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微博集锦(1)
南方都市報則整理出所謂的「兩會成語公式」,即常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出現的文字如:堅定不移、基本穩定、大力推進、全面實施、切實解決、深化改革、有待提高等。
Read MorePosted by xin chen | 11 月 17, 2011
某年某月某日之后,我决定blog上只写技术话题。再不写个人有关的任何事情。另外一个某年某月某日开始,作为一个环保主义者,我决定不买任何报纸和杂志,因为我觉得浪费资源,我看电子形式的东西已经足够了。甚至很多时候,别人赠送我的印刷品,我都会拒收。决定不买杂志的那个日子,到现在已经有10年了。中途极少破例。 但今天,我破例同时买了一份杂志和一份报纸。于是,我也打算再破例一次,在blog上写一次非技术话题。 这本杂志是《时尚先生》2009年8月号,报纸是《南方周末》8月6日。 杂志,我是为了许志永这页而买。报纸则是为了A3版关于黑监狱的报道。 如果你理解,那么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会把这些东西买来作为收藏。如果你不能理解,那么请听我慢慢说清楚这件事吧。 许志永博士是公盟创始人。公盟是一个法律援助公益组织。他们做过很多事,比如 :2003年 就孙志刚案提起违宪审查建议,这件事最终取消了暂住证。如果你在2003年之前离开家乡,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那么你很有可能和孙志刚一样,因为暂住证而莫名其妙丧了命。记得我刚来北京的时候,周围不时流传着” 到昌平筛沙子 “的典故。感谢互联网,我们现在仍然可以找到”筛沙子”这个现在听起来好像小说一样的故事。在当时这可是笼罩在大家身边的实际威胁。 概括点说,公盟做过的事情之中,一定有为你争取权益的,且不说大事,就说身边的事情,如果你在异地工作,如果你养狗,如果你家的房子要拆迁,如果你来自农村,如果你使用网通和电信的服务,如果你有孩子,如果你坐火车…就这几条大概就能涵盖所有人了吧。夸张一点来说的话,如果你纳税…. 更为难得的是,许志永是个非常温和的人,始终提倡非暴力,一切都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一切合理合法,甚至到了被人打也不还手的地步。 《时尚先生》的照片配的文字是许志永的梦想:” 我希望我们是个自由幸福的国家。每个人不需要违背良心,只要靠自己的才能和品德就可以找到合适的位置;一个简单而幸福的社会,人性的善得到最大的张扬,恶得到最大的抑制;诚实、信用、友爱、互助将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没有那么多烦恼和愤怒,每一个人脸上是纯真的笑容。 ” 那么现在公盟怎么样呢?很遗憾,许志永博士刚刚被抓起来,关进了看守所,’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下设机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则被民政局宣布为非法组织。有时候我真想狠狠扇自己两个嘴巴,让自己从这个魔幻的超现实的荒谬的梦中醒来。不幸的是,这并非恶梦,而是现实。 南周报道的这件事情我不想多说了。有兴趣的自己找来电子版看吧。 著名专栏作者许知远(这两个人的名字时常被别人弄混)写了一篇相当感人的文章,《 我们这一代 》 我能做的,只能去买一本正面宣传他的杂志,在blog上记录这件事,并试图告诉我blog的读者,这件事发生过。当然,我还会为公盟捐点微不足道的钱。 写完了这篇,我的blog有可能被封。封就封了吧。天下何人不翻墙? 对了,我还要推荐下 这篇文章 无论结果如何,公盟做过的事情应该被我们铭记。 以下转载”公盟”曾经为我们每一个人做过的那些事情: 2003年度 1、就孙志刚案提起违宪审查建议(2003年) 2003年南方都市报报道了孙志刚在收容遣送站被殴打致死的消息后,三位法学博士(公盟发起人)就收容遣送制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起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在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两个月后国务院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一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法规备案审查办公室。 2、孙大午案法律援助(2003年) 2003年7月,公盟的发起人张星水律师和许志永博士参与大午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辩护。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10月30日,孙大午先生被判缓刑,获得释放。 3、推动基层人大代表预选程序(2003年) 2003年10月,北京市各区开始进入人大代表选举预备阶段。许志永于11月正式宣布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经过其本人和助选团的不懈努力,最终当选为海淀区人大代表。 2004年度 1、为《南方都市报》喻华峰和程益中辩护。(2004年) 2004年2月,为了声援媒体的良知和责任,许志永博士接受邀请作为《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案的代理人之一。 2,参与代理承德四公民五次被判死刑案。(2004年) 2004年2月,许志永博士应吕宝祥律师之邀开始参与代理承德四公民冤案,四名被告人从1994年涉嫌抢劫出租车入狱先后被判处四次死刑。经过数次去承德周密调查,我们确认这四位公民是无辜的。公盟通过网络发布案卷材料,和众多有良知的新闻媒体一起表达对此案的关注。2004年3月26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死缓和无期。此后,开始了漫长的申诉过程。 3,对北京动物园搬迁的合法性组织研讨会提出质疑。(2004年) 2004年4月,媒体报道了北京市政府某部门提出准备将北京动物园搬迁到郊区。我们认为,北京动物园作为北京市民乃至全国人民的重要公益设施,其搬迁应作为北京的一件重大事项通过应有的公开的法律程序来决定,而不能由某部门私下做出决定。为此,我们联合环保组织”绿家园”组织了一场大型研讨会。6 月,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态,北京动物园不宜搬迁。 4,组织人大代表论坛(2004年) 2004年7月,在中国人大代表制度创立五十周年之际,公盟持续组织了六期”我们是人民代表”论坛。论坛邀请了部分海淀区人大代表和北京市人大代表讲述其参选人大代表以及履职的经历,分析人大制度,努力推动人大制度改革。 5、参与起草并向全国人大递交了宪法人权条款的修订建议 2004 年 1 月,我国即将第四次修订宪法之际,许志永、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成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提出了全面修改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使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人权保护体系的建议。并征集了贺卫方、秦晖等 30 位知名学者的联合签名。并举办了”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学术研讨会。 6、关注河南爱滋病村”关爱之家”孤儿院被政府强制关闭事件。 2005年度 1、启动中国信访制度的研究(2005年)。 2005年初,公盟开始了对中国信访制度的研究。该项目目标在于通过全局性的总报告、地方分报告以及北京上访村的典型上访人的报告,向公众展现中国目前严重的上访现状以及上访者的悲惨人生,在现实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基层民主制度的改革建议。许志永博士在调研过程中,通过公布上访人被接访人员殴打的亲身经历,提请了有关部门对上访人权益的关注,从2005年5月起,打人现象明显减少。 2、参与营救朱久虎律师(2005年)。 2005年5月,朱久虎律师因为代理陕北民营石油案得罪地方政府,被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逮捕,滕彪博士、许志永博士与众多律师一起到陕北参与营救。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撰写陕北民营石油企业生存报告,以及媒体的宣传将朱久虎律师的遭遇公之于众。在多方努力之下,朱久虎律师无罪释放。 3、设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延续至今(2005年-2009年)。 2005年5月起,我们顺应海淀人大中的有利局势,每周四下午在办公室设立海淀区人大代表接待日,为海淀区选民服务。 4、人大制度研究。 为配合公盟在人大代表工作上的努力,建设了人大研究网,以此平台传播优秀的人大代表事迹、各级人大和村委会的竞选经验、选举制度与人大制度的理论探索等和人大相关的全方位的信息。并以此网站为平台协助下一次竞选中独立候选人参选。 5、撰写《中国人权发展报告》。 为了客观理性表述中国公民的宪法权利保障在过去一年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 2005年度报告已经印发寄给政府有关部门,并通过网络发表。 2006年度 1、继续为承德案提供法律援助并努力推动律师在场制度进入立法程序: 从2004年至今,对于河北承德案的法律援助一直没有中断。滕彪、李方平等律师组成的辩护团成员多次前往河北省高级法院与法官商谈该案的再审事宜,争取再审。2005年11月,辩护团发起了呼吁最高法院再审此案的法律人签名,截止于2006年7月,共征集到181位法律人的亲笔签名。2006年 3月,公盟成立了以赵国君、李玉洁、林峥为主要成员的关于确立”律师在场权”制度报告的项目小组。 2、完成2005年中国人权报告。 3、关注北京出租车提价和管理体制改革。 4、开设公盟评论。 从2006年4月开始,公盟网站增设了”公盟评论”栏目,该栏目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评论特稿的形式在网站上刊登。”公盟评论”是公盟开展制度倡导活动的一个形式,体现了公盟一贯保有的温和、建设性地推进制度改革的行动立场。 5、福州陈信滔国家赔偿案。 2006年6月,公盟立项为福州陈信滔国家赔偿案提供法律援助,该案是有利于推动我国国家赔偿制度改革的一个典型案件。目前,该案正在起诉阶段。 6、完成中国信访问题研究报告。 