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宪政

张千帆 | 《宪法学讲义》序言

2011年09月28日 11:30:13        本书是我多年教授北京大学本科生基础主干课的讲义汇编而成。全书共24讲,正好对应一学期24次课,每次一讲、两小时。其中第一讲以中国当前的宪法问题开场,让学生们看到宪法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借以激发同学对学习宪法的兴趣。以后的讲座围绕八个单元的内容,大致每三讲为一单元。第一单元是宪法基本理论,三讲分别解释了宪法与宪法学的基本特点以及各国共享的宪法原则。第二单元是历史,三讲梳理了中外宪政的发展脉络。     第三单元是司法审查制度,分为两讲。之所以将司法审查放在前面,不仅因为它是重要的,而且因为它是宪政的起点。没有司法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的法律效力。这一单元通过案例讨论了司法审查的起源、司法审查的制度发展、宪法解释的规则与技艺、获得司法审查的权利及其界限、宪法解释的效力及其限制。     第四单元是中央和地方关系,实际上包含好几层意思。首先,在针对事项的调控方面,存在着中央和地方的权限划分问题,包括中央(联邦)政府的权限、地方(州)政府的权限以及两者之间的可能冲突。其次,中央和地方政府有时采取直接影响对方治理能力的措施。最后,单一制国家的中央和地方还存在着人事上的任免关系。在此三讲中,我们分别考察这几个层次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并通过具体案例讨论和评析中央权力的宪法限制、中央至上原则及其界限、地方保护主义的司法控制、地方自治及其限度等问题。     第五单元是政府结构和权力分配。在讨论司法与立法之间的关系之后,本书接下来讨论分权的其它方面:司法和行政以及行政和立法的关系。由于一般的行政和立法或司法的权力关系主要是行政法问题,我们在此限于讨论行政首脑或国家元首和其它宪法机构之间的关系,只有元首或行政首脑才享有宪法地位并构成宪法问题。最后,本书通过具体案例讨论和评析行政权的司法控制、行政权力的立法控制、行政权的制约和分享等问题。     第六单元是政党与选举。在考察了政府结构以及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之后,下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产生政府部门的人选。这对于任何体制的政府都是一个关键问题,因为无论政府结构设计多么合理,如果掌握实际权力的政府官员不对人民负责,那么这样的政府最终还是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民主是连接个体和集体理性的纽带:没有它,两者就会发生断裂,社会就会出现很多见怪其实并不怪的现象。人类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充分表明,要保证政府代表民意,就必须对政府最重要的职位实行民主选举,而选举则离不开政党的重要作用。这一单元的三讲探讨民主选举的基本原则、政党在组织选举过程中所具有的宪法权利和义务,以及关于政党与国家、政党与选举、民主选举的宪法原则。     剩下两个单元都是关于个人基本权利。第七单元分为平等权和自由权两讲。作为现代国家的一项普遍宪法价值,平等在各国宪法都有所体现。一般来说,一部宪法既可规定普遍平等,也可强调某些重要价值的特殊平等。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平等原则禁止政府通过法律或法律规范剥夺某些人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当然,法律规范看上去是为了某个历史上遭受歧视的人群保障更多的权利,但是这类规定仍然存在权利或利益冲突,也就是法律在给予他们更多权利的同时必将损害其他人的类似权利或利益,从而构成“反向歧视”。这个单元通过案例讨论平等的基本概念、不同歧视对象的审查标准、纠偏行动、基本权利的平等保护等问题,并通过具体案例讨论和评析宪法权利的渊源与适用范围、生命权及相关问题、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由于人的权利是多种多样的,这一单元的内容最丰富,司法判例也最有创造性。我们主要通过各个实体领域的经典判例或事例,展示法院如何创造、解释和限定权利。     最后一个单元是言论与新闻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民主社会普遍认为,政治言论对于自由民主的基本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因而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得受到任何限制。其它类型的言论——例如有关色情、商业广告或煽动种族仇恨的言论——则不具备这种重要价值,因而其受保护程度较小,在有些国家甚至可以受到立法的自由规制。另外针对私人的诽谤从来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为了允许公民没有后顾之忧地自由批评政府,政府官员可能至少得“牺牲”一部分名誉权。这一单元的前三讲主要讨论在宪法意义上最重要的政治言论自由,以及言论自由的进一步扩展——新闻、集会与结社自由。最后一讲探讨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相比,宗教信仰是人的更为内在的心灵活动,因而受到几乎绝对的宪法保护。由于中西文化的差异,谈论宗教信仰比其它问题更为困难。宗教信仰自由同时包含两个方面。宗教信仰自由则不但禁止政府通过压制和惩罚干涉宗教活动,而且还禁止政府在这个领域有选择地为某些宗教提供援助或其它形式的“方便”。这一讲通过具体案例讨论和评析宗教信仰自由的理论基础、宗教活动自由以及政教分离和立教条款等问题。     本来每次讲课还配备了我平时收集的许多资料图片,学生兴趣盎然,可惜由于数量太多、占用空间太大等原因,最后成书时不得不忍痛割爱。好在对于采用此书的教师,我们可以免费提供最新版本的授课演示文件,内含全部图片,权且作为一种弥补。     本书是我在北大常年教授大一学生宪法的心得体会,我首先要感谢在我课堂上切磋学艺、“指点江山”的全体同学。同学们刚从高中毕业,个个朝气蓬勃、热情洋溢、思维敏捷,每次下课都踊跃围着我提问,让我感觉自己也年轻不少。他们的兴趣和掌声激励我不断更新教学体例,他们的问题和质疑则促发我重新思考某些看上去已成定论的立场。本书的出版得益于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尤其是法学部邹继东主任的热情帮助;责任编辑谢海燕认真校读了全书并提出诸多中肯意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上一篇: 宪政改革的瓶颈与突破(下)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151)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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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施卫江:恐怖主义猖獗的伦理学反省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20 次 更新时间: 2011-09-28 20:06:33 施卫江:恐怖主义猖獗的伦理学反省 ——“九▪一一”事件十周年祭 进入专题 : 穆斯林 恐怖主义 自杀袭击 领地 高贵 感恩 集体责任 连坐 生殖权利    ● 施卫江       【提要】 当今世界,跨国境恐怖袭击活动十分活跃,其中最为猖狂、疯狂、残酷和血腥的莫过于由穆斯林宗教狂热分子主导的各组织所实施①。尽管这些恐怖组织和人员经受国际反恐力量的长期沉重打击,但它们还是如同苍蝇、蚊子、蟑螂、耗子般地顽强生存着,不断繁衍出子孙后代来,时时威胁世界的和平和安全,要彻底灭绝它们似乎遥无止境。究其原因,众说纷纭,在我看来,现代伦理学的种种缺陷是重要的一环,正是在不同宗教文明的国际政治较量中,道德制约因素的先天不足,导致了对恐怖主义活动的约束失效。以下为我罗列的各因素。     【关键词】穆斯林、恐怖主义、自杀袭击、领地、高贵、感恩、集体责任、连坐、生殖权利。          (一) 领地权属匮乏          穆斯林极端分子所从事的恐怖活动,从攻击目标地点上区分,可分穆斯林世界本土与西方自由世界(包括以色列)两大部分,而发生在后者对于世界文明的撞击尤为显著,因为后者,也仅仅唯有后者才是文明高度发达之地。恐怖袭击之所以频频得手,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不得不花费很大开支和人力去对付恐怖活动,在某种视角上说,恰因“家贼难防”。以纽约“九▪一一”、马德里“三▪一一”、伦敦“七▪七”等事件大案为例,执行恐怖攻击的穆斯林分子,大多数是定居在美国、欧洲的本地出生者,或是绿卡持有者,或是持有各种有效合法留居者,因为有了“合法”身份的掩护,为实施恐怖活动大大提供了便利。“九一一”之后,美国和欧洲土生土长的恐怖嫌疑人频频出现,恐怖分子“本土化”成为西方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     美国FBI ,CIA调查的资料表明:九一一袭击的实施者们在美国境内时都曾出现过违反移民法律的事情,但他们却能不费周折地多次自由出入美国,并在事件之前在美国已经从事过了违法事情,也就是说,美国移民局、国土安全局执行非常宽松的“请客”政策,其价值支撑的是,将美国人和欧洲人所拥有的“领地”权属性的遮蔽了起来。     去年,就在“911”恐怖袭击事件9周年之际,有一美国政府研究机构称,白宫在“消灭土生土长的美国恐怖分子”的工作中表现差劲,以致造成很多在美国出生和长大的年轻人最终投入了恐怖组织的怀抱。譬如,2008年,一群在美国长大的索马里裔青年人,不远万里前往索马里去“寻根”,并且最终成为了当地激进的武装组织成员。     人们不禁要问:同一家庭中的成员,怎么成为了家贼?答曰:异梦酣同床,家贼不觉耻,本非同根生,相残不觉狠。西方社会高度文明,主人敞开胸怀,迎接四方来客,可是这个加入了新来客的重组家庭中,多种族的凝聚力并不存在。身处西方社会少数民族中的一部分穆斯林成为了极端分子,频繁发起自杀恐怖袭击,显然是在忿恨的观念激励下作出的最高冲动形式,必定是出于对西方社会的极度不满。诱因之一,西方籍的穆斯林人士大多未能融入西方社会主流之中,他们尽管或许是第二、第三代移民,土生土长于斯,但天性禀赋定了型,终究未能归化入流,绝大多数的人士还是处于社会的边缘和底层拼搏,无法赢得主流社会的敬意,感到自己被整个社会所“冷眼,排挤,漠视,歧视,不公”,如此心境,恰为穆斯林激进组织所看好,臭味相投者即被招募入伍。     转换场景,反观阿拉伯穆斯林恐怖分子敢于走出自己的国家,去大肆袭击西方国家民众和民用设施,究其原因之一,是美国军队驻扎在沙特阿拉伯等海湾地区,从而“打扰了默罕默德的神灵”,或者,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派军队进驻伊拉克和阿富汗去打仗,显然意识到西方人侵犯了穆斯林的“领地”。更有甚者,认为,西方人士来到穆斯林国家帮助搞工程建设,也算作是侵犯了本地人的“尊严”,基督教教堂在多数的穆斯林国家尚不能建立起来,如此等等。在此必须指出,穆斯林极端分子实施恐怖攻击是作为报复,其借口“自己领地遭侵犯”,是与恐怖袭击西方的行为本身的“侵犯”,绝对不是处在同一层面上的对等政治或道德行为,我们只要简单地将这两者事件的主角相互调换,设身处地着想,该会引发怎样的本地人道德感情?总之,恐怖主义绝非正义。     汉字“领地”,近义词有:“领土”、“领域”,英文对应词汇有:manor, hereditary estate,domain,territorial land,territory。这些词汇无不表明了,土地先占有者的权属,或曰,先占有者对某物具有“优先效力”的性质,但是在当代伦理学的规则和范畴中,是完全缺失的。     当今的国际政治和国际法上,惯常使用“主权”一词,表明赋予以一个国家的政府对其所辖疆土及其地理领域内(如领土、领海、领空等)的一切人、物和事件拥有高度的控制和管辖的权利,在其“领土”上所掌控的各种机构(如法庭等)下拥有司法的审判权,而无需透过他国的指令来管理。国家主权概念的排他性质,就是从人们的道德情感“领地”推演出来的。     再者,归类于“领地”的排他性权属还有“个人隐私”概念,是指围绕在以个人为核心的四周不容侵犯的隐私性空间,它划定人与人在社会交往中应该保持的最小间距。《世界人权公约》第十二条云:“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理所当然,处在国家主权和个人隐私的中间位置,如地域市民、社群、民族、种族、国族、行会组织等等之间的交往也有着鲜明的“领地”意识和情感,先入者为主人。它作为人的最基本的道德情感之一,极其广泛地存在于世界各个民族、种族中间,并已经成为普世性社会生活中的人情世故,如中国人常说,入乡随俗,入境问俗,客随主便,先入者为主,先入庙门为长老,地盘意识,以及“地头蛇”组织等等。诸如:语言文字、道德风尚、风土人情等价值观,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等等,作为先期进入此地并在此开荒扎根者就天然拥有本地的“优先效力”权利。     遗憾的是,作为伦理学规范形态的“领地权属”并不存在。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表达了“差别原则”,以期纠正由于先天偶然性因素导致人们在社会分配上的“差别”问题,办法是改善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成员的不平等境遇。 按罗尔斯的这种理论,假如,某些人群先一步抢占了某块处女土地,对其获得了“优先效力”的权利,并从中得利,这些人群比起后来者具有分配上的优越性,那么这是不该所得,理应予以纠正,如此看来,“领地”不该具有“优先效力”。