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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坚决不上当,就是不打,气死你

“军报”:坚决不上当,就是不打,气死你南海无战事六 军报:南海挑衅者希望中国因怒而战 http://news.sohu.com/20120512/n343006479.shtml 2012年05月12日    近日,中菲黄岩岛事件成为南海问题的焦点。中国政府理性、克制和审慎的外交应对,似乎并未得到菲律宾政府的认可,菲方甚至大有孤注一掷、硬扛到底的味道。菲方这种狂妄、无礼和无知的言行,无疑使和平解决黄岩岛事件的前景充满变数,激起了中国民众的极大愤慨,考验着中国政府应对危机的战略智慧。   黄岩岛事件折射出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多变性和综合性,凸显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与域外大国关系的错综复杂。在个别国家人为制造争端、有意激化矛盾的背后,挑衅者最想看到的是中国失去理智、因怒而战,进而由此引发中美之间一次激烈的碰撞,企图造成南海地区局势出现颠覆性突变和持续性动荡,从而达到浑水摸鱼、乱中得利的险恶目的。这实在是低估了中国政府的战略判断力,低估了中国外交面对复杂事态的战略应变力,低估了中国人民坚决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战略意志力。   中国政府对中菲黄岩岛事件的应对,可谓有理有利有节。既坚定捍卫了国家主权、维护了国家尊严,又彰显了权衡大局的大国视野,保持了外交应对的收放自如。事件发生以来,中国政府的基本政策立场和处置原则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   主权属我不容置疑。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多次强调,中国最早发现、命名黄岩岛,最早将其列入中国版图,实施主权管辖。中国对黄岩岛的领土主权拥有充分法理依据。菲律宾在1997年以前从未对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和开发利用提出过任何异议,并且还多次表示黄岩岛在菲领土范围之外。   捍卫主权正当合法。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在维护领土主权问题上的立场是坚定的。此次事件起因是菲律宾方面侵犯中国主权、袭扰中国渔船渔民,中国渔政船系前往南海执行例行巡航执法,菲方应该切实尊重中国主权。中方敦促菲方应立即将所有船只撤离黄岩岛海域,恢复该海域的和平安宁状况。根据职责和任务,中国军队将密切配合渔政、海监等部门共同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   外交协商是解决之道。中方坚持通过外交协商解决当前事态,强烈敦促菲方不要再采取使事态升级的行动,回到外交解决的正确轨道上来。菲方不要拉其他国家卷入或要求其他国家选边站队,将这一问题国际化只能使其进一步复杂化、扩大化,丝毫无助于问题解决。   提交国际仲裁毫无依据。黄岩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不存在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的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允许沿海国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沿海国无权因此而损害其他国的固有领土主权。以公约为由改变领土主权归属的想法和做法,违反国际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和原则。   中国政府的战略克制和有限行动,在外交上保留了继续采取行动的空间,取得了实质性的效果,把握了战略主动权。当前,中国的主动地位没有改变,解决事件的外交空间仍然存在,黄岩岛仍然在中国的管控之下,中国武装力量始终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支柱。只要我们守住底线,只要我们不急不躁,只要我们刚柔并济,只要我们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就会在南海问题上赢得更大的战略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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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日本人称:4月26日北京饭店见薄熙来3小时