公盟”中国信访问题研究报告项目小组”花费了大量时间在全国三个县和北京上访村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完成了近20万字的深入报告。在项目结束之际,公盟邀请到全国范围内关注信访问题的知名学者和政府官员,召开了一个大规模的信访专题研讨会。报告在学界范围内有了广泛的流传,影响了更多的公众关注访民这个特殊的群体以及中国信访问题的现状。 7、启动高校社团项目。 2006年8月–10月,公盟首次在高校中开展社团小额资助项目,鼓励更多关心中国问题的大学生参与到社会调研和制度建设的讨论中来。 8、关注2006年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直选: 2006年9月,公盟成立了”关注2006年北京市区人大代表直选项目小组”。该小组由李玉洁、蒲素等与高校志愿者组成。项目小组召集了北京市各区关注社区建设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开会讨论即将到来的选举,鼓励大家参选。10月,项目小组在各选区提名候选人之前,印刷了近400份由”人大代表选举研究课题组”编写的《选举指南》,以及许志永代表撰写的《致选民的一封信》,寄往全市357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在寄出邮件后,陆续接到回馈电话咨询参选事宜。之后项目小组派出十多名志愿者为有意参选的市民助选,帮助他们发放宣传材料,征集居民联名推荐,观察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为候选人提供法律咨询。 9、关注打工子弟受教育权。 2006年12月,公盟着手开始对以北京为主的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状况和法律保障问题进行的调查研究,力求在详细、深入地调研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立法建议,从制度上保障新移民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目前,该项目计划由联合提出《关于慎重处理打工子弟学校问题的公民建议书》的公盟研究员李方平律师和胡星斗博士作为项目负责人。 这个项目的关注点在于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涉及到教育制度、财政制度改革以及社会保障等社会公正的制度性问题。 10、关于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 2006年12月,公盟开始关注在北京成为社区民众、养犬人与政府之间矛盾焦点的养犬问题。通过对现有法规和养犬人现状的调查研究,公盟起草提请北京市人大修改现行《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为了使立法建议具有充分的社会调查基础,公盟在12月8日组织了50名志愿者在北京主要城区的大型超市进行了1023份问卷调查,得出了一系列客观可靠的调查数据,指出在北京市城区养犬人比例高达27.8%,说明养犬问题不是一个小问题。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游说人大代表提出修改议案来改变现有法规中不合理条款。游说工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积极效果。 2007年度 一、公盟援助个案 1、帮助黑砖窑受害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2007年8月22日,受黑砖窑受害者陈小军和庞飞虎委托,在中国政法大学张树义教授工作室张亚东先生的帮助下,许志永和滕彪律师向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起诉洪洞县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要求就不作为带来的伤害给予黑砖窑受害人国家赔偿。2008年,公盟继续援助陈小军等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程海户籍诉讼案 2007年4月,程海律师先后将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两者为他办理自由迁移手续。现在诉讼在继续中,公盟为程海律师提供支持,并将结合户籍制度研究项目,2008年继续关注和研究公民自由迁徙权和户籍制度改革。 3、杨花秀为子鸣冤案 1996年10月6日,杨花秀子之程鹏被河南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关押于修武县看守所,1997年9月25日死于看守所,当地公安机关在没有通知死者家属并且没有出具死亡鉴定书的情况下,雇佣一农民将尸体埋藏于当地河边的大树下,杨花秀找到尸体后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赔偿损失。公盟援助律师江天勇、李春富深入了解此案并多次前往案发地调查此案,不断向相关机关反映案情,但公检法机关不作为,案件进展缓慢。公盟将持续关注此案,为杨花秀提供法律援助。 4、陈信滔诉公安机关职务侵权民事赔偿案 2001年2月20日,福州发生了一起重大警匪勾结杀人抢劫案。公盟认为,福州市晋安分局参与本案的干警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分局应当与徐承平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赔偿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第121条关于职务侵权的规定。然而陈信滔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从2007年4月2日陈信滔向福建省高院起诉至今,一直没有立案。 5、三死刑冤案:河北承德案,广东揭阳案,江西乐平案 公盟为三个死刑冤案中的十二位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多位公盟律师赴广东、江西进行调查。我们也为这三个案件召开过题为”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的案件研讨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再审机制的失灵进行了讨论,并整理出案件材料和证据寄给多位人大代表,请人大代表关注并帮助呼吁案件的重新调查。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1、钉子户事件与拆迁制度的法律问题研讨会,3月30日 2、冤案为什么得不到纠正—-关于刑事错案再审机制的研讨会 ,6月9日 3、谁导致了孕妇的死亡—-关于手术决定程序和责任承担法律问题研讨会,11月27日 三、公民参与行动 1、关注北京宋庄小产权房合同纠纷案并发布联名呼吁,提议让农民自由决定他们的土地交易和交易的对象,从而真正保护农民权利。 2、参与河北省南高和村村民不满京石高速路修建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为村民呼吁,并得到保定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答复。 3、许志永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为海淀区博雅德园小区业主维权呼吁,最终维权成功 。 4、李方平、王利平律师”要求查处电信、网通垄断行为”,得到信息产业部书面答复。 5、就”纸包子”事件发表公开信,指出舆论封锁比假新闻更可怕。 6、关注济南暴雨后,网友因发布帖子说有人淹死但政府未公布而被拘留事件。 7、关注中关村拆迁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生造的”规划意见书”,取代法定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4年11月16日,中关村科技城的居民龙新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规划意见书》。公盟律师一直关注本案。 8、关注王粪堆死亡案。2007年8月4日早晨,4名河南籍公民在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地区拾荒过程中被当地联防队员当成小偷追赶,其中两人被抓,一人逃跑,另一人失踪,失踪者王粪堆的尸体在左安门护城河里被发现。死者家属认为联防队对王粪堆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盟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并给与法律帮助。 四、法律研究 1、关于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项目 我国政府已于1998年签署该公约,但一直未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项目的目的是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提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推动中国的人权保障。该项目由周梅燕、王建勋、赵晓力、姚国建、许志永、滕彪等人执笔,研究报告已经完成。公盟于2008年1月把研究报告和呼吁批准该公约的信寄给众多全国人大代表。 2、关于推动北京改革”户籍制度“完善城市新移民准入制度项目 目前北京市在面对数量庞大的新移民时存在严重的制度缺失。该项目目标为促使北京市政府改革现行暂住证制度,使来到北京一定年限的新移民获得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平等市民权利。该项目调查和研究工作已经完成。2008年公盟通过研讨和游说市人大代表继续推动该项目。 3、关于推动改革中国城市拆迁法律制度的项目 在《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废除之后,该项目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征收法》的起草上。该项目由杨支柱老师负责,计划在2008年5月末结项。 4、公民观察行动(http://www.gmguancha.org/) 公民观察是公盟基于公民立场通过监督政府履行职责推动政府廉洁、透明、高效、高质量服务的长期项目。观察项目主要集中在和公众生活比较密切的、公众比较关注的医疗、教育、环保、司法、廉政五等部门,主要工作方式是接受公民投诉,关注个案,必要时进行调查,通过人大代表监督或者公布调查报告的方式监督政府履行职责。 2007年关注问题包括翠湖湿地、六里屯垃圾场的建设、圆明园的环境保护、海淀公园的拆建问题,及打工子弟学校问题、农村合作医疗等问题的调查等。 