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 亲友律师感慨
挪威的诺贝尔奖委员会星期五宣布把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中国异议人士、《08宪章》主要起草人刘晓波,从而使刘晓波成为中国大陆境内获得此奖的第一人。 *莫少平:刘晓波的非暴力理念得到认可* 刘晓波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对刘晓波获奖感到高兴。他说:“我无论从他的律师的角度,还是作为他个人的一个认识很多年的朋友的角度,我都是非常衷心地希望他能够获得这个奖项。”...
阅读更多发布者图样图森破 | 10 月 9, 2010
挪威的诺贝尔奖委员会星期五宣布把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中国异议人士、《08宪章》主要起草人刘晓波,从而使刘晓波成为中国大陆境内获得此奖的第一人。 *莫少平:刘晓波的非暴力理念得到认可* 刘晓波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对刘晓波获奖感到高兴。他说:“我无论从他的律师的角度,还是作为他个人的一个认识很多年的朋友的角度,我都是非常衷心地希望他能够获得这个奖项。”...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10 月 9, 2010
原文地址: 张培鸿律师谈杨金柱: 这是最后的抗争? 作者: 律坛怪侠杨金柱 张培鸿律师谈杨金柱: 这是最后的抗争? 原文地址: http://zhangpeihong.72pines.com/2010/10/05/ 1、杨金柱律师的所作所为,无论给予多高的评价都不过分。但是我们在附和与叫好的同时,要注意尊重杨律师,避免两种误会:一是火上浇油,以自己的观念和意志“绑架”杨律师,最终扭曲了他的本意;二是将自己的愿望寄托在杨律师身上,指望由他来实现自己不敢面对的理想。 2、司法环境的恶化,已经影响到辩护制度的生死存亡。作为辩护律师,对于这样的现状发出一些呼吁,要求归责于某一个特定的官员,即便没有掌握明确的证据,至少也是一种善意的表达,任何打压都只能视为对呼吁的背书。 3、对于任何形式的抗争,只要是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哪怕与我们个人的想法和要求多么背道而驰,都应当给予足够的宽容和必要的尊重。毕竟进步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没有他人没头苍蝇一样的左冲右突,何来正确的坦途? 4、所谓GM与GL的话题,已经纷纷扰扰过百年,早已了无新意。历史从来不是照着预先设计的图纸在演化,形势比人强。贴上这样那样的标签,根本起不到指引方向的作用,只能指引炮弹。 5、尽管如此,不同的人还是会表现出不同的态度,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回应或批评,这同样应当宽容和尊重。晓渔说的好,思考的深度与行动力成反比,日思夜想的人往往瞻前顾后,振臂而呼者难免短视而疏陋。两者能不能扬弃,这是个问题,因为上帝刻意让我们不完美。 6、圣经说,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我们被压抑,就伸展;受逼迫,就呐喊。服从内心的指引,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至于后面会发生什么,被流弹击中也好,被友军误伤也罢,都是身为人类的宿命。 7、1988年的民意调查中,西德居民据说只有3%的人认为有生之年能够看到两德统一,结果第二年就统一了(这一信息来自网友)。这不是最后的抗争,但我们不妨将其当做最后的抗争。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10 月 9, 2010
杨金柱:中国律师的使命 金柱按语: 为了国家法治进步,金柱律师此次进行风车大战前已做好充分准备,决心效仿屈原、陈天华、谭嗣同诸位先贤,为国死谏。故两次宣告“诸位新朋旧友,不能再劝我回头,只可给我鼓劲,不能给我泄气。”昨日公开信一发,很多网友以各种形式告我:要我注意安全。有位当过特种兵的警察竟要辞职来为我随身护卫,被我婉言谢绝。金柱一生坦荡,光明磊落,无事不可对人言。金柱一生与人无私仇,如若取我生命者,必乃公仇也。金柱五十有五,死过两回,故不畏死也。如若为国死谏而死,乃金柱一大幸事而无憾也。为表达金柱之决心,特将遗书《中国律师的使命》提前发布,以让中国17万律师明白金柱之心迹。 —————————————————————– 当你们看到我的夫人或弟子公布我的这封遗书时,我已经被失踪或者被自杀了,就以这篇《中国律师的使命》和你们作最后的诀别。 我本来是可以做稳公权力的奴仆的。我享受过做一个公权力奴仆的律师所得到的种种好处。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就担任过二十余名厅级领导的私人律师(有当年的报纸广告为证)、我2006年担任湖南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首席法律顾问、我2007-2008担任湖南省国资委的法律顾问,即能证明我和公权力可以友好相处。然金柱决计不做公权力之奴仆,乃中国律师的使命感所致。现代律师制度建立以来,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律师是靠依附权贵生存和发展的。 我本来是可以成为中国“钱律师”队伍中的一员。2002年,我的年度律师业务收入首次突破百万元大关。面对近几年不断发生的风车大战,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领导们都反复劝我:把这些折腾的时间去做点案子多好!