但是“差别原则”遭到了诺兹克为首的自由主义者的反驳,一个人对于某物拥有第一位的权益,因为正是此人生产出来了它,这是不言而喻的。权利就是正义,这个思路里边蕴含着“领域”的意识。我以为,土地,既是可供分配的赖以生存的产品,也是一种生产资料,可运作为再生产。以历史性的视点观之,作为“领地”的土地资源,不是当做天上掉下来的甘霖,偶然性降落到某个民族头上,而与先占民族先辈们的持续努力——开拓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可是算作为一种“生产”过程,排除了偶然性因素,尤其是先来者经历了长时间的“占据”,生存的土地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带上了先来者民族文明的深深烙印,同时,先来者长期在本土地上耕耘发展,使得开发者也带上了本土地的烙印,于是本地的人民就有了所谓乡恋乡愁,人与大地共休共戚。至于后来者不必需要原始的开荒历程,在先来者充分开垦开发的基础上,跨越式踏上文明高起点的台阶。从开垦开发,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领地”权属的存在是应该的、必要的。     现代西方主流意识形态大力弘扬“多元、平权、博爱、宽容”,于是以“消弭一切”的姿态消融了西方本地的“领地”权属性,于是,正当权益的缺位产生了非正义。哈佛大学的亨廷顿教授显然保持着清醒的“领地”意识,尽管他并未使用这一名称:当今美国的民族认同发生了危机,为此导致了美国国民凝聚力的松散。民族认同应当是重新确认起主流的价值观,即“美国信条” (the American Creed),它是由美国的先来者盎格鲁-撒克逊定居者所建立的那种以基督教清教核心的伦理精神及文化内涵。因此,他认为,当今的多元文化理念与美国的整体国家认同,以及美国的国家利益,是背道而驰的,它会使整个社会失去凝聚力,公民会因此而失去对国家的忠诚和认同感,这样不利于美国的利益。在亨廷顿看来,外来移民进入美国,不仅意味着必须接受美国的政治建制,而且意味着须要接受美国的新教文化。     亨廷顿的忧虑是有根据的。《华盛顿邮报》于2006年的报道《美国的穆斯林并非如你想象的那么被同化》,提到,美国的穆斯林正在加速背离美国主流的生活,他们认为自己的伊斯兰身份高于自己的美国国籍。根据皮尤研究中心的调查,只有很少一部分的穆斯林移民认为他们应该接受美国的风俗文化。大部分穆斯林青年都是首先把自己看作穆斯林,而不是美国人。年纪越小,越极端,即使他们出生在美国,也毫不例外②。譬如,出生于沙特、曾在美国生活了15年而获得绿卡的阿德南艾尔•舒凯里朱马赫成为了基地组织的高层头目;也门裔激进教士、获称“网络拉登”的基地组织重要头目人物安瓦尔▪奥拉基也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     事情就是如此,尽管多年来,美国和欧洲各国政府都强调,将移民融入于自己的国度,为此主张改善移民的生活条件,增加福利救助等措施,但是仍然有不少的外来移民并不、甚至毫不领情,感觉到难以融入当地社会。尽管身居西方社会多年,如在美英法德意荷比等国的大批穆斯林民众,甚至有不少是本地出生的,但大多是处于社会底层和边缘,发达者甚少,于是就认为是种族歧视,社会偏见,不义和压迫,就此认为自己被整个社会所排挤、冷眼。出于对西方社会的极度不满,穆斯林极端分子接受了宗教狂热来煽情,就走上了恐怖袭击的道路,认为就是堂堂正正的“圣战”(Jihad)之路,竟然反客为主,以为是合乎正义,是正道无疑了。     这样,就为现代伦理学提出了尖锐的挑战:作为一个由长久的历史和传统所规定了地理位置、以及疆域及边界,这里的先入者民族群体,其领地所属权利何在?作为后来者迁居进入至西方社会的外来种族,凭借什么理由忿恨不满于自己未能同化于主流?当今世界一些争议事件之所以陡然而起:在曼哈顿岛下城那座被称作归零地的清真寺,或是科多巴楼(Cordoba House),或是Park街51号的伊斯兰中心所引发的争论。1989年以来,有关伊斯兰妇女服饰合法性的大辩论在法国持续进行着。瑞士公投禁止建立宣礼塔事件。2004年荷兰电影导演梵高遇刺事件,荷兰议员Geert Wilder拍摄的短片《Fitna》引发暴力,2005年丹麦日德兰邮报刊登关于穆罕默德的漫画导致“捅马蜂窝”,等等,都是显示着西方发达国家的“领地”意识模糊不清晰。     柏拉图指出,普遍秩序即是最终目的。沙夫慈伯利说,公众的情感应该成为道德立法原理。伦理学的发展史表明,道德的价值标准和规则是从日常道德情感中提炼起来的。 既然人人可以从人性深处感受到一个强烈的情感,即关于主体所属的“领域”,先来者开辟的疆土权属就应该立法成为伦理学的道德规范。“领地”可以说是人的最为深沉的情感之一,因为它是生命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发展起来,在动物身上非常广泛地存在着,人们可以简易地用宠物狗和猫来作验证,甚至连植物都具有“领地”的本能,即以一颗植物的根生下的土壤为“本土”,排除其他植物来占有。作为爬升到生命进化阶梯最高位置上的人,并无例外,有着生命普遍意义的“领地”意识。人类在道德情感上比动物要优越和高级得多,因此,人类的“领地”意识理应比一切其他生命都要来得更强烈而有价值。“领地”是人的一项“显见权利” ,它意味着在没有与其它相冲突的权利或道德考虑的情况下,就是一项不容置疑的绝对权利。     凡是生命生存都必需有适当的“生存空间”,这个词义源于德语(Lebensraum),其概念已经被纳粹法西斯糟蹋掉了,演化成为合法侵占他人“领地”的替代词,其实质是废除了“领地”属性。     人类对领地的宣称,比起其他一切生物更具有进化论上的理由,因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并非是纯天然的土壤和物理空间的构架而已,而是打上了人化自然的深深烙印。兰德曼说,人是文化的动物,人在营造自身适宜的生存环境中,必定要建设各类项目,从物质形态到精神形态,从基础设施到上层建筑:如社会政治制度和机构,司法体制,文化习俗,城市建筑,道路工厂等等,这些项目,不是简单地靠一、二代居民就能够建设起来的,而是需要无数代居住在本土地上的前辈们的持续努力,这样,作为原先居住在本土地上人民的后代,其血缘上的直系或近亲关系理所当然地享有优先的继承权利。继承,同样是一种排他性、“领域”的权属,如此,则使得先入者后代们在人化了的“本地”更加具有了“领地”优先的权利,尤其是对于一个先进文明的人民来说,更是如此,因为,对于一群来自于文明落后地区的新移民来说,无需任凭自己付出多大努力,继承自己前辈有多少的精神文明遗产,就能够跨越式踏上先进文明的高台阶,马上享受到发达国家的优越性。从正义的角度出发,理应怀着更加崇敬和敬慕的心情,去对待西方社会在本地早已生根的白种人和犹太人,即使自身禀性低下,不能够混入西方白人的主流社会之中,也不该自暴自弃,吃肉骂娘,因为这里本来不是你的老祖宗土地,更不是你的老祖宗的成就,而是他人从祖辈一代代传承下来的整套的辉煌文明成就,西方人出于博爱、宽厚收留了你,你理应多多感激他们才是。这样你就不容易产生“挫折”感,也更不应该有什么“不公平”感,从而去攻击本地人。     自由主义的伦理学告诉人们,人应该为自己选择的自由行为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西方世界里的穆斯林人士,你们的老祖宗为后代的你们建立的“领地”本来就存在,况且并不狭小,矿产资源也非常丰厚,其中“黑色黄金”——石油,让人垂涎欲滴地为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所占有大多数。既然在没有他人强制胁迫下,你们自觉自愿地选择了离开自己的“领地”的行为,来到他人的“领地”,就应该遵守他人当地的规则和核心价值观、适应当地的风土人情,你既然生存在他人“领地”上,混不出名堂来,那么,就该反省自己或你们的前辈们当初作出的“投胎”,即落地选择,况且,你们还是可以选择返回老家这条路去走。总之,没有理由杞人忧天,去抱怨而愤恨他人领地上的主人有什么不公待人。     当然,美洲大陆上最早的定居者是印第安人,但在白人来到北美洲之前,土著居民印第安人建立起来的定居点疏散而稀少,尚远未饱和至覆盖整个美洲大陆,北美大陆的多数地方远未开发,况且,作为现代文明的先进发达的国家理念的美利坚合众国,当然是白种人,尤其是来自英伦三岛移民的功绩。不管怎样,作为后来者白人还是兼顾到了先定居者的利益,在今天的美国设立起众多的土著人保护区,也就是土著人的“领地”。     美国有562个得到联邦政府承认的印第安人部落政府,它们拥有22.5万平方公里的领土面积,总人口超过200万。每个印第安人保护区差不多就是一个“主权国家”,他们有自己的政府和法律。美国的法律在印第安保护区内并不通行。联邦政府承认印第安人在失去或放弃祖先拥有的土地后,自愿生活在保护区内的权利,由联邦政府提供教育、社会福利和医疗保健等基本服务。与此同时,联邦政府分给当年出生的或还健在的印第安人以每人30公顷私人土地作为补偿。总之,土著人的领地权属毫不含糊。          (二) 高贵德性丧失          人是有着荣誉和耻辱感的道德动物,人们的社会行为总是有着道德评价的参与,其责任是扬善抑恶,奖勤罚懒。荣誉与耻辱是道德评价的一种,在生物进化论上的合目的性就是优胜劣汰,使得人人之间、社群之间、民族之间、种族之间在人格特质和文化素养的进化途中拉开等级差距,并以此标识为伦理“身份”的个体或群体特征。《牛津英语大词典》认为,荣誉是对价值或者等级的高度的尊重、尊敬或敬重,是有差别的赞美与嘉许③。显然,荣辱感有着祖先和血统继承的特点④。倘若关涉于荣辱的道德评价功能减弱了,人们道德行为的奖惩就会抑制,人类进步则受阻。     显然,荣誉不是人人都应该拥有或享有的基本权利⑤。自由主义伦理学认为,人们所因该得到的荣誉是与他们自由地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和成就成正比率的。荣誉只能归功于某人或某个集体、社群、民族、种族等特定的“个体”,因其才能、天赋、业绩、成就、贡献、品格、美德而获得的来自社会的褒扬和赞誉;反之,耻辱是属于某人或某个群体的一种品行和品德,因其无才无能无德无良,或未能履行职责,庸碌无为,或其禀性低劣、冥顽、守旧、野蛮、粗俗、懒惰、猥琐,等等,因而得到社会的轻视、贬低、批评或否定。     荣辱感则是指对于这种褒扬、赞誉,或者是贬低、指责的主观感受,和自我肯定性的心理体验,它有助于道德的自我完善、提升,耻辱感则有助于良心的萌发、醒悟。荣辱感是健全人性的正常抒发,根本不能与“人种歧视”混为一谈。     人的进步与动物的进化不同在于,人是文化的动物。巴斯卡说,人比动物优越,因为人有智慧的头脑,人的头脑能够思想,思想的实质是创造。因此,人类的进步极大地是以精神形态的文化创造性为特征。历史清楚地表明: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的纪元以来,社会的进步极大地由文化创造来推动的,而文化创造的重任极大地是由欧罗巴(高加索)种族和犹太民族来完成的(看看每年的诺贝尔奖获奖名单分布状况,可得知其一),因此,人类在种族、民族层面上的至高的荣誉归属,清楚地明摆着。     高举自由主义大旗的古典思想家,如亚当▪斯密、休谟、孟德斯鸠等人,均认为,为了保持社会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更好地保存和传播自由理念,需要保留贵族化的荣誉资格。     对于至高荣誉的追寻、索求,尊敬、仰慕,就是人的高贵德性的表征。可是,人人之间德性气禀并不相同,上乘之人有着沉醉于创造,追求卓越,敬慕高尚的德性;而下乘之人则反之,动辄张扬跋扈、气焰万丈,就是高贵精神丧失的表征之一。荣誉与耻辱是辩证的一对范畴,“人唯知所贵,然后知所耻”。斯宾诺莎论道,“耻辱是从我们感觉羞耻的行为产生的一种痛苦。”这当然是有一定道德知觉的人士才有感悟。在西方社会或国际政治舞台上,人们时常会看到:有些人群动辄出示“歧视”的挡箭牌,以回避己身的羞辱感。按中国儒家的说法,这就是“君子”与“小人”在人格上的区别。     若某个集体鲜廉寡耻,意味着该集体的人格崩塌,集体的道德沦陷,为此,须有外在强力的人格制裁——压上这个重砝码,以匡正公义。美国佛罗里达的基督教牧师琼斯于一年前宣称:“将在九一一十周年之际准备烧毁200本《可兰经》”,今年3月20日,他在教堂内主持了一场对《古兰经》的审判仪式之后,宣布其有罪并焚烧了一本《古兰经》,此举捅了马蜂窝,直接引发了世界各地的骚动,尤其在阿富汗有几场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义愤填膺”的穆斯林民众残害了在马扎里沙里夫工作的七名联合国人员,真是可谓“无耻者无敌”。     此即典型的“小人”之举,因为太背离了公正。公正是一种权益的平衡(Equilibrium),从公正立场出发,与《古兰经》对等之物是基督教《圣经》,他开口扬言烧毁200本,那么你也开口扬言烧毁200本,他烧毁一本,那么你也烧毁一本,这才算公正。况且,琼斯以基督教的身份扬言烧毁,完全是有来历的,明显是出于对动辄以伊斯兰教名义行使暴力活动(为何定在9月11日?)的报复性言论,这报复本身是属于公正范围内以言论的形式去控诉的事情,而你却偏要去用暴力形式去“报复”他人的言论,是对待报复(作为纠正的公正)的反报复,却妄图由此一笔勾销你的所有前孽。更有甚者,伊斯兰教是从犹太教和基督教中学得的,它在教义教规、宗教掌故等许多方面沿革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内容,是一种师承的关系。就连你能够见闻到的《可兰经》烧毁一事,也大大利用了美国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政策,以及西方人和犹太人发明创造创办经营的众多新闻媒体、再加上许许多多的现代化通讯设备和器材。     可是在现代西方,大肆张扬“平等、博爱、公平、宽容”价值观,由此遮蔽了高贵的荣誉观。以基督教精神施予“爱”而给予非基督教的外来人士迁居到美欧之地,让他们尽情享受基督教文明发达的优越性,本地人本该享有足够的荣耀和敬意,值得他乡人士来赞美。人是个多维广角的价值系统,人类社会系统更是如此,从正义的至高理念出发,各个价值之间理应取得协调和平衡。但是西方现代社会,一味片面强化“多元、平等、民权”,则藏污纳垢了众多的糟粕。