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挡箭牌

艾未未被“带走”事件部分德文报道汇总(4.3-5.5)

德国媒体及公众特别关注艾未未被“带走”事件,以下是4-5月份部分德文报道: 1. 2011.4.3 德国 明镜在线 中国警察逮捕了艾未未 http://www.spiegel.de/politik/ausland/0,1518,754745,00.html 2. 2011年4月3日 德国莱茵邮报 绿党呼吁更多人参与释放艾未未行动 http://nachrichten.rp-online.de/kultur/gruene-fordern-mehr-einsatz-fuer-freilassung-ai-weiweis-1.766103 3. 2011.4.4 德国 明镜在线 外交部长韦斯特维勒要求中国释放艾未未 http://www.spiegel.de/politik/ausland/0,1518,754877,00.html 4. 2011.4.5 德国 明镜在线 艾未未被失踪——中国当权者试图消灭批评声音 http://www.spiegel.de/politik/ausland/0,1518,755084,00.html 5. 2011.4.5 德国 明镜在线 中国威胁异议人士——法律不是挡箭牌 http://www.spiegel.de/panorama/gesellschaft/0,1518,755286,00.html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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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拉登之死:他和美国佬都高估了对方

(以下内容选编自杨恒均微博) 电视正直播奥巴马讲话,证实本·拉登已死亡。奥巴马发表讲话,他说,美国从来没有同穆斯林开战,美国是在消灭恐怖主义。拉登不是穆斯林领袖,他是杀害大量穆斯林的凶手。 让我们看看昨天另外一条被忽视了的新闻:塔利班利用一名12岁的男孩引爆缠在身上的炸弹, 当场炸死四名无辜群众 : http://url.cn/16YzLc  有人说拉登的塔利班和西方的冲突是“文明的冲突”。别糟蹋”文明“两字了!人肉炸弹是主流穆斯林世界的文明?穆斯林有多少个国家,又有那么多人口,但主张人肉炸弹,并唆使还没有成年孩子去自杀的,除了塔利班的拉登,还有几个? 就凭拉登们利用12岁的孩子去当人肉炸弹,他们就该被无条件的消灭!——如果你有异议的话,请不要和我争论,随便把目光投向你身边、或者你自己的、亲戚朋友的12岁的孩子吧。 从电视上看到美国各地群众自发的欢呼场面,让人意识到正义、宽容与慈悲的界限。第一次看到崇尚慈悲与包容的美国人对一个人的被杀如此兴高采烈,可见那种仇恨憋得实在太久、太深了。美国以前有罪犯被处死,受害者家属也都是很矜持的一句:正义胜利了。 据说,这是继希特勒自杀后所少见的场面:全球各地多个国家民众庆祝一个人的死亡!狂欢的人群中有很多穆斯林人。我想,抛开政治正确与正义不说,凡是过去十年坐过飞机的人,都应该感受到拉登对我们正常生活的影响。永别了,拉登!——问题是,拉登走了,我们的生活还能回到以前吗? 奥巴马讲话中还有一句吸引了我,也是他讲话中最狠的一句:“ America Can Do What We Set Our Mind To。。。”后面说到了推广自己的价值理念与维护世界和平,这是一句狠话,美国总统很久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搜索一下,连里根当时都没用过。这句话的意思意译为:只要美国人执意去做,就能做到! 很难想象失去了敌人的美国,和他的本性不相符。建议北京决策者再次认证学习与思考老杨头去年的博文《 世界开始对中国说“不” 》: http://url.cn/1EZ1cV  ,顺便对那些整天不知道爱国为何物,想骂美国又不会英语,也没胆往腰上缠炸弹的家伙说一句知心话儿:拉登倒下了,现在是你们站出来的时候。不过,你得先学好英语,以及如何在裤裆里塞炸弹 。 美国人在袭击拉登的时候,发现他竟然把自己的老婆当成“人肉盾牌”抵挡海豹突击队。美国搞不懂这位声称要当烈士的拉登如此孬种?对美国如此了解的拉登应该知道,即便自己被枪杀,在全世界的媒体注视下,他四个老婆应该没生命危险,可这个整天要为阿拉伯人民奋斗的拉登,竟然在危险的时候,首先想到牺牲一位阿拉伯妇女,自己的老婆? 美国人想不明白,以为拉登不了解美国,我说,哈哈,拉登正因为太了解美国,被你们忽悠了,才出此下策啊。