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

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33]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有话要说网友: 我已谈了对现行文本宪法的看法,不想再费时间,也不想有碍此文的留言。 专此表示,恕不另行告知。 用户: 斯文汉 发表于:2011-5-25 22:37:51 支持 (3) 反对 (0) [32]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文革结束后,我们就把毛主席请下了神坛,但是由他老人家及其战友们创建的组织—共产党却仍然以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待在神坛上,说什么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事实表明当代中国的一切不公不义的现象都是由这个党的独裁专制造成的,中国要向现代化迈进,只有把共产党请下神坛,而真正把人民送上神坛,使人民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受侵犯                                     用户: pzm棉花 发表于:2011-5-25 22:19:38 支持 (9) 反对 (1) [31]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作者的建议是痴心妄想。党领导一切是共产党的宗旨,老祖宗列宁时就定下来了。这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根基。我们党永远不会放弃。 用户: 纯信之士 发表于:2011-5-25 22:14:04 支持 (2) 反对 (3) [30]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应该的事情太多了,不应该的事情更多,写在纸上的远不及抓在手里的实惠。 用户: 2wing 发表于:2011-5-25 22:08:02 支持 (1) 反对 (0) [29] 回复[26]和[28] 宪法序言里的“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和总纲第一条的第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讲的就是国家在谁谁的领导下,把存在着领导权(看清楚,是领导国家的权力)这事确定了下来,对不? 至于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里的“一切权力”是否包括领导权(即领导国家的权力),我没权力给出解释,但跟你一样可以猜测。我的猜测是不包括领导权,就是说,惟领导权不属于人民。 我个人的看法或猜测是,宪法序言、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了在“国家的一切权力”之上有一个领导国家的权力,以及为什么是党拥有这个领导权。 如果不这样理解,而是认为领导权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中的一项,或者平行平级,则第一条“…领导…的国家”跟第二条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构成典型的悖论语句,也就是自相矛盾的语句陈述。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宪法序言和第一第二条以外,宪法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所有的法律文本中就再也没有描述领导权跟其他“一切权力”之间的关系。而“一切权力”中各种权力之间的关系在其他法律文本中都一一给出了规定或描述。 以上仅仅是个人看法,与各位交流。 用户: cardamom 发表于:2011-5-25 22:07:24 支持 (4) 反对 (1) [28]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查遍宪法,没有一条规定中国共产党享有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更高的最高领导权(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没有一条规定共产党享有对于军队的最高领导权。毛泽东(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及其“缔造”、控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在宪法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控制权。     毛泽东及其中国共产党所行使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控制权没有宪法依据,更没有“党权高于一切”的权力。 宪法序言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条是陈述1949年前的历史。     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第二条矛盾。“领导”、“坚持”、“完善”等等不是权力。泛泛而言,其他政党和公民也可以有或者没有这个义务认可这个“国家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国家。管理、建设国家,与什么主义、思想、理论不搭架。你这个政党喜欢什么主义、思想、理论,是你们的事。全世界的实践已经证明:这些“主义、思想、理论”与“富强、民主、文明”没有逻辑关系。