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李平: 团派「法治书记」成笑话

在中共十八大举行之前,内地任何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事件,都必定会被引导到高层权斗的层面,出现某两个派系争斗的传闻; 薄熙来事件那种赤裸裸的高层交锋如是,陈光诚逃出山东、举家前往美国如是,湖南六四铁汉李旺阳被自杀事件岂会例外? 盛赞周强管治湖南有功 海外的传闻指,对李旺阳下毒手的指令来自中央政法委高层,同时又有报章吹捧团派干将、湖南省委书记周强是「法治书记」,两相对比,政法委硬撼团派再次成为李旺阳事件的舞台背景。 海外的传闻暂时难辨真假,官方自然也不会回应,但把周强捧为「法治书记」,肯定是成了笑话。 今年 52 岁的周强,曾任团中央第一书记八年, 2006 年外放湖南出任省长,前年升任省委书记。广东的报章今年 3 月曾报道周强的「治湘策」,盛赞周强管治湖南,一是不唯  GDP (国内生产总值),二是法治书记。 上海的报章昨日则披露,总理温家宝 5 月到湖南考察前后,中央部委密集到湖南调研,充分肯定湖南的成就。而本港左报的网站则综合两个报道,总结出周强的执政脉络是法治、亲民和科学发展。 看好他会进入政治局 这些报章、网站吹捧周强为「法治书记」,看重的是他的背景。周强是西南政法大学的硕士毕业生,又在司法部工作过 10 年。 官方舆论由此推断:「『法治』概念的推行在周强主政期间发生似乎并不奇怪。」在中共高层换届选举的敏感时期,广东、上海、香港的媒体如此高调为周强造势,显然是看好他有机会进入政治局。早前也有消息称,周强将出任重庆市委书记。 不过,李旺阳事件闹成国际关注的政治事件,不只影响湖南形象、中国形象,更影响周强仕途。 海外舆论及港人大游行的诉求目前都是促请中央政府彻查事件,等于要湖南省对李旺阳被自杀、被毁尸灭迹负责。湖南发生如此天怒人怨的事件,周强不论是否事先知情,头上的「法治书记」帽子还能戴下去吗? 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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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当选湖南法治人物

核心提示: “老百姓开始相信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绝对比拿燃烧瓶的对抗性表达方式,要好得多”。 破天荒的,拆迁户张华成了“湖南法治人物”。 “老百姓开始相信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绝对比拿燃烧瓶、汽油弹的对抗性表达方式,要好得多”。 破天荒的,拆迁户张华成了“湖南法治人物”。 2012年5月7日,他的照片出现在中共湖南省委机关报《湖南日报》第四版的中间位置,版面套红,标题“2011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这是一个带有浓厚官方色彩的评选,由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10人当选。 唯有张华,没有明确的身份,评选介绍提到他时说:“张华作为拆迁户……”另外9人,有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法学院院长、司法所长、法官、检察官、法医、人民陪审员、禁毒志愿者和法律援助组织(群体)。 2012年5月26日,一个阴天,南方周末记者见到了他。汽车沿着一条崭新的六车道马路,向着长沙北郊的开福区青竹湖镇进发。路两旁是青绿色的小山,未竣工的别墅群,山背后是当地富人们的后花园:青竹湖高尔夫球会。 张华一边把着方向盘,一边讲述自己的维权故事。自2006年起,他与这片领地背后的开发商和政府关系一直磕磕绊绊。起初,强拆当头,他处于弱势地位,被迫签下协议;没想到,这个农民居然自学了法律,启动了六七十个官司,把强势的政府拖回谈判席。 一发不可收。张华不仅替自己告,还帮别人告。他让省、市各级政府的官员疲于奔命,有段时间,当地国土部门的官员每周都在不同的法院和他见面。 现在,轮到政府着急。 除了办案、开庭,张华足不出户,苦闷的时候,会放一些佛教音乐,他说自己已心如止水。 (杨抒怀/图) 上访不是办法 最近两年,农民张华狂热地迷上了法律。他几乎足不出户:白天研究案例,夜里写法律文书,熬到凌晨两点。 这种执著的劲头,只有当年他迷恋李小龙、苦练截拳道时才有过。那根曾被张华舞得虎虎生风的双节棍,静静地摆在案头,中间的铁链已有了锈迹。旁边一摞用A4纸打印出的法律文书,却越堆越高。 1976年生人张华,长于农村,高中文化。2004年之前,他是一家电缆附件厂的业务员,在疆、陕、甘、宁一带奔波。回湖南老家结婚后,他不再漂了,盖了一间三层的房子,楼下商店楼上歌厅旅社。 月入万元,安逸富足,张华归结为:选址好。不过,新房盖了不到两年,2005年底,青竹湖高尔夫球场二期工程也来了。 张华的第一反应是:“我给你(征收方)10万块钱,你能不能不拆我的房子?”这位农民自认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跟一般的农民不一样的是:除了练截拳道和双节棍,他坚持看报纸、写日记。 没辙,拆是板上钉钉的。张华坚持:房子是新盖的,要多一点补偿。也没辙,价钱人家说了算。 第一次告状,就碰了一鼻子灰。2006年10月和11月,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和长沙市中级法院,均认定限期腾地决定书是“不可诉的国家行为”,驳回张华的请求。 