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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连跳背后的媒体责任

这背后透视的都应该是这个社会深层次的问题,引发人们关注世界工厂工人们的生存状态,引发政府重视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和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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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联想:别拿记者不当鸡

“我也想在这里对红包界的记者们说一句,拿钱发软文跟做鸡一样,也是需要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以后出台前最好能简单准备一下。”——东北汉子罗老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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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熟

本来这是写给成都商报评论版的。但发过去编辑立即回复:这个怎么行,富士康是成都的纳税户,这关系到有关方面的脸面。你看这话题这么久我们一篇都没有发!——是啊,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说明我还不成熟啊。于是立即另起炉灶,赶紧写了《媒体的“软逼供”》。

富士康与“社会平均自杀率”
何三畏
  正当人们关注今年头5个月富士康已经有8名员工跳楼自杀的时候,14日,“第9名”富士康员工跳楼了。媒体上出现了“富士康如何避免第10跳”的忧虑。19日,广州媒体报道,“深圳市市民情感护理中心”于17日又“接到了一名富士康家属的自杀案例”。这正是未遂的“第10起”。

  于是产生了一种说法,媒体“炒作”富士康跳楼自杀事件,形成了“模仿效应”。不过,就算这是一种原因,那么,也可能是相当次要的。毕竟模仿自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另一种说法,是在“第8跳”的报道时带出来的,那就是富士康的“自杀率”远底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国平均水平”是从哪里来的?北京大学转引的牛津大学的研究。牛津大学自杀研究中心2009年发布研究报告,公布我国自杀人数,全年接近30万,平均每10万人的自杀率高达20人。而富士康员工40万,按此平均水平,应该有80人自杀。结论是,富士康员工自杀是“正常现象”,也就没有了新闻性。如果有新闻,那就是它自杀得“太少”了。

  不过,这样的推论很没有意思。所谓“5个月8连跳”的数字,只是新闻报道的,或者说已经溢出“富士康帝国”的数字,不是来自公安或人口统计部门,怎么可以依据这样的数字做这么重大的推论呢。

  没人说富士康是中国最血汗的公司。它的工资水平跟众多的血汗工厂相比,算高的。每天有上千人等待着进入这家工厂的机会。进去以后,他们都“自愿加班”。他们的加班时间超过了国家法律规定的限度,以致富士康的国外关联公司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对此表示过“关注”。但工人们与工厂签有“同意书”。法律不能不允许工人“任劳任怨”,五一劳动奖章不正是奖励这种精神的吗。

  我想到了富士康对待媒体的态度,在此翻一下它的旧帐。4年前,有媒体报道了深圳的富士康工厂“普遍存在超时加班”,用了“机器罚你站12小时”的标题。记者和相关两新闻人迅速接到了中国新闻史上向记者索赔标的最高的起诉,分别是3000万,2000万和1000万。而法院迅速采取行动,查封了他们的汽车、房产和存款。案件虽然以富士康主动撤诉了结,但亦说明了富士康式的“个性”膨胀和它的法制环境之“有利”。

  富士康是如此“重视”新闻媒体,观察人士最好还是不要把“5个月8连跳”的新闻数字作严肃引用。但是,一个工厂的工人的生命,并不是它自身的核心机密,而是人人都有权知道和研究的社会问题。富士康的一家竞争对手,同在大陆设厂的台资企业日前指出,富士康的自杀人数,远不只于目前媒体报道的数字。而向社会公开这些“秘密”,并不只是富士康的义务,也是地方政府和法律机关的责任,人们有理由期待。

  其实,所谓“半军事化管理”和工人的“机器配件似的生存”,已经透露了富士康的“核心价值”。在此前提下,它的自杀率会有多高,应该都是“正常现象”了。现在我们讨论“富士康自杀现象”,内心很是无奈。我设想50以后,我们的后代会在教科书中读到,在二十世纪初叶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些作为行业的形象标竿的巨鳄型的公司,是如何赚取剩余价值的,孩子们将会有怎样的感想。(2010-5-19)

媒体的“软逼供”
何三畏
  在赵作海冤案的报道中,夹着一个有关记者提问的精彩情节。5月11日,赵作海领到商丘市政法委书记和商丘中院的两位院长送来的1.5万元“慰问金”。
然后,“法院带来的记者”问赵作海,你要感谢谁?赵说,感谢法院,感谢党。记者继续追问,还感谢谁,他就僵住了,一时回答不上来。待在人群散去之后,赵作海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嘟囔着“为什么要感谢?我不感谢!”

