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

浦志强,中国人权律师。积极主张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妥善解决六四天安门事件。代理案件涉及公民权利为多。

他于2013年2月6日公开实名举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支持政府建立一个切实的法治社会和宪政体制。

2014年6月13日,他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2015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随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其执业律师资格。

2020年12月10日,浦志强就五年前被定罪的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并获得受理。

浦志强被《人物》杂志评选为2013年年度法治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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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博国际 | 浦志强:任建宇今上诉 “习李新政”尚待观察

原文发表于 荷兰在线 http://www.rnw.nl/chinese/article/858989 11月29日,重庆被劳教村官任建宇的代理律师浦志强在接受荷兰在线采访时表示,任建宇今天已正式向重庆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浦志强同时表示并不赞同“重庆司法已走出薄王阴影”的说法,称重庆若干个案或可平反,但无论何人当政都难对现有政治格局做出根本改变。 “我的不幸与幸都是这个时代的” 11月19日荷兰在线曾报道 因网上发帖被劳教的重庆村官任建宇获释 ,重庆市劳教委撤销对其的劳教决定书,但重庆市第三法院以任建宇案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 任建宇的代理律师浦志强今天下午对记者透露,任建宇今早已寄出上诉材料,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重庆市第三法院先前的行政裁定,并指令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据任建宇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徐利平在其个人博客上晒出的《行政上诉状》显示,任建宇方面认为,无效的劳教决定随时都可起诉,没有时间限制。任建宇本人在被关押期间电话受人监听,信件须经劳教所检查,劳教所还为其会见律师设置障碍,其诉权并未得到尊重和保护。而任建宇母亲早逝,没有兄弟姐妹,父亲是个文盲,因此任建宇及亲属三个月内未起诉不应归咎于任建宇本人。 “过去的几年,是重庆的不正常岁月,司法也在其内。薄王垮台前的重庆阴云密布,说到“薄王”连警察都心惊肉跳。在薄王肆虐的时候,任建宇能正常行使诉权乎?”上诉状如是表示。 除此之外,任建宇和代理律师还认为,重庆第三法院的一审裁定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不仅任建宇对劳教委的诉权将被剥夺,而且几乎所有的被劳教者,都可能循例丧失起诉权,这个后果太可怕了。 任建宇自19日获释之后俨然成为媒体和互联网上最炙手可热的新闻当事人。在短短一周内,任建宇已接受了央视、凤凰卫视、南都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任建宇的实名新浪微博粉丝达近四万人。无论在采访中还是在微博上,任建宇都一再强调自己是清白的,并希望自己的案例可以成为一个判例,劳教悲剧不再重演。 任建宇11月28日在微博中这样写道:“我的不幸与幸都是这个时代的,不幸是因为这个时代还有文字狱;而幸运的是同时又有那么多的律师、媒体、网民在坚守正义与良知。谢谢你们!虽内心亦常存恐惧,但却不能停下前行的脚步!” 重庆若干个案或有望平反 在任建宇被释放之前,彭洪、刘世银、谢苏明等多起同样发生在重庆的劳教决定接连被撤销。除此之外,因在2009年为龚刚模辩护而被追究伪造证据等罪的李庄案也有新进展,11月23日和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重庆市第一法院分别约谈李庄,称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李庄等人的信访材料。 