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广 | 人口与未来: 台湾新北市首创“产检假”及“陪产检假”
新北市政府依“性别工作平等法”制定“新北市性别工作平等自治条例”草案,创“产检假”及“陪产检假”。草案明确规定雇主应给怀孕员工产检假5天,可分次给假并并入病假计算,也就是雇主应依病假规定,请产检假仍支给半薪。为让妇女怀孕期间仍有老公陪伴产检,草案也明确规定员工可以有2天“陪产检假”,可分次给假并入事假计算,但雇主不得视为缺勤而影响全勤奖金、考绩或为其他不利的处分。另外,就现有的“陪产假”天数,也由“性别平等法”规定的3天延长到7天,但多出来的4天,雇主可以不给薪酬,但是,如果雇主愿意给薪酬,政府也是乐于见到的。 新北市政府指出,为陪伴配偶生产及分担产后的育儿工作,延长陪产假已经是趋势,不仅菲律宾及新加坡的陪产假是7天,比利时及瑞典10天,丹麦、波兰、法国及英国、澳洲的陪产假长达2周,葡萄牙多达20天,挪威更达10周,因此,才会参考岛外立法例将陪产假延长为7天。 台湾是世界上生育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台湾妇女的生育率逐年下降,目前只在每个妇女生均生育0.9个孩子的水平,在世界排名中垫底,台湾民众普遍认为经济压力大,养小孩要花钱,没有足够的经济基础根本不敢生,平均结婚年龄逐年增加,生活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 给与男性陪产假,或者增加产妇的产假,是不少人口老龄化国家最近采取的措施,台湾的亚洲近邻新加坡也是如此。 从去年5月1日起,新加坡的男性员工享有一周的法定带薪陪产假,由政府资助,这一周的带薪陪产假,必须在小孩出生后16周内休完,若员工和雇主达成协议,也可以在小孩出生后12个月内休完。 新加坡的陪产假还有一个特别之处,是新加坡政府还推出了父母共用假,女性员工还可以从16周的带薪产假中,把1周的产假转给丈夫使用,也就是说男性员工最多可有2周陪产假。 给父亲陪产假,或从母亲产假中挪一部分给父亲使用,早有人喊了多年,但新加坡政府反对,最后,考量生育率持续低迷,不得不改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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