劣等群体以为,良莠不齐的、鱼目混珠的,个个都可以滥竽充数,人人都应该比翼齐飞。     中国清代诗人龚自珍说:“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当今人们不禁要问:矮人国中总有长子吧,小人群中“士”安在哉?伊斯兰教士有忏悔之心吗?     生命的演进,核心内涵是竞争,表现为权力意志的争夺,争夺的结果即为优胜劣汰,此乃宇宙演化之通则。反映在价值认识上,M▪舍勒制定出价值类型学,认为道德伦理学所赖以建构的是价值的等级结构秩序,它是价值存在的基本样式,它通过人的情感而显现,彼此应该、也能够划分出高低优劣尊卑好坏等级差别来,这本身是天理。     人的情感显现出一种高贵道德来,其对立面是奴隶道德,它萎靡不振,缺少生命力量的品格,其低贱的怨恨心态向世界宣称:唯有贫穷者、无能者才是好人,世上的万事万物应该平分秋色——这真是为尼采所深深痛心和反感的,他试图重振了古希腊的优良传统:高贵德性,为此塑造超人。但是尼采的思想后来被捆绑上了纳粹分子的战车,纳粹战车于1945年5月被彻底摧毁。之后,尼采思想衰败。随之美国的崛起,多种族合群合德一团和气的观念发扬广大,高贵德性也进一步沦落。     法西斯势力退却,此衰而彼张,使得苏联共产势力在东欧及东方大肆扩张,马克思主义低贱道德观随之广为散布,促使全球范围内价值观的面貌换了新颜。其价值倾向是:四肢比头脑顶用,物质优越于精神,群体大于个体,数量胜过质量,为富不仁,劳动唯体力,大大高扬起低贱德性来。     低贱德性高扬必导致感恩缺失。低贱者认为自己在西方社会中的“荣誉——羞辱”排行榜上名列低下,乃是“受歧视”、“不公正”,于是愤恨不已,恼怒不遏。彼等莫能反躬自问:无所付出,焉能索取?     现代人所赖以生存的社会政治法治经济生活,所需一切硬软件配套,如制度和文化等上层建筑,以及物质生活所享受到的种种便利和器具的先进性,如汽车、飞机、轮船、电灯、手机、电脑、电视机、化肥、农药等等科技和产品,绝对大多数是西方人和犹太人的文明贡献,甚至连恐怖分子所使用于恐怖活动的一切武器装备器具,如炸药、枪支、引爆装置、汽车,以及移动通讯、互联网通信手段等等,几乎全都是西方人和犹太人的发明成果,但是伊斯兰宗教狂热分子及广大拥护者会懂得感恩、感激精神劳动的创造发明吗?当今猖獗的恐怖袭击给予世人以最明确的答复,因为高贵精神荡然无存,什么是荣誉抑或耻辱,是非混淆,模糊不清。          (三) 集体责任缺失          穆斯林极端分子采取的恐怖袭击方式,大多数是用捆绑在身上的炸弹,或用装载于汽车上的炸弹,在袭击者引爆炸弹的同时进行自我毁灭,如此使得尽可能高效能攻击极高价值目标,多多杀死杀伤西方的民众,因为后者毫不设防、手无寸铁,况且受攻击者往往是脑力劳动者居多,最为软弱可欺,创立哲学人类学的马克斯▪舍勒说:“精神上最高贵者最为孱弱”,恰是为此可达到预想的恐怖效果。此即“同归于尽”的招数,这里牵涉到“自杀”的机制。⑥     系统实证地研究自杀是从杜克海姆开始的,他把自杀的因素归类为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反常的、宿命主义四种模式,其中前二种占有较大比率。     1)利己主义自杀:利己主义自杀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个人太脱离社会,个性太强,即为极度的个人主义者。以极端自私为根源的自杀,最大的发作征兆就是空虚,他们的眼里没有人,也没有神。因此,杜克海姆指出,利己主义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     2)利他主义的自杀:这种心理状态是——自己并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一个更为高尚的目的,如宗教或者国家、民族等。自杀者是为了实现群体利益而履行自杀的义务,但非自杀的权利。利他主义自杀的原因是个人太融入社会,个性太弱。这类自杀经常发生在军队,宗教团体等群体观念非常强的地方。     杜克海姆提出了三个降低社会自杀率命题: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社会目标;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     应当说,杜克海姆时代的社会矛盾和文明冲突尚未达到今天那么的复杂和炙热程度,因此,若用杜氏方法去归纳当今穆斯林极端分子恐怖活动,则嫌简单,粗糙。     我们来分析一下,穆斯林恐怖分子所作所为的自杀性袭击。他们显然不是为着个人的利益来拼杀的,他们是为着他们自认为的“崇高”理想:为了伊斯兰教的名义“圣战”,为着整个穆斯林人民的集体利益,这样,就是“利他主义的自杀”,当然这是极端主义的狂想,只以真主安拉的名义来行事,将自己宗教的价值观凌驾、优先于一切普世价值之上,况且是要施展在国际交往中的不同宗教和种族关系之上,硬是要让不信伊斯兰教的人士接受自己的价值观:以伊斯兰教规来作为行事处世的唯一准则。认同这种恐怖理由的,在整个穆斯林群体中不占太多,但是温和些推行伊斯兰教准则的,则有相当人数的拥护和高度的同情。所以,从放大了的社会来看,又是“利己主义自杀”,显然更像是为着极端的小集团的组织的名义,他们太脱离世界文明的大社会,宗教小集体的个性太强,是极度的自私自利者。即使放大到更大穆斯林群体来看,同样存在着一个群体对待更大范围的融入世界问题。     如此,排列出个人、小集体、大集体融入世界、人类之中的程度等级:     个人——小集团(如:“基地”等极端组织)——中集团(穆斯林狂热主义者)——大穆斯林社会(温和理性的大多数人群)——西方社会——全体人类。     在这个排列位置中,为着杰哈德理念而战的穆斯林恐怖分子显然是处在小集团位置,或者,为着中东地区、波斯湾地区人群利益而战的也有多少程度,则处于大集团位置,或是为着更大的穆斯林社会利益,也有点味道。越是大的集团利益之间对抗,越是显得温和色彩。总之,对于个人、小集体来说,是属于“利他主义自杀”,对于一个大社会、甚至世界来说,又属于“个人主义自杀”的味道,小集体作为一个整体来说,也是具有相当的“个体”倾向性,具有小集体的人格,推而广之,大的集体对于更大的世界这个大社会来说,也同样具有人格,向外显露其“面具”特征。     譬如,妄图用炸弹袭击纽约时报广场的美籍巴基斯坦人沙赫扎德,在被铺后坦诚,坚持自己是在对美国的行动进行回击:“美国恐吓穆斯林国家和百姓,我就是对这一行动的回应的一部分,我代表了穆斯林的利益,我对美国的袭击进行报复,”他还补充说,“我们穆斯林是一家人。”这还不是他全部的言论;他直截了当地声称他的目标就是要毁坏建筑物,“伤害或者杀害人”,因为“人们必须理解我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我把自己看为穆加赫迪(圣战者) ,一名穆斯林士兵。” ⑦     让我们回顾半岛电视台曾经播出的伦敦7.7爆炸案嫌犯穆罕默德?西迪基汗的遗言,他对西方民众说:“你们的民选政府继续在全世界对我的人民施暴,你们负有直接责任,正像我对保护我的穆斯林兄弟姐妹,并为他们复仇负有直接责任一样”。显然,穆斯林极端分子频频制造恐怖活动,不仅仅是极端组织(小集体)对文明世界的发泄愤怒,而且又是不同文明的大群体之间的冲突和较量。     印尼外长维拉犹达2006年8月8日告诉路透社记者,印尼不会制止声称要袭击以色列及其盟国的几百名志愿“人弹”出境。政府仅仅会给他们一些建议,劝告他们不要去高度危险的中东地区。     2002年6月4日,伊朗最高精神领袖哈梅内伊在已故宗教领袖阿亚图拉霍梅尼的陵墓前发表演说,公然支持故意针对无辜的以色列人发动袭击的巴勒斯坦自杀式殉道者:“让我告诉你们:(美国当政者对自杀式爆炸所持的)态度没有任何的作用。要求殉道不是基于我们的情绪,而是基于我们对伊斯兰的信仰、对审判日的信仰和对死后生命的信仰。存在伊斯兰真正意义的任何地方,其傲慢自大者都会面临这种威胁。”⑧——可见某些国家对待恐怖主义的态度和立场。     当今恐怖主义活动之所以能量巨大,呼风唤雨,背后支撑者必定有着广大的芸芸众生,彼等往往有不同程度的牵涉于其中,这样的人群黑压压一大批,只是需要保持隐匿、沉默,自己不必露面,只要有了“代言人”去执行恐怖之道就行了,这样,不必抛头露面的大多数人群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人民”,天然地站上了道义制高点,其博弈的算计实在是太划算不过的。可是,作为正义的制衡,其人格何在?人格是将个人与社会与世界相连接的关键点。亚里士多德论道:在伦理上,行为须依靠把自己作为目的的人格来担当,以实现人格的意义。     现代伦理学的道德制约仅局限于个人,R▪尼布尔指出,“道德对群体的规约力差”。因此,解铃还须系铃人。对症的下药之方:强力型的,用契约关系的形式,弱一级的,用道德责任来连带,将个人——小集体和中集体——大穆斯林社会——西方社会——人类社会串联捆绑起来。对个体和小集体行为、乃至大的社会群体,进行有效的相互监督和人格约束,从而达到对集体中的每个个体行为负责的目的,同时也是个体对于所属集体来负责的目的。真正能担负起个人责任的,必然依赖于一个多级层次的担当网络,包括政治法律、伦理道德、社会规范、宗教习俗等一系列的社会规则构成的有效制度,能够解决监控个人的信息问题。由于西方的文明人与恐怖分子直接对话实在太牵强,等于“秀才遇上大兵”,为此,需要有众多中介体和过渡带来连接这两个端点,那么广大的穆斯林人群不能逃脱此责,当然,这里的责任其程度尚有多种的等级层次,依据其牵涉程度的多寡而定。而现代法律上只采取“罪责自负”、“个体自律”;现代伦理思想上,连带的制约因素阙如;现代政治思想上,民族作为一个整体总是道德完美无缺的,人民永远是“无辜”的。     J▪S▪穆勒说:“没有哪一个人是完全孤立的生物”,人是社会的动物、政治的动物,人类团体不会是个人的随意组合群落,必然是一个有一定团体凝聚力和基本价值认同的集体,它的内部所有成员之间牵涉着或多或少的共同利益,有着千丝万缕的各种联系,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人与外界交往中,必然带有本集体的乡土口音、心理、价值观和人格特征。自然地,因而对于本集体多少有着自豪感或羞愧感,换言之,每个成员都以与本集体身份相牵涉的连带因素而具有一定的道德价值含量。可惜,现代伦理学过分强调道德主体的个人本位,遮蔽了人与社会牵涉、连带的因素。     西方政客们出言总是小心谨慎,政治话语应当做政治策略来理解。譬如,奥巴马总是说,恐怖分子不代表整个穆斯林群体,伊斯兰教不属于恐怖主义。奥巴马在开罗演讲时,肯定了穆斯林对现代世界的巨大贡献,甚至学着阿拉伯语引用古兰经说:“和平会降临于你们”。但我们须知,价值偏好的政治话语与求真的客观事实认识是两种思维逻辑,不能混为一谈。     对价值及价值物的认识排除了非此即彼的线性单值的是非逻辑,诚如卡尔▪施密特纠缠着的,政治就是要分清敌人和朋友。伊斯兰教当然不能简单划等号于恐怖主义,但是两者之间无甚牵涉吗?且看《古兰经》语录摘译:     (4-74) 以后世生活出卖今世生活的人,教他们为主道而战吧!谁为主道而战,以致杀身成仁,或杀敌致果,我将赏赐谁重大的报酬。     (9-111)真主确已用乐园换取信士们的生命和财产。他们为真主而战斗;他们或杀敌致果,或杀身成仁。那是真实的应许,记录在《讨拉特》、《引支勒》和《古兰经》中。谁比真主更能践约呢?你们要为自己所缔结的契约而高兴。那正是伟大的成功。     (2-207)有人为求真主的喜悦而自愿捐躯。真主是仁爱众仆的。     (2-208)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不要跟随恶魔的步伐,他确是你们的明敌。     (9-123)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使他们感觉到你们的严厉。 你们知道,真主是和克己者在一起的。     (3-178)真主使更多人犯罪,好让它可以惩罚更多人。     极端分子宣称行事恐怖的理由,其一:“弱者反抗强者”,但是世人知道,穆斯林社会的文明程度并未被认为是极为落后和最不发达的,当今世界上比穆斯林地区落后的社会多得是,在亚非拉太,尚有不少原始部落的社群,为什么这些更为“弱者”的“原始人”并未走上暴力反抗“强者”之路?而是安分守己地认可了人类文明发展水平等级上的巨大落差,并虚心地愿意接受外来先进文明的援助?此谓之: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我们在此该做出区分的是,有抑或无,反社会、反文明的激进宗教(偏见)在大肆灌输并激励着人们,由此积淀为集体无意识的人格?     这该由笼罩于穆斯林政治生活一切的宗教教义来评判⑨,而不是听行动者口头上宣称什么崇高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应由其行事处世的手段、方式、程序上去做出理由。进而,联合国安理会第1333(2000)号决议指出,恐怖事件对国家社会的和平与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极具危害性——也就是要从事件的效果上做出评判。尼布尔指出,“对动机的偏重是宗教生活的一种不可更改的特征,这有其优点,但也有偏向社会利益的危机。”⑩责任不能落实于具体的行为的个体之上,恰如是造就了“群体不道德”。     动机至上论者以唯我(集体)独尊的立场去认识一切事物价值,认定为,自我集体的宗教文化享有在人世间价值上的绝对优越性,它必须凌驾于一切特殊的道德律令之上,其他的价值观念均须让道,为此,根本否认了外部世界伦理道德的存在,那怕是处于与外界的普世交往之中。     据皮尤研究中心于今年6月21日公布的一项民调结果显示,大部分巴基斯坦人反对美国突袭本 拉登的行动。很多巴基斯坦人因为美国在巴基斯坦所扮演的角色感到不安。皮尤研究中心这一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巴基斯坦很少有人支持“基地”组织,但许多人仍然担忧突袭拉登秘密行动产生的后果。在那次行动中,美军将在巴基斯坦阿伯塔巴德市藏身的“基地”组织领导人本 拉登击毙。皮尤研究中心称,仅有10%的巴基斯坦人支持这项行动,63%的人反对,还有一些人持不确定态度。调查结果还显示,仅有8%的巴基斯坦受访者认为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世界事务中行动正确”,这一数字要比美国前总统布什所受到的支持水平低。