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晖:“哲学”范畴的中国化及其内在问题
方朝晖:“哲学”范畴的中国化及其内在问题 进入专题 : 哲学 中国化 ● 方朝晖 ( 进入专栏 ) 内容提要:20世纪以来,中国人在引进西学的过程中所犯的最大错误之一就是从中国文化自身的传统出发来理解西方思想。作为一个现代学科范畴,“哲学”本来是从西学中借来的,但是借来以后立即被中国人把它“中国化”了。文章论证认为,把“哲学”普遍地理解为一门关于世界观、人生观或方法论的学问,这一理解与中国古代学术传统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但却与西方两千年来的哲学传统没有什么关系。在西方两千多年的哲学史上,从来没有哪一位重要的哲学家把哲学这门学科定义为一门关于世界观、人生观或方法论的学问;不仅如此,他们所说的“哲学”与中国人通常情况下对“哲学”的理解在思维方式上有天壤之别。但是由于中国人长期以来没有认识到他们对哲学的上述理解是从中国文化自身的学术传统中来的,与西方人对作为一门学科的哲学的理解存在着思维方式上的根本区别,致使他们在阅读和研究西方哲学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误读,造成了许多严重的曲解。 在今天中国人的日常语言里,“哲学”作为一个名词被理解一种人生的智慧,作为一门学问被定义为一门关于世界观、人生观或方法论的学问,这是极为普遍的做法。在今天几乎所有的中国人写的哲学教科书里,“哲学”一词几乎都被这样定义的,并认为哲学的意义就在于指导人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问那些对人生、社会或世界的某一个方面有深刻见解的人是不是学过“哲学”,而称那些有深刻道理的话为“寓含某种哲理”。 1918年,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一书中讲到“哲学”的定义时曾说:“凡研究人生切要的问题,从根本上着想,要寻一个根本的解决:这种学问,叫做哲学。”(胡适,1996,1) 1930年,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一书中论及“哲学”之定义时认为,哲学的定义可从其内容得知,其内容包含三大部分,即宇宙论、人生论、知识论或方法论(冯友兰,1961,1-4,7)。 胡、冯二人对于哲学的上述定义在中国是极具代表性的。 1. 这一理解来自中国文化自身的传统 把“哲学”理解为一门关于世界观、人生观或方法论的学问,这种理解的精神实质是把哲学当作一种人生的智慧,并认为这种智慧的根本意义在于帮助人们摆脱人生的烦恼,解除人生的痛苦,找到人生的归宿。所谓“世界观”、“人生观”及“方法论”三个领域的划分,是针对这门学科所研究的对象得出的,即只有通过对世界、人生、社会等的正确认识,并掌握获得这种认识的方法,才能使人生得救。由此可见,这种对于“哲学”的理解的根本点在于一个“用”字上。 把“哲学”理解为一门关于世界观、人生观或方法论的学问,与中国古代学术传统中对于学问的目的及宗旨的理解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我们知道,古人常把那些对人生及世界的真谛有深刻领悟的人如孔子、老子等称之为“哲人”或“圣哲”。在《尚书》、《诗经》、《左传》、《礼记》等书中有不少诸如“圣哲”、“先哲”、“哲人”、“浚哲”、“明哲”之类的术语。i] 概括起来讲,先秦著作中普遍把“哲”当作一种人生的智慧,指对小到人生、大到宇宙的真谛的认识;而所谓“圣哲”或“哲人”就是指通过对人生、社会、政治、国家、天下乃至宇宙的真谛的深刻认识,找到了人生的归宿或懂得治国平天下的人。因此“哲人”、“圣哲”就是指有大智慧的人。《说文》:“哲,知也。从口折声。或从心。古文哲从三吉。”《尔雅·释言》:“哲,智也。”古汉语中“知”、“智”通。在道家或佛教经典中,这种理解同样存在。如老子《道德经》中有“知人”,“知和”,“知常”,“自知”,“有知”等一系列用法,又曰“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第53章),正是把求得人生的智慧当作学问的根本目的。《庄子》屡用“大知”与“小知”相对照,以各种形象的比喻来讽刺人们的各种无知的情形;所谓“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逍遥游》),“大知闲闲,小知间间”(《齐物论》),亦表明庄子是以与上述类似的人生的智慧为学问的旨归。又如佛教的主要经典之一《金刚经》全称是“金刚般若波罗密经”,其中“般若”即“智慧”之义,六祖慧能将“金刚般若波罗密”七字释为“大智慧,到彼岸”。 在儒家及佛教经典中具备了人生的大智慧的“哲人”又可称之为“先知”、“先觉”或“觉者”。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有理由认为,今人把“哲学”理解为一种关于人生观、世界观或方法论的学问,从根本上说与中国文化中自古以来对于学问的根本的认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然而我们不能不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尽管古人常常会使用“哲人”、“圣哲”一类的术语,却从来没有人把自己的学问称之为“哲学”的;他们曾把自己的学问称之为“经学”,“道学”,“理学”,“心学”,“玄学”,“义理之学”,“心性之学”等等,但从未有将其称之为“哲学”者。必须提醒人们注意的是,把“哲学”当作一门独立的学科,乃是西洋从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而中国人谈论“哲学”这门学科,其实也是从西洋学来的。日本人最先用“哲学”来翻译”philosophy”一词(刘正琰,1984),从此“哲学”这一名词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日益普遍地得到使用。而将中国古代许多不同的学问——其中包括儒家、道家、佛教乃至先秦诸子的各种学说,包括被古人称之为“经学”,“道学”,“理学”,“玄学”,“义理之学”,“心性之学”等各方面的思想——综合到一起给他们起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哲学”、“中国哲学”或“中国哲学史”,则是起于中国近代,是非常晚近的事情。 这样一来就发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事情,即中国人用“哲学”一词来翻译西洋人”philosophy” 一词,而同时他们对“哲学”一词的理解却完全来自中国人自身对于学问的有关理解。