有日本人称:4月26日北京饭店见薄熙来3小时 有日本人称:4月26日北京饭店见薄熙来3小时 文章以“独家采访中国‘落马大人物’薄熙来初获明白事实”为题,介绍曾参与经营大连日本超市“麦凯乐”的宇田川与当时大连市长薄熙来深交、并聘用薄熙来妻子谷开来为超市顾问的关系。报道说,2000年,薄熙来与谷开来闹离婚,宇田川作为友人参与调停,为此今年3月宇田川曾协助中国国家安全部调查薄熙来案,这次对宇田川求见薄熙来,国安部似作为反馈,以“不得照相和录音”的条件同意。 报道说,饭桌上还有一名翻译和一名国安部人员,门外则有两名看守。大家吃了烧鸡、鱼翅、烤鸭、鲍鱼等。薄熙来看来有点疲倦,谈话起初只叙旧,后来是薄熙来自己开始说谷开来坏话,说“因为离婚会影响孩子和妨碍前途”所以10年前离婚调停成功、分居,但没离婚。薄熙来并没否定谷开来杀人的嫌疑,但他只说:“如果离婚就好了”。 对于日本报道薄熙来下台涉及的中共权力斗争,薄熙来说:“共产党内部没权力斗争,我作为重庆市委书记,彻底取缔了黑社会,也排除了与黑社会有关的市委干部而遭人恨。在分居的妻子发生事件的节骨眼上,遭到了这些人残存势力的陷害”。 报道说,饭局快结束时,日本执政民主党前党代表小泽一郎初审判决无罪的消息传来,薄熙来不认识小泽,听宇田川解释后,带同情地说:“在日本能够复活吧……我会(像小泽一样)复活”,最后薄熙来说:“我必须回去了”,然后离开。 《富士晚报》是日本右派报纸《产经新闻》旗下的一个小报,因不是主流传媒,平基本不受关注。周五的报道,周六才在日本网络和部分中文媒体上流传。 《富士晚报》介绍宇田川是“国会新闻社”的副社长,说宇田川是“首位在案发后成功接触薄熙来的日本自由记者”。不过“国会新闻社”不仅不入流,而且宇田川能否算自由记者也是疑问,但从内容来看,不能否定消息本身有可信之处。也许正因宇田川无名,才是被允许见薄熙来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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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官员承认水污染严重

中国自来水50%不合格的消息曝光后,水污染的问题引人关注。中国环保部一位副司长用“南方有水皆污,北方有河皆干”来描述中国水污染的严重情况。分析人士认为,水污染到这种程度已经很难治理。 中国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近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南方有水皆污,北方有水皆干,这话虽然有些夸大,却真实地反映了中国水污染的现状”。别涛注意到,中国被污染的江河什么颜色都有,可以说是七彩江河。浙江杭州的独立分析人士邹巍先生表示,南方有水皆污,北方有水皆干,这话并不夸张:  “原先在乡村还可以找到比较好的流水。但这几年由于工业下农村发展,一些污染业搬离了城市到农村的周边。 那么乡村河流的发源地都看不到原生态的比较清凉的水资源了。” 中国环保部的别涛说,中国对污水排放有严格规定,没有污染许可证不得排污,但实际上,无证排污、偷排和超标排放的情况屡见不鲜。邹涛先生表示: “中国有些事情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由于地方的腐败和当局对水污染尽管口头上特别关心,但是实际上没有像关注维稳这样关注,它往往等水污染的问题爆发了已经无法再掩盖了,严重影响当地民众生存的情况下,这个时候才会关注。” 目前,中国把染料企业当作是有毒有机污染物防治的重点行业,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山东和安徽等地。中国现在正在制定这方面企业废水处理规范。位于浙江绍兴的浙江华东纺织印染公司一侧的河流被染成血红色的照片这几天曝光。邹涛先生注意到,最近几年,抗议水污染是浙江爆发的多起民众抗议事件的起因之一: “水污染在我们浙江应该是瀛海那边都爆发过抗争。