——在此的集体连带程度是明确的。⑾     恐怖组织,如“基地”者,之所以神通广大,多少年来一直在制造轰动大案,因为能够筹措到大笔的活动资金,这显然是牵连着许多阿拉伯国家、乃至穆斯林国家中的无数个人、商界、产业、团体、政客。更不用说,其背后大批盲信教徒挺身而出,供给肉体人弹用的炮灰了,而肉体人弹之所以大批不断涌现,“耗材”永不枯竭,其背后是更为广泛的道义资助。基地组织总部曾经落土阿富汗,如鱼得水,找到了起码有几处的长期安全藏身之所,供本▪拉登等头目居住,还有数十个训练营和数千名接受过训练的战士,若没有塔利班政权以及背后广泛的普什图族民众支持,这么良好的群众基础,很难想象恐怖组织能够发展壮大成如此大的规模。本▪拉登能够在巴基斯坦平安隐匿七年多,显然与该国的军方、政要、情报部门保持着暖味,大有干系。     塔利班能以“无差别打击”的“超限战”来对抗北约的“有限战”,在军事实力对比上极其悬殊,这样的“非对称”竟然能够长期“抗”着、“挺”着,其实并没有绝招,也更无西洋镜,只不过是前者不穿上军服、没有特别的军事标识设别罢了,就行啦,多么简单了事!这样就轻轻松松成为了“平民”,更与平民混为一体,“打成一片”,前者被杀死,就是后者杀害“平民”,而普什图民众乐意为之作掩护,因为有了“代言”人出场,乐意看到“无差别打击”的效果,因为这是文明对抗,因为毫无任何道德牵挂,既然无所羞辱,也就无需澄清:自己与塔利班、与基地组织的界限和区别到底在哪里?从而大大利用了“诱集体无责任”——“法不责众”——“人民神圣”——这些现代伦理、法治和政治上的盲点和黑洞,尽管《海牙公约》和《日内瓦公约》明确反对,武装战斗采取如此“军民一体化”的程序和形式。若美军及北约盟军在反击恐怖分子、在打击塔利班的“新型战争”中不幸失手,伤及了大量平民,乃正中下怀,等于屈从了恐怖主义的规则,从而大大煽动起无数的伊斯兰世界原先沉默无语的民众纷纷亮出身份,加入到反西方的“圣战”队伍中,酿成蔚为壮观的文明之间大对抗,显然是对抗升级了!就这样,其结果形成了另一种非对称:“投鼠忌器”对抗“肆无忌惮”,恐怖分子——更确切地说,是穆斯林整体在“道德便利”上占尽了上风。     更有甚者,阿富汗当今政府在与塔利班争夺阿富汗青年人队伍的政治路线斗争中,明显落败,塔利班对于青年人的诱惑显然更大,因为青年人背后有父母亲和亲属等更大的群体都站在了塔利班这边。⑿     由于现代西方伦理学采取强硬的个人主义,个人高度自主、本位、独立,使之人与人,人与集体、群体与群体的关系链断裂,造就了集体道德的脱位,集体性的反(大)社会人格增加。     说起“集体无责任”,其含义不仅仅是道德主体的德性问题,同时也是对群体性客体进行道德评价的问题,而这恰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古人对于集体的荣誉感和道德谴责声调比今人强烈得多。据史书记载,中国文明史的早期,中原地带文明发达的炎黄部落,华夏族,习惯把周边的异族,称作“四夷”,“蛮夷”,“戎狄”等,而周边地区文明相对落后的异族也有愿意来朝贡、臣属汉族的,古代史书中并没有记载什么“高傲”、“歧视”、“偏见”、“不公正”之类的道德评语来描述中原与周边的人们在交往之中的行为感受;同样,在地中海沿岸建立大帝国的古罗马也是如此,古罗马人把文明形态低于自己的周边各族称作“野蛮人”,如日耳曼诸蛮族、哥特人、柏柏尔人等都具有“野蛮人”的含义。     因此,反观缺少现代个体性的中国人,对于人际“关系”有特好的悟性。中国古代社会里盛行“连坐制”和“保甲制”,在通讯技术非常落后,科层制在乡村断层,官员紧缺的情况下,连坐制达成了高效能管理,有效地管束着社会底层个人的律法行为。连坐制度到了现代社会,遭到了否弃,因为它违背了个体自律这个现代法理原则。     可是,现代恐怖主义行为极具反社会特征,着重表现在其人格上难以与(大)社会,尤其是与高于穆斯林群体之上的世界进行情感联络和整合,这本是需要靠中介体来作连接,问题是作为中介体的罪恶施行者亲属及至爱亲朋关系者们,其群组所连带的耻辱感严重匮缺。因此,解铃还须系铃人,整治对策是,增加罪犯亲属、亲友们的人格担当,学会自尊法则,增强心灵约束力。     西方的思想先行者已经悟彻,人的罪行具有广泛的连带性质。二战结束后,雅斯贝尔斯论述了德国的“民族罪责问题”,他说,应该让所有德国人认识到,“我们都是有罪的”。雅斯贝尔斯曾致力于大屠杀灾难之后的人性重建。他在有关罪过反思的论述中提出四种罪责,按其重轻等级依次为,刑事罪责,政治罪责(现代国家所有公民都必须为国家之罪承担的政治罪责,因为现代国家中的每一公民都不是非政治的),道德罪责(道德罪责的前提是绝对诚实,个人的罪责靠自己来确定,不用任何借口来逃避),和形上罪责(是幸存者对死者和受害者所负有的责任。尽管一个人并未加害于另一个人,因为不为那个人遭遇的恶负有刑罚和道德责任,但出于人类共同体责任的本体联系,他仍然会因不能阻止恶,在恶发生后苟活于世而有负罪感),一个人客观上为他人提供作恶的便利,当他可以阻止而不阻止的时候,就应该为他人的行为负责。因为在这里,他有阻止的义务。违反这义务就该承担责任。     有集体的存在就必须有集体责任的确立,这是正义的基本要求。责任须以与“个人→集体→世界”之间的集体人格来连接,这样,迫使穆斯林人士从执拗的身份人格转换至伦理人格,即以其惯有的对于穆斯林社群,或是对激进的自我小集体进行单一、狭窄、片面的的认同,扩展、提升到高一级的普世主义道德人格。现代普世主义强调,维系起全人类的共同利益,须要整合人们自己处身于各种各样落后的、未开化的地方小集体、种族、宗教的价值观,为此人们须不断完善自我,上升至共同的人性。这亟需有外在的强制性道德连坐压力,因为对于人的“自恃的罪性”(尼布尔)来说,靠主体觉悟的道德来拯救总是力量薄弱的,对于低智商低文化低德性低气禀者尤其如此。就此,增强罪性主体人格的负重感和责任感,并赋予人格以扩展的内涵,使人格角色化认同,以其行事处世由亲缘族群的集体人格来担当上升至高度凝聚化的“总体人格”(Gesamtperson)来担保。正如M▪舍勒论述的,正是这种共同负责性构成为社群伦理学之最高原则的凝聚原则。这里存在着的是个别人格与总体人格之间的一种相互的共同负责性(Mitverantwortlichkeit),当然,也不排斥这两者之间的各自负责性(Selbstverantwortlichkeit)。人格有堕落的,就该用“道德思过”(雅斯贝尔斯)来拯救。罪行从何处来,该追究何处责任,集体性的精神纽带本来就该将成员们的精神联系在一起,确保个人责任与集体共同责任的完整统一。     前些年,在德国发生过几起新纳粹分子暴力袭击外国侨民的事件,每次大的袭击事件之后,就引发了大规模的德国民众抗议游行,立场坚定地反对新纳粹分子的暴行。而今,人们不禁要问:每一次穆斯林极端分子施行国际恐怖袭击之后,全世界各地的穆斯林有没有举行过抗议游行集会?!            (四) 生殖节制否定          心理学家阿德勒曾经用精神分析的方法研究人的《自卑与超越》,认为先天有生理或心理上的欠缺可以催人奋进,可以成为强大的动力去超越自我和别人。可是阿德勒并未进一步分析:对于超越性禀性欠缺、能力差劲的人来说,已经处于不断被别人超越的情景,并且还在加倍地落伍下去,该怎么办?通常,对他人实施报复性的“怨恨”招数比起超越行为来,居有更多比重的情感欲念,倘若没有外在有效的法律和道德制裁力量,乃至生理上的约束的话。     穆斯林宗教狂热分子纷纷走上极端的恐怖之路,主要诱因是,在全世界的发展谱系中,尤其是身居西方世界里,穆斯林群体普遍有着强烈的被主流人群抛弃的边缘感、被社会优等民族淘汰掉的失落感,眼前的巨大落差明摆着。尤其是穆斯林群体之中一部分更显落伍的小群体、更为糟糕的个体,他们自认为是个“落伍者”,被背上了“无脸面”的包袱,他们往往是一些男性婚姻困难者,或是寡妇之类(在俄罗斯境内从事恐怖袭击活动的多的是穆斯林“黑寡妇”),更是自认为是“剩余者”。他们所属宗教的群体出生率奇高,又具颇具低人格性。以至于他们的群体所流行宗教教义习惯将人放置在手段意义上从事暴力活动,低贱者的手段可使竞争对手除掉的同时,也将“剩余者”一起除掉,相当于为自身的群体卸掉了一个累赘的包袱,包袱卸掉意味着自身人数损失,但可再从自身群体的高出生率中迅即填补,从而达成“动态平衡”。     “剩余者”的基因博弈论。     婚姻是人生自我价值实现最为低级的需要之一,倘若适婚期的男人不得不成为独身,因而生理上的性欲、生物功能的繁衍后代无法指望得到满足的时候,其人往往会采取二种步骤之一进行,要么超越自我,转移进入高级一层需要的追求、自我完善之中,如笛卡尔、巴尔扎克、斯宾诺莎、康德、贝多芬、尼采等一类人;另一种则是采取报复措施:干脆牺牲自我,放弃掉自我的人生价值,作为代价付出所取得的转换是,使得尽量多地损害和毁坏与自身血缘关系远离的人们的美好生活,使之拖累他人人生自我价值的正常实现,以此来减缓与自身血缘相关的亲属在自我实现形势上与他人相比总体处于不利的颓势,这在社会生物学上称之为“怨恨”行为,它可使基因型层次上表现为利他主义,为自己的亲缘基因作贡献。     盖因结婚成家困难者,以低收入者大大居多,其导源于低智商和低文化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和情商当然也低下,最终落实于人格的低下。换言之,人类所属的精神理性涵养稀少的,便以生物性的感性资源作为激励需求来充盈(弗洛依德的“情欲守恒”、拉马克的“用进废退”原理);再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生物学遗传规律,倒果溯因,其亲属群体的整体平均呈现出低文化低智商低德性的几率便会显著高出常态,由此缘故,其亲属总体在社会生存竞争中处于劣势的窘迫,其自我价值实现阶梯处于低位的境地;更何况,低文化低智商低德性者难以能够洞明人之超越现世的意义、何许遑论企及奔向人格完美的高境界,代之以特别重视家族中男性族的传种接代使命感,尊为至上的神圣,于是通常将自己家族里的光棍看作多余者,是累赘之物。既然如此情景,多余者的累赘之身便在由基因操纵的生物力作用之下,会施展“怨恨”招数。反映在社会生物学上的进化机制是,做出“同归于尽”的事情来:行为个体在减少(或干脆灭掉)了自己的适应性的同时,也降低了与自身亲缘不相关的竞争者的适应性,以此来减轻与自身相关的亲属基因有机体的竞争压力,间接提高了自身亲属的适应性,从而为自己的亲缘宗族小集体作出“利他性”的贡献。计算亲缘关系指数,将亲缘指数甚远的有机载体大量杀死,那么亲近血缘的基因库里与自身亲缘指数甚高的、或较高基因有机载体,即直系亲属、傍系亲属、乃至整个自身民族和种族等,其竞争实力相对增强了,这样的博弈论在“丛林生存”观点上讲,大为有利的。⒀     从事古兰经研究的西方人发现:阿拉伯词语「jihad」(字根是 j-h-d)就是今生换取来生的手段或交换货币,可参阅:M. A. S. Abdel Haleem, 《 古兰经 》, 牛津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在我看来,其算计正如玩国际象棋游戏,高手总是寻找机会,试图将己方的弱子兑换掉对方的强子,譬如,把“兵”兑换到“马”或“象”或“车“,或用“马”或“象”兑换“车”,甚至“后”,进而,若能将己方“小兵”兑换到对手的“大后”,那就便宜更大了,绝对是妙着,颓势局面也许由此顿时改观。又如,弈陆战棋时,试图用己方的“工兵”、“排长”去拼掉对手的“炸弹”,或用己方“炸弹”撞上对方“司令”、“军长”,将其报销掉,那是非常合算的一手,余下的双方子力拼杀就会大大有利于己方。由此思路可以理解,在“九▪一一”事件中,为什么受劫持飞机撞上世贸双子塔?因为那里是全世界最高收入的白领工作的场所,当然是白种人和犹太人大大居多,是属于对手的“大后”级别,为什么要撞向五角大楼?还计划撞向白宫?因为对手级别最高的军事和行政长官在那里办公,亦即那里布置有“军长”和“司令”。     有效遏制穆斯林极端分子的恐怖主义疯狂,须从源头上着手,釜底抽薪,遏制“剩余者”的产生,将潜在的恐怖分子扼杀在胚芽状态。正如棋类游戏中,要避免对手用“兑子”战术来扰局,需要提前设防,减少“小兵”、“工兵”、“炸弹”之类的大量滋生(兑子机会),避免短兵相接肉搏战,因为高级兵种笨拙于低级搏斗,因为“精神最高贵者生存最孱弱”,以免与之同归于尽。为此,文明社会须立法,大有必要推广生殖节制,约束人的生殖权利。     由于穆斯林国家的伊斯兰风俗制度决定了婚姻多偶制(容许一夫娶四妻),以及寡妇难嫁等习俗,势必制造出“剩余者”多多,然而,这是属于穆斯林国家主权内部的事务,他国无权干涉。可是当今时代,穆斯林恐怖分子极多地是从西方国家自己土地上滋生出来的新生代穆斯林,新生代中的“剩余者”也是多多,其生物学上的根源即在于穆斯林家庭低教育高生育率的传统,其结果就是,贫穷→低教育→多生育→贫穷,三者之间不断在互相交流与反馈,形成恶性循环。于是,一些穆斯林极端分子会产生狂想,走出自身怪圈的途径唯有施展“怨恨”招数,妄图“咸鱼翻身”。     贯穿人类历史的某些恶劣形态,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已经洞见:“如果在一般国家中每个人都有想生多少孩子就生多少孩子的自由,其必然的结果肯定就是贫困。” 结果是,人口大量增加,必将带来“对公民的某些贫困,贫困是煽动和邪恶的原因。”欲使人口迅速上升的态势受制,亚里斯多德主张使用堕胎和新生儿曝光率。马尔萨斯在《人口原理》中提出,避免人口过剩的较好的办法是“道德限制”。可是马尔萨斯了解吗?社会中总是存在着大群的理性先天欠缺者,彼等道德禀性低下,行事动辄凭宗教狂热,赖其多产子女,每每有落伍者总是被当做是实施“怨恨”招数的人选,对此,唯有道德和法制的他律强制才行。     现代人倾向于道德主体高度自律,对待生殖器官,认为,既然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具有自行支配的权利。然而,公民社会,人人都是权利的主体,在同一权利范畴里,权利者之间必会发生权利重叠现象(Overlap)。譬如生殖权利,若细分的话,还涉及到生殖的胎数,不管多少均被看做是人人都该享有的自主权利。可是生殖行为并非是与他人、与社会无涉的纯粹男女二个人之间的事情,生殖预见的结果是,为自己家庭家族添丁的同时,也为社会增加了新的成员。在现代社会,从新生儿出世到培育成长为具有劳动能力的自谋自力者,需要消耗大量的社会有限教育资源和生存资源。当每一个具有生殖能力的男和女人都想去高生殖高养育,那么,人类社会有限的生存空间必受挤压,国土资源是个定值,不可再生的天然资源始终在减少,人们的生活所需资料的生产增长必定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马尔萨斯原理),社会中人们的整体生活质量必定受到牵累。依据伦理学的“不伤害原则”,为保证社会稳定持久的发展,务必得将每个人的生殖权利作适当的收缩,其收缩界限应由该社会的可分配资源状况来调节并立法。          鉴于人类权利重叠颇多,联合国颁布《世界人权公约》,第二十八条云:          1. ㈠ 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2. ㈡ 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 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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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许章润:中国需要赶紧迈向“训政中期”

