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朗

维权网 | 湖北省孝感市违法征收居民房屋

(维权网信息员何文雅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湖北省孝感市为建设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违法征收房屋:欺骗85岁抗战离休干部在空白协议书上署名、名为公共利益实为个人利益、不依法公告征收决定、中断居民水电气、破坏有线电视与电信设施和下水道、以强拆相威胁,逼迫住户搬迁,市、省两级法院却不接受居民的行政诉讼。 据当地维权人士李卫平告知:湖北省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位于该市人民广场与后湖公园之间。该地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生活方便,闹中取静,是市中心黄金宝地,为近百户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的家园,我父亲(该市抗战离休干部,85岁)的住房也在此地。为建设该工程,孝感市政府决定征收原居民房屋。由于我父亲在外地养老,特全权委托我(有书面委托书)办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宜。 2012年初以来,孝感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多人多次上门,要求与我洽商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但由于孝感市政府至今没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来人也拒绝出具孝感市政府对他们的委托授权证明,不仅房屋征收程序不合法,而且洽谈者身份不适格,与其协商明显违法,故虽然我完全支持孝感市的城市发展与建设,却没有与他们进行非法洽商,而是请他们向其上级转达两合法要求: 一、孝感市人民政府依法公告其房屋征收决定; 二、孝感市人民政府改派身份适格人员前来接谈。 作为成年人,我们都知道协议书怎么签:两造先达成一致,接着将商定的内容形成文字,然后署名画押,而绝不会还没谈好合作条件并形诸文字先署名,否则就如同给对方开具了空白支票,将被其予取予求,极为被动、不利,甚至可能权益尽失。由此可见,任何人都不会在还没有商定合作条件并形诸文字前自觉自愿于协议书上署名,只有受到欺骗、恐吓才会那么做。对于标准化协议书而言,尽管上面已印有诸多内容,但那都不是协商的对象,真正需要协商并达成一致且必须填写的是协议书上的留白之处,故签署标准化协议的程序是先填写所有留白之处再署名,而非相反,更不能只有署名而必须填写的留白之处保持原貌,否则,就没有协议内容,就是空白协议书,署名就是在受到欺骗、恐吓情况下签的,就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该协议书连形式要件都不具备,更仅就形式而言就极不公平、极不正义,严重侵害了法律守护的底线与终极价值,故是非法协议,毫无法律效力。 2012年2月下旬,孝感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方定平副主任与孙萍女士专程赴我父亲养老处,利用他身在异地,不明拆迁实情与相关事宜,花言巧语、威胁利诱、百般欺骗:说在职人员不签协议要停职、下岗,离退休人员不签协议将停发工资,不报销医药费,又谎称房子是我父亲的,只有他署名协议才有效(其实我已经接受我父亲的全权委托,以我的名义签署协议同样有效),如果我父亲不署名,其回去不好交差,还要再来,他是老革命、老党员、老领导,又是长辈,一定要同情、支持晚辈云云,竭力装可怜,大肆利用我父亲的本分、淳朴与善良,坚持要他在必须先填写留白之处却没有填写的标准化协议书上署名,又保证将我父亲署名的空白协议书交给我,留白之处与我协商且由我填写,若我不填写,协议书就是废纸一张等等,终于如愿以偿。但回到孝感后,他们却变了脸:别说将我父亲署名的空白协议书交给我,就连看都没让我看一眼,更对我谎称我父亲已经签署协议,要求我2012年3月10日前搬迁,完全违背了他们在上海时对我父亲的承诺,酿出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欺诈欺负老年人、为非作歹、欺压良善的恶性事件,对全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将“孝文化”确立为立市之本的孝感可谓莫大的讽刺。 我虽然经历良多,但象对自己的服务对象、比其父母还年长者不择手段这样令人发指、人神共愤的邪恶、悖逆之事还真没听说过,更遑论亲眼见到,不由异常震惊,怒火中烧。我不禁要问,方定平副主任与孙萍女士有没有父母?是不是人生父母养的?有没有良知、人伦?是老干部服务者还是欺骗者?德、廉、耻何在?亏不亏心?披没披人皮?难道就不怕天谴?!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方定平副主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觉得自己从此掌握了主动权,大功告成指日可待,洋洋得意以致忘形——对我疯狂地挥舞手臂,穷凶极恶地叫嚣:“你告,你告,你告……”的确,他可以利用那份其视为至宝的既不具有程序合法性也不具有实质与形式合法性的我父亲署名的空白协议书要挟我,逼我就范,甚至伪造协议内容,以法律的名义强迫我接受非法协议。但即使他有万般鬼蜮伎俩,如意算盘也注定要落空。这到不是因为我有多大的本事,而是因为我是一名敢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尊严及法律法规、公平、正义牺牲自己生命的勇士,更是因为他极为无知,是个十足的法盲,所有那一切都是其一厢情愿,是他头脑不清醒,不,是极端糊涂状态下的妄想,不仅是做梦,而且是白日梦,黄粱美梦。 经过此事,我对他们的人品产生了极大的怀疑,不再相信其所谓“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是为了公共利益”的说辞,对其如此努力、积极、不择手段更是大惑不解,遂认真研究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的详情,结果发现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多有违法,不由大吃一惊,下面结合此后的违法征收房屋行为向广大网友做一大致介绍。 一、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八条都明文规定,房屋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但向社会公示的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规划方案表明,征收房屋拆除后地下将建商场与停车场(详情见www.xgsghj.gov.cn/upimg/Articleimages/20091231g.jpg),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建设和后湖公园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的《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建设基本情况简介》也明文表示:“地下建商城及停车场”。无论商城还是停车场都是商业机构,都有具体的所有人、受益人,而与大众无关,故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是为了个人利益的需要,而非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因此,孝感市人民政府的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可以想见,孝感市人民政府一定会振振有词,给出一大堆貌似合理的借口为自己辩护,竭力否认其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决定违法。但即便它说破天,哪怕所有住户都搬迁了,也无法改变铁的事实:征收房屋拆除后地下将建商业建筑,设立商业机构,所有人、受益人均为特定个人,而非公众,因此尽管地上有公共绿地,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的实质仍是商业开发(开发商为购买这块黄金宝地花费了巨资,具体数目不得而知,一说有三亿之多。这已足见该工程是商业开发,是为了个人的商业利益而非为了公共利益),故该房屋征收决定绝非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是为了个人利益的需要,更不存在“确需征收房屋的”必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确实违法; 二、房屋征收程序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个人的房屋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但孝感市人民政府至今不对其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告,明显违法。 可以预见,孝感市人民政府一定会编出一箩筐貌似合理的理由为自己辩解,拼命否认其房屋征收程序违法。但即便它“麻子跳伞,天花乱坠”,哪怕所有住户都搬迁了,也掩盖不了铁打的事实:其没有依法公告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决定,也没有免除这一法定义务的合法理由,可见孝感市人民政府在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程序上确实违法; 三、破坏道路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违反规定中断……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但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的道路却基本损毁,严重侵害了该地居民的通行权——基本人权之一,可见毁路不仅违法,而且违反了国家的根本大法。 