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李和平案:天津秘密审判 煽颠判三缓四

@北京律师王兴:请天津二中院回答,李和平已经被判缓刑了,人现在哪里?为什么不让他回家?是谁还在控制其自由?

@律师梁小军:为何不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为何不告知亲属?为何不让回家,却让家人去见?说好的依法治国呢?

@司徒一平律师 : 基于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对李和平一审宣告缓刑以后应当立即释放。

@孔子的仆人:随便一个教师或律师就能搞乱人心或颠覆国家政权,那毛主席还用上井冈山?

@彼多默:国家都虚弱到这种程度了?随便一个人就能颠覆。当年,我档颠覆中华民国的时候,不还纠结了几百万人,打了好多年才成功颠覆的吗?

@刘佬佬LLL:徐才厚、郭伯雄身居高位,手执军队牛耳,恣意妄为,贪赃枉法,未按颠覆论处之!薄熙来、陈良宇主政一地,贪渎乱政,倒行逆施,戕害一方未见颠覆之罪。李和平,一介百姓,空口放炮,就事论事竟成了颠覆政权罪行?法治、仅是用来做口号的吗?

@周光达:怎么没有法官的名字?我的民事判决书都是有记录在案的,我就把他们公开了。做个纪念嘛,载入历史吧。

@杨名跨:“实践”如此伟大的事业,向老兄李和平律师致敬!

@555yan:这样强大的政权还怕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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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苏昌兰、陈启棠分获刑3年及4年半 公民网络表达声援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3月31日上午分别对苏昌兰和陈启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作出宣判。苏昌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陈启棠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判决书认为,苏昌兰和陈启棠分别利用互联网或社交软件以造谣、诽谤等方式多次发表或转发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和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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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11国要求中国公安部调查当局酷刑对待律师

加拿大媒体《环球邮报》星期二说,一份日期标注为2月27日的联名信显示,11个国家的驻华使节对被监禁的人权律师和其他维权者据称受到酷刑和其他残酷、不人道或侮辱性对待的消息感到担忧,他们呼吁对维权律师谢阳、李和平、王全璋、李春富以及活动人士吴淦受到酷刑的“可信消息”立刻进行独立调查。

报道说,信件的署名人是这些国家的驻华大使和代办,他们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瑞士以及欧盟国家中的比利时、捷克、爱沙尼亚、法国、德国、瑞典和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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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官方文件首现“709事件” 维权人士遭拒发护照控公安

陕西维权人士吕动力申请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公安局明确以他涉嫌参与709事件拒绝申请,这是中共官方文件中首次公开使用“709事件”,吕动力和律师余文生周四(16日)就此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广西南宁律师协会,周五(17日)就江天勇反官媒抹黑声明召开听证,怀疑国保下令,拒绝江天勇的代理律师覃臣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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