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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王晓渔:公民与选举

“参与选举要求一个人关心和谙熟公共事务,要求一个人学会与他人合作。国人参选人大代表的热情和努力,无论结局如何,都是一个培育公共精神的机会。这或许是从臣民迈向公民的第一步。” 在微博上,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方兴未艾,这本身便说明了公民意识的蓬勃生长。没有选票,何谈公民?但从围观到参选,从微博到现实,如何迈过这一步,依然需要拭目以待。本期邀请三位法律方面的学者,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从臣民迈向公民 王建勋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不是因为人喜欢政治,而是人作为社会动物,离不开公共事务,离不开与他人共处。构建怎样的秩序才能确保人们自由而和平地共处呢? 理论和经验均表明,如果一个社会的公共事务由一个人或者少数人垄断,就会形成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和秩序。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些人高高在上,而另一些人惟命是从,沦为缺乏自由和独立的“臣民”。相反,如果一个社会中的全体成员都有权参与公共事务,则会形成一种平等共治的关系和秩序。在这样的社会里,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平等地享有权利和自由,平等地参与公共事务,每个人都成为公共事务的主人,成为自由而独立的“公民”。 “公民”并非意味着拥有某个国家的国籍,而是意味着有权参与共同体的公共事务,分享主持正义的机会(褚松燕:《个体与共同体——公民资格的演变及其意义》,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这样的人只存于“共和国”中。“共和国”的本意是,政治事务乃公共事务,公共事务由众人共同治理。没有公民的参与,没有平等共治,一个共同体就不是共和国,无论其名头如何。 在一个共和国中,公民是公私事务的真正主人。一个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既有权自主治理私人事务,不受他人干涉,又有权参与治理公共事务,不受他人阻遏。这是自治的两个层面:前者是个体的自治——私人事务的自治;后者是共同体的自治——公共事务的自治。 在很大程度上讲,私人事务的自治,只要确保个人自由和权利不受侵犯即可实现,而公共事务的自治,则需要个人参与其中,与他人共同治理,实践公民的要义(奥斯特罗姆:《民主的意义与民主制度的脆弱性》,陕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 在一个自治的社会中,公民有多种方式参与共同体的治理。他(她)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言论自由,批评政府的各项政策和法律,从而推动公共事务的改善;也可以通过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较为直接地介入政治事务。现代民主是代议制民主,离不开选举这种挑选政治家的方式,尽管它只是最不坏的一种方式(萨托利:《民主新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 参与选举有助于培育公共精神。不难想象,如果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事务,公共精神将会式微;如果公共精神匮乏,公共事务将会衰落,甚至蜕变为少数人的事务(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参与选举要求一个人关心和谙熟公共事务,要求一个人学会与他人合作。国人参选人大代表的热情和努力,无论结局如何,都是一个培育公共精神的机会。这或许是从臣民迈向公民的第一步。 应放弃“讨论协商”的蛇足 谌洪果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在现有立法框架下,公民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人大代表,需要参选者实践的勇气和智慧,以公开合法的方式及策略,把法律赋予的权利和程序发挥到最大化。