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

【网络民议】赵家报的言辞再慷慨正义,也不配赢得人心

人民日报: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

被告人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是公民的权利,律师的辩护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可问题是,在庭审现场公诉人的表现也许真的不够好,但不能因为辩论精彩就混淆了是非黑白,也不能因为转发的人多就占据某种“道义”高地。[…]

我们都应该尊重快播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不过有句话也应该明白:违法不违法,不看谁更伶牙俐齿,快播的辩护不配赢得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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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磊磊:请捂着脸,坚持直播的勇气

我知道,如果不直播,什么鸟事都没有了。

关起门来,一切都会不一样的。公诉人会以泰山之势,碾压“最有种的男人”。

王欣和辩护人将没有机会长篇大论,纵论情怀,还没发挥几句就会被审判长打断了。

不搞直播,你我最后只能读读通稿,看几句不咸不淡的庭审描述,然后你还看你的芈月传,我还发我的万柳书院广告,一切云淡风轻,就此过去。

可是一直播,战斗就变成了另一个样子,公诉人紧张了,整个矮了一头;辩护人兴奋了,整个高了一头;审判长又要表现不偏不倚,让被告说话。

于是各种吊打,各种被带到坑里。被告一边,王欣甚至有藐视审判长之嫌,居然还能频频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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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浩:快播是否应为互联网中立行为买单?

快播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快播软件不是一个网站,只是一个技术中立的播放器软件,其本身并不包含或者发布淫秽信息。但是,如果一个快播用户观看的视频中有淫秽视频,那么,这个视频就可以被其他用户分享,而分享的人多了,就从一个点对点的分享,变成一种在不特定多数人之间的传播。从技术层面来看,快播软件在客观上是这种分享和传播得以实现的一个支持工具。概言之,快播既不是一个淫秽信息的内容提供者,也不是一个专门供用户发布淫秽信息的平台,但是作为一款可以播放各种视频信息的播放器软件,客观上为那些分享淫秽信息的用户提供了帮助和便利,这就是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基础。

那么,根据快播播放器在客观上能够帮助用户传播淫秽信息这一事实,而指控快播公司成立犯罪,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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