可以断言,孝感市人民政府一定会找出一大堆貌似合理的理由为自己辩解,竭力撇清其与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道路损毁的关系,甚至干脆否认破坏该地道路违法。但铁板钉钉的事实是,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的道路已基本损毁,该地居民的通行权已经并正在且将继续遭到侵害,故哪怕它能将铁树说开花,破坏该地道路也违反了法律。至于该违法行为何以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答案非常简单:有权机关或指使或允许或默许该违法行为,无视、放任甚至保护该违法行为。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既不敢也无必要在朗朗乾坤明目张胆地违法乱纪,更不可能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侵害迟迟不予排除,尤其不可能的是,违法人事后不仅不战战兢兢,惊恐万状,不受到法律的追究与制裁,反而趾高气扬,洋洋得意,逍遥法外。可见,破坏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道路确实违法,而孝感市人民政府作为当地最高行政权力机关,难辞其责、其咎; 四、中断供水违法 2012年10月5日8:40分左右,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输水管道遭到人为破坏,自来水供应中断。此前,该地不时无故停水。 自来水供应是当代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无此便无法正常生活、学习、工作,故中断供水侵犯了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而生存权与发展权更是基本人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可见中断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供水不仅违法,而且违反了国家的根本大法。 可以肯定,孝感市人民政府一定会罗列一大堆貌似合理的理由为自己辩解,全力撇清其与破坏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输水管道、中断供水的干系,甚至干脆否认中断该地供水违法。但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中断供水侵犯了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故哪怕它能将太阳说得从南边升起来,中断该地居民的供水也违反了法律。至于该违法行为何以会在朗朗乾坤发生?答案非常简单:有权机关或指使或允许或默许该违法行为,无视、放任甚至保护该违法行为。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既不敢也无必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违法乱纪,更不可能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侵害迟迟不予排除,尤其不可能的是,违法人事后不仅不战战兢兢,惊恐万状,不受到法律的追究与制裁,反而趾高气扬,洋洋得意,逍遥法外。可见,中断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的供水确实违法,而孝感市人民政府作为当地最高行政权力机关,难辞其责、其咎。 五、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 2012年11月19日中午,我正在看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的《新闻30分》,突然电视信号没有了,遂上楼查看,结果发现有线电视分线盒遭到人为破坏,包括我家在内的多个用户的馈线也被剪断了,不由大惊失色,气愤填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4条第一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指使或教唆者是该罪共犯。 当然,孝感市人民政府必定有无数条言之凿凿的理由,证明自己对此并不知情,更没有指使、教唆哪怕暗示犯罪嫌疑人从事该违法活动。这是可信的。但换一个角度看,如果没有有权机关或指使或允许或默许该犯罪行为,怎么会有组织和个人愿意并敢于在朗朗乾坤明目张胆地违法犯罪呢?!天下还没有胆大妄为到如此地步或者说如此愚蠢的人!而孝感市人民政府作为当地最高行政权力机关,对发生在治下的犯罪活动难辞其责、其咎。 万幸的是,有线电视网络维护人员及时修复了线路,我得以收看了晚上七点的《新闻联播》。当看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是那么忙碌操劳,那么亲民爱民,了解到政府的新计划、新方针是那么惠民便民,我国取得的最新建设成就是那么辉煌,政治、经济、文化、国防等各方面形势一片大好,综合国力蒸蒸日上,而外国的政治、经济、治安却一团糟,人民饥寒交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与恐惧之中,我心中油然而生巨大的幸福感、自豪感和幸运感,不由万分激动,就决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壮丽事业中去,争取早日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奋斗终身。真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不愿让我聆听来自中央的声音?为什么不愿让我知道中央的大政方针?为什么不愿让我了解祖国日新月异的大好形势?为什么要割断我与中央的精神联系?为什么不想让我与中央保持一致?难道多一个人团结在中央周围会让他们失去什么?难道多一个人参与国家建设会损害他们的利益?难道多一个人加入浩浩荡荡的民族复兴大军会破坏他们的计划?他们怕什么呢?!他们的计划又是什么呢?!我不知道,因而万分忧心,又十分担心类似破坏以后会越来越频繁,甚至干脆断电,彻底堵死我了解中央指示、精神与国家进步发展信息的途径。但我并不惧怕,更未气馁,反而信心百倍,勇气大增。因为,我将该行径翻过来覆过去,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仔细研究了一番,越看越不象政府作为! 六、中断电力供应违法 2012年11月26日,我向中纪委、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孝感市人民政府为建设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违法征收市民房屋,原指望反映的前述问题能够得到解决,至少违法征收房屋的气焰有所收敛,违法征收房屋的行径到此为止,不料却事与愿违——时间仅仅过去了一天,投诉里中断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电力供应的预言便不幸成为现实,违法征收房屋的气焰越发嚣张,违法征收房屋的恶行愈演愈烈。 2012年11月27日,孝感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到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张贴停电通知,称“接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广场二期工程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将对化冶院内供电线路改造迁移,并将停止供电。特此通知。” 稍加分析,就可发现这份停电通知至少有两处违法违规。首先,“供电线路改造迁移”是否需要和如何做是技术问题,应该由专业人士来判断、决定,是电力公司的专有权力。但“化冶院内”“供电线路改造迁移”的决定却是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广场二期工程指挥部”做出的,而非电力公司根据专业理由独立做出的,可见毫无必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次,通知没有说“供电线路改造迁移”到何处,需要多长时间,何时恢复供电,可见电力公司根本没有改造迁移供电线路的计划,更没有恢复供电的打算,只是要断电罢了,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我原以为电力公司会光明正大来断电,没想到2012年11月27日深更半夜,他们偷偷摸摸剪断了供电线路。2012年11月28日,我与孝感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要求恢复电力供应。95598服务热线接线生表示:他们断电是配合政府工作。我说你们的职责是供电,不是断电,而且中断供电是违法行为。因此,你们不是配合工作,而是配合违法,自己也因此违法。她遂狡辩称:化冶院内供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要断电。我说那就应该消除隐患,保障供电与安全,而非断电。这就好比人病了是将其送医院救治,而非拉出去枪毙。由这一细节可以看出,孝感市电力公司停电通知里所谓“供电线路改造迁移”的理由纯粹是无稽之谈。 