拉登可能看太多好莱坞大片,以为伟大的美国人看到一个无辜的女人,就会停止射击——好莱坞电影里都是这样宣扬美国的价值观的嘛。却不知道美国人有多恨他,对付这种没有底线的家伙,美国人有时也不那么君子滴。你即便把自己四个老婆一起拉上当成“人肉盾牌”,估计美国人也会照杀不误。所以我说,美国佬和拉登都高估了对方对自己挂在嘴上的价值观的坚守。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小姐刚刚被问到对“拉登死亡”的看法时说:”我们注意到上述宣布,认为这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事件和积极进展。“她总算注意到了啊,我真担心她突然说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然后又冒出一句:法律不是挡箭牌!  哈哈,下面请允许我来点联想,来点轻松的,同时呼吁,那家伙死了,咱们还是关心自己的事吧,我们没有拉登,但不乏“恐怖份子“哦。 今天各大新闻网站都把“拉登死亡”放在头条,第二条才是胡主席“严把安全关让民众吃上放心食品“(这个处理应该事符合新闻学的一般标准滴)。但这两件新闻却有一些不易察觉的共同点:美国锲而不舍,用十年时间击毙残害美国人的拉登,奥巴马炫耀:美国执意要做的,就能做到!——残害中国民众的毒食品,无异于恐怖份子。希望胡主席今后也能自豪地说:中国执意要做的,就能做到! 老杨头 2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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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约谈”后的回复

  我是1995年毕业于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现已升级为武汉商学院。因1995年工作分配无着落情况下,1996年被逼南下打工。到现在为止,打工过的企业不下十个,呆得长的企业也有4年多时间,短的将近一个月;在这之中,自己曾经两次想做点事,但开局不利,只折腾两三个月被逼迫停止。   我是99年结的婚,2001生一子,2006年,结束了居无定所,选在毗邻珠海的坦洲镇中澳新城而栖。一家三口,虽不富裕,但也其乐融融。虽说生活中时时遭到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地沟油这类食品侵扰,在这避而不及的遭遇中只能自我解嘲:眼不见不净,活着一天,就好好享受一天,我知道生命有一半是没办法掌握在我的手里。因此,当我父母想我再多生一胎时,我思之再三,在如此不安全的社会环境,多一个家庭成员,只会给我多一份恐惧。因此,我只想一家人能健康过日子,是我最大的心愿。   我虽是出生于农村,但背景有点特别,祖父早年毕业于黄浦军校,为抗日作过贡献;49年解放后,被投入监狱,不到三年,死于狱中,死时42年;丢下小脚祖母,11岁父亲和2岁多的姑姑。一家三口,靠我年幼的父亲撑起这个家,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里,父亲还遭到階級斗争的压迫,虽然,他只读过三年私熟,凭他的聪明才智,在地方一带享有很高声誉,但由于社会束缚,一直走不出社会。   我是在这样社会家庭成长起来的,在感情上,我是不可能对共產黨能发出内心的爱,因此,读书时,从未有如此热心过想入团或入黨的政治活动。但是,在某一方面来说,我又是中國改革开放所带的受益者,才使我走上大学殿堂,也为我后面打工生活,有了可靠的保证。这也是说,社会的进步同时带来了我个人和家庭的进步,这点是我必须承认。真因为社会进步,才能带来家庭的进步,才促使我对中國开放所带来的弊端,进行批判,目的也使中國能健康发展。   08年,由于失业在家几个月,闲时写写文章,可能在网络上有一些影响,被邀请到一些博客圈,到09年之后,因工作占用时间多,文章只是偶然写写,大多转载一些别人文章,因为经常被删,自己也丧失写博热情,大多时间看别人的写的东西。   我一般不大喜观QQ聊天,只是偶而为之;有一次被网友介绍加入博友中國群,这个群的群员大多还是比较理性,能促使中國民主转形,但也有个别愤青。在这个群里,我也了解很多信息,当然,我也转贴一些东西,当然,我也说过很多愤青话,也就把他作为对社会不满喧泄口吧!   我曾经写过一篇《对中國未来局势分析》文章,谈过中國目前有三股力量在互相胶着,一是人心思变;二是人心思乱;三是人心思稳。我的观念是:中國高层能“稳中求变”,和知识界“变中求稳”对接起来,才是中國最好的出路。