五、公盟评论 全年公盟评论共发表《反对电信垄断暴利的公益之诉》、《坚决支持小产权房合法化》、《一个案件的真相与两个案件的正义》(关注”聂树斌案”)、《ATM机故障的无期徒刑与法官的堕落》等46篇文章。为公盟研究员对当期热点新闻话题和重大新闻事件发出的建设性理性声音。 2008年 一、个案援助 1、 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做法律援助,提起共同诉讼(2008年) 2008年9月毒奶粉案曝出后,公盟迅速组织了由全国上百律师组成的志愿律师团,为受害消费者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10月中旬,公盟通过网络以及《南方周末》发出《公盟志愿律师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病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公告》,并通过网络发出《公盟关于”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的建议》,并把此建议邮寄至卫生部、质检总局、国务院等部门,开始正式接受全国各地受害者的委托。 11月24日,援助律师前往石家庄,向三鹿集团递交了《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律师建议书》以及一份援助律师已经接到委托的三鹿受害者名单。 11月25日,公盟和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举办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庭与媒体、律师见面会。12月8日,公盟援助律师代表63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正式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目前,公盟正在积极准备向其他奶粉企业提起诉讼。 2、杨佳袭警案二审调查(未获准) 9月8日,律师团成员刘晓原律师、李劲松律师、李苏滨律师、张建国律师、季化律师、程海律师与杨佳父亲等一道赴上海,取得一审判决书,但未被获准会见杨佳。9月9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在律师李方平陪同下,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在杨佳母亲王静梅失踪案上的不作为,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朝阳法院立案庭拒绝立案。10月26日,杨佳被执行死刑。 3、杜学雷案 2008年10月3日中午,杜学雷在河南省内黄县楚旺派出所被殴打致死。公盟志愿律师张兴奎、兰志学介入此案为杜学雷家属提供法律援助。10月下旬,此案受害者家属与公安机关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4、甘锦华案 2004年10月12日晚,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村慈济精舍庵堂尼姑林某、周某二人被杀,经过调查,警方逮捕了当地村民甘锦华。甘锦华被判处死刑后,在临刑前喊冤,省高级法院组织重新审理。2008年11月6日,此案再审二审开庭,在这场关乎甘锦华生死的重要庭审中,滕彪担任甘锦华的辩护人,提出28出重要疑点以及刑讯逼供等问题。 4、承德陈国清案 5、福州陈信滔案 6、其他个案 ◎2月19日,接到”四川打工女火车上挤死”的案件材料,联系死者家属为其提供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咨询,并两次建议其坚持与铁路方面谈判。经过当事人家属与铁路多次协商,最终铁路方面把抚慰金提高到5万元。家属接受了此赔偿。 ◎北京海淀区苏家坨地区163户拆迁户代表徐玉清向公盟反应回迁楼建设延期、周转金太低等问题。3月13日许志永写了”人大代表建议”寄往海淀区政府人大代表联络室。 ◎海淀区四季青镇孙振环拆迁案、海淀区西洼村拆迁征地案。 ◎河北省唐山市民黄玉秀反应其子廖海军被控故意杀害幼女,2003年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处廖海军无期徒刑,黄玉秀及丈夫廖友以犯包庇罪均判处有期徒刑5年。案件可能涉及刑讯逼供、公安机关伪造证据等情况,公盟决定对此案给予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口头通知此案已经立案。 ◎对抗非法强拆的张薇、马秀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公民黄勇因对政府养犬管理部门蛮横打狗限小发表言论、进行表达而被关押、起诉,为维护公民合法言论表达自由,我们无偿援助黄勇并进行了无罪辩护。目前案件已审结,我们的工作获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于博诉清华大学培训合同纠纷案。 ◎上访公民单亚娟被黑监狱暴力人员打伤后,在积水潭医院诊断,结果为”陈旧性骨折”,与其他多家医院多次诊断结论相反,导致其故意伤害案无法成立。为此单亚娟将北京积水潭医院诉至法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二、公盟个案研讨会 ◎公盟个案研讨会—-由辽宁县委书记进京刑拘北京记者说起,1月10日。 ◎城管制度反思—-从城管杀人案谈起,1月10日。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研究报告研讨会,3月2日。 ◎ 维护灾区稳定法律问题研讨会,5月31日,与检察日报•正义网合办。 ◎拆迁现实问题与征收法立法研讨会,6月1日。 ◎ 网络言论自由—-从杜冬劲诉上海电信案说起,6月21日。 ◎ 政府信息公开的困境与突破研讨会,6月25日。 ◎ 推动律协直选的意义和方法研讨会,7月26日,与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共同合办。 ◎周正龙虎照案,10月19日。 三、公民参与 ◎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 2008年6月,公盟与多名律师合作,对台湾、香港、美国等律协选举制度进行研究,积极宣传律民主选举,希望通过各界律师的合作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 8月下旬,律师们起草了《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法律界关注,受到了各界律师的支持。9月中旬,参与推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的律师们为了听取更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师分别发出了信函。9月12日北京律协公布律协章程征求意见稿。同日,直选律师们向北京全体律师发出了《竞选律师代表的策略和建议》。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10月24日,直选律师之一李方平等发表公开信,对全国律协七大律师代表的产生缺乏合法性和民主性提出质疑。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发出《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12月2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七届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直选的律师们对此提出了质疑。 ◎政府信息公开项目 公盟关注关注并支持了以下信息公开申请及后续行政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市民朱福祥、湛江向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依法申请部分工程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昌平区市民陈育华向北京市公安局依法申请公开2003年至今的养犬管理费用使用情况; 郝劲松申请陕西省林业厅公开虎照案相关信息; 海淀区四季青镇居民兰靖远向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申请一项关于集体土地被占用的相关信息公开。 ◎对电信、网通网络封锁的共同诉讼 2007年初,上海居民杜冬劲上网时发现自己在海外注册的一家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但该网站实际上当时正常运营。因此,杜冬劲起诉上海电信,他要求被告明确告知自己的网站为何不能通过国内互联网登陆,并按照合同赔偿两个月宽带使用费和诉讼举证费用,但一审败诉,二审再次败诉。公盟一直关注此案。 李方平诉中国网通北京公司反垄断案。 四、民声频道 民声频道旨在关注遭遇不公正的个体,发布来自公民社会的声音。以案情报道的方式,放大个体微弱的声音,以获得社会公众的关注;以公民来信的方式,刊登公民对法治和社会改革提出的理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编写了”北京海淀区苏家坨镇163户拆迁户质疑住房周转金过低”的民声频道文章,并对此类事件进行了简要分析。 ◎ 3月收到河南省洛阳市人郭克哲家属以及贵州省铜仁市茶店镇开天村村民杨鑫家属的上访材料,分别反应郭克哲、杨鑫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意外身亡。 ◎3月,经过对近年公盟收到的相关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死亡事件的整理,编写了”危险的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频繁死亡”的民声频道。 ◎ 4月,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体育大学南侧西洼村居民反应,2006年当地拆迁征地过程中拆迁单位欺骗居民。根据材料公盟编写了民声频道文章并进行深入调查,参与了居民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政府部门初步同意为拆迁户解决实际问题。 四、法律研究 选择中国前沿的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革意见和立法建议。 ◎ 2005-2007中国新闻自由度观察报告(2008年) ◎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研究报告(2007年-2008年) ◎户籍制度改革及北京新市民居住制度改革研究(2007年-2008年) ◎征收法立法草案(2007-2008年) 五、其他工作 ◎200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点 ◎公民责任奖。”公民责任奖”是公盟于2008年启动的一项民间权利保障促进项目。其宗旨是鼓励公共精神和公民责任。首届公民责任奖获得者如下:韩寒、简光洲、丘建东,获得提名奖的为:郝劲松、韦东英、陈光标、陈育华、刘绍坤。 2009年度(部分,简要) 继续为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的受害者提供援助。 关注精神病强制收容问题。孙东东事件后召开研讨会。 邓玉娇案发生后,派出律师为邓玉娇提供法律援助。 上访者姚晶北欧驻京办殴打致伤严重,许志永撰文呼吁并提供法律援助。 网友捐款,公盟建立法律援助基金。… 信息公开项目负责人杨慧文律师向北京73家政府部门申请公开”三公消费”和”本部门所有收入支出具体情况”。 完成西藏34事件社会经济成因调查报告,并寄往有关政府部门。 完成公民维权手册。 公盟开展第一期法律知识培训。 关注”汉中屠狗事件”,召开研讨会。 关注非北京户籍学生的教育权问题。
