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

中国选举与治理 | 什么是真正的民主?

  网友按:   时至今日,还有很多人天真的以为: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如果看不清楚滥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巨大危害,你就永远无法了解什么是真正的民主。   民主是什么呢?很多人一定会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嘛,民主就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比如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一定是去游泳,如果最后的决策是去打球,那就变成专制了。   可别忙,当我们把上面的例子稍微改变一下,你就会惊愕地发现,这个 ” 民主 ” 竟然是只披着羊皮的大尾巴狼:比如 5 个人中有 4 人认为 1 人该死,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 ” 合法 ” 地把那个可怜的家伙杀死!   你也许会说,这没什么错啊,如果大家都认为一个人该死,那他怎么可能没罪呢?不幸的是,的确有这种可能。事实上,民主的内涵远非 ” 大多数 ” 这么简单,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只好把那些陈旧的历史书从垃圾桶里翻出来,仔细读一读。   公元前六世纪,在民主的发源地——古希腊城邦雅典,一个名叫克利斯梯尼的政治家发明了一种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民主制度的雏形: ” 贝壳放逐法 ” 。所谓 ” 贝壳放逐法 ” ,就是雅典人为了对付某个破坏民主、实施专制的独裁者,可以召开公民大会,对其进行投票(因用贝 壳投票而得名,不过后来改用陶片了),如果这个人得票超过 6000 ,那么对不起,管你有没有错,立即离开雅典,去外面呆上 10年再回来吧。   这种惩罚制度有点类似中国古代的流放,当然二者性质截然不同,前者是公民大会的集体投票,后者是专制君主的个人意志。不过,在 ” 贝壳放逐法 ” 这座祭坛上,固然有独裁者的鲜血,也飘荡着无辜者的冤魂。在古希腊历史上,曾经有多位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因 ” 贝壳 放逐法 ” 而被流放,客死他乡,比如著名的马拉松战役英雄亚利斯泰提,以廉洁、正直而著称,就曾被贪婪、腐败的地米斯托克利以 ” 企图独裁 ” 的罪名提交公民大会审判。   等一下,也许你又会说,民众的选择虽然有时不一定正确,但那毕竟是自己的选择嘛,即使付出代价,也只能由民众自己承受。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在这个问题上你犯了个逻辑错误,因为付出代价的主体并不是占多数的民众,而是那个处于少数的可怜的倒霉蛋。如果一个人因为别人的错误而被迫接受惩罚,那这种 ” 民主 ” 又怎么能够让人放心呢?你也看到了,古希腊的这个 ” 贝壳放逐法 ” 尽管 打着 ” 大多数 ” 的幌子,但却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并不能算做真正的民主,实际上,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 ” 大多数暴政 ” 。   因此,我们有必要修正一下最开始的那个例子: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还是去游泳,但要加上个限制条件,就是想去打球的那个人,有说 “NO” 的权利,而且那 4 个去游泳的人,必须学会尊重这个 “NO” 。   可是,你先不要着急,民主并不是仅仅说个 “NO” 字就算 OK了,它还有许多要求和条件呢。你想想看,虽说那 4 个去游泳的人不反对别人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是 1 个人怎么打球呢,总要有个对手陪他一起打吧?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我们 4 个人是要去游泳的,不强迫你去已经很不错了,怎么着?还想让我们大家陪你打球?你小子皮痒吧~   你会不会觉得那 4 个人的想法挺合理的?是啊,凭什么要大家都陪那小子去打球?不是民主吗?怎么又变成多数服从少数了?且慢,你要晓得,仅仅表示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不为少数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那么离真正的民主还差得远呢。为了说清楚这一点,我要给你讲个真实的故事,唉,看来想去游泳还真挺不容易啊。   时间在六十年代,地点在美国密西西比州,事件的起因,是有个叫杰姆斯·麦瑞迪斯的黑人学生,向密西西比大学申请入学。你要知道,当时的密西西比州是个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南方州,在那里,尽管黑人理论上有上大学的权利,可是在现实却根本办不到,因为那个州的 州长本人就是个种族主义者,该州的民意舆论也支持州长的种族言论,结果不难想象,那个可怜的杰姆斯被大学校委会莫名其妙地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他是黑人。   这下杰姆斯可不干了,他马上找到全美有色人种协会,由他们出钱聘请了律师,控诉密西西比大学违反宪法,践踏人权,并且把这场官司打到了上诉巡回法庭。经过长达一年的审判,杰姆斯终于胜诉了,法庭给密西西比大学下达强制令,强迫学校接收杰姆斯入学。   那时的美国社会,正处于民权运动的高潮,以马丁·路德·金为首的黑人民权组织,组织了一系列大型的非暴力抗议聚会,给整个美国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尼迪,是个非常有魄力和远见的人,他很同情黑人的民权运动,而且也很关注杰姆斯的案件 ,但同时,他也明白在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南方州,黑人学生想要入学恐怕是件非常困难和危险的事情,所以,当他听到法庭判杰姆斯胜诉时,马上派出联邦官员,带着执法队去保护杰姆斯入学。   可是,法庭的这个强制令,立刻激怒了密西西比州长,在杰姆斯入学的那天,他授意副州长站在学校大门口进行阻拦,并且很嚣张地宣布,联邦政府的人要是敢来支持杰姆斯与州政府对抗,来一个抓一个!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简单交代一下,美国政府的组织机构与我们国家不同,国家的权力是很分散的,每个州都像个独立王国,谁也不买中央政府的帐,各州的州长也不是由总统来任命,而是在各州竞选上的,只对本州人负责,所以,各个州对中央政府的态度是:我想怎么过就 怎么过,联邦政府你管不着,可我要出了事,你得给我顶着。   因此,当肯尼迪一听到密西西比州州长的强硬态度时,立刻头皮发麻,他很清楚,这下肯定要出事了。果不其然,就在杰姆斯入学那天,被州长煽动起来的民众与联邦执法队与校警发生严重的冲突,他们四处寻找杰姆斯,一边找还一边发泄(这场景是不是有点面熟?),暴 力事件越演越烈,造成了大量的流血和死亡,直到第二天的早上才逐渐平息。   