被迫签下协议,张华拿了35万元,开始上访。他不服。 2007年隆冬,张华爬上开往首都北京的火车。那天是农历十月初十,极冷。他和友人合租在北京前门附近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平房内。 在上访日记中,他写道:“作为一个农民,我深深地感触维权的难!虽然中央有这么好的政策,但正因为有开福区的××、市政府的××等恶人,才激发我心中的怒气。” 两个半月,跑遍几乎所有可去的衙门,还有“焦点访谈”,除了国家信访局给了一纸信访回执,没有任何进展。 一名记者诚恳相劝:上访不是办法,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回去好好研究行政诉讼。在北京,张华遇到过上访几十年的老访民,目睹过访民被截访者殴打。 “我还是年轻人,不应该跟他们一样耗在那里。”张华动摇了。旧历年的倒数第二天,他又爬上火车,返回了长沙。 那年冬天,南方遭遇罕见的冰雪灾害,张华家中的摩托车,因为七十多天没有骑,死活打不着火。归来的张华,启动另一台机器——法律诉讼。 诉讼战役 张华在2008年春天买了电脑、牵了村里的第一根网线,购置了打印机和装订机。他还跑到书店,将标有“行政”、“土地”字样的法律书籍悉数搬回。 两个未曾谋面的行政诉讼律师——王才亮和袁裕来,被他视为楷模。互联网上所有能够找到的王、袁二人的博文和办案手记,均一一收集、打印、装订,反复研读。他还正式拜专事拆迁业务的律师王才亮为师。 用坏了两台打印机、研读完涉及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张华再进法院。 第一次出手是在2008年8月底,他状告长沙市政府的批地行为违法。那份他亲手书写的状子,末尾还摁了鲜红的手印。后来他才知道,其实诉状上签个名就够了,只有菜鸟才会摁手印。 两个月后,案子在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被告席上有政府官员、有开发商的律师,一排整整坐了6个,原告席上,张华孤身一人。尽管事前有过准备,他仍面红耳赤,讲话结结巴巴。 出庭虽不成功,法庭的神秘感却一下子破除了。张华不仅毫不气馁,还一口气启动了六七十个官司,将他家所在的绿城青竹园项目,从立项、审批、规划到报建等每个环节,都找出了漏洞,逐一起诉。 被他告过的湖南省一级的部门包括公安厅、审计厅、建设厅、国土厅、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等等,省林业厅成为被告只因这个项目占用了部分林地,而水利厅仅是因为项目涉及储水许可。 长沙市政府各个行政部门,粗略统计至少有16个局被告。市国土局最惨:该单位应诉的人已经换了几茬,张华还在告。 与项目相关的部门,几乎无一幸免。每个案子,基本都要穷尽法律程序。 2008年他状告长沙市政府的案子虽然败诉,但是一直申诉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直到2010年底再审请求被驳回。 长沙市下辖的开福区政府和青竹湖镇政府,也被告了多次。青竹湖镇政府专司维稳的工作人员提起张华,一脸苦笑。“我们一天到晚搞手脚不赢(长沙方言:手忙脚乱)啊”。他认为,张华的行为,浪费了太多的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 不过,从维稳角度来看,张华并不让人头痛,因为他“不闹事,不上访,依法维权”。 张华自己的总结是:“行政诉讼,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抗争的过程。” 两年下来,尽管官司负多胜少,地方政府对张华的态度明显变软,偶尔释放善意:主动免去张华儿子上小学的学杂费,镇政府领导在张华父亲生日时以个人身份前去拜寿……在安置房的问题上,虽然不同意张华的诉求,但也不强迫他接受政府的方案。 “湖南较真哥” 渐渐地,每次张华出庭,旁听席上从各地涌来的拆迁户越来越多。不少人觉得他的水平还不错。本地律师一般也不接拆迁案子。 张华后来回忆说,自学法律,本来是为治自己的“病”,结果,久病成医。 作为公民代理人,他已经办了一百多个征地拆迁类案件。两起经典案例,令他很自豪。 2010年初,张华代理长沙市望城县拆迁户肖金成的案子,告赢了望城县国土资源局。同年,他帮本地青竹湖镇拆迁户胡新民把行政复议裁决申请书递到了国务院。最终,地方政府以撤回申请为条件,同意协调解决问题。 除了征地拆迁,张华还代理退伍军人安置、上访者被劳教等各种案子——都是告官。他的办案地域覆盖到长沙周边的湘潭、株洲、岳阳等地,但活跃的中心舞台,仍是省会长沙。 据《财经》杂志统计,2006年至2010年11月份,三年多时间里,长沙与征地拆迁相关的非正常死亡高达19例。长沙由此被媒体称为“拆迁之城”。 2010年4月,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的周强在这个多雨的南方城市,接任湖南省省委书记。他力推“法治湖南”建设,宣布要把法治环境塑造成这个中部欠发达省份的软实力,并提出到2020年要“率先建成法治政府”。 2008年春,湖南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国内首部行政程序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当时周强是省长。 法治湖南与拆迁之城,二者的重叠之处,正是张华驰骋的战场。