那天,我度过了第一个无电的夜晚:四周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不由感慨“真黑呵!”心情无限悲凉,就想一死了之,但转念一想,毕竟还有空气,天亮后还有阳光,这些谁也拿不走,才稍感安慰,遂再次向中纪委、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 2012年11月30日上午,孝感市电力公司城区供电所李主任一行四人来到我家。李主任表示:断电没有道理,十分歉疚,又说他们也不愿意,是应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指挥部的要求做的,并称其领导正在与有关部门协调,将尽快恢复供电,请我理解云云。给人以有关部门反对恢复供电的联想。我要求他们立即恢复供电。因为,首先,供电是他们的职责,是其专有权力,无须与任何人协调。如果我要求他们恢复供水,协调说到能成立;其次,即便他们要与有关部门处理好关系,也应该先恢复供电,再做对方工作,而不能等到对方同意再恢复供电;再次,只要接上断头,就能恢复供电。我半小时就能做到,相信专业人士会做得更快更好。这里只有意愿问题,不存在任何客观困难;又次,我所在的这栋楼西头拆迁队入住的一楼已至少于2012年11月29日恢复了供电(最近没有看见灯光),反到是我们正式居民没有电,真正是岂有此理;最后,加害方要求受害方理解不妥。 沟通后,李主任一行离去,再无下文。现在,断电已达34天,却既未见电力公司对“化冶院内供电线路”进行迁移,更未见其对之进行改造。因此,“供电线路改造迁移”只是借口,目的是既非法中断供电,又给其披上合法外衣,让以违反规定中断供电迫使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搬迁的非法行为合法化。目前,我所在的这栋楼东头施工队入住的一楼、四楼有电,一楼还有水,说明相关部门就是要以断电断水等非法方式逼迫居民搬迁。 电力供应是当代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无此便无法正常生活、学习、工作,故中断供电侵犯了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与知情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而生存权、发展权与知情权更是基本人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可见中断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电力供应,迫使该地居民搬迁不仅违法,而且违反了国家的根本大法。 可以肯定,孝感市人民政府一定会罗列一大堆貌似合理的理由为自己辩解,全力撇清其与中断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供电的干系,甚至干脆否认中断该地供电违法。但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中断供电侵犯了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与知情权,违反规定中断供电是以非法方式迫使该地居民搬迁,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故哪怕它能将太阳说得围绕地球转,中断该地居民的供电也违反了法律。至于该违法行为何以会发生?答案非常简单:有权机关或指使或允许或默许该违法行为,无视、放任甚至保护该违法行为。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既不敢也无必要明目张胆地违法乱纪,更不可能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侵害迟迟不予排除,尤其不可能的是,违法人不仅不受到法律的追究与制裁,反而有恃无恐,理直气壮,逍遥法外。可见,中断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供电确实违法,而孝感市人民政府作为当地最高行政权力机关,难辞其责、其咎。 七、以野蛮拆迁相威胁违法 2012年12月6日上午,孝感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李科长、孙萍女士对我说:月内市政府要进行强拆;下午,该单位一位不知姓名、职务的女士称,法律规定如果只剩下最后一家,可以想拆就拆,说拆就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国家,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侵犯。随意拆除个人房屋是公然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系严重的刑事犯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为此专门做出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见强制拆除个人房屋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但到了他们嘴里居然变成了随心所欲。他们公然编造法律法规,混淆视听,扰乱人心,不仅侵犯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权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权,而且破坏了法律秩序与社会秩序,显然违法,是否犯罪还请专业人士指教。 第二次世界大战正酣时,为修建军用机场,英国政府决定征收某地民房。绝大多数人家都如期搬迁,但其中一户却拒不搬迁,导致机场没法开工建设。户主因此受到几乎所有居民和媒体的一致谴责,但丘吉尔却说:我们和德国人打仗就是为了保护合法财产不受侵害,如果拆了他的家,那我们为什么要打仗?在血雨腥风、急如星火的战争年代,在国家、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英国人仍坚守法、理、德、情不动摇,绝不便宜行事,突破底线,难怪其能转危为安,赢得最后胜利。七十多年过去了,人类文明程度又有了极大的提高,但孝感市一些官员却还在为特定个人的商业利益对居民以野蛮拆迁相威胁,还赶不上当年的英国人,岂不哀哉!其中差距真是不可以道理计! 八、诉诸司法杳无音信 我一再要求房屋征收部门依法恢复供水、供电,将我父亲署名的没有填写协商内容的丧权辱格的非法空白协议书全部交给我销毁,以挽回我全家些许尊严。但他们却连如此卑微的请求也不接受,坚决不恢复供水、供电,坚持要我承认那份非法空白协议是合法生效协议。按理,既然是合法生效协议,当事人或其全权代理人也应该持有一份,但他们却始终不给我父亲(当事人)或我(当事人的全权代理人)一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既然房屋征收部门认为那份非法无效的空白协议合法有效,就应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我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但他们不仅没有这样做,而且从未提及,并对我多次提出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要求置之不理。由此可见,他们自己也明白那份协议在空白处没有填写之前并非合法生效协议,其坚持既无道理,更无法理。 2012年10月9日,我代表我父亲向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孝感市人民政府立即履行其法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义务。该院本应依法在七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却逾期多日没有音信,反而将诉讼信息告知被告。孝感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方定平副主任立即打电话给我父亲,威胁说要我承担法律责任。不知他何德何能,居然能让依法提起诉讼的我承担法律责任,实在是可笑之至!我遂依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于2012年12月17日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的一般性规定,但针对不同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更为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其中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该规定针对的正是我目前的状况,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应依法受理我的诉讼,但其却连诉状都不收。我再三强调自己向其提起诉讼的上述法律依据,其也不为所动,却又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只是重复“我们一般不受理行政诉讼的一审案件”。因此,我于2012年12月18日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相关法官违法,并敦请两最高院督促相关法院依法受理我代表我父亲提起的行政诉讼。希望这次能及时得到合法回应,否则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法无天,没法活了! 九、中断电信通讯违法 2012年12月29日中午,我回到家,想打个电话,但拿起话筒,却没有信号,就出门查看,结果发现我这栋楼的电信线路被剪断了,遂立即向10000号申告。湖北10000号客服人员表示,将马上通知孝感电信,让他们尽快修复通讯线路。 