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

香港: 香港记者协会指香港言论自由恶化

今年“六四”在香港展出的“自由女神”雕像曾遭警方没收 图片/Reuters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香港记者协会指出,在过去一年,随着香港政治环境恶化,港府对不同声音越来越不包容,令香港的言论自由大受影响。该会建议政府检讨有关取态,并制定资讯自由法,保障市民知情权。 记协每年七月均会发表言论自由年报,总结过去十二个月的的言论自由情况,在题为“念起紧箍咒 - 香港言论自由受压”的最新一期年报内,记协指出,政府与公民社会日益疏离,对不同声音的包容度亦越来越低,这在处理示威时特别明显,不时出现警方监视、骚扰和拘捕示威者的情况,年初的八十后青年反高铁拨款行动中,警方更向示威者喷射胡椒喷雾,使社会冲突和两极化情况加剧,言论自由大受影响。 记协期望政府检讨他们对示威者的政策、法例和取态,以保障言论自由,包括取消公安条例中限制集会自由的条款。 另外,记协亦不满政府行事越来越秘密,不时召开以消息人士身分发布政策信息的闭门简介会,但却不举行公开的记者会宣布和解释政策,据统计,在三至五月内,不同政府部门曾举行十二次闭门简介会,当中不少涉及重要政策,同期的二十二次记者会,却绝大部分是例行事务,记协批评这种做法有违公开原则,亦不符合一个负责任政府的标准。 记协更忧虑,香港面对澳门已就《基本法》廿三条立法的压力,会被迫在行政长官曾荫权2012年离任前就国家安全立法,损害言论自由,促请政府应先制订资讯自由法,保障市民可以自由索阅公共信息。 记协解释,《基本法》廿三条其中一项要禁制的罪行是窃取国家机密,但何谓国家机密极易被政府滥用,先行制定资讯自由法,可减轻日后通过《基本法》廿三条相关法例对言论自由的影响。 一如往年,政府晚上发表声明回应记协的年报,指香港的《基本法》和法例已保障港人的言论及新闻自由,而警方是在示威人士公然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才不得不作出拘捕行动以维护法纪。 记协是香港惟一代表前线新闻工作者的工会,在过去十多年来,每年于香港回归的七月发表言论自由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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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艾未未《努力走向公民社会》第十集

因此更确切说有点像演讲,一个人的说话,面对对一切总似乎持怀疑的冰冷镜头,没有喝彩,甚至无回应…… 大型影画演讲录《努力走向公民社会》已经拍到第十集,原定这一集就是留给 艾未未 的。现在看他是愿意发表一个人的说话,不由得心喜。开录后不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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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中国媒体人联署谴责《重庆晨报》恫吓同行