在这期间,3月起兼任重庆市委书记的张德江被孙政才接替,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也于29日通过新的人事任免,当地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几十位官员被集中调整职位。 据此,有匿名分析人士指出,上述种种迹象表明重庆司法正在逐步走出薄王阴影,彰显了重庆当局在法治层面拨乱返正的努力。但浦志强律师对此持不同看法,他表示,薄王统治专横残暴并非个例,这种现象在中国各地都非常普遍,无论是张德江还是孙政才,他们在现有的政治格局下,都必然缺乏彻底否认文革的决心和能力,他们可能会选择若干个案进行甄别和平反,但绝不可能全盘否定薄王统治期间发生的冤假错案。 “习李新政”尚需时日观察 在十八大结束后的两周时间内,中国新一届领导集体掀起的反腐风暴也引发了中国和海外媒体的强烈关注。11月15日,习近平在大选后的首次亮相中,曾以“打铁还需自身硬”表露反腐决心。两日之后,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又以“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之说警示官员,并强调“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而新任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等近日也就腐败问题接连表态。英国《金融时报》等媒体发表文章称,中央高层对形势判断准确,改革思路到位,“习李新政,呼之欲出”。 对此,浦志强表示根据目前形势还难以对未来四年的中国政局走向进行判断,“习李”究竟会采取什么新政,这些新政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遏制和消除腐败,尚需时日观察,“我向来认为,反腐不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习近平的近日表态可以理解为顺应民意,或理解为他有反腐决心,但关键是要拿出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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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谈中国法制现状

本台国际部记者在其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中,请浦志强律师评价他自己是如何在中国做律师的?就此,浦志强律师解释说:“我选择我感兴趣的案件。我选择的案件需要具有典型性,同时推动社会进步。我这十多年以来跟中国几乎所有的重要公共事件相关联。(其中)都有我自己所做的案子的影子。” 本台国际部记者的第二个问题询问浦志强,作为一名人权律师,他在办理敏感案件时都会遇到哪些压力?他又是如何面对这些压力的呢?就此,浦志强律师回答说:“我可能是一位比较特殊的律师。我觉得我做的这些事情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政府机关或者是律师协会非常直接的、特别大的压力。我遵守中国法律对律师职业这种合法性要求,我不去违反。我也不会理会一些法律之外的不合理要求。我实事求是做公正评论。” 大家知道,浦志强律师在尽力推动中国的法制,哪浦志强律师心目中的中国法制应该是怎样的呢?中国有一天真的实现了法制,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况呢?就此,浦志强律师表示:“我觉得中国要实现的法制,应该以台湾为榜样,应该更像一种中国人的法制社会。可能难以完全照搬西方,但是也绝对不会是现在(这样)。” 就劳教制度,浦志强律师表示:“劳教一种法律之外,限制人身自由的制度。简单地说,(如果)警察看一个人不高兴、无需经过法院审判,也不给辩护权,也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就可以限制人身自由两年以下。最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上访者、提出不同意见的人、批评政府的人都被劳教了。仅仅是因为他们表达了不同的意见。” 哪中国是否可能在近期废除劳教,或者说随着“十八大”的召开,是否有希望彻底废除这种制度呢?对此,浦志强律师表示:“我认为有机会废除,有希望。这一制度由国务院下的公安部具体实施。