蔡定剑的《中国选举状况的报告》(法律出版社,2002年)和李凡主编的《中国选举制度改革》(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都有非常充实的调查统计资料,并对选举立法的改革问题有着高屋建瓴的洞察。 现行的人大代表选举法规定了候选人的两种产生办法,即“组织提名”和“联名提名”,前者指各政党和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候选人,后者指选民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候选人。按照这一规定,只要具备代表资格的人获得十人以上的联名推荐,就可以成为正式的代表候选人。选举法规定了“双过半”的当选原则,即必须有一半以上的选民参加投票,且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基于这一考虑,选举法又规定,在基层人大的直接选举中,候选人和应选代表之间的差额比为三分之一到一倍,即该选区若要选出三个代表,则代表候选人要有四人到六人。由于“联合提名”门槛很低,会导致提名人数大大超过应选候选人,例如2003年北京市区县换届选举中,全市共提出初步候选人4万余人,是应选代表名额的9.46倍。 所以,有必要对初步候选人的名额进行压缩。中国选举法规定的压缩方法是,由“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事实上,讨论、协商的结果往往是组织推荐者全部成为正式候选人,而那些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大多会“提前落选”。更有甚者,只将联名推荐者提交讨论协商。所以,候选人提名制度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恰好是如何做到公开公正的“讨论”“协商”或“预选”。 当讨论和协商仍未就正式候选人达成一致意见时,采纳预选的最后程序。依靠讨论和协商,基本上就可以完成确定正式候选人的“任务”,预选的规定大可存而不用。即使在实践中也出现过因为讨论未果而进行预选的情形,但这种讨论“僵局”的出现机会毕竟少之又少。 因此,选举法中的这一规定实有再加改进的必要。不如直接放弃选举法中“讨论协商”的蛇足,直接规定在初步候选人名额超过预选名额时,一律采取预选。预选只规定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选民参加就行,正式候选人可按获得票数从高到低进行确定,不必得票过半。 惟一要强调的是,为使选民小组和参加预选的选民充分了解初步候选人,在这一阶段应当推行候选人的竞选,至少在介绍候选人时,做到组织推荐者和联名推荐者有同样的介绍机会;介绍资料尽量详细,包括候选人提出的纲领、计划等;所有候选人都可以主动与选民见面,而不是被动接受选举委员会安排;法律还要支持候选人合法的对外宣传行为,比如制作海报、组织演讲、散发传单,而不是斥之以“拉选票”“扰乱选举”等。当然,和最后的正式选举一样,为了保证预选公正性,在预选日也应当停止对初步候选人的宣传介绍。 从预选起飞 郭玉闪 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 有人问,当选人大代表又如何?的确,虽然法律上人大代表权利很大,可现实中人大代表参政能力又很弱,或让人感觉人大代表就是个花瓶,当不了真。这又有两种情况,第一,有能力当真但不愿意当真;第二,没有能力当真却又成了人大代表。 民意不重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出在选举制度的设计上,让民意无从着力。中国的选举制度被称为多级间接选举,除了区县一级保留直选,市级省级全国人大代表都是间接选举产生。所谓间接选举,即由低一级人大代表投票产生高一级人大代表。层级越高越远离民意,层级越多民意越无足轻重。 中国选举的另外一个特点是,以党政社会团体推荐为主,也就是组织安排为主。这也导致了人大代表与民意之间的疏离。也许整个中国选举制度里,让民意与人大代表挂钩的,就是在县区级别人大选举中,以独立候选人姿态出现、直接争取选民投票当选的人大代表。 这才是当下独立候选的意义所在。但在程序上,除非是绝对民意支持,否则即便有一定民意支持,也未必有机会成为正式代表。 有两个关键,第一,如果独立候选人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那么在竞选活动的组织上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干扰,且在最后投票时名字不会在选票上出现,需选民另外填写,难度增加不少;第二,县区的直选,往往第一轮海选能推举出十倍于正式候选人的提名候选人;而从这些提名候选人里选出正式候选人的程序,一般是三上三下的讨论和协商,基本是领导的意志主导。