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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中国:谈谈有关中国实现民主的几个问题

点评中国:谈谈有关中国实现民主的几个问题 点评中国:谈谈有关中国实现民主的几个问题 最近,中国官方又开始组织批判民主了,从一个侧面,也显示国人要求民主的呼声又到一个新的高潮。百年来有关民主的争论就不曾间断,如今更是观点纷呈。涉及中国面临的某些新问题,也有些国人近代尚未理清的旧困惑。因此,一种基于事实与常识的理性讨论,对一些观念适当的澄清,相信对历史转折关口的国人认识现实、选择未来,稳妥地推动民主化多有益处。限于篇幅,这里只择几个问题稍加讨论,就教各方。 西方民主、东方民主与民主 在官方批判民主论述中,策略之一就是将民主冠以“西方”二字。事实上,近代中国历史上这种观点已屡见不鲜。而在那些非民主国家,将民主设定为一种来源西方、与本民族传统相异、不适和本国国情的论调比比皆是,非中国独有。常常是独裁越甚、腐败愈烈的地方,这种论调越高。而今日中国最吊诡的是:这以民主来源为西方而加以拒斥的政权,口口声称要捍卫与坚持的制度和意识形态却是从西方而来,这显然是滑稽和缺乏说服力的。最保守的文化人士今日也无法否认佛教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强烈攻击西方者大概也正身着西式的服饰、用着西方人发明的产品,那作为制度和思想的民主,又为何不能被国人借用?显然,问题不在来源,而在接收者的选择意愿,认可的制度价值。 退一步说,现代民主制确产于西方,但时至今日,其实行者却何止西方。东方的日本,印度,台湾,韩国,印尼等地实行的民主,已将这所谓的西方民主转换成日常的政治运作,成为新的政治文化。由此,我们还能再将民主与西方全然划上等号? 尽管实行民主的东西方国家的具体形式可能有些差异,民主的制度和文化的成熟度也不一,但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公民有权选择领导人;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国家和集体公共事务的权利;权力的合法性来源除公民的授权外不具任何其他来源,并受到监督制衡。这些恰是民主的本质,也是国人迄今尚未解决而不得不再次面对的。而如果我们认可这些原则,假使有一天全世界包括西方都不再实行民主,我们不也该照样去肯定、去落实吗? 皇帝死了与政权合法性再造 “皇帝死了,中国人注定要去探索民主之路”,这是多年前笔者在法兰西学院一次相关演讲的开头语。在该讲演中笔者试图说明的就是,在具有现代主体意识的中国人诞生后,在作为处于传统中国政治和文化核心枢纽的皇权消亡后,中国人除了正面这种现实,勇敢理性地去探讨以民主的方式重建政权的合法性外是没有其它选择的。一日此问题未得到很好地解决,一日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内在紧张就不会消弭;不管政权一时显得如何稳固,也终难避免重大危机的发生。 高级民主与低级民主 其实,象在许多非民主国家一样,即使事实上没有民主,官方几十年来也从未敢公然否认民主这现代文明的巨流。常见的是偷梁换柱,用所谓的“(社会主义或其它)高级民主”来虚置具体的民主实践;用排斥所谓“虚伪的民主”来造成一种真实的专制。 显然,没有多少人会认定民主的形式已至善、穷尽。新的民主形式的探索、公民参与程度的提升、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创新,这是两个世纪来现代民主走过的基本轨迹,也体现了“民主是个好东西”:在不断更新的社会运动的推动下,许多民主国家“与时俱进”,达成重大的制度更新、政治重组。妇女、少数族群权利的提升就是最新的例证。用创造更高级的形式来拒绝一些证之有效、长期经验与智慧积累的已有的制度形式,对此,我们除了可以将其视为“弱智”外,能找到的另一个解释就只能是“狡辩,托辞”。 再高级的都是从低级来的,这是常识。当年笔者在北大读书时朋友们之间就此开的玩笑今日看来依然有效:“我们住不起豪宅,我们只需要民居;我们不要那高级的民主,只要低级的。问题是,那高级的官员们允不允许?” 道德的民主与民主的道德 这种带民粹色彩的“高级民主”论,有时之所以还能幻惑和欺骗一些人,除了发展中国家人们常有的那种赶超意识作祟外,也许还与中国人悠久的道德政治观传统有关。 