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张鸣:答时代周报记者问,关于开明官员

伍皓的开明并不代表整个云南官方的开明,也不代表云南的媒体真的很开放,这是很难说的。他的行为只代表他个人,而不代表整个云南省。   张鸣:其实,他的态度也有问题,他还是把媒体当做喉舌。   时代周报:对像伍皓这样的开明官员有着两种直接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他们是政府改革的先行者,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推动者;但也有一种观点认为他们是在作秀、炒作,赢取政治资本。您如何看待这两种观点?   张鸣:这个不好说,因为这些都只是推测,没有一个确切的依据,所以不好判断他是否是炒作,或者是推动,但是我觉得他的态度比完全不开明肯定要好,但好到什么程度,以后会有什么发展,他能代表什么东西,这个很难说。   时代周报:有人认为不必管他的动机是什么样的,只要他的行为上做到了就可以了。   张鸣:对,动机是不重要的,他至少比不开明要好一些,这体现了他的气度,还能够接受一些冲击,比那些一惊一乍,破口大骂的要好多了,   时代周报:这些所谓的“开明官员”,他们到底能够为推动社会的民主进步和政府信息公开起到多大作用?   张鸣:应该是可以起到一些作用的,关键是要看他们的力量对比,他们的意见是否是占上风,或者说整体的官场作风,这不是看个人,目前来看,像伍皓这样的开明官员还是很少,我对他基本上还是肯定的,但是有保留的肯定。 舌省报不代表整个云南官方的开明,也不代表云南的媒体真的很开放,   我们的政府如何才能培养出更多的开明官员? 张鸣:我觉得官员应该要有这种辨别能力,能意识到这种时代潮流的到来,要把媒体当做媒体,正视它的功能,而不是把它当做喉舌,这需要一种思想的根本转变,要尊重人权,尊重每一个个体,让所有人都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声音,媒体还可以对政府进行监督。如果意识到媒体是第四种权力的话,这样就好办多了。完成这个转变,不是说单培养几个官员,这样不会起作用,而需要一个根本观念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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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中国反腐倡廉是雷声大雨点也大

 废话一筐: 说得好、说得对,日人民报就该这样大声说。      人民日报:中国反腐倡廉是雷声大雨点也大 文章原标题:风正好扬帆——怎么看腐败现象 作者: 来源:人民网 来源日期:2010-7-2 本站发布时间:2010-7-29 4:54:18 阅读量:1320次   一棵参天大树,若任蛀虫繁衍啃咬,最终必定逐渐枯萎;一个国家或政党,若任腐败毒瘤蔓延,最终也难免趋于衰亡。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和国家肌体的健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近年来,随着一桩桩大案要案被查处,一个个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满意度在提升;但在现实生活中,腐败仍然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那么,究竟应当怎么看当前腐败现象?如何认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 为何说反腐败不是“雷声大雨点小”?   “反腐败像雷阵雨,雷声大,雨点小,刮一阵风就拉倒。”这是在实际生活中,有的人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一个比喻,认为反腐败斗争“光说不练”,实际成效不明显。那么,反腐败真的是“雷声大雨点小”吗?其实,这种看法并不符合事实。   从一定意义上讲,“雷声大”体现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决心大和声势大。这些年来,党中央每年都对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国务院每年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制定了一个个专门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但用“雨点小”来形容反腐败成效却并不符合实际。事实上,我们党不但高度重视反腐败,而且是雷厉风行、坚决打击,不但是“雷声大”,而且“雨点也大”。   一是“真打”,对腐败分子动真格。反腐败没有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落实到行动中。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4504件,结案1328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870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66人,还对70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548件,涉案金额39.1亿元。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立案35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21人。   二是“狠打”,严查深挖抓“老虎”。不论职务多高,只要搞腐败,就一查到底,绝不姑息。2009年查处了王益、皮黔生、黄松有、陈绍基、王华元等一批大案要案,正在立案侦查的还有许宗衡、李堂堂、黄瑶、宋勇、康日新、张春江等。“经济有特区,反腐无特区”,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被抓时一位网友的留言,正说明了这一事实。   三是“善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推动反腐败工作从着力治标、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再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转变,努力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形成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   ● 为何说“腐败越反越多”是个认识误区?   如果说,“雷声大雨点小”是对反腐败动真格产生质疑的话,那么,“腐败越反越多”的说法则是对反腐败前景表示悲观。腐败真的是越反越多吗?   事实并非如此。如果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观察,我国的反腐败形势正在呈现逐步深入、健康发展的态势。这一点有大量事实可以证明。   从量化分析来看, 党的十六大以来, 全国每年受党纪处分人数约占党员总数的比例总的趋势是下降的。200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数量以年均5%左右的速度下降。   从民意调查数据来看,国家统计局连续多年的调查显示,2003-2009年,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从51.9%提高到69.2%,群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从68.1%上升到82.6%。这说明反腐败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从国际社会评价来看,这几年不少国际人士对我国反腐败成效给予了积极评价。