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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州|河北上千癌症村村民化工厂前维权逾月终遭暴力清场

河北省武强县的多个癌症村村民近一个月来围堵当地化工厂,抗议其污染环境,上周五晚,当局出动大批警察清场,与上千示威的村民爆发冲突,村民将一辆警车截获。 武强县武安庄村上周五爆发警民冲突,为抗议设在该地的东北助剂化工厂长期污染环境,导致附近多个村庄成为癌症村,武安庄村、小流屯村、小漳村等村的上千村民从8月15日开始在该厂厂区门口24小时静坐抗议已近一个月。当地政府当晚出动数十名警察及多辆警车清场,并拆除帐篷,与示威村民发生冲突,一辆警用中巴被村民截获。 一名武强镇的居民周日告诉记者,有媒体曾曝光东北助剂污染严重,但当地政府一直没有采取措施,村民无奈,只好自发围堵工厂,要求该厂搬离:“东北助剂化工厂有污染,那正捣乱呢,这件事报道过,但没人管,记者去暗访去了,曝光了之后就不了了之了,没有人管,也没有人给做主,地方保护嘛。” 记者:“有没有听说村民走出来抗议了。” 居民:“听说了,还打架了,闹起事来了,打架打得挺厉害的。打从去年、前年就有告状的了。大家敢怒不敢言,没有办法,就是附近出的水果都卖不了。” 据网络图片显示,村民在化工厂门口搭起多个帐篷,竖起许多标语,还在工厂门口拉起数道红色横幅,上面写着:“化工厂不行,夺命害人,后患无穷”、“化工厂一年夺走一百多条人命,我们要活命”。另有图片显示,村民举着写有“为了孩子一定要取消化工厂”的横幅游行。 据了解,东北助剂成立于1952年,原名沈阳新生化工厂,以生产轮胎促进剂为主,于2002年搬迁到河北武强工业园。其生产过程产生大量硫化氢尾气难以彻底治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废”污染严重。 今年8月上旬,该地普降暴雨导致附近数个村的农田部分被淹,附近村民怀疑是东北助剂厂区内排放的污水所致。据了解,县环保局监测站曾在9月3日对东北助剂公司周围的农田积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农田灌溉标准。但有村民在网络上称,大家均不相信该检测结果,要求彻底拆除生产设备。以此为导火索该,该厂与附近村民的矛盾终于爆发。 一名武强镇南辛庄村民周日对记者说,十年间,厂区附近的村庄终日弥漫着臭气,村民癌症高发,其中肺癌和胃癌居多,当地居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均无果:“东北助剂在那边开了一个工厂,排出来的污染物污染了地下水、庄稼、空气,所以说那附近的村子得癌症的挺多的,我知道那附近有个武安庄村,还有附近的几个村庄。没有听说政府有什么消息,好多村民自发去东北助剂的门口,不让拉原料的车进厂,不让他们再进行生产,每天都有。” 记者周日就此事致电武强县、镇政府但电话无人接听,而东北助剂公司的值班人员则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又致电武强镇派出所,一名值班人员告诉记者,依照指示,事件的相关情况均不能透露。 记者:“东北助剂公司抗议的事情解决好了没有?” 对方:“这个无可奉告。” 记者:“村民是不是把一辆警车扣了?” 对方:“那个也无可奉告。” 记者:“为什么无可奉告呢?” 对方:“不为什么,这是我们单位的纪律” 记者:“通过什么方式可以了解到?” 对方:“我弄不清。”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忻霖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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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 | 抓薛蛮子是公权滥用的标本