所以实践当中几乎能将所有民意隔绝在外,独立候选人少有能顺利度过而不被淘汰的。 在各级人大选举中,县区人大代表直选本应该是最贴近民意的,但被一个讨论、协商过程颠覆了。按照选举法,可以替代讨论、协商的方案是预选。也就是说,让海选出来的提名候选人先有一次面向选民的竞争,让选民用投票方式选出正式的候选人;之后在正式候选人之间再竞争一次,投票决定出正式的人大代表归属。 预选的好处显而易见,至少在区县直接选举中可以让民意有用武之地。虽然这对以间接选举为主的整个选举制度实质变革作用不算很大,但若能实施,则总是在向民意靠拢的方向上走出踏实的第一步。 预选也并非无先例。社科院专家史卫民等的《直接选举:制度与过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里介绍了一个成功的案例:1998年,北京门头沟区龙泉镇选举分会三家店选区遇到三上三下酝酿后提名候选人数量仍多于正式候选人,只好进行预选,结果很成功。 预选也并非没有理论支持。史卫民等的另一本书《规范选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中,就已经介绍了一套周密的预选程序设计;史卫民牵头在2001-2002年乡级人大代表选举时挑选了数省做预选程序试点,成果也体现在《规范选举》一书里。 不夸张地说,预选在中国的推行,缺少的只是一个起飞的机会。 (王晓渔,文化学者、评论家,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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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 | 这事儿都过气了

写博客写了六七年,偷懒成我这样,加起来居然也已经有了数百篇文章几十万字。后来各种社交网站带走了一半人,剩下的一半人这两年也被各个门户网站的微博带走了。我左边的链接里全是一两年没有再更新过的朋友,不止是人走茶凉了,茶都干了,只剩下杯具还放在那里,估计大部分连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都忘记了。我但我更喜欢这样,就像你一直在这里,忽然之间拥来一批人,和你干着一样的事,忽然他们又都走了,这里并不冷清,但周围不再纷杂。 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不开微博。其实我开过几天微博,后来觉得不适合,便把账号关了。并不是一百四十个字不够我写的,谁高兴写一千四百个字啊。这要是写文章,还得想半天,一百四十个字,就只用想些佳句就成。没佳句的日子里转发转发也行。在开了大概一个星期以后,我觉得我自身发生了变化,首先情不自禁的老要去看看有了多少的转发,新加了多少的粉丝,我说了一句话,有多少人在夸我,多少人在骂我,这个骂我的是带V的,他是哪路的,那个夸我的看头像是个美女,她是哪里的,哎哟,还挺好看的,来,我加她一个关注,她就肯定主动私信我了,一来二去,约个啥吧。啊,这发生了一个悲剧,看着挺惨的,又写不出什么文章,转发一个谴责两句,这符合大众对我的期望,我应该是嫉恶如仇的嘛。哟,漂亮姑娘发我私信了,我去多翻两页挖挖人家的生活照,别看走眼了。这里有个朋友让我转转他的新书出版了。啊,刚才那个悲剧原来是假新闻,妈的,看着和真的一样。诶哟,这么多人夸我,我回个谢谢吧。对了,这个人也夸我,这是个有头有脸的人啊,我是不是不在他下面留言,而是转发他那条再感谢一下,那就有更多人看见他是怎么夸我的了,反正这也不算不要脸啊,皆大欢喜。恩,这件悲剧看来是真的,新浪都确认了,我赶紧评论两句,再错了反正就是新浪的责任了。那边又出了个悲剧,我转一下吧,诶等等,我这么一转,那是不是转发都归人家了,我是不是该组织一下语句,然后开头写,刚才看见了一个新闻,XX市发生了……这样我自己数据上更漂亮一些?也显得自己没一天到晚在刷微博。操,这是什么心理啊。算了,该睡觉了。咦,起床了。赶紧去看看评论,再刷刷新闻。对了还要看看私信。新增加的关注我的人太多我是看不过来了。哟,这个女明星也关注我啊,我还挺喜欢人家的。来,私信勾搭一下。人家还专门写了个微博说我来着,我回一条调个小情。这个人是谁,好像哪里看见过,来,我看看他的资料,哦,他公司这么大啊。诶哟,这个小姑娘被烧伤了,真可怜,转发一下捐点钱。我是不是该写点人生的感悟啊,可我人生最近也没感悟什么啊,操,混了这么多年了,编点不会错的心灵鸡汤总是没问题的,虽然我总看不起那些精神导师。我该去外面办事了。没事我手机还能上微博。