Read MorePosted by marlies ruck | 10 月 1, 2011
2008 年 9 月 11 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曝光。面对这一重大食品安全公事故,秉承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正的一贯立场,公盟决定援助受害者。我们在 9 月 12 日公布了法律援助电话,并随后成立律师团。三年来,在推动国家赔偿方案出台方面我们尽了微薄之力,曾经努力把公共事件推向法治轨道但结果不理想,曾经帮助 400 多名受害者中的多数通过诉讼或者谈判争取到了数以百万元的赔偿。 感谢林峥、彭剑律师、滕彪博士、李方平律师、黎雄兵律师、李静林律师以及参与的其他 100 多位热心公益的律师,感谢赵连海等勇敢坚持的家长们,感谢关心此事的媒体人、学者和公益组织。感谢在 2009 年危难中帮助公盟的朋友们,最值得骄傲的时刻是 2009 年 8 月,当公盟被打压被迫面向公众募集捐款以缴纳 142 万罚款时,项目负责人林峥正在南方把 100 万元赔偿发到受害者手中。 一、事件经过 2008 年 9 月 9 日, 媒体报出甘肃 14 名婴儿同患肾结石,皆因食用同一品牌奶粉, 7 名患儿的父母联名上书陕西省卫生厅,请求相关部门彻查孩子患病的病因。但媒体未公布奶粉名称。 9 月 11 日, 针对“肾结石婴儿”事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11 日晚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由卫生部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已赶赴奶粉生产企业所在地,会同当地政府查明原因,查清责任。同日,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简光洲首次报道“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可能是导致大量婴幼儿患结石的罪魁祸首 , 第一次直接向公众报道涉案奶粉品牌。 9 月 11 日被一些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属称为“结石宝宝日”。 同时,中国卫生部 11 日说,经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三聚氰胺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11 日晚间,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发出声明,经自检发现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公司决定立即对今年 8 月 6 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 9 月 12 日,卫生部提醒公众立即停用三鹿婴幼儿奶粉。三鹿集团称不法奶农在鲜奶中掺入三聚氰胺。石家庄警方传唤 78 名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嫌疑人。 9 月 13 日,国家宣布将对食用三鹿奶粉患病婴幼儿免费治疗。国务院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卫生部牵头,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河北省政府参加。 9 月 16 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奶粉三氯氰胺含量专项检查。阶段性检查结果显示,有 22 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 69 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包括:石家庄三鹿、上海熊猫、青岛圣元、山西古城、江西光明英雄、宝鸡惠民、内蒙古蒙牛、天津多加多、广东雅士利、湖南培益、黑龙江省齐宁、山西雅士利、深圳金必氏、广州施恩、广州金鼎、内蒙古伊利、烟台澳美多、青岛索康、西安百跃、烟台磊磊、上海宝安力、福鼎市晨冠等公司。在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中,石家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很高,其中最高的达 2563mg/kg ,其他在 0.09-619mg/kg 之间。这次检查结果令人震惊,三聚氰胺事件再次升级,全国大量婴幼儿家属都带着孩子奔波于各个医院,最终政府公布的全国受害患儿达 29.6 万。 12 月 27 日,国家公布对近 29.6 万名四毫米以上的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并设立赔偿基金。 22 家责任企业共需拿出资金 11 亿多元,其中 9 亿多元用于患儿的现金赔付, 2 亿元用于设立医疗赔偿基金。患儿赔偿分为三个等级标准:死亡患儿 20 万元、重症患儿(做过手术) 3 万元,一般患儿 2000 元。根据新华社报道,大约 90% 的家长接受了赔偿。 二、公盟的法律援助主要工作 (一)参与志愿律师团工作 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 9 月 12 日公盟决定密切跟踪此事的进展,并通过网站、媒体等途径公布了办公室电话作为此事的法律援助热线。同时李方平律师牵头组建独立的志愿律师团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9 月 12 日,由李方平、曲海斌、张凯、李静林、常伯阳等 20 位志愿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通过网络发布了《关于三鹿婴幼儿奶粉结石事件中受害者索赔法律指南》,列出索赔项目、索赔对象等,建议受害者尽可能收集保留有关证据。 9 月 15 日,志愿律师团发布第一份工作简报,在总结分析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两点建议:尽快部署实施“免费治疗”方案;政府部门通过相应渠道通知曾食用三鹿奶粉的孩子尽快检查并给予免费 B 超检查。 9 月 18 日,志愿律师团发布第二份工作简报,指出医疗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导致部分医院人满为患,国务院决定的免费医疗方案开始落实但喜忧参半等问题。建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协调,紧急制定“患儿就医指引”,凡结石小于 0.4 厘米的患儿不能享受免费治疗并不符合国务院的决定,如果患儿家庭又不进行自费治疗,很有可能贻误病情,造成更大的身体损害。当日晚,志愿律师团的 18 位北京律师就如何为受害消费者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召开了一个座谈会,确定需要撰写两个文件,一个是提供给受害消费者参考并具有普遍操作性的索赔证据指南,另一个是研讨出具民间版的赔偿建议方案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志愿律师增加到 73 名。 9 月 24 日,志愿律师团发布第三份工作简报,建议政府、消费者协会、责任企业、受害消费者代表四方建立一个受害消费者登记及确认的机制,四方会同研究出台一揽子赔偿方案(例如设立专项基金等);司法部门应该尊重受害消费者依循法律途径,以集体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司法救济的权利。 10 月 11 日,志愿律师团发布第四份工作简报,报告了 9 月 27 日下午志愿律师团召开的关于制定赔偿标准的专题会议,与会北京律师带着各自研究提出的赔偿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最后达成的较为一致意见是:暂定以北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种和患者治疗有关的费用为标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各种患者病情进行分类,制定出每一类病情的总花费标准,全国患者按照病情分类。律师团提出索赔诉讼的意见,并呼吁司法部门对律师团的工作给予支持,不要施加压力。志愿律师增加到 23 省 111 人。 但是,由于各地司法部门给志愿律师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此后志愿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不再以律师团的名义发布工作简报。 (二)、推动一揽子赔偿方案 10 月 11 日,公盟开始研究一揽子赔偿方案的可行性。根据一些地方医院曝光的数字,推算出“结石宝宝”全国总数可能高达 28 万,这与后来国务院公布的 29 万多数字非常接近。 10 月 24 日,公盟发布《关于三鹿毒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的建议》,指出,如果全部通过个案诉讼索赔,各地赔偿标准不一,诉讼成本高,一些受害者可能难以获得公正赔偿。最节约成本同时又能较好维护公正的赔偿方式是由政府主导、司法和社会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赔偿委员会制定出统一标准进行赔偿。