中外一些研究者认为,中国人对民主制的道德期许是影响中国近代以来民主化正常进行的一个障碍。不管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在面临新的民主转型期来临之际,对人性的幽暗、恶的一面抱足够清醒的体悟,对 民主制只是一个制度化的利益调节机制,不是君子理想国有更深刻的认识,都只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问题,避免过高的浪漫期许带来不必要的挫折和失望。 民主不是道德,它只给道德的生活创造条件;民主不是好人政治,它不外乎提供保护做好人的制度可能。民主下的争权夺利,不能反证专制下道貌岸然的合理;相反,因开放透明看到的某些政治人物的缺失,才让人们警惕,对其进行监督和制衡。 但是,民主的运行又不能没有道德。古希腊的思想家就清楚,一个民主制度能否很好的运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的道德水准和公民意识。“因追求正义的能力,使得民主才有可能;而因人性的恶,民主才成为必要”。Reinhold Niebuhr 的这话,仍值得我们深思。 危机与转型 从毛这无皇帝头衔的皇帝到邓强人执政再到江胡时代的寡头政治,主政者的政治合法性资源正递减,靠所谓的经济发展来弥补这种缺失只可取一时之效不可得根本救治之功。 经济发展能为民主化的发展创造正面条件,也可能因畸形发展造成灾难性后果,让民主化难以顺利展开。伊朗革命前的繁华以及革命后的后果皆可为一证。 八十年代新权威主义的逻辑,那种先自由后民主,先经济后政治的转型论述,在某些历史情境下或可成立,但在中国却很难成立。笔者一向认为,鉴于中国这种共产集权国家的约束条件,中国的自由化和民主化、经济和政治的改革、社会的更新和国家的再造必须相伴而行,双腿走路,否则便易成灾难。权力没有某种程度的民主化,法治国家不可能得以确立,自由就不可能根本的保障,王立军、薄熙来亦如此,更遑论普通人。而民主没有法治的依托,就易成“一放就乱”的局面。 最理想的状况是执政者具有远见,清楚问题所在,逐渐启动政治改革,让渡权力,确立法治权威,社会活跃自组,形成运动和压力,逐层参与,达成转型。台湾“宁静革命”的道路大体如此。但鉴于六四镇压和二十多年的政策走向、执政者的保守,这种可能正在危险地远离中国。 那么,民主化的启动就很可能是危机造成,而启动后的民主化也就更容易与危机相伴——埃及等国家的现况又一次证明这一点。根源在于旧体制长期对公民社会的压制,社会与政治力量失衡。临此境地,历史中行动者的道德、责任伦理、理性与妥协技巧就将是转型成功的关键。而不管历史如何演进,今日公民社会的准备都将是未来转型顺利与否的基础。 本文不代表BBC的立场和观点。网友如要发表评论,请使用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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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中国经济至少可保持20年8%左右增长

林毅夫:中国经济至少可保持20年8%左右增长 林毅夫:中国经济至少可保持20年8%左右增长 中国经济后发优势潜力依然很大――林毅夫携“新结构经济学”亮相北大 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韩洁、樊曦)“按照比较优势发展经济,充分利用后发优势,任何发展中国家都可以维持几十年的高速增长。未来中国的后发优势潜力仍然很大,中国经济至少还可以保持20年8%左右的增长。”18日,刚刚从世界银行 (微博) 卸任的林毅夫以一场关于“新结构经济学”的学术研讨会开启了他回国后的首次公开亮相。 “四年前,参加完北大的毕业典礼,我前往世行就职,当时的心情就像一个从农村走出的高中生刚到大城市读大学,一切都是新奇的。如今,四年过去了,今天我带来的新结构经济学理论就好比我要提交的毕业论文,希望能为发展经济学理论和发展政策提供反思。”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举行的学术研讨会上,林毅夫如此开场。 2008年5月31日,林毅夫正式就任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成为该国际机构60多年历史上第一位来自发展中国家的首席经济学家。 