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共产党只是“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之一,理当“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序言》是描述性文字,和《总纲》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不在宪法条文里列出?不得与“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相冲突。 以上为宪法序言 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因此,共产党控制军队,控制党禁、报禁没有宪法依据。     赞成“党权高于一切”的人可以举出宪法条文(哪一条哪一款?)拍砖。举出共产党控制军队,控制党禁、报禁的宪法依据。 用户: 有话要说 发表于:2011-5-25 20:17:35 支持 (15) 反对 (0) [27]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只有打破万恶的极权体制,中华才有希望! 用户: 湖医生 发表于:2011-5-25 19:49:21 支持 (12) 反对 (0) [26] 回复[25] 回复[25] “写在宪法序言里。 至于怎么运作、什么关系,我没有解释权。” 请理解较真: 一,你已经解释并宣扬了,即[25]帖: “宪法里规定了党有领导权,所以才党权…” 这不是揪辫子,讲事理:宪法规定了“党有领导权”、“  党权”,对吧? 二,你实际指现行宪法序言内容,它阐述了党的近现代史观,绝对强调了自已功绩,但如此宣言式表述,是否具“宪法规定”价值,仍为争议,而中共迄无一次正面回应,全国人大迄无一次解释党权、党有领导权的决定,这是事实吧? 三,现行宪法序言内容有如此中国人民将继续在中共领导下……表述,而这是否具“宪法规定”价值,迄今仍无定论。 四,如宪法序言与正文具同等法律效力之说,著名有已退职而离休的前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某在一九八九年六四以后,在与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座谈时曾如此宣称,然而此会、彭某身份及其说法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对吧? 五,我个人看重宪法学专家张千帆等阐述的宪法知识。 六,惟一有权解释宪法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而无解释权的人士则是可以谈认识宪法的,但同样可以讨论吧? 七,我认为现行宪法通过授权规定赋予全国人大的新立宪法职权,而仅赋予修宪职权,此为明显的违宪(在同一文本的自相矛盾)设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的原则、规范,属于典型的霸道规定。 用户: 斯文汉 发表于:2011-5-25 19:47:46 支持 (4) 反对 (0) [25] 回复:[22] 写在宪法序言里。 至于怎么运作、什么关系,我没有解释权。 用户: cardamom 发表于:2011-5-25 19:04:23 支持 (5) 反对 (0) [24]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党权高于一切”的理论渊源是列宁的“以党治国”思想,体制基础是斯大林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模式。对这种思想和体制,德国共产党创始人罗莎·卢森堡曾进行过尖锐地批评。她指出:没有普选,没有不受限制的集会和自由,没有自由的意见交锋,任何公共机构的生命都会逐渐灭绝,社会就成为没有灵魂的生活。公共生活逐渐沉寂,只是由党的领导人对社会进行着指挥和统治,不时将一些被挑选出来的臣服者召集来开会,聆听领导人的讲话并为之鼓掌。这根本是一种小集团式的统治,根本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 —————– 当毛说出我们就是秦始皇加马克思时,事情的实质就在异化了。我想任何人都承认,秦的专制就是代表他那皇朝一小撮的,秦始皇专制只可能是一小撮人的专政,并想以他为始并传万世的,否则何叫始皇帝。而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原意(先不管你喜不喜欢),这是一种代表无产阶级大多数,是大多数人的专政。而这种无产阶级的大多数人的专政与那种秦始皇的极少数人的寡家专政,是不完全可能兼容的,(一个是两千多年前的旧制,一个是两千年后性质完全不同的新制。)更何况,秦制与社制,是完全两种不同实质的水火不相容的制度,纯粹是两回事,怎么能相加兼容呢呢。当毛说我们是秦始皇加马克思时,那么,产生“这根本是一种小集团式的统治,根本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的特号悲剧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而这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千年老妖秦制专政,就是这样借马克思之“尸”彻底地以人民的名义完全还魂了。 用户: 无待 发表于:2011-5-25 18:08:47 支持 (9) 反对 (0) [23]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这个党的本质是什么?它就是一个7000万人的‘扶轮社’,这些人加入进去是因为他们能得到好处.”   用户: david111 发表于:2011-5-25 17:41:59 支持 (8) 反对 (0) [22]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宪法里规定了党有领导权,所以才党权… 用户:cardamom  发表于:2011-5-25  17:04:42 怎么规定的? 