最后政府杀了一些带头闹事的人,再前面还有苕溪河和义乌河交界的地方也是因为环境污染工厂搬到农村甚至山区,最后激起民愤。这在中国特别在浙江带有普遍性。” 最近一段时间,毒胶囊、甲醛溶液浸泡过的白菜等问题让中国的老百姓极度忧心,纷纷问道还有什么能吃?紧接着,中国的自来水50%不合格、多种重金属超标的消息又让百姓慨叹,连水也不能喝了吗?美国环保专家、民间组织国际环境基金会总裁何平博士说,中国江河湖泊的水污染已很难治理: “不管南方还是北方大部分水都被污染了。企业排污和生活污水的处理不到位,因为要花很多钱建污水处理厂,设备赶不上城市发展的速度。还有很多污水没有处理,城市并且直接排放污水到江河里面去。另外有一些污水处理厂设备不太好。 还有农村的污染表现在大面积上使用化肥农药。所以现在水的污染是非常严重。有些水体已经到了没办法自净了,自己也根本不可能再净化了。     ” 何平博士注意到,中国北方干旱的问题也没有缓解。在何平博士看来,要改善中国水污染现状,必须减慢经济发展速度: “因为发展速度太快,环境承受不了,环境的承受能力有限,不减少污染的话,你是不可能恢复过来的。一边在恢复,一边在污染。这里发展的速度赶不上污染的速度。所以你没有 办法有一个修身养性的机会。所以江苏、浙江污染事件的爆发,再不减缓这速度的话,估计我们都要喝脏水了。” 何平博士同时建议中国加大治污力度。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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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衡之夜:法律人沙龙演讲录(下)

   主办:京衡律师集团   主持:陈有西   时间:2012年4月28日夜7时到11时   西安凯宾斯基酒店   演讲嘉宾:下半场:   童之伟、斯伟江、宋振江、朱明勇   陈光武、徐 建、王荣利、贺卫方    陈有西:   我们刚才集中讨论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困境,和司法保护的问题,同时也讨论了整个法律调控,律师在帮助民营企业的活动当中,刑事辩护当中所遇到的一些困难的思考。现在我们开始下半场的讨论。先请童之伟教授给我们演讲。    童之伟:   我向大家报告一下对重庆过去几年事态发展、尤其是打黑运动的认识的过程。其实我个人主要是做宪法基础理论和比较宪法,换一句话说主要从事宪政制度方面的研究工作。我关注打黑这个课题,动力来自一个认识前提。过去说生存是第一人权,或者是首要人权,其实我很不认同这个看法。把生存当首要人权,没有宪法和法律的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根本就没有生存权这个概念。所有基本权利都应该获得有效、平衡的保障,人权保障无分主次,但人权保障可以有阶段性重点,确定重点的原则应是什么最缺就强调什么。按这标准,中国公民今天要争取保障的首要人权应该是人身自由。   我关注今天中国公民人身自由的保障状况,不能不把注意力投放到刑事司法领域来。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应该有效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但实际上,由于不严格按宪法、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精神行使职权,我国办理刑事案件的三方主体,也就是公检法三方或其中的一方,尤其是公安部门,在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的过程中,有时其自身又成了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一个突出行为主体。所以,我近年来把相当多的精力放在刑事司法领域,希望消除刑事案件办理主体自身非法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问题。   对重庆的打黑,在起初阶段我是正面理解的,从情感方面也是支持的,后来从文强案开始,我就明显感到开始出大问题了。重庆办文强案,一开始就搞民粹化操作,显然是要利用民间仇官情绪杀大官立威。严格依法办事,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嘛,搞运动杀人立威实际上就是利用司法搞权术,突出地方最高当权者个人。