一位国际反腐专家曾说,中国反腐败成绩是“足以同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解决温饱问题、极大地消除贫困相提并论的一个巨大贡献”。   这些情况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有目共睹的成绩。当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腐败消极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腐败活动向一些关键领域、社会领域扩散,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严重,一些腐败分子集政治蜕变、经济腐败、生活腐化于一身,案件类型多样化,作案手段日趋复杂,呈现隐蔽化、智能化的特点。但是,这绝不是所谓反腐败不力造成的结果,而是有其深层次原因的,是由多个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大转型过程中。历史经验表明,在这一时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主要是因为:   利益诱惑。转型过程中,在规则不健全的情况下,多元化的利益主体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会使用各种手段来腐蚀干部。同时,社会和其他个人财富增长,对于一些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领导干部,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导致他们心理失衡,于是想用权捞钱。这种内外因素构成的利益诱惑,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因素。   体制漏洞。转型过程中,旧体制已经打破,新体制尚未健全,留下许多漏洞,给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留下了很多空间。实践已经证明,凡是双轨制并存的地方,腐败现象就相对严重。当前,因为争取投资、项目、资源、优惠政策等而发生的贿赂,正是体制不完善的结果。   监督不力。转型过程中,权力监控制约机制旧的可能失效了,但新的还未及时建立健全起来。权力监控的缺位和弱化,为权力的滥用、腐败的滋生留下空隙。   道德因素。转型过程中,在窗户打开、新鲜空气进来的同时,苍蝇蚊子也一并进来,资本主义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封建主义的家长制、裙带风、帮派风,或乘虚而入,或死灰复燃。一些干部不顾廉耻,不讲人格,随心所欲,从而跌入腐败的深渊。   因而,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现状,要坚持用全面、客观的眼光来分析,既要看到我国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又要对当前严峻的反腐败形势保持清醒的认识。   观点声音   腐败是人民的大敌,是党的大敌,也是国家的大敌。   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只有从制度上构建遏制腐败蔓延的堤防,才能有效防治腐败。   腐败是祸事前因,幸福是勤廉后果。   阳光下的权力,是腐败的克星;暗箱中的权力,是犯罪的温床。   ● 如何织就一张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天网”?   中国有句古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比喻作恶的人最终逃脱不了国法的惩治。当前依然严峻的反腐败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编织一张疏而不漏的反腐败“天网”,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让腐败行为难逃惩罚。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发生和发展必然遵循一定的规律。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改革开放以后,针对一度来势很猛的腐败现象,我们党出重拳出快拳,严厉打击腐败分子。随着反腐败斗争的发展,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识不断深化。如果只抓惩治腐败,可能是一时见效,但往往查不胜查,纠而复生。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把防治腐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勾画了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天网”的蓝图及阶段性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深入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个体系是一张宽广的“天网”,它既包括从严惩治的措施,又包括着力治本的内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这个体系是一张严密的“天网”,它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统一起来,打出“组合拳”, 使“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可以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在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权力监控、源头治理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进一步形成了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局面。当前,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起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完善教育制度。要把近年来经过实践证明是可行的、有效的教育方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工作常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以及基层党员轮训等制度,使党员干部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完善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监督权威性和有效性。   完善预防制度。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深入查找容易诱发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构筑起制度防线。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信息共享和腐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排查和化解廉政风险。   完善惩治制度。遏制腐败,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反腐败立法,修订完善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完善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知识点   党的十七大以来出台的部分党内法规文件   1.