许章润:中国需要赶紧迈向“训政中期” ——谨以此文纪念“辛亥”百年 进入专题 : 训政 辛亥百年 辛亥革命    ● 许章润 ( 进入专栏 )       三年前,笔者撰有“中国步入训政初期”一文(收见拙著《现代中国的国家理性》),从平庸政治、规则政治、民意政治、维权政治和日常政治以及政治决断等方面,大致描摹了彼时中国的政治情状以及相关社会世相,提供了一个有关最近将来中国政治社会转型的基本线索。两年多来,总体趋向未变,而情形续有发展,远乡近邻风云变换,迫使我们需要对此转型趋势更予深度思考。尤其考虑到今日北非、中东以及东亚的局势,特别是新加坡政治的最近发展和周边国家抱团深度介入中国崛起的态势,可以看出,一条自摩洛哥至巴基斯坦的长弧形政治地带之逐渐成型,并早晚延展至东亚之势,要求中国政制对此做出有效的政治回应,以“国家政治”迎应“国家间政治”,将“国家间政治”化转为推动“国家政治”良性发展的契机。在此,在内政一体化意义上,笔者深感建构中华文明的现代政治秩序之时不我待,呼吁启动“以政治接应政治”的进程,赶紧从“训政初期”迈向“训政中期”。           一、需要“训政中期”这座桥          总体而言,当下中国依然位处“训政初期”,突出表现为自下而上的压力,对于政治合法性的持续焦虑,特别是民间“维权”的风起云涌,才使得上层进行有限度的政制调整,同时并又止步于此,而基本上没有予以真实有效的政治接应,迟迟难见真正的政治决断。表面观之,其优点在于渐进缓行,只需局部行政应对和政治微调即可维持既有格局;而实质来看,则深层体制性矛盾基本不曾触及,一旦爆发,危机愈大。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当下中国,“人民”一方参与政治的渴望日益强烈,另一方“政制”对此就是不松手,由此导致死结,形成政治紧张,政权的正当性危机由此生焉。朝野上下,虽然内心深处对于民主政治早晚登场的趋势并非全然懵懂,但是对于权力的绝对垄断的列宁主义式姿态,却丝毫未见减弱,以致于十年来政制续有改良,而政治不进反退,早为世诟病,不满和焦躁日积月累。因而,凡此足以当下“维稳”,但不能称善于长治久安,同样为朝野所心知肚明。毕竟,晚近百多年,“中国问题”至少包含四项内容,即“发展经济-社会,建构民族国家,提炼优良政体,重缔意义秩序”。其中,将中华民族建设成为一个政治共同体,提炼中国文明的“优良政体”这一目标指向的是现代政治文明,也只有臻达现代政治文明之境,使得中国社会进入政治社会之境,才能摆脱政府时刻“维稳”之窘,确立政权的永久正当性与政府的周期性合法性。换言之,举凡表征现代政治文明的民主、法治、宪政、共和与自由、人权诸项的建制化进程,政治自由主义的政体落实,依然是通达惬意人世和良善生活的必由之路,也是通常所谓的“长治久安”的善治公器。所谓现代政治文明及立基于此的政治秩序,基本项目不止于此,但不可或缺于此,也是人所周知的。而不论其为道为器抑或为路为径,中国均绕不过去,也无法回避,更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否则,便会使得一直并未获得真正妥帖安置的政治正当性即刻陷入危机。着意回避,迁延既久,反祸其身,正勘虞矣!迎拒之间,真正构成了中国百年转型的一大“险境”呢!     自“训政初期”进步于“训政中期”,是跨越险境、通达理想之境的桥梁。“训政”若分初、中、晚三期的话,则“训政中期”既在深化初期之效,更在引向晚期之果。“训政晚期”意味着宪政即将到来,也可以看作是宪政的预备时段和演习过程,其与宪政初期的差别不会太大,甚至两相重叠(例如“解严”之后至第一次“大选”十多年间的台岛情形),因此,关键是要坐实“训政中期”的诸项特征,强化这一进程,以引导出后续结果。细观当下,可以看出,“训政中期”的核心特征在于自下而上的“维权政治”所造成的维稳压力继续影响日常政制,但政制本身相对秉持较为开放的心胸,通过政制措置将政治网开一面,在积极回应民意压力中寻求政治正当性,甚至为此引入竞争性政治因素,而于积极改良政制中以建设政治为鹄的。实际上,自“训政初期”的民意政治和维权政治向前再跨一步,而至少是在所谓“党内民主”的意义上,有限引入现代政治的开放竞争性一项,即达训政中期之效。不是别的,正是对于现代政治的开放竞争性的承认,乃至于有限度地引入,构成了训政中期的重要特征,也是化解政治正当性危机的最小代价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自社会来看,“训政中期”意味着无论是零星分散的民间压力,还是组织性力量的发育增长,均达一定程度,官方虽仍侧视,但不再视为异类,更不以敌我归类和打压,毋宁,至少于理念上在“朝-野”的框架下两相审视,于“人民和代议”、“授权与执政”的流程中各守分寸,既彼此尊重对方的合法性,又标榜自家合法性更加接近正当性。最近中共上海大员对于独立竞选人的表态,可为此种转型的一次试探性亮相,值得肯定。     进而言之,在此阶段,“政权”和“政府”的区别获得了更为清晰的界定。就是说,政权代表道统,表征权威,构成政体,是内政意义上人民主权之于政治正当性的表述;政府代表政统,掌握权力,形成政制,经由开放竞争机制获得人民主权的授权而执掌政权,表述政制的合法性。政权意味着正当性,正像政府需要合法性,而合法性来源于正当性。置身现代政治,这一正当性无法以“打江山”的历史还原主义来缔造道统的不证自明,更非成王败寇的政治历史意识形态,也不是以全民政党和全民国家为名进行的俯就式的自我标榜。毋宁,其道统在于不断的、周期性的授权与执政的仪式化确认过程。不是“人民”在某个历史时刻的一次性总体授权,而是“人民”定期登场,以竞争性和开放性的法权程序遴选执政者来完成正当性的确认。就算是在“立国时刻”或者“立宪时刻”曾经有过一次性授权,但是,此种授权也需要藉诸周期性和仪式性的授权程序的不断重复来确证。换言之,在一次性总体授权获取正当性之后,其正当性需要经由周期性、仪式化的合法性表征程序来确认,而且这是一个不断的确认过程。否则,即无正当性,也无合法性。前文说以现代政治文明摆脱政府时刻“维稳”之窘,确立“政权的永久正当性”与“政府的周期性合法性”,立意在此,由此而来。这就是现代民主政治,也就是现任中共总书记所说的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并非一劳永逸,相反,却需不断证明之意旨所在。一旦经此周期性确证过程,“人民”便暂时退场,“国民”和“公民”上场,政治秩序意义上的基本格局回复至“国民与国家”、“公民与政府”的互动,而非“人民与敌人”意义上的对决。此时此刻,颠覆政权可能构成犯罪,但反政府本身并非为罪。政府不仅可以反,而且,必要时“国民”与“人民”得推翻之。这同样是基于正当性的合法性展延,也是永久的正当性呼唤合法性以挺身而出的方式来卫道、立制和宣教。也正是为了将政治紧张导约入理性渠道,和平释放,才产生了对于政府这一政权的具体受托者的制约和反抗的必要性,而这就是民主政治,也是民主政治最为核心的旨趣。由此,当然不存在旨在保政权、卫权威的“维稳”,有的至多是保政府、求权力的竞争,而且,必定是一种开放性竞争。政权和权威早已存在,就放在那里,供着呢!你有本事,经由周期性、仪式化的法权程序将政府拿下,获取了权力,则受托干一个周期,乃至于几个周期,都有可能性,也有合法性,而蔚为“天命之所系”。也就因此,反过来说,以反政府的名义来迫害知识界,限制言论自由,阻挠公民的横向联合行动和组织化生存,恰恰是一种典型的反启蒙、逆现代性的倒行逆施,也是非政治、反政治的蠢招愚数,更是明白授人以柄的前现代反民主陋行,不仅表明权力在反对权威,也是政府对于政权的背叛,更是合法性自身逆转之抗拒正当性。对此蔚为通识,而为朝野所共守,特别是官方不好意思公开否认,并多少践行于行政,落实在法权,就表明政制进入训政中期,政治庶几乎登场矣。     经由晚近百年奋斗,特别是最近三十多年的举国努力,国民普遍受惠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国家间政治意义上的集体尊严更且前所未有,连带而来的是中国公民身份的“护照人权汇率”水涨船高。但是,为何普遍的失落感成为时代的特征,随此而来出现了持续的政治紧张和社会分裂现象,而且,事到如今,似乎到了一见分晓的“决战”时刻呢?朋友,这就不能不回到刚才提及的“中国问题”的四个方面或者四个层次了。盖经济-社会发展初具雏形,总体规模意义上已成世界老二,民族国家建构大体完成,有待最后收尾,唯独优良政体的提炼和铺展,国民多所不满,而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一度有所忽视的意义秩序的问题,再度降临心头。由此交集,使得当下中国民众对于“尊严政治”和“政治参与”格外敏感、特别关注、心向往之,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换言之,它决定了此刻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开放政治,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要求。而这就是政治,天大的政治,也是政制兑现自家合法性之最为急迫而无法回避的政治考试,蔚为政治正当性的枢机。毋庸讳言,当今中国,较诸各项经济赤字,“尊严赤字”和“政治参与赤字”更为严重,也更具危险性。而且,愈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们对此愈发敏感和在意,也特别容易导致矛盾和心结,而使得已然取得的各项经济、社会成果极易流失,不仅不能彰显其应有的政治效果,反倒凸显了政治的不能跟进和政制之缺乏诚意。无经济-社会发展,合法性不彰;经济-社会发展之后,民众尊严政治凸显、政治参与感萌发,于此无所接应,结果不仅造成政制的合法性不足,而且甚至影响到政体的正当性了。大家不是埋怨缺衣少食,也不是无视经济-社会进步,更非对于国族认同出现了迷茫,而是深感在此体制下依然没有发言权,亟需发声和出气装置。所谓尊严不仅在于仓禀实衣食足,而且在于自由和平等,而自由在于分享公共权力、进入政治进程,由此进而可能为平等缔造政治法权基础。事实上,已有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水平之后,倘若不能跟进对于政治参与的满足,提高生命尊严感,同样危乎殆哉。欧洲的1848革命、1970年代晚期至1990年代中期台岛的历史、刻下中东北非的情形,对此都已接续作证,言之再再。由此,既有政制对于“尊严政治”和“政治参与”进行有效的政治回应,应当成为“训政中期”的又一核心特征,也是缓释政治和社会紧张,平稳过渡到宪政佳境的必修科目,需要政府和整个国族同堂进修,一同升级。           二、搭建“训政中期”这座桥          为此,需要审时度势,顺时应势,调动政制权能和政治智慧,依恃社会的自我发育,逐步启动下述政治进程。凡此进程,不是基于某种宏大理论的政治设计,毋宁,主要针对的是民间开放政治的诉求,基于《宪法》规划的既有宪制,将已有的宪法条款坐实为日常行政和法权实践,使宪法的政治承诺兑现为政府施政和公民宪法政治层面的愿景而已。换言之,它是一种在肯认既有政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下所进行的和平有序、节制渐进的民主化进路,希望以最小代价赢得中华民族“提炼优良政体”一役的完胜。化解前文所说的死结,开创新局,非此宪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之路不可。置身中国文化语境,不妨说宪政民主就是王道政治,一种现代外王之道,而这才是最大的政治正当性。     首先,释放政治善意,实现政治和解。晚近十年,民生成为政制聚焦所在,也是文宣的重点。尤其是最近两年,政绩考核引入民生指数,蔚为官民通识,尤其是民间问责政制、考问政治合法性的不证自明的指标,对于各级行政,尤其中央行政似乎造成一定压力。这既是基于权贵横行通吃招致普遍民怨,危及体制安全,因而有所因应,也是执政理念转变的结果。不仅形诸应急性行政(如年终总动员式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且落实为制度性关注,如免除“农业税”,普惠式的农民养老金制度,以及通过修法程序有限度、象征性地提高个税起征点,等等。制度性关注民生、重新切割“蛋糕”,表明政体具有一定程度的政治善意,摸清了“民生就是政治”这一脉络,而非为发展而发展,但却依然属于“以民生接应政治”,表现为以“行政打理政治”,而非“以政治接应政治”。民生当然就是政治,可政治并非只是民生,更非等同于民生;民生和政治均须借助行政来打理,但后者不当全盘包办代替。“民生”之外,众所周知,尚有“民权”/“民主”和“民族”,非民生因应所能统括,更非民生一项所能打发。行政之责,在于落实政治,而非代替政治,更非取消政治。实际上,在诸多看来属于民生问题的背后,牵扯到的实际是“民权”/“民主”,乃至于“民族”,内涵“尊严”和“参与”的需要。而且,民生改善之后必然引导向“民权”/“民主”,时候早晚,端看具体国情,行政于此必须多所接应,否则要政府行政干什么,又或,行政靠什么来张本。就刻下中国而言,似乎正好走到了这一步。对此了无自觉,硬挺死撑,不松口,必致紧张。相反,若能立刻在特定层次和范围内允许民主实践,举行有限范围的真实的选举,扩大民权范围,特别是表达自由,方能缓释紧张,巩固民生成果。哪怕是前述中共上海大员的口惠,释放了一定的善意,不就赢得了掌声一片吗!