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昌海:人们为什么怀念“中华民国”?
今年 10 月 10 日是中华民国建国 100 周年纪念日,但对于生活在大陆的多数中国人,这个纪念日是陌生的,他们心目中 “ 中国 ” 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中华民国在台湾。 62 年前在海峡两岸出现了两个“中国”。 实事求是地说, 海峡两岸却属于出现了两个“中国”。因为 按照国际法中对于 “ 国家 ” 概念的表述,有如下的特征:( 1 )固定的人口;( 2 )既定的国界;( 3 )政府;( 4 )与其它国家发展关系的能力。显然,根据这个定义很容易确定两岸都是国家实体的事实。只不过,这个定义却无法解释清楚两岸的国家是否都是中华民族传承的 “ 中国 ” 这个核心问题。 人们常说,中国有 5 千年的历史,这 5 千年真正延续下来的是什么,除了国土、人口、政治制度,那就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其它的因素都是在变化之中,唯独以稳定的心理特征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延续了 5 千年之久,中国也就因此存在了 5 千年,所以国家的概念中应该还有文化的传承。 从系统论研究 “ 国家 ” 的概念,国家包含着三层意义,文化意义、制度意义、物质意义。文化是精神层次的,居最内核;政治实体是制度层次的,处在第二层;疆域和人口是物质层次,居最外层。观察一个国家,先看到了国家的疆域和人口,再了解的是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最后才能了解国家的思想文化和人们的精神生活。这既符合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实践规律,也说明了国家是由不可分割的一些要素所构成的完整的社会系统,其中文化居于核心地位。以此, “ 中国 ” 的文化意义就在于一个 “ 中 ” 字, “ 中 ” 不仅表示方位和地理位置,更反映的是中国人的文化表征。 “ 中 ” 符合传统的 “ 道 ” 的要求,所谓 “ 中即道也,道无不中,故以中形道 ” ,体现出不偏不离、阴阳合和的状态,这正是中国人传统的宇宙观和价值观。中国儒家文化也是从 “ 道 ” 中演化而来,儒家要求人们守中之庸,以 “ 致中和 ” 为人生修养的最高目标。可见,一个 “ 中 ” 字浓缩了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中国即守 “ 中 ” 道之国, “ 中 ” 代表了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和特征,是国家和民族赖以生存、维系、发展和壮大的根本。 但现在,两岸的 “ 中国 ” 却存在着巨大差异。首先在 文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是 1949 年建立的,它以西方的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等共产和极权专制思想做为国家发展的文化基础。而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是赤裸裸的反人类宣言,公开叫嚣以暴力夺权的方式砸烂 “ 旧世界 ” ,建立所谓 “ 共产主义新世界 ” ,《共产党宣言》公然向全人类的一切道德、正信、优秀传统、民族特性、国家制度发出最严厉的挑战。列宁和斯大林成立共产党后,在俄国实践马克思的暴力斗争学说,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共产专制文化。中国大陆政权是苏共建立并扶植壮大的,并利用抗日国难而发展壮大,最终夺取了大陆。 建政后毛泽东彻底的颠覆和破坏了传统的中华文化,三教齐灭,以无神论、唯物论、进化论和斗争哲学建立起一套党文化,禁锢和变异中国人的思想和价值观念,以共产意识形态来维护其专制统治 。 而中华民国以 “ 民族、民权、民生 ” 的三民主义理念建国,传承中华文化和原有价值观念,是中华道统的继承者 。虽然历经百年的沧桑和磨难,今天的中华民国台湾岛完整的保存了中华的文化, “ 仁义理智信 ” 依然是国家文化的血脉。因此,从文化的角度就可看到,中华民国才是正朔,是中华民族传承的国家。 在制度方面,大陆的极权专制脱胎于列宁、斯大林的极权专制,脱胎于 1931 成立的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 ,在政治上建立起了一套暴政统治体系,依靠着血腥屠杀和制造恐怖的黑社会模式来统治国民 。 在经济领域, 大陆破坏掉了传统的自然经济体系和近代的民族工商业,剥夺了全体国民的私有财产权,建立了假公有制名义而行“官有”“党有”的所有制体系,在后来实行市场化过程中,又建立起官僚全盘操控的官僚资本主义的权力经济体制,对国民财富进行了又一次的洗劫和掠夺 。 