中国报刊 作者 上海特约记者 曹国星 昨天(6月28日),部分中国媒体从业者在一封互联网公开信上联署,就重庆希尔顿酒店因涉黄被停业整顿事件中,三名重庆记者被官方拘传调查后,当事方《重庆晨报》的表现给予谴责。 当时,两名《重庆晨报》记者因在QQ群中议论重庆官方关闭希尔顿酒店的“内幕”,被警方带走调查,而另一名《重庆晨报》记者则因在天涯发帖谈论此事,被警方拘留调查,一度传出可能被劳教,至今是否释放还不清楚。 此事被《经济观察报》记者张晓辉在“经济观察网”披露后,引起中国媒体界震惊。包括本台在内的多家媒体多方求证跟进报道,重庆官方也证实了三名记者被带走调查的事实。 事件发生后,《重庆晨报》就传言“辟谣”,只说并未有记者被“劳教”,其他细节则含糊其辞,随后声称:“希望各媒体严守职业道德,切勿捕风捉影传播不实信息。对无中生有制造谣言者,本报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昨天,由媒体人发起的这封公开信称,“重庆晨报是在对兄弟媒体及从业者进行恫吓”,并称,《重庆晨报》的所谓辟谣声明完全是恩将仇报,表达对其“谴责”之意。 公开信称,《重庆晨报》并未就事件的来龙去脉及据称被警方调查的三名该报记者的处境做任何交代。倒是重庆警方比重庆晨报“坦率得多”,公开承认三名晨报记者被刑事调查属实,显见记者被劳教的传言并非“捕风捉影”。 而“经济观察网”记者的简短报道,文中明确表示“将进一步追踪报道”,“该消息未得到官方证实”,这都符合连续报道以及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新闻职业操守,而属于正常的求证式、连续性报道。 在记者被警方调查,前景难测的高风险背景下,兄弟媒体率先介入,通过公开报道促使事件透明化,这对三名晨报记者是一种必要保护,“是媒体人的守望相助,令人感动。” 但是,对兄弟媒体这种义举,《重庆晨报》的所谓辟谣声明完全是恩将仇报。 参与联署的媒体人认为,就跟大学有义务保护自己的教授和学生一样,媒体也负有保护自己的编辑记者的责任。近如《中国经济时报》总编包月阳保护王克勤正常报道的权利,远如南方报业保护在孙志刚事件中不幸蒙难的下属,都被全国同行传为美谈。“当然,不是所有媒体的负责人都有这样的道德自觉,明哲保身,为保自己的乌纱帽而臣服于强大的公权力,对此也能给予一定程度的谅解”。但无论如何,“不能不惜突破职业伦理的底线,不能臣服到毫无气节的程度。” 公开信认为,《重庆晨报》不仅不能保护自己的记者,不仅不能公布真相,反而一味对兄弟媒体及从业者进行恫吓。“面临对言论的公然压迫,不是抱团取暖而是对同行反戈一击。这种不可理喻的行径,令人寒心和愤怒。” 《公开信》的发起者呼吁,媒体人应“以个人立场表达我们的选择”。“自己站出来,自己捍卫自己。”以重建职业规范,重建职业尊严,重建职业共同体。 最后,公开信作者提出,即日起,联署人以个人身份,对《重庆晨报》实施“制裁”。 内容包括,不订阅该报,不参与该报组织的会议活动,不在该报发表任何作品,并且,不予该报进行“任何其他业务合作”。直至《重庆晨报》就所谓辟谣声明向兄弟媒体及从业者做出公开解释和道歉。   tags: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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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重庆警方凭什么传讯记者?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廖姓记者所在的重庆晨报顺从警方而威胁同行。记者因言受困,报社理应挺身而出,不仅为保护记者,也为捍卫新闻权利。然而,重庆晨报对警方带走记者不置一辞,反倒针对继续探究真相、表达对记者及报社担忧的报道发表声明。 —————–         重庆打黑波诡云谲,近日希尔顿酒店卷入其中,被责令全面停业整顿,并有多个政府官员涉案。对此事件,民间传言纷起,记者探究内幕,再也正常不过。然而,重庆晨报一记者却因发表相关言论被警方调查。 该廖姓记者在网络天涯社区发帖,称江湖传言希尔顿酒店涉黑另有内情,祸起查验某入住领导的身份。另外有两名记者在 Q Q 群内讨论相关内容。三人均被重庆警方传讯,并有传言说其中一人被劳教。 警方打击传言已非一日,但是传言仍然摩肩接踵而来。我们为什么生活在传言之中?首先不是因为民众或者记者喜欢造谣,而是消息来源单一,未能取信于民。大凡涉黑案件,民众的知情权往往只靠警方恩赐。警方固然是一个重要的消息源,但是未经多方核实的消息,都只是一家之辞。警方造谣的时候并不少见,否则就不会有佘祥林、赵作海的冤案了。 记者或其他公民在探究真相的过程中,审慎发言是一种道义和责任,但是既然并非全能的上帝,发布不实消息难以避免。包括警方在内,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发布的消息就是最终定论。真相并不仰仗权威,而是在纠错的过程中显现。言论自由的第一个要义就是保护“意见的自由市场”。只有让各种言论自由竞争,人们才能走上通往真相的道路。 言论自由的第二个要义,就是监督政府对公权力的滥用。任何一个政府行为,哪怕是为民除害的打黑行动,民众都有质疑的权利。越是紧急、重要的行动,越有滥用权力的危险。面对民众的质疑甚至谣言,警方及政府需要做的事情,是正面回应,澄清事实,自证清白,而不是动辄抓人,威胁恐吓,治之以罪。重庆警方已承认,调查记者是真,劳动教养不实。但是,一个网络消息,警方何以立案?此其一。其二,众所周知,在中国情景中,一个公民被警方传讯,本身就是一种威胁;如果因此而失去人身自由,那么就已经构成惩罚了。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廖姓记者所在的重庆晨报顺从警方而威胁同行。记者因言受困,报社理应挺身而出,不仅为保护记者,也为捍卫新闻权利。然而,重庆晨报对警方带走记者不置一辞,反倒针对继续探究真相、表达对记者及报社担忧的报道发表声明,声称“重庆晨报没有任何记者和员工被警方处理”,并教训同行“严守职业道德,切勿捕风捉影传播不实信息。对无中生有制造谣言者,本报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重庆晨报发表这则声明,也许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受到警方压力,不得已而为之;二是认为记者因发帖被劳教的传言,损害的并非警方及政府的形象,而是丢了报社的脸;三是自己不清楚言论自由的边界和媒体人的权利,或者干脆静候警方调查,预设警方意见为权威结论,丧失独立判断。 言论自由具有探求真相和监督公权力的功能,并不等于它没有边界。毫无疑问,不实言论可能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对社会构成危害。那么这个边界在哪里呢?是不是凡属不实言论都可以称为谣言,都可以治罪呢?倘若如此,几乎人人都可受诛了,媒体从业者更是罪大恶极。那将是一个道路以目、人人自危的社会。 在私人领域,法律应该尽力保护个体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而在公共领域,法律首先应该保护的,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法律界普遍认可的原则是,政府部门或者警方限制或惩罚公民及记者言论,必须要对以下两点充分举证:一是发言者故意捏造事实,蓄意诽谤或侵害;二是对社会福祉构成“明确而即时的危害”。按照中国现有法律,应该治之以罪的谓谣言,也必须是捏造或者故意散布,而且实质性地扰乱了社会秩序。 重庆记者在网络发帖,内容是否属实,应该允许更多媒体调查。即便传言失真甚至离谱,也只是一个有待确证的消息而已,显然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的危害。这并不需要警方调查即可独立判断。同样可以独立判断的是,警方因为记者质疑自己的打黑行动,就传讯调查,威胁记者,这是典型的公权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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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中国军方出台新条令:禁止军人开网站或写博客