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他们为了杀文强,操作手法与对待李庄案多都一样。什么鱼塘埋钱2000万!有这事吗?我敢肯定这是抹黑性宣传,现在应该查,这是谁、出于什么目的搞出来的。文强强奸罪有过硬证据吗?我怀疑没有。实际上从已经透露的材料看,显然是专案组找到当事女方后,以劳教相胁迫,动员她控告的。文强有罪,但罪不至死,我当时就这么看,而重庆当权者却显然不顾一切执意要杀文强。   我看不下去,所以我在《南方周末》发表了《死刑复核:用法治原则给生命留下最后希望》一文,还给三个相关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寄送了2万来字文章,请求他们监督重庆有关国家机关和官员严格依法办事。老实说,我没指望起太多的作用,但是作为宪法学者,你发现宪法法律被违反,该讲的话就得讲,说话是法律学者的职业义务,法律学者该讲的话不讲就是失职。所以,这个文章我当时都放到网上去了,标题叫做《让宪法的阳光照亮刑事法适用之路——就文强死刑复核等问题向有关最高国家机关恭陈宪法意见》。   从一般意义上批评唱红打黑,我也写过两篇文章。一篇文章就题目是《重庆欲消除“误解”首当反思“唱红”》,2011年5月放在网上,从网上来看这个文章反响相当热烈。差不多在那同时,我还写了一篇文章放在网上,题目是《重庆欲消除“误解”亦须反思“黑打”》。至于我那个《重庆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研究报告》原始稿是2011年夏天在香港会议上的一个发言。当时有一个在全国人大一个委员会兼职的著名人士在场,我当时跟他讲,我们法学人分两拨,一拨是在朝的,我们这些人是在野的,在朝的法学家要利用你的职权为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在野的人没有职权,但是有权利,要用嘴和笔发声,用行使言论出版自由的方式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服务。这样,在朝和在野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国家民主、法治建设,我们国家就有希望。   我刚说的那个打黑研究报告,是我从香港回来要写的,我觉得法学家有义务把重庆瞎搞的情况向上边说一说。所以,去年夏天我用了差不多3个月的时间写了55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我过去多次去重庆,写这个报告的过程中我没到重庆去,但我利用各种机会接触从重庆出来或回来的人,包括一些律师。我对重庆的研究是宪法层面的,不是研究个案,公开报道的材料已经够说明问题了。学者是有学科分工的,就像办刑事案子侦查与审判有分工一样,审判人员完全可以不去案发现场做调查。我们做宪法学研究这个职业,我们只收集公开披露的材料,分析评论已有的材料就够了,根本不用去深挖个案。有人说到风险,我知道很大风险,但我们只能保证自己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说话办事,对问题做学理的和宪法、法律的判断。如果这也有风险,我们只好冒这个风险,不可能被担扰吓得不说话。如果被我们法学家评论或批评到的人办事没有底线,突破宪法、法律瞎搞,那是他们的事。如果他们没底线,那我们没有办法,控制不了结果。我当时就是本着这样一种想法,写了那么一份报告并寄送给了上边一些担负领导责任的人。我寄给他们的东西一般他们都会看,而且一定能够收到,这点我很清楚。我评说重庆黑打事态的报告,不关我自己任何私利,我提交上去也不附任何个人要求,对这种研究报告,上边的人看几眼,何乐而不为呢。当时我也在准备发表,但一直发表不出来,有的期刊答应发表后来又反悔。去年10月22日,我把报告全文发表在西安召开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我给大会提交了电子版本,也有会议论文集,当时重庆来开会的会员有好几个人有这个版本,我估计重庆的信息系统当时就拿到了我的报告。王立军事件发生之后我就把这个放到网上了,社会各界和海外对它作出反应的强烈程度大大超出我的想象。最近碰到一些社科界朋友,大家似乎对这个报告有一定兴趣,我借此机会把来龙去脉向大家报告一下。   重庆唱红、黑打和经济方面的政绩工程,暴露出不少体制弊端,有太多教训,条件成熟是应该系统地反思。我就说这几句。    