最后,这场可怕的流血,使州长开始思索他身上所负的历史责任,于是他退让了,那个被吓得失魂落魄的杰姆斯,终于在联邦执法队的保护下,结束了密西西比州禁止黑人上大学的历史。   呼,例子终于讲完了,我想说的是,通过这个事件,你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不过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已,想要让少数人真正的享受他们与大多数一样的权利,有时候,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呃,这么说来,我们好像又要修改那个例子了: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 4 个人去游泳, 1 个人去打球,然后再雇个人来陪那个小混蛋去打球,至于雇佣的钱嘛,由大家一起分摊。   但是且慢——抱歉虽然文章已经够长了可我还是要说且慢——为什么为了尊重少数人就要牺牲我们 4 个人的利益?难道那小子一个人比我们 4 个还重要?如果我不想出钱,那是不是你也要尊重一下我的意见啊?可你不要忘记,这次你也许占在 ” 多数 ” 一边,说声拜拜就跑去 游泳了,可是啊,保不准下次就轮到你要去打球了,到那时你找谁去?所以,为了下次你也能找到人陪你一起打球,为了让我们能够找到真正的民主,你一定要付出这个代价,尽管这意味着你也许要付出像密西西比州那样惨重的代价。   现在你一定已经看到,所谓民主,不是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也不是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另外也不要忘了,这个民主可不是免费的午餐,你想得到他,是要花钱的。   知道了民主是什么,并不等于就可以马上实现民主了,因为了解一件事情与实施它,这中间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如果问大家一个简单的问题,你认为民主是构建在一个怎样的基础上的?我想,十有八九得到的回答是 ” 三权分立 ” ,这个答案对不对呢?对,但不完整,因为想要实现民主,远远不是那么简单。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回到那个经典的例子上吧。   有 5 个人去旅游, 4 个人想游泳, 1 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 4 个人去游泳, 1 个人去打球,然后再雇个人来陪那个混蛋小子去打球。可是,你也清楚,大家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光有个决策是不够的,还要有人去执行这个决策,于是,大家决定把钱交给 4 个人当中的某一个(假定是小 A ),由他去雇人。   可你瞧,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虽然我们都明白为什么大家要出笔钱去雇人陪打球,可是真的到了行动的时候,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高的觉悟,也不是每个人对这笔钱都无动于衷,小 A 心里没准会想,好嘛,你们几个舒舒服服地坐享其成,让我一个人东奔西跑,休想啊休想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谁不利用谁就是傻瓜。   经验告诉我们,凡是牵扯到钱的问题,指望某个人的道德和良心,肯定靠不住,要是大家把自己的钱都交给某一个人,那么我们怎么保证这个人一定会按照大家的要求去雇人打球而不是中饱私囊呢?   其实,这个问题倒也不难解决,让我们来试试下面这个办法:   我们一致同意把钱给小 A ,让他去雇人,不过等一下,在给他钱之前,先要由小 B 来计算一下应该给多少,再把数字对大家公布出来,然后分文不差交给小 A ,可是,如果雇人的过程中出现了中饱私囊或其他的问题,那就该由小 C 来负责审查了,并且,其他人绝对不能干预他的审查。   你觉得这个办法怎么样?还不错吧?其实,这种方法有个名字,就是我们前面提到过的 ” 三权分立” 。小A 负责做事,他代表行政机构,小B 负责计算大家出的钱应该是多少,代表立法机构,最后要是出了问题,就由小C 负责审查,他代表司法机构。   也许你会说,这不挺容易的嘛,问题解决了。可是先别忙,你想想看,如果小 A 想私吞我们的钱,他会笨到让大家发觉自己做了手脚吗?不要忘记,当我们把自己的希望都托付给某个人时,他就具有了一定的权力,并且可以任意支配这种权力,这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比如,他可以利用大家的钱来贿赂以形成多数,或是干脆用这笔钱来雇一个保镖而不是陪打球的,这样就使得我们在暴力面前不敢再理直气壮地讨回本属于大家的钱。   你看,尽管我们在讨论民主是什么时显得头头是道,可一具体实施起来马上就变了味道,如果你认为我是在危言耸听,那么就来看看一战后的德国是如何从民主变质为专制的吧。   1918 年,德国战败了,沦落到了被协约国任意摆布的地步。这时,各协约国对怎样处理德国的态度是不同的,法国人由于是德国的近邻,在历史上多次被德国入侵,因此坚决主张削弱德国,英国人虽然对此不反对,但却不愿意看到一个衰落的德国,他们的政策是维持欧洲大陆的势力平衡,至于美国人,他们与德国隔着一条宽阔的大西洋,又有英法在欧洲顶着德国,所以感受不到切身的威胁,但是,美国人意识到,一个拥有 8000 万人口及雄厚工业基础的国家,仅仅靠土地或军事限制,不可能制止它的复兴,也绝对无法保证日后欧洲的安全,所以,美国总统威尔逊坚持要把德国改造为一个民主自由的共和国,以防止德国再次成为战争的策源地。   在这种背景下,同时也为了防止共产主义的侵蚀,德国于 1918 年 11 月成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民主政府,并在随后的国会上通过了一部民主宪法——魏玛宪法。这里我想强调的是,这部宪法的民主程度,几乎可以和美国宪法相媲美,它借鉴了当时各个民主国家的经验,把国家权力分成国会、法院和政府三个部分,并且赋予了德国人各种基本的公民权利, ” 这是 20 世纪所曾经见到过的这种文件中最妙、令人羡慕的条文,看起来似乎足以保证一种几乎完善无疵的民主制度的实行 ” , ” 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能比德国人更加自由,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比德国人的政府更加民主和自由,至少,在纸面上是如此 ” (《第三帝国的兴亡》, P60 )。   你也看到了,这时的德国魏玛共和国,可算得上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典型,即便是像阿道夫·希特勒这样胆大妄为的家伙,也不得不在啤酒馆政变失败后选择合法竞选一途。那么,这个民主的国家为什么会走向独裁呢?德国人又是如何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利呢?还是让我们揭开 历史的帷幕,仔细看看事情的究竟吧。   1933 年早春的一个夜晚,确切的说是2月27日晚9时30分,在德国的首都柏林,天色晴朗,空气清新,一点也没有风高放火夜黑杀人的迹象——尽管这一天注定要载入史册——有个神学院的学生放学回家,路过国会大厦时,突然听到大厦内有打碎玻璃的声音,接着就看见一条黑影窜出,手里还拿着火把,他吃了一惊,马上跑去报警。