到现在我仍然不会改变我的观点,我不知道这是否象《人民日报》所说“异质思维”能否包容。我知道中國宪法35条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我知道“法律不是挡箭牌”,因为宪法其中也有规定:伤害政府也可说你诬陷颠覆国家政府罪。   今天,我再次声明:   (1)我不会加入什么组织活动去串联,去推翻或声援什么东西,对于政治,是一个说不清楚的东西,我只喜观当一名观众,但不愿渗入进去。   (2)对敏感时期,我不会发表任何看法,不刻意去渲染什么,只当一名旁观者。   (3)由于目前网络敏感多多,说“獨裁”敏感,谈“民主”更敏感;说“利比亚”敏感,谈“朝鲜”更敏感;说“毛澤東”,谈“孔子”更敏感;说“重庆”敏感,谈“西藏”更敏感;说“五四”敏感,谈“陆肆”更敏感;说“药家鑫”敏感,谈“李庄案”更敏感;说“十八大”敏感,谈“鍅耣功”更敏感。现在又没有规定那些可以说,哪些不可以谈,没有参照物,只能靠运气。也就是说被网管删除是敏感,没被删除就不敏感,也就只能这么捉摸了。   (4)至于,我的文章和言论能不能颠覆国家政府,我想中國共產黨有7000多万黨员,掌握社会全部公权力,又增加那么多维稳经费,我一个草根阶层,连我的儿子我都很多东西颠覆不了,何况于国家政府。如果连这点自信没有,那么这维稳不是我的问题,应该是你们的问题。   (5)对于我爱不爱黨和爱不爱国,这是感情问题,感情是发自内心,是无法勉强的。我爱不爱黨,黨还在那里;我爱不爱国,国也在那里。不能说我“不爱”,那是一种“颠覆”。   (6)我籍贯在湖北,我生活在广东。我对生活十几年广东有着很深感情,对汪洋總書記,在我个人感情上,我还是带有更多偏爱,相对内地来说,媒体还是相对开放,行动还是比较自由,这也是我对中國改革还抱有希望原因。   写了以上这么多,不需要你们调查,我就基本已经透明了。我的手机号码和QQ号及家庭住址都给你们,现在已经在你们监控中。我知道:你们希望国家稳定,其实,我何尝也不是那么想的呢!只是稳定不稳定已经不是掌握在你我的手里。   2010年4月30日  佘开晓   作者: 佘开晓 中国报道周刊 , 2011-05-03. | 添加评论 | No comment 原文地址 我被“约谈”后的回复 通过Google Buzz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Twitter关注 中国报道周刊 通过RSS 全文订阅 通过电子邮件 全文订阅 文章分类 杂感随谈 . 欢迎大家投稿, 点这里 发送投稿邮件 相关日志 防民之口重于防灾救灾 (6)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2) 说了真话贾平凹会死吗? (20) 论权利岂能拿捏在权力手里 (1) 让公众说错话,天不会塌下来 (0) 让人家说话 天不会塌下来 (0) 言论的力量 (0) 袁腾飞“错误言论”与钱穆“洪杨之乱” (2) 草泥马不能承受之重 (0) 老报纸——重温无数革命先烈的遗志和遗言 (38) 王帅案中谁更应道歉 (0) 渭南封杀《大迁徙》前后 (0) 民国时期的言论自由情况 (0) 捍卫常识,拒绝谎言 (1) 报喜还是报忧,这是个问题 (0) 我并不因别人的反对而沮丧 (10) 我为啥活得像一名罪犯? (3) 如何界定谣言的边界? (0) 失败者的胜利 (0) 地震信息公开天才塌不下来 (15) 在自己的空间才有言论自由 (1) 国家秘密越少社会就会越自由 (5) 善待民间舆论 (0) 善待不同声音 (0) 只因穿了一件文化衫 (12) 北洋军阀时期言论自由的状况 (0) 北京的“示威秀” (36) 刘晓波和中国幻象 (0) 八零后挑战官方话语权 (1) 全民监管,刻不容缓 (0) 你没有说假话的自由,也无权保持沉默! (0) 从贺卫方和胡星斗的遭遇谈我们的自由和救赎罪 (1) 从党对意识形态的操控看“楚门的世界”的构成 (4) 从“信息核实论”看盐碱地上的秦始皇和毛泽东 (74) 从“信息核实论”看中国现状 (12) 人们有造谣的自由吗? (0) 为何失实的总是批评 (0) 为什么“散布谣言”不能轻易入罪? (0) 为了让更多中国人民看清楚外媒的“丑恶面目” (49) 中国人说话太“自由”了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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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倒柏林墙:沉睡的中国