陈有西:   对重庆这次的“打黑”行为,把具体的案例个案问题,提升到理论层次,对打黑的基础理论问题和一些数据进行系统整理,在法学界童之伟教授应该是第一人。对重庆“唱红”的思考,法律学术界发出的最响亮的声音是贺卫方。童教授一直进行着宪法宏观层面的研究,有系统的思考。去年北京一个非常小范围高端的座谈会,邀请他去了。中央政法委对司法改革和全国一些宪政建设问题的探讨,他也有参与,所以我希望大家多多看他的文章,特别是那份重庆打黑研究报告。下面有请斯伟江。    斯伟江:   梳理一下我们国家司法制度的来源,我们整个来源就是苏联体制,苏联体制的来源,检察官强势制度,沙皇时代就有了,有检察官号称是沙王的眼睛,所以它的检察官改为叫国家的眼睛。这套制度,我们是完全引进过来的。   中国宪法是怎么制订的?中国宪法是斯大林三次要求,斯大林要挟刘少奇转达毛泽东,说你要争取工农意见,防止别人攻击你这个政府不是选出来的。因为当时政协的共同纲领,不是代表制定的。所以,毛泽东只能搞《五四宪法》。整个当初的设计,就是苏联的设计,有的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包括现在你去看我们整个制度,还是苏联体。所以检察官强势。检察官不查案子时,是公安强势。这套制度的源头,就是从那里来的。   国民党那套东西,北洋政府的时候,提出建立司法部,到北洋的时候,孙中山自己改变的。孙中山原本是推行自由民主多党制的人,后来,他发现书生意气不顶用,所以他就变了一党制,所以国民党要入党要向孙中山宣誓,所以这种作派留下的果实,就是蒋介石,我们党跟蒋介石斗的时候是要喊自由民主,往往你跟敌人对打或者斗争的时候,你会跟敌人学习经验。   我们邓小平还是不错的,因为他在法国呆了4年,但是从法国到俄国的时候,列宁实行的就是新经济政策,就是我们的多种经济并存,所以小平对经济这块是放松的,所以国家才有这么多律师坐在这里,否则律师也和公务员一样,不自由。律师为什么能够有自己的声音?因为我们的律师财产和收入是独立的,这一点跟改革开放是有关系的,所以这是源头。   再往下走,重庆唱红打黑,只是我们中国某个阶段极左势力的花开的两朵,还有一朵就开在政法系统,尤其是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这5年的所作所为完全跟重庆是一模一样的。大调解,和谐司法,能动司法,马锡五审判方式等等。肖扬时代,提倡司法中立,职业化,副院长黄松有写文章提倡宪法司法化,要走美国的普通法模式。黄松有什么下场?无期徒刑。黄松有的下台其实是清算肖扬路线。肖扬时代2002年实行统一司考,是统一我们法律人的入门标准,是积极的事情,但是王首席上台的第一年,就推出了小思考,但是小司考是什么呢?就是送证书给已经在司法机关内部的人。是一种明显的倒退。    陈有西:   现在我们国家一些机构,是自己代表法律在违法。    斯伟江:   到目前为止,我现在主要精力在研究国家怎么转型,拉美怎么转型,南美怎么转型,台湾的转型跟我们没法比,维权律师谁敢说一呼百应,像我们这种大国,是不可能轻易转型的。新加坡联合早报对我的一个采访,其实那篇文章的主题就所谓的改革的时机不到,不到危机时刻,很难凝聚改革力量。   今天我们谈私营企业家保护、私有财产保护的东西,说白了最大的问题就是公权力没有限制,没有限制的问题就是公权力要钱和女人,搞女人要什么,要钱,最终都要落实到钱,钱到哪里拿,国有企业银行也是官,拿不到,所以最后就落到私营企业,老百姓那里拿,这就是根子。   从意识形态上来说,马克思就是坐在图书馆里的一个愤青,幻想公有制的先进。宣传到现在,好像变成只有公有制是正当的。但是几千年来,看到我们现在的中国,私有制是天经地义,自古以来就有的。只不过这些年来我们搞大跃进,这就是拿国家社会当实验的结果。所谓的剩余价值理论,企业家剥削谁?美国说奥巴马就业不行就要无法连任,创造就业机会难道就是剥削?你现在找工作那么难,为什么愿意找人去剥削。可见这个理论有不当之处。   我们经常有人说你们都是既得利益者,国家对你们那么好。这个理论不能这么讲,好像你富起来就是国家赋予你的一样。你获得的权利,自古以来就是自己的权利,天赋人权,理论上无需要感恩国家,国家要感恩创造财富创造就业机会的人。企业家的原罪基本上是制度造成,房地产领域你不去行贿你能拿到地,xx说xx不行贿,xx自己不行贿,但是跟行贿人合作搞土地,这个变相实际上也是一样的。   最后私有财产保护,企业家只能支持民主法制,因为只有民主法制比健全的国家才不会搞清算。阿根廷军政府,对付异见分子,全部是飞机去飞机回,从飞机往大海里一扔,连尸骨都找不到。阿根廷民主化以后,军政府首脑就判无期徒刑。