今天新华网的一则消息——薛蛮子因涉嫌网络犯罪而遭刑事拘留,证实半个多月前北京警方以“嫖娼”名义拘留这位微博名人是公权滥用之举。当时,央视高调报道“大V嫖娼”,竟占《新闻联播》3分钟之久,简直够得上“常委待遇”;《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则发微博建议,要挑政府毛病的人首先要保证自己“屁股干净”。这当然可以作为一种善意的提醒,但是也可以被解读出这样一层意思:批评政府的人必须是自身没有瑕疵的“道德圣人”,否则就别怪政府找你的麻烦。这种说法同时假设,只要公民违法,政府就可以理直气壮执法抓人。其实不然。这种假设违背了行政法治的一条基本原理,那就是如果抓薛蛮子这种行为构成“滥用职权”,那么也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的一种。 中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明确规定,法院可以撤销“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一般的程序或实体等“客观违法”不同,滥用职权是一种“主观违法”行为。如果薛蛮子明明不是嫖娼,而警察以“嫖娼”为由拘之,显然属于客观实体违法。但即便薛蛮子确实嫖妓了,警察拘留就一定合法吗?未必。如果警察“心术不正”,抓薛蛮子嫖娼只是一个由头,真正的目的是不让他讲话,或“杀一儆百”,震慑一下热衷“传谣”的大V们,那么行政行为就构成滥用职权。换言之,合法的行政行为不仅必须客观合法,用合适的法条和程序处罚个人违法行为,而且还必须有合适的动机。要抓薛蛮子嫖娼,那就是为了抓他嫖娼,而不是为了别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否则即构成滥用职权。 禁止滥用职权是法治国家的普遍原则,对于行政法治刚起步的国家尤其重要。早在19世纪,行政法母国法国的行政法院即要求政府行为必须遵守基本行政道德,不得想一套、说一套、做一套。在1924年的案例中,法国市政当局禁止海滩开设裸体浴场,但其真实目的却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去使用市政府所开的浴室;在1934年的案例中,某市长颁布法令限制跳舞场所,但真实目的却是为了让人们去租用他自己开的旅店。以上行为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实际目的并不正当,因而都构成了滥用职权。同理,欧洲共同体也禁止“别有用心”的公权滥用。在1976年的案例中,共同体理事会希望提拔一位长期在共同体任职的内定人选,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完全按此官员“量体裁衣”,结果被欧洲法院判决构成了滥用职权。虽然在成熟法治国家,滥用职权并不常见,但是在行政法治尚未落实的中国,这种行为屡见不鲜。 北京警方事后发布了此次抓捕行动的经过,试图让公众相信,薛蛮子并未被“设套”,而只是一次普通“扫黄”行动的“意外收获”。但是从事件发生的前后来看,抓薛蛮子显然不是真的因为他嫖娼,而是因为他是经常挑政府毛病的大V,而有关部门要用他给大V们敲敲警钟。这一点从警方非同寻常地高调爆料一起普通嫖娼事件,以及央视等官媒不失时机的报道重点即可看出。假如警察是在履行公务、查获“黄窝”时偶然发现了薛蛮子,当然是属于正常执法。但是在这个时间点上恰好抓获薛蛮子嫖娼,似乎过于“巧合”。刚刚抓了秦火火,而谁都知道薛蛮子是尔玛公司的“后台”,于是就有人预言薛蛮子会“出事”,而他果然就出事了!即便有安慧北里小区的“群众举报”,但是何以就锁定1809那一户?而且如果租户是妓女的话,为什么早不查晚不查,偏偏等薛蛮子完事出门的时候恰好遇上警察在门外守候?这一切恐怕难以都用“巧合”二字解释。当时即有小道消息称,警方早已“盯上”他了,对其一举一动洞若观火。但是神州大地熙熙攘攘,嫖客娼妓不知几何,为何偏偏对薛蛮子嫖娼那么感兴趣?为什么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妓,也没有让公安那么关注,只是在私人费尽周折调查取证之后才被揭露?什么时候算不上犯罪的私人嫖娼变得如此重要?最后答案还得靠央视“点题”: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大V! 这当然不是说薛蛮子是大V就抓不得,也不是说政府不能抓嫖客。但是政府执法是国家公器,非同儿戏;钉是钉,铆是铆,不得张冠李戴。政府可以抓薛蛮子嫖娼,但不可以因为他是看不顺眼的大V而抓他嫖娼;如此行为表面上什么都合法,实际上是动机不正、主观违法,因为它的实质就是靠表面合法的行为去干实际违法的勾当。封薛蛮子的口、杀大V们的威,这个目的能合法化吗?如果警方要整他们“传谣”,那就请适用禁止造谣传谣的相关法条,而不是用“嫖娼”等别的罪名“歪打正着”;至于网络谣言是否需要公权出面干预,再另当别论。如果不涉及网络谣言,只是反感他们的立场观点,就更不能动用公权压制了,因为自由表达是宪法第35条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即使薛蛮子是美国公民,也享有这种权利,因为现行宪法意义上的“公民”在很多场合下是指一般个人;言论自由不是选举等严格意义的政治权利,而是不论中国人、外国人都享有的一种普遍人权。以抓“嫖娼”为名,而行压制言论之实,是地地道道的滥用职权。 公权滥用不只是批评政府的一个口号,而是每天都在发生的实际政府行为——如此频繁,以至我们都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面对这种诡异而恶劣的违法,我们时常感到无力和无奈,因为举证太难了——如何证明警察的目的不是这件事,而是那件事呢?但也许是有关部门过于“自信”,唯恐抓薛蛮子嫖娼的真实意图流露得不够明显,会同央视等主流媒体大肆炒作“大V嫖娼”,以至此次事件已成为滥用职权行为的标本。不论举证如何困难,也不论自己是否道德完人,我们都要对公权行为的目的正当性追问到底,否则就只能进一步纵容公权滥用,而我们对自己沦为公权滥用的牺牲品却只能一声叹息——如果自己“屁股不干净”,就只好跟着政府走,最后甚至蜕变为一种市侩哲学——只要跟着政府走,屁股就可以不干净,以至真成了网友调侃的那样: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如此营造出来的社会道德境界并不比一个普通嫖客更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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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纽约时代广场“与王炳章同囚”行动将延长扩大