电信通讯是当代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无此便无法正常生活、学习、工作,故中断电信通讯侵犯了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4条第一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指使或教唆者是该罪共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而生存权与发展权更是基本人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可见中断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电信通讯不仅违法,而且违反了国家的根本大法。 可以肯定,孝感市人民政府一定会罗列一大堆貌似合理的理由为自己辩解,全力撇清其与中断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电信通讯的干系,甚至干脆否认中断该地电信通讯违法。但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中断电信通讯侵犯了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故哪怕它能将鱼说得游上岸来,中断该地居民的电信通讯也违反了法律。至于该违法行为何以会在朗朗乾坤发生?答案非常简单:有权机关或指使或允许或默许该违法行为,无视、放任甚至保护该违法行为。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既不敢也无必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违法犯罪,更不可能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可见,中断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电信通讯确实违法,而孝感市人民政府作为当地最高行政权力机关,对发生在治下的犯罪活动难辞其责、其咎。 第二天下午,孝感电信修复了通讯线路,我十分高兴,但随即发生的一件事又让我的心情回到冰点:拆迁队打断了我家的下水道,卫生间再也无法使用。尽管房屋还属我家所有,但其基本功能已经丧失殆尽。 现在,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区无水无电无天然气无互联网无有线电视无下水道,居民生存状况极为悲惨,但相信有关方面还将雪上加霜:中断道路通行。当然,迫使住户搬迁的招数还有部分拆除建筑,降低尚未搬迁户房屋的安全系数,让其生命与财产时刻处于危险之中,及指使社会闲散人员砸玻璃或门甚至直接上门威胁乃至动用暴力。我坚信这一切终究会到来,让我们拭目以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的根本大法,国家存在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规范、保障、调整自然人、法人权益的重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纠正行政机关滥权行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是保护经营者与用户权益及规范经营者和用户行为的法律。它们,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存续、人民幸福、社会安定有序的前提与保证,必须和其他法律一道在我国全境得到严格遵守,但在今天的孝感市至少在我生活的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却屡遭践踏,怎么会这样呢?孝感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以致出现了威胁民众福祉、社会和谐安定、国家生存的万分危险、恐怖的宪法、法律失效现象呢?老实讲,我也不清楚,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但以下几种情况应该在可能的原因之列:一、孝感独立了;二、孝感升格为特区了;三、孝感发生了叛乱。但仔细一想,又不尽然。 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当今世界已没有哪个国家胆敢公然中断和平、守法公民的供水、供电,破坏其广播电视设施与电信设施,毁坏其通行道路,侵害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知情权与通行权等基本人权,威胁要侵犯其财产权,不理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因为,此等作为太过恶毒、下作、卑劣,会让当局失去执政的道义合法性,令统治岌岌可危,得不偿失。因此,如果孝感独立了,该国政权一定会尊重其国民的基本人权,以赢得统治的道义合法性,巩固其政权,而绝不会反其道而行之,自毁执政基础,故看起来不象;要说孝感升格为了特区,有特殊区情,可以另搞一套,那也得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是?!怎么能够视宪法如粪土,弃而不顾呢?!因而看起来也不象;那是孝感发生了叛乱?如果真是这样,公然践踏宪法、更不用说下位法和行政法规的行为就丝毫不足为奇了,我也就无话可说了。 但必须指出,不论是什么原因,无法可循、有法不循都是最可怕的事情。哲人说,最坏的法律也比没有法律好。因为,前者毕竟还有规则可循,多少总还有些道义,有些保障,而无法可循、有法不循,起作用的将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而且肆无忌惮,再也没有任何公平正义可言。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都会失去安全感,无所措手足,进而丧失对国家、法律和执政党的信任、信心,导致政府的统治基础极大削弱,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从根本上动摇,社会和谐与稳定丧失殆尽,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出现社会秩序崩溃、政局大动荡、政权更迭的毁灭性后果。因此,不能不说,孝感市目前发生的一切十分凶险、可怕,必须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否则必将蔓延开来,危及无数仁人志士奋斗牺牲、数代国家领袖呕心沥血、全国各族人民含辛茹苦才建立起来的宏伟大业,甚至使其毁于一旦。相信但凡真正希望中国繁荣强盛的人,真正希望中国发展稳定的人,真正希望中国进步和谐的人都会决然奋起,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发生在孝感市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与之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因为,这不仅是在挽救党和国家、民族,更是在拯救他们自己与亲人、朋友,故是每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责无旁贷的最基本的义务。 前期,中央依法果断、严厉处置了“谷王”等违法犯罪分子,再次彰显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绝不允许有“特殊公民,特殊党员”,相信也绝不会允许有特殊的地方政府。法治最基本的特点是程序正义。因为,没有程序正义,就不可能有实质正义,故程序与手段违法,目的也决不会高尚。因此,即便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完全是为了公共利益,也应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合法手段操作,而绝不能公然违法,肆意妄为。俗话说,歪江湖还讲正道理,故孝感市人民政府作为堂堂一级地方政权,更应该以理服人,依法行政,而绝不能忘记了政府前面的“人民”二字,以权吓人、压人、害人,更不能为所欲为,仗势欺人,违法行政,尽显权力的跋扈、冷血、无理与无德。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又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我个人认为,中央所以在如此重大的场合、如此重要的历史文献中以如此严厉的口吻大力强调、倡导法治,是基于以下原因:一、六十余年的执政历史经验表明,凡是较为注重依法施政的时期,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进步就相对较快,人民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就相对高,而凡是轻视法治、忽视法治乃至践踏法治的时期,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就停滞甚至倒退,人民对党和政府就有怨言;二、近年来,一些领导人急功近利,为追逐政绩,完全抛开法律的约束,大拆大建,大搞“土地财政”,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引发出各种恶性事件,和社会矛盾与冲突。问题发生后,他们又不考虑其产生的原因和法律规定,简单地试图以高压手段“维稳”,引发出更多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上述提法特别是后一提法表明,最高决策层对因拆迁、环境、城管、警民和征税等造成的官民矛盾深化的现实高度重视和深入、细致的把握,及对所有官员依法行政的殷切希望,值得所有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特别注意。