所以说,废除劳教制度不需经过全国人大,只需国务院的一个行政命令就可以解决。” 本台国际部记者接着提问:既然说中国的司法制度既不健全,又不独立,哪中国现在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司法制度?浦志强律师回答说:“中国现在的司法制度应该说在党的领导和控制之下,在政法委控制下的一种制度。一方面因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这么多的专业人士毕业走进工作领域。实际上,中国法院在技术上、在法理上和国际接轨没有难度。” 哪中国司法制度到底是否取得了进步?对此,浦志强律师认为:“在立法上和理论探索上是有进步的。在法律本身的科学性上也有进步。但是在司法和执法过程中,在特定时候它是在退步的。” 就薄熙来案,浦志强律师指出:“这绝对不是司法系统带来正义。这仅仅是一个政治斗争的结果,需要用司法审判来赋予合法性。而这种合法性的赋予过程本身又充满了不公开和不公正。” 就微博的作用,浦志强律师表示:“我传播我的想法、披露自己想披露的信息更加方便。我有很多消息来源和案例是来自于微博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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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法律生活: 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谈中国法制现状

本台国际部记者在其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中,请浦志强律师评价他自己是如何在中国做律师的?就此,浦志强律师解释说:“我选择我感兴趣的案件。我选择的案件需要具有典型性,同时推动社会进步。我这十多年以来跟中国几乎所有的重要公共事件相关联。(其中)都有我自己所做的案子的影子。” 本台国际部记者的第二个问题询问浦志强,作为一名人权律师,他在办理敏感案件时都会遇到哪些压力?他又是如何面对这些压力的呢?就此,浦志强律师回答说:“我可能是一位比较特殊的律师。我觉得我做的这些事情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政府机关或者是律师协会非常直接的、特别大的压力。我遵守中国法律对律师职业这种合法性要求,我不去违反。我也不会理会一些法律之外的不合理要求。我实事求是做公正评论。” 大家知道,浦志强律师在尽力推动中国的法制,哪浦志强律师心目中的中国法制应该是怎样的呢?中国有一天真的实现了法制,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况呢?就此,浦志强律师表示:“我觉得中国要实现的法制,应该以台湾为榜样,应该更像一种中国人的法制社会。可能难以完全照搬西方,但是也绝对不会是现在(这样)。” 就劳教制度,浦志强律师表示:“劳教一种法律之外,限制人身自由的制度。简单地说,(如果)警察看一个人不高兴、无需经过法院审判,也不给辩护权,也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就可以限制人身自由两年以下。最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上访者、提出不同意见的人、批评政府的人都被劳教了。仅仅是因为他们表达了不同的意见。” 哪中国是否可能在近期废除劳教,或者说随着“十八大”的召开,是否有希望彻底废除这种制度呢?对此,浦志强律师表示:“我认为有机会废除,有希望。这一制度由国务院下的公安部具体实施。所以说,废除劳教制度不需经过全国人大,只需国务院的一个行政命令就可以解决。” 本台国际部记者接着提问:既然说中国的司法制度既不健全,又不独立,哪中国现在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司法制度?浦志强律师回答说:“中国现在的司法制度应该说在党的领导和控制之下,在政法委控制下的一种制度。一方面因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这么多的专业人士毕业走进工作领域。实际上,中国法院在技术上、在法理上和国际接轨没有难度。” 哪中国司法制度到底是否取得了进步?对此,浦志强律师认为:“在立法上和理论探索上是有进步的。在法律本身的科学性上也有进步。但是在司法和执法过程中,在特定时候它是在退步的。” 就薄熙来案,浦志强律师指出:“这绝对不是司法系统带来正义。这仅仅是一个政治斗争的结果,需要用司法审判来赋予合法性。而这种合法性的赋予过程本身又充满了不公开和不公正。” 就微博的作用,浦志强律师表示:“我传播我的想法、披露自己想披露的信息更加方便。我有很多消息来源和案例是来自于微博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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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周刊 | 哈儿律师浦志强