纽约 — 截至星期五为止,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共同主席王军涛已经在纽约时代广场搭建的囚笼中度过了五天,以唤起国际社会对被判无期徒刑的知名异议人士王炳章的关注。这个“与王炳章同囚”的活动原本预计进行七天,但王军涛说,他决定将活动延长、扩大,直到王炳章在中国狱中的待遇有所改善。   纽约时代广场“与王炳章同囚”行动将延长扩大 星期五下班时间的纽约时代广场上人流穿梭不息,王军涛静静地坐在一个搭建的囚笼中,似乎已经习惯了来往的行人投来的好奇目光。   王军涛对美国之音说:“这是第五天,我原计划进行7天,我今天上午刚刚又申请再延长七天。十四天还是一个初步计划, 也许十四天之后我们还要再有 七天,然后呢,9月30号如果还没有结果,我们就会进行绝食活动。”   王军涛是在参与由被判无期徒刑的知名异议人士王炳章的家人发起的“与王炳章同囚”的活动。王军涛说,王炳章在被单独监禁了十几年后,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严重的创伤,他希望国际社会的关注能改善一下王炳章在狱中的待遇,甚至能被早日释放。   王军涛说:“就我本人来说,24年前我在中国大陆被判了13年徒刑,但我只在监狱里呆了四年半,主要原因是因为国际社会的压力, 使得中国政府提前释放了我, 在这中间王炳章先生也尽了他自己的所能,在纽约在美国的各个地方举行了一些抗议活动帮助我。现在他在监狱里头,我在这个自由的地方,我觉得我有一种义务要帮助他。”   王军涛曾被说成是89民运的幕后推手,后流亡到美国,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的政治学博士学位。他对美国之音说,9月15号是国际民主日,王炳章的家人和支持者当天下午会到中国驻纽约领事馆前举行集会,还要在月底在联合国总部前以绝食的方式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请愿,敦促联合国有关部门调查王炳章在被长期关押时遭受的不公待遇。   王军涛搭建的监狱外张贴着呼吁释放王炳章的文字和图片,一些路人好奇地阅读着,有时还和王军涛攀谈一会。   王玉明是康纳尔大学纽约医学院的一名IT工作人员,他说他每天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都会来看望“狱中”的王军涛。   王玉明说自己最初只是无意间路过:“不知道,之前不知道,我在这儿路过,一看。王军涛对于我这一代人来说是非常有名的,因为我那时候参加过学四联,营救过他,在他在国内关天牢的时候营救过他,所以就如雷贯耳了。我本人也非常同情王炳章。王炳章对我个人而言觉得他是海外民运的一面旗帜。尽管后来海外的民运有点走下坡路,但是总体上来说,我对他们个人的为人和他们的意志和理念还是比较钦佩的。”   曾经多次参与营救盲人法律工作者陈光诚的维权人士王雪臻也在时代广场参与了 “与王炳章同囚”的活动。   王雪臻同时还呼吁外界能关注中国知名投资人、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和推动者王功权今天(13号)被北京警方带走传唤一事,她说,希望所有为中国公民社会基础建设出力的良心犯都能重获自由:“我希望中国政府能有改进的思路,不要这样打压,适得其反。”   现年64岁的王炳章是美国永久居民。他于2002年6月在越南被不明身份者绑架,2003年1月被中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间谍和从事恐怖活动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随后被送往广东韶关监狱服刑至今。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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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外楼 | 传中石油处级及以上干部需上交因私护照

根据内地传媒报导,中石油最近要求公司处级及以上干部要求上交因私护照。除了中石油内部,中石油腐败桉也扩大到了其外部,包括一些依赖中石油业务合约生存的公司。 大陆的证券日报报导,中石油内部要求处长级别以上的经理基本上每天要出具一份出勤、零事故报告,这一规定涉及近1000名管理层。此外,公司又要求处级及以上干部要求上交因私护照。据称,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运营正常,同时也防止经理人员出逃境外,以及方便随时传召他们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中国大陆一般有两种护照,一是一般公民可以申请的因私护照,另外就是因公护照,必须通过省市外事办与申请人所属公司或单位的联系而申请办理,国家公务人员所用的护照就是因公护照。 证券日报同时报导,曾经与中石油关系密切,以及多年来有诸多业务往来的公司也牵涉其中,其中惠生工程、明星电缆等上市公司浮出水面。 在香港上市的惠生工程,早前本台曾经报导该公司已发出通告,承认董事长华邦嵩正协助当局调查。香港苹果日报指,惠生工程的幕后老闆,其实就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儿子周斌。 证券日报指,惠生工程董事长华邦嵩、明星电缆董事长李广元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或协助调查。此外,明星电缆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也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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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文库】“闭上眼睛,鬼怪并不会因此遁去”(外二篇)

【404媒体】“等帘子拉开,模特已经换上了新衣”(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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