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phronesis | “常州毒地案”环保公益诉讼实践之路
2017年1月25日,“常州毒地案”一审判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两家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中国绿发会”败诉,而高达189.18万元案件受理费则需要原告承担。这起案件涉及到“环境公益诉讼”,它与以往的私益诉讼有所不同。透过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环保组织所付出的努力,也可以看到NGO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环境问题的力量远远不够。作为环境污染受害者,我们应当以怎样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环境权?本文原为作者2015年8月对“美丽江城”负责人胡少波律师的访谈,有所修改,收录于“合一绿色公益基金会”(微信:hyiorgcn)研究团队所撰写的《中国民间水环境保护组织发展调查报告》,该报告曾在2016年广州“环境社会治理论坛”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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