恰在这时,德国最有权势的 4 个人,总统兴登堡、总理希特勒、副总理巴本、宣传部长戈培尔,正在国会大厦对面的贵族俱乐部吃饭,首先是戈培尔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说大厦已经着火了,可戈培尔以为是个玩笑,根本不相信,他连一个字都没有向希特勒提及,但巴本却看到了火光,马上告诉了兴登堡,同时,戈培尔也开始觉得不对劲,因为街上正有人在叫喊,随后他打了几个电话进行核实,才确信国会大厦的确着火了,于是他和希特勒立刻赶往现场。   一到现场,希特勒就马上宣布这一把火是共产党放的,这时,德国国会议长戈林、副总理巴本、普鲁士内政部政警主任狄尔斯(就是秘密警察头子)全都赶到了,戈林兴奋得有点失常,赌咒发誓说这是共产党反对政府的罪行,尽管巴本不是纳粹党人,但他却也没对希特勒和戈 林的结论表示丝毫的怀疑,只有狄尔斯老老实实的说,纵火犯已经抓到了,他看不出和共产党有什么联系,那家伙不过是个疯子而已。这可不是希特勒想要的答案,他顿时勃然大怒,把共产党臭骂了一顿,随后跑去召开内阁紧急会议去了。而戈林则到普鲁士官方报社,要求 写报道的记者把纵火者所带的燃火材料从100磅提高到1000磅,可那个记者很有点新闻独立精神,他拒绝说,一个人怎能抗动1000磅的东西呢?这种笑话他可写不出来,戈林马上反驳说,干嘛说是一个人干的? 10 个不就行了?要知道这可是共产党的阴谋!于是那个记者便要求戈林在这篇报道上签字,因为这已经不是新闻报道而是政治文件了,戈林心里着实有点发虚,虽然他为此策划很久了,可这时希特勒毕竟还没有拿到国会 2/3 的多数,也没有得到内阁的授权,公然破坏宪法的责任他可承担不起,但事已至此,不签也不行,于是他很狡猾地在报道上画了一个大大的 G 字,算是签名(戈林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我想你已经注意到了,我说戈林” 为此策划很久了 ”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那个纵火犯名字叫做范·德·卢勃,是个荷兰国际共产党人,他既不喜欢纳粹,也对莫斯科没什么好感,是个头脑简单的 ” 爱国青年 ” ,他觉得,德国革命只有在某种惊人的历史事件的推动下才 能爆发,他想用国会大厦的熊熊燃烧的烈火来唤醒麻木不仁的德国人。可是,这个可怜的倒霉蛋还不晓得,希特勒早就期盼着共产党人能做点什么蠢事,好让他能找到借口清除异己,这个没头脑的纵火狂简直是上帝送给纳粹党人的,希特勒、戈林、也许还有戈培尔,早就知 道卢勃将要在国会纵火,他们安排纳粹冲锋队悄悄潜伏在国会大厦内,等着大厦燃烧起来时再给它 ” 添点油 ” ,把事情闹大,不然,就凭卢勃那区区100磅的纵火材料,怎么也无法引起那么一场大火,当然戏也就演砸了。   等到召开内阁会议时,希特勒大肆宣扬这一事件的严重性,竭力攻击共产党人,尽管在内阁里纳粹党人并不占多数,可大家都被希特勒那极具煽动性的言辞给搞懵了,既紧张又恐惧,生怕共产主义革命爆发,几乎没怎么考虑就一致通过了希特勒的要求,结果一下子就把葬送民主的悼歌给吹响了。   那么,希特勒要求的是什么东西呢?听起来好象很滑稽,他要求采取某种措施来保护 ” 德国公民的文献资料 ” ,是不是觉得有点可笑?可别急,关键在那 ” 某种措施 ” ,希特勒要求,德国政府有限制公民个人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力,包括限制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 ,有权对公民的邮件、电话、电报进行检查,有权给警察颁发搜查公民住宅的许可证,有权没收公民的私人财产,有权对持有武器的公民判处死刑,甚至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接管德国各州的自治权力。   这下你一定笑不出来了吧?不管怎么说,希特勒终于拿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内阁授权,下一步,就要考虑怎样才能使授权生效了。根据德国宪法,想要通过一项与宪法本身相抵触的法律或政策,必须得到国会 2/3 的多数票,但希特勒很清楚他的纳粹党不可能在国会获得2/3 的席位,而且对于其他党派赞同与否,他也一点把握都没有,因此,他狡猾地走了一个捷径。   这个捷径是什么呢?那就是德国宪法第 48 条有一个规定,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可以行使暂时的独裁权,这本来是为应付战争或革命而设计的,但宪法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 ” 紧急状态 ” 究竟应该是个什么状态,因此希特勒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他找到总统,要求后者行使宪法赋予的独裁权,绕过国会强行通过他的法案。这时的德国总统,是上次大战中的老英雄兴登堡,一个保守、正直的老普鲁士军官,他压根就瞧不起希特勒和他领导的国社党,可是,兴登堡很也清楚,不管怎么说,国社党毕竟是当时的第一大党,作为总统,他相信德 国民众的选择,也有义务支持自己的总理——虽然他根本就不晓得自己究竟在支持什么——希特勒对兴登堡说,为了防止共产主义革命,通过法案是必须的,而且他保证不会滥用这一权力,于是兴登堡也就不再说什么,签字同意了。通向独裁的大门就此打开。   希特勒狡猾地利用德国宪法的一个隐晦的漏洞,把总统的独裁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从而开始了野蛮、血腥的政治清洗。   希特勒首先拿德国共产党开刀,大批共产党人遭到逮捕——请注意,是”合法”的逮捕——甚至包括有豁免权的国会议员,一群群穿着褐色衫的冲锋队暴徒们未经许可便破门而入,强行搜查,把无辜者从睡梦中拖起,扔进冲锋队的营房,严刑拷打,逼迫其供认对德国的罪行 。与此同时,希特勒对于他的竞争对手,社会民主党及其他自由主义党派也毫不留情,各种集会被勒令停止,所属报刊被取缔,公民权利亦被取消,德国头一次领教了纳粹独裁的滋味。   经过短短几天的暴力恐怖,德国政治已经面目全非了,公民不敢再随便议论政治,不敢再在公众场合嘲弄国社党的种种丑陋与罪行,生怕哪天走到大街上会被莫名其妙地逮捕。可是,希特勒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不想躲在总统授予的”暂时独裁权”下过日子,他要成为德国名副其实的统治者,由于他认为经过几天的清洗,反对的声音应该都已经消失了,重新举行大选以获得国会2/3多数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便于1933年3月5日举行了德国二战前最后一次全国大选。   可是,让希特勒大失所望的是,尽管有种种许诺、恐怖和暴力威胁,但他的国社党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多数票,虽然纳粹党人以1700万张选票遥遥领先,比第二大党社会民主党足足高出一倍之多,可却仅占总票数的44%,组织一个联合政府倒还可以,离2/3多数还差得远呢。   值得注意的是,希特勒并不打算利用非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要为自己的独裁披上合法的外衣,因此,希特勒并没有否定这次选举,或是干脆再重新来一次,他承认了选举的真实性,而且也不打算再去捞取那个该死的2/3多数票了。可是,如果没有2/3的多数,希特勒又如何修改宪法呢?