宪法正文的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及其权限、运作与你所称党权是什么么关系、怎么运作? 用户: 斯文汉 发表于:2011-5-25 17:15:33 支持 (10) 反对 (0) [21]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宪法里规定了党有领导权,所以才党权… 用户: cardamom 发表于:2011-5-25 17:04:42 支持 (1) 反对 (7) [20]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党权高于一切,党产囊括一切,党利重于一切。 用户: ltqf 发表于:2011-5-25 17:04:50 支持 (14) 反对 (0) [19]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党权高于一切”的观念和体制,无疑是对党的性质、对党的领导本质内容的严重侵害和反动,其实践结果只能是孳生和孵化出一个打着共产党旗号、埋葬共产党事业的特权集团。能否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沉重桎梏,不仅直接关系到共产党能否摆脱蜕化变质的危险性,也将直接决定21世纪中国的前途和命运。————作者 我的看法: 1、“孳生和孵化出一个打着共产党旗号、埋葬共产党事业的特权集团”已经成为了现实。 2、上述特权集团不但掌握了国家绝大部分政治权利,经济上也已具备对民众予取予夺的能量(如今的通货膨胀就是明证);他们“不怕鬼”、“不信邪”,“绝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 3、特权集团从人数上来讲,只是一小撮,也许只有中国人口的千分之一不到,但他们是当今世界最反动的势力之一,是包括所有有正义感的真正的共产党员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死敌。 4、要把这个特权集团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需要所有正义力量的集结和不间断的抗争! 用户: szyangsj 发表于:2011-5-25 16:40:45 支持 (18) 反对 (0) [18]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这篇文章确实有点好,好就好在找到了中国病的病原是“党权高于一切”,但是,在取缔党的特权后,依然没有处理好党权应该处于什么位置的问题。 事实上,不需要再提出什么处理方案,西方民主国家早已为我们树立了典范,人大和民众无需服从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只需要服从政府。而政府在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之下管理社会公共事务。 在普世价值体系内,不需要服从党的领导。 党充其量是提出主张、政策、赢得竞选的俱乐部或聚会。party一词固然有“政党”的意思,但是几个人在一起跳舞、会谈、过生日、聚餐也是party。西方的党(party)跟中国的党,意思并不完全一致。在美国,虽然也有党,但是没有固定的党员。这次竞选,你可以参加民主党,下次竞选,你觉得共和党的主张比较正确或有利于你,你就去参加共和党。当然,你也可以终生参加固定的党。 因此,在没有固定的党执政的条件下,处理党权和人大权的关系,非常自然。 用户: Darwin 发表于:2011-5-25 14:43:21 支持 (23) 反对 (1) [17]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在西方,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的启蒙运动,就是把高高在上的腐化了的“教会”组织(注意,是天主教会这个“组织”而不是基督信仰)从神坛上拉下来,复原了基督信仰的纯洁性,才有了后来的各种文明的现代化大发展。当下中国,就是要把这个高高在上的帮派组织拉下神坛,使其还政于国、还政于民。否则,一切都是白搭。 用户: 石头 发表于:2011-5-25 14:35:23 支持 (21) 反对 (0) [16]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呵呵,我的《社会主义实践反思录》要比这个深刻和彻底多了,本网不给发。有什么办法呢? 用户: xc4950 发表于:2011-5-25 14:07:24 支持 (3) 反对 (15) [15]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这才是一切祸乱的总根源。党居国上,是窃国。不把这个黑帮拉下神坛,中国永远也不可能走向现代文明。 用户: 石头 发表于:2011-5-25 14:06:05 支持 (25) 反对 (0) [14]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你和人民日报有什么区别请讲讲吗?为何把“世界正在让独裁者恐惧”这篇文章给屏蔽了,这篇文章在选网上只呆了三天,它和上面的文章意义是一样的,难道上面这篇文章也会是被屏蔽的吗?是上面的意思还是你们的意思?请讲讲道理啊! 用户: zxld123 发表于:2011-5-25 13:58:17 支持 (12) 反对 (0) [13]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共产党是人民群众的“工具”(邓小平语) 五十年代有一条十分醒目的标语,要求全体人民:作党驯服而有效的工具。 