我朋友短信我说我关注的那个妞他以前认识,好,假装问问人家什么情况,啊那妞已经结婚了,操,怎么看丫微博还是一幅单身楚楚待泡的样子。那我关注下我朋友的微博吧,啊,什么,丫转发的第一条就是在高速公路上救狗的微博,还在哀求大家救救这些金毛吧,妈的当年冬天就是丫把自己家的草狗都吃了进补…… 是的,写下这些我心里特别舒坦,我是一个虚荣的人,有时候甚至还虚伪,由于我得到的越来越多,所以也可以假装越来越不虚荣,因为有了一些真荣。但我的内心还是虚荣的。不出席所有颁奖不去各种上流场合其实是另外一种虚荣,并不是淡泊。博客写了好几年,现在我已经不再会被评论和期待所干扰了。开了几天的微博,我陷入了一种意淫的豪迈。当然,也许就我一个人这样。可能其他人都是信手拈来举重若轻虚怀若谷德艺双馨,心里也没有我那样的小九九八十一。我觉得这样的状态影响到了我,甚至也许还会影响到我写文章,我就关闭了它。不过如果你不是一个写作者,我觉得这真是一个调剂生活的好工具。在上面都可以有每一个更好的自己。 微博改变了咨询传播的形式和速度,让一切屏蔽变得更加的复杂和困难,事实上,是互联网改变了这一切,而有些产品让传播变得更加麻利。我有一个小马甲,每天看着有了什么样的资讯发生了什么样的新闻,其实和以前没区别,但是更省事。以前我是看报纸获得资讯,可能我要看二十份报纸,后来我是上论坛,我要上四五个论坛,现在有了微博,只要关注的人够多都对胃口,我只要注册一个账号。虽然有更多的丑恶曝光,但事情也过去的更快了,看报纸的时候,过一两个月我还能看见追踪报道,深度报道。那是我还初中,觉得丑恶如果被发现,都要被晒好几个月,后来十二年前上论坛时候,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事我不知道,到现在上微博,知道的更多了,但只要事不够惨,上午的事儿下午就得靠搜索才能找着了。但是我发现,从看报纸到今天,我其实还是我,我并没有影响到我身边的朋友,他们依然有着自己的关注和兴趣。如果说我的文章影响到了读者的口味,其实还不如说是有着一样口味的读者找到了我。 我越来越觉得很多东西的结果,其实并不是不同人的改变,而只是同类人的聚集。在我的微博马甲里,你觉得这个政府糟透了,时日不多。在别人的微博马甲里,你觉得生活挺安逸的,一切都好。所以,你所关注的一切,就是你所看到的世界。而这个世界更新的越来越快,你都来不及下载。 上个礼拜两天忙着比赛,没有上网。到了周一,比赛结束,回去的车上,我打开微博。看到了我朋友在写一个多礼拜前发生的一件悲剧,他说他认真想了七八天,翻阅了一些资料,觉得也许是这样的。他分析的很有道理,我深表赞同,平时都有很多人转发他,结果那条才几十个人转发,评论的第一页有一条就是:怎么现在还有人说这这个啊,这事儿都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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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 | 序言一篇

(这些个年的杂文集《青春》会在这些天得以出版,把序言贴上来给大家看。收录了2009至2011部分允许收入的文章。以下为序言) 《青春》里收编了最近的一些文章。最早这么书在台湾出版,大陆版本自然多有不同。这个书名源于早先时候富士康的员工不断跳楼,我写了一篇文章,叫《青春》。这是一个太大的名词,其实不太恰当,就好比你不能弄一些街拍出一个摄影集叫《中国》。和很多人逝去的青春不一样,这篇文章得以幸存。文章里提到的一个朋友,是我的邻居,出现在很多的场合,包括《独唱团》里的所有人问所有人,他是年轻人的缩影,我去过很多城镇后更加这么觉得,过了少年,失去青年,踏向中年,机灵,勤奋,困苦,无望,想活得更好,活得更不好,有理想,不敢想,想创业,怕失败,盼真爱,却已婚,恨特权,又敬畏,怨体制,但想做公务员,要买房房价涨,要买车油价涨,吃饱了勇敢,饿着了懦弱,遵纪守法,但眼看着胡作非为的一个个发家,想胡作非为,上路一半摩托车又被扣了。身边能听说的非投胎类混的很好的,似乎都不带有正面激励色彩。然后一晃眼,孩子该交择校费了。 虽然感动常不在,但好在一些念想就像一张防坠网。我其实不喜欢理想这个词语,因为这个词语现在更多变成了商家用来包装自己人文关怀的空词,好似一两个广告就能激荡起年轻人的心底,好似每个人都必须得有攀登珠穆朗玛征服撒哈拉的一些小九九,否则就是迷茫和麻木。其实更不是这样,一张机票能搞定的事情,准确的说应该叫旅行计划。而理想本身什么都不是,一点也不高尚,理想就是毫无道理的就是有点想,是欲求的一种文艺表达。所以,我从来不觉得强调理想是救赎青春的一种方式。甚至我不觉得年轻人需要什么救赎,什么方向,什么理想,什么希望,都不需要。 就像每一个时代里的人都觉得自己没有赶上一个好的时代一样。 这里没有末路,你从不曾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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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娱的权力应当指向谁