否则,其工作必定会干扰中央的战略部署,必然会与中央的基本意图和大政方针相背离,而且越是努力越是南辕北辙,严重时甚至会置中央于极端被动的境地,极大地损害中央的权威与公信力,造成极其巨大的政治与社会危害。 自孝感市人民政府开始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工作以来,征收范围内居民的生活质量便每况愈下,终于惨不忍睹:无水无电无天然气无电视无网络无下水道,还要受野蛮拆迁的威胁,而向中纪委、国家信访局投诉,问题不仅迟迟得不到解决,相反违法征收房屋的恶行愈演愈烈,向法院起诉,法院又违法不予回应与不理。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既不讲法,也不讲理,更不讲德与情,这是要将人逼得走投无路、不得不步陈胜吴广的后尘呵!具体操作者到底想干什么,是何居心?!我虽然不知道这一切是谁干的,却知道其手掌巨大无比——从房屋征收决定到房屋征收程序,从水电路到法院,无处不在其阴影之下,而且从孝感伸到了省里,真可谓只手遮天。我不禁要问,孝感是老百姓的,还是不法官僚的?!他们凭什么强迫数百原居民为几个人甚至个别人的商业利益牺牲、让路,向其输送利益?!又凭什么让我们的生活退回到史前状态,使我们饱受煎熬,度日如年,生不如死?是谁在给其撑腰,让其敢于肆意给我们制造痛苦,如此不人道地折磨我们,公然侵害我们的生存权、发展权、知情权等基本人权与尊严?!是谁?到底是谁?!他们怎么就如此胆大妄为?! 问题已经很清楚了。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明明是为了几个人甚至个别人的商业利益,却被贴上为了公共利益的标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明规定了房屋征收程序,但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却偏偏不遵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明规定,不得采取中断水电气等非法方式迫使居民搬迁,但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却偏偏要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明规定了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也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但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却就是要以违法的野蛮拆迁相威胁。他们大张旗鼓、不择手段地违法征收公民房屋,已经达到了疯狂的程度,这究竟是为了什么?是什么使得他们如此肆无忌惮,不计后果?恐怕绝不能简单地以目无法纪、胆大包天来解释吧?!这里面究竟还有些什么?值得深究!作为个人,我没有渠道了解内幕,但有权机关只要愿意,完全可以查个水落石出。这里只有主观意愿问题,不存在任何客观困难。我在盼望着,相信不少已经被迫搬迁的居民也在盼望着。 诚然,上述所有的违法行径只是落在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范围内居民的头上,其他人并未身受其害,但任何置身事外者却绝不能因此暗自庆幸,甚至幸灾乐祸。因为,不法行为从来都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也不是针对某一群人的,而是针对所有人的。这就好像家里有虱子,总有一天它会爬进你的被窝一样。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暂时不是受害者而麻木不仁、高枕无忧,对违法行径视若无睹、隔岸观火、听之任之、不闻不问,而要理直气壮地积极与其进行最坚决的斗争。我又想起了那位德国牧师在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上的话:他们抓犹太人时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他们抓共产党人时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员;他们抓天主教徒时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后,当他们来抓我时也没有人替我说话。这段痛彻心扉的反思清楚地表明,社会实际上是一张硕大无比的网,每个人都是其中一个节点,彼此相联,利益相通,故任何一个人遭到损害,受到伤害的就绝不仅仅是他本人,实质上是每一个人,整个社会,并且若不能及时制止不法,侵害更将蔓延开来,逐次直接加于其余人。因此,面对不法,必须在第一时间群起而攻之,将其扼杀在摇篮里。否则,所有人都会成为其牺牲品。 最后,我想说的是,违法行为最怕见阳光,不法者总是千方百计捂盖子,生怕违法行径被大众所知,故维权者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想方设法揭盖子,竭尽全力让侵权行为曝光。在这个过程中,维权者必定会遇到许多困难,但哪怕千难万险也一定要无所畏惧、坚持不懈,即使遭到违法者甚至其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的威胁哪怕暴力,也绝不退缩。因为,恐惧不仅无助于解决任何问题,相反越恐惧麻烦越多危险越大,越无法解决问题,而越勇敢越公开越安全,越有可能解决问题。 我衷心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从今后,所有官员都不敢甚至不愿违法征收公民房屋,哪怕挂羊头卖狗肉、打擦边球的事都不干;我衷心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从今后,任何胆敢违法征收公民房屋的官员都会被绳之以法;我衷心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从今后,任何房屋被征收人再也不用过哪怕一天没有电水气等现代生存条件的非人生活;我衷心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从今后,任何房屋被征收人再也不会受到非法的野蛮拆迁的威胁,生活在恐惧之中。对此,一定会有人万分悲观地说,我们势单力薄,而违法势力十分强大,与其斗争不可能取得胜利,别做梦了!而我要说,请千万不要妄自菲薄,请相信我们自己,请相信团结一心的力量!我们的目的无比正确、高尚、正义,我们的行为对民族、社会、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因此,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哪怕每人每天只做一点努力,假以时日,就必定能达到目的! 我们肯定能做到,一定会成功! 李卫平 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 联系电话:0712——2830165 补记:2012年12月14日上午近12点,我将本文初稿电邮给孝感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李科长,请其转给有关部门与个人,核对文中事实。2012年12月18日下午,李科长、孙萍女士来到我家,说文中有诸多内容与事实不符,但仔细一听大都是对事实的不同看法,而非事实有误。例如,对于征收房屋拆除后地下将建商场与停车场这一事实,我认为这表明该房屋征收是为了个人商业利益的需要,他认为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一部分则是强词夺理、空口无凭。例如,他说他曾看到过孝感市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公告,却没有任何证据(我作为利益相关人都没有看到,他居然看到了,这究竟算哪门子公告?!)。另一部分是理解错误。例如,我说房屋征收范围内的道路基本损毁,他却理解为对公路的破坏。总之,文中事实无误。 在孝感市委组织部石部长的大力推动下,我再三要求的就我父亲署名的空白协议书的听证会得以在2012年12月21日上午于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我与部分相关单位与会。会上,该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娄金顺表示,我父亲署名的不是空白协议。诚然,那是一份标准化协议,上面已经印有诸多内容,但那都不是协商的对象,真正需要协商并达成一致且必须填写的是协议书上的留白之处,故签署标准化协议的程序是先填写所有留白之处再署名,而非相反,更不能只有署名而必须填写的留白之处保持着原状,否则,就没有协议内容,就是空白协议。而我父亲署名的协议书正是在这些必须填写之处保持着空白的原貌,这不是空白协议又是什么呢?!我父亲在发现自己受骗后,书面声明其在孝感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上的署名无效。面对铁的事实,娄金顺主任却官气熏天、蛮横跋扈、强词夺理:那是我的一面之词;孝感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给该市市政府的有关我的信访件的情况说明的红头公文就在我手上,上面明文记载着他们捏造事实,对我大肆攻击、诬蔑、丑化,面对白纸黑字,娄金顺主任却气急败坏地抵赖:“我不认呐!”公然否认这份文件的真实性,真“勇敢”呵!难怪他要违反石部长与我的约定,不邀请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人员参会。否则,他将在更大范围丢丑,丑行将传播得更快更广更远,最终全市机关皆知。 对很多人而言,2012年最大的丑剧、闹剧是“薄王”事件,但对我来说,娄金顺主任的表演更生动、更有趣、更精彩,堪称本年度最大的黑色幽默。