然金柱决计用大量的时间去与风车做战而不去捞票子,也是中国律师的使命感所致。钱对于一个律师是很重要,但一个真正的律师应该还有比钱更为重要的追求! 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苦难、大学四年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使我二十多年来的律师生涯始终在追求一个目标:做一个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忧国忧民的“大律师”。尽管这个目标是那么遥远,但我始终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 在金柱的心目中,“律师”这个称号是那么崇高、“律师”这份职业是那么地光彩!但残酷的现实使金柱对“律师”这个称号和这份职业产生了严重的异化。曾几何时,中国律师在中国司法的这口大酱缸中已完全失去了原有的本色。以“钱”论英雄,成为律师界的时尚。善于说“我反对”的中国律师们都不敢说“我反对”了。如何自保,成为中国律师们讨论的热门话题。面对公权力的挤压,面对私权利的不信任,处在夹缝中生存的中国律师们一退再退,以致退到无处可退之绝境。面对中国司法的大倒退,中国律师们已经很少有人出来说话,集体的沉默,使本来应该充满活力的中国律师变成了一群绵羊。 更有甚者,善于维权的中国律师们面对自己的神圣执业权利受到严重侵犯时,竟毫无还手之力。律师们无辜被打、被抓、被判刑,早已不是新闻。即使面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刻意打压,中国律师们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抗争。北京律协直选风波、宁夏律协选举事件,都是最好的证明。李庄案件发生以后,中国律师有几个人对司法部的警示教育是内心信服的,但又有多少律师能够把内心的不服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善于在法庭上表达的律师们都不会表达、不敢表达了,这是中国律师们的真正悲哀! 金柱欣喜地看到:17万中国律师队伍中有一批真正的律师在不断地表达、不断地抗争。他们在思考整个律师行业的命运,他们更在思考整个中国的命运。 金柱期望:中国律师们能够认清目前的两难处境:想做公权力的奴仆而不得、想做私权利的斗士而不能。中国律师们必须要在这种两难处境中突出重围,杀开一条血路。 然而,面对走入绝境的现行体制,面对公检法大面积腐败的司法环境,中国律师是绝对做不到独善其身的。如果政治体制不改革,所谓的司法改革都只能是镜中月和水中花,最后的结局只有一个:中国律师和中国公检法——这个所谓的法律共同体——一起沉沦到万劫不复的深渊。 历史已经发展到一个关键节点,胡温已经吹响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号角。不搞政改,必定“死路一条”、“人亡政息”。不搞政改,三十年的经济成果必会“得而复失”。 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结束中国几千年的人治,实现宪政,建立一个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这是中国律师的梦、是中国所有法律人的梦、是中国十三亿人民的梦! 中国律师应该是最具有民主法治意识和追求的一个群体,是国家在政改中可以依靠的最理性、最坚强的一支队伍。中国17万律师应该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和集体智慧帮助国家平稳地完成政改,以建立一个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这,就是中国律师的使命! 金柱坚信:政改有期、国家有望!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国家政改的步伐,因为这是十三亿人民的意志!历史是由人民写的! 国家完成政改之日、民主法治国家建成之时,如金柱有埋骨之所,同仁们当以白酒一杯洒于坟前,祭文一篇烧于坟前;如金柱无埋骨之所,同仁们当以白酒一杯洒于湘江、祭文一篇浇于湘江,金柱在九泉之下,定然有知、含笑高歌! (写于2010年国庆节,发于2010年10月8日清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0m6vi.html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阅读更多发布者布鸣真象 | 10 月 9, 2010
金柱按语:为了国家法治进步,金柱律师此次进行风车大战前已做好充分准备,决心效仿屈原、陈天华、谭嗣同诸位先贤,为国死谏。故两次宣告“诸位新朋旧友,不能再劝我回头,只可给我鼓劲,不能给我泄气。”昨日公开信一发,很多网友以各种形式告我:要我注意安全。有位当过特种兵的警察竟要辞职来为我随身护卫,被我婉言谢绝。金柱一生坦荡,光明磊落,无事不可对人言。金柱一生与人无私仇,如若取我生命者,必乃公仇也。金柱五十有五,死过两回,故不畏死也。如若为国死谏而死,乃金柱一大幸事而无憾也。为表达金柱之决心,特将遗书《中国律师的使命》提前发布,以让中国17万律师明白金柱之心迹。
阅读更多发布者图样图森破 | 10 月 5, 2010
重庆李庄案让八十三岁的大律师张思之再次走进舆论的浪尖。他屡屡执笔为李庄案梳理疑点,一反常态接受媒体采访,痛陈李庄案可能给中国律师制度留下的恶劣影响。二零一零年三月,李庄案两次审判尘埃落定,余音令人心悸,张思之再次撰文,称李庄事件是「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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