万般无奈之下,他只有求助于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希望他们信任自己,给予自己独裁的权力。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说,这不是在开玩笑吧?希特勒还会这么天真,希望别人赞同自己独裁?那些占多数席位的民主党派,怎么会愚蠢到去葬送自己的政治生命?可是,我不得不告诉你,事情就是这么荒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希特勒在新一届国会上,发表了也许是他毕生中最精彩、最虚伪的一次演说,他承诺一切旧有的秩序都会维持不变,国会所赋予他的独裁权,仅仅在某些狭小的特定范围适用,绝不会导致国家权力结构的改变,也不会限制任何公民权利,他唯一的目的,就是领导德国重新建立在一战后的世界地位。希特勒在演说中,竭 力想煽动起德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这一点也不困难,无论是对希特勒还是对德国人——他呼吁全体德国人”从自私自利的党争中解脱出来,在民族自觉中团结起来,建立一个自豪的自由的统一的德国”。   几乎所有的民主党派都被希特勒的花言巧语所打动,德国人的那种特有的黩武精神,以及对荣誉、对”铁与血”的热切渴望,指引着他们在自己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国会一致同意把自己的立法权移交给政府,为期是4年。这些在民主制度下浸泡了15年的国会议员们似乎还不懂得,一旦你培育出了独裁的种子,它就会像可怕的瘟疫一样四处蔓延不受控制,不要说是4年,即便是4天也足以摧毁一个健全的民主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国会中并非所有党派都被希特勒所蛊惑,社会民主党领袖,可敬的奥托·威尔斯议员,昂然不屈地站出来反对希特勒的独裁,他代表他的党投反对票,并庄严地宣布,”在这有着历史意义的时刻,我们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庄严地保证要维护人道和正义、自由和 社会主义的原则。任何授权法都不能给予你摧毁永恒的、不可摧毁的思想的权力!”   让我们记住这个人,这个名字,以及这个宣言,尽管社会民主党在国会仅有84个席位,远远不及投赞成票的441之多,尽管他们的反对对大局来说无足轻重,可即便是在如此黑暗的时刻,我们也依然可以看到在那些迸闪着的绚丽的火花。   1933年3月23日,一个从奥地利来的流浪汉、43岁的前德国陆军下士阿道夫希特勒,按照完全合乎宪法的程序,摧毁了民主制度,成为全德国的独裁者,再没有任何力量对他的疯狂进行约束,德国从此开始了历史上最恐怖、最暴力、最血腥的一幕。   现在,让我们静下心来仔细思考一下,为什么希特勒的那些恐怖政策能够得到德国人的支持呢?是啊,不是太奇怪了吗?在一个民主社会里,为什么会衍生出希特勒那样的大独裁者呢?我想,也许你可以在《银河英雄传说》这本科幻小说中,找到一个不太正规的答案   自由行星同盟的人一谈到鲁道夫,总是以“邪恶的独裁者”来形容他,少年听在耳里,心里不免奇怪——如果鲁道夫果真是万恶不赦的恶魔,为什么人们还会支持他、给他至高无上的权力呢?“鲁道夫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哪!人民只是敢怒而不敢言!”“人民为什么敢怒而不敢言呢?”“跟你说过啦!因为鲁道夫是个大坏蛋嘛!” 这个答案无法说服少年,倒是父亲的见解和一般人有点不同。他给儿子的回答是:“因为人民都好逸恶劳!”“好逸恶劳?”“这样说好了,一般人碰到问题时,都不愿靠自己的精力心思去解决,他们只期望超人或圣贤的出现,为他们承担所有的痛苦、困难和义务。鲁道夫就抓住人性的这个弱点,伺机而动,一举成名。你要好好记住:让独裁者有机可乘的人,要负比独裁者本人更多的责任!虽然沉默的旁观者没有支持他,但沉默旁观其实与支持同罪……”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德国人会在历史的紧急关头表现出一种对自己权利的惊人的无知和漠视?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正在帮希特勒磨那柄准备屠杀他们的刀?难道他们就那么崇拜权威,甚至没有一个人愿意对希特勒的要求作哪怕是最简单的思考?莫非,盲目的服从和铁的纪律已经深深溶入德国人的血液之中,以至于最完善的民主制度也无可奈何?也许,对于在选举中占绝对多数的普通德国大众来说,他们选择希特勒,仅仅是不希望有“挨饿的自由”,用一句我们熟悉的话来说就是,管他民主不民主,谁能让我们过上好日子就选谁。的确,在希特勒当政的头四年,德国经济奇迹般的振兴,到1937年,德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102%,年增长率高达11%,国民收入也增加了一倍,失业率却缩小到了不足1%,德国人终于结束了朝不保夕的失业恐惧,过上了还算“幸福”的日子,但同时,他们也失去了一切权利和自由,更失去了能够制约希特勒的力量,这时候的德国人还没有意识到,历史老人正在静静地坐在未来,等候着向他们索取“好日子”的报酬,一个前所未有的巨额报酬。   对此,著名的历史学家威廉•夏伊勒曾评论说:“对于民主共和国的放弃和阿道夫希特勒的得势,德国任何阶级、集团、政党都不能逃避其应负的一份责任。”   通过德国的这个例子,你肯定已经清楚地认识到,民主这个东西,仅仅建立在纸面上的制度是绝对不够的,当人们像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民众一样疯狂时,就会把那些纸面上的一切都抛之脑后,而甘心情愿去追随一个能够满足他们愿望的幻像,甚至为此不惜把民主砸烂,魏玛共和国不是没有“三权分立”,但德国人最后还是亲手埋葬了民主。   那么,这个倒霉的魏玛共和国还缺少些什么呢?它的民主又不完善在哪里?如果我们不希望那个满脑歪点子的小A私吞我们的钱,还需要做些什么?我想,文章写到这里也实在拖的有点太长了,还是把这个问题留到下一篇文章中去解释吧,这样大家也有时间去思索,民主的基础究竟是什么?   别急,你要知道,直接告诉你问题的答案,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可是,如果说出答案并不能让你恍然大悟反而困惑不解的话,那这个答案说与不说,好象也没太大区别,因此,要真正理解“民主的基础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内涵,我们就只有老老实实地从头说起、慢慢道来了。   该从哪里说起呢?我还记得曾经有人提到过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如果你是1933年的德国人,你会选希特勒当政吗?老实说,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容易回答,因为历史是无法假设的,更重要的是,无论你选择是或否,都无法回避一个让古往今来所有的政治思想家都十分头疼的话题,那就是,在生存都不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你是要自由还是要面包?   很显然,希特勒给你的是面包(当然免不了要夹带私货,把大炮什么的也硬塞给你),代价就是拿走你的自由。在这一点上,客观地说,希特勒从来也不曾试图隐瞒或是欺骗德国民众,早在1925年,他就已经把自己的全部思想及世界观详细地记录在《我的奋斗》一书中,正如历史学家威廉•夏伊勒所言,“不论你对阿道夫•希特勒可能提出什么其他的谴责,你决不能谴责他没有用书面精确地写下,如果他一旦掌权的话,他要把德国变成为怎样的一个国家,他要用德国的武力征服把世界变成为怎样的一个世界。”   