湖南当地媒体一面苦口婆心地劝导官员们依法行政,一面也对偶尔出现的、以较温和方式挑战政府的公民,报以褒扬态度。 在一起信息公开诉讼中,张华终于一炮而红。 2011年5月,张华作为拆迁户,要求所在镇政府公开两份拆迁文件,被拒。为此,他向开福区法院起诉。4个月后,张华胜诉,但政府仍拒绝公开。2011年11月,张华又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在法院和政法委的协调下,镇政府最终公开了这两份文件。 这位农民的不依不饶,引起湖南本地媒体的兴趣,称其为“湖南较真哥”,并对该案作了连续追踪报道。 2012年初,张华被湖南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潇湘晨报》列入“年度风尚公民”的候选名单。十多个身负摄影器材、灯光设备的工作人员,闯入了张华的办公室,以极为繁琐但专业的方式,给他录制了一段视频。 有记者问张华的感受,他淡定依旧:“我证据确凿,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赢”。 真正的高潮,则是他当选湖南省法治人物。官方评语是:张华的做法,是现代法治社会化解矛盾纷争的理性选择与正确途径。 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壮志坦言,张华源自媒体的推荐,入选后就有争议,“地方党委政府、个别与他有直接接触的,觉得张华的当选,可能会让他们的工作陷于被动和尴尬”,曾提出不同意见。 最终,25名评委中,还是有13人将票投给了张华,正好过半数。自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评选设立以来,第一次有拆迁户当选。 陈壮志对张华个人并不了解,但他坚信,张华出现的大背景,是近年来法治湖南的建设,建立起了公民对法治的信仰——老百姓开始相信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绝对比拿燃烧瓶、汽油弹的对抗性表达方式,要好得多”。 “跟和尚每天念经一样” 拆迁户戴了法治人物的帽子,最尴尬的是基层政府。青竹湖镇的官员无奈地说,看着张华现在仍然不依不饶打官司,不愿意搬进安置房,“我们到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 法治人物评上了,官司还在继续。张华仍坚持要有田有地、像正常农民一样自建房屋。 5月30日上午,身穿白色短袖的张华,又出现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的法庭上。被告是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张华认为其在青竹湖项目的审批上存在违法行政。 法官问张华,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张华以精准的法律话语回答:“暂不申请”。 庭审间隙,出庭应诉的住建厅法规处官员抱怨,为了赶这次庭审,他不得不清晨6点多从外地赶回来。 另一位到庭的官员则认为,征收问题应该去告国土部门。这是他第四次跟张华在法庭上见面,双方都熟了,他笑问:“你老找我们规划部门干嘛?就知道欺负我们。”张华也轻松回应:我向你们申请公开三公消费的信息,你们没公开,我也没告你们,够给面子了吧? 因自家征收问题而启动的六七十个官司,只达到了他规划中的一半,他还将继续针对青竹湖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继续告。至于公民代理,他说将有所选择,主要偏重代理一些“有法治意义的案子”。 张华相信自己维权几年的努力,没有白费:评选法治人物时,亲朋好友、网友、拆迁户纷纷帮着投票;打行政官司时,法官、被告上法庭的官员,都愿意跟他交流;在他所在的长沙市开福区,因拆迁而用生命抗争、以暴制暴的案例,少了,跟着他学法律、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了。 南方周末记者问张华,是否想对全国的拆迁户说点什么。张将双手撑在办公桌桌面上,缓缓说出了他的答案:首先,一定要抗争,要敢于说不;其次,要用正确的方法和智慧,要到案件当中来,注意诉讼时效,及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顿了很久,他补充道:“一定要理性,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这一点,请你在报道中一定要写下来。”他说。 律师袁裕来认为,张华的存在,能让目前的官民对立找到一个结合点,解决一部分矛盾。律师王才亮对这位弟子评价颇高,他认为张华的优点是能吃苦,理性,不做一锤子买卖,而且,“张华的思想是以化解矛盾、解决矛盾为中心,这个和法律人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 这位农民还有更宏伟的目标——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按照国内司法考试的规定,高中毕业生张华必须先要拿到本科学历,才能够参加考试。为此,张华已经报名参加了一所高校的函授班,准备获得文凭再去攻克司法考试。 每个月,张华要买一千多块钱的书。他刚列出新购书单是:《追寻律师的传统》,《大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 这或许是他如今能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底气所在。