记者_贾凌绛 实习记者_唐爱琳 报道   摄影_于东东 浦志强身高1.88米,体重220斤,声音洪亮,腰身也粗,站在一般人面前,让人很有压迫感。 他的微博头像是《时尚先生》给他拍的照片,方脑壳、黑西服、白衬衫,健壮魁梧,只是深深的酒窝让他看起来不那么man。 能上时尚杂志 ,浦相当得瑟,自称要挺进娱乐圈儿,“先接些小角色”。 在2009年的一部纪录片里,浦早就露过脸,并且赢得了大量的粉丝。他坚称,自己在这部纪录片之前就走红了。早年,为给媒体或个人争取表达空间,靠打名誉权这样费力不讨好的官司,他已出名。 他自称哈儿、哈某,“哈儿”意为愣头青、傻瓜蛋,说自己“懂政治、有技巧,法律稀里糊涂”。这当然是自嘲。1965年出生的浦志强,先后毕业于南开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1997 年开始律师执业。 今年,他的工作重点是重庆。他自费援助了“一坨屎”方洪被劳教案、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发帖被劳教案。他在当地一共代理了6个劳教案,这些案例都“事关言论自由、表达自由”。他说,劳教多指向底层,草民性命如草芥。 在某个网站上,他被定位成“无耻级西奴”。该网站称,浦志强外形是演铁汉的料,就是脑容量太小,专搞“维权秀”。 浦倒是很大方地承认,自己就是为了出名:“有警官问我何以老打赔钱官司,我说就是为了出名;问为啥要跟媒体说,我说那是炒作。” 他没提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他的朋友、作家土家野夫认为,浦长得憨厚,为人处世憨厚,参与公义,传承着道义江湖古老的传统。作家章诒和认为浦最大的特点是重然诺、轻生死,有士子献祭之风,其次便是慷慨仗义。 “这个社会没有新道德,也没有旧道德,是缺德时代。浦的品格,极为稀有。”章诒和对《南都周刊》记者称,自己说浦好,是从人性、人品的角度。 “我写得比余秋雨还好” 6月10日,浦志强前往大兴庞各庄养老院,探望其母。去年6月,浦志强前往咸宁代理出租车罢运案前,把老母亲送进了养老院。老人患老年痴呆症已6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保姆。 当天,88岁的老母亲表现很不错。她知道浦志强姓啥叫啥,认为他有正式工作,踏实了。“母亲的观念,颇计划经济,总担心我没个身份。当律师打官司,有上顿没下顿,哪能跟教书比,没个依靠呢。”浦称。 去年,他的业务收入是四百万。早年,他也曾潦倒到让家人不踏实。1991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硕士毕业后,浦志强的第一份工作是去海淀区大钟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担任秘书。这个工作是时任法大校长江平先生介绍的。 此后,他又干了些像法律助理这样的工作,但是没拿到“红本儿”(律师资格证),属于“违法乱纪地干活”。那时他还老想找个大学调进去,分套房子安顿生活。三十而立才去考律师资格,理由是“要混饭吃”。 1997年,他32岁,开始当律师,接商业案件,案源都是朋友介绍的,业务慢慢就起来了。 那时,浦志强便开始有意识地去做一些跟表达有关的案例。他把作家胡平当做他的人生导师。胡平在1975 年前后写了那篇《论言论自由》,浦志强在20年后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大为赞叹。1996 年,浦买了第一台电脑,练WPS 打字,把这篇6 万多字的长文一字一句全录到电脑里。 2003年,浦志强介入余秋雨诉肖夏林名誉权案,成为肖夏林的代理律师。在这个案件中,浦志强第一次使用了“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中“公共人物”的概念,第一次提出了名人也即公共人物起诉媒体或个人侵犯名誉权,需要以行为构成实际恶意为前提。 说到该案的辩护词,浦志强忍不住自夸:“我认为我写得比余秋雨还好”。 2004年2月,浦志强去珠海出差,途中阅读了《中国农民调查》一书,书中农民的悲苦让他“涕泪滂沱”。也就是这一年,原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以“名誉受损害”为由,状告《中国农民调查》作者陈桂棣、吴春桃。 