做辩护,当时南方周末把这个事报道出来时,并没有充分地征求汪晖方面的判断,对类似这个事,在媒体报道方面,应该有一个什么样规范,或者责任,这个您怎么看? 张耀杰:第二问题就像甲方告乙方,法院要立案时,不可能还会问一下乙方是否同意。没有这回事。抄袭就是抄袭,摆出来的东西,事实已经构成了,凭什么还要通知你,征求你的意见。揭发对方抄袭,难道还会问“要不要揭发?”,哪个贪官贪污了,举报人难道会说“我要举报你,你愿不愿被举报?”哪有这样的道理? 主持人:其实编辑还是征求了汪晖的意见。但是汪晖不接受采访,且拒不回应。最近的回应在《联合早报》上。 徐东来:有人说王彬彬这次较劲汪晖,是朱学勤等人在后面做的一个策划,我不知道这个内幕到底是怎么的,有没有这回事?您怎么看。 张耀杰:我也不知道,因为六月份时,我见过南京大学的董健老师,南大对王彬彬揭发汪晖,非常不满,专门找王彬彬谈过话。董健老师他们签名声援大概也是这个原因。像王彬彬这样主持公道的事,政府当局出面阻止也是不可以的。王彬彬列了很多证据,这些证据不可能完全成立的,包括出版的问题、技术上的问题也应该是存在的。但是证明抄袭,我觉得不需要那么多的证据,郑也夫所说的两个证据就完全可以成立了。 审查委员会不用审查,就是一个下结论,怎么处理这个人和怎么处理这个抄袭事件。另外,抄袭了,并不等于说这本书没有一点价值了,也不是说汪晖没有一点学术水平了。不能用一点来否定其它的东西。但抄袭就是抄袭了,抄袭者本人应该承认错误,有关的学术机构应该给一个处理意见。 提问:我有一点异议,你刚才提到易中天先生的事,我个人认为他对一个事的评论有没有资格,跟他本人有没有抄袭行为是没有关联的,也就是说,即使他本人有抄袭行为,他仍然有资格评论人,不知道您怎么看? 张耀杰:我的意思是他应该有资格,前提是易中天承认自己的错误,才能说汪晖有这个抄袭现象。 如果一个小偷偷人家100块,另外一个小偷偷了1000块,偷100块的小偷就喊着要抓1000块的那个小偷,自己跑了,偷100块和1000块的小偷,是同一性质,同样被抓。我所说的资格其实就是一个公平态度的问题。 提问:挺汪派有一些批评,说这件事传统媒体不应该参与,不可以批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应在一个小范围内解决。大家把这个事放在媒体上去报道,对汪晖是不是公平。您怎么看这个问题,媒体应不应该参与到这个事来? 张耀杰:学术刊物是媒体,出版界也是媒体,小范围可以谈论,大范围凭什么不可以谈论?教授拿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国库的钱,你的学问行不行,好不好,有抄袭还是没有抄袭,就是要让老百姓讲。应该让所有的老百姓来监督。如果没有做坏事,就不会怕人家讲你。 回应:我觉得学术圈本身是一个不可理喻的圈子,因为你做的学术,最终所指的或者影响是大众,这些学者教授获得的话语权也是面向大众的,如果教授出问题,大家不能往上批评的话,我觉得这是知识狭隘的精英化。我觉得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可以就这个事发表意见。 补充:我觉得这个问题不牵涉到学术的问题,每个问题每个人都可以讨论的。另外,针对汪晖学术问题,鲁迅研究的水平高不高,这方面是需要小范围讨论的。 其实汪晖研究的水平也并不怎么高。我现在有一些文章开始反驳汪晖的观点,他的很多观点都有漏洞可批判。 张耀杰:汪晖对鲁迅研究这个东西,我有很深的感触。十年前我专门到书店买了汪晖的《反抗绝望》和林贤治的《人间鲁迅》,回去翻了几十页,觉得这两个人研究的鲁迅研究得太差。汪晖故意把明白的话说得让人不明白;林贤治有很多加引号的文章,我都不知道从哪里引的。我这种将鲁迅的日记、书本看过的人都不知道他引的是不是鲁迅的话,一般的读者怎么能够看得出来?做学问不能这样做,做学问引用那么多话,总要说一个出处,从哪儿引的,不加注也可以的。但几乎全部的引文,从来不说出处,我纳闷,这样的书不知道是怎么出来的。写了书让了大家看,整本书到处都是引号,一般的大学生、高中生怎么读,诚信度在哪里?从学术上来说,一定要标清引用的原话。 “倒汪派”和“挺汪派”,不是简单的就这两派人,没有那么简单。我就不是倒汪派的人。我不是还还写文章批评过王彬彬吗?我觉得谢泳的态度也是很公正的。 主持人:在这样一个事情上,事实真相可能是唯一的标准,“党同伐异”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比如最近的郭德纲事件,也会发生这种事。新闻界的权威、声誉、尊严应该体现在事实真相的呈现和探寻,而不在于对郭德纲的一致声讨。 在汪晖事件上也是同样的道理。我期待能有更进一步的进展,有一些真实东西呈现。没有部门的权威结论,但新闻记录了,历史记录了,可能结论也就出来了,并不一定需要清华大学或者社科院、中科院做一个什么样的结论,结论在普通人的判断之中,在历史的记载之中,现在在现实中,以后就会沉淀在历史的记载之中。 今天燕山大讲堂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http://view.news.qq.com/a/20100817/000049.htm#p=2 http://view.news.qq.com/a/20100817/000043_3.htm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张耀杰的最新更新: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三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二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燕山讲堂77期实录:学术史上的抄袭争议之一 / 2010-08-17 22:20 / 评论数( 0 ) 最低碳也最低俗的特色文化 / 2010-08-14 12:47 / 评论数( 3 ) 被删节的“胡适的声音” / 2010-08-10 22:45 / 评论数(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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