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两个字好尴尬
最近成都、西安等地都出现反-日示-威游-行,当然,这等新闻媒体是不会报道的,想想在我的祖国,公民进行一次爱国行动,媒体都不能报道,而且还要控制限制爱国行为,有点热唇贴在冷屁股上的意味。 先说游行示-威,这是宪法里保障的公民权利,但具体你怎么行使这个权利,还不能由你决定,你的按照掌握权力的机构要求办。我活这么大年纪,赶上过几次合法游-行示-威,一次是1989年,那时候比较自由,想上街就上街。后来政府发现,不能让你们这么自在,于是颁布了一部《游-行示-威法》,实际上就是一部《如何不准公民游-行示-威法》,看内容就是变着法不准你游-行示-威。从法律角度来讲,聊胜于无。只要有这个法,就有修改的可能性。这是一部匆匆出台的法律,一定带着它幼稚荒唐的一面。在这部法律颁布之后,我又赶上一次合法游-行示-威,那是美国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于是北京公民申请到美国大使馆抗议示-威游-行。我好奇一个不准随便游-行示-威的国家是如何组织这次游-行的,就跑去看,发现,并没有一个专门的组织来组织这个游行,参与的人数也没法控制,行驶的线路到后来也乱套了,至于口号、标语这类申报时必须写清楚的内容似乎最后也变得五花八门。最滑稽的是,当游-行队伍走到美国大使馆门口,人们开始发泄,门口有一堆堆的打碎的砖头,供人们往大使馆院子里投掷,大使馆的墙上,已经被各种墨水涂满。门口站着一个维持秩序的警察叔叔,一个小伙子拼命往里面投掷石头,警察说:“扔够了吗?扔够了赶紧走,让后面的人扔。”这个小伙子才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地离去。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