说老实话,面对娄金顺主任的上述言行,我整个人都糊涂了,大脑一片空白,只是暗自哀叹自己命不好,遇到了一个村长。但过后一琢磨,发现该想法极为不妥。因为,若说他是个村长,恐怕很多村长都会觉得自己受了侮辱,坚决不答应。俗话说,歪江湖还讲正道理,但娄金顺主任的表现还赶不上个混混,“杯具”?喜剧?闹剧还是丑剧?!请广大网友定夺。 尽管娄金顺主任自以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满腹经纶、雄辩滔滔、博闻强记,对这个也不服气,对那个也不买账,但事实表明其极为无能:市广播电视局包保数十户人家的搬迁,任务早已经全部完成,市经委包保数十户人家的搬迁,任务也全部完成,而他仅包保两户人家的搬迁,却直到2012年12月27日才搬走一家;又自以为怀才不遇,对没有受到重用对领导心生怨望,在听证会上扬言:“我还不想搞了,要退休。”公然要挟组织。但事实表明其连目前的职务都不胜任。这一切再次表明哲人的下述论断完全正确、无比英明:智慧与德性是统一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娄金顺主任喜欢耍小聪明、搞小动作、玩小把戏。明明说好上午十点开会,他却安排其下属欺骗我,说是开会时间提前了,让我早早到场,恭候其“大驾”,摆足了架子,试图激怒我,让我失态、犯错,以一举击败我,至少扰乱我的心神,让我发挥失常,在辩论中压倒我;开会时,他安排我坐在沙发上,其他人都坐在椅子上,居高临下俯视我,试图从心理上摄服我,影响我正常发挥,进而在辩论中获胜。 2012年12月24日上午近12点,我将本文二稿电邮给孝感市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李科长,下午2点30分左右,又将本文二稿拷贝给该市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王主任,请两人转给有关部门与个人,核对文中事实,并请他们及时以电邮指出不准确之处,以便我订正。但直至发贴时为止,我没有收到其电邮,表明其默认了文中事实。 李卫平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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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识网 | 张天潘:“简爱时代”的“江南”症候

   最近骑马舞成为风行世界的招牌动作,而这源头正是因为韩国歌曲《江南style》,MV中形象滑稽的“鸟叔”PSY(朴载相)扭动着更滑稽的舞姿,以欢快而简单的旋律,快马加鞭地征服了全世界,惊为“神曲”。11月8日,还获得世界吉尼斯纪录认证,成为YouTube历史上最受欢迎视频。   《江南Style》里的“江南”指的韩国首都首尔的汉江以南地区,许多有钱人和社会名流在此居住,并且象征着“时尚”和“富裕”。歌曲描述了一个生活在该地区的有钱人“我”正在向性感的姑娘发出邀约;整首歌的MV大部分都在江南地区取景——游艇、沙滩、桑拿房、旅游巴士等,充斥着庸俗的上流奢华生活的标志性图景。   虽然歌词里把“我”塑造成一个“高帅富”,口口声声强调“偶吧Gangnam Style”(哥就是江南范儿!),但在MV里,“我”的表现与举止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潘?rdquo;,做着成为江南名流、左拥右抱的黄粱美梦,讽刺意味十足。而在很多韩国人心目中,以经济奇迹姿态出现的江南地区正像一个抛弃了传统价值观念的暴发户,成为韩国大众“仇富”的对象(如同中国人对镶着金牙、挥金如土的煤老板的态度一样)。“鸟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我知道自己不是帅哥,但我像韩式拌饭,口味大众化。其实我的外表土里土气,一点都没有江南范儿(象征“高富帅”),所以我唱这首歌就有了亮点。”   当然,对于韩国或者懂得韩语的人之外,对这种讽刺的深刻则并不在意,甚至毫无意识。也正如英国《卫报》在《江南Style搞笑在哪里?》一文中指出的:西方观众喜欢《江南Style》,不可能是因其背后隐含的政治信息,文章认为,这无非就是一个肥男跳着滑稽搞笑的舞蹈,唱着重复无意义歌词罢了。在我看来中国人同样如此,MV中的讽刺意味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存在隔阂的。其内涵着很大程度上,与《最炫民族风》没有太多差异,百搭旋律与简单舞蹈。而且这种潮流,只不过是《忐忑》与《最炫民族风》等神曲的韩国版罢了。但尽管如此,如果从文化批评的角度,我们可以发现其背后有着深刻的文化意象,以及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意义。    “神曲”背后的文化特性   对于《江南style》,现在已经有各种各样的解读了,有的分析了“韩流”的文化特征,以及背后的政府推手,还有分析认为是平民文化通过互联网病毒式营销的又一次爆发,甚至有人从乐理说、心理说、生理说等角度进行了全方面的分析。但这些似乎并没有深入到社会肌理中。《江南style》并非第一个也非最一个能够火遍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神曲。   进入到21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的信息化,全球化的地球村在网络上真正实现了。美国的一首歌、一集电视剧、一部新电影,通过网络几乎可以同时间传播到世界各个角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全球文化一体化已经实现了。而这正是《江南style》快速地风行世界的技术基础。   但在这种技术支持外,更重要的是这个神曲有着当下畅通传播的共性。它和中国的神曲,比如电影《大话西游》中的《Only you》、《嘻唰唰》、《忐忑》、《爱情买卖》、《最炫民族风》,还有之前流行的《No body》、《甩葱歌》等一样,都是旋律动感,动作(或舞蹈)易学、情节简单平淡,歌曲朗朗上口、不用太多技巧,总体上歌曲夸张、无厘头,适合恶搞、随意剪辑,具备了很高的传播度。另外,它们的走红模式都是相似的:作者或演唱者不经意间推出,然后在网络上,偶然走火,在这走火过程中,必然有各种狂欢式的解构与恶搞,这种解构与恶搞,推波助澜地造就其成为“神曲”。   不过,如果从文化的角度来说,它们的这些表现之下,都有着“审丑”的特征。俗,俗不可耐,或怪,见怪不怪,也就成为了神曲或者现象。在世界范围都是如此,在中国尤为明显。这些并不是葛兰西所谓的“文化霸权”或意识形态上所谓的“文化渗透”。在流行文化上,全世界再也没有任何一个领域能够如此的殊途同归。   2004年初,美籍华裔孔庆翔(威廉·孔),参加“美国偶像”电视频道的歌舞表演比赛,以唱歌走音、行为笨拙、没有专业常识,而走后成为了“美国偶像”。这可以说是21世纪以后审丑文化下走红的滥觞与代表性事件。   与在这种风气遥相呼应的是,中国的芙蓉姐姐。从2003年底开始芙蓉姐姐以游学清华、北大的边缘人身份在北大未名论坛、水木清华BBS发贴和发大量照片、视频。镜头前的她身材臃肿、相貌普通,却摆出各种夸张造型,芙蓉式S曲线滑稽可笑,再加上极度自恋的语言与厚脸皮的自我吹捧,网友们纷纷好奇围观,视为妖孽下凡,“世界上最丑最胖最不正常的人”。她也由此在网络迅速走红,进而被各路媒体相互报道,成为红极一时的草根明星。   随后凤姐、犀利哥、小月月等网络人物基本上也以同样的怪异特征而走红,加上周星驰电影中的“如花”姑娘、伪娘、小沈阳等,构成了一幅蔚为壮观的后现代“小丑”图景,以满足在网络上寻找热点与打发时间的众多网民的好奇之心,带来欢乐。这种现象,笔者曾经将之描述为愚乐时代的“社会癫痫症”。愚乐也即傻乐,这种快乐,可能是下意识的跟风,也可能是被快乐,乃至是有些病态或消费病态的娱乐。但当现代大众在娱乐时对传统审美观念进行反叛,打破了几千年来欣赏美表现美的心理定式,出现了强烈的审丑倾向时,这个社会就像患上了癫痫症。癫痫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发病率较高,可发生于任何年龄,青少年尤为多见。而这一切要素,都吻合了当下这些事件的参与构成:参与者为青年群体为主,是一种突发性、短暂性与间歇性,这些都是社会癫痫症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像一场熊熊燃烧的烈火,然后就是之后的筋疲力尽,转入停歇休息之态,开始养足精力,迎接新的一次次癫痫,重复着那种反叛似的审丑狂欢。正如一网友点评《娱乐至死》所说的:“莺歌燕舞中的芸芸众生只是为了娱乐而娱乐,而对于如何生成一套解释和认知世界的理论,娱乐无能为力,早已缴械的人们更是无所适从,当世界在黑暗的语境中难得地安静下来时,焦虑和无力感将如鼠疫一样蔓延,只有当下一次娱乐狂欢降临,人群才会告别墓地般的安静,这种恶性循环已经成为一种稳定的机制,也是我们时代病灶所在。”而这些都并非中国的特有,它们已经成为这个世界文化中的共性。   当然,现在我要对以上的分析做一些修正。其实这些并非简单的“愚乐”,其实其中还存在一些解构式的戏谑与反叛存在,从而能更大程度地实现审丑的快感。审丑是对审美的反叛,恶搞是对严肃的解构,在后现代社会来说,解构是一个通行的方式。   人们在捧红孔庆翔、芙蓉姐姐、凤姐、犀利哥、鸟叔的时候,也说明,从审美到审丑的价值的裂变,正好应和了这个时代的文化发展路径。审丑观的社会背景,就在于时势造“呕像”,、这个时代那些高大全的偶像,已经早已丧失了榜样力量,相反有的只是无尽的审美疲劳,于是,人们宁愿将偶像颠覆成“呕像”,把审美逆转为审丑,塑造自己的平民英雄或非正常的“呕像”,以实现对严肃、正经文化的反叛,以获得随之而来的快感。不过,这也只有一定程度的反叛了,而且反叛还不是主要的目的。最本质的原因还有归咎于这个时代最核心的文化潮流。   “简爱时代”的来临   审美与审丑的二元发展,已经成为这个世界文化多元化的代表,但这种二元,本质上却是一致的,就是符合“简爱”的特征,拒绝复杂化、严肃化、过程化,转向标准化、单向度化、傻瓜化、肤浅化、快速化、单向度。比如从审美的角度,越来越多的美女,仿佛都是一条流水线出来的,撞脸的风险并不亚于撞衫。