同时考虑到受害者可能的健康隐患,应当成立专门的基金应对可能的后续治疗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公盟计算出了个体受害者的赔偿标准,并根据推算的总数测算出了总额约为 39 亿元的赔偿,建议成立专门赔偿基金,资金来自三鹿资产拍卖、对其他含三聚氰胺乳制品企业的罚款等。( http://xuzhiyong.fyfz.cn/art/397798.htm ) 11 月 25 日,公盟在北京组织了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与援助律师、媒体的聚餐会。希望通过媒体发出受害者的声音,推动赔偿方案出台。赵连海、裴金鸣、张虎、廖明波等家属从各地赶到北京诉说着毒奶粉给自己的孩子以及家庭带来的种种不幸。为推动赔偿方案, 12 月 8 日,我们提起了第一次集团诉讼。 12 月 27 日,新华社报道,“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2 家责任企业愿意向患儿主动赔偿,对近 30 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并且“共同出资建立了医疗赔偿基金,患儿今后一旦出现相关后遗症,发生的医疗费由该基金给予报销”。但是,我们得到部分受害者的消息,他们只获得 2000 元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我们先前得到的内部消息,重症患儿赔偿 3 万元,一般结石患儿赔偿 2000 元。我们发表声明,认为这样的赔偿是远远不够的,是不公正的,同时表示将继续努力推动法治解决。 (三)、集团诉讼 在公盟代理受害者提出索赔之前,有两起受害者索赔诉讼。 10 月 8 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梓山镇谭头村村民张秀文到广州中院诉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奶业协会,要求两者赔偿各种费用共计 90 万元。广州中院收下了诉状并相关材料,但表示是否予以立案尚需仔细研究。 10 月 29 日,来自山东、河南、福建等地区的 9 名受害患儿家属,同时将 9 份起诉三鹿的诉状递交至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共计索赔 130 多万元。 10 月 11 日,公盟发布公告,由许志永和滕彪接收受害者委托,为集团诉讼做准备,同时指出,接受委托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提起诉讼。毕竟政府主导进行公正赔偿是现实可行的方案。为公益诉讼做准备是向不法商家施加压力促进赔偿的一种方式。无论以何种方式实现赔偿,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11 月 24 日,黎雄兵、兰志学、李静林等律师前往河北省石家庄市,亲自向河北三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关于解决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事宜的律师函”、“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赔偿方案律师建议书”以及一份援助律师已经接到委托的三鹿受害者名单,当日,援助律师也把此套文件递交给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时,此套文件也通过 EMS 快递寄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办公厅等机关。 12 月 8 日上午,许志永博士、黎雄兵律师、兰志学律师把 63 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的受害者的共同诉讼诉状递交给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庭长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此事,目前不能受理。我们表达了为受害者争取公正赔偿的必要性和对司法部门主持正义的期望,并留下了诉状和证据材料。 12 月,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公盟法律援助团就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向美国律师协会征求有关类似案例及相关经验,美国律师协会给予积极答复。 2008 年 12 月 25 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发出《三鹿奶粉受害者援助律师关于三鹿集团进入破产程序的紧急法律声明》,并寄送至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希望这些部门能够 本着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的目的,协助维护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的权益。 2009 年 1 月 16 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代表 213 名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共同诉讼,被告是生产、销售过含“三聚氰胺”奶粉的 22 家企业。这些受害者其中死亡的有 4 人,肾衰竭的重症患者 10 人,双肾积水的患者 9 人,单肾积水的患者 31 人,双肾 0.4 厘米以上结石患者 28 人,双肾 0.4 厘米以下结石患者 34 人,单肾 0.4 厘米以上结石患者 35 人,单肾 0.4 厘米以下结石以及其他症状患者 62 人。原告认为,政府公布的赔偿方案远远不足于弥补他们受到的伤害,而且,赔偿方案没有承诺受害者 18 岁之后的治疗和赔偿,他们愿意通过诉讼的途径要求公正赔偿以及解决受害者的终生健康保障问题。 公盟发布《关于起诉 22 家三聚氰胺奶粉责任企业的说明》,指出,我们之所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首先,作为全国范围内重大影响的案件,一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其次,该案涉及全国 27 个省市的受害者和全国各地 22 家被告,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或者指定管辖是恰当的。第三,我们曾经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河北省高院提起过民事共同诉讼,都没有得到答复,不得已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把社会事件纳入法治轨道是我们作为法律人为国家法治所做的努力,希望这种努力能够得到回应。我们衷心希望最高法院能够担负起法治的责任,受理本案,或者指定其他法院管辖,通过法治的途径给受害者以公正。 2008 年 12 月 8 日到 2009 年 3 月,我们一共提起了 6 次共同诉讼。 12 月 8 日我们代表 63 名受害者提起了针对三鹿集团的诉讼; 12 月 26 日再次向石家庄中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2 月 26 日李静林律师代表 28 名圣元受害者向圣元集团发出了律师函,提出了赔偿要求; 2009 年 1 月 16 日,志愿律师代表 213 名奶粉受害者针对 22 家生产过有毒奶制品的企业向最高法院提起了共同诉讼; 2009 年 2 月 4 日我们再次向最高法院寄送了诉讼资料; 2009 年 2 月 13 日,鉴于三鹿集团破产进入程序担心受害者失去获得赔偿的机会,志愿律师代表 117 名三鹿受害者再次向石家庄市中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2009 年 3 月 1 日,李静林律师代表 54 名圣元奶粉受害者向青岛中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这些诉讼都没有被受理。最高法院没有受理患儿的诉讼,但把诉状发到患儿所在地方,由地方政府出面和患儿家长协商,解决了一部分患儿的赔偿问题。 (四)、后续诉讼及其他方式争取赔偿 2009 年 3 月 25 日下午,彭剑律师向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缴纳了一名原告的诉讼费 575 元,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向代理律师签发了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针对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法院正式立案,此名原告起诉金额为 31000 元。但此案没有结果。 2009 年 4 月 13 日,律师前往石家庄新华区法院递交案卷,新华区法院立案庭陈姓女法官口头告知:新华区法院已接最新通知,诉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以减少当事人诉累;新华区法院今后仅受理河北省内患儿的起诉;已受理的外省原告的案件,继续审理。 截止 2009 年 4 月,公盟接到全国范围内 400 余名受害者寄送的委托和材料。受害者家属提出的问题主要有:有些孩子虽然检查出结石、积水等症状,但并没有被列入卫生部门公布的受害者名单中,因此无法享受政府制定的赔偿计划;一些孩子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被公布前死亡,死亡有含三聚氰胺奶粉喂养史,并出现结石、积水、肾功能衰竭等症状,但未被列入受害者名单,不能得到任何赔偿;据签署了政府制定的一次性赔偿协议的家属反应,后续治疗费用尚不能到赔偿协议中规定的保险公司去报销;部分家长反映,孩子的结石、积水症状还没有消除,有些甚至结石越来越大,但医疗部门不能给出妥善的治疗方案,家长很担心后遗症的问题。 4 月下旬,部分地区有法院已经开始主动联系提起诉讼的受害者家属,希望在法院的协调下处理赔偿等问题,这是一个积极的现象,法院介入调解有利于受害者权利的保障。 5 月,公盟还将继续案件的起诉工作,由于受害者人数分散,而石家庄法院不能集中受理,公盟采取协助家长准备起诉材料,由家长自行递交法院的方式继续推进索赔。 5 月 6 日,律师前往河南郑州,收集了数十名河南省受害者的详细资料,根据资料制作诉状。 5 月 18 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法官约见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团中三鹿受害者的代理律师彭剑。法官询问了已经立案的两名原告的基本情况,并要求律师向原告提示诉讼风险,要求律师积极准备证据,开庭时间尚未确定。