  “拒绝娱乐垃圾是种权利”是广电部限娱令下发后《北京日报》的一篇评论。我比较欣赏这个题目,因为我本人基本上就不看那些节目。的确,这是我的权利,而且遥控器也在我手里。但,该评论第一句话便让我疑惑“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正式落地”,我的疑惑是,这正式落地的“意见”是权力还是权利。如果我向电视台提意见,抗议垃圾节目太多,肯定属于权利。但同为意见,来自广电部,那就不是意见是指令,各地卫视必须照办,因为在意见背后起作用的,是一种行政权力。只是这权力看似对准电视台,其实最后针对的是收视这些节目的大众。这里便蕴含着一种权力伦理,即权力的行政运作应当指向谁。   近日报载四川达州“文明检查团”在某县检查工作,晚上该团成员到娱乐场所消费,因嫌三陪小姐脱得不够,便大闹娱乐场所,因而酿出舆论风波。尽管达州市委宣传部出面澄清网曝情况有所不实,事件主角是司机,属临时聘用人员,而且已经赔偿。对于这样一个恶性事件,由当地宣传部出面澄清不但不负责任,更显得欲盖弥彰。因为带队检查的是该市委宣传部的一位副部长,调查此事件的却是该部的一位纪检员。请问,自己调查自己有何公信可言,何况还是让下属调查自己的直接上级。此事若要挽回影响,至少应当由宣传部以外的机构尤其是媒体参与,一旦查实真相,则毫不客气处理。绝不允许公职人员一边检查文明,一边到风化场所娱乐,这也太过反讽,同时可见权力堕落到何种程度。不过这里批评官员大闹娱乐场所倒并非本文主旨,而是借此一事件指出,权力如果限娱,应当指向谁。   权力不是不可以限娱,但它应该指向自己,而非权利。官员才是限娱的对象,如果大众通常只是在电视机前面对节目娱乐,那么像达州官员那种方式、那种场合的娱乐,其实对大众来说心知肚明,也司空见惯。因此,官员必须限制,那些手中没有公权只有遥控器的民众,则不应限制(除非违反法律)。至少任何行政层级的官员或机构都没有限制的权力。按照权力伦理,权力来自授权,授于官员权力的则是权利一方。权利不但授权于它,并且以纳税的方式直接供养着它。根据权利与权力间的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权力在任何意义上都无权对权利下限制指令。它的指令只限于自己及其下属;而且不应似乎是针对下属,但最后还是落到广大民众头上。   该限娱令在限制垃圾节目的同时,要求“各大卫视都要开办一档思想道德建设栏目”。栏目的观众是受众,这依然是对最广大的民众而言。其实,当今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下滑,其主要责任不在民众而在权力。以上达州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官员作恶,不但未受惩处,反而推诿与说谎。且不说它的公信力何在,对民间造成的恶劣影响更加难以估量。毕竟,权力的道德和底层民众的道德,就中国社会而言,历来是“风”与“草”的关系。就此而言,一方面可以说礼失求诸野,一方面也可以说民众就是受众,对权力它可以有样学样。假如你可以作恶于上,我有何不可为不善于下。这一点传统儒家看得很清楚,孔孟时代,儒家总是把各种道德要求和道德批评对准统治阶层,要求他们为社会为民众作出表率。那时没有限娱令,如果有,由孔孟提出,也不会针对民众,而是用来限制上层。   今天我们都提倡弘扬传统文化。如果有所借鉴,我希望,我们应该取法传统儒家中的某些积极成分。例如,权利可以对权力提要求,但权力不要反过来要求权利。但,观察今天的权力运作,却发现它儒家的东西很少,多的则是当年与儒家相反的法家。法家和儒家根本不同在于,它的一切要求都是直接指向民众,而且以法的名头出现。不准民众这样,不准民众那样,民众只有农战,无有其他。所谓“以法为教”,即那些要求民众这样那样的律令就是对民众的教育,它是刚性的,民众必须接受。由此可见,民本的儒家文化推崇的制度是治官,君本的法家文化倡导的制度是治民。当然儒法较量的结果,是专制的法家大获全胜。也正因此,我们今天,尤其对权力来讲,应该力避自身的法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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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 | 格调不高怎么办