中国军队 路透社 中国军方最近出台新的条令,禁止军人开网站或写博客。法新社引述新华网的消息指出,新条令从本月十五日开始实施,共有十条。条令规定:军人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征婚,求职和交友,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以及博客和论坛。 中国军方最近出台新的条令,禁止军人开网站或写博客。法新社引述新华网的消息指出,新条令从本月十五日开始实施,共有十条。条令规定:军人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征婚,求职和交友,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以及博客和论坛。 新条令还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移动电话或者使用互联网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衔的处分。中国某部队的负责人指出,网络世界非常复杂,军人要当心别人设下的陷阱。军人开设博客很容易受人利用而泄露一些机密的信息。 外界评论指出,随着互联网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阔,中国当局担心军人尤其是正在休假的军人在网上泄密。军方更为担心的是一些现役或退役的军官通过互联网泄露中国制造首艘航空母舰的资料。据南华早报引述中国一名退役军官的话指出,建造航空母舰的计划早几年就在网上传开了,有些军人甚至公开在网上讨论应该建造什么样的航空母舰。 条令实施后,很多军人都已关闭了自己的博客。但是分析人士认为,对习惯了上网的新一代中国军人来说,要阻止他们上网非常困难。聪明的官兵总有办法突破这种限制。 法新社报道指出,中国当局一直在寻找各种方式控制互联网的使用。中国用防火墙的办法阻止异议人士的网站在中国出现,也禁止黄色网站的运行。中国当局企图让四亿网民听从他们的指挥,能看什么不能看什么由他们做主。但在技术如此发达今天很难做到,一些网民总能找到办法突破防火墙,进入他们想进入的网页。中国当局另一方面又对外宣称中国政府保证公民上网的自由,保证公民的知情权。而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往往背道而驰。     tags: 中国 – 军事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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