用户: 银杏树下 发表于:2011-5-25 13:12:52 支持 (12) 反对 (0) [12]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这是一句非常好的和正确的梦话。这个梦要再30年后醒来可能是现实。 用户: 横看天下 发表于:2011-5-25 13:04:05 支持 (11) 反对 (2) [11]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无比敬重茅老先生,坚决支持茅老先生,如果毛左乌有之乡们的举报被受理,那接下来就应该受理人民对毛的举报了,因为毛把那么多他的同事、下级都打成了反革命、叛徒、内奸、工贼并置于死地,这是不是对他们的污蔑和谋杀,毛是不是妄图推翻共产党?是不是妄图推翻中国和人民共和国?因为共产党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国家也不是哪一个人的家天下;毛泽东还杀死、整死、饿死了那么多的中国人民是不是妄图消灭中华民族?是不是犯了反中华民族罪和反人类罪?我们拭目以待。      ——12-34-56 ——————————     仅仅点击“支持”,已经不足以表示支持。特别支持!!! 用户: 有话要说 发表于:2011-5-25 12:20:45 支持 (45) 反对 (0) [10]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谢谢! 这个桎梏祸族殃民,也乱国。 用户: 斯文汉 发表于:2011-5-25 11:45:00 支持 (26) 反对 (0) [9]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无比敬重茅老先生,坚决支持茅老先生,如果毛左乌有之乡们的举报被受理,那接下来就应该受理人民对毛的举报了,因为毛把那么多他的同事、下级都打成了反革命、叛徒、内奸、工贼并置于死地,这是不是对他们的污蔑和谋杀,毛是不是妄图推翻共产党?是不是妄图推翻中国和人民共和国?因为共产党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国家也不是哪一个人的家天下;毛泽东还杀死、整死、饿死了那么多的中国人民是不是妄图消灭中华民族?是不是犯了反中华民族罪和反人类罪?我们拭目以待。 用户: 12-34-56 发表于:2011-5-25 11:25:21 支持 (46) 反对 (2) [8]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在中国,实际上是党与国不分的,跟战争年代是一样的。如果有人提出,在基层应是行政出面领导,党委只起监督作用,不起领导作用,这个人就成了反党分子了。 用户: zengmomo 发表于:2011-5-25 11:19:16 支持 (23) 反对 (0) [7]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先把此文复制保存再说,别被和谐了。谢谢作者是说的真话,可却和另一个吴大人说的绝不相左,这个桎梏如何打破,盼望作者进一步阐述! 用户: zxld123 发表于:2011-5-25 11:14:12 支持 (24) 反对 (0) [6]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无论一个党的理论有多么高妙,它的组织有多么庞大,它的信仰有多么崇高,但它终究不是一个国家的全部,而是被一个国家所包容。不认同一个党的理论和主张,不参加这个党组织的人,到底占一个国家的绝对多数人口。从这个层面上讲,用党权代替政权,用文件代替法律,用决议代替政令,用党的一个专职部门代行国家一个行政机关的职责,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因为党的意念绝不能代替国家的意志,代替全体国民的意志。但在当今的中国,用党权替代政权,用党意代表民意,用党内少数人的意志强奸多数国民意志的行为却屡屡发生,以至于发展到见怪不怪的地步。中共建政六十多年来,大大小小的运动一个接一个,哪一个不是党发动和领导的,但对国家的进步,人民的富足有重大影响的,几乎乏善可陈。时下,从高端到基层,上上下下无不在为维护、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奋力拼搏,网络封堵,舆论清源,警察维稳,这在历史上都没见过阵仗,真叫国人大长见识,叫外籍人大开眼界。为了一个组织的生态存在,在一个国家内竟如此大动干戈的举全国之力,你说这是“立党为公”呢?还是为了一己之私呢? 用户: 海底听涛 发表于:2011-5-25 11:07:11 支持 (36) 反对 (0) [5]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大多数人都明白,人大是个花瓶包括政协工会妇联各种协会等所谓社会组织,一党独大的后果就是一党专制,必然腐败。现在选网能敢提出来,没被和谐,看来是天气有点变晴了吗?还是进步了?但愿不止能说,还能督促高层落实为盼! 用户: zxld123 发表于:2011-5-25 11:07:26 支持 (26) 反对 (0) [4]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不时将一些被挑选出来的臣服者召集来开会,聆听领导人的讲话并为之鼓掌。这根本是一种小集团式的统治,根本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 ——————————————     也根本不是什么“工人阶级专政”(——宪法)。     也根本不是什么“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宪法)。     那么这种“阶级斗争”、“专政”又是谁在代表这个“阶级”,又在向谁进行“斗争”、“专政”呢?     那么这种“阶级斗争”、“专政”又有多少正确性、合法性呢?     那么这种“阶级斗争”、“专政”当然只能导致灾难。     那么这种“阶级斗争”、“专政”当然不能够实现宪法第三十五条了。 