很多时候,张华还是会强调:“我只是个农民”。被张华弄得苦不堪言的官员们苦笑:“张华,你已经不止是个农民了啊”。 2012年5月30日,张华告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休庭时,那位出庭应诉的规划处干部,笑着用长沙方言问张华:“你每天搞咯事情(告政府),有味(有意思)么啰?” 这是一个很多人都想问的问题。张的回答是:“这就跟和尚每天念经一样,是一种修行,你说,有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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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 | [转载]法律精英的命运和法治的悲怆

原文地址: 法律精英的命运和法治的悲怆 作者: 不空之搏 法律精英的命运与法治的悲怆(南方周末)      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           一群老知识分子的坎坷命运足以让我们警惕:有些忽略,会让整个社会付出代价             一本词典引出一群老人             这是一本有史以来中国最大的英汉英美法词典,460多万字,所收词条已达到4.5万多个,是日本出版的《英美法词典》的3倍。            词典的最后校样已经完成。在没有政府支持,没有经济资助,没有鲜花和掌声,甚至连正规办公室都没有的情况下,两代学人在默默无闻中历经九载寒暑的呕心沥血之作,终于接近了尾声。     国家司法部一位司长评价说:“这是个很奇怪的事,一部具有国家权威的词典,却由一群无职无权无钱的学人和老人编撰,他们做了我们整个司法行政教育系统想做而做不了的事。”                这本书后面,有一群几乎被人们遗忘的老人。这是一些响亮的名字,一些在1949年以前就已成为法学权威的前辈名宿———      盛振为,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东吴大学前校长兼法学院院长;   周木丹,比利时鲁汶大学1934年法学博士;   卢峻,美国哈佛大学1933年法学博士;   王名扬,法国巴黎大学1953年法学博士;   蔡晋,东吴大学1933年法学士;   许之森,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   卢绳祖,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   徐开墅,东吴大学1940年法学士;   王毓骅,美国印地安那大学1949年法学博士;   俞伟奕,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   郭念祖,东吴大学1946年法学士;   陈忠诚,东吴大学1947年法学士;   周承文,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   高文彬,东吴大学1945年法学士;   ……这行名单还可以开列很长,他们几乎全是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 东吴大学法学院,1915年成立于上海,是中国在教授中国法之外惟一系统地讲授英美法的学院,解放前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从1930年代到1990年代,国际法院一共有过6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            该校校史上最值得夸耀的一段是在1946年:东京审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急了,最后,蒋介石点名从东吴大学要人,其结果是———中国赴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人,几乎全部来自该校。            然而,这些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学界所能奉献出来的最优秀人物,“1949年后,他们中留在大陆的,却几乎都做着与法律无关的事:英语教师,或者劳改犯———对师生而言,与东吴法学院的关系成了一种罪过。在1957年‘反右运动’,以及‘文革’期间,很多校友遭到迫害。”(引自《培养中国的近代法律家———东吴法学院》,第293页,康雅信著)            这些卓有学识的才智之士,他们后半生是怎样的?他们以及家人怎么度过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 他们的晚年由于编撰词典的缘故,中国政法大学的薛波曾30多次到上海造访这些老人。周木丹,年过九旬,被当今法学界喻为“罗马法活词典”。1929年受胡适推荐,留学比利时,成为1949年前获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学位的5个中国人之一。不久前,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百年文库”丛书,作者都是王国维、胡适、陈寅恪等百年中国学术史上的名家,而周木丹是丛书作者中在世的惟一一位。      