最近郑渊洁在博客上公布了一个惊天的秘密:我国选举法规定,有三类人无法获得选民证,一是低于18岁的,二是“被剥夺政治权利”(这句话在中国就好像你威胁一个太监要割他的小JJ一样)的罪犯,三是精神病患者。鉴于郑渊洁同志已经活了至少三个18年却从来没见过选民证,又没有任何犯罪记录,那么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丫得精神病了。我在微博上谈及此事,不到片刻就有上百个病友前来报到,众人纷纷表示郑渊洁“开创了划时代的精神病鉴定方法”,而且据我估测,按照这个标准,精神病人恐怕至少也能占到全国总人口的87.53%。 我本人虽然也没有见过选民证长啥样,但是曾非常有幸的选过一次人大代表,所以比绝大多数的精神病人要稍微精神那么一点。那是大学时代的某一天早上十点,我的三位室友还在梦乡里对着兰兰上下其手。那天我可能刚好内分泌失调,所以比一般的大学生早起了两个小时,正坐在电脑前批阅天下奏章。这时候辅导员敲门而入,手上捏着一摞10厘米见方的粉红色纸片,上面赫然印着一个闪闪发光的敏感词:“选票”。 当时我的心情,借《环球时报》的新闻标题最爱用的两个字来讲,叫震惊。一惊自己有生之年居然能见到活生生的选票,这简直比看见中国地震局成功预测了一次地震还要稀奇;二惊自己朝思暮想的“民主”居然来得如此突然,我都没见着什么宣传广告、政策辩论和新闻报导,就连几位候选人姓甚名谁都不知道,这就当场要我在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内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了,那感觉就像晚上11点半宿舍熄灯之后,室友忽然通知你明天早上8点就有一门重要的考试一样。 细看那摞选票,其材质比普通打印纸略差,比我老家农村流行的那种擦屁股纸略强,而且裁剪得歪歪斜斜,正方形菱形梯形不规则四边形一应俱全,每张选票的造型都略有不同,争奇斗艳,各有千秋,让人不禁怀疑这是不是某种高明的防伪设计,看似山寨的表象背后其实隐藏着很大的一盘棋。基本上,我不知道这些选票是从哪儿来的,也不知道它们将往哪儿去;无法监督收票唱票的过程,甚至无法确定选票的真伪——凡是你在一场选举的程序中能想到的一切可供利用的漏洞,这里应有具有。当然,票面上列出的四个人也没有一个是我曾听说过的,这些未来的人民代表的名字对我这个即将被代表的人民而言,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这时辅导员下达了学校的最高指示:你看这个XXX君,是我们学校的参选人,此人必选,其他三个人你随便选两个就好了。我忍不住想问他几个问题:我要是不选XXX会怎么样;我能不能先花点时间在google上了解一下这几位候选人的事迹和主张;我他妈弃权行不行……但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这种行为完全是自找蛋疼自讨苦吃自取其辱自寻死路。套用一句小学生作文的经典句式:当时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两个小人,小人A说:为了提高社会风气青少年素质实现国父遗训建设祖国的第五个现代化blablabla,你应该勇敢的站出来质疑这种二逼选举,这是宪法赋予你的神圣权利,blablabla……小人B只说了一句话:你他妈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生活了快二十年了,wake the fuck up! 二十多年前,有一群大学生曾面临着相同的困扰。86年年底,合肥中科大的前辈们赫然发现学校张榜公布的八个人大代表候选人中没有一个是他们认识的、也不知道是经由什么程序指定的,当然也无从了解这些人的政治主张——如果他们有任何主张的话。更可笑的是,能够当选的名额也是八个,换言之,这是一场“等额选举”。本来选举就是选举,这世上并不分所谓的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但自从诞生了某些宣称自己已经打倒了专制制度的专制国家之后,这个流氓的概念也就应运而生。我们的胡主席曾在日本称“我本人没有想当主席,是全国人民选了我”,就是靠等额选举选出来的。我曾试图考证到底是谁发明了这玩意,始终未果,倒是一位世外高人一语道破天机:是骗子发明的。 那一年陈冠希还没有买照相机,中国的青年尚把自己当成国家的主人,存着一丝血性。于是一名刘姓同学在校园里张贴了一张大字报(现如今,单是此举就足以令你喝上一杯免费的茶),并且引起了广大师生的强烈共鸣,大字报后出现了几十份小字报,这就算是那个时代的“跟帖”了。那时的大学生会聚集在草地上讨论如何进行一次公正的选举,他们最终说服了校方,并且从自己的同学中推选出了真正能够代表自己的候选人。