  只要对中国式的公共话语系统稍有了解,便知道,当记者这么问话的时候,回答几乎是规定性的。连自己名字也不会写的赵作海,也没有辜负记者的心意。但记者还是冒了风险,因为赵作海毕竟是个文盲,万一他不领会记者的深意,当面以“为什么要感谢?我不感谢!”顶了回去,那就是记者下不了台了。

  但分析当时的情景,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报道说,赵作海一辈子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官儿,而且这几大官人还给他鞠躬了(吓得他也立即回敬鞠躬礼),这肯定是他没有梦想到的,同时,他在入狱前,也可能不曾见到这么大一笔钱,总之,赵作海当时正是百感交集,晕头转向。记者不失时机,抛出这个绝妙的提问,赵作海也就只能按大半身所接受的社会经验,作出这一习惯性的或模仿性的回答。

  记者设置的前提是“感谢”。
古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赵作海的命运如果落到该记者头上,他是否会从心底里感谢莫名呢。当然不见得。他应该知道,赵作海即便获得国家赔偿(按上年度国家平均工资计算),那11年牢狱也不是带薪休假,人人都会祝愿这样的命运不要落到自己头上。而出狱后面对“有关领导”——也就是给自己造成伤害的责任方——的慰问,内心深入到底是“感谢”还是别的什么,还很难说呢。

  但记者为什么要这样问?相信他只不过是在对应自己的角色罢了。如果注意到该记者是“法院带来的”,也就应该想到,他不需要动什么脑筋,就可能习惯性的提出这样的问题。领导为什么带自己来,领导想听什么话,这还需要说吗,即便是昨天才开始从业的记者,也可以本能地反应过来啊。这就相当于赵作海本能地回答就是“正确的”一样。

  无论如何,记者成功地问出了他需要的,但却是当事人违心的回答。赵作海为什么会违心地回答记者的提问?这已经不是监狱,记者手上没有武器,他为什么会屈服?这是信息和权利两方面的不对称。赵作海并不知道他有“不配合”媒体的权利,至少在当时的情景下,他不配合并没有严重的后果。记者只是利用了赵作海的怯弱,也依仗了媒体的优势,完成了这一“不公正”的,也是“不真实”的问答。

  可见,记者这支笔,虽然常常成事不足,但却往往败事有余。
  如果放在若干年以前,这样的提问和报道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若干年前的媒体只有宣传功能,媒体需要这样而且只能这样。现在,如果只在体制内发行,这样做也没有问题。但是,今天的情况稍有不同的是,媒体要面对市场,面对公众,于是,不仅新闻,而且记者和媒体本身,也要接受公众的批评。(20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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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鼓励民资的“新36条”?

【注】这两天新闻媒体就新36条问题对我做了采访,下面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整理的我的那段发言内容。我感到还是符合了 自己想法,为他们的工作到位心存感激。但是,有些媒体记者不负责任,也许自己的知识水平有限,又不认真,随意串改作者的意图,严重歪曲了我的本意。至少今 天有一家较有影响力的媒体也做了一篇同样主题的报道,但对我观点整理却“出格”太多,令我感到十分遗憾! 民企将起到“倒逼国企”的作用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孙立坚 孙立坚认为,新36条的出台表明了民营经济仍将是中国经济的主要活力之一,“毕竟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民企曾是中国经济的 重要驱动力。” 孙立坚表示,相比国企,民企更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现在,政府把经济发展的方向盘交给市场,这可以让民营经济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新36条实际上是让民 间资本从虚拟经济回到实体经济。” 孙立坚认为,国有企业长时间处于垄断行业、核心行业,缺乏良性的竞争;民营企业的更多参与,能够让国有企业有危机意识,起到“倒逼国企”的作用。 “在完全的市场经济下,民企并购国企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他表示,新36条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国有企业拥有有完整的产业链、信息链,以及配套的服务体系。而民企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资金的获取也 不如国有企业便利。”因此孙立坚认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还需要细化后续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在刚开始时,要在相关政策上对其进行扶持,如税收的优 惠、公平的服务等,建立更完善、更公平的市场环境,并保障其关联企业也能够参与进来,以利于产业链的形成。”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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