不过,今天的我们大概很难去谴责德国人当初的选择,“饿肚子的自由”的滋味,大概不会太好受,更何况,自从1918年一战失败后,德国人已经受了长达15年的窝囊气,一旦有人提出要把德国重建为全欧洲乃至全世界的强国,又怎能不把尊严顶在脑袋上好好爽一下呢(作为中国人应该不难理解)。   要说德国人的这种心态,看起来倒也真是蛮合理的,可不是吗,我这儿连一日三餐都发愁呢,你还在那里唠唠叨叨、罗里八嗦地奢谈什么自由,那不是扯淡吗?要是我真饿死了,别说自由,恐怕连棺材都没有呢。我想即便是在今天,也依然有不少人这样看待问题,没有生存权,哪儿来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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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 周筱赟: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

【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听慧慧的话,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周筱赟: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在于,成龙号称捐款后,作秀做好后,上了电视、上了报刊,就一切结束了,拍拍屁股走人,干脆是啥也没有。成龙以为是大哥玩女人,爽了一把就提裤子走人啊?当年成龙被曝有私生女,他就是一分钱赡养费也不付的。     大哥本来就是黑社会的称呼。具体那些事,我不能说的太细,免得被大哥的手下做了。成龙现在不仅从黑漂白,而且还成了红色的了。我看成龙是想当“成特首”吧,为了这个目标,就对大陆政府如此谄媚,“成龙”也就“成虫”了。     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的最新回应解释,当初成龙承诺把电影票房收益中属于自己的分红部分捐助北川中学重建,电影票房分红统计工作很复杂,中间相隔2、3年也不是不可能。既然电影票房分红中间相隔2、3年也不是不可能,那为啥要拿票房分红来捐助呢?这不是拿地震灾区的学校和孩子当猴耍吗?     既然成龙说过“中国人是要管的”,成龙怎么不先管管自己呢?江湖险恶,成龙虽然做了多年大哥,但千万别昏了头脑,忘记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句话终于要在成龙身上应验了。   成龙一向在电影里塑造重情重义的大哥形象,很多人以为现实生活中他也是如此,那就太天真了。完全可以说,他在现实生活中,是与他在银幕中塑造的形象完全相反。他在香港被称为“大哥”,大哥本来就是黑社会的称呼。具体那些事,我不能说的太细,免得被大哥的手下做了。成龙现在不仅从黑漂白,而且还成了红色的了,是各地政府的座上宾,爱国人士的代表。   成龙2009年4月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上说,香港和台湾因“太自由而很乱”,他认为“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这和政府思路倒是非常一致,中国老百姓敢对政府说三道四,当然要管,而且要被跨省追捕。成龙到大陆各个学校教唱的《国家》,则是把国家和政府混淆起来,好像凡是爱国就必须爱政府,必须拥护政府的一切决定,否则就是不爱国。这和倪萍阿姨说的,因为她爱国,政府做的一切都是对的,所以她当代表从来不投反对票。既然政府做的都是对的,那还要开人大政协会要大家来讨论干吗?   我看成龙是想当“成特首”吧,为了这个目标,就对大陆政府如此谄媚,“成龙”也就“成虫”了。不过成龙如果成了“成特首”,就成了史上学历最低的特首了,好像是小学毕业吧。   成龙今年好像特别倒运,成龙代言吹嘘“不含化学成分”的霸王洗发水被揭露含有致癌物质,在菲律宾人质被杀事件后,全香港沉浸在一片悲哀中,纷纷指责菲律宾警方处置不力,在营救人质行动中犯了大量低级错误,而成龙却在此时发表力挺菲律宾的言论,菲律宾方面还专门致谢,引起香港人一片愤怒。曾志伟认为成龙应该站出来向全港巿民交代及道歉:“如果真的是办一个大型的悼念会,他应该出来向公众交代。”   有人找出成龙于2006年8月16日在新浪博客撰写的《菲律宾之行》一文,以及来自“Philippine Travel Blog”的文章,指出他早在2006年于菲律宾开设“成龙爪哇咖啡”分店,他当时在博客中表示在菲律宾受到政府厚待,派出多辆警车及消防车开路。有网民怀疑成龙因在当地有生意,才力撑关系友好的菲律宾政府。但遭到成龙否认,难道成龙在2006年写的文章是他自己胡编乱造的?   网上流传一个段子,说成龙是史上最杯具的广告代言人:代言小霸王学习机,小霸王倒闭了。代言爱多VCD,爱多老总坐牢了。代言汾湟可乐,汾湟可乐没人喝了。代言开迪汽车,全国才卖了900多辆。代言北方汽修学校,虚假招生了。代言格力空调,虚假世界名牌了。现在他代言的“不含化学成分”的霸王洗发水,又致癌了!   现在又被揭露对北川中学诈捐,而且记者做了多方调查,证据链非常完整。   早在2009年5月12日,香港《文汇报》就报道,2009年5月11日,“香港艺人成龙和李宇春、刘媛媛、金培达等探访北川中学,成龙更承诺捐献新作《大兵小将》部分票房援建北川中学。”2010年2月14日《大兵小将》首映。一个月后,《大兵小将》在内地以1.53亿元人民币票房收官。而据《上海侨报》9月2日报道,2010年9月1日,由海内外华侨华人援建的新北川中学开学了,成龙承诺的捐款,却一分钱没到。   记者致电北川中学校长刘亚春,询问成龙是否在当天的活动上说过承诺捐赠的话。刘亚春沉吟了一会,清楚地回答:“是。”他强调:“但我们从未收到过这笔钱。”记者致电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她想了一下,告诉记者:“我们好像没有针对北川中学捐过款。”   一年多以前承诺捐款,而且还组织刚刚经历了生离死别的北川孩子搞活动配合他作秀,现在过了一年多,却一分钱也没有捐。这如果发生在西方法治健全的国家,如此没有诚信,说话像放屁,成龙还能混得下去吗?余秋雨大尸也曾被揭露诈捐,我在几家媒体发表过多篇文章揭露,余秋雨吹嘘自己捐款20万用于捐助都江堰新建学校图书馆,“这是全国学者、作家中捐款的最高记录”,其实根本一分钱没捐,但他至少在事发后运了一批自己投资的“九久读书人公司”破烂图书过去。而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在于,成龙号称捐款后,作秀做好后,上了电视、上了报刊,就一切结束了,拍拍屁股走人,干脆是啥也没有。成龙以为是大哥玩女人,爽了一把就提裤子走人啊?当年成龙被曝有私生女,他就是一分钱赡养费也不付的。   有网站采访相关人士核实,该人表示:“成龙大哥从来没有不兑现过诺言,但对于此次不实传闻将在随后有进一步回应。”你看,被人揭露了,就肯定说是“不实传闻”。其实不用多解释,直接把捐款凭据公布出来,“不实传闻”马上不攻自破。不要和余秋雨大尸一样,告诉我说捐款没有凭据哦?关于这个问题,在余秋雨大尸诈捐事件里,我已经普及过了,即使匿名捐款没有凭据,但任何大额资金往来都有银行票据,只有贩毒卖淫的大额资金往来才没有票据(参见我的文章《余秋雨大尸的最新辩解等于是在贩毒卖淫》,网址是 http://user.qzone.qq.com/35362110/blog/1245014720 )   难道北川中学校长刘亚春说没收到成龙捐款是在撒谎?