今年6月10日,结束四年任期的林毅夫回到国内。卸任前夕,林毅夫在世界银行官方网站发表文章表示,自己将会回到北京大学教书,这是他到世行赴任前就做出的决定。 四年世行任职,恰逢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林毅夫说,这场全球经济危机提供了反思现有发展经济学理论,开辟新研究领域的绝佳机会,这种努力有助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共同应付当前危机的挑战。 发展经济学思潮二战以后开始出现。第一轮思潮信奉“旧结构主义”和国家主导的发展政策,由于其主张的以政府主导产业升级的政策,在发展中国家遭遇普遍失败,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以华盛顿共识为主流的第二轮思潮占据了发展经济学的舞台。然而,片面强调市场的作用,强调私有化、自由化、市场化并没有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福音,拉美等国家就由此陷入中等国家收入陷阱。 作为世行首席经济学家,林毅夫不断推动对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反思。根据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和经验,林毅夫在世行任职期间提出了“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为发展经济学的研究以及发展中国家和国际发展机构的政策制定指出一个新的领域和方向。 “所谓新结构经济学,就是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一个国家经济运行结果的决定因素和发展过程中的结构变迁。”林毅夫说。 林毅夫认为,一国的经济发展也是其经济结构不断发展变迁的过程。一国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了一国的产业结构。发展中国家要具有竞争优势,就必须根据要素禀赋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进行发展。 林毅夫强调,在推动本国选择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时,政府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在任何给定的发展阶段,市场都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根本机制,但在经济向更高水平的转变中,政府需要发挥积极的、因势利导的作用。” “作为中国最著名的经济学家之一,林毅夫正在实施一个雄心勃勃的研究计划考察发展中国家快速工业化和贫困地区发展滞后的原因。”世界银行评价说,在林毅夫任职的四年中,他加快了中国和世界银行、各国政府的进一步沟通,特别是在制度创新方面有独立的贡献。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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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与责任——也谈柴玲的宽恕说

我先为柴玲说几句话。柴玲反复说,她的宽恕说是她作为一个基督徒的个人观点。因此,我们需要有一个角度(仅是其一),也就是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来理解柴玲的话。从基督教信仰,柴玲的宽恕说是成立的,包括宽恕屠杀者。基督教的中心是追随基督和爱,而基督的爱是没有条件的,包括爱你的敌人。当然,很多人对之不赞成,甚至激烈地批判,这也是正常的。对于《圣经》,同是基督徒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基督教也分有很多教派,有关教义的各种争论更是水火不容,无止无休。