如此一位法学大家,薛波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上海南昌路282号,一栋破旧的两层小楼房。楼道阴暗,木质楼板年久失修,走上去吱吱作响,墙角到处是蜘蛛网。周木丹就住在二楼一间十几平米的房子内。一台黑白电视,一个单开门冰箱,就是周木丹的全部值钱家当.1950年代中期,正在最高法院西南分院工作的周木丹,突然被下放到青海师范学院图书馆。从此,在距离故乡上海数千里的地方,周木丹度过20多年近乎青灯黄卷的生活。直到1980年,周木丹进入安徽大学。在安大工作10年直到退休后,由于没有房子,周木丹只得回到上海。 现在,周木丹先生又搬回了安徽女儿家,由于行动不便已坐上轮椅,而上海居所终年不见阳光,到女儿家也只是实现了在户内晒晒太阳的愿望。在哈佛大学博士卢峻先生家里,惟一的电器是部巴掌大的电扇,12元钱买的。90多岁的卢峻一目失明,戴着用旧信封糊住一边的眼镜,蜷缩在被子里。有病了,不敢去医院,也吃不起药。谁能想到,这位早已卧床不起的清瘦老人,居然是直到去世《哈佛法学评论》都每期给他寄样刊的大学者,中国仅有的几个哈佛法学博士之一,前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面对另一位1944年获得东吴大学法学士的老人时,薛波发现:他上衣的五个扣子,竟然都不一样。也许,1930年代曾为浙江地方法院和上海特区法院法官,1957年后执教于上海向阳中学的蔡晋先生,是晚景最为凄凉的一个。他和小儿子一家住在一起,一个小房间,竹屏风后面,一张床板,很薄的被子,这就是他的卧室,里屋住孙子和孙媳妇。一个破旧奶粉罐,装着蔡晋的全部“贵重”物品。 病重后的蔡晋住在上海南京西路的一家社区医院里。如果不是上海社科院某负责人为其疏通,是难以入住的。即便这样,他也只能被安置在一个封闭的阳台里。弥留之际,薛波去医院看他,目睹了难忘的一幕:蔡先生孤独地躺在阳台一角,而另一角,恰是护工的休息处。 当《英美法词典》的编撰工作接近尾声时,蔡晋溘然长逝。陪伴蔡先生进入另一个世界的,除了他的1933年东吴大学法学士证书之外,还有他亲自审订的《英美法词典》稿件,49页,轻轻地放入他的灵柩内。                   在上海、南京、杭州,薛波走访了数十位东吴学人,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堪回望的过去。      盛振为,东吴大学首任华人教务长及后来的法学院长,曾著有《证据法学》、《英美法的审判制》等。后被打成“反革命”,被判处在甘肃劳改10年,后因宋庆龄说情,6年后才被释放。到了1980年代,平反。 高文彬,81岁,曾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翻译、中国检察官秘书,当年他从卷帙浩繁的资料中找出了证据,将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这两名原可能逃脱罪责的战犯送上绞架。1952年后高先生被打成“反革命”,在鄱阳湖修大堤,一修就是28年,每天挑土几十趟,累得连早晨上工的击锣声都听不见。1980年代初获得平反,有关方面要给他补偿损失,他说:“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光,能用钱补回来吗?”最后他没要。 俞伟奕,日寇侵占上海期间,他埋头治学,继续攻读获硕士学位,抗战胜利后从事律师和法律教育工作,1949年后,因有参加东京审判的同学留在日本美军基地工作,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斗,一度连生命都无法保全。 周承文,1969年后回老家湖州乡下做村文书。1980年代末,被聘到当时的杭州大学教书,成为浙江省起草涉外法律文件的专家,“写的英文,就像报纸上印出来的一样。”曾长期住在团结户里,共用厨房卫生间,每间房只有七八平米。王毓骅,美国印地安那大学的法学博士,在街道副食门市部工作了许多年,直到1980年代才到南京大学任教。 徐开墅,抗战后的东吴大学教授,1979年后,他以上海社科院无编制的特约研究人员身份,为上海的法制重建殚精竭虑。1999年去世时,一些人才知道———他当了30年的中学教师。 “他们是无辜的。”2002年10月上旬的一天,在中国政法大学那间小小的词典编辑部里,《君主论》等名著的中译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汉典先生对记者说。他今年81岁了,也是东吴大学毕业生中不多的从事法律教育的幸运者,他因接触苏联法律较早,幸而躲过了那场灾难。 潘先生谈到动情处,他甚至落泪了,为他那些受难的师长和系友。              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深入,英美法教育重受重视,这些饱受摧残的东吴学人又被起用。但这些东吴遗老平均年龄已逾70。在英美法教育被人为割断了30年后,我国在这方面后继乏人。今后还有没有合适人选出任国际大法官职务?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奥先生深为忧虑。“英美法研究太弱了”  1993年,薛波正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某天在查资料时,他和同学突然发现:国内居然没有一本适用的英汉《英美法词典》。这实际上击中了一个要害:我国当代的英美法研究太弱了。 “有着上千年历史的英美法,是与大陆法并行世界的两大法系之一。”