同时,这样的审美也充满着各种解构性,今年内我们从新闻上就看到“湖北高校选校花要求两乳间距大于20厘米”、挂名着“国际小姐”、“环球小姐”、“环球比基尼小姐”的选美活动中,各地区选出三甲却惨不忍睹等,让审美与审丑在终结价值上归于一致:一切都是为了娱乐而生,简单、肤浅、刺激感官,就是最大的成功。因此才有人认为现在是美丑不分的时代,这也正是因为审丑与审美都殊途同归,都归于这种后现代文化:简简单单,可消费、可娱乐、可速朽。   在《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一书中,詹明信写到:“表面、缺乏内涵、无深度。这几乎可说是一切后现代主义文化形式最基本的特征。”而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也毫不客气地指出:“然而在文化领域,人们对奇思怪想却毫不节制。传播媒介的任务就是要为大众提供新的形象,颠复老的习俗,大肆宣扬畸变和离奇行为,以促使别人群起模仿。过去三十年里,资本主义的双重矛盾已经帮助竖立起流行时尚的庸俗统治:文化大众的人数倍增,中产阶级的享乐主义盛行,民众对色情的追求十分普遍。时尚本身的这种性质,已使文化日趋粗鄙无聊。”这些理论大师们的批评,真是指向了当下这种流行文化的本质。   回到音乐上,正如上文分析的,从《忐忑》《最炫民族风》到《江南style》,这些口水神曲它们的共同特征了简单、易学、适合恶搞,具有极强的传播度。其实,在笔者看来,这种现象背后,正意味着一个“简爱时代”的来临。“简爱时代”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是:简单的才爱,爱的就是简单,对复杂性的事物失去耐心,一切都要精短化、碎片化,傻瓜化、充分娱乐化。而微博正这样一个时代的巅峰典型,140字,多一字不行,甚至在140字当中,还要做功课,极致化到必须第一句就要直奔主题,才能赢得更多的转发。   追溯近几年的世界文化潮流,特别是中国的青年文化场域里,“简爱时代”的特征已经很明显:喜羊羊灰太郎、麦兜、机器猫、hello ketty,这些童稚化动漫作品与角色成为大量成年人的挚爱;开心农场、网游中的打怪捡金币、连连看、愤怒的小鸟,这些都不用过脑的游戏成为全民游戏;微博、Twitters盛行,对长文失去耐心,简短一句话成为主流,“爸:钱!儿”这种交流,成为一种普遍人际关系生态。此外,在日常语言的使用上,大量人类幼稚期使用的词汇,也开始大范围流传,特征上具有单音节、词汇重叠、口齿不清,如“华丽丽”“好好吃好好玩好好看”“酱紫”“怕怕”等等,还有大量的“啊”“啦”“哈”等语气助词与在线、短信聊天常用词、聊天表情;而“3Q”“orz”“??rdquo;“呆呆”等字母、数字组合与古词新用,就是利用初级语言的谐音或者象形语言特征;转发、转播、收藏(Mark)成为微博、QQ空间、校内网(人人网)、博客等的主流模式,如果谁还花时间去写一篇长长的博文,那不是有病就是病的不轻。这就是“简爱时代”的写真照与千姿百态的生态图。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 Less is more(少就是多)成为一个时代的全球口号。   最近一些人士已经在反思碎片化的微博生活在割裂了自己的世界,从而正打算告别微博,相信这也是很多人共同的感受,自己从内心里拒绝这种简单化、傻瓜化的生活,却毫无改变能力,日益陷入到这种泥沼。赫胥黎试图在《美丽新世界》中告诉我们,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但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全面地呈现出了,人们感到痛苦,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怎么笑了,有别人代替他思考,因为有了谷歌、百度,而百度一下,你什么都知道,谷歌下,你就知道太多了。个人在越来越发达的技术升级、资本运作、政治秀等面前,丧失清晰的判断与深刻的解读,彻头彻尾地成为了附庸,成为名符其实的庸众。   其实在这种简爱时代里,其中的文化却并没有利奥塔、德里达等理论家发展出的解构主义所解释的颠覆、反叛、否定、拒绝、抵制、重构等特征,它们表现出来其实很简单,是一种文化退化,文化也将和人类是身体一样,越来越呈现出退化(或向功能丧失方向进化)的趋势。或者说,是在这个表明看似精彩纷呈的世界里,特别是丰腴优裕物质伺候下的文化贫困的表现,而在这里面狂欢的民众们,在荷尔蒙过多却无处发泄的青春过剩年代,成为一个个文化贫民,只能跳跃着骑马舞、戏谑着芙蓉姐姐凤姐、围观着干露露一家三口的无耻,沉溺于这个肤浅的愚乐时代,并乐此不疲,成为马尔库塞所言的“单向度的人”:没有批判精神,一味认同于现实,不会去追求更高的生活,甚至已经没有能力去想像更好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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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衬衫 | 重庆政界人士:民粹主义是中国未来最大的威胁

  重庆政界人士:民粹主义是中国未来最大的威胁      编者按:2012年即将过去,凤凰网资讯推出大型策划《重庆·2012》,聚焦本年度最大新闻–“薄王事件”的发生地。在重庆,我们清晰地感受到部分精英人士对薄王时期践踏法治、大搞个人专权的反感与恐惧;同时也听到部分普通民众对巨变的肯定,甚至对过去的怀念。      为何重庆会出现两极化的声音?为何至今仍有相当大的群体怀念过去?如果不弄清楚这背后的缘由,我们认为对重庆事件的反思原未结束,重庆过去五年发生的一切随时可能重演。      2012年12月11日,凤凰网对话重庆政界高层人士,深度剖析重庆事件背后。这位政界人士认为薄熙来过去之所以敢在重庆搞这一套,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把握了中国政治历史上,“左”没有风险,同时也利用了老百姓对社会不公、官场腐败、社会两极分化产生的强烈不满情绪。他指出如果不认真进行清算和切割,老百姓不会意识到薄熙来王立军这么做危害有多大。      对话、整理:陈芳      薄熙来敢在重庆那样搞就是把握了中国政治“左”没有风险      重庆政界不少人,其实早就意识到,薄熙来这么搞,迟早会出事。但迫于压力,不得已。      过去五年,薄熙来在重庆所做的一切,关键词就是滥用公权力、个人高度专权、煽动红色民粹主义,完全打破了中国政治的游戏规则。这与地方一把手不受制约有很大关系。一位卸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私下感慨“省委书记真是权力无边”,更何况一个政治局委员到地方任一把手。对政治局委员担任地方一把手,官员内部是不同看法的。      薄熙来事件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现象,也绝不仅仅是因为他用了一个王立军那么简单,重庆官场内部私下称王立军是一个“疯子”。人都是有两面性的,王立军在老干部面前很谦恭,过年过节期间,会从东北老家带来辽参去看望老领导。      薄熙来在多个公开场合,毛语录都是朗朗上口。他之所以敢在重庆这么搞,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把握了中国政治历史上,“左”没有风险,“左”比“右”好。薄熙来过去五年,想要把重庆打造成中共历史上的延安,那北京就成了当时的西安,他这么做,置中央于何地?      薄熙来利用了老百姓对不公、贪腐、两极分化的不满情绪      为什么薄熙来的政治试验能够持续将近五年?为什么至今普通老百姓依然念及他的好?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现实原因:老百姓对社会不公、官场腐败、社会两极分化产生了强烈的不满情绪,薄熙来就是利用了老百姓对社会的这种不满情绪。这实际上是左的回潮,尽管发生过文革那样惨痛的教训,但至今我们并没有真正反思文革,也没有清算,左的那一套也就一直有市场。      薄熙来知道老百姓对社会的不满,给予他们一点所谓物质上的小恩惠就很容易赢得民心。老百姓是不问天气,只管收成的。      首先说森林重庆,重庆老百姓感到很满意,你看我们重庆现在漂亮,银杏树现在恐怕是全国最多,我们一年栽了十年的树。但他们不去想,这些树花了多少钱?花的都是谁的钱?据我了解,重庆过去几年仅种树这一笔费用,就花掉了300多个亿。试想一下,如果这笔钱用在社保、医疗、教育方面,能起到多大的效果?这些东西老百姓都不知道。政府本身不会创造任何财务,这个钱如果交给人大,交给老百姓表决,我相信绝对不会把花钱在这种地方。      其次西安建设,这是好事,应该予以肯定。为什么重庆能搞起来公租房建设?这是因为过去几年重庆储备了大量的土地。土地储备全国各地都在搞,但很多城市早卖完了,重庆还有地,这要赞扬黄奇帆市长,他捏得很紧,知道土地会一直升值,其他城市搞不起来,重庆还能拿出地来建。      再比如户籍改革,强制农民转户进城,应该说是形式主义为主的一项举措,转户很容易,但并没有实现与市民同等的待遇。      作为重庆城市居民,感觉最为满意的还是所谓的平安重庆。老百姓在大街上随处可见交巡警平台,就觉得安全了。交巡警平台,是王立军为了政绩需要,也是为了帮助薄熙来上位采取的一个非常措施。能作为常态吗?能够长久吗?这些老百姓不想。老百姓不知道所谓社会平安究竟指什么?小偷小摸少了,流氓地痞少了,但他们没有想到,重庆践踏人权、罔顾法治、因言获罪案子有多少?老百姓不知道最大的威胁其实不是小偷,而是来自于公权力带来的威胁。      再比如打黑,完全是罔顾法治,刑讯逼供,而且把目标瞄准民营企业家,通过这种方式,也窃夺了大量资产。想想那些遭受无妄之灾和被打击的民营企业家,那些因言获罪的家属,他们能感到安全吗?在公安干警内部采取高压政策,真是人人自危,大家能有安全感吗?      薄熙来把重庆人分成两种:一种是所谓多数人,包括底层的民众;一种就是少数人,包括民营企业家、一些律师等。政府要保护多数人,但也要照顾和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薄熙来为了迎合多数人,煽动民粹主义,对少数人为所欲为,这个很能迎合老百姓仇富仇官的心态。      我认为民粹主义是中国未来最大的威胁之一。