在此,作为民主的先导,“党内民主”先行,自最高层推展开来,可为表达诚意的最佳示范,为政制计,也是最为稳妥的招数。     同时,接纳普世价值,并且予以中国文明场域中的在境性阐释与体制性弘扬,同样是一种政治诚意的表示。刻下中国,对于究否存在普世价值,存在不同看法,本为常态。但是,以一种意识形态力排普世价值,根本否认举世咸认、而为一切人类所共奉的基本价值的存在,实为不智,亦且不善。毕竟,自由、仁爱、平等、尊严和宽容诸项,均为人人得求而人人应得之仁心善意,也是一切欲求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政体和政制之政道与治道,何得以“伪善”和“荒谬”一竿子打翻一条船呢?更不能将其归结奉送于“西方”所专有。若说伪善,则人家于“国家政治”和“国家间政治”之间两相分际,区别对待,一面看固为双重标准和伪善,另一面看,则蔚为政治成熟,一种现代国家理性而已,自现实主义立场而言,正需我国族体而习之呢!次而言之,代议制民主、竞争性选举、司法独立的法制和多党政治、公民社会,虽非政体极致,亦非社会仙境,却是较佳选择,早已行之有效,也为亿万人心所向,偏偏你对着干,甚至于信口雌黄地大加挞伐,将一种解读强加、凌驾于亿万国人,于执政和政治而言,均为不智之至,也是毫无政治诚意的表现。若谓任何所谓“普世价值”均须落根特定国度和文明,藉由体制化而获得自家的肉身,方始具备良知良能,并且,也只有如此才能彰显其普世性,则无人可称疑义。前文所谓对于普世价值“予以中国文明场域中的在境性阐释与体制性弘扬”,意即在此,而已致意再三、多所转圜矣!相反,若能于此用功,形诸口而践于行,如同至少在口头上接纳了联合国的三大公民人权公约一般,则身段软,诚意可嘉,相信大家都能理解并保持期待。     也就因此,允许异见的公开存在,是衡量是否具有政治诚意和行政善意,愿否实现政治和解的重要标志,允为迈进“训政中期”的门槛。所谓“公开存在”,意味着不啻聚谈于饭桌,或共鸣于街巷,而需形诸报刊,见诸网络,表诸论坛,明辨于明堂辟雍,才能叫做“公开存在”。不能说一下子畅所欲言,乃至于相激于代议之所、大会之堂,但至少先做到不删不屏,方能彰显诚意。让外网联通,扩大人民的视野,特别是为青年一代生活于一个意见多元的政治、文化生态之中营造条件,只会增加国民的辨识能力,强化他们对于政制的好感与凝聚力,本非不可思议。在此,使申办报刊的宪法规定和法制保障真实到位,行政配套跟上,不卡不压,改变钳口的一贯体制,更是表明不反对乃至于促成“公开存在”的制度诚意的简明措置。刻下中国早已异见多元,红花黄花,在朝在野,各美其美,但多限于自说自话,或者见诸有限范围,并无体制性保障。更有书报检查横行,随时施放令箭,让言论自由的宪法条款顿时失效。置此情形下,自开放报禁、放宽言路、落实宪法言论自由的规定起步,跨入“训政中期”,可谓不得不然,有所然而然,知其然而后给力于所以然矣。如同对于社会团体的管理须从改变社团登记的报批制为备案制起步,允许异见公开表达,需自开放报刊刊号或者取消刊号专制开始,朋友,你怕什么呢?     与此同时,平反“六•四”,释放异见人士,是最为有效而具标志性的政治诚意表达。当年邓公复出,以平反“四•五”和为五十多万“右派”摘帽先声夺人,一时间人心慰藉,万民景从,神州振奋。今天情形略同,“六•四”悬案早为政治决断预留空间,只待乾坤只手、大智大勇。一朝论定,则开启“训政中期”大门,也就是朝向宪政民主又进一步,则正当性不待人谋而自定。另一方面,中国囚禁着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为世界舆论提供话把子,更让仇华势力得分,等于自拆墙基,处处被动挨批,颜面扫地,致使多少建立国家形象的努力付诸东流。与其以举国体制对付一人,而为世界见笑,不若放人了事,先释善意,两相和解,然后再求“团结合作、肝胆相照”,进至于“互利共赢”。毕竟,在国族富强和人民福祉面前,双方均居下位,而意见多所交集,本没有谈不拢的道理嘛!民主法治,不是什么神圣,不过是致力于“国族富强和人民福祉”的活法和说法罢了。如今陷入僵局,一方握威权,实际具主动地位,另一方秉持道义优势,获舆论同情。虽说各有其利,但仍需占据主动地位的一方大肚能容,先迈出一步,以破解僵局,引领政治进入“训政中期”。如此这般,于己于人,何其善哉!     其次,兑现政治承诺,以政治接应政治。近代立国,自“1911”而“1949”,均以民族富强愿景和政治民主承诺奠立自己的合法性,再辅以文化复兴和个性解放等项目,不期然间均为一种因应整体性溃败的通盘致思理路,也是一种整体性方案。它们蔚为旗帜,招纳了亿万信众,万众一心,所向披靡,说明“愿景”与“理想”在政治动员中的重要性,更挤逼出兑现愿景和践履理想的必要性与急迫性。其间,无论立宪还是打仗,所声称而开出的支票,或落笔于“自由”,或钟情在“解放”,自由则“民主法治”,解放则“翻身做主”,基本项目均不外民族、民生和民权诸端。对此,大家看现行《宪法》的序言和自“临时约法”以来的各种宪法文本,就会一目了然。就今日中国而言,社会稳定、生活安宁、“小康”、“现代化”和GDP,均一体笼统于公共产品和历史愿景,关于民主、法治、自由和宪政的诸项承诺,才事关政治,而为政体的正当性之所在。不管兑现程度和实际水准如何,它们作为政权的正当性标志,是政府理当孜孜以求、尽力兑现的指标,否则事涉虚伪,国基不稳。如前所述,当下现实中的诸多社会紊乱和政治紧张,源于国民的“尊严赤字”和公民的“政治参与赤字”,仅以民生接应似乎一时间有些效应,但终究文不对题,三岔口。恰当而实际的做法是以“政治接应政治”,就是说开放政治市场,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真实场景和有效渠道,化赤字为盈余,而且是经常性帐面盈余。     在此,“兑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亦须为一种和平节制的进程,但起步不得拖延,否则矛盾激化,反而被动,不好收拾,也不是什么大道理。所谓“进入政治场域”不是指公务员考试,那是官僚科层制度的常规行政管理,充其量属于所谓的“以行政吸纳政治”,短时间有效,但效用有限。[1] 而是指为“人民”兑现政治身份,为“国民”和“公民”实现自我认同,打开政治大门。就是说,兑现“人民”这一身份,不是“为人民服务”意义上的,也不是“官-民”结构中“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式的俯就恩赐,而是让全体国民于定期的授权活动中感知立国基础和立宪时刻,使权力在温习政体的正当性来源中多所怵惕,从而各守其位,相互提醒,彼此砥砺。这一定期授权仪式不是别的,就是大选,也是现代民主的集中展现,一种世俗化和市场化的政治经营方式。中国此刻需要真实的选举,一如需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良性发展,不可偏废。这同样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同样需要即刻起步,不可拖延。与此同时,必须坐实《宪法》规定,满足“国民”和“公民”的个体性身份认同需求。个人除开作为“人民”,在匿名或者无名状态下,以“一人一票,同票同价”为凭参予上述定期性权力授受仪式这一政治嘉年华外,还有个体性政治参与需求,如组织政治抗争、挺身参选、介入个案性政治活动,等等。在此,无论动手还是动口,他或者她不是人民,或者,不再是人民,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某某,即具体、特定、有名有姓的国民和公民,张三、李四,或者,王二麻子。经由竞争性政治,特别是公开、差额、竞争性的选举,让他或者她上场演一把,感知作为一介国民和公民的身份法权,玩一玩政治,那才叫充满“主人翁意识”呢,也就是“当家作主”!而最大的好处是政权由此仪式践行了自家建国之际和立宪时刻的政治承诺而获得了正当性,政府从此不再需要“维稳”了,转而操行日常治安和行政,数千亿元的“维稳”开支也得以节约下来转用于民生和国防。一句话,是到了兑现政治承诺的时候了,人民等不及了,好像也不愿意再等了。     说到他或者她的粉墨登场,则行头不能少,一干人马锣鼓襄助更是必需。由此,要求兑现《宪法》规定的公民结社自由,容忍公民社会的发育。如前所述,如今造成政治和社会紧张的主要根由在于大家感到对于政治毫无发言权,没法进入政治议程,无处表达政治意见,而人生来就是政治动物,本性在此,不得不然。当下埃及、北非和中东各地的乱源之一,似乎亦且在此。新加波初露端倪的竞争性、逆家父式政制的政治潮涌,以较具公平的选举泄洪,用监国公的个人退位来灭火,为此提供了反例。毕竟,光是年年人大代表式的“献计献策”,无法满足“人民”的政治参与要求。兑现政治承诺意味着满足包括组党在内的公民结社自由,这是宪法明文规定的政治承诺。近几年来,官方多少容忍了时不时零零星星冒出来的“独立候选人”,说明政制有进步,政治也有一点诚意。是否可以将此诚意发扬光大,以此为契机,而逐渐造成一种民主气象,延展至放宽社团登记,培育公民的组织化生存,乃至于政治组织化生存,正为千夫之所盼,而为万目之所视矣!     在此,笔者意欲重申,晚近中国顺时应势,自朝代国家递次转型为民族国家,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的型制也逐步兼具“政治共同体”的品格。尤其最近十多年来,国民的国家意识与公民的政治意识辐辏于政体建设,于内显政治诉求和外彰国族利益的互动进程中,将此政治共同体的品性愈发彰显出来,颇有气象。政治共同体意味着中华民族是一个公民的大群,人民于此个别化为具体、特定、各秉利益诉求的公民,而以试验、提炼、演绎有德有效的政治生活方式来展现这个民族的自我组织能力,来表征他们建设良善的团体生活的生存智慧。换言之,借用“政治社会”这一术语,则此种政治共同体的善境是政治社会,也就是一种具有成熟的政治智慧的国族体制和政制形态。置此国族生活和政制形态下,政治之制度化与制度化的政治形态,其所提供的社会动员能力与容纳由此激发的参与热情的多维管道和复杂机制,特别是容涵凡此种种造成的体制性紧张的政治消解能力,构成了此种政治秩序发展的动力和基本特征,也是藉由优良政体所表征的民族国家政治成熟的标志。它的对立面是市侩式的政治势利和鼠目寸光的小市民性质的政治短视,以及当断不断的政制无能和政治温吞。此时此刻,国家不只是一种含括公与私、经济与政治、国民与权威的容器,而且,国家本身就是一种公共存在。也就因此,对内而言,政治社会在强调经济与政治分际、市民生活与政治权威各守边界、奉守宽容和多元文化,以及法权安排的中立性的同时,拒绝市侩式的政治短视和普遍的政治冷漠,鄙视一味沉湎于私性生活的市民阶级的庸俗和放逐对于政治、法律的自然法追问的堕落。对外而言,它意味着对于国族利益边界保持清醒的警觉,同时又怀持普世情操和大同理想,持守“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政治自助体底线伦理和天下情怀的统一。在此,若问如何建设政治社会?怎样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成熟的政治共同体?那么,答案依然不外是从兑现《宪法》的政治承诺,展现政治诚意起步。     再次,制订“时间表”和“行动图”。前文曾经说过,“人民等不及了”,实为此刻中国政治情势之一斑。特别是年轻一辈,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置此全球化多元时代,两相比较,更是不愿自己的生命“被荒废”,因而具有更为强烈的参与意识和自我实现冲动。仅仅停留于书面承诺,却迟迟不见行动,一如虽然早有《宪法》规定,却难以坐实,不愿坐实,懒得坐实,从而,反显伪善,从根子上损害《宪法》尊严和政治权威(如果还有权威的话),其行为其结果,实实在在,均为自掘墙基,匪夷所思。而根子则在死死抱着列宁式权力垄断的理念不放,维护一家私利,太与时代脱节。这是“爱新觉罗氏”曾经的纠结与悲剧所在,只不过其“一家”兼具“一族”背景而已。因而,尤其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十来年间,虽然政制有所改善,而政治反倒退步,使得全体国民关于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的美好愿景几近破灭,其于民族政治理想和公民个人的政治情怀而言,均为灾难性打击。     当年清末变法更张,冀望挽狂澜于既倒,虽有关于“预备立宪”和“正式立宪”段落的表态,却于划定“时间表”和“行动图”一事上含糊其词,希图蒙混过关,名为保大清延祚,实图爱新觉罗一家之利,而时代大潮激荡汹涌,终于等不及。国民政府甫定,声称落实革命理想,循依“军政”、“训政”和“宪政”三步走,至少一开始好歹予人民以盼头,其后不进反退,痛失“江山”,却又顺应时势,几经跌宕,将“万年国会”终结于民主化,可为善终。今日中国虽然“民主”“法治”大词天天讲,却始终无实质性行动,更无一个完整、具体和实在的“时间表”与“路线图”,让大家看不到希望,摸不着头脑,民众的不满早已日积月累,戳脊梁骨了。其情其势,于政治和政制而言,均可谓危乎殆哉。     因此,如果真有政治诚意,以中华民族利益和全体人民福祉为重,那么,赶紧拿出“时间表”和“行动图”来,以凝聚共识,鼓舞民心,重启“改革开放”。而这就是为权力而斗争,也就是政治的至上之善。当然,究竟未来的历史会否沿着“时间表”和“路线图”来展开,此间的政治意志能否将自家现实化,是它们本身所无法做主的,相信一般人对此都有思想准备,也都能理解。但是,有一个“时间表”和“路线图”总比没有好;早日公示这一“时间表”和“路线图”比晚公示好;其具体步骤和内容越详实越认真,具有可操作性,比囫囵吞枣、含混其辞要好;在基于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必定比闭门造车、一厢情愿的更具凝聚力,也更具实现的可能性。总之,以颁诏天下“时间表”和“路线图”为标志,而启动“训政中期”,正其时也!     最后,开放政治市场,容忍并培育“对话者”。东、西“先民主起来”的国族和社会共同体的经历表明,民主政治伴随着世俗化平庸世道一同降生,同时来临的还有市场经济和法国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因此,民主政治天生意味着它是一种政治力量的多元博弈场所,同样循随理性人的市场规律。换言之,民主政治意味着权力向社会开放,以强化社会利益集团的组织化程度来形成公共领域和公民社会,进而为现代政党政治敷设社会基础,将正义的分配推衍为全民的权利和责任,促使民族国家由经济民族向政治民族迈进。