退一步说,柴玲的宽恕说,可以是基督教信仰中的一种态度;这也就意味,在基督教信仰中,也还可以有其它的态度,比如“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不过,就我的理解,后者更接近《旧约》。 基督教强调的是信,而不是对错。从柴玲的文字,可以看出,她的信是虔诚的,而且新教强调的是个人和上帝的直接沟通。如果柴玲以虔诚之心读《圣经》,并为之祷告,而圣灵给她的启示就是如此,那么作为一个新教信徒,她该怎么办呢?从基督教信仰来看,柴玲没有什么该被谴责的,至多是有关教义的不同理解和争论。 以上的话,是就基督教信仰而言——仅出于此,而非着眼于社会层面。 宗教信仰非理性,超乎现世。正因为如此,宗教可以给现世带来很多有益的东西,弥补现世的许多欠缺,特别是在精神层面上;但是,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宗教也是危险的,甚至会颠覆现世秩序。为此,现世需要有现世的原则和立法,并与宗教需要保持距离。站在《圣经》的立场,就是“上帝的归于上帝;恺撒的归于凯撒”;而站在现世的立场则是:“将上帝限制在教堂”。美国是以信仰基督教为主的国家,基督教是美国精神的根,但是美国宪法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其从左右两方面,确立了宗教与国家的关系:政教分离与宗教自由。 基督固然可以爱敌人,但现世则必须持守现世原则及立法。人类群体共生的第一原则是公义原则:正义与公正。按照此原则,中国民主化后,需要成立特别法庭,对六四杀戮者及类似残害李旺阳的恶官恶警,进行公开审判。这一审判要体现人类的正义,同时也要公正,不因人们的愤怒而过严,也不因人们的悲悯而过宽。即使根据国家政局,需要特赦,那么也要在审判之后,并要合乎宪法,经过总统或国会。而在中国实现民主之前,从现世的公义原则,我们也需坚持:公布真相、追究责任者(惩处凶手)、对死难者赔偿。这也就是天安门母亲的三点要求。这是追求实现中国民主化的一部分。 从民主立宪的立场,我们需要持守现世的公义原则,同时也应该对宗教言论给予充分的自由和宽容。对柴玲的宽恕说,可以批评,但是不好恶骂和人身攻击。境界高一点,我们可以宽容柴玲的言论,从宗教信仰的角度去理解她;但是同时我们更要坚守现世公义原则。无论怎么说,柴玲的出发点是向善的,合乎基督教信仰——那怕仅是其中一派。即使她的看法有悖基督教教义,那也是教义理解上的分歧。我们可以从现世批评柴玲的这一说法,但是不要将之当作现世意识来批评,它是一种宗教意识。宗教意识与现世意识与准则常常是相悖的。对于宗教,我们要保障其自由,但也要保持与之的距离。我们不要因为前者,而过分抬高宗教;但是,我们也不要因为后者,而要取消宗教——凡不合现世秩序的,便不允许。“爱敌人”当然不合乎现世公义原则,但这确是基督的精神之一。 柴玲的宽恕说,不管对错,但对于中国的现实有一个积极的意义。那就是,她看到国人蓄积了太多的仇恨,而中国的事情又总是以暴易暴,她希望中国中断恶恶循环。在政教分离的国家,宗教中的宽恕,不涉及律法,因此其真正意义不是赦免对方,而是放弃内心的仇恨。从现世来说,她在这这个时候说宽恕“邓、李”不合适,但是她希望消解国人内心的仇恨、结束以暴易暴则是好的。正义可以仇恨之心来实现,也可以公正之心来实现。天安门母亲坚持追求正义,公正审判,但是她们呼吁人们放弃仇恨。她们说“我们蒙受深重的苦难,但这苦难沉积在我们心底的已不再是牙眼相报的偏狭与仇恨,而是对道义与责任的一种承担。”“我们这个苦难深重的民族,泪流得已经太多,仇恨已积蓄得太久,我们有责任以自己的努力来结束这不幸的历史。” 柴玲发表了“宽恕”说后,遭到很多的批评,这是正常的,因为她的言论毕竟面对于现世社会,并非限于教会,或仅仅是个人与上帝的沟通。但是,于此同时,她也遭到了许多敌视性的侮辱和谩骂,有些人甚至基督徒。而这是不当的,他们为什么要对柴玲怀有内心的仇恨呢?这种仇恨是否也是很可怕的呢?这是否显示,残暴的极权统治,其给国人带来的深重伤害之一,就是在国人的精神与心理中蓄积了越来越多的仇恨?这种深重的仇恨,虽然可以理解,但却是有害的。我们需要持守正义,但是却要化解仇恨,将之转化为道义和责任。中共的政权迟早会完结,不论以怎样的方式,但是中国如何建设一个宪政国家,则取决于国人健康的心态,而不是充满仇恨。 现在,我们回到对柴玲的批评。柴玲反复说,她的言论仅仅代表她自己,“宽恕”是她个人的想法。当然,柴玲作为个人,有表述宽恕的自由和权利,作为基督徒,她的宽恕说,也是可以理解的。