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在这里对红包界的记者们说一句,拿钱发软文跟做鸡一样,也是需要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以后出台前最好能简单准备一下。”——东北汉子罗老师说
我想,任何一个腰封文学家看到这篇报道及罗老师的彪焊解释,都会嘲笑罗老师不懂潜规则,不知道为既得利益让步,是个不折不扣的愣头青。
照理说,我们敬爱的罗老师也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有丰富的对付媒体的经验,不该出现这样的事情,既然卖书,就要跟天上人间的小姐卖身一样,客人让你干吗你就得干吗,让你冰火九重天,你就不能两重。如果罗老师能审时度势,就坡下驴,也不会损伤两个汗毛,就不会闹出“东北汉子”风波。这下好了,除了“彪悍的老罗”之外,罗老师又获得一个新头衔——“东北汉子”老罗,这顶帽子比绿帽子戴着还难受。
罗老师不管站在哪里发表言论哪里都会成为道德制高点。这篇文章让老罗一剑刺破了一个G点,原来红包记者居然也可以不敬业。我一直觉得,人的贪婪是无极限的,因为新闻界没有法律约束,所以记者掌握话语权就可以胡来,为了防止记者胡来,或者是为了能拉近与记者之间的关系,于是发明了红包规则。吃人家嘴软,在90年代初期,红包能起到很大作用。区区100块钱,就能解决很多问题。后来,随着GDP增长,房价增长,红包的数字也跟着增长。我当年带歌手,出门宣传,可以把钱放在两个口袋里(那时候也没有信用卡),揣着就出门了,回来的时候口袋空空,算是完成任务,可见那时候红包的数额还是很低的。而且,我可以不吹牛地讲,很多媒体看在我的面子上,非但不要红包,还很努力地帮我宣传,临走的时候还要送我一些礼物。现在你试试?记者已经被喂得很馋了。
我不知道现在红包到了什么行情了,但肯定不是100块钱了,现在记者大概对拿红包也没有什么负罪感了,不仅可以堂而皇之地拿,甚至可以堂而皇之地要。我听一个朋友讲,某次新闻发布会现场,一家媒体因为去了两个记者,但是主办方只准备了一份红包,结果俩记者在现场为了一个信封吵了起来。真他妈丢人。
一般而言,拿了人家红包的人,回去要办事,于情于理都该如此,人家给你钱,然后操你你就得认,不然你就别拿。当然,还有一种方式是,你并不喜欢人家操你,但你被操的时候可以做死鱼状,但不能不让操。还有一种可能是你避免被人操,那就是老鸨护着你(比如上级领导不许发表这篇报道)。但是你如果红痛快地拿人家给的红包了,并且在拿到的一瞬间确实有心理和生理快感,你就必须要让人操,哪怕装出高潮也要表现得很爽。坚决不能拿完钱之后说人家耍流氓。这就是残酷的潜规则,你以为做鸡那么轻松呢?做记者跟做妓者,在面对红包这一点上,性质是一样的。如果洁身自好,开始就别伸手。
可能有人会说,你干吗把话说得那么难听,张嘴操闭嘴操的。那你说我该怎么形容你才能明白呢。
我不太清楚罗老师这件事的真伪,也并非针对这件事本身。而我作为一个记者,耳听眼见得太多了,我针对的是这个我早就不喜欢的新闻媒体行业。曾经,有一个来自我一度很敬重的南方报业集团的记者问我:“你们北京红包行情是多少?我们现在跑会拿得太少了。”我问:“你做记者就是为了拿红包吗?”
记者拿红包的感觉就像吸白面,第一口的时候感觉极爽,后来一口不行了,要两口。后来两口不行了,改三口、四口、五口,才能保持初爽的感觉。后来吸不行了,改注射了。再后来,一管不行了,改两管。后来两管也不行了,改三管、四管、五管,再后来不就死了嘛。
所以,我很赞成罗老师向红包记者界发出的呼吁:“拿钱发软文跟做鸡一样,也是需要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以后出台前最好能简单准备一下。”就是,别那村长不当干部,别拿记者不当鸡。
唉,说到最后,感觉挺可悲的,妈逼的新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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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记者不当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