也就是说,民主政治必定是代议政治,代议人的身后必须有集团利益与集团意志,而不是个人利益和个人意志,才能形成真正的代议机制。以社会不同利益集团的理性抗衡作为驯化权力的内在机制,事实证明,既较“权贵通吃”、资本和权力专制为善,亦较“一盘散沙”、社会组织性羸弱为强。其间的枢机,就在于“大致平衡”。利益集团诉诸一定的政治组织形式进行利益博弈,构成权力开放的基本通道。而一切依循法制化渠道进行,即所谓“理性”抗衡。所谓政治市场,不外乎就是这般情景。     在此,如果我们承认实行立法的公开与民主,促进社会的自我成长,推动社会利益的组织化程度及其代议水准,实为从源头做起的根本之策,也是使中国国族逐步成长为一个成熟的政治民族的积极步骤,那么,在此政治市场化进程中容忍并培育“对话者”,当为政府责任,也是一种政治德性。公民的组织化生存是民主政治的要旨,较诸一盘散沙式的国民存在形态,其实更具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现实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形,一旦“群体性事件”爆发,有关方面出面调停,要找个“对话的”都没有。而权力面对万千分散个体,虽说可得一家独大之利,却恰恰难免“动乱”之患。相反,倘若对于政权有信心,那么,出一些“国王的忠诚的反对者”,不过等于是在另一方面同心协力为国作战,何忧之有呢!因此,逐步开放政治市场,自零星举措,如容忍所谓的“独立候选人”、坐实社团登记的宪法规定、包容各种NGO和NPO组织做起,进至承认公民组党的合法性,既是训政中期的任务,更是迎接“对决时刻”、引向中华民族宪政时代的必需。由此,社会的自我演生固然是根本,但是,有所作为的“政治决断”亦须登场。           三、对决、政治决断与节制的民主          眼下中国倡说和谐,而社会持续紧张,政治形势紧绷。所谓的“内紧外松”,甚至于“内紧外也紧”,不过是深层问题的对策表象,除开说明前述有关“政权与政府”、“权威与权力”的阴阳离合之外,还展现了一种将见“分晓”时刻的焦灼状态和焦虑心态。全体国民对于未来发展既满怀信心,抱持从未有过的自豪与希望,又怅然无措,不知未来中国究往何处而去。普通民众既是乘客又是浆手,无所选择,只得随其沉浮,一些权贵阶层人士则将财富和户口悉数转至欧美大船,随时准备这边弃舟,先保平安,观望而后再图发展。但是,即便如此,需要指出的是,一定意义上,凡此情形不是对于既往“改革开放”的否定,相反,它们恰恰表明,正是经由三十年持续有效的“改革开放”,真的开放了,而“对决”的时刻也到了!     所谓“对决”,是指中华民族自“1840”以还,一百多年的转型至此,已然到了即将水落石出之际。放开眼界,这不仅是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善果,更是近代一百多年间,积洋务维新、清末变法和民国新政以及晚近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功,在今日之集大成,于此刻之总爆发,有以然哉,期以然哉!因而,若说总体形势,非此莫属;要论大是大非,概乎于斯。朋友,所谓“水落石出”,所谓“对决”,核心内容之一,就东亚诸国和台岛经历来看,不外乎就是民主政治要登场了而已,也就是本文最后所要伸言的使得中国“政治上有办法”的法子来了而已,有什么可怕的呢!就是说,此种对决不是“1949式”的,因为,那是近代中国两种现代性方案之间的火并。毋宁,它是“1911式”的,或者,是对“1911”理想的最终坐实、接应与回归。正是在此,需要推动历史车轮一把,主动促成“对决”,于提炼优良政体的历史实践中谱写历史新章。     但是,也正是在此,虽然谁都清楚这一总体趋势,却谁都不愿意负起这一历史责任。于是,出现了这样一个怪现象:精英阶层似乎志得意满,踌躇满志,甚至倨傲娇纵、蛮不讲理,实则政治上普遍意志衰颓,心志驰靡,无所作为,温吞无力,表现为日常行政就是以“维稳”为纲,能拖一天算一天,盘算着将问题留给下一任,得过且过,而听任历史时机白白流失。此种情形,既表明笔者于“中国步入训政初期”一文中所说的“平庸政治”确乎已然登场,还说明历史走到了节骨眼上,责任重大,非平庸之辈所能担承。遍观华夏,此时此刻,通常所谓的行政干才内瓤里都不过一介畏葸之徒,干禄之辈,胆大而无血性,贪婪却不敢承当,言之凿凿实则毫无历史视野。因此,初始嚷嚷,继则了了,终究无所作为。毕竟,对于执政超逾一个甲子的巨型政党而言,倘若“对决”之际丧失执政地位,百年老店关张歇业,可是谁也不敢、不愿、不能承担的罪责。有此政制担忧而无此政治信心,加上缺乏“担当”这一至关重要的政治德行和历史远见,遂使眼下中国出现了滑入“勃列日列夫时代”之险情,一个沉闷压抑、停滞不前、铁桶一块的国族时段,怎不叫人心焦!     朋友,中国的未来比任何时候都紧系于此刻的抉择,此刻的中国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当断则断。时代呼唤着自己的英雄尽早跃身舞台,而这是训政中期必现的景观。虽说眼下确乎属于“日常政治”时段,一个世俗化的庸常时代,而民主政治在可见未来的登场不过明示日常政治正式降临而已,但就鸦片战争以还,可能迟至本世纪中叶的“历史三峡”而言,却又尚属峡中,仍然位处“非常政治”时段。交替之际,最难将息,可不是难为人吗!也就因此,眼下全世界都在看中国下一步怎么走,一如全体中国人更是对此之忧心忡忡,望眼欲穿。换言之,崛起中的大国,无论是在政制还是对外政策方面,其中主要是在政体的最终型制方面,在他们的眼中尚属一个并未最后定型的国族。巨量的体形,十三万万同胞万众一心、同仇敌忾的阵势,如何出招,怎样收势,均为攸关全球的大事,都是影响人类的壮举,牵动全球关注,自在情理之中。正是在此,也正是为此,一句话归总,此时此刻,中国民族需要“政治决断”。     笔者不避嫌疑,再次呼唤“政治决断”,就在于面对困局,不可回避、也回避不了的一项任务是如何打破僵局,化解前述“死结”,推转历史巨轮继续向前。是的,以极大的道德勇气实现民族政治决断,蔚为主权者意志的伟大展现。在此,人民必需登场,但依据下述笔者心目中的“节制的民主”的设想,其登场方式却为一种法权程序。换言之,政制所做的每一政治决断,不仅仰赖个人的德性和胆识,超凡的行政才华,而且,同时需要将其导入民主渠道,以立法主权落实人民主权,将政治决断形诸立法程序,形成“政治的立法”与“市民的立法”交替为用、彼此呼应的格局。在此,宪法作为公民理想与民族理想的合一载体,是承认并暂时解决政治僵局的唯一法律-政治形式,既可能是这一僵局的终结形式,也可能是加剧僵局的起点,从而,最终而言,作为民族自由的决断,它是将法律转变为政治、将政治换形为法律,以非暴力方式实现历史进步的自由民主的自我武装。“修宪”之奥义,全部在此,端看“决断”的立法主权是否到位。有关于此,笔者倡言的“自由民族主义共和法理”认为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肯认此时此刻的当机“决断”对于历史进程可能起到的打破僵局的冲决功效,同时,另一方面,藉由国家利益的合法性转向的四项原理,特别是自由原理和集体行动机制,筑堤设坝,将“决断”的滔天洪流输浚于立法主权的河道之内,从而最终导向宪政正义,实现民主自由的自我武装,防止决断沦为专擅。[2] 过往的惨痛教训早已告诉我们,对于民主社会这一前景的呼唤同样不能仅仅寄托于“英雄的能力”和“英雄人物”的决定意志。即便如此,主权者授托下的伟大决断可能表现为以一人之身,推进现实往前腾跃,使历史接近于这一前景,却确为实情,亦且为历史所在在佐证。非常之世之非常之情,要求非常之刻有非常之人,非常之人诉诸非常手段,进而有望达成非常之效果。此情此景,诚如曾文正公所说:“不挟破釜沉舟之势,宁有济哉!”     由此,与前苏联、东欧式的巨变不同,经由上述政治决断促成的民主政治在中国的登场方式,可望是和平渐进、理性节制的,其所达成的亦必为、也最好是一种“节制的民主”,或者,就初期而言,一种“低度的民主”。就是说,它在满足民主政治的基本指标的同时,给予国民以民主历练的余地,其中特别包括与权利意识相适应的责任观念和担责能力的养成,等等。否则,顿成一团乱麻,至少,出现短时间内的失范和无序,亦非毫无可能。为此,应当首先至少努力避免下述四种可能性。第一是“政治清算”。与其孜孜于政治清算,不如全民反思。力避政治清算,方能扫除政治心理障碍,而为民主政治登场开道。如同一定时期的“不争论”是为了向前看,以争得时间和国族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排除政治清算同样是为了宪政民主这一最大国族利益,以如同一定时期“一心一意搞经济”的心境和心劲“一心一意搞民主”。时至今日,这一担忧可能是多余的,但假若前述“死结”持续不解,那么,怨愤之下,诸情皆有可能,则此一提醒倒也必要。在此,排除“政治清算”不等于放弃历史反思。所谓转型正义告诉我们,与纠缠于“政治清算”不同,历史反思或者“历史清算”并不针对具体个人,却以建立是非分明、公道昭彰的良善社会为鹄的。因此,所谓“清算”历史不是着力于报复,而是经由辨析过往是非和思想争论,还原历史真相,并给予相应的定位,从而为全民族树立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这正是“革命”与“转型正义”之区别所在。第二是民粹主义政治。台岛作为大中华地区的政治特区,中国文明中“先民主起来”的试验地,其民主化进程的最大教训是民粹主义不期然间主导了政治进程。包括利用、煽动族群对立来赢得选票,后患无穷。诸如法国“民族阵线”等右翼政党之利用移民问题问鼎大宝的努力,美国民主、共和两党均透支“福利”以吸票,对此提供了另一版本。泰国一度出现的乱局,也说明了民粹主义之不可倚。民主政治之下,政客利用民粹主义的冲动势所难免,犹如初经驯化的野马总思脱缰。但是,若能提早防范,并形成全民警觉氛围,特别是精英阶层于此分享防范共识,倡导正派社会和良善生活,则多少可以避免、纾解其危害。第三,党派对决式的无聊政治。美国式的党派政治耗费公币,甚至不免于将政党利益置于国族利益之上,实非民主善本。毋宁,北欧式的社会民主主义政治,更适合中国。第四,黑金政治下权贵资本对于民主的操控。正如梁漱溟先生所言,实行民主政治,末了出头来过问政治的不过是几个政党,而任何政党都是特定利益的产物。既然不存在全民政党,则政党政治易受黑金操控,遂成民主政治的一大顽疾。在此,李登辉式的黑金操控、意大利式民主所展现的黑金政治和权贵资本的合而为一的形态,堪为教训。因此,避免政党利益为黑金政治所污染,防止权贵资本对于民主的驭控,实在是渴望民主而终究将会拥有民主的国人需要三思而慎行之处,也是“节制的民主”之题中应有之义。     最后,笔者愿再伸言,“训政中期”之必要和无可回避,越早启动越好,就在于经此过程为“中国问题”找到最终解决办法,而就今日情形而言,办法在政治,非政治莫属。实际上,梁漱溟先生对此早曾多次致意,中国的问题在于“政治”,必须政治上轨道,始有解决之道。综观梁公前文后意,此处之“政治”,当取广义,相当于政制与政体之通谓,也就是政道与治道。1949年10月,在《中国文化要义》的“序言”中,作者写道:近几十年来政治上之纷纭扰攘,总不上轨道,实为中国问题苦闷之焦点。新中国之建设,必自其政治上有办法始,此无疑也。今日中国,虽沧海桑田,而梁公所虑犹然,则建设政治、臻达政治成熟,一句话,“政治上要有办法”,依然为国是当务之急,更是百年转型的最后一役。随着南海局势的升温,大国博弈的展开,以及对于中国的遏制态势的愈发激切公开化,内政时刻处于“维稳状态”对于政体聚精会神应对博弈形成了严重掣肘,而使得本来有办法的事情顿时没办法。因此,赶紧迈向训政中期,于政治上有办法,不仅是推进“国家政治”的必需,也是在“国家间政治”上立于主动的前提。     为政者,可愿三思而一振乎?          注释:     [1] 譬如,近时新疆自治区政府宣布“发放”七千公务员名额,悬示社会,各族利益均沾,多少给希望改变身份、跻身政制者多开了一道门缝。但是,现代政府编制并非无底洞,不可能无限度“招考”公务员,因而,供需之间总有矛盾。此刻“发放名额”,会不会引致“欲壑难填”,殊难逆料。面对此情,从长远计,可能,循沿开放性竞争政治之路,在“立宪共和主义族群政治”格局下建规立制,更具根本意义。有关于此,参详拙文:“宪政模式与公民政治愿景”,载《战略与管理》2010年第1-2期,页28以下。     [2] 关于个体、国民、公民与国族等等基本法律单元及其关系的基本原理,构成了这刻下中国关于国家利益的合法性转型的逻辑起点和思想内涵,同时并是对于这一合法性的价值基石的法理申述,说明了现代国家及其法权的组织原则。概而言之,它们表现为四种法律单元、四种基本法权、四种实现机制和四项基本原理。具体来说,首先,以个体作为基本单元的法律建构的问题意识在于个体自由,以保障人权为目的,为此需要诉诸权利机制,而以自由原理一言以蔽之;其次,以国民作为基本原点的身份政治,要害在于平等,所谓“人人相同,人人平等”的政治、法律预设,诉诸保障基本福利的社会权利,依恃于(合约)交换机制,通括为平等原理;再次,以公民作为普遍主义的法律单位,要求宪法正义提供保障自由的政治参与权利,有赖于集体行动机制、立基于联合原理;最后,将民族国家当作一个法律共同体,意在揭示国家利益原理实为此种共同体的组织经纬,根据权力分立与制衡机制组织和运作这一法律共同体,而通达于经由全球契约实现国际主义,抗击“帝国”霸权,保障国家主权。有关于此,参详拙文:“论国家利益的合法性转型”,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页40以下。 进入 许章润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训政 辛亥百年 辛亥革命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专题 > 专题文库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44706.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isixi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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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们所热爱的国家?” 草民的呼声!!!