随后,其它高校的学生也在问:“科大在行动,我们怎么办?”于是乎29个城市、156所高校的学生为争取民主而走上了街头,星星之火燎原而起。可惜,最终的结果却是科大校长被免职,当时的总书记胡耀邦因 “反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力”而黯然下台。后者的死又引起了另一场风波,从那以后,中国的大学生总算是学会“处世之道”了。 很多人无法理解那场风波为何会发生,因为他们没有察觉到,那个年代的人身上有着一些现在的人所没有的东西。而我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人,这个时代的人不仅不会为了民主走上街头,甚至不明白二十年前的人为什么要那么做。假如我向那位刘姓的同学学习,跳出来表明自己濒危动物的身份,结果也只会发现周围并没有多少人愿意跟着你一起贴小字报,最后只剩你那张被学校保安撕掉的大字报的碎片在风中飘扬,孤独到连你自己都不得不怀疑自己是神经病。于是小人B毫无悬念的胜利了,就像我那些堵上耳朵、闭上眼睛并封上嘴巴生活的猥琐的同胞们一样,我非常识相的拿起了笔,开始思索剩下的三个人中,究竟是哪个倒霉蛋无缘得到本人的宠幸。 辅导员刚进门的时候,我的三位舍友纷纷在床上支起身体,摆出玛丽莲梦露的造型,以示对上级领导的重视。但他们一听说是要选人大代表,便又立刻躺了下去,闭着眼要求我替他们填好选票。诸位读者应该记得,俺们宿舍里还有一位根正苗红的共产党员,党性十分坚定。某次卧谈会时他曾大义凛然的表示:今后我要是当了官,绝对不会贪污腐败。这句话的搞笑程度跟“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有得一拼。这么一个天真烂漫、朝气蓬勃又充满了革命信念的八九点钟的太阳,我觉得怎么着也该显示出一点区别于普通群众的先进性吧,起码你看一眼这张选票到底长什么怂样,要知道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这么一次机会呢。结果残酷的事实证明,就连这样一个经常试图说服我相信祖国形势一片大好的爱党青年,都用睡觉这种实际行动表明了他也认为中国的选举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过场。 不要说是选举,在这个不止一位人大常务委员长都被软禁过的国家里(介事儿咱就不说太细了),所谓的“最高权力机关”也不过是个橡皮图章。这几天又有人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英文名称叫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其缩写正是——NPC。在这些NPC中还有一些特别低级的,他们存在的唯一价值就在于不要让游戏中的城镇显得过于寒酸。例如我们的申纪兰代表连续56年都没有投过反对票:“我非常拥护共产党。当代表就是要听党的话,我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这样一位代表,“她赞同过反右,也赞同给右派平反;她赞同过大跃进,也赞同联产承包;她赞同过文革,也赞同否定文革;她赞同过打倒刘少奇,也赞同给他恢复名誉(《寻找那位投反对票者》)。”另一位为大家所熟悉的倪萍大姐也宣称:“我爱国,我不添乱,从不反对或弃权。”这种NPC就属于你站在她面前摁下空格键,跳出来的对话框里都只有一片空白。基本上,就连无脑儿都可以胜任她们的工作。 当然也有少数的代表,虽然他们未必是人民选出来的,倒还有那么一点“为人民服务”的情操。今年人大代表韩德云便建议要公示官员财产,只可惜,这已经是他第六次在两会上提出这个提案,不出意外的话,这也将是他的提案第六次石沉大海。香港的政协委员刘梦熊则提出要追究赵连海一案中公检法部门种种践踏法律的行径,他的结局我也可以想象,用我们外交部发言人的话来讲叫:“法律不是挡箭牌。”虽然这些人努力的想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但我党只需要他们有足够的智商明白自己该在什么时候鼓掌就可以了。假如我是代表或委员,我情愿学习我的舍友,在会场里美美的睡上一觉。 以前我曾看过一个图集叫“各国议会开会对比图”,别的国家都是拖鞋横飞,扯衣服扯领带扯胸罩一应俱全,唯有中国的代表们正侧头酣睡,充分诠释出了 “和谐”二字的真谛。当然,议员打架、对扔盒饭也并不是什么好事,但至少还有点新闻价值,起码你会想知道他们到底为了什么议题而打得不可开交。而在中国,代表们睡觉则是司空见惯,就连登上报纸都嫌浪费版面了。事实上,我老爹就曾在政协会议上酣然入睡。