那成龙可以去法院起诉他。难道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说没向北川中学捐款也是在撒谎?那成龙应该马上开除他。如果不是诈捐,新北川中学的援建方说:“我们没有收到他所说的这笔钱。而且我们曾致信成龙先生,询问他所承诺的这笔善款,但一直没有回音。”成龙又该如何解释呢?   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的最新回应解释,当初成龙承诺把电影票房收益中属于自己的分红部分捐助北川中学重建,“了解电影行业的人都知道,电影票房分红统计工作很复杂,某些电影从票房统计到分红,中间相隔2、3年也不是不可能。目前大哥还没有拿到《大兵小将》的一分钱分红,当然善款也就没到位,这是事实。”   真是可笑,人家新北川中学都建好了,你的钱还没到账,既然电影票房分红中间相隔2、3年也不是不可能,那为啥要拿票房分红来捐助呢?成龙难道不知道震区孩子的新校舍开学就要用,还拿这些2、3年后虚无飘渺的钱来捐助?这不是拿地震灾区的学校和孩子当猴耍吗?你当初上电视宣传捐款时,怎么不说2、3年后才能到账?   既然成龙说过“中国人是要管的”,成龙怎么不先管管自己呢?江湖险恶,成龙虽然做了多年大哥,但千万别昏了头脑,忘记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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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 周筱赟:成龙的诈捐已经触犯法律

【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听慧慧的话,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周筱赟:成龙的诈捐已经触犯法律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即便是批评成龙言而无信的人,很多人也会误以为成龙诈捐只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其实,成龙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北川中学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成龙。     在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劫持事件发生后,在香港市民纷纷悼念死者,批评菲律宾政府措施不力时,成龙发表言论力挺菲律宾政府,并受到菲律宾政府表扬。这哪里还有一点爱国的意思?     前几天,有个香港网友加我,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成龙这样一个在香港名声非常臭的人,竟然在大陆有这么多的拥护者?其实道理很简单啊,成龙不断向大陆政府靠拢,政府喜欢听什么他就说什么,现在成了红顶明星,成为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享受副部级待遇了。 ====================================================================   这是我的照片,有种就来砍我,没种就闭嘴,废什么话?   成龙诈捐事件,还在继续发酵中。   9月3日,有媒体报道成龙于去年5月11日前往四川北川中学探访时,曾现场许诺将捐献《大兵小将》的票房分红援建北川中学(有现场视频为证),但9月1日,北川中学举行了开学典礼,北川中学校长刘亚春和北川中学援建方表示并未收到成龙的捐款。紧接着,北京成龙慈善基金会官网上公布的一笔“汶川地震北京基金会成立之前联合援助1500万元人民币”账目又引发争议,网民认为账目中有500万的去向存疑。   我发布《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 http://user.qzone.qq.com/35362110/blog/1283534014 ),评论成龙在北川中学的诈捐行为后,成龙慈善基金否认诈捐,并称将起诉造谣者,还说是“有人故意找乱子”。   光是否认诈捐是没用的,要用证据来说话。捐了就有捐款凭据,没捐就痛快点承认。有人说这不是逼捐吗?错了!这不是逼捐,而是成龙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即便是批评成龙言而无信的人,很多人也会误以为成龙诈捐只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上海律师沈彬先生提供了相关法条给我,我才确信成龙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明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A如果答应B说要送他一个东西,第二天A反悔了,B不能去索要,菲要A送给B。因为上述发条明确规定在把东西赠送前,完全可以撤销。B最多骂A做人有问题。但是社会公益的捐赠不能撤销。   而成龙明确说捐献《大兵小将》的票房分红援建北川中学(有现场视频为证),那么默认的捐款到账最后时限是新校舍建好前。现在新北川中学已经开学,援建方说他现在捐也没意义了。成龙即使现在补捐,也已经违背当初援建北川中学的承诺。北川中学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成龙。   如果捐款承诺可以没有时限,那事情就搞笑了。有一位叫“秋水叶鱼”的天涯网友留言说:“我要捐1千万,你们谁也别拦着我,等我刚买的的鸡蛋孵成小鸡,鸡生蛋蛋生鸡的个人资产达到10亿,我绝不食言,为了北川的青少年儿童们,请支持我啊。”   有人可能说,成龙的捐赠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经过公证。既然如此,那成龙就把他说过的话当放屁好了。其实,成龙当放屁说的话多了。成龙在2009年4月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上说,香港和台湾因“太自由而很乱”,他认为“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在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劫持事件发生后,在香港市民纷纷悼念死者,批评菲律宾政府措施不力时,成龙发表言论力挺菲律宾政府,并受到菲律宾政府表扬。这哪里还有一点爱国的意思?   如果不是被媒体揭露了,成龙会记得这事吗?一年多了,连新校舍都盖起来了,也没听他再提一句,现在被媒体揭露,竟然就号称要起诉媒体。网民围观一下成龙的捐款账目,希望把账目搞搞清楚,在成龙和成龙慈善基金会眼里就是属于造谣,就是“故意找乱子”,怎么成龙的心态和喜欢跨省追捕网民的地方政府一个德性呢?   有网民质问我,你捐了多少钱,成龙凭什么要告诉你账目?这说明中国网民对于慈善的基本常识如此无知。   第一,我捐了多少钱,和我是否能质疑成龙的捐款情况毫无关系。更何况我也捐了款,重要的不是捐款数目,而是要言而有信。   第二,任何公民,都有权利要求成龙公布捐款状况,成龙也有义务公布。这是有法律依据的。