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维稳与民主
人们的抗议行动会趋于日常化,和平化,制度化,个人或小群体利益和冤屈的民主表达机制会完善起来。每当有不公正发生,就会出现和平抗议,而各级政府应当去做的事情就是有效地解决这些抗议提出的问题。考核地方政府的政绩效率不应当以出现群聚事件的数量为标准(因为有时这些事件有偶然因素,甚至有地方民俗特点),而应当以成功平息抗议事件的比例为标准。应当以所有的抗议事件和上访案件数为分母,以成功解决公正解决以致平息了的抗议事件和上访案件数量为分子,比例越高,考绩得分越高。这样就会使地方政府官员改变动辄动用警察镇压,抓人,阻拦上访人员的做法,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既维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也使中国在公民个人和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上逐步完善起来,而这个利益表达机制正是民主制度的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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