他在政协工作上浪费的精力不会比我大学时在毛概邓论上浪费的精力更多,而且我也非常鼓励他这么做。根据我多年的经验,领导开会时讲话,往往开口第一句就是弥天大谎:下面我简单说两句。而且其语速还出奇得慢,如果你形容一个男人“别人讲完一句话的功夫他就完事了”,那是骂人早泄;但如果是“领导讲完一句话的功夫他还没完事”,那么遇到这样的男人你就赶紧嫁了吧。更可怕的是,领导手上那摞厚厚的演讲稿里所包含的信息量几乎为零,这种时候你要是还努力抵抗汹涌袭来的睡意,假装自己听得很认真,那就太摧残自己的身体了。 政协倒也体恤众位花瓶,09年开始全国政协给委员们配发了笔记本电脑,理由是“节约纸张,低碳环保”。对此,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副秘书长修福金认为:“这表明政协已经开始过简朴的生活,开始了艰苦奋斗。”另一位委员姚凯伦则表示,给2500名委员配电脑,总价格750万,每年可以节约纸张费用 500万,电脑用三年的话反而可以节约750万。韩寒同志说得好,数学这项工具非常重要,俺们随手一算就发现平均每个委员每年要消耗掉价值2000元的纸张。这是什么概念,要是给我两千块钱去买纸,老子挖个坑就可以活埋掉一打政协委员;众委员在2005年拿到的材料,恐怕在2025年蹬腿之前都读不完。至于其它什么交通住宿伙食安保上的开销,各位还是自己想象吧——这事儿也只能靠想象,谁叫我们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愚民呢。 有意思的是,我周围绝大多数的同学都长期生活在人为制造出的信息荒漠中,他们或许并不了解代表和委员们究竟有多么无能,少数有能的人又有多么无奈,在他们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中,也从来没有经历过任何一次人大代表选举。而此时此刻,当这样“新事物”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却不假思索的用睡觉来回应,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的热情——当然也更不会去抗议这里面显而易见的不公了。我想他们一定是见识过了足够多的冷漠,才会从人生的某个阶段开始,理所当然的觉得这个社会“就应该是这样”。 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曾说过,中国社会最可怕的不是动荡,而是溃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必要去关心选举;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对开会睡觉的现象习以为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会的作用已经变成了给网民提供雷人的素材;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在面对社会的种种阴暗面时,发现自己除了装睡以外,并没有什么更有价值的事情可干。在“和谐稳定”的脂粉之下,这个国家却在不知不觉的腐朽溃烂,等z人们终于察觉到的时候,却早已是积重难返。我常在想,这样一个国家的结局,究竟会是怎样? 来源:http://www.bullogger.com/blogs/tdtw/archives/37597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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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

“文革”中法治荡然无存,令整个国家陷入内乱,冤狱遍地,甚至堂堂宪法连共和国主席都保护不了。很大程度上是吸取这一惨痛教训,改革三十年既是经济改革的三十年,也是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的三十年,法律条文迄今大致完备,无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惟此,今年“两会”中,吴邦国委员长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如何从有法可依,向有法必依转型,即如何从法制向法治转型,则是新时期朝野达成共识的攻坚目标。 这一新时期的重点,已经是以法律规范公权力。以法治国,重在以法治官,以法治权。在这特定的历史阶段,法治思想的交锋也变得复杂起来,也有一些不和谐音符。