浦得知此事后,主动要求免费代理此案。他预备把此案打成中国的“沙利文案”,要求法庭保护公众批评官员的权利。 在浦志强粗糙的外表下,藏着敏感和细腻。男人是不能谈论眼泪的,他坦陈自己每次看《平凡的世界》都会流泪。前《华盛顿邮报》驻华记者潘公凯记录了“《中国农民调查》侵权案”的庭审现场:老百姓在庭上扑通跪倒在地上,哭着喊冤,浦志强也腾地站起来,眼中满是泪水。 “社会对我充满厚爱” 浦志强经常在微博写老母亲的段子。“我老妈四大皆空了。上月问儿子叫什么,她说叫志强,是律师;刚告诉她说我是志强,她恍然大悟说,哦,是我外甥啊!” 老妈确实不是他的亲生母亲,是他的亲舅妈。浦出生于河北滦县,在家排行第五,上有2个哥哥,2个姐姐,幼时被舅舅、舅妈收养。舅舅家没孩子。 身为富农的后代,浦志强自称小时受过穷,但没挨过饿。父亲(舅舅)在村里挨批斗,他前去送饭,也没留下心理阴影。自小成绩比较好,使他在学校里颇受优待,“你爸欺负我爸,我不让你抄作业,你还活不活了?” 1982年,浦志强考入南开大学历史系。他交游广泛,又参加了“鲁迅国民性研讨会”,这些都影响了其世界观的形成。 1986年,他本科毕业,报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的研究生,英文只考了40分,遂落线。随后,他被分配至河北省物资学校,讲授《中国革命史》。1988年,他再次报考法大古籍所的研究生,这次英语考了50.5分,终于过线。 1991年,浦志强硕士一毕业就失业。走投无路时,他找到中国社科院马列所的张显扬先生。那天,高尔泰等人在座,张显扬用力握住浦的手,告诉他不必灰心:“一个人只要忠实于信仰忠实于朋友,就能立于不败之地!”张的话撑住了浦。 时任北京市旅游局局长的薄熙成,接浦志强的求职信后,派人与法大交涉月余,终因分配计划无法更改而未能接收。2011年1月,浦志强在长富宫饭店第一次见到薄熙成,向他深深致谢。 浦志强认为,社会对他充满厚爱。1991年,江平校长给他100块钱买饭票,他拿了就走,后来有稿费就还了江校长。江推辞,浦说:“您先拿着,没钱了我再朝您要。” “很多朋友和老师都帮过我。我没办法一一回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能推动这个社会前进就是最好的回报。”浦说。 “跑题是故意的” 在庭上,浦志强充满攻击色彩的辩护策略会让对手非常棘手。 2010年10月,浦志强代理的伊春光明集团董事长冯永明涉嫌贪污案开庭。冯发现曾痛殴他的检察官恰好在场旁听,起身脱衣,要袒露被殴伤痕。浦志强冲向旁听席,要把该检察官揪出,被十余法警围堵。法庭大乱,审判长赶忙休庭。 2011年5月27日,咸宁出租车罢运案开庭。浦志强和上海律师斯伟江代理此案的被告之一周彬。湖北咸宁市政府准备收回出租车的运营权,遭到抵制,保险员周彬因帮助司机写上访材料、上网发帖,被指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在庭上,浦志强炮轰公诉人:“你代表国家支持公诉居然敢不带卷宗!你就这么当差?” 被告人刘元香聘请的本地律师半途撂挑子。在质证阶段,刘哀求法官:能不能让周彬的那个浦律师做我的律师? 周彬回忆,在得知刘元香的家庭情况后,“浦律师深深地哭了一场”。刘年过四旬,丈夫患肝癌去世,她和两小孩加公婆全靠出租车活命。 斯伟江认为,和浦相比,自己尚属“可教育的对象”,理由是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招呼他和该案另两位代理律师吴鹏彬 、俞志渊吃夜宵,就是没喊浦志强。 周彬称,因浦、斯的强势,庭审中无数次休庭。庭审时,司机数度响起掌声。2011年6月3日,浦、斯离开咸宁时,一百多辆的士组成车队,把两位律师送出京珠高速入口。 浦志强对此场景也相当回味:“我好久没那么受群众欢迎了”。上一次,还是他代理《中国农民调查》侵权案时。 2004年,《中国农民调查》的作者陈桂棣、吴春桃最终选定浦志强做代理律师,理由是“我们需要一门大炮”。 浦志强没辜负他们的希望。他到现在还陶醉于此案中自己的神勇,絮叨了每一个交锋的细节:“我那时39岁,喜欢跟人较劲,说话不客气。确实精彩!” 陈桂棣对《南都周刊》回忆,那时浦的糖尿病已露端倪,每次开庭前吞2个大西红柿,还要将当天的情形传上网,完全是个拼命三郎。他们的很多朋友都是从网上看到了案子审理的进展,夸他们“请了好律师”。 蹊跷的是,8年过去,当年的合议庭成员已经调离该院,但浦志强仍未收到法院对该案作出的裁判决定。 2009年,浦志强代理了山东曹县青年段磊诽谤案。段磊因发帖举报镇党委书记,以涉嫌诽谤罪被提起公诉。段磊的爹不识字,他告诉浦,“你把我儿救出来,我让我儿认你做干爹”。在浦介入此案后,媒体广为报道,一个月不到,段磊获释。 2009年7月,段磊案撤诉时,河南沁阳八村民散发检举村支书的材料,被以涉嫌诽谤罪批捕。