用户: 有话要说 发表于:2011-5-25 9:26:53 支持 (34) 反对 (0) [3]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结果群众认为政府是不中用的,一切要决定于共产党。于是要钱的是共产党,要粮的是共产党,政府一切法令都是共产党的法令,政府一切错误都是共产党的错误,政府没有威信,党也脱离了群众。这实在是最大的蠢笨。”——邓小平  1941年 ——————————————     除了“政府一切错误都是共产党的错误”变成政府一切错误都是“敌对势力”的错误以外,不是更加变本加厉了吗?     没有共产党的错误,中国哪里有这么多腐败、特权集团、无法无天? 用户: 有话要说 发表于:2011-5-25 9:11:56 支持 (42) 反对 (0) [2]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先不要细读文章的内容,就只讲这个命题就是个大胆的观点。且不说选网能将她刊登出来需要勇气,更需要环境。在毛泽东时代这真是篇地地道道的极右的言论呀!这真是说明社会进步了。 用户: 银杏树下 发表于:2011-5-25 8:36:06 支持 (50) 反对 (0) [1] 回复:冲破“党权高于一切”的桎梏 毫无客气地讲,这是时代的最强音!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这也是中国进步的方向! 用户: 傅一河3 发表于:2011-5-25 8:31:25 支持 (70) 反对 (0) 加载中…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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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左派网站万人署名 “公诉”茅于轼辛子陵 (2011-05-25) 早报导读 社论:解除政治领袖的“紧箍咒” 李顺福:检讨部长薪酬是顺应民意的一大步 王瑞杰:将集思广益检讨教育政策 出任委员会主席 革新党质疑余福金是否称职 ● 于泽远 北京   针对经济学家茅于轼4月发表一篇抨击中共前领袖毛泽东的文章,中国著名左派网站《乌有之乡》号召网友集体签名,以“公诉团”的名义向全国人大和司法机关控诉茅于轼和《红太阳的陨落》一书的作者辛子陵。   茅于轼4月26日发表题为《把毛泽东还原成人——读 》的文章,指毛泽东1949年后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造成无数人丧生,包括1959年至1961年的大饥荒导致3000多万人死亡,并指“毛泽东还把人间一切美好的东西加以破坏,中国几千年积累的文化,理想,道德,艺术,全部被否定”,“把对社会最有用的知识分子一个个打倒,甚至逼他们自杀,把宣扬善的宗教领袖关进监狱,甚至干脆杀掉。”   文章说:“在他(毛泽东)眼中,人民只不过是一堆肉,是叫喊万岁口号的工具。权力完全控制住了他的生命,他为此而完全疯狂了。”   茅于轼的文章显然激怒了众多以捍卫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为己任的众多网友。《乌有之乡》网站近日发布对茅于轼和辛子陵的“公诉书”,在全国各地号召网民签名,组成“人民公诉团”,打算在6月15日将名单和“公诉书”提交全国人大,“向人民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起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的请求,希望人大对这一事件予以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以平民愤,以慰人心。”    来自《乌有之乡》的消息说,前天上午,北京的马婷娜、陈晶等四人将有近万名网友联署的《对茅于轼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诽谤罪”的举报状》专程送达到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一名官员听取了四人“反映大汉奸茅于轼侮辱毛主席、攻击共产党、颠覆社会主义中国的犯罪事实”。   前天下午,北京公安局官员电话回复举报者说,收到了有关网络举报材料,“经过向公安局领导汇报,领导非常重视这个案件。”同时,王明红等五人也将同样内容的举报状送到了北京市检察院。 签名者包括 毛泽东儿媳刘思齐   在“公诉书”上签名的包括毛泽东长子毛岸英的遗孀刘思齐、北大教授孔庆东、反伪气功知名人士司马南等。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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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亿人口只有一个思想,就是毛泽东思想

“六个不搞”究竟是何道理? ——国事大家谈  曹思源  2011-04-19 22:58:47   吴邦国同志今年三月十日在人大会上所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六个不搞”,即“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作为一个公民,我反复阅读,觉得问题严重,事关党和国家的安危,涉及普世价值,不能不进行一番商榷。   一、靠什么来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吴邦国同志,您说“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那么您要搞的是什么呢?当然是一党执政了。如何实现一党执政?您在同一个报告中说了,要从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的领导核心。这里就暴露出问题来了。