的确,她是出于善意,她的祷告也是虔诚的。但是,如一些批评者所说,柴玲是一个公共符号——八九学运领袖,她曾勇敢地担当了这一角色,也赢得了众多学生的信任,因此她对这个公共符号是有承诺和责任的。 我们暂不论柴玲拒绝学生撤出广场的对错,而她逃到美国后,很快就淡出了“六四”之事,去追求她个人的美国梦:名校、学位、经商、致富……,作为一个自由的个人,追求这些没错,她有这个权利,但是作为一个当初的八九学生领袖,这多少有背弃的意味,特别是“六四”中有大批的民众遭杀戮,之后又有大批的人被逮捕,被判重刑,甚至被枪决,而天安门母亲们一年又一年的在被逼迫中煎熬,她们在苦难中,孤零地坚持,不屈不挠地抗争,追求正义。与此,柴玲远不如王丹、封从德,封从德在之后的二十余年中,一直坚持收集“六四”档案。作为一个好基督徒,柴玲在宽恕之前,先需要对这个事情有所反省,否则宽恕就说得太轻松了。 再,作为八九学运领袖,在六四的前夕,就中国的现状,公开地向全社会说宽恕,是不合适的。这固然是你个人的看法,固然是出于你的宗教信仰,但是这话不是说给自己的,也不是在教会中说,而是面向所有的人,其中包括天安门母亲,包括所有“六四”的受难者,而他们大部分不是基督徒,并且依然苦难深重,陷于当局的逼迫中。柴玲在做这个表述的时候,是否考虑到他们的感受?应该说,柴玲的表述实是对他们的伤害。因为,“六四”尚未伸雪,受难者及其家人仍然在被逼迫中,而这个政权却更加嚣张。柴玲为什么不在个人的表述之前,考虑一下天安门母亲们的感受呢?听一听她们的想法呢?是不是,只要是我个人的想法,就无需考虑其它?是否在这个世界,只要我忠于个人的信仰,其它就不算什么? 政府有罪,学生有错,这大概是人们对“六四”的共识。为了避免误解,我这里要强调,罪与错是完全不同的问题(用他们的话说,前者是敌我,后者是人民内部)。罪是需要审判的;而错需要反省。反思“六四”,学生的错处之一,是一些学生领袖任由个人性情,不计后果。正是为了更充分地实现个人的意志、价值及表现欲,他们希望将事情闹得更大更持久,惊天动地,因此拒绝学生撤离广场——他们将之作为戏剧,拒绝收场。刘晓波对这个问题曾有过深刻的自我反省和批判。当然,作为当时只有20岁出头的青年,不可能没有青年人的弱点,我们可以宽容。但是,事情过了这么多年,当时的青年已经进入中年,他们应该对此事有所反省。但是,我们至今没有见到柴玲对此有过认真反省。 丁子霖女士说:“我尊重他们的选择,他们现在可以远离政治,他们可以去投身商界,去臣服权力,可以去过纸醉金迷的生活,他们也可以去享受幸福甜美的家庭,这是他们的选择,我尊重他们的选择。但是对於20年以前发生的这场惨案,他们应该不应该有一点道义的担当呢?这个道义的担当并不是要求他们今天来如何如何,但是至少应该有所反思吧?有错就要有勇气来承认错,所以我们说的直面六四,当局要直面、刽子手要直面、我们遇难者要直面、当年的大小责任者也应该要直面。那份民族的苦难,屠杀以后的苦难,天天由我们这些普通的家庭、普通的父母们来担当,这公平吗?每当想起这些,我心里就隐隐作痛。”“我始终认为,杀人者有罪。如果学生有什么错误的想法、愚蠢的想法、甚至於野蛮的想法,这是过。罪和过是不一样的。但是必须反思,有过错就必须承认过错。”(《让孩子的生命在我们父母身上延续:丁子霖访谈录》) 柴玲身上有一种东西,对于参与公共事务是有害的,那就是自我中心。拒绝撤离广场,淡出“六四”,追求美国梦,乃至此次公开“宽恕”,这其中都贯穿着“自我”中心意识。人固然可以自我中心,但是当你充当公共人物,从事公共事务,面对公共社会讲话的时候,就不可只遵从自己,以“我”“个人”为中心。这其中,有你对他人、民众、公共事务的承诺和责任。站到台上,一呼百应,应者云集,何其豪迈;但有了不幸后果,不能一走了之,说我只是我个人,我怎么说怎么做是我的自由。(柴玲在六四夜,坚持到最后,这是应该被赞许和肯定的)这样的政治、自由、个人是不是很可悲呢? 我相信柴玲诚心要做一个好基督徒,我祝愿她。但是在基督徒、个人、他人、信仰、公共事务、公共人物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当我们置身其中,仅仅是“我个人”、“我的信仰”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对具体的责任有所担当。比如,当年的学运领袖们,对“六四”受难者及其家人的苦难,就应该有所道义上的担当,而不是将他们弃之脑后。如果柴玲在发表这番话之前,和天安门母亲们交换一下意见,大概她会将这番想法在以后恰当的时候再讲。 2012年6月15-17日于伊萨卡 一平,《纵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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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在政府审查和言论自由之间寻求平衡