那么这种理解究竟对不对呢? 2.这一理解的精神实质是求“用” 把“哲学”理解为一种人生的智慧,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把它称为一门关于世界观、人生观或方法论的学问,这种理解的精神实质是把哲学当作一种可以帮助人们摆脱人生的烦恼,解除人生的痛苦,找到人生的归宿的人生智慧。所谓“世界观”、“人生观”及“方法论”三个领域的划分,是针对这门学科所研究的对象得出的,即只有通过对世界、人生、社会等的正确认识,并掌握获得这种认识的方法,才能使人生得救。由此可见,这种对于“哲学”的理解的根本点在于一个“用”字上。现举几例证之: 冯友兰说在早年写一篇名为“论哲学与人生之关系”的文章区分了“活哲学与死哲学”:“什么是活哲学呢?能成为一种力量,领导人的行动的即是;反此,就是死哲学。”(冯友兰,1984,364-365)在晚年最后一部著作《中国现代哲学史》一书中,冯友兰更是把哲学的主要价值定位为“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他说:“哲学不能增进人们对于实际的知识,但能提高人的精神境界。我在《新原人》中指出,人的精神境界可能有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天地境界最高,但达到这种境界,非经过哲学这条路不可。”(冯友兰,1999,240) 唐君毅《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一书“导言”部分在论及“哲学之任务”时提出,哲学之所为即“求知彼足以为元序、大类、大全之概念义理,以说明宇宙与人生者”,而哲人们这样做则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由于其欲成为一无限唯一之生命之目标为其根。”(唐君毅,1977,617)由此出发,唐先生进一步认为“哲学之目标在成教”:“故凡哲人之言说,初虽是说其所学,而其归宿,则皆是以言说成教。故说所学非究竟,以说所学成教,方为究竟。”(同上书,621,623)ii] 方东美认为,哲学的智慧在于通过成就“先知、诗人、圣贤”的综合人格来产生伟大的行动: 哲学的智慧眼光总是要根据过去,启发未来,而对未来的一切理想又能根据现在的生命、行动去创造,才能构成所谓的‘先知、诗人、圣贤的综合人格’……借用司马迁的名词,一位哲学家应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如此成就的知识系统才能应付这个世界。哲学家应当回想过去、透视现在、制定未来的蓝图。(方东美,1992,267-268) 张岱年先生1936年写成的“人与世界——宇宙观与人生观”一文中说: 哲学可以说是最高指导原理之学。哲学乃自觉的探求自然与当然之基本原理,以为行动之指针。……哲学是指导生活与知识之原理系统中间论述哲学考察宇宙、考察人生、考察知识乃至考察哲学本身——即哲学三部门宇宙观、人生观、知识论等的形成过程——皆是人的自觉。——引者生活中发生问题,哲学乃想出解决问题之方法者;而实际解决问题者乃是行动,是实验,是革命,是作为。哲学是行动之指针。(张岱年,1936,301。粗线为引者所加) 张岱年先生这种关于哲学的作用的观点今天也常被说成“哲学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 此外,高清海等亦有类似之观点。他说,“哲学”研究世界与“科学”研究世界的根本分野在于前者是“出于关心人才去关心外部世界”,而后者则只提供关于外部世界的客观知识。因此他说“哲学研究世界,从归根结底的意义说,主要还是为了理解和把握人自己”,是为了“要对人、人性、人的历史发展有一个清醒的估量和认识。”也就是说,哲学的世界观本质上是为了建立人生观的需要(参高清海,1997a,“总序”)。 所有这些理解尽管不尽相同,但都有一共同点,即将哲学的根本任务规定为对生活或人生有某种指导意义,也就是说,哲学的主要特点在于一个“用”字。这与西方人两千年来的对于哲学这门学科的一贯理解是否相符呢? 3.Philosophy:作为一门学科与作为一个日常用语 从表面上看,philosophy (philosophia) 在希腊文中原义确是指“爱智慧”之义。但是如果我们对这一术语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这样一个由词源学考证得出的结论上,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必须掌握西方人在通常情况下是怎样使用philosophy这个术语的。我们知道, “philosophy” 一词在西方语言中虽然有多种不同的涵义,但是基本上有两种不同的用法,即一种把它理解为日常生活中的智慧,和中国人的理解相近;另一种则是把它理解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其它许多门学科相并列。这两种用法在西方迥然不同。前一种理解是从广义上使用,而与人们把philosophy当作一门独立的学科对于它的理解迥然不同。正因如此,西方一般的工具书、哲学百科词典等在讲到philosophy的定义时,都不得不首先明确区别这两种完全不同的philosophy之义。例如:以Antony Flew 为顾问的A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 一书在讲到philosophy一词的含义时指出,在一种情况下,人们使用该词来表达对人生或事物的经典式、概括式的认识,通常可指当事人的价值信仰,也可指一个人对事物一般本质的看法(to take an aphoristic overview that usually embraces both value-commitments and beliefs about the general nature of things)。但是这种理解和存在于大学哲学系等教育机构之中、作为一门学科(an academic discipline by departments of philosophy within institutions of tertiary education)的 “philosophy” 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广义上的用法,后者则是“学科”的专门用语(Antony Flew,1979,”preface”.)。G. H.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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