8月,村民家属张保证等人找到浦志强。张回忆,当他们到达浦的办公室时,浦正在解决外卖送来的饺子,见他们来,剩下的一半就没再动,还让外卖给他们送饺子。 张称,此案从浦介入、媒体曝光后不到一月,八村民全部被放出看守所,当涉案村民张中芳、赵满仓给浦通话致谢,“浦律师在电话中为沁阳八村民被冤狱难过得失声痛哭。” 尽管浦志强认为自己的辩护时有精彩,但他的朋友斯伟江毫不客气地指出,他的表达冗长,经常把点拉成线。 这点,浦也承认。他是话唠,经常跑题。但是他又解释,跑题是故意的,“需要的时候当然要跑,要往需要的地方跑。” “每个人都要演好自己的角色” 河南沁阳八村民诽谤案的当事人家属张保证生怕在电话里说不清浦志强的为人,他主动向《南都周刊》记者提出,自己要写一篇文章,回顾自己跟浦打交道的过程。这个农民从9月23日中午写到次日凌晨3点多,写下了2500余字的《我眼中的浦志强》。 张在文中回忆,吃饭时浦不经意将一块鸡蛋掉在地上,他捡起来就吃,“村民不止一次对我讲浦志强是八村民的救命恩人,也是盆窑村老百姓的救命恩人,可浦律师说他也是农民,也是老百姓。” 张称,浦是赔钱帮他们,“律师费我们至今欠着,但我们一定要给,不然就没做人的资格了。” 为了表达谢意,去年村里的养猪专业户郭恒新还特地为浦志强养了一头只喂粮食、不喂饲料的猪,年底时杀好猪,将猪肉送到北京。浦说,这肉吃起来特别香。 去年年底,咸宁出租车罢运案当事人周彬的太太也给浦送了两条咸鱼。该案的所有当事人都获缓刑。周彬对《南都周刊》记者回顾了浦志强为他儿子买玩具、给他老婆生活费等细节,称“浦志强、斯伟江的名字将永远刻在咸宁人心里。” 浦的侠义心肠广为称赞。上海一位律师同仁落难出狱后无力供房,浦志强帮他代供了一年。 《财经》杂志记者徐凯称,浦自费援助方洪、任建宇这些重庆劳教案,还掏出一千块给一个当事人的妻子,“这些事使我既感动,又佩服”。 在北京,浦志强经常召集媒体人吃饭,都是他买单。在他代理的诸多案子背后,不乏媒体的舆论声援。段磊案、八村民诽谤案,媒体的介入直接决定了他的成功。浦认为,律师、当事人、法官,包括整个社会舆论,都会是一起案件最后结果的变数。 他将自己定位成一个爆料人,“我不限制我的朋友写出对我不利的新闻。”2009年,邓玉娇案中,他指派本所两位律师夏霖、夏楠前往恩施法律援助。夏霖向媒体哭诉求助,引起争议。《南方都市报》记者龙志采访了邓的家属,家属认为律师此举是作秀。 尽管龙志的报道对浦和他的华一所不利,浦还是认为龙志“很棒”,“他的记录客观、深入,每个人都要把自己的角色演好,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同步是非。”浦说。 警察叫他“浦哥”,一个警察病逝了,他还参与了捐款。《窃听风暴》、《卡廷惨案》盗版碟刚有卖,他便请他们一起看。斯伟江回忆,在咸宁开庭时,由于多次提醒法庭管好法警,浦志强激起了许多法警的公愤。当浦和法庭发生争论时,不少法警站起来,跃跃欲试。这时,陪同浦旅游至咸宁的警察也在庭上站了起来,保护了浦。 “我跟他们注定是长期共存的关系,还是尽量要把问题处理好。在改变这个社会的同时,也改变他们。”浦说。 “我是浮躁社会的边缘” 面对“作秀”的指责,他说,自己就是“哗众取宠”:我的影响力不是通过赚钱的官司来实现的,但这些影响力有助于我赚钱。 他又忍不住表现自己的赤子之心:“谁不明白我对这个国家的眷眷之意,殷殷之情?” “很多律师做广告靠吹牛。我不需要做广告。大家都知道我。我是浮躁社会的边缘,我沉得住气,踏踏实实地做事。我又是边缘社会的主流,我没有成天上访,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让人感到温暖。”浦称。 他认为,自己可能在每一个时间节点上,都处在安全线上:第一,他与人为善,只是依据事实讲道理;第二,他有这样的资本,他不是后来学坏的,而是一向如此;第三,他代理的跟言论有关的案子,不是最迫在眉睫的威胁。 “我挺害怕出事,也不想出事,我只想一点点推进空间。”浦称。 浦志强很看重自己的历史系背景。他认为,历史系的毕业生应该更具责任伦理和人文情怀。 对于他引以为豪的历史系背景,斯伟江认为,这是浦的又一软肋。“他的基本功差一点。我们是大陆法系国家,没有4年正经的本科训练,还是累的。” 在斯看来,这些缺点不能掩盖浦的光辉形象,这个时代配不上专业、精细的律师,案子多是事实、常识之辩,浦的法律知识,在法庭上是够用的。 浦志强也曾自谦地称,自己之所以有些名气,是因为法治环境并不鼓励优秀律师来代理维权案件。 斯伟江认为,浦当然是个勇敢的人,他只是在法律范围内代理案件,从不参与社会运动,这也是其法律专业主义的表现,“重庆的劳教案,他一直在坚持。我们认为抓典型就够了,他是有一个做一个。” 偶然,浦志强也能看到自己的奋斗成果。今年7月,他离开四川武胜,坐大巴去成都,大巴司机居然看过他客串的那部纪录片,给他行了好大方便,让他坐在最前排,车上放啥电影任他选。 