同时,各地受害者家属去所在地基层法院询问立案事宜,各地法院答复不一致,多数法院答复不能立案,部分法院答复可以立案。 2009 年 6 月,公盟与某两个品牌的奶粉厂家谈判赔偿金事宜(根据约定不便透露企业名称),共赔偿该两个品牌的 53 位受害者共 100 万元。 2009 年 7 月至 9 月,个案部门主要工作是两个品牌奶粉赔偿金的发放工作,发放地包括北京、成都、武汉、上海、广州。 通过不断的去法院立案庭, 2009 你那 6 月至 11 月间,北京西城区、顺义区、大兴区三法院分别立了一起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的案件。宣武区法院立了一起诉伊利三聚氰胺奶粉的案件。 2009 年 11 月 27 日,在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发一年零两个多月之后,在我们向河北省高级法院第一次提起民事诉讼将近一年之后,北京顺义区法院终于第一次开庭审理三聚氰胺奶粉索赔案。但此案仍然没有结果。 2010 年 1 月,我们向伊利北京总部提交了 20 余名伊利奶粉受害者的基本资料(主要是 B 超、彩超检验报告单),但未得到任何答复。 2010 年 4 月和 5 月,为三聚氰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师彭剑,带 4 名三鹿受害者家属前往香港,起诉原三鹿公司的股东,新西兰恒天然公司,败诉。 2010 年 7 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名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希望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但当地法院一直不受理案件,甚至不接受诉讼材料,我们派工作人员前往当地与家属见面,并陪同其前往法院立案,但法院法官态度蛮横,当场与受害者家属争吵。 黑龙江省海林市一名伊利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希望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当地法院立案,并向伊利公司发出开庭通知,伊利公司立即派人前往,进行调节,最终赔偿 2 万余元。 2011 年 3 月,浙江省嵊州市一名伊利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希望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当地法院立案,并向伊利公司发出开庭通知,伊利公司立即派人前往,进行调节,最终赔偿 35 万余元。 2011 年 4 月,甘肃天水一名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没有接受赔偿金,也没有加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医疗救助基金,希望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但当地法院一直不受理案件,甚至不接受诉讼材料,我们派工作人员前往当地与家属见面,并陪同其前往法院立案,但法院法官态度非常不积极,让我们等待了几个小时后,法院勉强收下案卷,但任何答复都没有。 2010 年中期至 2011 年 9 月,帮助部分伊利奶粉受害者通过起诉,法院立案,最终于伊利公司达成和解,赔偿金在 2 万至 35 万之间,共涉及 5 人,黑龙江省 2 人,湖北省 2 人,北京市 1 人,浙江省 1 人。 但是,仍有一些家长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并且也没有纳入到政府制定的一次性赔偿基金计划中,这些家属目前想要通过各地卫生局向卫生部、奶制品工业协会申请进入医疗救助基金,进而为得到一个长期的基金保障,但卫生部、奶制品工业协会没有公布明确的加入基金的渠道。家长们很着急。 2011 年 6 月,针对媒体报道三聚氰胺奶粉赔偿运作基金不透明的问题,我们从受害者申请赔偿的角度进行了简单的抽样电话访谈,初步调查了 20 位家长,大部分在河南。大致情况如下:有部分得到了 2000 元的赔偿基金,部分获得中国人寿保险的医疗报销。仍有部分人未收到赔偿基金,或者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其中,有一个家长反映上交相关文件后,两年内未收到任何消息。 7 月,我们从受害者申请赔偿的角度,将可能未被列入“三聚氰胺医疗赔偿基金”的受害者名单( 2011 年 1 月我们回访时未列入赔偿基金近期新列入的可能性也不大)递交至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和卫生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查处,希望两单位能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8 月,卫生部人员电话答复我们,受害者家属可以将病情资料及目前遇到的困难,递交至所在地区县等基层卫生部门,基层卫生部门会逐级上交处理。但很多家属都称,已经去过基层卫生部门,但当地卫生部门说并没有接到上级通知,也没有专门的人负责这类事情。我们向卫生部的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有正式的文件通知下级卫生部门来接受三聚氰胺受害者的问题投诉,是否能给我们一份文件的复印件,卫生部答复说没有。因此就出现了卫生部让受害张家属找基层卫生部门,而基层卫生部门不受理的此事。最终,我们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查处的地址和电话发送至受害者家属,让家属直接寄送材料至卫生部。卫生部工作人员接到很多家属的直接投诉后,再次与我们联系称,这些材料将直接交给卫生部的信访部门,信访部门会将材料再转交至各省的卫生主管部门处理。 三、小结 截止 2011 年 9 月 11 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三周年,我们能做的工作只能这样了,结果并不理想,尽了最大努力。今后,如果有奶粉诉讼案件开庭审理,我们还会提供法律援助,但作为一个项目,只能到此为止了。 作为法律人,我们最大的愿望是把公共事件纳入法治轨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然而结果令人失望。其实哪怕是分散的个案,只要法院受理案件,哪怕最后没有开庭,受害者多数也能通过谈判得到赔偿,但是令人遗憾,法院立案的寥寥无几。政府宣称要建设法治国家,重大公共事件是重要契机,希望以后能看到这样的希望。 关于食品安全,这是当下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不过我们欣慰地看到,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十分重视,作为公民,我们也愿意参与推动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尽微薄之力。 公民(公盟) 2011 年 9 月 11 日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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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MorePosted by xilei | 7 月 3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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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东福:这个问题的提出,我们感到深深伤害了在事故救援第一线2000多名铁路职工,3000多名地方的公安、驻军、武警、消防、卫生等部门、群众的感情,他们为事故救援救人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昨天从南美访问归来抵达上海后,立刻转机直赴温州,看望7·23动车追尾事故伤员,赵洪祝向伤者道歉说“对不起”,表示自己因在国外出访而来晚,同时希望他安心养伤。 @郭松民 :美国为什么一定要废掉中国高铁? 中国高铁从根本上动摇美国主导的海洋霸权。高铁不烧石油,不走海路,美国的十几艘航母和大量驻波斯湾美军基地岂不成了摆设? 美国的最低目标是要把高铁局限于中国国内,在网上大量制造舆论,造谣诋毁中国高铁,在世界上形成中国高铁不安全甚至是臭名昭著的形象 @宁财神 :其实高铁很安全,从来没出过事,都是美帝及其走狗在造谣! @郭松民 :美国退役海军上将Hyman George Rickover 前不久说:10艘航母也比不上一条高铁对美国的威胁大。美国为什么一定要废掉中国高铁? 因为中国高铁直接损害波音公司的利益。据估算,未来中国20年内,中国高铁的出现基本上让波音公司4000亿美元订单泡汤,高铁如果接通全世界,波音必然破产! @陳釔帆 :维基百科资料显示,Hyman George Rickover (January 27, 1900 – July 8, 1986) 。你丫真荣幸,能在“前不久”聆听他的教诲。 @加藤嘉一 :前部长刘志军创建了高铁,但并没有完全定下高铁的管理体制,继任者无法分清哪些是能改的,哪些不能改。即使真的全盘接受,这种制度对人的折磨和剥削也过于严重,到底能延续多久而不被打破也是个问题。当然至少在目前,中国急需的肯定是一位更加敬业,更加负责的铁道部长,以避免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危机。 @王福重 :在日本,新干线出事,川崎要造假,政府制裁他,政府造假,法院会追究它,法院不公,议会会撤销他的裁决,如果议会、政府和法院一起做坏事,也不要紧,因为政府搞不定媒体,搞定了媒体,也搞不定知识分子,更搞不定日本人民,不行就换了政府,换了议会,换了自民党和公民党。 @杨峰陈碧 :如果谁无意中拿错了我太太的手表,请归还于我,愿以10万元答谢! 法制晚报报道,今日上午,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在校内为在温州动车事故中遇难的2名校友,进行T恤义卖。T恤上写有“Bring them home”字样,意为“带他们回家”。组织者上午准备的150件T恤最低60元/件,所得全部收入将送给2名校友的家人。 @陈岚水妖 :此时,中国传媒大学南侧操场,为死难的两位学子哀悼祈祷。为所有人追问。 @skane-兔腾二世 :上海铁路局前。小伙子 @上海地铁流浪汉 :【7.23頭七悼念】今天傍晚在上海火車站南廣場鐘樓下,一些不相識的群眾相聚悼念7.23動車事故死難者。但因被國寶驅散,儀式被迫提前簡單舉行。依次獻花,點蠟燭,並由一位悼念代表致簡短悼詞,大家三鞠躬。