上海集装箱卡车行业数千人的大罢工已经持续了几天,目前事件还在发展中。这事件表明,中国的人民越来越难以生活下去了。 有毒食品、飙升的物价、随时会发生的强拆、年年月月的维稳折腾,党国越来越让人民“激情”了。网友的创作激情也越来越高了。 ●听说上海今天有点热闹,一些司机同志为喜迎油价上涨,纷纷放下手中工作走上街头集体庆祝,人民警察7000多位同志为保护出行工人 安全自愿加班,并引发了一系列警民大联欢,周围群众纷纷赞扬党的领导有方,社会和谐安定! ●这是什么治安啊? 何不把深圳所有的砖头都封起来啊? 买 木棍、石头、砖头 也实名吗? 石头也应该禁止,以免再发生丛飞遗孀的惨剧。 凡是指甲过长者,应列为危险分子 凡是长门牙者,尤其是大板牙,应列为危险分子。 男人都带着强奸工具上街,咋处罚? 最好能在菜刀上安装GPS。 ●美国三亿人有2.5亿条枪,没有户籍暂住证,自由迁移,不需要维稳,政府门前不需要站岗;天朝禁枪,甚至菜刀都实名制。 ●以后不只能说美国枪枝泛滥,还可以说美国菜刀泛滥。 还是天朝最牛,哪个型号的菜刀卖给了谁都知道,将来谁家有几把菜刀都知道。 不过竟然连哪个官员有几套房都弄不清楚,真是说不过去。 ● 这是一个有理无处诉的国家,这是一个任人欺凌的国家,这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国家,这是一个豺狼联姻的国家,这是一个无形的网,中国 人民在这张网中永远没有任何挣脱的可能,不管你遇到大事还是小事,你都只能用忍气吞声,今天共产党的崽子告诉了我们,要《激情革 命》既然允许它们的儿子们“激情杀人”,那就免不了人民奋起《激情反共》了,这日子不远了!! ●这是个进来被拒绝,出去被拦下的国家; 这是个在家被抄家,出门被失踪的国家; 这是个说话进监狱,不说话被代表的国家; 这是个活无立锥之土,死无葬身之地的国家。 ●他成天三代表、四原则、五不搞,却要你解放思想; 他谎话连篇,却要你实事求是; 他不停的折腾;却要你情绪稳定; 他携款外逃,却要你爱D爱国; 他要代代相传,却说你素质太差; 明明是他病了,却不停得给你吃药! ●有人说:这个国家就算多不好,我还是一样很爱。我不解:什么是爱?前辈冤魂无数,你不去了解。环境惨遭破坏,你不去阻止。面对 虚假报导,你不去揭穿。看到他人苦难,你冷漠无视。面对正腐欺诈,你沉默忍让。言论无法自由,你却无所谓。民无选择监督,你不去 争取? ●打江山的死了,保江山的老了,卖江山的发了,看江山的跑了,挖江山的富了,建江山的拆了,拆江山的升了,爱江山的关了,哭江山 的压了,坐江山的昏了。这个国家就快完蛋了。一位老红军战士。 ●为中共退出历史舞台代拟谢幕词: 本党X十年,只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用暴力抢劫有产阶级,让全社会所有人都变成无产阶级,土地矿产江河山林全收归国有由咱支配; 第二件事是用权力将国有资产变成私有财产,让咱这些无产阶级革命家族变成暴富的有产阶级。 ●一个很年轻人告诉我:GDP,其实就是刮地皮的缩写……GDP的原始含义大家都知道。国内生产总值。那不就是刮地皮仅在国内刮的总值 吗?看来这个孩子的说法比我们经济学砖家更有价值,水平更高,更通俗,更直接了当。呵呵! ●孔子像已被挪离天安门广场。目前被失踪。 坊间猜测如下:孔子没有北京市户口,居住不满五年,没有合法居留权,也不得买房或站地。非法居住,可能已被中共有关部门遣送回原 籍。敬请山东的朋友关注! ●天安门孔子像搬走了,不知会不会回去。这像是体现当局在意识形态上的茫然,靠向哪一方呢:共产主义?鬼都不信;毛左?虽有红歌 ,已成僵尸;宗教?害怕它们的人多势众;宪政民主?法律不是挡箭牌;孔教?还拿不定主意……只好接着摸石头。 ●如果你不知道人权的味道,请不要灰心,因为公仆告诉你挨饿就会明白; 如果你贪污千万过亿不幸被抓,请不要纠心,因为正有人倡议废除死刑; 如果你举报政府干部被扇耳光,请不要伤心,因为他们是你另一种父母; 如果你被倒下的豆腐渣校舍压死,请不要死心,因为有人会告诉你纵做鬼也幸福!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 不查,都是马英九;一查,都是陈水扁! 不查,问题都在前三排;一查,根子全在主席台。 不查,个个人模狗样;一查,全都男盗女娼。 不查,都是贞德;一查,都是婊子。 不查,都戴三块普通表;一查,每块的价值可不小。 不查,学习心得个个发自肺腑;一查,原来全部来自百度。 不查,处处鲜花;一查,原来都是豆腐渣。 不查,都是平民奋斗成功史;一查,都是官员拐弯抹角的七大姑八大姨。 不查,都在为革命辛勤站岗;一查,原来人家早已怀揣绿卡。 不查,都要为人民服务;一查,全都在被人民服务。 不查,是天灾;一查,是人祸。 不查,都是中国人;一查,都是外国籍。 不查,都是代表;一查,全是领导。 不查,多难兴邦;一查,多盖房子发家。 不查,是三块表;一查,是三座山。 不查,全是优越性;一查,都是性优越。 不查,是野三关;一查,是黑风镇。 不查,他是公仆;一查,原来他更喜欢女仆。 不查,是人民的儿子;一查,是人民的罪人。 不查,是修脚刀;一查,就成了水果刀。 不查,人人都学红宝书;一查,人人怀揣小绿卡。 不查,人人都坚挺;一查,个个疲软。 不查,都是领导的脑子,一查,全是秘书的稿子! ●近日,有关部门查获了一大批假冒伪劣的红领巾,这些劣质红领巾是由猪血染红的,而不是烈士的鲜血,更有甚者竟然用红色染料来染 红领巾,这种恶劣的做法极大地影响了小学生的身心,使其无法真正成为一个具有革命气息的少先队员。 ●我一读者有点傻。他打印出一份文件,拿给村民传阅,讲解后还要人家签名。当地警察找到他,一看纸上满是民主与人权,当场就要逮 捕他。好在他解释得及时,原来他打印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警察半信半疑,调来宪法对照后,才释放他。我警告他,别傻鼻了。 ●胡在博鳌亚洲论坛说: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道路漫长。 总书记主席说出了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心里话。致富的带头人放心了。致富的带头人的移民家属更是放心了。致富的带头人还 会长期带头暴发的,更是放心了。 ●面对艾未未被捕所产生的反响,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中国人民也感到很疑惑,为什么一些国家一些人把在中国涉嫌犯罪的这么一 个人当做英雄, 中国人民对此也不满。” 中国人民也感到很疑惑……K,怎么动不动就被它们给代表了!洪磊这句话,语病不少,大家能不能分析分析。 窃以为: 1 它把自己跟中国人民混淆起来。完全错误。 2 它认为犯罪在先、当作英雄在后。颠倒因果。 3 它认为犯罪的人不能做英雄。概念错误。 4 潜在推论,英雄做的事情不叫犯罪。推理错误。 5 它认为,中国人民对犯罪的概念、和它们对犯罪的概念是一致的。违反事实。 这样一个语无伦次、说话扭曲的人,就是发言人。 ●中国将禁止以下几种游戏: 1,剪刀石头布,这是在宣扬三权分立。 2,麻将,居然搞轮流坐庄。 3,杀人游戏,不当使用民主票决制。 以后只准玩我拍一你拍一,我拍二你拍二 ,我拍三你拍三。 ●整个中国就是一所监狱 进入政协和进监狱一个概念一种待遇。都是监狱。软牢房硬牢房。都失去了自由。都得听管教的。所以,看到两会上那些济济名人们,其 实都是囚犯,嘴里都戴着嚼子手上铐子脚上镣子。 ●盖这条高速铁路 资本主义:盖这条高速铁路,老板可以赚多少? 三民主义:盖这条高速铁路,政府要征收多少? 社会主义:盖这条高速铁路,政府要补贴多少? 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准问盖这条高速铁路政府要亏损多少。 ●党国重视什么 对医疗不重视,因为他们有干部病房。 对教育不重视,因为他们的孩子上的最好的学校,想留洋就留洋。 对食品不重要,因为他们吃的是特供。 对治安不重视,因为它们出行有警车开道。 对房价不重视,因为它们有政策房。 对税收很重视,因为它们的一切享受均来源于此。 ●给总理说真话 房价靠道德,买房靠爹娘; 安全靠诚信,治安靠联防; 教育靠捐款,慈善靠奸商; 反腐靠内讧,治国靠分脏; 通胀靠自律,政绩靠撒谎; 收入靠明抢,发展靠拆房; 盛世靠张嘴,稳定靠杆枪; 公平靠理性,正义靠仰望。 ●差距那么大啊? 人家送女友一2000欧的包,我只能送个2000欧的电阻; 人家送女友一LV的手提包,我只能送个AV的压缩包; 人家送女友一40w的车,我只能送个 40w的灯泡; 人家送女友一M6的宝马,我只能送个M6的螺栓; 人家送女友一笔记本电脑,我只能送个笔记本垫脑。 ●一农民嫖娼被抓,写出深刻检讨:“主要是放松了学习,把自已混同于党员干部,完全忘记了自已是个群众,以为可以和领导一样想干什么 就干什么。” ●美国驻华大使馆不断发表北京空气质量低劣的报告,为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根据国际公约,众所周知美国使馆区是美国领土 ,他们在那里监测到的数据只能说明美国空气质量不好。 ●有人问:世界上毕业生犯罪率最高的学校是哪一所? 有个人回覆了句:中央党校。 ●这是什么世道? 如今穷人吃肉,富人吃虾,当官的吃王八; 冤上访,闷上网,官场如战场; 男盼高,女盼瘦,狗穿衣裳,人露肉; 爱怕丢,情怕偷,占居要职怕退休; 学术之美,在于使人一头雾水; 文艺之美,在于煽动男女出轨; 女人之美,在于蠢得无怨无悔; 男人之美,在于说谎说得白日见鬼。 ●贪官十怕 一怕同党落马,横炮打中; 二怕纪委谈话,约请“喝茶”; 三怕情妇反目,揭露老底; 四怕媒体曝光,穷追不舍; 五怕小偷光顾,意外失蹄; 六怕挪动岗位,失去根基; 七怕奸商掣肘,不能自拔; 八怕人头落地,一命呜呼; 九怕资信公开,阳光行政; 十怕民主监督,还权于民。 ●不要让青少年有判断力 不要让青少年有判断力。只要给他们汽车摩托车明星、刺激的音乐、流行的服饰,以及竞争意识就行了。剥夺青少年的思考力,根植他们 服从指导者命令的服从心。让他们对批判国家、社会和领袖抱着一种憎恶。让他们深信那是少数派和异端者的罪恶。让他们认为想法和大 家不同的就是公敌。——阿道夫?希特勒 有图更精彩 看看了 蛋定,天朝无奇不有 1024? 1024 1024 1024 精彩!确实!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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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 中国评论 : 评论:辛亥百年与当今政治价值

对辛亥革命历史的价值判断通常表现为不同的反历史的假设 1911年的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的家族王朝历史,中国开始了探索建立现代国家的历史。那场民族主义革命一是推翻了满清王朝,建立了现代民族国家;二是一劳永逸地改变了中国的政治合法性,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辛亥革命后,谁要再想做皇帝,就不成了。” 在2011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之际,从不同角度评价辛亥革命也反映出人们对中国100年来的现代国家发展的不同思考。不少对辛亥革命的重新评估是建立在各种反事实、反历史的假设分析之上。 如果不发生革命,满清王朝是否会进一步改良,是否会完成类似英国和日本那样的君主立宪?如果避免了百年来的革命和动荡,是否中国有更多机会实现宪政和民主? 假设历史 可能是因为辛亥革命涉及国家政治当中革命和改良,激进和保守等关键概念,这些概念同当下的中国政治息息相关,所以评论辛亥革命很容易被附带上了当今不同的政治价值评判。 对辛亥革命历史的价值判断通常表现为不同的反历史的假设,对历史事件做如果没有发生,或者以不同方式发生的假设,诸如,如果国民党没有统一国家,不建立党国体制,辛亥革命是否会有不同的结果?如果不搞《临时约法》,是否更利于搞宪政?如果没有“护法战争”,如果不发生“北伐战争”… 无论这种假设历史作为史学方法的价值如何,但的确能为“以史为鉴”的目的服务,能让历史服务于宣扬某种政治价值。 “创造”历史 清华大学著名学者秦晖主张客观观察历史局,让历史与现实保持距离。他反对在历史研究中“对号入座”,反对“现在主张和平改革就一定要否定晚清的革命,就像改革前主张“继续革命”时就要痛骂晚清的立宪派一样…” 秦晖说,“历史对现实的启示主要是价值观和智慧积累方面的”,“即便今天我们以“事后诸葛亮”的身份评论辛亥,指出当时君主和平立宪的可能性很小,但我们也没有权利嘲笑当年为和平立宪奋斗的那 些人,正如没权利指责那些因失望于和平立宪无果而转向革命的人一样。” “历史是思想” 英国历史学家柯林武德认为历史是历史人物“思维”的“记忆”。他还说“历史是人的自我认识…”,他认为历史的目在于让人自我认识,因为历史教人明白人类做过什么,所以能弄明白人是什么。 历史研究是个对历史事件获得和解释证据,对未知问题提问并寻求答案的过程。对辛亥革命的研究能让人了解中国现代民族主义和现代国家的思想,能让人们了解中国人在进入现代的时候在想什么,试图做什么,最终成就了什么。 就事论事地研究历史不同于以“以史为鉴”的名义用“历史”为当今政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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