2009年11月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除不能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查询有关社会捐助信息,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应及时答复。”成龙基金会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慈善组织,我凭什么不能要求他公布捐助信息呢?   前几天,有个香港网友加我,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成龙这样一个在香港名声非常臭的人,竟然在大陆有这么多的拥护者?其实道理很简单啊,正如我在《成龙式诈捐比余秋雨大尸更无耻》说过的,成龙现在不仅从黑漂白,而且还成了红色的了,是各地政府的座上宾,爱国人士的代表。他不断向大陆政府靠拢,政府喜欢听什么他就说什么,现在成了红顶明星,成为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享受副部级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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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 | 周筱赟:广州亚运会至少落后印度英联邦运动会一百年

【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本文仅代表我个人立场,与发布网站无关,与本人供职单位无关。本文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   这是我的照片,有种就来砍我,没种就闭嘴,废什么话?可是粪青敢来吗? 周筱赟:广州亚运会至少落后印度英联邦运动会一百年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广州市长万庆良在市政协常委会上说,他碰到不少人,一直到现在,一说到广州,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万庆良说应该学习上海人,上海人的自豪感很强,作为广州人,自己要有自豪感,“我们要说广州好。”广州自从学习上海世博会的经验,必须“要说广州好”以后,广州就越来越“上海化”了。     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媒体氛围,广州媒体有着为了揭露真相而前赴后继的精神,这一点,是广州所有媒体人共同努力争取来的,而不是政府恩赐的。就在离亚运会还有一个月之际,广州老工程师钟吉章在网上发帖揭露地铁三号线北延段的联络通道,施工方在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上作假通过了验收,如果投入使用,可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从10月12日开始,广州几乎所有媒体,都在头版大篇幅报道了此事。如果在上海,绝对不可能有任何上海媒体报道,他在上海本地论坛发的帖,也根本不可能审核通过,而他本人,马上作为散布谣言分子,抓到牢里去吃牢饭了。     为了迎接英联邦运动会的召开,印度新德里市政府准备驱逐街头小摊贩,被小贩告上印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决:“街头叫卖是印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印度虽然在很多方面不如中国,但印度是一个民主国家,是一个宪政国家。一个没有民主宪政的国家,和一个有民主宪政的国家,相距又何止一百年呢? =====================================================================   上海刚搞完SB会(世博会),广州又马上来了yy会(亚运会)。大概只有汉语的拼音才有如此绝妙的缩写:世博会纯属SB,亚运会完全是yy。我在今年年初(1月21日)上海世博会进入倒计时一百天之际,曾经写过一篇《上海世博至少落后广州亚运一百年》(这篇文章在我的多个博客被屏蔽,目前能打开的网址是:》(这篇文章在我的多个博客被屏蔽,目前能打开的网址是: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9672892/ ),在网络上流传甚广。 我的这篇文章的结论是:“虽然上海的经济总量非常巨大,但从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相比较,从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公共媒体的开放程度而言,上海比广州至少要落后一百年!思想舆论上,上海的严厉管控,让上海已经失去活力。”而与之相比,“广州的媒体氛围和上海完全不同。广州在迎接亚运会的建设过程中,广州的几乎所有媒体都持续不断揭露抨击亚运工程对广州市民日常生活的干扰,甚至连广州市的高层官员,也出来做这样的表态。”这在上海是完全无法想象的。 可惜的是,这种广州媒体、市民批评亚运会的氛围,随着亚运会开幕只剩下几天的时间,几乎完全消失了。而这一套钳制公众舆论的手法,都是广州市政府从上海世博会取经学来的。据7月6日《广州日报》报道,今年7月5日,广州市长万庆良在市政协常委会上说,他碰到不少人,一直到现在,一说到广州,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万庆良说应该学习上海人,上海人的自豪感很强,作为广州人,自己要有自豪感,“我们要说广州好。”万庆良说,政府要引导广州人树立广州人的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不能从领导到企业到老百姓,总是把自己的家园讲得不好。 广州市长万庆良跑了一趟上海世博会回来,好的不学,坏的倒是一学就会。上海人确实喜欢只说上海的好,尤其在外地人面前,因为所有的外地,包括北京,在上海人看来都是乡下,当然不如上海好。难道广州市的领导竟然不觉得,广州最值得自豪的,不正是广州人和广州的媒体喜欢批评广州吗?广州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公共媒体的开放,才是广州的宝贵财富。媒体可以相对自由的批评政府,这正是广州媒体的优良传统,才是真正值得骄傲的。我在《炎黄春秋》今年5月号发表的《世博会与亚运会的不同舆论生态》(网址是: http://www.yhcqw.com/html/wenzjc/2010/510/10510185500744F7306BD89K93J99J72DJ.html )揭露,上海当局利用行政权力制造全面表扬政府的舆论环境,为了编造市民拥护世博会,相关的新闻报道甚至不惜违背正常人的逻辑胡编乱造。任何不利于世博会的言行,都要被扼杀在萌芽中;作为上海市民,表态支持世博会成了义务,否则就是不顾大局。 当然,上海也不是因为世博会才如此,其实上海媒体一贯如此。所以我在《炎黄春秋》公开发表的这篇文章里说:“上海没有媒体,只有宣传。” 而广州自从学习上海世博会的经验,必须“要说广州好”以后,广州就越来越“上海化”了。珠江新城封城、二沙岛封岛,全部凭证出入,沿江的居民必须在开幕式当天晚上(亚运开幕式在珠江里的海心沙举行),不能住在自己家中,全部必须迁出,每人给200块钱补贴,除非是老弱病残行动不便者,可以不走,但必须派一个志愿者在家里陪同。