(圖中第二張照片站我對面的黑T恤是國寶,就是他指揮JC驅散悼念人群的。) @Xfoto :點起燭火默哀 為723動車遇難者祈愿 廣州麗江花園 2011 0729 @巴索風雲 :今天,我們不能光明正大悼念“一周前的他們”,再不能在媒體上追尋到“他們的真相”,不能看到“他們的種種信息”,背後的自由女神很模糊,100年了。。。 温州火车站还有75件行李待领。据凤凰卫视 @kentzhu :跑了3个报摊终于买到一份今天的经济观察报,忽然发现今天穿的这件衣服很配这份报纸。404, Not found,不仅仅是网页…… @郭志凯 :纪念7.23D车事故,汪锋唱<当我想你的时候>,请全场观众举手势向天哀悼死者!那些在天堂的人们、你们看到了吗? @郝舫 :那一刻全场安静得吓人。 @陈洁在北京 :在上海虹桥登机。中国民航报今日的"重磅关注"以一整版的篇幅报道了动车事故,颇有深义。 @王佳微博 :今日南都,评论周刊 @周立波 :一美国人跟我吹牛说:911为了找寻罹难者遗物,大楼残骸都会用输送带滤过,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钥匙扣都会被好好的善待!我说:“吹牛!我们这里都直接埋掉的!” @南京周末 :下午在医院,遇到一对农村来的夫妻,给绝症的儿子看病,面对天价医药费束手无策。那个年轻的父亲看着报纸,动车死一个人要赔多少万,说:要是我在那车上死了就好了,咱娃就有救了。他的妻子立刻扑上去掏出张手纸来给他擦嘴,还一直念叨着呸呸呸……泪长流 @简光洲 :家属认为铁道部必须先道歉再谈其他,但铁道部通过地方政府转告,三十号前最好签了,不签爱咱地就咱地 @永_道 :多么孤单无助的身影,他可能会是未来的任何人 【2】故宫一级文物无损分析受损 故宫博物院证实,国家一级文物宋代哥窑代表作品青釉葵瓣口盘在进行无损分析测试时候发生文物损坏事件。经过26日的调查认证,初步判断为科研人员失误所致。 http://t.cn/aYKyUY 王牧笛 :7月4日的丑事,7月31日公布,还扯什么26天的调查认证。如果网友晚些披露,这调查期还能无限延长,直到东窗事发。我总算搞懂了,中国式调查的耗时完全取决于丑事何时变成丑闻。故宫,你太“撼”了! 【3】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曾发170余文件调控物价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走进西城月坛街道,跟家庭主妇们面对面畅聊柴米油盐等物价上涨的热点话题。彭森的第一句话就说:“大家伙儿都有这样的感觉,东西贵了,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彭森告诉她们,百姓的生活,时刻牵动中南海 【4】蛟龙号第4次下潜在海底布放中国龙木雕 30日,蛟龙号完成第四次下潜并在海底布放中国龙木雕,历时近9个小时。蛟龙号此次完成了海水、海底生物的提取以及锰结核采样等工作。 【5】今日上午三峡广场地铁站大吊车垮塌 @记者高飞 :三峡广场地铁出口吊机施工翻了 【6】恐怖袭击 @billkds :强烈谴责恐怖份子!7月30日23时45分,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喀什市美食街路口劫持一辆正在等候红绿灯的单排座卡车,持刀杀害一名司机后驾车冲向人群,并下车持刀砍杀路边群众,现场造成六名无辜群众死亡,28名群众受伤。周围群众奋力抓捕,搏斗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死亡,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7】大陸人來香港排隊買LV,香港人去大陸排隊買回力 【8】贱人上天 @时寒冰 :前几天出去玩,走在亭台之间,欣赏风景。突然听见有个孩子高声朗读:“贱人上天!”我一抬头,看见了四个大字(附图),忍不住大笑,笑声极具感染力,一只正吃草的羊百忙之中停下嘴巴,慈祥地看着我。奇才啊!孩子的话一语中的,直击当今现实。与大家共赏 【9】奇迹:小偷给主人留钱 @微天下 :最近,俄罗斯阿斯特拉罕州一名91岁老妪家里进了一伙贼。但小偷翻箱倒柜后发现主人真是穷得叮当响,于是不但没偷走任何东西,反而留下500卢布(约合116元人民币)并附了一张纸条:“老太婆,这是留给你过日子的。”连一名办案警察也感叹:“干这行40年从没遇到过这种小偷。” 【10】奇迹:飞机折断竟无一人死亡 @戴小京 :7月30号午夜,这架载有163名乘客的加勒比航空公司的波音737,从纽约飞抵圭亚那乔治敦切迪加根机场降落。正当乘客为平稳着陆而鼓掌欢呼时,飞机冲出跑道,掌声变为持续的尖叫……飞机撞过围栏,折成两半,在掉入深沟前停住。乘客随即利用紧急设施逃生……奇迹在于:飞机折断竟无一人死亡。(AP) 【11】奇迹:23年前 @钱钢-香港大学 :【铁道部长引咎辞职】人民日报1988年3月7日头版头条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民航222号客机空难事故和80次特快列车颠覆事故调查委员会汇报,决定接受丁关根辞去铁道部长职务的请求;决定给予民航总局局长胡逸洲记大过处分。(数月前,中共13大提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 【12】奇迹:导弹准确打在了锅里 @老榕 :快讯:联军昨天对的黎波里的轰炸,包括了这样的三个卫星电视天线。袭击后,利比亚“国家”电视台的传播范围大受影响。此后卡扎菲在该电视台发表录音讲话,发誓永不放弃对“叛乱分子”和北约的斗争。老榕说,此前有人说联军空袭了利比亚“国家”电视台,这纯属捏造。 @老榕 :快讯:据路透社报道,他们在街上采访当地人关于尤尼斯之死的看法时,惊奇地发现大街上的人们和“国家”电视台说的词句都几乎一模一样,比如说他是叛徒,“他出卖了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之类。这位还在的黎波里的记者在报道的最后温和地描述道:卡扎菲政权的人一直伴随他们采访并盯着说话的人。 【13】纽约一家大的书店要关门了。一个旧时代结束了,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 【14】怪事 @章小斯文 :黑龙江方正县为了吸引日商投资花了70万为侵华日军逝者立了个碑,为了GDP和政绩,当地政府竟然贱到这种地步,你丫怎么不建个靖国神社拜一拜。一周前的温州事故名单调查不清楚,几十年前死掉的人名单调查的清清楚楚;反右、大跃进、文革死掉几千万人没有建碑,给侵华日军建碑。这就是中国式碑剧。 @wuliucun :这些人中可能也有普通的日本人,不可一概而论,但反右、大跃进、文革死掉几千万人没有建碑不说,还有人不容谈论。确是怪事。 【15】南京将更换3万多块路牌 每块花费3000元引热议 据中国新闻社,南京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2014年青奥会之前对全市路牌逐步规范统一。目前已经更换326块,平均一块路牌花费3000元左右。据官方统计南京共需规范设置路牌30792块,若按第一批路牌的造价,全部更换将接近一亿人民币。 【16】没有一件符合常识 @任志强 :动车从事故发生到事故处理,到信息公布,没有一件符合常识的事件。出而反而的说法更让民众无法理解和接受。缺乏人性的作法,明显的是想掩盖背后的责任。政府的公信力正在被政府机构人员的劣行而破坏。不从制度上纠错,仅靠某个领导的行为是无法挽回这些影响的。最终要靠改革重塑政府形象。 为人民服务是错的,为人服务才对,民和官怎么就变成对立的呢?你和我是一样的,凭什么你当了官就不一样?都是皇权思想作祟。 @lonelymelbourne :1、自称民主的国家的总理,穿运动鞋吃食堂,大家有必要感动成这样么?2、有人说他只是个老人,错,他是政府代表,没人逼他年纪大还顶着,老人政治早就是我们的大弊病。3、百姓本质上觉得当官就该有特权,稍不搞特权就感恩了。4、民主政治进程被一次次懦弱愚昧的感恩搅得失去了理智的方向和坚定的动力。 【17】历史的怪圈 @清风入帘 :中国历史规律的精辟总结是:将世界上最丑陋的【统治特征】小心翼翼地保留了三千年之久,永无止境地重复着同样的罪恶和悲痛。这就是历史的怪圈。至今我们还在这怪圈里挣扎、慨叹、徘徊。 《拉贝日记》书中只看到一个中国女人闪耀着人性尊严,其余只知道跪地哀嚎,像猪狗一样被人凌辱和屠戮。最让人惊讶的是鲜血未干之际,安全区中国人居然放鞭炮庆贺春节。连拉贝也惊叹:这些中国人,只要自己不被杀掉就可喜可贺···· 【18】国家一旦没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奥古斯丁) 【19】我在空中盯着他们 7月24日6时48分,陈斌飞到“7•23”事故现场上空。他一手掌控动力伞,一手拿单反,记录下了当时场面。几小时后,他拍的视频就在温州电视台、浙江卫视和中央电视台播出,为人们看清这场事故提供了全新角度。航拍为什么?陈斌说:“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 @杜易桥 :加拿大纪录片导演艾伦曾被人问到,为什么要拍纪录片?艾伦说:“我曾经有个梦想,每个人都来看我的电影,每个人看了以后被改变,变得更好。” 那么,什么是变得更好呢?艾伦说,“身为人,我们非常需要理解现实,可又非常逃避现实。有意思的是,当你看到现实,面对它的时候,它就不再那么令人害怕。” 【20】你们要把中国引向何方? @清风入帘 :无论你们如何的狡辩,我们都清楚你们都干了些什么!我们含辛茹苦廉价血汗换来的财富都流进了你们的腰包。无数的老人老无所养;无数的病人无钱医治;无数的孩子上不起学,满街的有毒食品;多数的河流被污染,到处是以强凌弱、坑蒙拐骗、道德沦丧、诚信皆无、全民族堕落。你们要把中国引向何方? 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黑格尔) 来源: 喷嚏网 综合编辑 友情提示:请各位河蟹评论。道理你懂的 喷嚏新浪围脖: http://weibo.com/dapentizk 喷嚏官方淘宝店: http://shop.dapenti.com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韩寒最新小说) 用手机上 喷嚏网 :m.dapenti.com 每周精华尽在【 喷嚏周刊 】
Read MorePosted by 12742440 | 7 月 30, 2011