浦志强的儿子今年18岁,不久前,浦刚把儿子送去留学。在出国前,浦志强陪儿子看了《窃听风暴》中文配音版和《辛德勒的名单》。他说平常儿子不乐意搭理他,但不认为这个爹给他跌份。 9月23日,浦志强起程去巴黎。出差前一天,他去养老院给老母亲交了托老费,送无糖月饼。 他告诉老母,八月十五,要过节了。她想不起来浦是谁,也不记得儿子名字。 从养老院回来后,糖尿病患者浦志强去医院排队拿药,然后手拿肉饼回办公室接受记者的采访。这是他的晚饭。当晚,结束采访后,他给记者发来了一个短信:“咱俩学历史,历史白学了吗?” 浦志强曾代理的案件 余秋雨诉肖夏林名誉权案 2000 年,肖夏林发表的《文化中的文化》一文中,指余秋雨在担任深圳市文化顾问期间,对深圳文化进行了不当吹捧。两年后,余秋雨起诉肖夏林侵犯其名誉权。肖夏林代理律师浦志强提出了名人也即“公共人物”起诉媒体或个人侵犯名誉权,需要以行为构成实际恶意为前提这样一些原则,使局面发生关键性扭转,并获胜诉。 河南沁阳八村民诽谤案 2008年8月11日,因散发检举村支书的材料,郑可元等8人被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犯诽谤罪。浦志强等律师介入,随后不久,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申请撤诉。 “方竹笋”劳教案 2011年,重庆市民方洪在腾讯微博中以网名“方竹笋”发网帖,被处以一年劳教。方洪今年5月起诉重庆市劳教委,浦志强、斯伟江为其代理人,请求法院撤销对其的劳教决定。今年6月29日,法院当庭宣判此劳教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 完整内容、精美版式、便捷获取。立即下载 南都周刊iPa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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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要闻解说: 浦志强:相信审理艾未未案件的法官会后悔

浦志强:这次二审判决是一个生效的判决,这个判决意味着之前北京地税局与北京朝阳区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应,这个判决的结果是艾未未作为担保人缴纳的八百多万元保证金会 被划走,另外,发课公司可能还需要缴纳六百万元的罚款。按照中国法律,判决出台之后艾未未公司不能再继续上诉,但是,中国有审判监督程序,如果发课公司认为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包括审判程序有违法,还可以继续提出申诉。我相信有一天这样的判决会被改写,所有审理这一案件的六名法官都会无法面对他们所做出的违反法律、违反法制精神的判决,他们会后悔的。 法广:您觉得艾未未会就法律程序违法提出上诉吗? 浦志强:我觉得我们 不应该 把这个事件集中在艾未未身上,艾未未只是公司的一个担保人和发课公司 的设计师,从法理上 来说,他不是 纳税人,也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所以,发课公司不管 是否被 判决,与艾未未本人并没有关系。 法广:法院今天宣告判决之前有没有和您联系?作为律师您事先有没有收到通知? 浦志强:我没有收到通知,他们从来不通知我。任何事件法院都不通知律师 ,我觉得北京法院似乎是故意在回避律师,我们所有的律师都没有收到任何通知。这同以往不同。而且,二审我们提供了新的证据,按法律法院应该开庭审理,我们明确的提出不能以谈话的方式审理,我们9月10日同北京第二中级法院谈话时曾经也有共识,就是当天是谈话而不是开庭。法官当时答应说将进行研究以便做出决定,而今天他们在没有任何通知、没有开庭的前提下宣布判决,这没有任何道理。按照 中国的法律,法官没有权利改变程序,决定是否应该开庭,这是一个十分悲哀的现象。实际上,除了发课公司案件之外,最近中国出现了许多类似王立军案件、薄谷开来等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这些都是周永康维稳体制下的绝唱,我觉得以往他们还会觉得不好意思,还要做做样子,现在他们连不好意思的勇气都没有了,他们只能关起门来骗自己,我觉得这是中国司法使上一个令人耻辱的一个阶段,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时代。 感谢浦志强律师接受本台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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