老百姓只看眼前的、表面的利益,根本不会想如果薄熙来如果上位,将会带来什么样的灾难?我们缺乏公民意识,只有臣民意识,盼望清官,盼望明君,却不知道任何权力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      新的领导去重庆后,为什么没有将薄熙来事件大范围公开?这里有一个顾虑,即使现在,重庆普通老百姓拥护薄熙来的人依然很多。官场内转变很容易,也很清楚薄的问题,过去五年重庆官场,可谓官不聊生。但其欺骗性、危害性,普通老百姓看不出来,转换也难。      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刻反思,现在还只是官方系统内部讲,而定罪主要也是以腐败为主,却没有想到这确实是一场极其严峻的政治斗争。不认真进行清算,进行切割,极左派仍然会有恃无恐,老百姓也不会意识到薄熙来王立军这么做危害有多大,甚至还有人会觉得他们下去真可怜。      如果不是偶然的事件,中央要拿下薄熙来还真不容易,现在还听到一些老百姓根本不相信对薄的指控,他们觉得对薄的指控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重庆问题是中国问题的一个缩影      一直以来我们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挂得很高,但中国人的百年梦想不是GDP,不是面包,不是航空母舰,而是宪政,我们有宪法无宪政。宪法与宪政一字之差,相距千里。百年长河,宪政始终是我们不能圆的一个梦,不要偷换概念。以牺牲人权换回经济发展是要不得的。      我们GDP总量很大,但分配极其不公平。下一步要改革分配,之前有两种争论:分蛋糕还是做蛋糕。现有规模基础上分蛋糕,就要动蛋糕的比例,既得利益集团不干。也就只能继续将蛋糕做大,比例不变,但蛋糕大了,民众能多分一些。      重庆的问题,也是中国问题的一个缩影。这些问题如果不真正去反思,还有可能会发生类似的事件。      新一届领导人忧患意识很强。最近经济学家华生对外释放出这样一种声音,王岐山说过,中国这样一个举足轻重的国家,无论从历史还是现代化进程来看,现代化的道路不会那么顺利,这些年我们走得顺了一些,但人民的代价也没有付够,今后可能会出现大革命。      他为什么推荐《旧制度与大革命》这本书?法国大革命前情绪的积累,与今天我们面临的情况极其相似:一,都是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人民都去发财;二,正在加速城市化进城,农民进城,被边缘化;三,一部分精英已经感到危机,包括一些上层人士,竞相取悦民众,对现实进行批判却无力改变,导致民众更大的不满;四,专制掌控放松,但很诡异,在宽松的范围反而引起了更大反弹。      改革与革命在赛跑,但法国最终是改革没赶上革命的速度,血腥和暴力可见一斑。      我们现在民众对贪腐的容忍度与经济的发展速度成正比。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民众,反过来,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府。现在整个社会一切趋利,公民意识缺失,道德水准下滑,这才是最危险的。      改革是时不我待,改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现哈维尔、蒋经国这样伟大的政治家,主动突破;一种是压力逼迫,我非常看重网络,网络是现在推动中国舆论进程最强大的一个力量。      我对未来保持乐观,十八大后这一个多月,让人感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可以期待,肯定会有变。(周东旭对此文有贡献)            本文来源《凤凰网》             —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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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雜評 | 葉蔭聰:強國背後

【明報】 香港在中港族群矛盾中,創造了「強國人」一詞,流行於通俗報章及互聯網。這詞既方便又簡單,朗朗上口之餘,令人覺得好像不需對深圳河以北的大陸作更多的思考與認識。這個詞除了有港人酸溜溜的反諷之意,還有極豐富的社會學含義,卻少人深究。 強國者,若以地域來分,當屬急速膨脹的「城市中國」,至於中國其他地區被甩在後頭。每晚在香港播放的《心繫家國》短片,也以上海、北京等的 巨型建設地標,展示國家強大的一面。至於人,則恐怕並不是「強國人」這一刻板印象所能承載,內有不少怎樣也不算強的弱勢群體。階級性質及利益相異的群體, 他們如何活在房地產大開發的資本主義大潮中,吸引全世界對中國有興趣的人競相研究探討。這亦是今年中出版的《城市中國的邏輯》的主題,作者陳映芳教授及她 的研究團隊,在上海做了超過十年以上的研究。 城市化速度驚人 根據今年出版的統計數字,中國城市人口已超過農村。無論因為流進城市的人口,還是城市行政區域的擴張,吃掉周邊城市,又或者是農村地區「村改居」的大工程,都使「城市中國」成為中國國力的空間表現。中國城市化的速度驚人,跟毛澤東時代城市化的停滯(維持在 20% 左右),令人感到不可思議。把城市化視為經濟「自然」結果,固然在理論上站不住腳,至於中國的城市化,更絕非自然。 被吞拆的農村 因此,陳映芳提出要研究城市中國的邏輯,從城市社會學角度看是合情合理的問題意識。陳指出,城市中國的「強邏輯」(大概指的是主導的力量與 關係)。以國家政權為中心,無論是推動全國發展的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它是「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角色,既是城市變動及秩序的裁判者,又是推動 及領導城市資本主義發展的先鋒,甚至它自己(無論是作為機構或當中的官員)也是既得利益者,甚至根本就是投資炒賣者。例如,不少區政府及國企直接在舊城重 建房產開發中投資經營,並於其他開發商、動遷公司及建築公司等構成利益鏈。香港的地產霸權代表,回祖國投資也要跟國家資本合作,甚至要跟覑它們尾巴走。 球證落場踢波徒嘆奈何 本書的研究主要在一線城市上海,這地方最能說明一切。 2001 年左右,我到上海見識 過這股國家力量。當時,香港瑞安地產在盧灣區政府的全力推動下,以「公共工程」、「舊城改造」等理由,把一大片的石庫門平民住宅(戰前曾是法租界)拆卸或 改造,成為「新天地」,頓成上海新地標及高級消費區域;諷刺的是,中共的「一大會址」便在附近。而我也在朋友的指引下,走訪過被拆遷的居民,我坐了一個半 小時公交,轉了多次車,方到達他們的市郊社區。在那裏我可以買到全城最便宜卻愈來愈稀有的「大前門」香煙(一種沒有濾嘴味道極「重」的貧民香煙),只售一 塊錢一包,由此可以想像居民的消費力之低下。城市巨變,國家資本力量與平民的懸殊地位,以至整個動遷規模,都令我震驚。 不少人視城市中國為特例,這有一定道理,因為,很少城市的政府會像中國地方政府那樣,在土地及房地產開發中涉足得那麼深。但是,正如陳在第五章〈城市開發的正當性危機與合理性空間〉指出, 80 年代以來,由於社會的強力反彈,城市開發模式已不能如此粗暴。換言之,中國在同一時間,把不少西方國家的開發模式接過來,發揮至極致。城市秩序竟然能不出大亂子,實在是一種奇蹟。 作者嘗試從多角度去解釋這個奇特現象。例如,過去的毛澤東式中國社會主義制度(或曰「全權國家」),例如國有土地制度,地方政府對城市土地發展的壟斷權力,以及消滅民間自主反抗活動空間,恰巧成為 90 年代以來地方政府榨取壟斷地租的政治經濟基礎。威權政府因此可把收入偏低的居民大型搬遷到市郊,實現級別地租,獲取龐大利潤。對居民採取「計磚頭」式的賠償,加上政府及拆遷公司的違法操作,用低廉的交換價值,換取了居民在城中心社區的使用價值,實現土地的潛在增值。 一視同仁的不公不義 中國城市早已成不公不義之地,地方政府及官員也陷入正當性危機之中,開發主義( developmentalism ) 的大計已日漸缺少認受性,否則也不會出現《蝸居》這一類電視劇。但是,城市中的棚戶、貧民、民工,甚至中產階級,仍然難以抵抗強大的國家力量,他們各自帶 覑不同程度及形式的宿命論,浮沉在城市巨變的狂潮之中。曾一度期望資本主義帶來公民社會甚至民主的人,對城市中國過去二十年的歷史只會感到失望,這樣的期 望畢竟只是虛幻。 陳映芳對城市中國的壓迫性一面分析得頗為詳盡,也對不同弱勢群體的狀態研究得相當入微,尤其是棚戶、農民工、下崗工人及返城知青,他們在城 市動遷中與國家及資本的關係。不過,值得追問的是,城市中國的意識形態如何構成。受拆遷及房地產開發所害的居民,其反抗固然零碎與片段化,困在賠償安置的 資源分配爭議之中,一籌莫展。但是,正如作者在書中也提出疑問,爭取城市公義的呼聲,何以無法串連起一個更廣泛的城市運動? 四散的群眾力量 作者似乎寄望於一個遍及近年華人城市的保衛家園運動,香港讀者不會感到陌生。不過,相對污染性工業激起幾年前的廈門 PX 事件,以及今年十月寧波市同樣的大規模反抗,城市居民家園被毀,以至帶來的空間及階級不平等,卻少有帶來全城抗議。這種對比,的確不是中共的威權主義足以解釋的。 與虎謀皮的癡心妄想 我自己曾在廣州研究一些年輕白領階層,他們對城市拆遷、房價高企、貧民無立錐之地等等,不是沒有認識,不是沒有批判,卻蘊藏覑一種無動於中 的麻木感覺。而更有趣的是,他們又反過來對城市中國作為一個持續增長的機器,卻有強烈認同感。他們未必認同政府的「宜居城市」等鬼話,不過卻想像自身能跟 從資本向上流動。因此,我想,城市中國的邏輯,恐怕不單在城市改造過程中,它也在更廣泛而日益膨脹的城市人口中,產生一種有點宿命主義,亦有點癡心妄想的 社會服從關係。我相信,隨覑過去社會主義遺產合法性已破敗不堪(誰還相信政府為了人民而拆你家房子?),新出現的城市主導意識形態與日常實踐變得愈來愈重 要,而我們還未能好好地分析,作理論解釋。 強國之「強」的邏輯,不止於官方的大言不慚,還在城市居民充滿矛盾與弔詭的生活處境與想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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