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奥说,“它被广泛应用于美、英及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地区。目前,联合国国际法院运用的司法程序依据英美法;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同样依照英美法。”“正因中国没有英美法词典,我们误译了很多东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汉典用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个完备权威的英汉法律词典的重要性:Asylum———政治庇护权———一个世界通用的法律术语,却被我们译成居留权,而且写进宪法,一错30年,从1954年-1975年-1978年最后到1982年,三次修宪,错译均没有被发现。到1985年修宪时才得以改正。     据介绍,中美入世谈判多次陷入僵局,与双方是用两种概念说话有很大关系。而在实践中,因没有严谨的英美法律词汇汉语对译词导致的教训,同样不在少数。1990年代中期曾发生过一件事,国内某银行给美国方面开了十几张汇票,因具名问题,美方最多可以领取100亿美金。这一下中方急了:精通英美法、英文又好的中国律师在哪里?最后,高宗泽律师(时任中国律师协会会长)临危出征,最终不辱使命,为中方挽回了损失。但办案经费也高达人民币九位数。薛波们的工作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词典该怎么编?谁也没经验,就摸着石头过河。最初,在中国政法大学某间宿舍内,从早上8时到深夜,几十名年轻的法学者奋战了两年,一些初步成果,终于辛辛苦苦做了出来,但拿给那些有深厚英美法学养的前辈学者们一看———几乎都过不了关。这不是他们的个人问题,在把英美法教育传统人为割断几十年后,要想重新接上这条法律文化的血脉,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到。薛波从一个偶然的机会了解到:一批东吴大学法学院的前辈今天仍生活在上海,最合适的审稿人找到了!                              5年过去了,薛波仍清晰地记得第一次拜望老人们的情景:在卢峻先生那间小屋中,卢先生颤巍巍地坐起来,斜靠在破旧的藤椅上,薛波说:“不管什么原因,世人可能会忘了您,现在也确确实实忘了您。”老人的听力已严重衰弱,薛波只能半跪在地,伏在他耳边说,“但您不仅有精深的学问,您还是一个时代学术高峰的象征,请您务必要参加我们的工作。” 风烛残年的老人静静地听着,浑浊的泪水从眼眶中流出,“我答应你。” 在华东一带,薛波共找到了14位老者参与《英美法词典》的编辑工作,除了以上提到的,还有许之森(1930年代上海律师工会监事,解放后一直以中学教师为业)、蒋一平(1979年前为新华书店店员,1980年代后成为华东理工大学外语系主任)……  审稿老人的平均年龄为84岁,这是他们人生中最后的奉献。老人们以极其严谨的治学态度投入了工作。一个例子被薛波们引作范例:仅为了审订一个词条———UnitedStatesofAmericaLaw(美国法),卢绳祖先生就为其写下了2000多字、长达6页纸的注释。结果,近90岁高龄的老人得了脑痉挛,被送进医院。 周木丹先生的手高度颤抖,已无法将字写清。他便委托80多岁的夫人———1930年代的经济学学士,将改正后的稿件一一誊抄。为了校订一个词条,卢峻先生把另外一位老先生请到家里商榷,当着薛波的面,两位老人竟然激烈地争执起来。 王毓骅先生目力已衰,必须借助自然光看稿子。但他家中又没有阳台,每次看稿,都必须往8里外的女儿家。 而潘汉典先生在手术前的48小时,仍挂着尿袋审稿。是什么使得这些耄耋老者不计功利地投入到这项事业?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而言,词典出版也好,不出也罢,都已是“寂寥身后事”,即使可能会有的现世声名,也与他们无干。“不为什么,我就应该干。我作为一名比较法教授,中国有这样的事,我当然要去做。”潘汉典先生对记者说。 潘先生母亲在抗战中家破人亡,去世时,留给了他两句话:“你要做一个有益于社会、仗义执言,无愧于你父母的中国人。” 潘先生以促进我国法学和法制建设现代化为目的,致力于介绍当代外国法学,投身英美法词典工作即其一端。他说:“其他,我没什么好说的。” 几乎没人要求署名 留给薛波的是一笔丰厚的精神遗产。他多次向记者提起老人们在上海第一次开会的情景,那是1997年,十几个东吴老人聚集在淮海路上海社科院一个小会议室里,5月的上海已经很热了,会议室没空调,房间闷得要命,老人们却讨论得很热烈。会后,薛波要找一家好点的饭馆吃饭,老人们死活不答应,“很好了,很好了”,每个人都这么说,最后进了家快餐店,一人一份盒饭,10块钱,老人们却吃得很香。      几乎没有人要求署名,尽管他们都知道,这一定会是一项青史留名的事业,“千万不要署名,我年轻时就这样。”潘汉典先生和薛波去看望卢峻先生时,卢先生拉着两人的手多次叮嘱,不仅如此,就连600元审稿费卢先生都捐给了编辑部。 他们铭记着东吴大学的校训: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                        在近30年的被管制、被流放生活中,几乎每位老人的心灵都受到深深的伤害。 除了宝贵的时光,被剥夺的,还有他们的才华和智慧。学者以学和思为业,然而他们却被迫停止学习和思考了近30年。薛波曾多次到过每位老人的家,几乎每个老人家里都看不到书,那时是不敢有,现在则是没钱买。审稿时有时为一个词甚至要去开架书店查阅。