自从《脱节的国度》不见了以后,一直都未写东西。因为我着实是一个写的不勤奋的人,每次写完,隔日不见,真的扫兴,而且国家部门繁多,就算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部门觉得没问题,所有配备了帕萨特以上公务车的部门也都可以一个电话把你文章删了。其中最仁慈的反而是某地方的公安部门,08年有一天我写了一篇文章,事隔一年多,他们删除了这篇文章。难怪大家都说公安出警慢。的确。删文章的地方太多了,就不知道该怎么下笔了。   从事了这个工作大概十三年,我发现文化工作者在地位上真是一个特别下三滥特别窝囊废的工种。这个工种所出产的作品由于受到诸多的限制,所以肯定没有那么奇特的经历更加精彩。我来说一些小故事。   在中国的出版行业,其实是没有官方的审查的。大家都应该觉得很奇怪,因为这违背了常识。但是可以告诉大家,出版行业的确没有审查。这是因为中国每年要出几十万本书,实在审查不过来。而且我相信管那些读书人的同志大部分都不爱读书,所以图书审查其实一直由出版社独立完成。   但是这样一来岂不是百花齐放了。当然不是。比较专业的说,这叫事后审查制。事后审查制其实要比事前审查制更加紧,杀伤力和副作用更大。这点用过事后避孕药的朋友肯定深有感触。   只有拥有书号才能出版,只有出版社才能发书号,只有官方才能有出版社,所以从源头上,自由的出版其实是不可能的。而由于大量的国有出版社能力不济,很多民营文化公司开始运营图书出版。出版的方式就是合作出版或者从出版社那里购买一些书号。但这依然不能改变出版现状,因为出版社依然是终审方。而一本书如果不让出版,在以往理由是反革命,后来反革命这个词不太出现了,因为反革命既然是不好的,那岂不成了鼓励革命。而官方认为,革命工作已经完成,所以既不能反革命,也不能革命,群众最好的生活方式就是呆着。于是现在不能出版的理由就是格调不高。我第一本书《三重门》就是因为格调不高,迟迟不能出版。格调不高是致命的,因为文笔太差可以改,逻辑不清可以理,唯独格调不高让人头疼,你也不知道怎么能让自己的格调提高一点。你问他什么是格调,他也不知道。一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了,格调其实就是割掉的意思,格调不高就是割掉的不够高,你以为象征性的把脚底板的老茧磨磨平就能从事文化行业了么,你要割掉的够高。凡是保留腰以下部分的,从事文化行业明显还是会显得雄性气息太浓厚。   我是一直饱受审查之苦的。但在格调稍微高了一点以后,我还是侥幸可以出版图书,并且因为图书的畅销,有的时候还稍微可以在小问题和出版方争取格调稍微降低一点。每次写作前,我都要进行一次自我审查。也许很多没有从事过这个行业的朋友会觉得我们这样做特别怂,不够MAN。比如当年《独唱团》出版前遇到很多的困难,一些朋友看不下去了,说你太娘们了,这要是我,不要书号了,直接拿到印刷厂去,印个几十万本,这就开卖了。我欣赏这位朋友的没有格调,但他们不知道印刷厂只有收到了出版社开具的委托印刷单以后才能开机印刷,否则你非但印不了一本,人家就报警了。其次就算你爹开了一个印刷厂,你印刷出了几十万本,你没有书号,没有一家书店和报刊亭是会进你的货的。连卖盗版的都不敢帮你卖。也许这位朋友会说,那我就放到网上去,在淘宝卖。那我告诉你,在淘宝销售图书,首先你得拥有资质,其次你不能随手拍一个封面就上架了,你必须输入书号,当系统把你输入的书号和书名对应起来,你才能上架。   所以一直到今天,所有的文化人都在进行着痛苦的自我审查。那我们能否指望出版社突然格调降低呢,这当然也不可能,一旦出版社有格调降低的迹象,由于都是国有单位,官方再指派一个社长过去就是。而那些格调降低的同志就可以去妇联残联养养老。事后审查制最恐怖一环在于惩罚,就是我不管你,但你要是出版了什么幺蛾子,我罚死你。轻则撤职撤社,重则投进大牢,所以你看着办吧。   至于我本人,虽然每一篇文章都经过了自我审查和阉割,但有的时候难免也会出现阉割的形状不符合认证的情况。这个和每个出版社的紧张程度有关系。比如我最新的小说就被枪毙了,因为新小说里的主人公姓胡,虽然我才写了五千字,但是出版社认为这必然是有政治隐喻的。当我明白了要避讳的时候再改姓已经晚了。但避讳要记住勿忘前朝,我还有一篇小说中,因为出现了“江河湖海”四个字,被更直接的枪毙了。如果说之前我犯了错误的话,那这一个就是两倍的错误。连我都不能原谅我自己,明知道若不起,怎么连躲都没躲利索呢。   我不知道一个文化人提笔就哆嗦的国家怎么能建设成文化强国,一个因为要避讳常委所以在谷歌上搜索不到李白的国家怎么能建设成文化强国。我不知道该怎么一个文化体制改革法,反正我只有一个愿望,就是韩正老师别再升官了,要不然我就搜不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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