2011年 7月 30日 图片来源: 新浪网友简光洲微博图片 D301次动车司机潘一恒儿子在事故现场哭喊“爸爸,和我回家。” 温州动车追尾惨祸发生之后,当局以最快的速度调遣到现场捣毁事故车辆的掘土机铁铲斗,在当今中国已经成为死神的一个新象征。 *铁铲斗一般强硬有力的禁令* 在惨祸的调查还没有正式开始,在公众发问的一连串要命的基本问题(包括为什么当局要如此急迫地停止搜寻幸存者,以至于差点把幸免于难的两岁女孩小伊伊给摔死或铲死,当局为什么要如此急迫地调遣至少6台掘土机捣毁掩埋事故车辆)还没有答案之际,中国执政党共产党中央宣传部又下达了铁铲斗一般强硬有力的禁令。 中宣部29日夜间通过手机短信下达的 禁令 瞬间传遍全世界,成为世界媒体中国新闻的热题。 中宣部的禁令说: “鉴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境内外舆情趋于复杂,各地方媒体包括子报子刊及所属新闻网站对事故相关报道要迅速降温,除正面报道和权威部门发布的动态消息外,不再做任何报道,不发任何评论。” 禁令要求全面停止温州特大交通事故的报道,包括停止先前中宣部布置的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大灾面前有大爱”的报道,要求对互联网,包括微博全面收紧控制。 中共当局再次向全世界演示了什么叫往伤口上撒盐,即英语所谓的“to add insult to injury,”伤害之上加侮辱。 禁令传来,必须接受中宣部指令、否则就会失去饭碗甚至失去自由的中国媒体人一片哀号。 愤怒的中国公众爱莫能助,只能带着悲愤千次万次地转发广东一位资深媒体编辑发表了又被删掉的悲愤的 微博 : “今夜,百家报纸在撤版,千位记者被毙稿;中国,万个游魂无处安放,亿个真相正在破碎。这个国家,无数只恶棍的手,在羞辱着你。” 中国有的报纸以开天窗的方式表示无声的抗议,有的则不得不忍气吞声连夜派人加班,撤下凝聚着记者和编辑哀痛和悲愤的大量有关温州动车追尾主题的稿件。 就在一天之前,中国总理温家宝还对全中国、全世界信誓旦旦地说,要公开、公正地查明事故真相,给生者一个交代,给死者一个安慰。 *惨祸是如何酿造的* 早些时候,中宣部已经下达过挑战基本的新闻伦理底线乃至基本的人类道德底线的媒体禁令。在温州动车惨祸发生不久,在惨祸遇难者尸体还没凉透、在惨祸中的伤者还在哀号伤痛的时候,中宣部争分夺秒地下达禁令,严令中国媒体“对事故原因不要挖掘,不要做反思和评论,不质疑,不展开,不联想。” 中国的媒体不得不听从中宣部的命令。在中宣部先前的禁令下达之后,中国媒体尽量回避独立调查、挖掘事故原因,把主要力量放在惨祸本身的描述、以及惨祸死者、伤者及其家人的描述上。 在另外一方面,不需接受中宣部控制的外国媒体则始终一贯地挖掘、反思、评论、质疑、展开、联想。澳大利亚主要报纸《 澳大利亚人报 》的一篇报道可说是个好例。 该报7月30日发表记者里克·华莱士从日本东京发出的报道,题目是“在中国高速掩盖上周末惨祸的背后。”报道说: “对日本的高速铁路业界来说,上个周末中国发生的列车相撞并不令人惊讶。 “日本的高速铁路新干线自1964年投入运营以来没有造成一例死亡。然而,那些从事新干线高速铁路研究设计的人把他们的技术拿到中国去的时候却亏了一把。” “他们说,中国只是在早先的项目上进行了合作,然后,就盗窃了他们的技术,把他们排除在外。与此同时,中方寻找机会建立中国国内的高铁庞大网络,并试图建立高铁出口产业。” “在经历了这样的痛苦之后,日本技术专家明确发出警告说,他们为行车安全感到担心,怀疑中国的高速铁路运行做法。日本专家实际上完全撤出了跟中国的合作。” “中国勇往直前,推行建设全世界规模最大的高速铁路网计划。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方面的说法听上去很像是酸葡萄反应。然而,上个周末的铁路撞车事故显示了日本专家的担心是多么有先见之明。” “撞车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典型的不知所措或许会让中国在国际上竞争的梦想化为泡影,让局面再次变得有利于日本、法国、加拿大和德国公司。这些国家正在竞争在发展中国家和美国建造高速铁路的合同。” “中国在一个有可能被看作是文过饰非的调查都没有开始的时候,就匆匆恢复了事故路段的通车。” “从中东到南美的国家政府先前还想选择价格低廉的中国竞标来建设自己的铁路项目。现在这些国家的政府面临着一些困难的决定。” 上个星期六发生的动车追尾碰撞事故发生后,“中国当局立即采取措施掩盖事故原因。当局捣毁、掩埋被损坏的追尾列车的车头,解除了好几个官员的职务,其中包括上海铁路局局长。” “日本专家说,事故中的追尾车显然是中国仿制的日本川崎重工的疾风新干线机车。那种型号的机车在日本新干线东北线运行。” “日本 共同社 本星期报道说,为了保障安全,这种车型的最高速度设在每小时200公里至275公里之间;但中国在某些路段开始商业运行的时候开出每小时350公里的速度。” “得知这一点之后,川崎重工特意要中国方面立下字据,保证假如超速导致事故,川崎公司‘不承担责任。’” 查日本共同社,有关报道早就上了共同社中文网站: 【共同社7月25日电】中国动车追尾脱轨事故中,发生追尾的列车很可能是由日本川崎重工提供技术的CRH2型列车。川崎重工公关部门称“不清楚事故原因,无法发表评论”,但该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他们一直担心“中方过于重视速度而忽视安全性”,将会谨慎关注今后的事故原因调查。 CRH2以日本东北新干线“疾风”号为原型,由川崎重工提供技术,中国国有企业“中国南车”主要负责制造。目前已有960节车厢、120列列车交付中国铁路部门。 CRH2的最高安全时速在200至275公里,但中方在部分区段开通运营的速度达到350公里,远远超过这一上限。此后川崎重工让中方立下字据,如果因为超速而导致事故“不追究其责任”。 目前尚不清楚该起事故是因为运行管理上的问题还是列车本身存在缺陷。据悉川崎重工并未参与列车的运行管理。 * 官方的事故原因说法 变动如流水* 自温州特大铁路事故发生以来,官方的事故原因说法一直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 当局最开始说是雷击导致电力供应中断,从而导致事故。然后,中国政府的一位铁路高级技术顾问表示,事故可能是追尾车司机疲劳驾车导致的。这位政府高级技术顾问被千百万中国网民严厉谴责为“丧尽天良,”诬蔑欺辱不会说话的死者。 再后来,在中国供电系统发表声明说,事故发生路段雷雨期间供电正常,从而驳倒了中国官方权威机构以及权威新闻机构的说法。中国政府随后再改口说,事故发生是信号系统失灵造成的。 再后来,负责研制事故路段信号系统的北京全路通信信号设计院(简称通号院)7月29日在网上发表致歉信(落款27日),表示会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应有处罚,并汲取教训,用切实行动告慰死难者。 然而,据《中国青年报》等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仅仅过了几个小时,通号院的有关人士在面对数十家媒体时,否认‘通号院为事故负责,’并解释说,通号院之所以道歉,只是因其‘身为建设单位之一。’” 至此,中国官方有关事故原因的说法已经成了标准的糨糊。 *中国官方在打造另一种事实* 面对国外国内对当局明显匆匆停止救援以及销毁物证所表达的惊讶和谴责,中国官方的权威通讯机构新华网7月30日发表采访报道,报导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铁道部有关负责人否认“挖坑填埋”车头,并表示铁道部始终把救人放首位。 新华网引用这位没有透露姓名的铁道部官员的话说,“直至24日23时30分左右,在确认没有幸存者,并对遗物、车体进行清理收集完后,救援工作结束。在此之前,铁路部门指挥人员从未宣布过‘停止搜救。’” 然而,新华网所报道的这位官员的说法,先前跟已经传遍全世界、而中国官方也没有否认的新闻报道相矛盾。 早先的报道说,铁道部当局用仪器探测了损毁车厢,确信车厢内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于是下令破解车体。在场的温州市公安局特警队队长 邵曳荣 出于良心和职业道德抵抗了这一命令,坚持在桥面车体上搜救,不是破解,是搜救。结果就这样出了小伊伊。 逃过车祸之后的小伊伊,如此再逃过一劫,旋即被官方媒体用来充当宣传“大灾面前有大爱”的道具。 与此同时,邵曳荣被千百万中国网民誉为真正的英雄。 *挖坑填埋并不是挖坑填埋* 新华网的报道还有如下一段令人眩晕的问答: “被毁车头车厢是分析事故原因的主要依据,为何对列车车头‘挖坑填埋’? “答:这一说法不属实。在救援过程中,桥上有三节车厢挤压在一起,为使救援人员对中间一节受挤压变形严重的车厢进行彻底搜救,必须把两端车厢移开。按救援方案,要在桥下使用大吨位汽车吊,才能将两端车厢移开。为使汽车吊进入场地作业,须对桥下场地进行清理。这样就需要将桥下较完整的车厢整体外移,对散落的部件,包括撞碎的车头部件,采取外移并集中堆放在取土坑中,为吊车作业腾出场地。所有部件和车体绝没有实施掩埋,更不存在销毁证据的问题。现场搜救工作结束后,车体和集中在取土坑中的零散部件,被统一转运至温州西站,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铁道部这位官员的说法,显然跟全世界上亿的人看到现场情况录像的不一样。全世界上亿人看到,蜂拥而至的掘土机在事故现场敲击、撞击事故车厢,很明显是在进行捣毁。 退一万步讲,即使是人们接受并相信新华网或新华网所采访的铁道部没有透露姓名的官员所说的话是实话,老问题依旧存在:下令进行这种破坏式、捣毁式的证据采集的是谁? 阅读中国官方权威新闻机构的新闻报导常常令人陷入迷惑,甚至陷入严重的自我怀疑。读者好似进入一种梦游状态,难以断定自己亲眼所见的是梦幻,还是官方媒体是在说梦话,还是全世界数以亿计的观众看到的录像是伪造的。 在这次温州车祸报道中,中国官方的权威机构新华社/ 新华网 以其报道简略和错误众多而出色。中宣部要求全国媒体一律要以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为准。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车祸发生具体时间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新华社提供的四个版本全都是错的。 据中国《 南方都市报 》报道,关于车祸发生的时间,“目前共有5个版本,分别为20:50、20:34、20:27、20:38、20:31。前4个都出自新华社,最后一个为(中国)媒体根据调度报告求证所得。” *令人心碎的哭泣* 7月30日,在中宣部禁令下达、中国国内媒体急速停止温州动车追尾惨案报道之际,中国互联网上,网民在千次万次地相互转发由于错误信号而驶入死亡追尾轨道的D301次动车司机潘一恒儿子在事故现场祭奠父亲的照片。 那个七、八岁的男孩双膝跪地,泪流满面,哭叫“爸爸,和我回家。” 潘一恒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拉下火车紧急制动闸。但高速列车无法停止,眼看着就撞上了前头的D3115次动车。潘一恒当场身亡。然后,再被中国政府的高级专家说成是可能导致事故的原因。 看着潘一恒儿子泪流满面的照片,令人不禁对“心碎”和“丧尽天良”有了一层新的理解。 * 必须填写 提交对本文发表的评论表示您同意以下条款: 如果评论中出现与所评论文章无关的内容,或者评论中出现中伤、诽谤或粗俗词语,美国之音保留不发表您的评论的权利。由于篇幅或时间等限制,不是所有提交的评论都会被发表。 提交本评论表示您授权美国之音可以在任何美国之音媒体上使用您的评论 免责声明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 Five Filters featured article: Ten Years Of Media Lens – Our Problem With Mainstream Dissid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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