谷歌在政府审查和言论自由之间寻求平衡-华尔街日报 谷歌在政府审查和言论自由之间寻求平衡-华尔街日报 投稿 打印 转发 喜欢 据谷歌(Google Inc.)提供的信息,去年下半年该公司收到世界各国政府删除YouTube视频和搜索结果等内容的请求达1,000多份,谷歌照办的情况占其中一半以上。 谷歌计划于周一在其《全球透明度报告》(Global Transparency Report)中发布这些数据。谷歌从2010年开始发布该报告,每年发布两次。报告公布谷歌从多国政府收到的删除内容请求的次数、位置和类型。 谷歌表示,去年下半年收到461份共计要求删除6,989个条目的法庭命令,并答应了其中的68%;收到546份共计要求删除4,925个条目的非正式请求,如警方官员的电话等,并答应了其中的43%。 相关报道 中国互联网新规要求网络公司加强内容控制 谷歌针对政府监控推出新安全举措 谷歌发新警告:当心政府资助的攻击 谷歌就敏感搜索词提醒中国大陆用户 谷歌总计收到了1,007条请求,其中约54%照办。这些数据不包括中国和伊朗等直接屏蔽谷歌内容、不向该公司提交删除请求的国家。 Facebook Inc.、推特(Twitter Inc.)和谷歌旗下YouTube等公司的网站依赖于用户产生的内容,它们曾被称赞为言论自由和政治赋权的工具,为去年席卷中东的阿拉伯之春等活动提供了帮助。但这些跨国公司根据各地法律运营,它们有时候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不允许用户发表某些放在美国或其他很多国家都算合法的内容。 这给一方面希望在这些有利可图的国际市场经营、另一方面却又不想成为扼杀言论自由同谋的美国公司构成了道德上的挑战。 谷歌高级政策分析师Dorothy Chou说,这非常恼人,因为政府要求我们删除政治类言论的情况很多,我们觉得非常令人担忧;这是一个持续存在的问题,涉及到一些我们完全没有料到的国家。 她举例说,波兰一家政府机构曾要求谷歌删除一条批评该机构的搜索结果。在西班牙,有关部门以隐私为由要求谷歌删除270条与个人和公众人物有关的搜索结果。Dorothy Chou表示谷歌没有同意这些请求。 但在某些地方,谷歌遵守了在美国和其他保护言论自由的国度无法想象的法律。比如在泰国,谷歌就删除了侮辱国王的YouTube视频;根据泰国法律,上传这类视频属于犯罪。去年下半年,泰国有关部门认定149条YouTube视频是对国王的侮辱,谷歌对这些视频全部采取了限制或部分限制的措施。 Dorothy Chou表示谷歌要继续经营就必须照办。她说,我们按本地化方式运营;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在这些国家都有办公室,我们在这些国家有员工,所以我们需要尊重当地的法律;虽然如此,我们还是努力限制一直在发生的审查行为的数量。 她说,对于政府删除内容的请求,谷歌的做法是具体要求具体对待,但同时也使用四个宽泛的标准作为指引。这些标准包括请求的范围是否足够狭窄,以及是否引用了当地适用的法律。 这些请求有的相当严厉,也有一些较为温和。谷歌表示去年下半年它在英国删除了640段YouTube视频,因为这些视频据称是在鼓动恐怖主义。但谷歌拒绝了加拿大政府删除一段YouTube视频的请求。这段视频显示一位加拿大人在他的护照上小便,然后将其冲进马桶。 Dorothy Chou说,全球各国的法律不尽相同,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是采取的措施要真正做到透明。 Paul Sonne  本文涉及股票或公司 Google Inc. Cl A GOOG 总部地点:美国上市地点:纳斯达克股票代码: 投稿 打印 转发 MSN推荐 博客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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