众所周知,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您要用法律的强制力来确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而今天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或曰领导地位实际上靠的是民心,即选民发自内心对共产党的拥护来实现。对于共产党所提的候选人,选民有权投赞成票,也有权投反对票,即使投反对票也不会受到法律惩罚;在这种条件下,大多数选民投了赞成票,使大多数候选人有了法定的多数票,光荣当选,这才使得共产党享有了执政权或曰领导权。每一张反对票对于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无疑都是一个负面因素;但是,反对票同样受到法律保护,选举制度才是民主的,获胜者的执政地位才是合法的。这就是相反相成啊!如果要以法律的强制力来确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那就要对每一位敢对共产党投反对票的人予以法律制裁,那就等于剥夺选民的自由投票权,那就意味着把共产党推到反民主、反历史的地位上去了。   想当年国民党就是以强权暴力维持其政权,最后却没能确保其执政地位,而是被赶到一群海岛上去了。殷鉴不远啊!   应该说,共产党并不害怕批评者,因为共产党向称随时准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可怕的倒是以维护党的名义,制造党与人民群众的对立。这是最值得警惕的。    二、思想岂能垄断   吴邦国同志宣布“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其意是说,指导思想只能是唯一的。其实这个意思并非今天的新发明,远的不说,至少林彪就有这个意思。   1966年3月11日林彪就工业交通战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写的一封信中说:我国有七亿人口,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思想,革命的思想,正确的思想,这就是毛泽东思想。有了这个思想,才能保持旺盛的革命干劲,才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文革期间风行“七亿人口只有一个思想,就是毛泽东思想”,成为国际大笑话。那时无数“造反兵团”、“战斗队”都不敢搞指导思想多元化,打的旗号一律都是毛泽东思想。虽然那时毛泽东本人还健在,但是谁也判断不了究竟谁的指导思想是“真正的”毛泽东思想。事过境迁,人们终于知道了,这种“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的思想带给神州大地的悲剧竟是如此之深重而惨烈!   其实,思想不能搞垄断,思想发展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马克思主义常识告诉我们:存在决定意识,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状况。一个人的思想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另一个人的部分思想,但是要强迫另一个人接受其“指导”,改变其思想,则不可能。不但革命领袖做不到,警察对囚犯做不到,父亲对儿子也常常自叹 “做不到”!不同思想观点相处的最好方法就是平等讨论、充分说理、求同存异。如果需要作出决定的话,那就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保护少数。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三、谁能对抗世界宪政潮流?   在被舆论称作所谓“五个不搞”的指示中,您宣布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这里已经包括了两个不搞,此前此后分别还有两个不搞,算起来一共有六个不搞了。   当今世界94%以上的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是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权力机构。三权不得集中于同一个机构。三权分立,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这就是民主宪政的世界潮流。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谁也不例外。   权力需要制约,任何权力不受制约都不得了。人类反封建、反独裁的历史经验已经反复证明,任何国家都应当分权制衡,而不能高度集权。不能允许有一个至高无上、统帅一切、不受其他权力机构制约的权力中心。中国共产党在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之后,经过痛定思痛,也早已认识到:“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邓小平1980年8月18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此外,为什么不能搞两院制?令人不解。   据统计,如今全球议会中,实行一院制的占55%,两院制的占45%。显然,这与姓“资”姓“社”无关。仔细考察,世界上中小国家大都采用一院制,大国大都实行两院制,而中国则宣称坚持一院制。   不过,中国每年都要兴师动众召开两会,即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请问,每年两会是不是可以改为只开一会呢?我想那恐怕做不到。两会都要开,一个不能少。既然如此,为什么就偏偏不能搞两院制呢?这两会与两院制有什么本质区别?