东德就追究了枪杀翻越柏林墙的两个士兵,另外几个人判了几年徒刑。但是,没有人清算企业家。所以只有民主法制这条路才能保证企业家,而如果不走民主法制,照样要搞,普京就是一个威权主义者,他上任后清算尤科斯石油公司总裁等私营企业家。   不到危机时刻,我们国家是很难搞政治改革的,如前所说,无法凝聚改革力量,达成党内共识,但是,大势上看,你不搞政治改革是不可能的,我们怎么转型好,确实需要大家集中智慧、集中勇气,要有耐心,大家共同为这个国家,贡献一些力量,谢谢。    童之伟:   国民党跟共产党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是孙中山理论上还有军政、训政、宪政的发展规划,他《建国大纲》设定的最终目标是宪政。没有这样的理论,国民党走不到今天这一步。我们共产党在理论上是夺取政权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只要还有国家和法律,就一直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在这种理论下,所以我们党的民主化转型和改革将比国民党的民主转型困难很多倍。    陈有西:   理论体系指导行动,现在我们实际上是理论探讨都没有做到。改革的基本设计和方向是模糊不清的。下面,有请来自河北邯郸的宋振江大律师谈谈。    宋振江:   我来自河北邯郸,是第二届《民主与法制》巡回讲坛的承办方。上次的承办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原定是由河北省律协与民主与法制社主办,也是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省律协退出,险些放弃。最后由我们浩博律师所作为承办单位。我们认为这是一次担当,一个殊荣。所以今天能特别理解段律师,也特别感谢段律师。   民营经济发展与司法保护,我看到这个题目的第一反应是民营经济和律师是天然的同盟者: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我们律师是非公权力,都来自民间,都是“非公”派。可我的当事人看到这个题目却说:我们从来都没有寄希望于司法保护,更不寄希望于律师,为什么?第一,他说现在都按潜规则办事,谁按法律办事。第二,法院听谁的——听党委的。所以说我们跟上层搞好关系,按潜规则办事,交“保护费”就完了。我说这是非法的。当然现实中这非法的保护比司法保护有效。这些话发人深省,现在的民营企业一旦做大做强,必然考虑自己的安全问题,政治风险、法律风险都要考虑,一些人寻求“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政治上的保护,比如说有些人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戴个“红帽子”。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走到这一步,还有一部分人会寻求黑社会的保护,甚至一些人自己就成了黑社会,他自己做大。如果民营企业有正当的、平等的司法保护,他就不用再进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这些腐败活动,他也不需要黑社会,所以我们讨论其司法保护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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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剑: 中国大拐点

中国当今的主要问题,既然缘起于政府与强势企业(不仅仅是国有大企业)的合谋,缘起于这种合谋所带来的社会抑制和社会破坏,那么,重建社会的起点就应该从这里开始。既然社会破坏始于经济政治运行底线的不断沉陷,那么,重建经济、政治、社会运行的底线就是中国的当务之急。所谓底线,就是被当代文明所普遍承认的一系列最起码的权利和一系列最基本的禁止性准则。比如,工人有集体谈判工资的权利,人民有合法自由表达的权利,农民有不受剥夺的权利,工商业运行不可以损害环境,政治不可以不受到监督,如此等等。回望人类历史那些进步,其实就是底线不断抬高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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