《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2.《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3.《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5.《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若干意见》   6.《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7.《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8.《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9.《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10.《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 如何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0年全国两会闭幕后不久,中央很多部门相继在各自网站公布了今年部门预算。中央部门“晒”预算之举,引起了公众的热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能否有效预防腐败,关键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般认为,腐败是公职人员出于私人目的而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以权谋私”。因而,有人把腐败形容为权力的“影子”,认为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的可能性。政治学研究告诉我们,只有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防止权力滥用和有效遏制腐败。而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前提是公开透明。要确保权力的合理运行,降低腐败发生的几率,就要让权力“晒”在阳光之下。正如人们常说的“腐败是腐蚀剂,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网友提问   网友:有人说西方多党制是解决腐败的“灵丹妙药”,对此应怎么看?   答:其实,回顾西方政治发展,多党制自建立起就有腐败相伴而行。20世纪以来,虽然在制度、道德等层面作了规定,但并没有杜绝政党与当政者以权谋私行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多数国家主流政党都曾陷入腐败丑闻。如1992年意大利“米兰贿赂丑闻”涉及2000多名政要,2006年美国“游说门事件”牵扯国会议员达296名。   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推行多党制后,腐败现象不仅没有得到解决,有的甚至更为严重。在有关国际组织提出的2008年世界上最腐败的10个国家与地区中,9个实行多党制。事实表明,西方多党制本身并没有,也难以解决腐败问题,不是也不可能是防治和有效解决腐败问题的“灵丹妙药”。   当前,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逐步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核心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规范了政府的行政行为,对于预防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应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为权力运行设置“边界”,确保权力既高效运转又正确行使。按照“公开是制度,保密是例外”的要求,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   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领导干部手中权力大、遇到的诱惑多,如果腐败,造成的危害也更严重。应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和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认真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报告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   关键是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是反腐倡廉的主要依靠力量。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中,70%来自群众举报,许多大案要案的侦破也离不开群众参与。应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水平,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得到行使。继续拓展群众监督的渠道,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重视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提高举报网站受理案件的办理质量。   ●如何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定好的反腐倡廉制度不容易,把这些制度落实好则更难。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   这些年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但是腐败案件还是居高不下,出现了涉案金额大、案犯职位高、作案手段多样化等新的情况。可以说,制度制定初衷与制度执行效果存在距离。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一些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好制度不执行,等于没有制度。没有执行力的制度,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只有下决心、下力气狠抓执行力,才能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效用,才能打开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建立责任制。应建立健全保障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对制度落实的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落实时限和阶段性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和维护制度,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增强制度意识。制度的精神如果没有深入到党员、干部头脑中,再多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耳边风”。