我倒是想,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不妨出份材料,讲讲一院制、两院制的来龙去脉,分析它们究竟有何优劣,让天下人独立思考,进行权衡比较。    四、   联 的 邦制问题不妨研究之   吴邦国同志在不讲明理由的情况下,突然宣布“不搞联 的 邦制”,确实让天下人大吃一惊,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味道。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至今在国家结构上一直是个单一制的国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来也没有提出讨论要不要搞联 的 邦制的问题。就我所知,倒是中国共产党1922年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本党任务和奋斗目标,其中之一就是“用自 的 由联 的 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 的 疆,建立中华 的 联 的 邦 的 共和国”。   目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七个国家中,有印度、美国、巴西、俄罗斯、巴基斯坦等5国实行联邦制,所占比例为71%;而在国土面积最大的七个国家中,除了中国以外,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巴西、澳大利亚、印度等6国全部实行联邦制。因此,如果说联邦制比较适合大国的发展,应当说是有根据的。中国既是人口众多,又是幅员辽阔的大国,对联邦制的经验,很有认真了解和借鉴的必要。   1960年毛泽东主席就曾对到访的日本友人木村一三先生说过:我们从中国自己的角度出发,研究了美利坚合众国在短时间内取得经济高速增长的秘密。从结论上讲,就在于“合众国”。美国这个秘密,对我们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是非常宝贵的经验。(新华社《参考消息》2003年12月9日第九版)   吴邦国同志,您看看毛主席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有何感想?看来无论搞不搞联邦制,都大可不必把联邦制一棍子打死。从国家长远利益考虑,对联邦制问题不妨多多研究、集思广益,最后按程序办事,慎重决策。   五、不搞私有化是什么概念?   吴邦国同志要求不搞私有化的这句话很含糊。简单地说,至少有两个问题:   第一,您所说的私有化是什么概念?用什么统计口径计算?譬如说,如果在中国工业经济总产值中,国有经济降为零,以私有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上升到100%,就是私有化,那请您放心,这种单一所有制经济谁也办不到,因而永远不可能出现。   如果说,中国工业经济总产值的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总产值降到50%以下,非国有经济总产值上升到50%以上算是私有化的话,那么,中国工业经济早已私有化了。据《中国统计年鉴》系列数据,中国非国有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比重在1998年便已达到50.4%,尔后各年的此项比重依次是:1999年为51.1%,2000年为52.7%,2001年为55.6%,2002年为59.2%,2003年为62.5%,2004年为65.2%,2005年66.7%······   第二,如果按上述标准判定经济私有化,中国经济早已私有化了。这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33年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之一。现在再要求“不搞私有化”,恐怕为时已晚。如果现在您还要力挽狂澜,恐怕得发出以下号召:“必须降低私有经济发展速度,降低私有经济的比重”、“坚决打退私有化浪潮”……   真要照此逻辑搞下去,那岂不是极左路线大回潮?那还不把中国经济搞乱、把大好形势搞乱?我想您的本意恐怕也不至于如此吧。    六、国家大事要让天下人共议    “六个不搞”给读者的印象是不讲道理,或不屑于讲道理, 甚至概念不清、不知所云。这“六个不搞”的文风,倒有点像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不过这种文风已经吃不开了。21世纪的中国老百姓已经敢于向领导干部问问“这究竟是何道理?”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包括常务委员和委员长)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由宪法和人大议事规则等法律予以规定。根据这些文件规定,全国人大的基本工作方式不是一言堂而是共同议事、表决,即逐项审议和表决通过具体的议案和法律案,形成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没有任何法律授权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任何名义对重大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做什么报告,要求全国公民和全国各单位遵循。对事关国家全局的重大制度问题的决策,远远超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职权范围。   吴邦国同志,您这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只用一句话(总共50个汉字加5个逗号和一个句号)就做了“六个不搞”这样的“指示”,您不觉得太匆忙了么?您心里就那么踏实吗?