而中华民国,则于 1947 年实现宪政,公布并实行主权在民和 5 权分立的中华民国宪法, 1949 年在内战中战败后,退守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继续实施 1947 年中华民国宪法,延续民国血脉。为防止大陆利用宪政渗透,实施戡乱时期 “ 戒严令 ” :反共抗俄,有效维护了中华民国。后来的中华民国建设中, 民国政府成功实行了没杀一人的和平赎买的土地改革,成功实施了地方自治、省议员及全台县长市长选举、十大建设以及十二大建设 。 1980 年代后,台湾成为民生富裕的亚洲四小龙之一,国民党在蒋经国时期宽容台湾民进党的成立和解除戒严、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在李登辉时期,于 1989 年之后开放组党;在 1990 年代后,实现了总统公民直选。 2000 年~ 2007 年,民进党陈水扁当选中华民国总统 8 年之后, 2008 年国民党候选人马英九当选总统,再次政党轮替。至此,中华民国独创 5 权分立的国民共和制趋于成熟稳定,真正成了前所未有的富裕民主的新中国。 而打着世界大同却祸害全球的共产主义运动,随着苏联的解体早已走上了衰落和覆灭的道路,正如解体苏联共产制度的重要人物叶利钦所言:“那是必须要发生的历史安排”;“这是一个已经被确定了的历史过程,一个无法逃脱的过程”;“我们都知道,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和奥斯曼帝国,这些历史上的强大帝国,都无法逃脱自己的历史命运,苏联也是一样,它的解体已经被天定了。” 不容否定的事实是,当今世界主流都视中国大陆政权为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世界舆论认为,恐怖主义从形式分,有个人恐怖主义、组织恐怖主义和国家恐怖主义,伊斯兰激进分子和基地组织等个人和组织恐怖主义,而大陆政权实行的就是国家恐怖主义。国家恐布主义事实上就是政府或者公权力控制者,对其本国民众实施的自上而下的恐怖。 国家恐布主义最大的特征是权力和暴力、谎言的结合。一方面以共产意识形态以及莫须有的罪名残害同胞的生命,比如从 1950 年杀乡绅、杀地主开始,到后来的反右、文革,以及一直到今天对上访民众的迫害,都是在“合法”的外衣下,依靠整部国家机器、动用政府权力完成的,包括司法、警察、监狱、特务这一整套系统。在另一方面,垄断了所有的教育、言论、新闻、传媒、出版等等这些人们获知真相的所有渠道,以 “ 谎言 ” 暴力对民众进行洗脑、控制和封锁,控制普通中国人的整个生活细节,包括人的饮食起居等日常生活和人们的生老病死等基本生存方式;控制所有的资源,包括控制资源的使用,控制资源的流向;……。 近 10 年来,大陆的“国家恐怖主义”不但没有减弱,有时还达到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比如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的刑事诉讼法征求意见稿,稿中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中均规定,除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外,应将逮捕原因和羁押地点在逮捕 24 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把“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列为特殊排除条款,将使得中国当局肆意制造 “ 被失踪 ” 案,而不通知被逮捕人家属的行为合法化。也就是说,被控“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前被警察强制失踪和非法拘禁、其家人在 24 小时没有被告知逮捕原因和处所的执法手段属非法,而上述三条草案通过,这一程序将完全合法化。 刑事诉讼法是刑法实施的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一个人杀了人,定什么罪名,如何量刑,要用《刑法》;而怎么审判他和审讯他,以及他在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则要用《刑事诉讼法》。大陆当局这次修正刑诉法,拟将这些侵犯公民权利的非法行为合法化,为实施刑法打开更方便之门。所以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正过程当中,无论从外表上它掩饰得多么强,但是每个了解中国的法律、了解中国对言论自由高压这种现状的人马上就能意识到其醉翁之意在哪里,立这条法的真实意图在哪里。它的真实意图就是在刑法 105 条第二款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的保障上。亲历过“被失踪”的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李和平认为,这是严重倒退的条款,存在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潜在的可能性。