还有住在珠江沿线的居民,开幕式那晚要求开灯(给30块钱电费补贴),以配合中央电视台对广州进行航拍。亚运期间,为了保证空气质量,珠三角地区停止房屋装修。 广州市政府最为愚蠢的决定,是从11月1日起,全市免费乘坐地铁、公交和过江轮渡,结果造成公共交通超负荷运行,我有一天有时出门坐地铁,人山人海,简直被挤死了。于是在实行一周后,广州市政府在11月7日晚上9点半召开发布会,宣布从11月8日起,全市取消免费乘坐地铁、公交和过江轮渡的优惠措施,按每个户籍家庭(含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员)发放150元现金,集体户口人员按照每人50元标准发放现金,作为交通补贴。难道广州市政府在出头这个政策前,没有进行过可行性论证?完全是拍脑袋的决策啊?现在搞不定了,又匆匆取消,朝令夕改,失信于民。反正现在不取消也被老百姓骂死,取消了更被老百姓骂死。我住的地方离亚运赛场很近,属于重点防范地区,结果居委会的人三番五次来上门查验证件,有一次早上我还在睡觉就来敲门,我干脆就假装没人在家,干脆不去开门了。其他诸如此类的劳民伤财的举措不断,而广州的媒体都不再如此前那样,可以对政府的这些举措肆无忌惮的批评了。 广州现在已经“上海化”了,而香港则早就“大陆化”。所以成龙说“中国人是需要管的”,当权者听了当然高兴。有人说我说“上海世博至少落后广州亚运一百年”是五十步笑百步,因为政府都是一丘之貉。这样说,当然不无道理。既然“中国人是需要管的”,从管控媒体角度而言,任何地方政府都是想把媒体牢牢管住,让他们成天为政府说好话,在加强管制方面,所有政府都是一样的。而广州一直有相对良好的媒体开放氛围,不是他们不想这么做,而是实在没办法,搞不定。所谓“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媒体氛围,广州媒体有着为了揭露真相而前赴后继的精神,这一点,是广州所有媒体人共同努力争取来的,而不是政府恩赐的。很多人好像完全没看懂我那篇文章,认为我在吹捧广州市政府。我分明是表扬的广州的这种为了揭露真相而前赴后继的媒体精神,而从来没去吹捧政府。政府只是在这种前赴后继的媒体精神下没了办法,只能做出必要的妥协。当然,政府能做妥协也应该肯定。这总比恼羞成怒抓记者好多了。而这些,都是上海所完全不具备的。 我举例一个突出的例子,这在上海是完全无法想象的。就在离亚运会还有一个月之际,广州老工程师钟吉章在网上发帖《“冒死爷”爆料:通往2010广州亚运会的死亡之路》揭露:地铁三号线北延段的联络通道,施工方在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上作假通过了验收,如果投入使用,可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这或将导致该段线路坍塌,甚至可能堵塞地铁地下水通道,使地铁隧道瘫痪。从10月12日开始,广州几乎所有媒体,都在头版大篇幅报道了此事。这位老工程师自称“冒死报料”,所以被媒体称为“冒死爷”。如果上海有这样一个“冒死爷”,绝对不可能有任何上海媒体报道,他在上海本地论坛发的帖,也根本不可能审核通过,而他本人,马上作为散布谣言分子,抓到牢里去吃牢饭了。 而在上海更加不可能发生的是,在广州地铁公司发表声明称三号线北延隧道结构安全后,广州所有媒体仍然狂轰滥炸,以致最后不得不由市领导做出批示,要求彻底调查。要知道,地铁三号线北延段属于亚运配套工程,而10月12日,离亚运会开幕的11月12日只有一个月了。在亚运前夕,如此重大的负面新闻,也只有广州媒体有勇气和胆识揭露了。最终的结果,我事先估计,应该是调查认为检测报告确实造假了,但经过工程处理,不影响地铁安全。结果就和我的预测一模一样。虽然结局并不能令人兴奋,但这在全中国大陆任何一个城市,都是无法想象的。这是广州的媒体在推动社会进步,这是广州媒体人的执着精神和斗争策略赢得的,而不是政府恩赐的。 但是我为什么突然说“广州亚运会至少落后印度英联邦运动会一百年”呢?其实我在写《上海世博至少落后广州亚运一百年》时,就还想说“广州又至少比香港落后一百年”,“香港又至少落后美国一百年”。只是后来一想香港现在都“大陆化”了,比广州也先进不了多少,而美国和香港的比较,我没有掌握太多的例证,所以也没法说。我一向都是言必有据,从来不说没证据的话的。 但前不久看了关于印度英联邦运动会的报道,其中有一个细节让我想到,我完全有理由说“广州亚运会至少落后印度英联邦运动会一百年”。 据《新京报》10月24日报道,为了迎接英联邦运动会的召开,印度新德里市政府准备驱逐街头小摊贩,印度全国街头小贩联合会在今年6月将新德里市政府告上印度最高法院。经过4个月的法庭斗争,10月20日,最高法院判决:“街头叫卖是人们谋生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需要贯彻一项成文法来规范街头小贩,而非打压。”这意味着,街头小贩赢得了这场官司。最高法院的判决还要求,印度政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相关法律,保护路边摊贩。“到2011年6月30日,必须通过一部法律,规范路边摊贩以及他们的基本权利。”判决书中称,“街头叫卖是印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 这才叫真正的法治国家,这才叫真正的司法独立!为了保障政府的面子工程,凶神恶煞般的城管驱赶小摊贩,这在中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没打死打伤人,根本上不了报纸版面,而在印度,小摊贩联合起来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不仅受理了,还判决印度政府败诉。“街头叫卖是印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说的多好!我们中国虽然也有一部宪法,但离真正的宪政还离得很遥远。宪法上很多条文,在现实中都没有落实。这就用不着我一一举例了吧?大家都是明白人,都懂的。 不要说现在离亚运会开幕只有几天时间了,就在好几个月以前,我住处和单位附近的小摊贩(粤语叫“走鬼”)就统统消失不见了。难道是他们自觉维护亚运会的面子,自动下岗了?当然不可能啊。报社附近有个老太太,经常推着小车卖糖水、姜醋猪脚。我觉得姜醋猪脚味道不错,经常找她买。姜醋猪脚她一般卖6块钱,而在超市一样的量要卖15.8。我曾经和人说,她就是靠做掉小本生意维持生计,反正也不贵,就不要和她讨价还价了。她现在卖不成了,怎么维持生计呢?还好亚运会时间短,如果像世博会那样持续6个月,她还不是得去喝西北风啊!这不是广州市政府一家如此,中国各级政府都是这样的治理模式。 11月8日的星岛环球网,转载了福布斯中文网日前发表的一篇文章,题为《下一个超级大国是印度,不是中国》,作者乔杜里·巴尔(Raghav Bahl)是印度最大媒体集团Network18的创始人兼编辑。这篇文章主要是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的,我是想谈谈另外一个方面,一个没有法治的国家,怎么能成为超级大国呢?一个国家就算经济总量上巨大,还不是和我上文分析上海虽然经济总量很大却丧失活力一样吗?而印度虽然在很多方面不如中国,但印度是一个民主国家,是一个宪政国家,没有这样的政治制度作为基础,怎么能成为一个超级大国呢?一个没有民主宪政的国家,和一个有民主宪政的国家,相距又何止一百年呢? 2010年11月10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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