您不觉得这样讲“六个不搞”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越权行为吗?   如果换一种现代政治家演说方式,把“六个不搞” 改成“六个搞不搞”,把相关概念交代清楚,把您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个人意见讲出来,征求各位人民代表和全国公民的意见,鼓励天下人各抒己见、热议国事,或许效果要好得多。   以上意见仅供读者朋友参考。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2011.4.5   来源: http://wlcexp.blog.hexun.com/63448367_d.html 照顾兄弟:周二在阿富汗坎大哈,一颗路边炸弹爆炸,导致数十人受伤和约10名阿富汗建筑工人丧生,图为一名男子照顾他受伤的兄弟。 运瓶子:周二,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郊外的一个城市垃圾场,一名男子扛着装满可回收瓶子的袋子。 速成训练:周二,年轻的新兵在利比亚城市米苏拉塔参加训练。据反抗武装领导人称,新兵在接受六天的训练后就可上前线与卡扎菲部队作战。 类别: 转贴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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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毛派“公诉” 茅:正期待法庭上辩个清楚

    中国著名经济学者茅于轼上月在博客发表批毛檄文,历数毛泽东的恶行,招来大陆极左毛派人士的不满。以宣传和捍卫毛泽东思想为己任的“乌有之乡”成员群起而攻之,号称要对他提起“公诉”,引起舆论关注。据悉,大陆公民或者公民群体没有提起公诉的资格。     茅于轼这篇长达 5,000多字的文章堪称是一篇讨毛檄文,用词尖刻直白,指毛泽东“终究要完全走下神坛,剥离神像外衣,接受公正评判”;文章历数中共建政后毛的种种罪恶,包括搞大跃进致三年灾荒饿死三千多万人,为逃脱责任又发动文化大革命、逼死政治对手,更指毛奸淫妇女无数,因他在神坛上无人敢言等。     讨毛檄文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但文章随后被删除。这篇文章激怒了乌有之乡的网友。近两天,乌有之乡网站刊出了北京、上海、湖南、河南、重庆等省市对于茅于轼和辛子陵的“公诉书”。     茅于轼被列为第一被告,辛子陵则是第二被告。辛子陵榜上有名是因为,《把毛泽东还原成人》正是辛子陵所著《红太阳的陨落》一书的读后感。     在“公诉书”上签名的最引人瞩目的是毛泽东长子毛岸英的遗孀刘思齐和电视剧《毛岸英》剧组一帮人。“公诉团”指控茅于轼以极其恶毒的语言攻击、诋毁中共和毛泽东,篡改、捏造和丑化中共的历史。“公诉书”列举了毛的“功绩”,但却回避了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所带来的灾难。     茅于轼夫人赵女士对大纪元记者表示,“有威胁和骚扰电话打到天则经济研究所,但我们也不在意,没把它当回事”,她表示,目前茅于轼老师现在还很好。此前他们并不清楚还有“毛派”要“公诉”茅于轼老师的事,但一些朋友告诉了他们,不过这并没有使他们太在意,“不管它,随他们去吧。” 茅于轼: 正期待法庭上“辩个清楚”     茅、辛两人23日对港媒苹果日报表示,正期待在法庭上就毛泽东的功过“辩个清楚”!“我正等着他们起诉,这样毛泽东的功过问题,定能在法庭上辩得更加清楚了。”     听闻茅于轼被“毛派”所谓“公诉”,茅于轼的朋友,同是经济学家的綦彦臣对大纪元记者说,“现在,有几个地方,总起来有数百号人,要公诉茅于轼。我支持!由于我是茅老的朋友,这样表态有人不理解。我的后半部份表态是:被告不一定没理,被告赢官司也不罕见,所以,问题的关键是让茅老在法庭上讲讲。这要比他在经济学家圈子里发言,更有启蒙意义!恐怕中国现有司法体系不会也不敢给这个老头机会的。”     美国之音引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表示,这件事未尝不是件好事。他说:“法庭就可以提供一个公开的平台,大家对于如何评价毛泽东、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如何对待我们的现代的历史,有一种法律上的争辩,那么大家的相关的证据能够提出来。我想这个可能也是一件好事吧。” 贺卫方说,这些年来,对毛的个人崇拜卷土重来。新一代的年轻人,对于这段历史“两眼一抹黑”,因此现在有必要重补历史课。 传中共拟取消毛思想 惹左派不满     被左派追杀的另一位学者、解放军国防大学前主任辛子陵亦对苹果日报表示,左派网站乌有之乡发起的这场大围剿,目标不是针对他和茅而是中共,“他们是要逼中央就毛泽东的问题再度表态。”辛说:“前不久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不再将‘毛泽东思想’这个提法列入党的文件,引起左派惊慌,他们要借事件逼宫。”另据透露,中央军委前副主席刘华清今年初临终时,也曾建议撤销在天安门广场上的毛主席纪念堂。 是公诉还是集团请愿?     据悉,北京毛派组织“公诉书”的签名截止时间是星期一晚八点。6月15日,“公诉书”将递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据悉,按照中国的诉讼法,公诉要由人民检察院提出,公民或者公民群体可以自诉,但没有提起公诉的资格。公诉要向法院提出,而不是向人大提出。中国的检察官,称作公诉人。中国的公诉是刑事案。     根据中国法律,北京毛派的“公诉”,显然不过是部份公民的呼吁和请愿,距离进入法律程序及立案审理,路途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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