“并不是我有什么能力说服了他们,而是他们的生命被埋没太久了,他们已经感到,自己的才学将随着身体的衰退而丧失,他们无法拒绝生命的召唤!” 老人们的奉献,唱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他们是人,是活生生的人,需要荣誉、尊严和承认。”薛波说,“这些风烛残年的老人,他们努力工作,是在响应他们内心深处的悸动。”卢峻先生去世后,在葬礼上,他女儿再三向薛波致谢:“谢谢你们,我父亲一生的价值,通过你们得到了承认!” 薛波曾多次到敬老院看望蔡晋先生,“我每次去看他,他都非常高兴,他脸上浮现出一种孩子般的笑容,不停地想说话,他看着我的眼神,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他很希望能把他的所学,奉献于社会,很高兴他的存在对他人有价值。” 可是,几乎没人关注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薛波曾看过他年轻时的照片,西装革履,面目清秀,一个曾经的翩翩英俊少年。谁能想到他的晚景竟如此凄凉。不是所有东吴老人都接受了薛波邀请。一位耶鲁大学法学硕士、1941年就拿到巴黎大学博士学位的老人用一封信作了拒绝:“我一只眼失明,不能看了,而且这么多年不搞法律。” 薛波也遇到了一些他难以理解的现象。一位东吴老人把自己的专业知识,甚至遭受的苦难,全都忘得干干净净,薛波说:“她越平静,越不反省,我越觉得我们的可怜,是什么力量能使得一个人彻底转向,把过去生活的所有痕迹都抹掉,一点也不剩下?” 受牵连的除了他们,还有他们的家人。 蔡晋先生的四个子女,除了一个在上海,其余都在新疆、贵州等地,具体情况薛波没有问过,可以想象的是,作为“旧法统人员”子女,他们的命运又会好到哪里去呢? 薛波有次看望一位老先生时,老先生孙女正好在场,她很不高兴,“你们来找我爷爷,要是他累病了,谁来照顾?”“是啊!”薛波也这么想,“来寻求老先生帮助,又没钱给,完了拍屁股走人,真是累病了,我们能干嘛?” 卢峻先生有三个孩子,女儿是音乐学院的教授,退休快10年了,一直伺候父亲,一天都不能离去,“我还是个搞艺术的”,私下里她对薛波委屈地说。薛波想了很久,然后回答说:“您这是在为国家尽责。”眼泪刷一下就流了出来,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近几十年来,我国的英美法教育一直受到冷落,直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早在1957年,哈佛博士、东吴大学法学院末期院长杨兆龙就在《文汇报》刊文指出:“过分强调法律的政治性而基本忽视了它的专门性和科学性;将党外的‘旧法出身’的人士估计得很低,认为他们不可能或者很难改造为对新社会有用的法学人才;不信任党外的法学人才,不敢放手使用他们。” 而随着1952年东吴大学被撤销,英美法教育在中国大陆被迫中断了。 让人痛惜的是图书馆,早在1935年底,东吴法学院图书馆已拥有法律类图书达两万多册,被称誉为“远东最佳法学图书馆之一”。即使在抗日战争时期,这些图书也被师生们转移隐藏起来,但在1952年后,该图书馆遭到了破坏。那些图书再也没有完整地收集起来。 到了1980年代,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深入,英美法教育重受重视,这些饱受摧残的东吴学人又被起用。1990年代香港原有英文成文法的审查,就全部由这些东吴遗老完成。他们平均年龄已逾80。 在英美法教育被人为割断了30年后,我国这方面的人才后继乏人。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合适人选出任国际大法官职务,中国驻海牙国际法院前法官倪征日奥,以及他的东吴同班同学李浩培先生都有这种顾虑,1984年,倪先生往海牙国际法院就职时年已79岁,1993年,李浩培就职时更达到了88岁高龄,离任时已届91岁。            作为《英美法词典》的主事者,薛波已在中国政法大学3号楼323房内度过了近10个年头,这个十余平方米的房间,既是编辑部、办公室,又是会议厅和接待间,很多时候还是薛波的卧房。人说“十年磨一剑”,但十年都快过去了,词典还没有出版。在近十年的时间里,薛波经历了几乎所有能想象到的以及想象不到的困难。没有钱,且不谈稿费,仅是买必需的国外原版书就用了几十万。最缺钱时,电话都打不起了。他曾满世界地寻找援助,从国内的若干科研机构、律师楼、大小公司,到国外的基金会、富商,为了省下邮资费,连寄往国外的信件,都要由朋友带出国后再寄。这是项艰辛而琐碎的事业。他一人几乎身兼了所有必须的“职务”,如果那也是职务的话,从策划,主编,到总联络人、债务人、办公室秘书、会计、资料复印员、电话接线生、值班人、运输司机———仅为了把初稿带到上海给东吴老人们审校,薛波数十次往返于京沪之间。5年来,光装送稿件的旅行箱,就拖坏了好几个。最让参与者们感慨的是目前国内学术界的浮躁,以及对基础研究的漠视。现任教于中国农业大学的车雷讲师参与此工作6年,他认为:“这样一项耗时多年的工程,付出与回报是严重失调的。而当今有些领导更喜欢短、平、快地出政绩。同样,时下也没有一位当红学者愿花如此精力去当词典的主编。工作太基础了,评定职称没用,甚至不算学术著作。” 与此相应的是奇低的稿费标准。现在连普通的汉译英稿费,都已达到了千字200-300元,法律类理应更高,而这本词典仍只有千字20元。全书460万字,数百名一流法学者的8年心血,只抵得上22万元稿费。 同样还有某些官方机构和官员对文化事业的冷漠。在近10年的时间里,这个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础文化建设项目,没有得到任何官方资助。