要把制度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制度内容、领会制度精神,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加强督促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能否落实,关键在于监督检查。应建立制度本身的监督执行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使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无可推卸,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注重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大查处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不可触犯的“火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够切除腐败这个“政治之癌”,建设一个河清海晏、官清民安、邦兴国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深度阅读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人民日报》2010年1月13日。   相关链接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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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阳光的“阳光法案”

没有阳光的“阳光法案” 张鸣 国内最有权势的两个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规定凡是有行政级别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企的副处级以上的官员,每年申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财产。这个消息传出,一些廉政专家很是兴奋,认为这个规定,迈出了国内反腐败斗争的一大步,从打击腐迈向到防止腐败阶段。( 7 月 12 日,新京报) 当然,这个规定,的确从条文上要比 1995 年开始实行的官员收入申报制度要好得多,比较详尽地规定了申报范围,而且规定申报材料可以作为升迁的依据,甚至还规定了申报不实的惩罚办法。但是,这个规定,实际上并没有善良的人们想象的那样乐观。因为,规定跟官员财产公开相比,不仅在内容上有很大的距离,而且有本质上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财产的申报,是报给组织人事部门,报给管干部的部门的,而公开,则是告之公众。内容上的差距,可以通过不断的实践加以完善,但向上申报和对大众公开,则是根本方向性的问题。美国在 1978 年颁布的《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中规定,包括总统在内的行政、司法、立法系统的政府工作人员,不仅必须在任职前申报财产状况,而且还需按月申报,申报范围,包括配偶和抚养的子女财产状态。最关键的是,受理申报的机构,必须将官员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社会大众随时查阅复制。欧洲各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基本大同小异,都强调的是对大众公开。甚至台湾于 1993 年制定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也规定申报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供大众查阅。可见,所谓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关键就在于把官员的财产状况放在阳光下,放在大众的视线里,所以,这类法案,又被称为阳光法案。 然而,官员只对上申报财产,不公开,实际上就是上级掌握官员情况的一种方式。而掌握官员的情况,即使在古代的帝制时代,也是管官的应有之义。孔飞力先生的著作《叫魂》,揭示了中国古代政治的一个基本规律,那就是上级总是力图掌握最多的下级的情况,而下级则尽可能不让上级知道的太多。政治的控制,实际上就是一个信息的掌控问题。因此,朝廷对官员有定期的考核,有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监察制度,有皇帝直接派出的监听耳目,甚至还有特务机构。这么多的手和耳朵伸到下面,就是为了多了解一点下面的情况。不一定非得反腐败,关键是掌握情况,至于拿谁开刀,什么时候开刀,全凭皇帝的意志。皇帝最怕的是,根本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即使想开刀,都不知道冲谁开刀,以什么借口开刀。 所以说,尽管古代没有规定,要官员定期申报财产,但官员大体的财产状况,皇帝其实是知道的。乾隆时纪晓岚的亲家做着盐务的官,皇帝要查他,纪晓岚由于总在皇帝身边“上行走”,事先得知消息,通风报信,给亲家捎去一封信,里面装了一点盐和茶(寓意“严查”),亲家得以转移财产,皇帝没有查到预期的财产,知道有人走漏风声,很快纪晓岚就败露,被发配到了新疆。他的亲家,最后也逃不过追逼,该交出来的,都得交出来。 所以说,上级掌握官员财产状况,这还是一个古代政治的制度逻辑。而现代政治,则是财产公开。财产公开,不仅仅是让大众监督,也包含对大众知情权的尊重。古代政治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仅仅上面知道官员的财产状况,是反不了腐败的。最大的作用是帮助皇帝加强了控制,能防止官员的离心离德,防止反叛。掌握了官员的情况,特别是多吃多占的情况,就等于你的短处被上面拿住了,什么时候整你,整不整你,全看上面高兴不高兴了。有的时候,特别聪明的皇帝往往还会有意无意透一点风声给这个官员。暗示他,他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不用说,这样话,这个官员对皇帝自然死心塌地,死忠到底。只有在这样情况下,才会出现王亚南先生《中国官僚政治》那本书所说的现象,皇帝以腐败换取忠诚。 显然,在 21 世纪,在一个无所不在的网络时代,现在中国的网民已经有三亿,而且还在迅速增加中。新一代的网民,个体意识的觉醒,权利意识的萌发,都是前几代所没有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务的公开,官员财产的公开,已经成为普遍而强烈的呼声。一段时间内几乎城乡都可以见到底“脱衫”,一种讽刺官员财产不公开的文化衫,就是这种呼声的体现。现在的中国所需要的是一个现代政治的变革,而非古代政治的重复,无论这种重复有多么的精致,都无非是古代权术的翻版。而尽管各级官员都热心古代权术,用于官场恶斗,也许有用,但放在公共领域,只会弄巧成拙。但愿,此番官员财产的申报,是一个台阶,一个通向官员财产公开的台阶,一个过渡到现代政治的中间阶段,否则,反腐是没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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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能动司法”与我们有完全不同的体制与法治环境语境,在中国语境下“能动司法”就成了“ 维稳 ”的代名词。 维稳 更主要的特征是人治化、行政化、政策式、不稳定的,而主要不是用法治和 制度 的手段。在 维稳 的目标下,司法追求所谓“三率”—结案率、调解率,二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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