早在 2003 年 7 月 1 日,香港 50 万市民走上街头反对基本法 23 条的立法程序,而基本法 23 条是涉及到香港境内有关国家安全,即叛国罪、分裂国家行为、煽动叛乱罪、颠覆国家罪及窃取国家机密等的一项宪法条文。由于在香港民间受到巨大阻力,基本法第 23 条目前成为一个冻结休眠的条款。 官媒《新京报》、《千龙网》、甚至《环球网》等国内众多媒体,也报导各界担忧 “ 通知可能有碍侦查 ” 等情形,导致 “ 秘密拘捕 ” 泛滥成灾、法制倒退。北京维权人士胡佳也向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上书。 2008 年,他被当局以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判刑 3 年,今年 6 月刚刑满出狱,“我在 06 年的时候也曾经秘密失踪过 41 天,就是被失踪过 41 天,而且就因为那一场,出来以后我得了肝硬化。那么,我知道 秘密的抓捕、秘密的关押完完全全是一种黑暗的、专制的、封建锦衣卫式的、法西斯秘密警察的做法 。” 有媒体表示,将嫌疑人拘禁在秘密地点,对当事人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这对法律未定罪的嫌疑人和无辜家属均属丧失基本人道。此类“克格勃”秘密警察式的红色恐怖手段,针对很多维权律师、异见人士、艺术家、上访者、政治犯家属都采用过。 引起海内外人士普遍反弹的,还有类似于“盖世太保”的、斥巨资在各地成立数量巨大的所谓“洗脑班”,凌驾于法律之上,操控公、检、法、司系统对异议人士和上访民众“ 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 ”的血腥政策,数万人被判刑、劳教,甚至被迫害致死,绝大部份死于公检法的酷刑折磨。 当今的中国,有一部分人在经济上实现了富裕,看似社会发展了,但实际上整个的国家恐怖主义统治的模式比 10 年前、 20 年前还要恐怖。 中国人在精神层面受到压制、心灵层面受到威胁、行为方式受到限制,当权者全方位的控制经济利益的来源和出路,使人们又在另外一个更大的范围之内受到经济上的盘剥和奴役,现在遍及全国的抢夺人民的私有财产、私有房产、土地的现象,就是一个非常直接的诠释 。 有人评说,中国大陆是一个特殊的国度,它的特殊在于它是这个世界上位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惟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山寨,这个宇宙独一无二的我在这天朝里享受着各种各样的虚礼、谎言、剽窃之文明:昔日的清政府闭关锁国,封天朝,今日的中国大陆独树一帜,谓和谐; 中国大陆赶走世界上信息最开放的搜索引擎 google ,用山寨版的百度 ;中国大陆屏蔽了世界上信息最开放的视频网站 youtube ,用山寨版的优酷;中国大陆隔离了 Facebook 和 Twitter ,用上了山寨版的新浪腾讯微博;…… 而人们却把视线从远岸转到对岸,在台湾你看 CCTV 没人管你,在大陆你看台湾 TV 有人抓你, 台湾人可以大骂甚至直骂蒋经国、陈水扁、马英九,而中国大陆除掉叫那不是爷的爷爷外,敢说什么?! 一个正常的社会有人摔倒就应该有人扶起,有人受苦就应该有人捐赠,然而在中国见义勇为会坐牢,慈善捐款会贪污,人们不敢扶,不敢捐,这是为什么?!人民政府为人民,人民军队爱人民,为何大陆官员和黑恶势力合伙去拆无权无势的平民房,为何军队的枪口不对外人反对人民,到底是谁是谁的公仆,谁是谁的爷爷,谁代表了谁,谁又被谁代表了?!所以,人们并不稀奇于牛奶有毒,面包有毒,食油有毒,喝水有毒,而一个对面包和牛奶都失去信任的民族,它还会信什么!! 斯大林、萨达姆、穆巴拉克,卡扎菲为什么要屠杀自己的人民,他们爱人民吗,他们只爱自己,只爱无人监督、无人敢监督的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绝对权力! 而 对岸的台湾,才是真中国。她已经实现了民主和自由,人权与法治 ! 当然,也有人说,民国期间,日本人在民国治下的东北沈阳几乎没什么伤亡的情况下 , 占领了北大营。难道这就是你们怀恋的泱泱大国?! 但最后的结局,却是中华民国 14 年铁血抗日的奋斗下,在中美两国的联合打击下,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华民国成为国际 4 强,成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成为常任理事国,而且废除了所有的不平等条约。在鸦片战争 100 年后,中国重新崛起,正是中华民国之功。这样的泱泱大国,难道不值得怀念吗?!而大陆建政后,对外卑躬屈膝,到处割地求承认,免费送钱送物送人力来结“友好”,国格尽丧,对内疯狂镇压,毁坏山河,毁灭祖宗文化和体制,毁坏人伦。今日中国大陆,遍地娼妓遍地黑社会流氓,遍地有毒食品,遍地污水毒空气。面对如此情状,人们怎么能不怀念故国,不怀念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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