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曾多次亲笔写信请求有关部门支持,但结果往往是这样:“我们的经费有限,如果给了钱,很多关系不好协调。” 由于严谨的审订工作的需要,词典的出版周期一次次往后拖,然而,一位大学副校长居然说:“什么书要编7年?”这位副校长不知道,除了日本的《英美法词典》外,美国由梅隆基金会赞助,密歇根大学组织编撰的《中古英语词典》,用了70年时间,耗资2200万美元才出版完成。出版后,那些长期生活在中古时代语境中的法学者们,几乎已无法适应现代生活。 关山重重。要换了一个人,也许早就放弃了。但在薛波看来,这些困难都算不了什么,“是我们自己要承担的”,“和东吴老人相比,我已经很好了,我还有精神享受。” 这些年下来,薛波39岁了,仍孑然一身,个人已负债40万元。支撑他这么做的到底是什么? 他自己的说法是:“这是命运,一个人只能做他要做的事。” 当年一起共事的伙伴们早已星流云散,各奔东西,只有他还在坚持着自己最初的抉择。当年有同事突然要出国了,根本没想在走前请大家聚一下,当着大家的面,薛波痛哭失声,他觉得:“友谊、理想仿佛一下被背叛了!” 薛波清醒地认识到在当今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巨大难度,尽管有些悲观,有些灰调,但一旦认准了目标,就决不放弃。他曾想编完词典后,就出国去,但后来他想,“干嘛要出去?” 薛波是幸运的,他不仅找到了东吴老人,还遇到了一些志同道合的师友,他们是:黄风、方流芳、何家弘、朱勇、金海军……这样的名字同样有长长一串。                  “要是有了钱,一定要替老人们在上海买个好点的房子。”这是薛波的愿望,但直到现在,老人们的审稿费用都还欠着。       秀萌宝照片,酷赢“拉比盒子”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发现兴趣所在,玩转新浪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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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广 | 陈光诚《纽约时报》撰文批中国缺少法治

中国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谴责北京方面未能遵守自己的法律,并称其对异见人士进行虐待的做法威胁了中国的政治稳定。 “中国政府必须面对的根本问题是没有法治。中国并不却缺少法律,而是法治,”陈光诚在本周二发表在《纽约时报》的一篇评论中写道。 “因此,那些处理我案子的人能够多在许多方面公然藐视国家的法律长达数年。” 在这篇评论中,40岁的陈光诚表示中国成文的法律保护基本的权利,然而却很少在实践中被遵守。他还称,政府的暴徒在他逃跑后的几个星期中袭击了他的家人。 “在当地警方四月发现我从村子里逃出来后,一群愤怒的暴徒—没有穿制服、没有搜查或逮捕令并拒绝证明身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翻过我哥哥陈光福家农舍的围墙,砸开门并毒打我的哥哥,”陈光诚写道。 “在将他拘禁后,这群人第二次返回,用镐柄毒打了我的嫂子和侄子。当时,克贵(他的侄子)抓了把菜刀砍向其中三名袭击者试图挡开他们,但没有想杀人。” 现年32岁的陈克贵已经被捕并控杀人未遂。 “没有人能够接触到他,他最有可能受到比他父亲受到的还严重的虐待,”陈光诚写道。他还称,试图帮助他家人的辩护律师也处于危险之中。 “没有法治的问题可能是那些将于今秋中共十八大上任的新领导人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他写道。 “事实上,中国的政治稳定可能取决于其在一个几乎不存在法治的系统中发展法治的能力。中国处在一个关键时刻。我希望它的新领导人将明智地利用这次机遇。” 消息来源:荷通社/法新社 编译:荷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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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 陳光誠:中國不缺法律 缺法治

中國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三十一日在紐約「外交關係協會」表示,中國政府常說,不應照抄歐美式民主,但中國也應學習鄰國民主法治榜樣,譬如日本、南韓、台灣。 陳光誠並說,他「很樂觀」在有生之年,看到中國進入民主法治正軌,中國社會正快速轉變,人民獲得資訊的渴求愈深,管道愈多,中國政府不可能事事掩蓋;但要促進中國民主,需更多中國民眾參與。 「外交關係協會」為陳光誠召開談話會,由紐約大學教授孔傑榮主持。 被問及「如果中國政府不允許你返國」,如何在美繼續奮鬥? 陳光誠說,不宜「先假設」北京當局不准他回家鄉;這次北京准他赴美唸書,即沒有先例。 「中國不缺法律,而是缺法治。」陳光誠說,今秋十八大新的中國領導人面臨最大挑戰之一,就是官員無法無天行為;他希望新領導人能把握中國轉型關鍵期,以「己不正、焉能正人」自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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