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国度

【立此存照】“习马会”报道中的“也”:论《环时》的高级黑属性

@环球时报:马英九记者会开始,台湾方面的记者提问明显也是安排好的,都叫的出媒体和名字。

这个意味深长的“也”字迅速引来了大量围观,《环时》的高级黑属性再一次成为了网民议论的焦点。

不过同时也有网民指出,使用iPhone6发表上述微博的这名外号“肾六小编”的《环时》编辑(@paingod),与另一名管理该报微博官方账号、外号“美腿小编”的编辑,经常使用@环球时报 的帐号发表一些相对(该报)而言“三观较正”的言论。而那位“美腿小编”刚刚还在个人账号内吐槽了央视直播“习马会”时掐掉马英九致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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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中国新刑法增加“网络造谣”罪起寒蝉效应

中国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刑法,其中一项涉及官方所指的网络媒介 “造谣”,网民今后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或论坛发放或转发“假讯息”都可能因触犯刑法而被起诉,最高可判7年徒刑。有人担心有关法律可能会变成维稳工 具,沦为箝制言论和打压维权的手段。也有人质疑官媒或地方政府造谣是否触犯刑法,能否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从星期天开始实施的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原刑法做出了重大修改,除减少9个死刑罪名、废除“嫖宿幼女罪”等规定外,增加了造谣、替考、医闹、袭 警、虐待、扰乱法庭、私藏禁书等9种行为入罪的规定,其中第291条第2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虚 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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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传媒|调查记者又爆因涉“国家秘密罪”而被跨省刑拘

对于大陆记者,“国家机密”如悬顶之剑,随时会有威胁。

近些年,已发生数起因记者报导行为涉及国家机密的司法案件,引发公众和法律界对此类媒体职业行为涉密案件中的执法尺度的忧虑,也使近些年越来越多的调查媒体记者,因巨大法律风险而选择离开记者职业。究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刑法中对于“国家机密”的定义,模糊而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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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天朝】用流氓手段创建文明城市

青媒素:现场有人拍张照片,立即被粗暴对待。如此争创“文明”,呵呵。。

老木子木大师:用流氓手段创建文明城市[doge]

Angus__Ho:全国文明城市金昌人民飘过,政府可没少折腾我们[doge][doge]

想唱就唱0532:青岛人民正在经历……呵呵[挖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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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鸿伟律师:先救妈是对的?!

24日晚上8时,司法部网站公布了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参考答案:先救妈是对的!也就是说,国家要你先救妈妈!

先救女友不救妈有罪,等于说先救他人不救妈有罪。是否可以看到有这么一种景象:一座大楼起火,某人妈在楼中,其进入大楼救人,看见楼层中有很多人等待救 援,因他妈在里面,考虑到不救妈是吃官司的,所以他便放弃了救援他人而找他妈去了(当然找妈是对的,这是人性使然,不可苛求,问题在于逻辑)。教授们想告 诉大家这样一种逻辑,这样一种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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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CDS今日重点

十月之声(2024)

【404文库】“闭上眼睛,鬼怪并不会因此遁去”(外二篇)

【404媒体】“等帘子拉开,模特已经换上了新衣”(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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