今年“两会”中,个别官员宣称:“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就跟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庄严宣告形成强烈对比,令人侧目,也令人深感向法治转型的艰难。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也许只是一时口误,但表现出的某些官员的潜意识,则令人担忧。它给人的印象,似乎中国的法律体系只是一个口号和装饰品,可以选择性适用。政府需要法律时,法律就是百姓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觉得法律碍手碍脚时,可以弃如敝屣。即法律是单向的,只用来约束百姓,而不是用来约束公权力的。如果这样把法律道具化,显然,当事人眼里的法律已无任何神圣性可言,当然也就谈不上对法律的任何敬畏,而只有功利性地利用法律。 这也就不难理解,两位重量级的法律专家会在近日反复强调法律的神圣。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近日呼吁:“要真正让官员认同、尊重、信仰法律规范,而不是因为他执法或了解法律而去玩弄法律。”全国人大常委徐显明教授同样呼吁:当通过法律达不到目的时,统治者便可抛弃法律,而改用其他手段,这是应该抛弃的人治观念。善法之治中的法治,法治就不再是手段,而是人民共同的生活方式,是任何人也无法抛弃的生活方法。 法律不是道具,政治家既要用法律治国,更要受法律的约束。对法律神圣的信仰,应该成为官员素养中的第一素养,官员本能中的第一本能。一句话,只有当对法律的信仰能够深入官员的骨髓,能够在官员心中生根,法治才可能在我们国家生根,才可能从根子上杜绝选择性执法,法律才不会起到助纣为虐的反作用。 法律必须神圣,一个重要的因素,还在于它公正而无所偏私地同等保护所有的人,它是所有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挡箭牌,包括罪犯——即便是罪犯,其基本权利我们的国家法律也是一体保护的。即使追究其刑责,也是依照法律框架进行的;追究的工具、保护的工具,都是已经设定的法律,而不是让相关法律靠边站。一种行为,只要是符合法律的,即便行为人别有用心,也不能找借口处置他。处置任何人都必须依照最严格的法律程序,而不可以无法无天,再怎样貌似正义都不能用废止法律的办法,来进行法外施刑。 当下法律界有一种说法,叫法治倒退。法治是否真的倒退,当然可以见仁见智,但今日中国某些官员法治意识的倒退,则是事实。不止是无视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两会”宏旨而扬言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其他雷人之语平时也是冲口而出:诸如“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诸如 “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诸如“与政府作对就是恶”,诸如“拆迁自焚就是暴力抗法”。这些雷人之语看似偶然,实则展现了某些官员迷信强权而蔑视规则的潜意识。 前途是光明的,但现实也是严峻的。要想把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现实中的法治,要想向法治体系顺利转型,当前首要和核心的任务,是让官员时时守住法律的界线。的确如周光权委员所称,今后的普法重点,必须从百姓转向官员,对官员要以守法、用法当做重要的考核升迁指标。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律体系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秩序,才能让整个国家按规则有序地运行,也才能让每个人都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法治国家,法律至上,刘少奇主席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相关日志 2010/06/05 — “青天大老爷”带不来真正的公平正义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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